“你们,在巴黎,想干什么?”
汪敬哲沉默了良久。
“我以为一家人打个电话问候,是不需要理由的,算了。”
奇怪的是,他说算了,却不挂电话。
虚伪,你有本事再虚伪点。
易微婉二话不说地切断通话,走回房间。她用掌心试试某酒鬼额头的温度,他身体可没他假装得那么好。十岁时发过一次很严重的烧,他发着烧还在病床上活蹦乱跳,被护士按下来量体温,这才发现已烧到了39.9°。瞧,她身边就是一个又一个虚伪至极的人,连她自己也是。
酒鬼在她的爱抚之下睁开了眼睛。她咧嘴笑,原来今天是“猫一日”。
他状若濒死,语重心长:“你知道我这次喝多,跟以前的区别是什么吗?”
“什么?”
“我不忍心吐。”
切,他这是瞧不起人,现在没人给打他扫,她自己难道就不会打扫吗?
汤毅凡沉浸在自我的感动里,半天没吱声。反应过来,他问:“刚才你哥电话?”
她答,嗯,他们不知道抽什么风,跑巴黎来了。
汤毅凡用手撑住了额头,可能他在因为大醉且没能睡足而头疼。他靠着床背板,保持平衡:“他们想怎么糟践你就怎么糟践,糟践完了,只要假装给点甜头,你就心软,你就回去继续让他们糟践。”
“我哪里心软?是我先挂电话的!”
她忙不迭地嘴硬。
他当然不信:“我就不懂了,从小到大,也没见汪敬哲对你多好,成天一张死人脸净把你往外轰,你至于吗?”
“您讲点理,我说过我要去见他们吗?我连他们也住我们酒店都不知道!”
其实她是真不知道,但总不会错的。
汪敬哲倒没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签过长期约,但每次来,他们总是会合家出动,每次也都住同样的房间。易微婉在住她自己的芭比房,毅凡的埃菲尔铁塔房之前住过的另一间套房——Royal Suite,皇家套房,恰好四间卧室,分属父母和三个孩子。养父母并不太享受阿斯顿马丁,出行总是Cygnet的迷你小房车。当然,这也是由酒店提供。大女儿皱着鼻子,说丑死了,或者阳台不及克里翁酒店那样大,或者还是利兹酒店有教堂那么大的室内游泳池,旁边绵延无穷的鎏金装饰,那些,都漂亮得多啊。
她总是对什么都不满意,逮着机会就发脾气。那首歌不是唱嘛,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但微婉知道,即便是习惯挑剔的姐姐,每次全家旅行到巴黎,也从不会真的去住别家酒店。她细心地记下那些意义非比寻常的旅行驿站——伦敦,全家一起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夏威夷,闺蜜的海滩婚礼。每次重游故地,都住一模一样的地方,这样美好的记忆就会被次次重现。
对于爸爸、妈妈、孩子来说,他们每次走至皇家套房的黑红门厅,看到金托盘中Ducasse先生的亲笔欢迎信,以及伴信而来的香槟,就会感觉自己是到家了。这是难得的时间,一家人可以聚在一起,共同做些事情:去听歌剧,去逛街,去访亲友,或者不出去,只是坐在阳台上饮茶聊天,或者在起居室中看3D电影。这些相聚,都是在真正的“家”中,他们也做不到的。
对于他们来说,只有相聚,才是旅行的全部意义。
停!
易微婉果断地喝止自己,别弄得矫情兮兮的。有时候你可以和人相处二十年,仍觉得彼此完全不了解,跟那边的人,她没那么好的情感联系。
她正纠结着,有一只咸猪手偷偷地爬上了她的膝头。
她抬头遇上咸猪两颗炯炯有神的贼眼。
他笑得很贼:“我说,今晚的事还算不算数?”
她看看表,这都快早晨了,没想到他还惦记着本来该干的事。作为一架正往外释放酒气的半喘747,他也真好意思当自己是战斗机。她瞪他,后者色心不死没有退缩。
好吧。
“你去洗澡,我考虑一下。”
汤毅凡听话地去洗澡,易微婉坐在原地,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认真地想事情。思绪就像云朵一样漂浮在虚空里,那么轻,风一吹,就散了。她不能抑制地转回哥姊身在巴黎这件事上,猜测他们这一行是为了什么。
他们可别说是为了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正前后纠结着,iPhone嗡的一声,一封邮件进来了。她料想是公司打折季的销售数据出来了,大概要她在复工前分析好,以便在下个月的股东大会上做报告。
出乎意料,她看到了别的东西。
发件人:汪敬哲Jason Wong
我们看了你在面书上面po的毕业照,一张一张地浏览过了。爸、妈和我一起看的,你姐也是。她不承认,但我看见,她转身偷偷掉泪了。
好像昨天你还坐在餐桌的另一头,瞪大眼睛。你说,哈?哥又要去三藩市了吗?这次几时才回来呢?为什么总要和哥分别?你是那么地怕被哥姊丢下,要独自面对事情。可转眼间,婉儿你已独自在异国度过了五个寒暑。昔日连读几行晨报商务版都要皱眉头的你,现在也成为精英商校的荣誉毕业生了。
五年前逼着你离开我们,连飞机我也不去送。我告诉自己不必担心,用不上六个月,婉儿就会受不住寂寞哀求着要回家。我用心地思忖,到了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应对你。可我竟错了,你凭一己之力,挺过了我所知所不知的一切困苦。你唯一一次直接联络我,说的竟是,哥,我再也不需要你了。
即便那时,我也不肯承认失算。我对自己说,她只是一时逞强,没有香车华服,没有分分钟听凭她差遣的管家女仆,她绝撑不过这个冬季。我还安慰爸跟妈,她只是孩子气,她比任何人都不懂生活的失意潦倒有多难受,给她几个钟头去懂,她就要回家了。
最后知道这事的人,是毅凡。在所有人中,他是第一个失控的。他说,你错了,她咬断牙也不会再向你要一毛钱!
二十多年,他次次看准你。这次,又是他胜。
洪流与火焰,都不再紧要。
你已成长为了真正的女人,姿态英勇,始终都靠两脚走天涯。
婉儿,我们好为你骄傲。
她大概有十几年没见过这个人用中文写任何五十字以上的东西了,更遑论一封不短的信。
对她这位前度家兄来说,写东西是个极麻烦的过程,即便一条简讯,他也要改个数十次才发送出去。他说,任何东西只要发送出去就不能再更改了,而这不像面对面地谈话,对方看不到你的眼神,听不到你的语调,只有文字,所以它至关重要,必须精确地代表你的心意,一字不差。
身后飘来一阵清新的肥皂味,她就知道汤毅凡不会使她的巧克力牛奶香型沐浴液…
她没回头,即便知道距后脑勺不远处是个半裸的英俊男人,还香喷喷的:“毅凡,你说,他是真心的吗?”
汤毅凡把手机拿过去看,面无表情。最终,他看看她殷切的脸,叹了一口气。
“我要说‘不是’,你信我吗?”他烦躁地将手机甩开,后者轻轻地坠入棉被里。即便知道讨不着好,他也得说出来才痛快:“你知道你哥十二岁时,智商和情商测试就都是满分了吗?”
“所以他一定在骗人?骗我回去有什么意义呢?”
谁堵着都不舒服,她也是。
汤毅凡摇头:“我不这么看问题。”
易微婉暗自焦灼:“那你怎么看问题?”
“我看问题是,易微婉,我这澡都洗好了送到您床上了,你还不痛快过来,你发什么神经啊?”
10
蒋怡风那个丫头是生活中的好姑娘,思想上的女流氓。在她们早年的友谊中,蒋哲学家一向倡导先试后爱。她说和谐是完全可以从肉体到灵魂这样实现的。灵魂和谐相处十年都不一定可以下定论,但肉体和谐一试便知。两个都和谐了,那这男人就是你要找的人。易微婉不无滑稽地想,怡风的理论,怎么无一例外全是由她用实践来检验呢!
不过,这妮子一如既往地,说对了。
蒋怡风小姐要用庞大字眼诠释的事情,到了易微婉小姐这里用两字便足以概括。
哇哦…
11
清晨到来时,汤毅凡兀然提议去酒店与汪氏兄妹见面。她也没装作自己没意料到,因为他一定看得出她整晚都在想这事。车上他满脸严肃,仿佛不是去见熟人而是去见屠神。
“你怎么压力比我还大?”
他命令她安静:“我正在重启大脑,得换到谈生意的模式。”
她乖乖地闭嘴,心里还挺好奇。没见过他谈生意什么模式,一会儿见识一下。
本来一起吃早午餐是正好的时间,但汤少爷很牛气地说他没胃口,于是他跳过繁文缛节和虚情假意,直捣汪敬哲先生和汪凌茜小姐下榻的套房。女仆开门,汪敬哲在起居室读晨报:“信报”和“大公”。他眼镜加深紫色衬衫,第一、二粒扣子没有扣,好随意的打扮,不像准备见客的样子。
易微婉条件反射一般地脱口而出:“哥。”
汤毅凡拿眼角斜她,还不够解恨,声音不小地训斥了一句。
“出息!”
她这人是没什么出息,不用他说。
汪敬哲折叠了晨报,对回家的两位绽放微笑,不先跟微婉讲话,却一上来就揶揄毅凡,指着晨报笑道:“那里面有写你。”
汪凌茜跟着出现,黑色运动上装和热裤,波浪长发湿漉漉地垂在肩上,外面套了一件几乎透明的丝质长睡袍,微遮晒成了古铜色的修长双腿。她赤着脚,跟腱细瘦,呈青紫色。汪敬哲皱了眉:“茜儿,多穿点衣服不好吗?”
姐姐耸肩,走过来拉住了微婉的手:“等婉儿替我选。”
一切尽如昨日。
他们这些人,总是一闭眼再一睁眼,就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被姐姐轻松不失力道地牵着进了卧房,留那两个男人在起居室里。女佣正在收要拿下去干洗的衣服,汪凌茜坐在了床的另一边,背对女佣,旁若无人地讲话。姐姐在滔滔不绝,她便习惯性地走神。
过了大约十分钟,汪凌茜捅醒了她,大到吓人的双瞳轻悠悠地瞄她:“喂,易微婉,以前你至少会假装认真听的。现在,假装都不屑了吗?你有这么厉害?”
如果是以前,她听了这话会有点害怕,就算不承认,也是诚惶诚恐地心跳加速。现在,抱歉,她比较容易烦躁。
“你们来巴黎做什么?”语气很是不耐烦。
巴黎虽不是她家开的,但她也想搞明白这事,问清楚他们的目的。这是属于她的自由之都,她还不太想被作威作福的上流社会所玷污。
话音还没落,一个眼影盘子就夹着风声砸向了她的太阳穴。
盘子弹在地板上散掉的声音很响,躬在不远处的女仆惊到扭住了汪小姐高定外套的衣领,目瞪口呆。只有一霎的功夫,她便又低下头,继续慢条斯理地对付那一排长裙,好像那就是她眼皮底下发生过的最严重的事。汪凌茜收拢了睡袍的领子,又松开。她食指轻触唇尖,示意她安静,好像那遭打的人刚尖叫过。姐姐冷冷一笑,声音轻柔:“婉儿,我们等等看,会发生什么。”
如果不是疼得像被砖头砸过,易微婉自己都会觉得这是幻觉。
汪凌茜继续袅娜地站起身,睡袍一脱丢在地上,一只脚跨入了浴室。这时卧室门被猛地拉开,汤毅凡和汪敬哲双双伫立在门口,都是惊魂未定的样子。
汪凌茜再次耸肩,将长发甩至脑后。她撇了唇:“以前是一个,现在有两个,所以说婉儿你比以前厉害了一个男人那么多。就这样而已。”
她关了门,浴室遂响起从莲蓬头流出的水声。
易微婉傻乎乎地揉头,还记得转头可怜兮兮地看汪敬哲。后者回视,眼中透着从内到外的难受。
这次省事,她都不用去跟哥告状了呢。顺理成章地拼出了这句话,她感到舒适而释然。这舒适和释然刚一冒头,她就嗅出了危险,猛地弹起了身,不再以那个仰视的姿势,央求地看向大哥。
姐姐再一次得逞了,她让她回到往日,让她假想中的拯救者复活过来,让她看到,她根本没有变强,依然还是那么软弱无助。
她不能再待下去,夺门而出。
敬哲追至了起居室中,拉住她的手腕:“婉儿,你要给我们一个机会。”他额前的发,往日总是修剪得短而整齐,这次却凌乱不堪。比起五年来她世界的隐形上帝,他这次不再无所不能、为所欲为:“吵过架,睡一觉就当没发生,我知道我们家几十年都是这样做的,但现在不会了。再怎样,汪家都始终是你家!”
见微婉不说话,他将求助的眼神投向了毅凡。这么多年,毅凡在他们兄妹俩之间总是当劝和的好人,眼下他却不劝了。
毅凡咳了三声,他似是一面忍着气,一面忍着笑:“汪先生,把我老婆的手放开。”
汪敬哲怔住,脸色突然变得苍白。毅凡静候了三秒钟,出手,但在肢体接触发生之前,她用尽全身力量自己将手抽了出来,抽身离开了这个噩梦般的地方。她没有等毅凡,在他用了那样的两个字后,她却没有等他,甚至在事情发生的从始到终,她都不想看他,不想在兄姊面前去配合他去演没有疑虑的、尘埃落定一般的亲密无间。
她不是因为有靠山了,才是如今的她。
不知怎的,汪凌茜那句“婉儿你比以前厉害了一个男人那么多,就这样而已”在她的心头阴魂不散。
就这样而已。
冷静下来后,她开始后悔,她希望毅凡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些小别扭,那晚她在家里独坐着等他,看分针爬过了好多个圈。
他没有回来。
她就这么坐了整夜,直至天明。昏黄的灯光中,晨曦换了月光。她听见门闩的响动,还没见人影,已闻到浓到压人的烟味。她想,如果有这么多的尼古丁,那应该足够杀死一头大象了。他步子很重,听上去倒不像没力气。
“你知道最近汪氏出的事吗?”他劈头问道,也不等她答,他自顾自地往下说:“中间的事很多,我懒得解释了。总之,是你家需要钱。现在,你哥管我借钱来了,要的还不少。”
毅凡以前也会和她聊一聊生意上的事,也总习惯说得云淡风轻,就跟过家家似的。
“借不借?”
微婉避开了眼神:“你肯定有你的考虑,问我干吗?”
“对,就是问你。”他没轻易放过她,“我就是想问你,你说。”
“我怎么说?我又不知道汪氏现在需要什么,是钱不够还是管理不善还是惹错了人!”她放缓了激动的语气,试着公正,又重新跟他四目相接,“你量力而为,不值当的事不要做。”
如果不是笔好生意,他大可不必因为对方姓汪,跟她易微婉有过关系而做什么人情。
他看了她很久:“好,知道了。”可不是宽慰,是不能再接下去,“你…有没有什么事忘了跟我说?”
她沉默了半晌。如果她都不知道问题是什么,她怎么给他答案?
“没有。”
“…好。”
毅凡说完这话,留了好长的余白。他好像还等她回心转意,但她着实不知这意该往哪里转。他提了汪氏的事,但她看得出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没有提真正想提的事,他站在路口等着她主动走过去,但问题是她看不见他站在哪个路口。她看向他,希望得到一点提示。
她怕错过了什么。
就像很久以前关于堕胎的传闻,总要他说出来,她才知道有些事,关于她的事,只是捕风捉影的事,她自己都不在乎的事,居然也能让他这么放在心上。
可毅凡没再说话,他低头,掏出一支烟点燃。
她气得想哭,这就是他的防御机制,这说明他放弃了。
她伸出手去,将那支烟夺了下来,跟打火机一起。
他反应不慢,扣住了她的手腕,拉近他自己。她挣扎了几下,没能脱开,整个人在他手里脆弱得一折就断,但她紧紧地攥着打火机,就算身体被他捏碎也不能还给他。他眼中终于擦出愤怒的火花,噼啪作响。
她毫无畏惧地抬头,与他四目相接,她索性等着爆发的那一刻。她不怕他发火,他不说话,她才怵得慌。
他们对视了那么久。
她看着火花熄灭,灰烬遍地。
他放开了她,抓大衣出门,门砰的一声。他没说他要去哪里,她也没问。这一阵风似的离开,她哪里反应得过来。她身体转向门的方向,瞪着那门,仿佛后者既然留在了那里,就要负责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秒,两秒,三秒。
这次他没有在走出去后马上回来,气急败坏地吼她。
当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时,太阳终于慢吞吞地爬上来了。阳光冷得像冰水,夹枪带棒地泼了她一身。不是她把他当笑话,而是她的生活种种,原本就是个天大笑话。悲哀的是,她从不懂这笑点。
所以她最终冲出公寓,失控地奔向阿泰内广场。她只是不想在毅凡走后空空的房间里,用虚空无根的猜忌将自己掩埋至死。
开门的汪敬哲,耳边听着电话。见来人是谁,他僵住,飞快地挂了电话,定睛看向妹妹,又是那欲言又止的样子。她不懂为何所有人一下子都拿这副腔调对她,就好像做错事的人是她,而他们不忍批评一样。她一时也说不出话,挤在喉头的东西好多,悲伤,愤怒,还有懵懂不知的苦闷。
泪珠这刻掉了下来。
汪敬哲眉心随动,他将她抱进了怀中,轻声安慰。汪凌茜也在,本坐在沙发里,面色正为什么事而焦急。片刻,她走过来,本想说几句讽刺的话,然而嘴唇颤抖着,竟说不出来。她终于卸下面具,加入了这个拥抱。
哥哥轻轻抽出一条胳膊,想同时圈住两个女孩。
他一时忘记,右手攥的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某张不堪入目的照片。
可惜的是,易微婉没有错过,她眼角扫到,顷刻间双眼发黑,天旋地转,剧烈地呕起来。
12
易微婉开始嘲笑自己,一分钟也好,一整晚也好,她费尽心思为他的转身而去罗织合理的解释。
当晴天霹雳生生砸在了面前,她的第一反应也还是继续找理由。
他看着她从三岁长到二十三岁,但没看过她满脸是LSD发作时的迷乱,也不知道她在夜店里曾玩过恶心的游戏,这张照片抓拍得很有技术,完全看不出痛苦,就是high得过了头;或者,她玩得多开没关系,但那是在Villa T玩的,他就不能原谅;最后,他不是恶心这样不堪的她,他只是伤心,在他无数次询问下,她仍不肯讲实话。
她搜肠刮肚,搜刮出了血。
你不必找任何理由,到了最后,不过是他不再爱你。
哥哥已将手机没收,事实上,他将微婉身边的所有电子仪器都没收了,因为那照片在他们的简讯列中,电子邮件中,脸书私信中,无处不在。即使删掉,也还是会有人继续传进来。那敲诈的人,懂得如何让被敲诈的人分分钟地愈发焦虑。
其实他大可不必,她已经将那张照片刻进脑子里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条件反射地出现照片中的场景。
她只是没想到,酒瓶子在灯光下暗得要命,相反她身体的颜色充满镜头,白到刺眼。在场人那么多,当然会有那么一两个,认为这幕值得拍照留念。
“是谁?”她看向姐姐,感觉不到问话的是自己。
其实她已经知道答案。那天她便注意到,姐姐手机的壁纸不再是她和习远的合照,她还没来得及问,或者说,也不甚感兴趣去问,他们何时分手的。她为他拼酒,帮他翻着小字典纠正词语读音,当他保姆兼保镖的老大习远。
“他要什么?”
“钱,钱是问汪氏要的,还有问远东要的,要他投拍的两部大戏主角席位。”
哇哦,她以前都不知道,远东也涉足了娱乐产业。汤毅凡将头脑换成谈生意的模式,却没想到,这生意是敲诈勒索。
“姐姐是不是忘记了说,我是被迫的?”
“你明明心里恨死我,还装什么圣母。”汪凌茜冷笑着答,她卖力想让自己听起来毫不难过,“你最近不是很厉害了吗?你不是有了汤毅凡撑腰吗?哦,我忘了你一直是有他撑腰的,可这回连他也不要你了!”
话音未落,清脆的巴掌声在宽敞酒店的房间里击上四壁。
汪凌茜将被打掉的笑容重新拢回,费力地不去理会眼底已有了两行清泪。
“这一巴掌,还是要人替你打。你呢,你就哭着做小天使。易微婉,他们讲我是贱人,可他们都不知道,你才是真的虚伪!”
“我拜托你,就这一次,你恨我就恨出来,你还不动手,你一定要憋着,你是要憋到死吗?”
易微婉静静地听着汪凌茜的哭喊,石头般静止。她不会在哥哥动手之后,再亲自补一巴掌。她知道姐姐是在故意激她,硬叫她来发泄。可她发泄什么呢?她不恨任何人,被那张取光完美的照片恶心着,她只恨自己的每寸皮肤。
姐姐泪止不住地流,她双瞳却干涸欲裂。
哥哥的声音,远得好像来自天外。
“婉儿…你说说话,你别这样。你别担心,会解决的…”
一切都会解决的。这次是小人生事,他是同时惹到了两个家族,凭远东和汪氏加起来,不会摆不平一个小演员。那些照片最后一定会被消灭得无影无踪,绝不会在网络上流传。她听着这些话,却在想,曾有个男人相信她的清白,就算他集齐了她所有的前男友,也知道她还是干干净净的。他都不用证据,他就是知道。现在,他一定觉得自己被骗了,所以他才会一走了之。
她的成长,亦是披荆斩棘,破冰前行,可并非全在他看到的地方。她能拿出来跟他笑谈的,并非全部悲伤。
在今天以前,她竟是一直庆幸这一点的。
“哥…别给钱。”
“什么?”
说出这话,她又要被骂虚伪至极了吧?可这是她的真心话。
“别给那人钱,也告诉…他…别给那人什么主角。给了他这一次,他下次还会要别的,何必呢?我一个人,毁了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我这辈子再也不回国。”
她不像妈妈,妈妈守不住寂寞,最终还是连滚带爬地回去拖累所有人。就算她这样讽刺地,像妈妈一样被名利场所埋葬,她也死不当累赘。
“婉儿,毅凡他…”
她用手势止住哥哥要说的话,现在听到那个名字,都像往她的脊梁骨里钉钉子。
“别。”
不远处,巴黎圣母院传来了晚八点的鸣钟声,不知不觉地,何时入了夜?这是周日,她周一可还要上班的,没那么多闲时间来明媚忧伤。她起身,套大衣,准备回到那处小小的蜗居,早睡早起,假装自己只是巴黎的Vivien,实习中的商校生,平凡散漫,自由不羁,假装她平生做过的最糟践自己的事,也不过是在图书馆里彻夜温习。
她踏上了回家的路。
次日,汪敬哲和汪凌茜离开了巴黎。他们要处理的事情,已经完结。
她所拥有了半个月的亲人,再次离她而去。这次,离她而去的还不只有亲人。曾有一个爱护她的老人说,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但是否安东尼也早就知道,容貌神似母亲的女孩,终究还是逃不脱伶仃茕茕的命运?
故事并未结束,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内含妈妈生前的日记,一封遗嘱,还有一份存放于瑞士苏黎世银行的账目明细。原来易染生前并不是分文不留,她留下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遗产,这些年因为置于能人手中保管,投资有道,这遗产如滚雪球般积累成了巨款。她在遗嘱中写道,希望在孩子年满二十四周岁时交给她。其实,她还没满二十四周岁,但转念想想,母亲大约也早就忘记了女儿究竟生于何年何月了吧。
她读着母亲亲笔写下的字,想象母亲亲笔写信时的样子。风霜侵染了她的眉眼,岁月让她的娇躯佝偻。人们说,有那样容貌风华的女人,她本该是钢铁铸就才能抵挡命运的摧残,可她到底只是凡人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