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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商只是喜欢漫步细雨中,可没有让自己变成落汤鸡地嗜好,更不想前面那位高傲的公子哥儿,对自家师傅说,你的小徒弟因为淋了暴雨而死于非命。
急转而下的情况让方笙地
紧地蹙了起来,他立即扯下自己身上的蓑衣,一转轮小商身边,为他披上,只是小小的蓑衣显然不能抵挡住风雨的侵袭,江小商的头脸被冰冷地雨水打过,凉得透骨,只是他自己,却觉得燥热起来。
方笙和江小商迟疑地站在雨中,看着满街破败的房屋,紧闭的大门,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避雨,此时虽然暴雨倾盆,太阳却偏偏照常探出头来,在朝霞地映照下,江小商的双颊,灿烂如桃花。
路西走到这里时,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几乎能称为落难美人图的画面。
她看着江小商,忽然觉得,这人现在这副样子,到和病体娇弱的林妹妹有些相像,她记得,和张家小姐一起读红楼梦的时候,那里面的林妹妹,也是双颊红如桃花的,不由得一笑。只是又想到,林妹妹之所以有那样的姿色,是因为生及肺病,最后还香销玉陨,便收起了笑意,手微微转动,一只古色古香的木头箱子便出现在她的手中,路西提着箱子,举步走到那两兄弟面前。
“咦?我们还真是有缘啊,大美人,又见面了,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江小商,请问小姐芳名?”一看见路西,江小商夸张地叫了起来,只是中气不足,没什么气势。
路西不理会他,先收起伞,然后走到路边,将手中的木箱放下,然后用手轻轻点了点箱子上面的琉璃扣子。
“喀嚓!”
似乎有什么机关被碰到了,手提木箱缓慢地,极有规律地延展开来,很快形成了一座小小的房屋,房屋虽然不大,但是门,窗,甚至烟,都是齐全的。
江小商看得目瞪口呆,就连方笙都忍不住摸了摸眼睛,显然对于这鬼斧神工一般的技艺心服不已。
“快进来,一会儿进水了。”路西当先打开门走进去,方笙和江小商互望了一眼,终于也跟了进去,一进门,江小商这一伙人的惊讶更甚,这间屋子外表看了不大,可是空间却不小,他们加上路西一共有五个人,却半点不显拥挤。
整个空间的陈设,在真正的豪门大家还算简单,但是在这样的街道上,雨夜中,却显得奢侈了——地上铺着长毛地毯,毯子上面还有一床厚厚的褥子,几个绣工精妙的坐垫随意地摆放着,另外,墙角处还叠着几床薄被。
路西脱下鞋,放在门边的鞋架上,然后走进去扯过一张薄被,要江小商把衣服脱下,裹上被子。
虽然江小商有些扭捏,不好意思,但是方笙可不管那么多,一个眼色过去,洗砚和侍书一起动手,很快就把江小商包裹成一个大圆团。
路西摇摇头,将墙壁上一扇活动的门打开,露出壁炉,点了火,整个房间的温度立即升了起来,江小商的脸色,也略微好看了些。路西又将一个浅灰色的按钮按下去,壁炉前方的地板,升高折叠,出现一小小的圆桌,桌子上面有木茶杯,木水壶,甚至还有木锅,木碗。只是不知道,这木头做的锅能不能烧饭?
江小商看着路西忙活,笑道:“哎呀,这会儿要是能吃到香喷喷的烤鸡腿儿,再来一壶上好的烧刀子,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喽!”
“烤鸡腿儿没有,瘦肉粥,热汤面到是能选一碗,至于酒,我这儿只有波斯葡萄酒!”
“恩——出门在外,也只好委屈一下了!”江小商恬不知耻地笑道。
第三卷 第九章 暧昧
肉粥散发出来的清香伴随着弥漫的热气,让江小商的一连添了三碗,才满足地放下筷子,浅啜着暗红的葡萄酒,虽然不喜那种甜涩的味道,于它剔透的颜色,却是大爱,所以也忍不住弄了一杯,只是木头做成的杯子配红酒,实在是有些不伦不类,所谓葡萄美酒夜光杯,那才有名士风范。
方笙坐在垫子上面,借着壁炉的火光读书,他的两个侍从,忙完了两个少爷事情后,就一直很腼腆地扶着轮椅坐在门边,路西让了几句,见他们坚持不肯过来,也就罢了。
喝过粥,略略消除了疲惫,路西便摇开窗户,向外看去,只见外面的雨越来越大,如泼墨一般,虽然天已经大亮了,街上却依然是空荡荡的,除了几个推着尸体出城的汉子,再没有行人,路西叹了口气,知道一时半会儿是难以赶路了,于是站起身,从屋顶上拉下一方淡青色的屏风,将房间的右半边隔成一个单间,她不知道从哪里一翻,地板上就出现了一只半人高的大木桶,然后,路西拿出一只巴掌大小的水囊,将水向木桶中倒去,那水囊虽然看起来并不大,但是里面的水却像永远流不尽一样,不一会儿,就倒出来整整一桶水来。
方笙和江小商虽然隔着屏风,看不太清楚,但是隐约还是能够听到水声的。江小商莫名其妙地挑了挑眉,低声道:“那位小姐不会是想洗澡吧,不,应该不会,先不说有没有足够的水,在四个大男人面前洗澡。也太大胆…”
他话还没完,一件带着少女幽香的长袍就出现在屏风上面,然后是里衣,天蓝色的肚兜,还有一件儿看着极精巧的。似内甲一般的小衣…
洗砚、侍书两个,立即低呼一声,脸色胀得通红,埋下头去。
江小商啧啧称奇,一副跃跃欲试地样子,估计要不是这里还有他人,江小商就真的会去偷窥美人入浴了。
到是方笙一直荣辱不惊的样子,除了抬头望了一眼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举动,只是如果仔细观察,还是能够看到他薄薄的耳垂儿已经变成了浅浅地粉红色。由此可见,我们的路大小姐并不像她自己认为的那样没有魅力呢!
冰冷的水,滑过路西的肌肤,她的腿修长有力。小腹紧绷,虽然没有块状的肌肉,却充满了力感。因为常年丹药的滋养,她地身体带着一股淡淡的药香。平时闻不出来,只有洗澡或者运动的时候,会隐约泄露出一丝,总体来说,除了过于瘦。路西的身体还算是美形的。
路西洗澡极快,她在家里的时候,也一向是洗澡如战斗。何况如今,她和四个大男人同处一室,即便自己完全不在意,也不好意思在澡盆里呆地时间太久,所以,方笙和侍书、洗砚的尴尬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至于江小商,没人看得出来他到底是尴尬还是兴味盎然地想观看一下美人出浴的风姿。
路西拖着湿淋淋的长发,赤着足,走出来随意地坐下。
“你们谁还想洗澡,我帮你们放水!如果不想洗冷水地话,那还要等一下!”路西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她这个便捷民居是圣联盟小孩子的玩具,虽然是用太阳能做能源,但是转化器的效率很低下,现在太阳的热量不太够,估计想把水烧热需要很长地时间。
“咳,咳,咳!”听了路西的话,方笙一口气没上来,剧烈地咳嗽声吓得侍书,洗砚连忙帮他拍了拍后背,惊声问道:“公子爷,你怎么了?要不要紧!哪里不舒服啊?”
方笙摆摆手,示意自己完全没事儿,低下头,翻开书本继续看了起来,江小商虽然一开始惊讶于路西的随意,却马上笑嘻嘻地凑过去,“不用换水了,能和美人同浴一汤,实在是在下地荣幸!”
“江小商!”
路西刚想说,自己已经把水放掉了,方笙已经皱眉厉声喝道,“你不能洗冷水,万一死在外面,我可没有闲钱替你收尸!”
这话一出,就连路西也自无语,他不教训自家师弟孟浪,到担心起自己的钱袋儿来,虽然明知这或许只是托词,依然让人觉得,这两人不愧是同门,想问题的方式和一般人都大大不同。此时她才抬起头,仔细地看向这个不良于行的少年,他的面色很苍白,眉目极为清秀漂亮,要不是过于冷肃的气质,自己或许会把他当成一个美少女也未可知,不过,奇怪的是,虽然有着这般雅致的五官,他给人的感觉,却是冷中带着威严,他应该是那种决不多话,但是每一句话,都绝对是毋庸置疑!
似乎察觉到了路西带着探究味道的视线,方笙略略转头,只看着窗外的风雨,一时间,屋子里的气氛有些诡异——
“啪,啪!”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房间中带着点儿粉色的暧昧风情。
“请问有人在吗?”叫门的声音虽然透着焦急,但是依然彬彬有礼,显然不是恶客。
路西一怔,连忙起身开门。
“主人家,我等本不想打扰,只是现在风狂雨骤,我朋友又得了重病,所以…哎,路小姐?”站在门外的那人赫然正是解元公——田起元,金玉娘的夫婿,他此时见了路西,惊讶地瞪大了双眼,“小姐怎么在这里?”
“先进来再说!”路西看了一眼半靠在田起元肩头的男子,那人穿的是一身蓝衣,因为沾染了鲜血,有些地方已经变成了黑色,形容狼狈,但是依然丰姿出众,她立即认出那人正是开封府的四品带刀侍卫,南侠展昭,只是不知道这个武功比自己高出不知道多少的大侠,怎么会受了重伤?
第三卷 第十章 齐聚一堂
西和田起元合力把展昭拖进屋子里,扔在温暖的厚地
“他左胸中了一箭,伤得不轻。”田起元叹了口气,眸子中带着忧虑,“更严重的是,箭上涂了毒,不过我已经给他吃了我配的药,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解毒,现在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路西看了方笙一眼,想起这人应该是唐家的表少爷,唐家可以说是玩毒的大行家,那么他即使不是内门的人,也应该有解毒的法子吧。其实她身上带着的丹药,完全能起到解毒的作用,只是那都是些珍贵的能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况且因为这次任务本应该是极为安全的,她根本就没有准备多少救命的道具,这些药,也只是习惯性的少带了一点儿而已,还是不要随便浪费的好。
江小商马上察觉到路西的意思,立即笑道:“别指望他了,这位大少一向讨厌用毒这种卑鄙做法,对于毒药,他了解的也许还没有我多呢!”
方笙皱了皱眉,没理会这个师弟的调侃,伸手替展昭把脉,他虽然不用毒,但是唐家的人,怎么可能会不懂毒药?看在包拯是自己师傅的至交好友面上,这人无论如何也是要救的。
“放心,毒没问题!”把完脉,方笙淡淡地道,抬头看了田起元一眼,“你的药很灵,他的内功很好!”
田起元长出了口气,放下心来,路西点点头,有些心疼地看着被鲜血污染了的长毛地毯,只是这会儿,她可说不出让一个病人把自己先弄干净再进屋的话来,幸好自己没有洁癣。对血腥味儿也习惯的紧了,要是自家老板在这儿,恐怕才不会管你是什么南侠,北侠,受什么伤。中什么毒,一早轰出去淋雨了。
江小商用脚踹了踹展昭,动作很不恭敬,明显对自己被展大侠擒获的事儿还在耿耿于怀,虽然路西和方笙心里都明白,会有那般结果完全是他自己找的,只是人天生就具有迁怒地本领,“喂。他怎么搞成这副得性,这小子的功夫不赖啊!”
田起元叹了口气,神色疲倦:“要不是展大人,我们这些被安乐侯庞抓走的百姓,恐怕已经没命了。哎,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恶贼才会受到报应。”
原来展昭领了老包的命令后,立即找到安乐侯新宅的工地上,但是那时候,庞夏不知道为了什么。正好下令将那些强抢来地民夫通通杀死,幸亏展昭到的及时,要是再慢一步,恐怕见到的就是满地的尸体了,不过虽然他成功地救走了那些百姓。但是对方毕竟人数众多,而且也不乏高手,他又要顾及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终于一招不甚,受了重伤!
“我觉得,大家在聊天之前,是不是应该先给这家伙止下血啊,要不然,他死了到不要紧,这些脏血把地毯给糟蹋完了,那就太可惜了!”江小商笑眯眯地打断了田起元的痛苦回忆,一脸戏谑地看着倒在地上,如死人一般昏迷不醒的展大人。
田起元闻言低头,就见雪白的地毯上面已经沾满了鲜血,不由得大吃一惊,急忙俯下身子,想把展昭地衣服解开,只是由于鲜血把衣服和展昭的皮肉粘在了一起,他的动作难免有些困难。
路西无语地看着田起元‘温柔’的动作,要是按照这种速度,恐怕他把衣服解开了,展昭也因为失血过多见了阎王爷!只好伸手帮忙,只是路西可没田起元那般耐性,她双手用力,嘶啦,嘶啦,连着几声,展昭的长袍已经被扯成碎片,散落在地上,鲜血一瞬间喷了出来,路西一边后退了一步,避免让喷流出来的鲜血弄脏衣服,一边对已经吓得傻了地可怜大夫道:“有止血的药吗?”
“啊——有。”虽然田起元被路西野蛮的动作吓到了,有点儿心不在焉,但是他的技术还是没得说地,很娴熟地就帮展昭上好了药,由于缺少绷带,路西便解开衣服,将衬裙撕下来一片,交给田起元凑和着用,豪放的姿态让田起元惊讶不已,另外几个人到没什么意外,这个女人都敢在男人环绕的房间里洗澡,撕撕衣服算什么!
好不容易把展昭收拾干净了,大家坐下来喝着热水,听田起元细说他这一段时间的经历,虽然一屋子人里,真对这个感兴趣的只有那还昏迷不醒地展昭,但是既然没事儿,路西和江小商都不介意听听故事打发时间,方笙也无所谓。
过的时间不长,田起元还没有把他的经历讲完,外面忽然纷乱了起来,本空旷无人地大街上忽然出现了许多身带兵器,短衣劲装打扮的人,这些人一路行过,见屋就进,见门就砸,一时间本来安静无声的大街上到处是鬼哭狼嚎之音,无数贫弱老少被揪着头发拖出屋来…
“是他们,他们是安乐侯的属下!”田起元隔着窗户,看到那些人的穿着打扮,脸色瞬间大变,“怎么办?他们过来了!这些该死的恶贼——”
“这青天大人还在陈州呢,他们怎么就敢这么毫无顾忌的乱来?”江小商挑了挑眉,一边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衣服,“洗砚啊,把你们家公子爷的棋盘借我用下!”
洗砚闻言,反射性地将背囊紧紧地捂住,警惕地问道:“干什么?”这位三公子已经糟蹋了好几架名贵古琴,难道现在把目标转到棋盘身上?
“你那是什么眼神儿啊,本少爷的棋力不比你家公子差好不好!”江小商哭笑不得地看着把自己当贼一般防备的侍从,“我记得你家公子的棋盘是磁石做的吧,万一那些家伙放箭,也好挡上一挡,再说,我手里也没兵器啊!”
这时,方笙抬头看了江小商一眼,冷冷问道:“你的断肠呢?”
“换酒吃了!”江小商耸耸肩,无奈地道,“没办法,师傅就给了十两银子,哪里够用啊!”
“你!”方笙脸色变了一变,终于还是低下头,喝道,“给他!”
洗砚没办法,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棋盘拿出来递给江小商:“三公子,你可小心一点儿,公子爷很喜欢这个棋盘的。”
“知道了,少罗嗦!”
他们那里斗得热闹,一排‘强盗’已经气势凶凶地向路西他们的房子冲了过来…
第三卷 第十一章 吓唬
开门!”安乐侯府的侍卫统领裴春,冷冷地看着这所房子,“听着,窝藏侯府刺客,以谋逆罪论处,希望你们放聪明点儿,别惹小爷我生气!否则…”
一干人等撞了半天门,那扇看起来一点儿都不结实,仿佛随便捅一捅就会开了的木门,却纹丝不动,当然了,以圣联盟的技术,即使是孩子们的玩具,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暴力破坏的。
“否则怎么样?某逆罪!你们真是好大的口气!”
就在裴春已经等得没耐性的时候,那扇让他们费了好大气力的门缓缓打开,一个清冷威严的声音响起来。
裴春一怔,他在侯府当差多年,见多了京里的达官贵人,对于相人还是有自己的一套办法的,如今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听得那冰冰凉凉的话语,他已经觉得,这家的主人只怕很有些来头,但是既然是奉命行事,也不能就这么甘休,要不然侯爷那边可无法交代,再说,对方要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自己不太过分,想必人家也不会和他这个小娄娄计较,有什么问题也是要去找侯爷那个正主儿的。
“我们是安乐侯府的,正在通缉刺杀侯爷的要犯,希望大家配合,不要生事!”裴春说着,带着两名副手便走进了房门,刚一进屋,三个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侯府侍卫瞬间就愣住了——房中布置还算简洁,显然这些人只是暂住,不像长居的样子,但是用具却极是讲究,样式新颖,有些像胡人那边传过来的精致炉子。镶嵌于墙内,烧得正旺,炉前一桌儿上,罩着‘软烟罗’的桌布,那丝绸自己想扯一匹与娘子做衣裳。尚且不得,这家竟用来铺桌子!那桌上用具皆是木头制的,乍看起来不起眼,但是略微细看,却见那壶杯上的雕刻花纹栩栩如生,花色也各不相同,显然雕工精妙,碰上爱这手艺地。怕是要珍藏于箱底不与示人,或是握于手中做把玩之用,像这般随意地放于桌子上当作一般用品,恐怕是万万也舍不得的。
再看这屋子里的人,一个穿着华丽男装的美少女正慵懒地靠着火炉小憩,看那衣着打扮气度。即使说是公主郡主之尊,恐怕也没什么不妥当,他看了一眼,便不敢再看。谁知道这样的贵族小姐是何等脾气?万一惹恼了她,搞出祸事来,恐怕小侯爷是绝对不会为了自己一个下人出头。
在这少女地右手边,有一少年手捧书卷,此时正抬头望着自己。那一双冷目森寒,眉头微蹙,隐约带着煞气。想必刚才开口说话的正是此人,他虽然衣着平常,但是气度雍容,自带威仪,到像是个身处高位的上位者,虽然年纪太轻了些,但是裴春可不敢随便出口得罪。
他旁边坐的却是看不出深浅的人物,那也是少年,只是脸上略带了些玩世不恭,身上围着薄被,脸色苍白,只有双颊沾染了些病态的红晕,举止乍开似乎颇似江湖人,但是他此时却摆弄着围棋,虽然裴春不大懂棋,但是见了那精巧别致的棋盘,晶莹漂亮的棋子,也知道,身上常备着这么名贵地棋盘棋子的人,棋力想必也不会差到哪儿去!这么看来,这人到有几分疏狂名士的气派。
另外两个明显是侍从之类的人物,他们的腰身笔直,目光警觉锐利,显然身手不凡。
“你看够了没有,看够了就走,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犯!”
方笙冷淡地声音打断了裴春的思绪,他连忙放缓了脸色,苦笑道:“各位公子小姐,在下只是个当差的,既然小侯爷下了令,咱们自然要抓紧追捕刺客的,就请各位行个方便,让兄弟们略略搜查一下,能够交差!”说着,裴春地眼睛瞄向那只大大海蓝色屏风,这个屋子空间不大,也没有衣橱,木床之类让人藏身的地方,若那‘刺客’当真在这里,恐怕也只能躲藏于屏风之后了。
“放肆!小姐的浴室也是你们能够参观的吗?”方笙尚未说话,洗砚已经勃然大怒,蹭一下站起来,“你是什么东西,也妄想进小姐的浴室,让我们爷儿知道了,就你这一句话,要了你这条狗命还算轻地!…”
“洗砚!”这时本一直坐着玩弄棋子儿的江小商皱眉道,“小点儿声,吵死人了,你跟了方少这么多年,怎么还这般不沉稳?他们放肆,轰出去就是,再不然,杀了也罢,叫唤那么大声做甚?”
他这话一出,裴春冷汗哗啦就流了下来,实在是江小商那满不在乎的样子唬了他一大跳,真真觉得这位少爷是个杀人不眨眼地主儿!急忙退后两步,赔笑道:“对不住,对不住,在下这就告辞!”他咬咬牙,终究还是拿不准这些人的身份,虽然安乐侯地位尊崇,不用害怕什么人,但是那不代表自己一个七品的侍卫统领,也能有那么大的面子!说着,裴春急忙退出门去,还小心体贴地关好了门。
“大人,咱们这就不查了,万一…”裴春身后跟的一个侯府侍卫为难地看着那扇又关起来的大门,侯爷交代要搜遍陈州城每一个角落,随便漏掉,可是要带脑袋的。
“让人给我盯着,我就不信,里面的人还一辈子不出来了。”裴春抹了把头上的汗珠儿,吩咐道,“只要他们一出门,立即回报,要是没有咱们要找的人犯也就罢了,万一人犯真的在他们手里,尔等万万不可随便行动,务必要请示侯爷,明白了吗?”这些人恐怕都身份不凡,还是要提醒侯爷小心在意才是。“明白,请统领放心。”
第三卷 第十二章 上路
西坐在圣联盟出品的水元素按摩椅里面,享受着从头的按摩,三维仿真影视机中,播放的是地球上的一部关于旧上海的老影片,路西喜欢看老片,用这种高级仪器播放出来的老片,很有时代感,就像是她当真坐在窈窕的旧上海大街上,喝着浓香的咖啡,看着穿着旗袍的古典女人悠闲地走来走去。
她回到自己的民居已经快半个月来,那天打发了安乐侯府的人之后,她就把那帮人抛在自己的玩具民居里,自己一人冒着雨先走人了,不是她不够仗义,实在是这根本不关她路西的事儿,再说,这一干人等貌似都是主角,无论遇到什么危险状况,大约都会逢凶化吉,根本犯不着自己这个功夫拿到这里只是二流的小高手(太谦虚了!)多事,只是有一点儿不太如意,因为冒雨赶路,又不敢随便施放避水的口决,结果弄得浑身不舒坦,回来之后,修养了好几天才算勉强恢复。
关于开封府那一班人马的消息,她没有特意打听,却也听了许多的小道消息,例如,展护卫带着一干江湖朋友冲进安乐侯的软红堂将他逮捕,再如,包青天包大人违抗圣旨杀了庞,就连有几个名门闺秀情挑南侠的桃色新闻都有,至于有几分属实,那就不知道了,前几天田起元和金玉娘回了家,她也去略坐了坐,聊了些八卦,如南大街豆腐房里的那个豆腐西施要嫁人了,嫁的也是个大夫,据说,那人治好了她家女儿的呆病,又承诺会照顾蔡老太婆。下个月一家人就要离开陈州到东京城去,只是金玉娘说这话时。神色遗憾,虽然没有名言,但恐怕是觉得那人并非良配的。
这半个月来,路西过得很惬意,只是这悠闲的好日子恐怕就要到此为止。
“婉妃娘娘要养病。不在东京城太医地眼皮子底下,非跑我们陈州来干什么?真是怪事儿!”
一大群老百姓围着衙门贴出来的布告,指指点点,弄不明白那些达官贵人的心思。也只把这些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说笑一番罢了,这些贵人们想要住在哪儿,和他们这些平头百姓是万万没有关系的。
别管什么婉妃,贤妃还是惠妃要出宫养病,本都和路西完全没有干系。只是如果那个妃子要修建地行宫,就在自己安家的地方,那就不能不关路西的事情。
“哎,不能住下去了。”路西喝了口咖啡,现在她已经隐约能够听到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壮丁喊着号子忙碌的声音。大量的树木被砍倒,并有向自己这里蔓延的趋势,虽然说自己这房子的外形没破绽,但是她可不想和当朝地贵妃娘娘比邻而居。再说。她是来收集民生资料的,总窝在山窝里也不是办法,既然来了,若不见识一下清明上河图般的繁华景象,那实在说不过去。
“好吧。去东京!”
既然做了决定,以路西的性格自然不会拖拖拉拉的,何况别人搬家还要整理东西。我们路西就不同了,直接把房子往空间包里一塞,简简单单,轻装上阵,也不和田家那两口子告别,只送去了封信,说要去京城寻亲,便开着辆陆虎上了路,为了不引人注目,路西一路上竟是挑选隐蔽的山间小道,过城不入,实在没办法地时候才步行入城,她的车是经过爱迪精心改装的,跋山过水,无所不能,速度又极快,即使是路西根本没有赶路,这样停停走走,依然很快就到了东京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