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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和公孙策耳语了几句,道:“展护卫,你一路辛苦了,先将犯人下于府衙大牢,待知府李大人问名原委,再做定夺。”
“是。”
“对了,姑娘,你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可要本府着人送你回去?”
“小女子路西,多谢大人关爱,不过小女子家离陈州不远,就不劳烦大人了,就此告辞!”路西说完,立即头也不回地转身出去,速度之迅捷简直有如落荒而逃了,开玩笑,若和这个世界第一的麻烦人物扯上关系,她地日子恐怕就很难过下去了,叶岚要的是民生纪录,可不是包大人铁面无私的破案英姿。
“姑娘?”包拯怔了怔,和公孙策二人面面相觑,随即失笑。
公孙策摇头道:“看来,大人还真是不招女孩子喜欢,这姑娘匆忙的样子,到像是害怕大人吃了她一般。”
包拯苦笑连连,示意张龙赵虎二人跟上路西,王朝马汉则押解着江小商去府衙。他显然是对路西一人上路不太安心,所谓防患于未然,如果能在案件没发生的时候加以制止,总比事后查案要好得多了。
“展护卫,你在想什么?可是有什么忧虑?”公孙策见展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问道。
“大人!”展昭迟疑了一下道,“属下自至陈州以来,虽然时日不久,却发现陈州民生凋敝,百姓受灾荒之苦甚重,可是却迟迟不见安乐侯庞昱开仓放赈,只怕…只怕再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引起民变!”
包拯的眉头紧蹙,这次圣上派他南下督赈,就是担心安乐侯年纪太轻,不能很好的完成圣上之命,只是现实情况恐怕比一开始预料的更加糟糕,如今似乎已经不是失职的问题了。只是庞昱称病,始终避而不见,他身份尊贵,身边更是跟了许多身手高强的侍卫,若动强的话,也不那么容易…
“展护卫,你如今还是化装进城,我则摆名车马,咱们双管齐下,定要在事情无法收拾之前查清陈州底细。”
路西一出门,便察觉到那两个侍卫的跟踪保护,只是他们明显没有恶意,路西也就不理会他们,径自在城里兜来绕去,过店即入,逢庙必拜,把初出家门的大小姐姿态摆了个十足十,却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包拯一直想见到安乐侯,始终不能如愿,路西不想惹麻烦,麻烦却自找上门!
她在脂粉店里买了只绣工还好的荷包,又拣了些做工精巧的珠钗,这东西路西虽不怎么佩带,但是带回现代去,可也能算是不错的古董,张美佳小姐应该会很高兴的,只是刚离开店门,就被一个锦衣少年拦个正着,路西皱眉,只见那少年也就十七八岁模样,在路西眼里实实仍是孩子,可是看那骄横跋扈又故作潇洒的样子,却是半点儿孩子气也不带的!
路西因为后面跟着公差,不想和他计较,转身绕开去,那少年却又举步挡在眼前——“姑娘,不知道仙乡何处,可曾许配人家啊?”
第三卷 第五章 方笙
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脸,她记得自己的确还算清秀,于保养得当,脸上的疤痕大多消散了,只是额头上不显眼的地方还残留些浅淡的痕迹,可是,就是她再有信心,也不可能觉得自己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难道古代人的审美眼光和现代人不同?
眼前这个疑似安乐侯庞的少年贵公子,虽然是个纨绔,但是只看外表的话,绝对是仪表堂堂,俊美非凡,再加上华丽的服饰,前呼后拥的气派,想吸引一些千金小姐,绝色美人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学那痞子混混,做这般没品的事情?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见到自己这般打扮,尚摸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竟然就敢这样贸然招惹?这十多年来,他究竟是怎么在京城权贵场上混大的?难道自己认错了人,这不是安乐侯?
路西胡思乱想的时候,庞一摇扇子,轻轻地挑起了路西的下巴,笑眯眯地道:“姑娘,本侯怜惜你孤身寂寞,不如一起去喝上一杯。”他说着话,手已经不规矩地摸到了路西的腰身上。
路西低头看了他的手一眼,心想,自己腰上缠着软剑呢,难道这人就没有感觉到扎手?
路西侧了侧身,向后面看了一眼,心道开封府的官差也太不负责任,到了现在这种时候竟然还不现身,她却不知道张龙赵虎这两位虽然外表看起来是莽汉,但是跟了包拯那么多年,多少也是有些本事的,如今包拯正愁抓不到安乐侯的把柄,这次突发事件如果算计得当,说不定就可以先把这位小侯爷带去见包拯了。他们又怎么肯这么快出头!
到是庞身边跟的都不是傻瓜,一个一直立在庞身后的小厮见自家主子动作越来越大,连忙扯了他一下低声道:“小侯爷,看这女人的衣着打扮,不像是个普通人。而且她身后是跟了人地。”说着,这小厮向张龙赵虎二人所在的方位看了一眼,才接着道,“如今包黑子尚在陈州,我看…”
“怕什么!”庞不在意地摆摆手,“不是有你在吗?少爷我都闷了好几天,难道包黑子不走,少爷我就不能找乐子了!”
那小厮打扮的人无奈地皱了皱眉。退下去不再说话,只是后退的时候双手做了个姿势,然后那开封府的四大门神之二,就如泥人一般僵直不动了。显然隐秘跟着庞小侯地人要比明面的高明得多。也幸好他摸不到路西的身份来历,不敢过于得罪,没有下杀手。只是制住了他们的穴道,否则四大门神说不得要少上两个了。
听到这里,路西微微一笑,她就说嘛。堂堂小侯爷身边怎么可能没有本事人,看来自己这次真要去见识一下赫赫有名的软红堂到底是如何的活色生香,美人如玉了!不过也好,她正想打探金玉娘的消息!
于是路西便乖乖地被庞拥着向前面走去,虽然庞的手脚不规矩。换了这个时代地女人定然认为是被轻薄了,严重一点,自命节妇的。就是就此悬梁也并非无可能,但是路西却并不怎么在乎,以前当兵的时候,路西尤其擅长近战,和男人交手向没顾忌,必要的话张口咬人也不是没有,现在不过被人搂搂腰罢了,又什么好介意,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庞这个人实在有够金玉其外,在路西眼里又是个孩子,即使与他亲近些也不会让人作呕!
路西听庞说着赞叹自己美貌或者倾吐爱慕之情的疯话,不经意间却发现一个极扎眼地男人!
在前方四五十米处的街道当中,有一大约二十余岁的少年正端坐在轮椅里面看书,他低着头,路西只能见到他尖瘦的下巴,还有一头被风吹得有些散乱,却润华如瀑布地长发!至于为什么说他扎眼,那只能说,他是那种你见了,就很清楚,这绝对不是如今被灾荒消磨了风尚,洗去了繁华的陈州能够养出来的人物,就如路西,在这样的陈州城里,她自己其实也是个扎眼的人!
两个青衣健壮地汉子,缓缓地推着轮椅在陈州寂静的大街上徐徐而过,在他和路西擦身的一瞬间,一股书香气扑面面而来!
大约是注意到路西地心思所在,庞的脸上一怒,冷笑道:“不知道是哪家的瘸狗不拴紧,竟然随便放出来,庞夏…”他剩下的话还没说出口,那个青衣小厮却一把拿捏住了他的穴道,让他出不了声,脚下也不自觉快了几步,待见到那坐轮椅的少年没有搭理他们,仍是不紧不慢地消失在大街尽头,才松了口气,放下手来!
庞脱了禁锢,立即甩手给了青衣小厮一巴掌,怒骂道:“该死,反了你啊,竟然敢对我动手!”
“请小侯爷息怒!”青衣小厮一动不动地受了庞的怒火,“启禀侯爷,刚才那人乃是四川唐门的表少爷方笙,他母亲生前是老太君最喜欢的女儿…”
“什么李生,王生,一个江湖匪类,本侯爷还怕了他不成?”
“小侯爷息怒,如今我们出门在外,虽然不必害怕这些江湖人物,不过,没有必要的话,还是不宜招惹的好!更何况,这方笙乃是八贤王的义子,我们总要看八王府的面子。”青衣小厮依然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既没有因为庞的折辱而愤恨,也真真切切地叙述了自己的意见。
“真***扫兴!”庞闷闷地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却并没有再发脾气,转身又对着路西调笑起来,到是让我们路大小姐对于他这绝佳的变脸之术和万事不萦于怀的狂傲性子有些佩服。
路西一边应付庞,一边想着那个唐门方笙,从一开始,她对这个人就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那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不经意间,路西的眼前晃过那个狡猾的杀手江小商的影子,瞬间惊觉,对,就是江小商,这人身上有一种和江小商一样的味道!只是这个念头一起,连路西自己都不太相信!他们两个完全就是两种人,方笙出生于武林世家,身为八贤王义子,看起来严肃冷傲,浑身贵族气。而江小商落拓江湖,玩世不恭,而且还是杀手!这样两个人怎么可能扯上关系!
第三卷 第六章 诡异的出师考验
哼,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混蛋,要不是看在他是的面上,我定要他见识见识地狱到底是什么模样!”
方笙不以为意地一扬头,淡淡道:“洗砚,侍书,前面就是府衙了,走快一些。”
“是,公子爷。”这两个粗壮汉子竟然叫这么文气的名字,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是清秀小童的时候叫洗砚,侍书,当他们长成八尺昂扬的汉子之后,也还是洗砚,侍书,总不能因为不再相称就去改名字吧!
那叫洗砚的眼睛一转,笑道:“公子爷,你说,三公子不会真的想杀了包大人吧,咱们先生可和包大人是莫逆之交!”
方笙没说话,到是侍书苦笑道:“先生给三公子的出师考验是在三个月之内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还有什么方法比杀死名满天下,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更快成名?”
“其实,三公子这个任务虽然麻烦了些,但也还不算最离谱,我听说,当年二公子出师的时候,咱们先生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让天下三大美人——明海燕,许柏,胭脂红公开对公子疯狂示爱,这三位美人,明海燕是海王的掌上明珠,十三岁就遍游东海,说起水战,能及上她的人可不多,许柏是王丞相的义女,从来养在闺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驰名天下的才女,而胭脂红是江南翠羽楼的头牌姑娘,所谓国舅爷一掷千金,胭脂红棒打贤王,说得就是她,当年国舅爷捧千金求取胭脂红,而且许诺八台大轿。明媒正娶,她是理都不理,八贤王不忍舅舅愁苦,亲去翠羽楼说项,一句话说得不动听。便让那位主儿乱棒打下了楼去。你说,这样各自不同,却同样心高气傲的美人,怎么可能对一个男人公开示爱,还要在一个月内,先生这不是折腾人吗?…说来也怪,一向温文尔雅,知礼守礼的二公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当年三大美人追着一不知名的陌生青年。从东京到边城疯狂示爱地场面,至今都是天下最难解的谜题之一。
两个人苦思不解,也只好轻轻放了过去,洗砚忽然看了自家公子爷一眼,笑问道:“二公子和三公子的出师考验都这么有意思,想必公子爷的也很有趣吧。不知道公子爷的题目是什么?”
听了这话,那似乎万事不关心地方笙,左边眉毛跳了三跳,右边眉毛跳了三跳。一张脸忽青忽黑,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吓得两个侍从乖乖缩头哈腰,再也不敢说话了。只是心里的好奇心难免更重,不知道先生出了什么题目,竟然把自家冷酷的主子气成这般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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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跟着庞到了软红堂.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座园子.《红楼梦》里。元春评大观园时说:“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赐大观名。”路西觉得,这软红堂好像也差不了太多了,更加让人瞩目的是,这里,环肥燕瘦,各类美女数不胜数,虽然大多带着愁容,但是哀戚之色更是韵味不同,路西再一次摸了摸脸,这家伙审美眼光不错啊,那么说自己也是能够上了档次的美女?她却不知道,其实女人能够吸引男人的不光是容貌,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如气质,才气,品位,地位,等等,路西或许不算倾城,但她一身华而不俗的装饰衬托出来地就是绝对不同于一般的贵女,能够吸引庞并不出奇。
路西一路行来,细细将路途记清楚,只是始终没有看到金玉娘的人,心里隐隐不安,她是知道古代这些女子对名节的看重的,万一要是金玉娘想不开,寻了短见…
“这里怎么样?”庞笑眯眯地望着路西,“我还有一座宅子,正在起着,两个月之内就能完工了,到时候领姑娘再去看看,那个宅子壮丽些,和软红堂韵味不同啊!这里空着的房间还有很多,姑娘不如挑一间住下,不是我自吹,就是京里面那些王公地名园,也不一定比得起这软红堂里的偏门小院。”
路西看了他一眼,实在没扮演过这种角色,不知道现在应该抽她一巴掌,还是顺势答应下来,最后也就照着自己的心意道:“能参观参观吗?”
“当然,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想怎么参观就怎么参观,我让人准备酒菜,让你尝尝我府上厨子的手艺。”庞以前强迫人惯了,可能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方地主儿,有些得意忘形,脸上透着股子沾沾自喜,到是他身边的那个跟班庞厦,看路西的眼神带着戒惧,毕竟咱们路西小姐实在不会演戏,除了自高自大的庞小侯爷没有自知之明,其他的人肯定不相信路西是真地被庞小侯的个人魅力吸引,甘愿被金屋藏娇。
路西可不管那么多,这些人里虽然高手不少.比自己强的也有几个.但是她想跑地话,用一张地遁符就行.绝对没人能拦得住.于是就当真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找了起来,庞只是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着,间或介绍一番,到没有多余的动作.把贵公子的架子端得方方正正.
路西转了两圈,还是没看见金玉娘,正想着是不是在仔细找一次,就看见一个军队里斥候打扮的少年匆匆进来,凑到庞厦耳朵边上嘀咕了几句,她隐约能听见,那人大概的意思是展昭大闹庞的行辕,救走了金玉娘。路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得暗自点头,这展昭无论怎么说真真不是浪得虚名,自己辛苦半天,连金玉娘的一根毫毛也没找着,人家和自己分手的时候还不知道金玉娘这档子事儿,如今已经把人救了回去,这就是差距啊,可不光是武功高低的问题!的好戏有点儿可惜,要是能拍下来拿回去让叶岚瞧瞧就好了,也让他了解一些中国的国粹!后来又一想,其实看武侠片也一样,现代那些电脑特技可比真功夫华丽得多!只是既然金玉娘得救了,开封府的人也插手了这事儿,貌似自己完全可以脱身,没必要在兜***下去。
第三卷 第七章 免死金牌
后,路西拣了‘睡园’暂住,当然不是为了园中那簇的妖娆多姿和菊花的光彩烂漫,只因为这个位置是整个软红堂防守最薄弱的所在,只要她跳过青石院墙,就能够远走高飞了。
路西决定,今天入夜就离开软红堂,在确定金玉娘安好之后,马上回家去,拼着吃一个月的营养餐也决不再出门,专心等着包青天办完事情,离开陈州!如果想见识见识南侠展昭那般大侠客的英姿,也要挑选适当的时机,作为路人甲远远看戏就是,绝对不去做那戏中人!
既然做了打算,路西便沉住气,和庞一同吃了晚饭,看了一出戏曲,才说乏了,回房见去休息,至于那位明里暗里的暗示想同床共枕,她自然是当作完全没察觉,忽悠了过去,虽然张家那位小姐曾劝她找个男人尝试一下云雨情的滋味儿,她虽然算不上意动,其实还真有些好奇,只是就算要找男人,至少也要身体够健壮吧,否则以路西不惯于和人身体接触的性子,万一睡着之后,三拳两脚闹出人命,岂不是很晦气,她可不是‘黑寡妇’,没有杀自己男人的兴趣,至于外貌,只要看得顺眼就行,到不至于非要什么大帅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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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昭硬闯安乐侯的行辕,到不是像路西猜测的那般,为的是金玉娘,而是因为张龙赵虎回包拯那儿之后,说出了他二人的遭遇,又说路西被掠走之事(貌似人家路西是自愿的。),因为担心路西遇难,所以展昭才去探了安乐侯的行辕,一开始也只是打算暗查。只是因为遇见了正闹着上吊自杀的金玉娘,才暴露了行迹,暗查变成硬闯了。
虽然没找到路西,但是找到了金玉娘到是个意外之喜。
“展护卫辛苦了。”包拯示意展昭坐下来,才对着金玉娘道。“金玉娘,你且起来回话。”
“谢大人。”金玉娘站起身,“妾身夫家姓田,…”她如此这般,平平实实把自己的遭遇叙述了一遍,虽然语气淡然,但是其中地血泪苦楚依然让人动容!
“岂有此理!”包拯一怒之下,猛地站起身来。厉声道,“圣上派他到陈州赈灾,乃是恩宠,他却不思鞠躬尽瘁,报效朝廷,反而将赈灾之款挪为私用。如此行径,真是猪狗不如!我若不将他绳之以法,这口龙头铡还要来何用!”
“大人容禀。”金玉娘待包拯怒火稍熄,跪下来哭道。“奴家的丈夫,如今还在庞手里,请大人尽快救回夫君吧,否则,否则…”
展昭皱眉道:“大人。那安乐侯在陈州近郊正在兴建新的宅第,田相公想必也在那里,而且。属下还查明,安乐侯为了修建自己的府邸,在陈州随意抓捕壮丁,使得陈州灾民更是叫苦连天,若不能尽快将他逮捕,恐怕受害者更众!”
包拯点点头:“展护卫,你在辛苦一趟,务必要把田相公和那些被抓走的民夫救回来,他们都是指正庞地人证,要严加保护…”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外面闯进来一府衙的衙役:“包,包大人,大事不好了,府衙大牢被劫,展大人抓回来的那个杀手逃走了!”
“什么!”包拯大吃一惊,惊声问道,“可看清楚是什么人劫狱?”
“回大人,来人并未掩藏形迹,一共有两人闯进大牢,其中一人双腿残疾,而且,而且他们还留下一封信,要我们送给大人。”
“哦?”包拯有些惊异,劫狱的他到是见过,但是劫狱之后还给他留信的可见不多见了,“呈上来。”
“是。”那衙役连忙把手中的一封薄信递上。
展昭抢先一步接过信,仔细检查过后,才递给包拯,显然是担心有歹人下毒。
那封信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朱红色的印子,印得是双龙戏珠的图案,图案本身除了过于逼真精美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包拯看了之后,立即惊讶地呼道:“免死金牌?难道是他?”
公孙策听见这话,猛地站起身子:“是李大人?他可是十多年没现身了。”
包拯微微一笑,这会儿到是沉下气来,见展昭眼带迷茫之色,解释道:“展护卫入朝时间不久,也许没听说过他,我们说得李大人,名叫李远齐,字闲清,曾经是先帝身边地一等侍卫,甚得先帝信重,曾经多次救先帝于危难之中,可以说是当时朝中的第一高手,他包拯点点头:“展护卫,你在辛苦一趟,务必要把田相公和那些被抓走的民夫救回来,他们都是指正庞的人证,要严加保护…”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外面闯进来一府衙的衙役:“包,包大人,大事不好了,府衙大牢被劫,展大人抓回来的那个杀手逃走了!”
“什么!”包拯大吃一惊,惊声问道,“可看清楚是什么人劫狱?”
“回大人,来人并未掩藏形迹,一共有两人闯进大牢,其中一人双腿残疾,而且,而且他们还留下一封信,要我们送给大人。”
“哦?”包拯有些惊异,劫狱地他到是见过,但是劫狱之后还给他留信的可见不多见了,“呈上来。”
“是。”那衙役连忙把手中的一封薄信递上。
展昭抢先一步接过信,仔细检查过后,才递给包拯,显然是担心有歹人下毒。
那封信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朱红色的印子,印得是双龙戏珠地图案,图案本身除了过于逼真精美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包拯看了之后,立即惊讶地呼道:“免死金牌?难道是他?”
公孙策听见这话,猛地站起身子:“是李大人?他可是十多年没现身了。”
包拯微微一笑,这会儿到是沉下气来,见展昭眼带迷茫之色,解释道:“展护卫入朝时间不久,也许没听说过他,我们说得李大人,名叫李远齐,字闲清,曾经是先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甚得先帝信重,曾经多次救先帝于危难之中,可以说是当时朝中的第一高手,他却不止武功高绝,而且达学宏才,于民生朝政甚有研究,只是后来,因为一次救驾,中了敌人暗算,虽然被御医勉强保住了性命,身体却一直极差,一年中到有七八个月是要缠绵病榻的,可惜一代能臣,虽有富国安民之策,却不能施展,过了没多久,他便辞官归隐,不知所踪了,临去之前,先帝曾赐予免死金牌一面,许诺他李门中人,只要所犯不是叛国大罪,皆可赦免!”
第三卷 第八章 雨中
晨的空气有着清新迷人的芳香,路西黎明时分离开的以,街上只有几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四处游荡,整个空间静得有些压抑。
本来晴好的天,一转眼间,便落下了雨,冰凉的雨水驱除了空气中的干燥气息,路西一伸手,一把绣着碎兰花的折叠伞便出现在她的手中,本来只是细雨,可是不过片刻,雨却变做了倾盆,不过路西手里的这把雨伞不同寻常,虽然暴雨狂风,但是路西的衣角,依然是干干爽爽,只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陈州水乡本是大的城镇,街道很宽,足以让四辆四轮马车并行,方笙由洗砚推着,侍书手中掌灯,在街道的左边徐徐而行,他此刻没有看书,只是闭目养神,江小商走在他们后五米左右,靠着街道的右方,这两伙人乍看起来完全不搭调,就像是不认识一般,只是他们的步速去出奇的相似。
天上忽然落下了雨,让这两只队伍慌乱起来,确切的说,慌乱的只有侍书和洗砚,方笙和江小商到是有志一同地抬头看天,似乎对这微微细雨很感兴趣。
洗砚很快地找出蓑衣,给自家公子披上,侍书则看了眼完全没有动作的江小商,皱了皱眉,低声道:“公子爷,三公子的身体一向不好,恐怕经不起这雨!”
方笙神色之间隐隐带了点忧虑,口中却说道:“他自己不着紧自己的身体,要别人操什么心!”语气淡漠冰冷,听得洗砚台两个苦笑连连,他们家公子爷和三公子从来就没有对付过,除非先生交代下任务,否则决不说话。决不共同行动,明明都是自家兄弟,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把关系搞得这般冷淡的。
江小商是爱着雨的,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是。他却有着极为浪漫的一颗玲珑剔透心,他爱雨,爱风,爱山,爱水,爱琴、棋、诗、书、画!所以,能够冒着雨,顶着黎明时分的半边红霞。走在陈州水乡大街上,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种很特别地享受,但是,也是要命的享受!
方笙他们三兄弟,老大方笙不必说。不良于行,老二林宵,一双眼睛,瞎如蝙蝠。老三江小商,是唯一一个外表正常的,只是他的情况,也最为严峻,江母怀孕期间。曾被仇人刑囚迫害,不但被灌过数次毒药,而且最终熬刑而死。死后,才诞下江小商这个本不应该存活于世的婴儿。
江小商这样地遗腹子,他的命运可想而知,年幼的时候,几乎一个小小的感冒,都有可能夺去他的生命,要不是遇见了李远齐,被当成易碎的宝贝一般精心照顾,江小商绝对不可能活到现在,后来年纪渐长,又整日习武练功,身体好了许多,但是,老天似乎偏偏喜欢折磨这个年轻人,江小商十六岁时,患上了肺痨,痨病,在那个时代,完全可以称为绝症的,所幸也许是苦难受多了,江小商天性乐观,这病症并未对他的生活造成太大地影响,只是,李远齐却再也不许他在雨中赏月,更是限制了他饮酒的次数,这对于一个最好诗酒风流的人来说,实在难过!如今趁着这个机会,江小商笑逐颜开,他不是不想避雨哦,只是没带雨具而已,想来,师傅大人,没理由怪罪他的。但是好梦没做多久,顷刻而落的瓢泼大雨却打消了他的悠闲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