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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影看了一眼那个不知道从哪个饭店里面顺出来的破打火机,笑了一下,伸手接了过来,轻轻一压便着了。
“哎呀,没想到连打火机都听美人的话!”欧阳寻赶紧凑过去,让清影帮他把烟点燃。
“郝校长疯了,过几天我们就把他送去和高云做伴儿,这两个变态估计会很合得来的。”欧阳寻淡淡地道。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明白,在这件案子里,眼前的少女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听说景天的新校长已经定下来了,是美国回来年轻人,很有些本事呢!”
“恩。”杨清影微微一笑,这么大的一件事儿实际上却没有引起多少波澜,景天换了校长,继续运作,同学们照样上课,休学一年的云丝柳将在明年高考前返校,种阳恢复了过去的开朗,种尚退休,带着妻子去杭州定居了,据说两个人恩恩爱爱地,正打算着出国度假。
哎,他们礼品店的人也该有点福利,好了,决定大家都休息一阵子,全出去度假,只是他们的度假,可绝对不会局限在小小的二十一世纪了!
第三卷 前言
“求求你啦,清影,你就把路西借给我用用嘛!”
杨清影苦笑地看着显示屏上,叶岚可怜兮兮的面孔,“叶岚,如果你想调查中国某一个时代的史实,现在的历史书完全可以满足你,不需要路西去那么远的地方吧!要知道,如果一不小心,路西改变了历史,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那就不要去主时空嘛,据我所知,现在已经发现了一百六十七个异时空和中国古代的历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相近,拜托了,清影,我要是完不成毕业论文,就要在免费为圣联盟工作一千年,一千年啊!”
杨清影叹了口气,对圣联盟诡异的论文题目完全无法理解,圣联盟作为宇宙中最为发达的组织之一,有什么必要让学员们去写什么友邦历史民生调研这一类的东西呢?不过既然朋友要求了,她实在不忍心拒绝:“好吧,你负责路西的所有装备,任务完成之后,你除了能拿走纪录之外,其它的东西归路西所有!”“成交!”
第三卷 第一章 历史小说?
西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坐在电脑桌儿前面,桌子上热的,如果不是时空转移所带来的后遗症还很明显(路西现在头昏眼花,全身无力),她一定以为自己还在礼品店里处理内务。
深深地叹了口气,路西勉强提起些力气,站起来打开窗户,一阵冷风吹进来,带着青草的气息,自己所在的位置似乎是荒凉的山地,外面虽然有树,却枝叶枯黄,大多处于半死的状态中了,门前二百米处的小河到还清澈,多少显现出些许生机。
其实,路西是不太想接这个任务的,因为它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久,她至少需要在这里生活几十年,才能算是完成了任务。虽然这里和主时空的时间流不同,不会对她正常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想到那么久见不到老板他们,路西依然很是郁闷,可是看叶岚可怜样子,她还是接了下来,总得来说,我们路西小姐对待朋友是非常宽容的。
休息了一阵子,路西觉得体力恢复过来,这才走出门去,她现在居住的是圣联盟的星球探索型民居,功能十分强大,外表可以随意变化甚至隐形,携带两套能源吸收器,一般情况下可以保证屋子里所有设备的正常使用,这个东西即使是在圣联盟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而任务完成之后,它就成为路西的私有物品了,想到这一点路西的心情不由得好了许多。
清风吹拂,空气清新,鼻间时时飘过青草的芳香,这里环境显然不是工业化的二十一世纪能够比拟的,路西极目远眺,以她的目力。隐约能看见前面炊烟袅袅,不远处还有一些人类践踏出来痕迹,既然是做生活记录,那么路西显然不能距离人群太遥远,可是她这个外来者。开始阶段最好也不要太接近人群,以免在闹不清楚状况地时候发生意外,所以在目前这个地方安家是非常合适的。
路西笑了笑,挥了挥手,身后形状奇怪的房子立即延展开去,不过片刻,就成了中国北宋时期典型民房的样子,比一般穷苦人家的房屋要好许多。但是比起名门高第却又差了不少。
“尊贵地主人,根据您的身体状况,嘉蓝由衷地建议您尽快进食!”
路西一怔,立即感觉到饥饿,看来时空穿梭这种事情还是很消耗体力的。
“嘉蓝,咱们现在有什么现成的食物吗?”
“主人。藏马大人熬的鸡汤和水晶蒸饺在保鲜箱里还有很多,我帮您加热一下吧。”
“好。”
路西出了口气,舒舒服服地坐到餐桌前面等着美食,“幸好藏马准备充分。明天我就出去采购粮食,我可不想吃圣联盟配备的那些营养餐!”
其实圣联盟的营养餐还是很注意口味的,只不过机器制作出来地大批量食物,当然和自己家里精心烹制的美食没办法相比了!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饺子和鸡汤自动传送到餐桌上。路西饱餐了一顿,洗澡休息,这一觉难得睡到了太阳高照。路西终于完全恢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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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车库里的汽车,路西想了想,还是决定徒步出门算了,如果开车出去被人看见,说不定她会被人当成妖怪给烧死,那种滋味儿路西并不想尝试。
沿着小河向下,以路西的脚力,不一会儿就下到了山脚,这个时候已经将近正午,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正在路边拣着野菜,其实不光是野菜,一些嫩一些地青草根都被挖了出来,这些孩子看见路西,全都停下手,呆呆地注视着她。
路西皱了皱眉,知道这里大概是发生了灾荒,北宋时期的自然灾害还是满多的,没想到初来这里就让自己给碰上了,她想了想,干脆打开针孔摄像机把这一切都摄下来,这也应该算是北宋百姓生活的一部分吧。
“这位大姐,我不小心在山里迷了路,请问一下,前面是哪个州府啊?”路西对这些孩子地怪异脸色视而不见,找了个看来温厚的年长妇人,上前问道。
“啊?”那少妇吃了一惊,见路西的衣着装扮不似一般人,到像是贵族小姐,不由得就有些拘谨,讷讷地道,“前面十五里就是陈州了。”她想了想,迟疑了半晌又道:“小姐,我劝你暂时还是别去陈州…”
路西一怔,问道:“那是为什么?”
妇人仔细看了路西几眼,也许是见她眉正眸清,怎么看也不是个坏人,再加上她说话也和气,便拉着她在道旁坐下,苦笑道:“小姐应该看出来了,今年灾荒连连,地里没有收成,人们只能靠着野菜度日,大人们还好些,可是老人和孩子都快撑不住了.要是再这样下去,恐怕又是白骨成堆的结果。”
路西跟着叹了口气,问道:“那朝廷难道就不管?应该发救济粮啊。”
一说到此处,那妇人脸色更苦,连连哀叹:“朝廷确实是发了救济,一开始,老百姓们听说放粮的钦差来了,高兴得不得了,哪里曾想,来得不是救命地菩萨,反而是夺命的阎王!”那妇人显然是说得动了情,红了眼眶,“来陈州放赈的钦差,是当朝太师之子,安乐侯庞,他到了陈州,不但没有开仓放赈,而且还大肆征敛,弄得陈州更是民不聊生,我听逃出来避难地一个亲戚说,安乐侯在陈州府里兴建了一座软红堂,搜罗了许多美女供他享乐,现在陈州大街上,绝没有姑娘敢出门,以小姐的相貌,若是贸然去了陈州,被小侯爷看上眼,那可就不得了了!”
路西呆呆地听着,真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来才好,她到不是因为那妇人说得悲惨而感慨,而是因为——这个,这个情节貌似不是历史中应该有的吧,她记得前些天自家老板忽然迷恋上了老版的包青天,自己也陪着她看了几集,似乎那里面就有一个包黑子铡掉庞的情节…难不成历史上真的有这些事儿?(
第三卷 第二章 麻烦事件

大街上有些冷清。
江小商坐在街口的木墩上,现在刚到初秋,天气依然热着,可是他身上却已经裹上了厚重的披风,整个人看起来有些臃肿。
他已经在这里坐了有两个时辰,可是他等的人却依旧没有影子,作为一个杀手,虽然只是初出道的杀手,按说,他应该很有耐性,毕竟,杀手本就是一个比拼耐性的活计,可是他今天的耐性却比往日稍微少了那么一点点。
就在江小商决定,今天暂时放弃任务的时候,他的目标终于出现了!
那是一顶普通的青面轿子,没有仪仗,除了轿夫之外,也只有四个壮硕汉子随行左右,实在和开封府尹,钦差大臣的名声不太相称,江小商叹了口气,把袖子里的藏锋紧了一紧,其实,他不想杀这个人,到不是因为他是什么清官名臣,毕竟他向来不认为墨黑的朝堂上还会有什么清官,只是纯粹地对自己的顾主非常厌恶,连带地有关他的任务也就不上心了。不过即使不高兴,也没必要和银子过不去不是,要知道他如今已经一纹喝酒的钱也没有了!
就在江小商站起身来,藏锋将出鞘的时候——一个年轻姑娘挡在了他的面前,江小商一愣神儿,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所等的目标已经拐弯过了路口,入了大街,再想刺杀,已然不太容易,于是他只好抬起头,看向这个坏了他好事的女子。
“五两纹银,帮我把这个孩子送到南大街豆腐房去。”
江小商觉得那女人声音很好听,人也长得很标致,事实上。任何一个半个月没见着什么年轻女人的男人,都会觉得,眼前这位称得上貌比西施。
那是个穿着男装的少女,一身手工,剪裁都是上佳的长袍。上面用金丝银线绣了几束翠竹,外罩淡青披风,用得是镶了银边的黑珍珠纽扣,头上戴着金丝编成地束发冠,古朴簪子上绕了红缨,雪锻编的腰带上佩了一方一看便是极品的玉佩。
江小商扯了扯嘴角,实在没想到在被灾荒祸害至此的陈州,竟然还能见着这般人物。心里就忍不住动了劫富济贫的念头,当然,首先应该济地是自己这个贫。他只是略略动了心思,立时就见眼前本懒洋洋的少女,眼光忽然锐利起来,瞬间紧绷的身体突然爆发出一股别样的气势。
江小商吓了一跳。蹭蹭退后几步,全身戒备,不过那少女只是将半块碎银子抛过来,又将身边一大约四五岁的少女推过来。便一语不发地转身走了,显然没有和他计较的意思,才伸手抹了把汗,哎哎,现在这江湖真是越来越难混。莫名其妙地蹦出一人来就不是善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存够养老的钱,娶上一房贤惠媳妇。过舒服自在的日子!
江小商在那里唉声叹气,却不知道我们路大小姐更是郁闷,她因为听了田边少妇地话,感觉到自己到的这个时空恐怕与自己所知的历史相差不少,左思右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圣联盟的那些古怪教授们也不会真的有心思追究这究竟是不是古地球的历史!何况这里毕竟是异时空,就是有些东西差别很大,也是正常,没必要沮丧。于是她干脆躲回自己地民居里,打算等陈州的灾荒过去了,再出去搜集资料,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麻烦,她的想法的确不错,一开始也进行地很顺利,每天躲在家里看看电影,读读书,吃不惯营养餐的时候,就到山下和那些淳朴农户们换点儿绿色无污染的野菜,这个时代的农民们可不介意营养餐中那些添加剂的不自然香味,反而对能够用野菜换香喷喷地丰盛饭菜满意得不得了,就差给她磕头下跪供奉牌位了。
但是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也许是陈州城已经被祸害得一干二净,那位庞小侯爷的魔爪终于伸到边缘地田家庄来了。
这一日,路西在屋子里呆得有些气闷,便收拾了几样小点心,去山下的田家庄串门,田家的主人名叫田起元,曾经中过一任解元,还算有些文才,由于他们祖上世代行医,所以田起元也做了大夫,开了家医管,平日里给乡亲们看病,仅仅收一些低廉药费,若碰上没钱的人家,少不得也赠医施药几回,所以博了‘善医’的名声,他的妻子也是医家出身,姓金名唤玉娘,说起医术或者比起丈夫略有不如,但是却独精于针灸,有一日金玉娘上山采药,被几个土匪纠缠,幸亏当时路西正临河歇息,救了她一次,这样两人便搭上了话,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
路西在山上独居也有些闷,再说,她是来记录民生的,总不能永远一个人呆着,这次结识金玉娘正是机会难得,她便三天两头地跑到田家去转转。
谁知道,这一转,到惹了一身的麻烦!
“管,不管,管,不管…”路西蹲在地上,看着滚了一地的琉璃珠子,再看看田家庄的半壁残垣,烈火焚烧的污迹,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终于站起身.将地上珠子收了.伸手把藏在酒缸里无论管不管这档子事儿,总要把这丫头送回家里去吧!她也不想从这个目击者的口中打听什么,反正这个吓傻了的孩子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幸好她曾听金玉娘说过,这丫头是陈州南大街豆腐西施罗双双的女儿,否则还真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路西虽然不喜欢管闲事,可是看着拖着鼻涕,可怜兮兮的小丫头,也不忍心就这么丢下手不理。
于是,路西就这般不情不怨地踏进了陈州府!
陈州府很大,可是同样也很荒凉,间或有几个骨瘦如柴的男人走在大街上,也是有气无力奄奄一息的样子,旁边的茶馆酒肆到多还开门,只是里面客人寥寥,也没有店小二招呼生意。家家门户紧闭,不时有抬着席子卷着尸体的人出城!
路西领着小女孩儿,在街上转了半日,不但没有找到南大街在哪里,竟然连个能问路的人也没找着。——那些一看就快要死了的人,当然没有心情也没有力气去给路西指路了。
她走得脚都有些发软,终于忍不住瞪了那丫头一眼:“你家到底在哪儿?”当然,路西也不过是问问,这孩子从被她拎出酒缸的那一刻起,除了哭,就不会别的了,如今也许是哭得哑了嗓子,一直一言不发,无论路西问些什么都沉默以对,弄得路西恨不得用上刑讯逼供的手段,幸好这时候蹲在木墩上的江小商及时出现,让我们的路大小姐没有变成虐待幼女的变态!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路西能够感觉到这家伙一闪而逝的恶意,却并未出手教训他,不能不说,这实在是江小商的幸运!
第三卷 第三章 初次接触
州遭了灾荒,一般人家都过不得了,年轻力壮的外出饭吃,那些走不动的老少妇孺,也就只好勒紧库带熬日子,实在熬不过去,就只能半张草席卷尸骨,落得凄凉下场。
南大街豆腐房的罗双双,早年死了丈夫,家里除了一个刚刚到四岁的丫头之外,就只有瘫痪在床的婆婆,平常的日子里,她靠着磨豆腐的手艺,勉强还能过活,可是如今这样的世道,孤儿寡母若无人相助,那恐怕就是死路一条了,幸好这个罗双双未嫁的时候,与那田解元的夫人——金玉娘乃是闺中密友,今年陈州灾荒,金玉娘也知道罗双双的日子难过,便主动帮衬了些米面,还把她的小女儿接到田家去养,让罗双双能够专心照顾婆婆,这样,才给了这一家人的活路。
“双双啊,妞妞昨天是不是就应该回来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罗双双的夫家姓蔡,这蔡老婆子虽然不能识文断字,但是向来斯文讲理,因为怜惜媳妇成亲年余便要守寡,所以对罗双双是极疼爱的,只是这次数日见不到孙女,难免就有些心气难平。
罗双双叹了口气,从翁里舀出些米来,打算切些野菜煮粥,她一边点火烧炉子,一边也忍不住向着门口看去,虽然把女儿交给朋友照顾,理应放心,但是当娘的哪一个不记挂孩子,这一连数日见不着面,总是心里空荡荡的没有着落,就在她打算过一会儿便去田府看看的时候,就见自家姑娘一路踉跄着从街上跑了回来。
“妞妞,这是怎么了?”罗双双看到女儿身上肮脏的尘土,手腕胳膊上到处都是擦伤。吓了一大跳,连忙奔过去抱住女儿,上下仔细检查了,见只是一些皮外伤,才暂且放下心。抱着孩子回屋里去,只是心下终是忍不住忐忑,不知道田家出了什么事儿,竟让自己的女儿独自跑回家。
七宝茶楼
这是地处南大街的老字号茶楼.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地历史了,如今的掌柜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总是穿一身麻布衣服,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偶尔拨弄几声二胡,不过大多数时候也仅是坐着。
自从陈州灾荒。他这所七宝茶楼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开张,不过今天却来了客人,一楼正东,坐着的那一伙,以掌柜地眼力,也不太好确定身份。说他们是行商的,可是首座的那位脸色暗黑,却仪表堂堂的老爷,自有一种威仪。实在不像是商人行径,可若说他们是当官的,那也太寒酸了些!
因为灾荒的原因,茶楼的生意不好,茶水比往日尚便宜少许。可是那位老爷打扮的人,却只要一壶几纹钱地散茶。另外四个家丁,都是自备的茶水。唯有那一文士打扮,看来学识出众的中年男子,要了一壶雨前龙井。
因为这一行人的特殊,掌柜的就忍不住多注意了几眼,不过只是片刻,他的视线就被另外地人吸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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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跟着江小商,见他果然把妞妞送到了豆腐房门前,这才放下心,舒了口气,寻了个看起来还象样的茶楼,打算歇上一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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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和身边的文士低声谈论的黑脸老爷,乍见到站在门前地路西,不由得吃了一惊!随即又笑道:“这是哪里来的贵人,只是这般招摇,恐怕要惹祸的!”
那文士闻言看去,眼睛也亮了一亮:“这一身打扮却是尊贵至极,莫非是京里哪家的千金出来游玩?不过身边竟没跟着从人,也太大意了,等一下还是让张龙他们护送一程,以免出事!”
四个鲁莽护卫,也跟着点头,都觉得这样一个高贵小姐孤身一人,实在是危险得很。
他们在那里操无谓之心,七宝的掌柜已经亲自迎着路西坐到了临窗地雅座里。
这些商人们哪一个不是火眼金睛,一见路西的一身打扮,便知道她绝非常人,伺候起来是小心翼翼,殷勤却决不罗嗦,等到亲自洗了茶杯,泡上一杯上好的茶,见路西再无吩咐,这掌柜才必恭必敬地退了下去。
只是此时地路西,却着实没有喝茶的心思,她一进来就看见了东面那一桌客人,一开始尚不以为意,可是稍微一琢磨,立即便知道了他们的身份,这样的形状,这个时候还跑到陈州来的,除了赫赫有名的包青天一行,还会有谁?想到此处,路西不由得就有些懊恼,早知道会遇见他们,路西决不会穿得这么扎眼,现在,恐怕想不引起注意也难了,但是此时在离开,更显得不自然,也只好将就着坐下,心里希望包公已被陈州这一摊子的乱状弄得头昏眼花,再也顾不得其它。
也许是路西真的受到上天的眷顾,包公虽然对她的身份存有疑虑,却没想追究,毕竟一个千金小姐无论是出外游玩还是离家出走,只要事主不报案,那都是人家的家事,外人决没有插手的道理,所以当路西喝完一杯茶,连点心也没吃就站起来离去的时候,包拯也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路西刚刚和掌柜寒暄几句,付了茶钱,七宝茶楼半掩着的那扇木门忽然碎裂,一个青色的人影直直地冲路西撞了过来。
路西大惊,连忙用手一撑,只觉得那股力道之强劲可以说是平生仅见,路西被撞得飞了起来,重重地砸到后面的墙壁上!
“啊!”
随着一声惊呼,路西立即感到压在自己身体上的重物被扯了起来,窒息的感觉消失了,只是一颗心却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虽然因为身上的衣服设置了法阵,路西没有受伤,但是依然气血翻涌,冷汗淋漓,真是可怕!她的功夫拿到现代那绝对是一等一的,可是在这个陌生的时代,貌似随便出来一个人都有着不俗的武功,看来这次真是有些吃亏啊!
“姑娘,姑娘,你有没有事儿?公孙先生,怎么样了?”
“气血有些不畅,不过没有大碍,我开副平神定气的药。服用了就没事了。”
路西正在发呆,就觉得自己的身子被人七手八脚地扶起来,放到椅子上面,才回过神,只见一个身穿着蓝色镶白边长袍的年轻武生,正一脸歉意地站在她面前,拱手行礼。“展昭莽撞,请姑娘恕罪!”
路西勉强点点头,侧头向旁边的地面上看去,就见砸到自己的那个罪魁祸首竟然是个熟人,就是她随便抓住的壮丁——江小商。
第三卷 第四章 安乐侯
确定路西没有大碍,包拯才皱眉问道:“展护卫,这是何人?”
“启禀大人,属下遵大人嘱托,查访朝廷放赈之事,回程时遇到此人的伏击,至于到底是何原因,尚不及问明!”展昭一边回话,一边将倒在地板上生死不知的可怜刺客扶起来。
公孙策走过去,拿出一颗药丸塞进江小商的嘴中,动作很麻利,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活了,这一重大发现让路西万分惊讶,因为貌似自己老板和张美佳评论南侠展昭的时候,都会用温文尔雅,宽厚仁慈这样的词汇,而眼前这个南侠,外表看起来到的确是温文尔雅了,但是这动辄使人重伤的手段可和宽厚仁慈搭不上关系。
公孙先生果然是经验丰富的好大夫,那药丸刚刚入口,江小商就悠然转醒了,这时路西才发现,虽然江小商看来伤得很重,但是展昭下手其实极有分寸,只是让他完全失去战斗力,并非大伤。
他醒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大声叫骂,不是拼死反抗,也不是伺机逃走,而是深深地叹了口气,闷闷地道:“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什么金半仙的话了,什么我天生就是吃杀手饭的,什么我一定能够成为天下第一的名杀手,该死,我第一次接任务就落得这般下场,还想什么天下第一!”
他这话一出,公孙策就忍不住失笑,展昭的眼睛里也有了些温润的色彩,其实江小商决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他的眉毛太正,鼻梁很高。眼睛里对这个世界地好奇太浓烈,虽然不是一看上去就是正气凛然的那一类,但是若说他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绝对没有人相信,展昭轻轻地一笑。觉得这也许又是一个初出江湖的热血青年,向往刀锋饮血地浪漫豪情,想要尝试一下在他心中也许很威风的杀手行业。
但是路西却隐隐一笑,看着这少年,不由得想起自己曾经地一位对手来。那人最喜欢的杀人方法,就是穿着身纯良的学生服,摆出一副可爱羞涩男女老幼通杀的模样,悄无声息地接近目标,让目标在毫无知觉中丧失生命,所以,在***里他外号无常,既指他的性情变幻无常,通常也指他索命地手段就好像是地狱黑无常一般。只是不知道眼前这位。是真的不知世事,还是高明狡猾的绝顶杀手,不过有一点到是可以肯定的——“朋友。刚才你可没现在表现出来的这么差,怎么。如此短暂的时间武功就下降了一大截?”
路西低着头。聚声如线,直达江小商的耳朵里面。
江小商苦笑了一声。他本来是打算通过这位南侠展大人接近包拯,要知道作为一个立志成为优秀杀手的人,身上怎么可能没有几手绝活,而他所仰仗的就是一等一地轻功,和随意移穴的密法,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张骗死人不偿命地脸皮,最后纵使刺杀不成,至少逃跑还是有把握的,这个计划本来天衣无缝,可惜最重要地条件就是要人毫无防备之心,现在,怕是难以成行了,不过他也不担心这个陌生女子拆穿自己,一来只要自己不莽撞出手,她便没有证据,二来,那人既然选择暗中传声,想必是不想招惹麻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