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艾凡斯被杀了?”
“你已经知道了?”
“方才休姆先生来访,他还在这里。”
“休姆先生正从屋里走出来。”
“我听到脚步声了。”
“虽然阁下吩咐不可张扬,”接着是休姆尴尬的声音。“但丹尼尔医师是这宗案子的当事人,我想告诉他也无妨。”
“我就不追究吧,但接下来可以请你回避吗?”
“我会的,我正准备要回去。告辞了。”
“休姆先生回去了。”安说。
“约翰阁下,请进屋里。”
“安,命令队员和车夫搬下棺木。医师,我想把棺木搬到可以让尸体『增殖』的壁炉的房间。”
“棺木里面装的是艾凡斯吗?可以让我们验尸吗?”丹尼尔以怀着期待的声音说.“艾凡斯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被谁杀的?”
“在哪里我可以回答,至于何时,希望医师能检验出来。待结果出来,才能知道遭谁所害。”
安牵着法官进屋里。
“应该得花点时间,等医师用餐结束之后再进行就行了。”
“我差不多用完了。我可以进行解剖吗?”
“如果解剖能够更正确地查明时间,就请你解剖吧。不,拜托你了。”
“托比!”丹尼尔叫来门房。“把弟子们都叫过来。”
棺木被搬到丹尼尔的私人解剖室,里面的尸体被仰放到解剖台上,棺木则搬回马车。
“这就是盖伊·艾凡斯吗?”
“丹尼尔医师正一手拿着烛台,仔细地观察尸体。房里有许多烛台,蜡烛全部点亮了。”
“安小姐,你真不愧是弓街探员的一员、约翰阁下的助手。”丹尼尔的声音听不出嘲讽,他似乎是打从心底叹服。“一般来说,妇人只要看上一眼被勒死的尸体,就会吓得当场昏倒。”
“与颜面被捣得稀烂的哈灵顿的遗体相比,这要好得多了。”安应道。
“涅莉,去二楼叫奈吉下来。要他带着素描工具。”丹尼尔吩咐说。“好的。”涅莉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一会儿后,奈吉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传来,但法官感到疑惑。
“安,涅莉是怎么去叫奈吉的?我没听到她上楼的声音,是有叫人铃吗?”
“厨房有楼梯可以经二楼上去阁楼。”丹尼尔说明。“梯子很陡,除了涅莉以外,很少有人会走。”
有酒味飘来。
虽说因鼻塞嗅觉迟钝了一些,但法官还是闻出来了。看来味道强烈得其他人也闻得一清二楚,“你在喝酒?”丹尼尔问。
“没喝到。”奈吉应道。“我要拿架上的酒瓶,结果没拿好,打破了酒瓶,人没喝到葡萄酒,倒是衣服喝到了。”
“奈吉先生的衬衫、马裤和袜子都被红葡萄酒淋湿了。”安说明。“还有头发,简直像洗过葡萄酒浴。”
“你们的房间有那么高的架子吗?”丹尼尔讶异地问。“是摆在衣柜上面吗?……不对,衣柜跟天花板之间没有空间可以放酒瓶。”
奈吉支吾其词,“爱德发脾气……”他小声说。“因为烧一直不退,他很不舒服,我想要一个人喝葡萄酒,结果惹他生气……他抢走酒瓶要丢我,把酒瓶打破了……都是因为发烧的关系,爱德平常不会这样的。恕我现在才问候您,约翰阁下。”
法官坐在椅子伸出手去握手。“爱德还没有恢复吗?”
“如果只论伤口本身,伤势本身并不严重,可是因为化脓而恶化了。”
“这个房间必须更清洁一点。”丹尼尔自责地呢喃说,“奈吉,麻烦你素描。这就是咱们的话题人物盖伊·艾凡斯。”他接着说。“解剖等亚伯他们到齐了再开始,你先精密地画下外观吧。”
“奈吉。”法官问道。“你看得出这具尸体的死因吗?”
“不解剖无法正确断定,但从外观来看,是窒息死亡。眼球凸出,舌尖外露,颜面严重郁血,皮肤、眼皮、眼球结膜、口腔黏膜都有溢血点。鼻孔残留有鼻出血的痕迹。有人把血擦掉了吗?”
“哦,是奥斯本医师……”安说到一半,法官抬起手指制止。
“虽然没有缢沟、勒沟,但颈部有一条苍白带,几乎呈水平。这显示索状物是宽幅柔软之物。因为还没有解剖,这只是依观察猜测,不过甲状软骨似乎折断了。也就是说,死者是遭勒颈而死。勒颈异于自缢,非常难以自我施行,因此十之八、九是他杀。若是抵抗,死者的指甲会有皮层残留,但看不出这样的痕迹。应是杀人犯事先剥夺了死者的意识,再加以勒毙。没有殴打的痕迹。挥发性的乙醚类,未经对方的同意,很难让对方嗅闻。如果对象孱弱无力,或许有可能强迫对方嗅闻,但要强迫像这具尸体的成年男性嗅闻,难度很高。所以推测应该是在饮料中掺入鸦片酊等使其服下。”
“太精彩了。”法官慢慢地拍手。
“我的弟子都非常优秀。”
“丹尼尔医师非常高兴地轻拍奈吉先生的肩膀。”
“奈吉,你总是内向寡言,但原来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侃侃而谈呢。你的思路清晰敏捷,丝毫不逊于爱德。”
“您过奖了。”奈吉说,声音又变回了平常熟悉的那种怯懦的小声。
“这让我想试试你的观察力和推理力了。你看看这个。”
法官递出领巾。
“上面沾了血。”
“血迹似乎是鼻血。这是勒毙艾凡斯的凶器。”
“上面有明显的横向皱褶,就是这个缘故吗?”
“没错。其他你还注意到什么吗?”
“没有……”
“我都能靠触觉发现了,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的你不可能没注意到。”
“有异于横向皱褶的痕迹。看起来像是用力握住的痕迹。一边是距离边缘十英寸左右,另一边在距离边缘三英寸左右。是缠绕在脖子上,双手握住边缘……不,不是呢。一边——约三英寸的那一边的皱褶,比握住形成的皱褶范围更大更复杂。如果是用双手握住,应该会形成几乎相同的皱褶才对。”
奈吉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
“我想这一端应该是绑在某个地方……比方说椅子的靠肘或桌子上。这皱褶是打结的痕迹。然后利用绑住的东西,握住缠绕脖子的绳带另一端,使劲拉扯。”
法官用力点头:“我也这么认为。真想雇你为助手。安,你别恼火,我并没有低估了你的能力。”
“我看到的时候,领巾的两端都未绑在任何地方。”
“当然是凶手在逃走之前解下了吧。”
“为何要特地解下?”安提出疑问。
“奈吉,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想,”停顿了几秒后,奈吉小声地说:“会不会是如果让领巾绑着,可能会被人由此推测出凶手……比方说凶手是力气小的人……或者是女性……”
“啊!”安倒吞了一口气,然后说:“罗伯特的右手受伤了。”
“罗伯特!”是丹尼尔的叫声。“难道家兄连艾凡斯都……不,他会想杀掉艾凡斯是当然的……”
“罗伯特的手受伤了?报告中没有提到。”
“因为是小事,所以我忘了。『汤姆·奎恩亭』里上二楼的阶梯非常陡,用一条绳索代替扶手,以许多钉子固定在墙上。罗伯特上楼梯的时候,差点撞到下楼来的妓女,他伸手扶墙支撑,当时右掌被钉子头刺伤了。因为右手无法完全使力,所以……”
“约翰阁下,家兄真的连艾凡斯都杀了?”丹尼尔又插嘴。“这不是不可能的事……”他声音消沉地接着说。“如果艾凡斯真的用一笔勾销债款为条件,逼家兄杀了两个碍事者的话……然后家兄杀了两个人,艾凡斯却不守信用,不肯销毁借据的话……”
呜哇呼——这怪声应该是唉声叹气吧。
“阁下把罗伯特叫去法官官邸,问了许多问题。”安向丹尼尔说明。“罗伯特离开后,坦尼斯和我尾随他的行踪。罗伯特在一家叫『乔纳森』的咖啡馆写信,派人连络艾凡斯,然后罗伯特接到艾凡斯的指示,前往一家叫『汤姆·奎恩亭』的酒吧。罗伯特进了酒吧二楼的一个房间。我和坦尼斯在门外守着,但过了约莫一个小时,依然没有动静,于是我们闯了进去,结果发现房里只有艾凡斯的尸体。从状况来看,凶手是从窗户逃走了。”
“可是也有可能罗伯特进房的时候,艾凡斯已经死了。所以就像刚才说的,我想知道正确的死亡时刻。”
“目前还没有正确观察尸体死后变化的纪录。依气候、死亡地点等条件,腐败情形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
丹尼尔又要抒发他的一贯主张,法官举手制止他:
“只要目前可以知道的程度就好。”
“丹尼尔医师在触摸尸体的全身。”
“安小姐,你进入房间发现尸体时,尸体僵硬的情况如何?”丹尼尔问:”尤其是颚关节。”
“死者脖子上缠着领巾,所以不清楚。我认为验尸之前最好不要乱动……”
“真是遗憾呢。尸体在死后约两小时左右,僵硬会最先显现在颚关节上。”
“约两小时吗?人可能是在罗伯特进房间相当久以前被杀的。那的确是一个判定的线索呢。真是可惜。”法官叹道。
安没有应声。法官察觉她是在呕气。
不过说到安与坦尼斯发现尸体的两小时前,艾凡斯还没有接到罗伯特的连络。
“丹尼尔医师正以眼神指示奈吉先生检查尸体。”安声音冷漠地报告说。
“现在僵硬已经扩及到上肢。”奈吉的声音接着说。“应该是死后经过三到五小时。僵硬尚未扩及……”
语尾模糊了。
“奈吉!”
“奈吉先生!”
“对不起,我有点头晕。”
“撑下去,奈吉,我必须靠你素描尸体解剖啊。不过你还是先到二楼休息一下比较好吧。”
“请允许我这么做。”
“你一个人能上楼梯吗?”
“可以。”
法官听到脚步声消失在楼上。
“可惜他的体力远不及他的才能。”丹尼尔带着叹息说。
“死后三到五小时,这范围太大了。”
“没办法,我也只能做出相同的推测。”丹尼尔这么回应时,房间突然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是三名弟子闹哄哄地到了。
“这是怎么了?”格外清晰的声音是话匣子克伦,他代表众人似地说:“歪鼻只跟我们说老师命令我们集合。幸好已经吃完晚饭了。看约翰阁下也在这里,是跟犯罪有关罗?”
“是遭人勒毙呢。”这声音是亚伯。
“哦?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吗?”
“就外观来看,显然是勒毙。不过还得检查有无其他外伤。”
“我刚才还在佩服奈吉很优秀,但亚伯你也不遑多让呢。”
“约翰阁下,您的听力才更教人惊叹。”亚伯应道。“我们只交谈过几次而已,您却已经记住我的声音了。”
“你们的声音我可以一一分辨出来。”
“那么这具尸体是谁?”
“是盖伊·艾凡斯。”丹尼尔的回答引来好几道“咻”的口啃声。
“凶手呢?”
“正在追查。”
“开始进行解剖,快准备。”
丹尼尔指示,接着是金属碰撞的声音。
“解剖工具都备齐了。”
安为法官说明。
金属碰撞声里掺杂着哼唱,是克伦的声音。
A是Artey(动脉),把蜡给注进
B是Beldam(丑老太婆),懒得剖开一探究竟
班的声音唱和起来。他歌喉出众,如果接受正规训练,几乎可以登台献唱了。
C是Cartilage(软骨),柔软却强劲有力
D是Diaphragm(横隔膜),偶尔痉挛缩紧
嘟啦、啦、啦、啦
“不好意思……这是解剖歌。”丹尼尔惶恐地说。“是弟子们合编的。他们每次一喝醉就会唱。”
看来化为尸体现身的艾凡斯,给了三名年轻人近似酩酊的兴奋。
“好像一直编到Y了。”丹尼尔带着苦笑说。“『Y是You all(给大伙),献上我的爱』什么的。最后的Z好像还没有想到。”
“狗在一旁毛躁不安的样子。”安说。“它是察觉到什么异状吗?”
“它总是这样,请别理它。”克伦说,继续唱下去。
…………
G是Gaieties(喜庆狂欢),喝吧,欢欣地
H是Head-ache(头痛),老师喝过头哩
连稳重的亚伯也按捺不住似地跟着唱和。他的说话声调很普通,但唱起歌来却五音不全,本人似乎也有音痴的自知之明,才会仗着醉意引吭高歌。
…………
M是Muscle(肌肉),又硬又冰冷
N是Nerve(神经),根根纠缠不清
“准备完毕!”克伦有点哑着嗓音叫道。
“等一下,奈吉还没下来。克伦,你去看看。他刚才头晕倒下了。”
“好的,老师。”
O是Opium(鸦片),傻子抽得酩酊——他哼着跑上楼梯。然后唱着“P是Pistol(手枪),一枪把你打醒,嘟啦、啦、啦……”声音愈来愈小,终于消失。
“可以先画切线吗?”亚伯问。“是啊,就从切线开始好了。”丹尼尔允许。“等奈吉来了再动刀。”
一阵冲下楼梯的吵闹脚步响,“老师,爱德他!”克伦嚷嚷道。
“爱德怎么了?”
“爱德发疯了!”


第16章
伦敦桥上的栏杆两侧各设了十八个拱型凹间,位置就在桥墩上。
丹尼尔从苏格兰来到伦敦时,桥上有许多破败的店铺和住家密集,但一七五八年起的四年之间,这些全被拆除,全市进行了一次大改建。
石凹间就是在当时设的。
它的形状就像剖半的小圆顶,沿着内墙设了浅浅的长椅。偶尔会有流浪汉把它当成睡床,遭夜警驱离。
五年前。
泰晤士河的冰已经融化,但寒冷依旧无异于隆冬,才刚过正午,天空却密布着煤黑色的乌云,飘浮着煤黑色的雾,比黄昏时更要阴暗,煤烟的碎片就像尸衣的碎布般在雾中飘舞。
丹尼尔为了出诊而过桥。过桥时他看见一群有勇无谋的家伙正在玩钻桥游戏,好像是学生。
桥墩之间的距离很狭窄,流水形成伴随惊人漩涡的湍流。驾舟过桥非常危险,就连渡船的船头都不愿意。大部分的客人都会在桥前下船,走到下一个泊船处,再搭别的小舟。
可是,追求刺激的年轻人之间很流行这种驾舟试胆的游戏。
这是一种赌命的游戏。看热闹的人聚集在河岸或桥下,下注起哄。
小舟进入桥下后,看热闹的人便一古脑冲到另一边。有时小舟翻覆,人在河里载沉载浮即将溺毙。成功钻过桥下的小舟,则会受到众人欢呼称颂。
丹尼尔也靠在扶手上俯视。
泊船处的阶梯站着一个看似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一身黑衣,仿佛要去参加葬礼。小舟上的学生们对他投以某些挑衅的话语。少年跳上系留在岸边的一艘小舟,解下系绳,把船桨抵住岸边,顺水划了出去。小舟被激流冲刷着,在桥下消失不见了。
“要不要赌一把?”一个穿着打扮看起来颇体面的陌生人邀丹尼尔说。“我赌失败。”
“我赌成功。”丹尼尔声音不悦地应道。
他们跑到另一侧,上半身探出扶手窥看。
小舟的船头出现了。船头被卷进漩涡,就要没入水中,少年勉强扳正,又差点撞上桥墩。他以船桨撑开,接着差点侧翻过去,少年移动重心克服难关。
河水毫不留情地灌进小舟。抵达下游的泊船处时,小舟几乎已经沉没到船缘了。
打赌的对象咂了咂嘴,就要离去,丹尼尔叫住他,要他付赌金。
丹尼尔去了病家,进行诊察与治疗,被招待了热咖啡,然后踏上归途。他就要再次过桥时,被煤灰染得漆黑的雨水扑打上来。
丹尼尔弯身进入桥上的凹间躲雨,但一坐上长椅,马裤的臀部就湿掉了。
对侧的凹间有个人影。躺在长椅上的,是先前驾舟过桥的少年。
丹尼尔用皮包遮在头上挡雨,过桥进入对面的凹间。少年的衣服全湿透了。他把高烧昏迷的少年用出租马车载回自己家。
少年恢复意识后,第一次一起用餐时,丹尼尔把一枚硬币放到餐桌上。“这是你让我赌赢的一先令。我生平第一次赢了打赌。”
少年说,他在为母亲下葬回来的路上。他付不出房租,被房东赶了出来。查理把下巴搁在如此述说的少年膝上。
然后,爱德·特纳成了丹尼尔老师第一个寄宿弟子。
“我杀了艾凡斯。”
爱德在床上坐起上半身说。
也难怪克伦会嚷嚷说他发疯了。
“在约翰阁下面前,无论如何都不许开这种玩笑!”丹尼尔慌张地制止。
地板上散落着破碎的酒瓶,流出的葡萄酒浓浓地散发出酒精味。奈吉蹲身捡拾玻璃碎片,丢进垃圾桶。丹尼尔看得内心七上八下,直担心他会不会割伤了手。
克伦、亚伯、班三个人留在楼下。
围在爱德枕边的,有丹尼尔、奈吉、约翰法官还有安。
“我杀了艾凡斯。”爱德重复说。语气坚定。
“在哪里、如何杀了他?”法官投以严肃的声音。
“约翰阁下,请不要当真。他发了烧,是在胡说八道。”
“约翰阁下,我杀了盖伊·艾凡斯。我用他的领巾勒死了他。我因为受伤和发烧使不出力气,所以把领巾的一端绑在椅子的靠肘上,缠绕住他的脖子,拉扯另一端勒死了他。”
“爱德,你是从奈吉那里听来的吧?”丹尼尔想要一笑置之,声音却倒嗓了。“奈吉看到尸体和领巾的状态这么推测。奈吉,你把这些告诉爱德了对吧?约翰阁下,请别当一回事。爱德这阵子都在床上休养,是高烧让他做了恶梦。他把现实和梦境混淆在一起了,常有的事。”
“地点,”爱德接着说。“是一家叫『汤姆·奎恩亭』的酒吧。”
看到安和法官的表情,丹尼尔知道爱德说中了。
看来这下有得说了,安把空椅摆到爱德的床边,请法官坐下。
“你怎么知道艾凡斯人在『汤姆·奎恩亭』?”
法官在椅子坐下,执起爱德的手,握在双手之间。
爱德抽回了手。“我不喜欢被别人乱碰。”
“约翰阁下摸你的手,是为了用触觉取代视觉。”安斥责说。“爱德先生,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约翰阁下会利用触觉取代视觉,但那是在问讯取供的时候吧?我现在是在告白犯罪。”
“你可能做出虚假的自白。”安激动地说。
“我何必撒谎?”
“……有可能是为了包庇什么人。”
“包庇谁?”
“爱德,请你回答问题。你怎么会知道艾凡斯人在『汤姆·奎恩亭』?你和艾凡斯之间有连络吗?”
“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为什么?”
“我不能回答。”
“那么你的自白可信度就得大打折扣了。”
“你们有时候会为了要凶手自白,近乎拷问地审问犯人不是吗?我已经坦承人是我杀的了,还有比这更轻松的犯罪搜查吗?”
“爱德,不许用那种口气说话!”丹尼尔担心极了。
“听说你的父亲无辜被判了绞刑是吧,爱德?”
听到安的话,爱德对她怒目相视,应道:“是的。”
“你这是在报复吗?你想在法庭上否定你现在的自白,提出清白的证据,好诋毁法律的权威吗?”
“我杀了艾凡斯。”
“爱德,你从昨晚开始,就不是可以下床的状态呀。”
“只要我想,还是可以出门。我利用后面的阶梯,瞒着老师的耳目去到『汤姆·奎恩亭』,用掺了鸦片酊的葡萄酒迷昏艾凡斯,勒死他,然后回来,这点事并不是不可能的。虽然非常折腾人。”
“奈吉,爱德真的外出了吗?而你却……”
“我在房间里守着,不让老师发现爱德不在。”
“奈吉啊奈吉,你明知道却让他去吗?明知道爱德是要去杀艾凡斯……”
“是的,没错,我也是共犯。”
“不是。”爱德打断说。“我没有告诉你目的,我只说我要外出。”
“爱德,不可以,不能让你一个人全部扛下。”
“你不要多话。”
“我再问一次。爱德,你怎么会知道艾凡斯人在『汤姆·奎恩亭』?”
“我不能说。”
“你在『汤姆·奎恩亭』做了什么?”
“这并不困难。比起艾凡斯的住处,『汤姆·奎恩亭』离查令十字路近多了。我先一步到了『汤姆·奎恩亭』,进了房间,在房里的酒瓶掺进鸦片酊,然后躲在长椅后面。艾凡斯很快就进来了。他喝了酒后昏迷过去,于是我勒死他,离开店里回家。”
“除了葡萄酒,艾凡斯还吃了什么吗?”
“没有。”
“你出门和回来,我都完全没有发现。”丹尼尔沮丧地说。
“只要从厨房走后面的楼梯,就可以不被老师发现而出入。”爱德说。
“涅莉知道你悄悄进出吗?”
“不,这件事涅莉毫不知情。涅莉可能在洗衣房还是其他地方吧。”
“你为何要杀害艾凡斯?”法官穷追不舍。
“因为他是万恶的根源。”
“即便他是恶人,也应该交由法律惩治。”
听到法官的话,爱德回以冷霜般的笑容:“庄严而平等的法律啊,就像禁止穷人那样,汝亦禁止富人睡在桥下、在路上向人乞讨,以及偷盗面包。噢,多么公正的法律啊。安小姐,你无时无刻不在记录呢。我的自白,你全记录下来了吗?”
“对。”
“请念给我听。若是没错,我就签名。”
“我话还没问完。为何你要选择现在自白?你还没有蒙上任何嫌疑,也并未走投无路,为什么?”
“若说我是受不了良心的苛责,您能接受吗?”
“不能。”
“我懒得隐瞒了。”爱德自暴自弃地说。“我累坏了。约翰阁下,想到今后必须活在您严峻的追查中,我实在是应付不来。”
“我倒不这么感觉。”法官应道。“假设你真是凶手,那么你应该会想方设法巧妙地躲过我的追查,并乐在其中。”
“我没那个力气。我累了。我已经自白一切,够了吧?”
“未经查证,我不能把你送上法庭。”
“那么请尽情查证吧。那不是我的工作。”
“约翰阁下,求求您,请让爱德休息一下好吗?他非常衰弱。若是阁下可以看到他的脸色,就会知道他说疲累绝对不是假的。”
“丹尼尔医师认为爱德说的是真的吗?他因为外出杀人,所以累得不成人形?”
“不,我才不相信。爱德是生病了。他因为伤口化脓,正在发烧,所以才会这么累。请让他休息吧。”
“我看他倒是还有力气耍嘴皮子……等一下。安,这个房间现在有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