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有污渍吗?”
“有一点。”
“照折痕折回去,装进暗袋里。污渍吻合衣物上的吗?”
法官察觉到安的动摇。
“如何?”
“不吻合。”
安说完后,再也说不下去了。
“这就怪了。”
“说信件装在暗袋里,会不会是爱德与奈吉记错了?或许信原本是装在其他地方。我会向两人确认。”
“这一点暂时保留。还有其他报告吗?”
“没有了。”
“把伊莲小姐的遗体卖给丹尼尔医师的盗墓人还在拘留中吧?”
“是的,迪克与哥布林还关在拘留室里。”
此时下人通报罗伯特医师来访。
“安,罗伯特医师回去时,派坦尼斯跟踪。看他会直接回家,还是有其他可疑的行动。”
“我也去。”
“你是我的眼睛,你待在这里。”
“也可能碰上一个人应付不来的情况。”
“派其他人跟坦尼斯去。”
“没有人了,全出去了。人手不足。”
“无可奈何是吗?别靠近危险地点,碰到危险你就快逃,交给坦尼斯处理。”
“是的。”
法官清楚地感觉到安不情愿的心情。
“你不适合凭蛮力搏斗。你的能力是观察与洞察。遇上危险就快逃,向我回报正确的状况。这是你唯一的任务。”
“我明白。”
“安,我要再次提醒,你一个人逃离危险绝对不是什么可耻的事,这反倒是你最应该采取的行动。千万不要忘记。”
法官这么叮咛后,要安开门。
“您来访的时候我不在,真是失礼了。我听到仆役转达阁下的命令,急忙赶来了。”
焦躁、不安、紧张。法官从罗伯特的声音听出这些。
“前天我才来会见过阁下。”
“为了拉夫海德家千金砒霜中毒的事。”
当时罗伯特也惊慌失措——法官回想起罗伯特当时的声音。
“劳你又来一趟,但现在又有别的事得请教你了。”
法官做出对休姆相同的要求,将罗伯特的右手夹在双手之间。
“哈灵顿是用马车载的呢。”
隔了一拍,罗伯特才诧异地反问:“什么?”但手却背叛了主人,在听到问题的瞬间便跳起来似地剧烈反应。
“是你亲自驭马,对吧?”
“阁下是在说什么?”
法官感觉手上传来微微的颤抖,继续追问:“是谁下的手?你吗?还是艾凡斯先生?”
“我不懂阁下的意思。”
“你去马洛的正确日期是?”
“我没有禀告过阁下吗?是七月三日。然后我被拉夫海德准男爵叫回伦敦,是距今四天前,七月八日的事。”
“从三日到八日,你一直在马洛?期间一次也没有回到过伦敦?”
“约翰阁下,这是讯问吗?若是如此,我必须控告您损害名誉。控告治安法官阁下困难重重,但我可以透过伦敦市长,同时也是市参事会员的凯尼特先生,向高等法院王座法庭首席法官曼斯菲尔德伯爵威廉,马雷阁下控告您。”
“我说了什么损害你名誉的话吗?你是用马车载运哈灵顿先生的吗?你是何时去马洛的?我只问了这两个问题,你在激动些什么?”
“就是因为在怀疑我,阁下才会像这样问东问西。我没听过哈灵顿这个名字,也不认识什么艾凡斯。”
“你说你从七月三日至八日,人都在马洛。”
“没错。”
“这段期间,你没有回伦敦。”
“没错。”
“安,你记录下来了吧?”
“是的。”
“医师,请你看看,然后确定上面的对话纪录,如果正确,请你签个名。”
“签名?为什么?”
“我不希望事后争论你究竟有没有说过这些,免得麻烦。”
“什么意思?这简直把我当成了嫌犯!”
“若是对嫌犯问案,可没这么温和。这不过是闲聊罢了。你拒绝签名,是因为这场闲聊提到了什么对你不利的事,或是可能损害你名誉的事吗?”
“不,没有的事。我签名就是了。”
法官放开罗伯特的右手。
虽然即使签了名,这也不是正式笔录,无法成为有效的呈堂证供。
第14章
坦尼斯先走一步。安因为要更换为适合女性的打扮,花了一点时间。男装可以敏捷行动,但安显然就是个女性,因此男装打扮在街上会引人侧目。
安外出的时候,罗伯特不必说,连坦尼斯也已经不见人影。但她不担心跟丢,在各个十字路口站岗的孩子会帮忙指路。这些孩子站在路旁帮忙推货车或马车,赚取一点小费。弓街探员平日就会赏他们一些零钱和食物,笼络他们。坦尼斯在经过的每个地方都对他们下了指示。
从与泰晤士河平行的河岸街往东二十几分钟,一个卖花女站在皇家交易所与康希尔街对侧建筑物间的小巷一隅,指着里面。那是条叫做交易巷的小巷。左边的建筑物前,坦尼斯手里拿着几支紫罗兰等着。他把凋萎的紫罗兰插在安的胸前,若无其事地指向一家店的招牌。
上面写着“乔纳森”。休姆说的股票仲介人用来谈生意的店就是这里。
安与坦尼斯假装成一对交谈的情侣,整向窗户。
罗伯特的桌子只有他一个人,正焦躁不安地把咖啡杯递到口边。
“罗伯特一进店里,立刻写信交给侍者。侍者把信交给跑腿的小厮。现在应该正在等回音吧。”坦尼斯告诉安。
十几分钟后,一个衣着破烂的孩子跑来敲店门,告诉出来的侍者一些话。侍者点点头,把等小费的孩子推出去,关上了门。
孩子边咂嘴边走来,安拦住他,向路过的摊商买了鳗鱼派给他,并附上几枚零钱,询问满脸笑容的孩子刚才被派去哪里。
“去艾凡斯先生那里。”
“回复是什么?”
“公鸡。”
“公鸡?”
“嗯。”
安瞥见坦尼斯又塞了几枚硬币给孩子,低喃了几句话。孩子跑向康希尔街,跳上路过的出租马车后面。
安想着给孩子太多小费不好,同时眼睛也盯着“乔纳森”的门口。
不一会儿后,罗伯特走了出来。安向坦尼斯使眼色,混在人潮之中跟了上去。
沿着河岸街往西行,走了二十几分钟,来到柯芬园。他们以为罗伯特要回家,没想到他折进反方向的左边,钻进查令十字错综复杂的巷弄里了。
从店门上方伸出的招牌图样,就可以看出“汤姆·奎恩亭”是一家相当——不,极其淫猥的店。女人妖艳地招着手,暗示店里也提供餐饮以外的服务。
这家退任陆军下士官的男子开设的酒吧,客人有贵族的绒袴子弟、富裕商贾、烟囱清扫工的老大、扒手头目,也就是从上流阶级到下层阶级,龙蛇混杂。他们与妓女嬉戏,或耽溺于赌博。贵族以眼罩面具半遮住脸,做微服出巡打扮。不只是贵族,许多客人都爱用神秘感十足的眼罩面具。“汤姆·奎恩亭”虽然不是玫瑰亭那种男色专门店,但也有相当多这类客人,因此也和玫瑰亭一样有化妆用的密房。化了思心浓妆的女装男子们打情骂佾,娇笑声刺耳极了。
入口附近的长桌摆着药壶、眼镜、眼罩面具、烟斗等出售,左右两侧的墙壁装饰着细剑、掷弹兵的刺刀、弹药箱等等,正面深处的墙上则挂着修士与修女淫秽的图画。
这里相当于约翰法官所担心的“危险场所”,但安并没有放在心上,与坦尼斯一起买了眼罩面具。
通往二楼的阶梯几乎接近垂直。有条绳子各处用钉子固定在墙上,权充扶手。绳子被手垢抹得泛黑。
罗伯特跨过在楼梯底下推倒女人的男人。钉子松动,绳索摇摇晃晃,十分危险,但罗伯特踩着熟悉的脚步上了二楼。一个化浓妆的女人正好走下来。错身而过的时候,罗伯特脚踩了个空,手扶在墙上支撑,结果被钉头刺到手掌,他大骂:“混帐!”然后骂:“给我小心点,臭婆娘!”那女人脸上涂了一层灰泥墙般的厚脂粉,戴着眼罩面具,脸上贴满假黑痣,口红和腮红抹得鲜红,她一把撩起缝满珠饰与蕾丝的裙子与衬裙,盖住想要追上罗伯特的坦尼斯的头,发出粗俗的大笑声。
安钻过旁边先上了楼。
将斗鸡引进大不列颠的,据说是基督诞生四十年后,侵攻、征服这座边境之岛,后来三百数十年间都将这里纳为属地的罗马人。后来历经一千数百载,无论是法国、荷兰还是德国,在欧陆各国,斗鸡都早已废绝,却只在英格兰流行不废,广受喜好。十八世纪的现在,斗鸡也与斗牛、斗熊、捕鼠等并列为伦敦市民最为热中的娱乐之一。斗牛与斗熊是将牛或熊以长绳系颈,然后唆使数头猛犬攻击,让观众欣赏这不折不扣的虐兽秀。附带一提,约两百年前,那位伊莉莎白女王最为喜爱的娱乐之一就是斗熊。情郎列斯特伯爵邀请女王到他壮丽的居馆时,就是以斗熊秀做为招待节目。自此之后,女王便为斗熊痴迷,派人造了王室专用的斗熊场。这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娱乐。
捕鼠则是下注看一头狗能否在一定时间内咬死全部老鼠的赌博竞技。
斗鸡也是赌博,有淘汰式的“争霸赛”和“乱斗赛”两种。
“汤姆,奎恩亭”二楼所设的斗鸡场中举行的是乱斗赛。
比观众席更低一层的圆形赛场上,被装上银色铁钩的公鸡们正鲜血淋漓地厮杀着。已经有十几只鸡陷入垂死,或是早已气绝身亡。疯狂的观众嘶吼着鼓噪:“冲啊!”“撕裂它!”这可是赌金翻成好几倍,或是化为泡影消失的生死关头。下注的鸡已经败死的人,即使如此仍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去。
安理解了,“公鸡”指的就是常设有斗鸡场的“汤姆·奎恩亭”。
罗伯特分开拥挤不堪的人群,打开里面两扇并列的门之一,进入房中。
安贴在关上的门板上偷听。坦尼斯跟在旁边。他在这里也假装情郎紧挨着安,以免其他男人对安动手动脚。
观众的吼声、骂声、财产全化为乌有的哭号声、每一只公鸡倒下时涌起的欢呼声,还有兴奋过度的鸡跳出斗鸡场外攻击观众造成的尖叫、哄笑声,这些声音震耳欲聋,完全无法听出室内的动静。
安悄悄转动把手,但室内上了锁,打不开。
“原来如此,这房间再适合密谈不过了。”
从“公鸡”两个字一点就通,还有罗伯特熟悉的态度来看,他与艾凡斯经常利用这里进行密谈。
安弯腰把眼睛凑近钥匙孔,但房里似乎插上了钥匙,视野一片漆黑。
她回想罗伯特进房间的样子。罗伯特轻轻敲门,旋即转开门把。虽然听不出房中是否有人回话,但当时门似乎没锁。是罗伯特进房后上锁的吧。应是如此。
安发现房间与邻房的墙壁应该很薄。如果把耳朵贴在墙上,或许听得到房里的动静。
她催促坦尼斯,抓住邻房的门把,却被疑似店员的男子制止:
“请不要随便进房间。”
“要多少钱?”
两人付了比对方说的更多一点的钱,店员匆匆把钱藏进暗袋里。“现在前一组客人还在用,等空下来了我会通知两位。”
好像是让客人带妓女开房间的地方。
斗鸡场中一片凄惨。变得非常虚弱的一只鸡被好几只鸡用钩爪活活撕裂,化成了一团血肉及羽毛。“站起来!”“不准这样就倒了!”“干掉它!”观众浑身沾满飞散的鸡毛和血滴,吼叫得益发狂热。
他们到底要在里面谈上多久?安开始不耐烦了。她看了看怀表。七点十三分。进房间以后过了将近一个小时。
“我进去看看。”坦尼斯说。
约翰阁下的指示是叫他们跟踪。但既然听不见密谈内容,继续在这里观望也不会有收获。
“罗伯特说他不认识艾凡斯。只要逮到两人密谈的现场,就可以证明他撒了谎。”
“好的。”
坦尼斯用力敲门。
“吵死了!”坦尼斯敲门的力道甚至引来斗鸡观众怒吼,房中却无人回应。
安叫来老板。
“奉治安法官之命,把门打开。”
“客人把钥匙拿进去了。”
“有备份钥匙吧?”
“就算是治安法官大人的命令,我们也不能随意开门。你真的是治安法官大人底下的人?”
“我是弓街探员。”
“女的弓街探员?少胡扯了。”
“那么我要以治安法官的权限勒令这家店歇业。”
比起安的恐吓,坦尼斯强壮的下巴更令老板畏缩。
“客人,对不起,我要开门罗。”老板朝着房里叫道,从钥匙串里取出一把钥匙,就要插进锁孔。
“房里插着钥匙锁着,真伤脑筋,从这一侧插不进去。”
坦尼斯踹门。没有反应。
“请别破坏物品啊!”
注意到骚动的斗鸡观众,觉得这边似乎比较有意思而靠拢过来,但坦尼斯龇牙咧嘴怒喝,把他们又吓退了。
“你们要赔偿啊!”
第15章
“死者躺在长椅上。”
治安法官约翰,菲尔丁一边用晚餐,一边听取安的报告。安也同样坐在餐桌旁一起用餐。
“脖子上紧缠着白色丝稠领巾,应该是勒毙。为了我们的食欲着想,不是砍杀真是幸运。”
法官听见安切割牛排的刀子碰撞盘子的声音。
法官雇了一个在法国磨练过厨艺的厨子。这厨子调出来的酱料,即使邀请法国人来做客,也不必担心被嘲笑英国人吃的是鹦鹉饲料。
可是,此时的酱料却令法官觉得有些乏味,他发现是鼻塞的缘故。现在是夏天,自己却感冒了吗?他出声擤鼻涕,却依然不舒爽。
“应该是他自己的领巾。”安继续说。
“室内没看到罗伯特的人影是吧?”
“是的。只有一具遭勒毙的尸体。”
“有没有可供躲藏的地点?把当时的房间情况详述给我听。”
“门从室内锁上,钥匙插在锁孔里,所以坦尼斯把门踹破了。从入口望去,中间隔着桌子,左侧墙边有长椅,右侧有两把扶手椅。还有一把椅子放在入口对侧的窗边,被推到左边,椅子上绑着长布条,垂到窗外。”
“也就是说,罗伯特是从窗户逃脱了?”
“应该是。我们把布拉起来检查,即使对角使用,也只有两码长左右。若是利用布当绳索滑下去,会吊在距离地面还有七码的半空中。如果说罗伯特跳下去了,虽然也不是不可能,但相当危险,罗伯特的脚很有可能因此受伤。窗户面对无人通行的狭窄小巷,我们还没有调查是否有目击者。若要更进一步描违室内的情形,右墙有凹室,有供人上床用的床铺,床铺周围的帘子是拉上的。我们当然检查过了,没有使用的痕迹,是空的。”
“有没有可供躲藏的地方?”
“没有。虽然有展示柜,但无法躲人。桌上有葡萄酒瓶和杯子。酒瓶是开的,玻璃杯有人用过。盘子上有一串葡萄,有人吃了三颗左右。老板说,葡萄酒是艾凡斯交代他,准备一整瓶在那里的。葡萄也是老板放的。艾凡斯是贵宾,所以老板会适当准备一些艾凡斯喜欢的餐饮,这些钱都包括在房间租金里面。葡萄酒瓶里面是否掺入毒药、剩余的葡萄是否注入毒药,我已经附上委托检验的信件交给奥斯本医师了。
“『汤姆·奎恩亭』的老板说,死者名叫约翰·史密斯。老板没听说过盖伊·艾凡斯这个人,也不知道罗伯特·巴顿。约翰·史密斯约莫半年前就和老板签下契约,每星期一和三的五点到八点包下那个房间。我和坦尼斯都不认识艾凡斯,但从状况来看,不可能是别人。艾凡斯应该是用假名租的,我想是他在商谈连在『乔纳森』也不能谈的危险内容时使用。老板虽然没听过罗伯特这个名字,但他认得一个经常与史密斯使用那个房间的客人。我猜艾凡斯应该还租了几个密会用的地点。因为如果只使用一个地点,会引人注意。我命令店里的人买了最便宜的棺材,附上委托验尸的信件,雇了出租马车途到奥斯本医师那里了。
“然后我要坦尼斯赶去艾凡斯的住处。如果艾凡斯是罗伯特杀的,罗伯特应该会首先去销毁艾凡斯手中的借据才对。我派了几名回到法官官邸的治安队员去协助逮捕,然后又派了几名去罗伯特宅邸,如果他一回家就逮捕他。我并且派人去坦普尔银行找休姆先生,请他到奥斯本医师那里认尸,确定死者是否为艾凡斯。请原谅我在报告约翰阁下之前就擅自如此安排,因为我认为事态紧急。”
“安,你处置得很妥当。罗伯特发现你和坦尼斯在跟踪他吗?”
“我认为他应该没有发现。”
“那么他应该会直接开门出来,用不着从窗户逃跑吧?”
“说的也是……或许被他发现了。或是他不想被斗鸡的观众看到自己气急败坏的样子?”
“罗伯特为什么要杀害艾凡斯?”
“他遭到约翰阁下诘问,知道自己蒙上嫌疑,想要堵住艾凡斯的嘴吧。”
“艾凡斯在那种状况横死,罗伯特绝对会成为头号嫌犯。”
“两人商量着,演变成若是让艾凡斯活着,罗伯特将自身难保的局面……”安强调说:“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进那个房间了。”
“有没有可能他进房时,艾凡斯已经死了?”
“也不无可能……但那种情况,表示凶手没有锁门就离开了呢。因为罗伯特没有开锁的样子,他敲门后也不等回应就进房了。虽然必须确定是否有人在罗伯特之前离开那个房间,但在场的人都为赌博而狂热,很有可能没有任何人留意到。罗伯特走进房间,发现艾凡斯死在里面,为这意想不到的状况错愕,由于害怕自己蒙上嫌疑,便上了锁,从窗户逃脱……”
“他用来逃脱的布是从哪里弄来的?不可能是事先准备的。”
“我忘了调查。”
“把休假中的队员叫来,派他们去『汤姆·奎恩亭』,调查布的来源。安,你跟我一起出门。”
法官与安搭乘马车去找奥斯本医师。
休姆已经先一步到了,“就是盖伊·艾凡斯没错。”他以兴奋的声音说道。“他的死状凄惨,只看一眼我没认出来,但我鼓起勇气仔细端详了一下,错不了,就是艾凡斯。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
“有劳你了,不好意思把你请来,你可以请回了。”
“不能告诉我状况吗?”
“一定会通知您的。”安安抚说。“我们现在要展开各种调查,这件事还请您先不要张扬。”
送走一脸不满的休姆后,奥斯本医师请法官和安到诊察室。“尸体安置在病患用的床上。”安说明。
“这就是盖伊·艾凡斯吗?”
法官伸手触摸死者的脸。虽然已经开始失去体温,但还不到甚至让触摸的人心底发凉的冰冷。
周围好像插了蜡烛。法官感觉到火焰的热度。
“死因是勒毙,没有错。”
奥斯本医师断定说,把法官的手引导到死者的颈脖处。“先前脖子上紧紧地绑着领巾。”
奥斯本也说了与安的报告相同的内容。
“死者未曾抵抗吗?”
“没有抵抗的痕迹。应该是先让死者失去意识,再动手行凶。与棺木一起送来的葡萄酒里面掺了鸦片酊。”
“一般人会随身携带鸦片酊吗?”
“如果有什么会疼痛的宿疾,或许会随身携带具有镇痛作用的鸦片吧。像是牙痛或胃痛。”
“医师的话,即使没有宿疾,也会随身带着鸦片酊吗?奥斯本医师,你怎么样呢?”
“如果是出诊,我一定会携带,但外出办私事时……嗯,不会带呢。幸而我没有牙疼的毛病。还有,葡萄没有问题。尸体看不出被下毒的迹象。我也吃了几颗剩下的葡萄,不太新鲜就是了。”
“可以正确推定出死亡的时刻吗?”
“没办法正确推断呢。”奥斯本医师当下回答。“尸体僵硬还没有扩及全身,所以死后还不到半天。只能看出这种程度。”
安没有确认罗伯特进入密谈房间的时刻。她下决心开门是晚上七点十三分,这个时间她看表确认过。她说过了约一小时,但只是这么感觉。然后她命令老板开锁前,又过了几分钟。
“是晚上六点前还是六点后,这也没有办法判断出来吗?”
“很困难呐。”
奥斯本医师以不悦的声音应道。
但总比为了保住医师的颜面,胡乱回答要来得好。
法官认识奥斯本医师很久了。从法官失明以前,奥斯本医师就是菲尔丁家的主治医师。他虽然也懂外科,但以内科医师的身分执业。负责治疗法官妻子的也是奥斯本医师。他从以前就是个直话直说的人。法官记得他黑发浓密的外貌,但据安说,医师现在已是个稀疏的发问透出头皮的白发老人了。
“死因是勒毙。死亡时刻不明。就是这样吧?”
“没错。”奥斯本医师严肃地答道。
“如果解剖,可以看出时间吗?”
“即便解剖也看不出时间。死因很明确,用不着解剖。”奥斯本医师断定,接着说道:“约翰阁下,阁下应该没必要亲自查办每一宗命案吧?查明死因、确认死亡时刻,这些事就交给部下,您只需要在最后做出综合性的判断就行了。一发现尸体,阁下甚至会同验尸,这样您的身子会负荷不了的。”
“你的忠告我很感激,但这宗案子异于单纯的强盗杀人、无赖纠纷。请你命令仆役将尸体装回棺木,放上我派在门前等候的马车。然后再叫一辆马车。”
法官与安搭乘的马车,领着载有棺木的马车前往柯芬园。
法官触摸着从死者脖子取下的领巾。是柔滑的丝稠触感,但留有用力拉扯过的皱褶痕迹。有些地方摸起来硬硬的。
可能是注意到法官的手指动作,“是血迹,”安说。“死者流了鼻血,应该是溅上去的鼻血。或是凶手受了伤吗?”
“死者没有抵抗的痕迹,所以凶手没有受伤吧。安,把这条领巾绑到我的脖子上。”
“这可是凶案死者脖子上的领巾呢,约翰阁下。”
“没关系。”
法官抚摸着绑到脖子上的领巾垂下的两端。
然后他解下领巾,摊在膝上,仔细地抚摸。
面对莱斯特广场的罗伯特宅邸的玄关旁,有几名弓街探员监视着。“人不在宅邸内。还没有现身。”
“也派几个队员去位于马洛的罗伯特夫人娘家。他说七月三日到八日都住在那里,但他为了杀害哈灵顿,曾经回来过伦敦一趟。他应该离开过马洛,仔细调查这一点。马洛教区的治安法官与夫人的娘家一定有亲交,而教区内的上流阶级关系极为紧密,千万不能被看出罗伯特蒙上了杀人嫌疑。外人容易受到提防,我来写封信给当地的治安法官吧。万一被治安单位怀疑,可能遭到逮捕,就出示这封信给治安法官看。还有,派个人跟我的马车一起过来。”
法官又加派马车到莱斯特广场,在丹尼尔宅邸的门前停下。队员留在棺木旁,向门房告知来意。
“约翰阁下,欢迎光临。”听到丹尼尔的声音,法官伸手与他握手。
安轻笑了一下。
“怎么了?”
“我可以说吗?丹尼尔医师。”
“什么?”丹尼尔以诧异的声音应道。“怎么了吗?”
“看来丹尼尔医师正在用餐,脖子上挂着餐巾,上面沾了肉汁。丹尼尔医师,请您谅解,我做为约翰阁下的眼睛,有责任将所见的情景描述给阁下知道。约翰阁下,丹尼尔医师正匆忙解下餐巾,顺带擦拭嘴巴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