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两个人都试试,如果不行,那就是朋友,如果真的适合,那么就在一起,走到白头。
异地恋是甜蜜而痛苦了,见不到看不到,只能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去维持那段漫无尽头的感情。
好在两人心中只有对方,节假日也能见见,不至于忍受长期分隔的痛苦,秦秦是学建筑的,总会给安岑寄一些小模型,那都是他得奖的作品。
彼时,他们尚未和好,秦秦总是在电话里试探性问她,“岑,我妈妈快要生日了,她说她想见见你,你能来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吗?”
安岑吃着冰淇淋,口齿不清地回答,“不去。”
“干嘛不来?”
“那好,我问你,我去参加你妈妈的生日派对,要以什么身份去你家?朋友?同学?”
“可以啊,也可以说,你是我女朋友。”
“才不要咧。”安岑笑得傻傻的。
“为什么不要?你不想跟我和好吗?”
每当这时候,安岑就会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暂时不要。”
“都这么久了,你还不相信我吗?”
“对啊,我肯定不信,咱们都那么久没见了,万一你现在变成个拉皮条的,那我就完了。”安岑打趣他。
“怎么说话的?我像是那种人吗?”
“像。”安岑哈哈大笑。
“老损我,我明明就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秦秦自恋的说,眼珠温柔,“岑,为什么你老是不肯跟我和好呢?”
“因为我觉得咱们现在这样挺好的,因为还没在一起,所以珍惜所有跟对方在一起的时光,也因为没有在一起,没有理由吵架,每天过得这么开心,你觉得我们这样不好吗?”
秦初沉默想了下,“也不是不好,只是岑,我想你属于我一个人。”
“那就看你的表现了,你要一直对我这么好呢,说不定,我哪天就心软跟你和好了。”
他莞尔,“好,岑,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两人就一直这么不温不火,又甜甜蜜蜜地谈着类似朋友,又似情人的恋爱。
大三这年,美国大学有个学生要来北京体验生活,特别向学校提交了交换生申请,那个学生很优秀,所以美国大学很爽快地同意了,并且同意为他找到适合的学校。
中国这边,学校挑中了秦初作为国外的交换生,他是学校里建筑学得最优秀的学生,此去美国,交换半年。
众所周知,美国哈佛的建筑系在全球是有排名的,秦初热爱建筑学,美国大学的邀请,对他来说是天赐良机,他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他向安岑诉说完整件事,素日里冷淡的他此时十分激动,这个机会也许就是他人生的转折点,如果去了,可能他的人生会从此不一样,他会设计出一座座属于他的高大上建筑,从此,站在人生的巅峰。
他笑着对安岑说:“岑,你也一起来美国吧,费用全部我负责,到时候我们可以同居,你说好吗?”
安岑手脚冰凉,嘴上却笑着说:“好啊,学校的通知什么时候下来?”
“我还没申请呢,就是今天导师跟我提了下,我打算先问问你的意见。”
“你是怕我不同意吗?”
“是啊,岑,没想到你会陪我一起来美国,我真的太开心了。”
“难道我不去,你就不去了吗?”安岑笑着反问。
“对。如果你不来美国,我也不不去。”
安岑的笑容僵在嘴角,她轻轻说:“我当然会陪你一起去了,我们要住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挂断电话后,安岑望着窗外的夜色,失魂落魄。
这天终于来临了,他要展翅翱翔了,而她变成了他的累赘,一个成功的男人,是不可以依附在一个女人身上的,尤其他学的是建筑学,国内的建筑理念远远比不上国外的。去美国,是他人生事业的必经点。
如果她要他留下,她就是捆绑了他,若以后他混得好了,尚且没事,可如果他混得不好了,也许他会一辈子怪她吧,怪她当初不理解他,害得他一生碌碌无为。
那一晚,安岑想了很多。
也许他们是不适合的吧,勉强走过了一年,又遇到了另一个难题,似乎他们从在一起到现在,就没有一帆风顺过,处处是磨难。
初识时剑拔弩张。
相爱时猜忌多疑。
和好时梦想阻碍。
第二天秦秦给安岑打电话的时候,声音有掩饰不住的喜悦,“岑,学校的通知已经下来了,你也快来向学校申请休学吧,这两天我就去广州接你,美国那边比较冷,我们一起去买些羽绒服吧。”
安岑静静听着,手脚冷得吓人,“秦秦,最近我奶奶病了,病情有点严重,我可能暂时去不了美国了,你先去,等过一个星期,我就去找你。”
起初秦初是不同意的,坚持要等安岑一起出发,可是安岑一直催促他,让他不要耽误学业,所以秦初就准时出发了。
轰隆一声。
前往美国的飞机从头顶呼啸而过。
安岑望着空旷无垠的蓝天,轻声在心里说了声句。
秦初。再见。
秦初到美国后,安岑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直到秦初租到公寓安顿下来,安岑才实话对他说,“秦秦,我不会去美国了。”
她的声音在深夜里显得是那么静,那么冷。
秦初放松的身体顿时僵住。
“岑,你在担心什么呢?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你休学来美国陪我,就当是来度假了,要是你不放心,等半年后回国我们就先结婚,然后继续上大学。”
“秦秦,我连英文都说不好,我去了能干嘛?天天躲在家里等你回来吗?一个朋友都没有,我去哪里能玩得起来?开心得起来吗?”
她是个英语白痴,连跟别人沟通都有问题,要怎么生活?高中的时光她都荒废了,而现在来后悔,已成定局了。
他怔怔地站在公寓的露台上,心底里有股凉气慢慢在血液中流淌,胸口恸痛的心脏仿佛凝冻了起来,他几乎不受控制地说:“你不是答应过我的吗?会和我永远不分开。”
一阵骤然的疼痛。
安岑猛地握紧手指,用掌心尖锐的痛逼退内心的痛楚,强力克制着,让声音听起来很淡。
“是,我是答应过你,可是我现在反悔了。”
“你反悔了…”秦初失措地重复着她的话,脸色发白,“安岑,你从一开始就是在骗我,是不是?你根本就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国?”
声音轻得恍如耳语。
安岑用力闭上眼睛,喉咙里隐约有血腥气息,好像是鲜血在翻涌。
她站在窗帘旁,就像被风化的石头,冰冷得毫无温度。
“对不起,秦初,祝你在美国过得幸福。”
她说完,便想将电话挂断。
“等等!”他脆弱大喊,声音嘶哑,“安岑,你会等我吗?”
“不会!”
秦初脸色煞白!
双手暗暗的紧握,他克制住心里突如其来的绞痛,不,她只是为了自己好,所以故意说话来气他,她不是这么想的,她不是!
“岑,你要是不来,我就天天给你打电话,节假日,就回去看你好吗?”秦初站在露台上,屋外正在下雪,他穿着白衬衣,有种透明的淡淡光芒。
他静静等着她的回答,只要她轻轻一句应答,世界就会恢复成以前那般美好。
可是。
她没有回答。
电话里只有沙沙沙的声音。
世界一片寂静。
他眼底藏着不确定的脆弱,虚弱问她,“安岑,你永远不会再见我了,对吗?”
他背光而立,眼底水汽更浓了,眼珠浓黑浓黑,祈求般问着她。
这句话,是他用尽所有自尊问的。
“不必了,秦初,异地恋本来就很没意思了,异国恋,更是没意思,就让我们放过彼此吧,以后,别在联系了。”
电话嘟一声挂断了。
秦初的虚弱消失在唇角,心痛得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喉咙里像被一团棉花堵着,令他无法呼吸,他哭不出声音,可是,又不能呼吸。
惨白着脸跪在地上。
后来,他再也打不通她的电话。
中途,他回国了一次,托人找她,她不愿出来,跑去了香港,秦初失望回美国。
两年后,安岑已经是晟钻珠宝的最高执行人,有次她回家探亲,遇到了秦初的发小。
他的发小告诉安岑,两年前,秦初回国的时候,整只手的皮肤都烂掉了,他去了美国后,水土不服,生了皮肤病,他一直不肯去看医生,直到整只手都烂了,申请到了回国的病假。
他用这个病,作为来见她的最后的理由,可是她终究没去见他。
听说他整只手的皮肤都烂了。
安岑捂住自己的嘴巴,惹红了眼眶。
缓缓闭上眼睛,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滚落下来。
是吧。
她一直就是秦初的灾难,只有离开他,他才会过得更好。
她努力克制住心中的抽痛,让自己不去想他,散了吧,就这样随风散了吧。
原以为秦初此生都不会原谅她,也不会在联系她,没想到,一年后,他又辗转打听到了她的电话号码。
“你过得还好吗?”他的声音凉淡,在美国呆久了,语调也变成ABC腔了。
一开始,安岑听不出是他的声音。
“你好,你是谁?”
“我?我是一个你讨厌的人吧。”讨厌他,所以躲着他,不让他找到。
安岑挑眉,“我讨厌的人?我并没有讨厌的人啊,你是谁?”
隐隐的,安岑竟然有些期待,她的手颤抖冰冷,会是他么?
“你不讨厌我吗?”
“你到底是谁?”
“原来你已经忘了我。”他的声音冷淡,“安岑,你在香港过得好吗?”
真的是秦初!
几乎是一瞬间,安岑的心绞痛起来。
她紧紧握着双手,努力克制着失控的情绪,笑着说:“秦初,我过得很好,你呢?”
“我…”他犹豫了下,声音模糊,“安岑,我要结婚了。”
她的脸色骤然苍白。
心底里,充满浓烈的绝望。
“你要结婚了?”安岑不确定的问,心被搅得透不过气,秦初要结婚了?当初说着只爱她一个人的秦初,要和别人结婚了?
“是的,是家族联姻的女孩,婚礼是12月27号,在华盛顿举办,安岑,你会来么?”他的声音有一丝试探,也有一丝不确定的希翼。
他结婚的日子,竟然就是他们确定关系的那天,初恋的纪念日,也是他以后的结婚纪念日。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安岑手指愈发冰冷,反问道:“我?我去干嘛?抢亲吗?”
他没有说话。
良久良久的沉默。
然后他轻柔地问:“你敢吗?”
声音像是黑夜里寂静的星光。
安岑怔怔出神,良久,唇角也渐渐有了迷离的笑容,仿佛他和她从来没有分开过。
她笑着问:“你要玩这么大吗?”
“你敢吗?”他固执地问,声音落寞。
不知道是不是隔着遥远的距离,安岑突然觉得他很脆弱,她的心动了下,几乎是不受控制地说:“我去了,你的未婚妻会不会杀了我呀?”
“会。所以,你敢来吗?”
“我敢。”
他突然笑了起来,声音沙哑,“我等你。”
空旷的办公室死一般寂静。
安岑坐在真皮沙发椅上,犹豫了几秒,鼓起勇气说:“秦秦,你恨我吗?”
“我恨你。”
“你恨我?”
“是,我恨你。”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凉淡,甚至比以前更加冰冷。
安岑全身发凉。
几乎是条件反射下,她的心骤然一疼。
耳膜轰轰作响,出乎意料的答案让她惊怔。
她才准备好放下一切,义无反顾去找他,然后他又说他恨她,那么他到底是真的想她去?还是想借机羞辱她?
他爱她?要她去抢亲?
还是他恨她?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婚礼上羞辱她?
“安岑,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你。”秦初低喊,声音里充满了惊痛和恨意。
安岑的脸色骤然苍白。
所有的淡定,所有的理智,顷刻间荡然无存…
听到这,九九瞳孔放大,不可置信地看着兰仲文,“兰花儿,秦初是要报复她?”
兰仲文托着下巴,眼珠明净湛然,“我也猜不准,也许是,也许不是。”
“那你说,安岑该去找他么?”
兰仲文没有说话,伸手揽住九九的腰,才抬起惑人的眼看她,“你晚上买这套衣服,就是打想出国的注意是不?”
九九点头,想了下,又摇头,“不是,现在重点不是这个,是你觉得安岑应该去找他吗?”
“老婆啊,你们机票都买好了,我还能拦着你不成?早点睡吧,明天你们还要出国呢。”他手臂一凝力,九九就被他压在身下了。
九九不依,不死心抬着小脸问,“你说嘛,该不该去?”
“该。不管结局是什么,她都应该去争取试试。”
“为什么?你不担心秦初是骗安岑的吗?”
“哎呀九九,比如你要跟我分手,我能不恨你么?比如你要跟别人结婚,我能不生气,不对,我是要杀了那个奸夫。九九啊,恨本是爱的来处,这么多年他都不肯放手,又怎么可能是真的恨她呢?”
“也对。”九九嘟起小嘴,兰仲文正要吻下来,她突然捂住自己的嘴巴,让兰仲文的吻落在她手背上,“我还没问完呢,兰花儿,你怎么知道我们买好机票了?我们明明保密得很好呀。”
“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兰仲文微笑,眼珠灼灼。
九九哈哈大笑。
被他瞪了一眼,他低下头,淡漠的眼珠凝视九九,“好了,九九,明天你就要出国了,现在,该是我们的二人世界了吧?”
九九脸色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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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抢婚
美国位于北美洲南部,气候属温带和亚热带。
美国人穿衣打扮无拘无束,十分随便,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在大街还是在小巷,服装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烤肉,挤满番茄酱的馅饼,Q弹爽口的肉酱通心粉,辣黄辣黄的印度咖喱饭,勾人食欲的匈牙利蒸肉…
九九和安岑吕颖三人坐了12个小时的飞机,一着陆,三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直奔一家标新立异的特色风味饭馆。
白底红格的餐桌上,三人狼吞虎咽地吞食着,早忘了路人诧异的目光。
美国人用餐讲求方便和效率,一般不在精美细致上下功夫,简单粗暴,所以没多久,桌上就剩几个残羹冷炙的纸盒。
九九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眼珠懒洋洋的,“真爽。”
“我也这么觉得,飞机餐特么难吃,幸好熬过来了。”安岑擦干净嘴巴,靠在椅背上吐气。
美国,她终于来了。
扭头看了眼白雪皑皑的屋外,有辆圣诞马车停在广场上。
今天是圣诞节,整个美国都像是被彩灯装饰了起来,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
大小商店门外都栽了圣诞树,挂满了花环,彩珠,魔杖,圣诞袜。
彩灯闪烁在玻璃上。
遥遥望着。
就像是踏进了一个梦幻般的童话国度。
安岑朝窗户呵出一口白气,用手指写上:秦初。
吕颖最是心细,见着此景,喝咖啡的杯子顿在手中,“岑,你想清楚了?”
“嗯。”安岑微笑,眼珠明亮,“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我办不到等他,所以一开始,我就拒绝了,等待一个虚幻的人,是多么傻的一件事,两个人甚至没有确定关系,万一我等他的时候,他爱上别人了怎么办?又或者,他等我的时候,我爱上别人了怎么办?万一哪个人先违背了诺言,那就是一辈子的记恨了吧。”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不确定自己办得到,就要做到拒绝,这虽然是伤害他,但也是尊重他,如果一边说着等他,一边又和别人谈恋爱,这种人才是最恶心的。
安岑是个理性的人,也是个有原则的人,诺言,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答应了就要做到,办不到,便不会答应。
看似简单跨越的苦等恋情,让多少人等白了头,也没见到心上人归来,多少人因为答应了一个诺言,苦等数十年,最后等来的是对方已结婚或者分手的消息。
所以不管是三个月,半年,一年,她都不会等,她不会守着这种缥缈的诺言过日子,每当别人问起她是否单身时,她会肯定的说是,而不是告诉对方,她的心尖人在国外,她在等他。
多么痴情又多么愚蠢的做法。
人生又不是只有爱情,何必摆出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也许她天生是个寡情的人,她习惯顺其自然,在一起了就真心无悔地相爱,到了需要分开的时候,那就潇洒利落地告别。
分开这么多年了,她也逐渐放低了他,虽然心中有遗憾,却也不在那么痛苦了。
也许,是九九和兰仲文的感情打动了她,他们分开了六年,谁也没有说过要等谁,但他们却默契地等候着,等候着重遇的那天,就算没有一丝希望,他们不分年月地为彼此守候着。
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无论怎么分离,终会重遇。
安岑想,如果他不回来,那么他不属于她。如果他不放手,她也愿意放手一搏。
神圣的白色教堂外飘着雪花。
白茫茫一片的,将光秃秃的树木和草地都裹上了银装。
雪花轻盈地跌在肩上。
将九九的面容映衬得洁白无瑕。
她和吕颖踩在雪地上,穿着严谨高贵的骑马服,白色长袖,白色小马甲,白色高腰裤,白色长靴,面容宁静,如男子般俊秀,又透出几分女子的妩媚。
两人穿这身,是为了方便随时开跑。
今天是来抢婚的,她们当然要有点准备了。
灰茫茫的雪地被映出一条长长的脚印。
雪霜簌簌。
安岑静静走来,笑容妩媚。
雪白的婚纱已经穿在她的身上,透明的绢纱锦缎被阳光照耀出柔和的光芒,恍如是脱下灰扑扑女佣服赶赴宴会的灰姑娘。
这件婚纱,就是当初九九在香港选购的那套,九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穿上,没想到,安岑却轻易地穿上了,真正的腰如细柳,柔若无骨。
大抵,这套婚纱就是属于安岑的。
安岑慢慢走来,手捧一束新鲜百合花,满天星坠与其中,星星点点,晶晶盈盈。
今天,就是秦初结婚的日子了。
安岑站定脚步,看了看九九,又看了看吕颖,笑着问:“姐妹们,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九九和吕颖点头。
不管结局如何,只要努力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安岑牵起她们的手,“那我们就去抢婚吧!”
圆拱的大门外,停着无数辆豪华的轿车。
安岑日思夜想的心尖人,就在这扇大门后面。
雪花明媚而梦幻。
风很大。
安岑盖上透明的白纱。
提起裙裾。
长长的裙摆将整条石阶都掩盖了。
她纤细的双手贴在大门上,用力呼吸,“秦初,我来了。”
大门打开!
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正在演奏着。
晃眼的白色灯光拂照着安岑白皙的肌肤。
妩媚细长的浅瞳。
如芙蓉的红唇。
精致的下巴。
修长性感的脖颈。
清瘦却傲然挺立的肩膀。
耀眼的细钻高跟鞋。
她慢慢走进殿堂。
无数玫瑰花瓣从头顶跌落下来。
灯光轻柔地流淌着。
她站在红色地毯上,笑容冷傲睥睨。
就像秦初心动的那天一样,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男子的英气。
殿堂里的人不多。
都回过头来看着安岑。
“好美啊…”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发出惊叹。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穿着白色的礼服。
几年不见,他俊美如昔,然眼底的冰霜更甚,黑洞洞的眼珠看着殿堂中央的安岑,没有一丝温度。
良久,他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笑还是冷笑的弧度,朝她慢慢走来。
耳边是神圣婚礼交响音乐。
站在殿堂中央穿着婚纱的安岑美丽如圣洁的女神,那种光芒让他微微眩晕。
他望着她,眼珠冷凝,“你终于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要结婚了,所以态度也好了起来,又或者是他的脾性,一开始总是一副平静的模样,说了几句话后,就变得暴怒。
安岑与他分开的日子比相聚的日子长,但是她了解他。
她知道他的执拗敏感。
“不是你让我来抢婚的吗?”安岑声音清脆,细长的浅瞳往殿内一扫,她怎么感觉气氛不太对劲,她不是来抢婚的吗?怎么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衣着优雅的宾客们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表情平静。
九九和吕颖和四处张望,怎么气氛那么安静?一点也没有剑拔弩张的感觉。
两人对视一眼,一名白衣黑超的保镖上来为她们领位,两人懵头懵脑的,只好先跟着保镖轻手轻脚坐下。
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动制万动。
“你穿着婚纱出现,是打算当着新娘的面向我求婚吗?”秦初答非所问,漆黑的眼眸望着安岑,诡异的冷,又诡异的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