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把人都带回来,安置在受降城,我们这里的自己人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那些被抓去的边民跟匈奴女人有了孩子,只要边民愿意也记着一起带回来,我不嫌弃人多,只怕人少。”
云琅想了一下道。
霍去病笑了,拿手里的盘子碰了一下云琅的饭盘笑道:“这么说你答应了?”
云琅点头道:“去吧,我们总要出击的,不如让你主动走一遭,就算是不成功,我们也能积攒一点经验。”
“这次出击,我准备带李敢,赵破奴…”
云琅看看曹襄顿时笑了:“你看我,阿襄,谢宁哪一个能跟你出战?不过啊,你最好把郭解带上,这个人对于如何押送人员非常的有经验,能帮你老大的忙!”
“可以。”
霍去病在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之后就很快活,抱起酒坛子喝的咕咚咕咚的。
这让云琅极度怀疑他先前说要杀蛋头的话,纯粹是为了达到目前这个目标。
“我娘说,以后离苏建远一点!”
曹襄吃了两口东西就把这个很不好的消息说了出来。
霍去病波澜不惊,继续吃东西,云琅则停下手里的勺子道:“这是为了什么?我们以前跟苏建关系不错啊。”
“苏建之所以能成为西部将军府的大将军,其实是公孙弘推荐的,也就是说,如今的苏家,已经完全投靠在了公孙弘门下,与我娘他们做完了切割。我娘还说,公孙弘在去年十一月的时候上了一道《边州无事疏》,里面说的就是边州诸将轮换法,他提议,以后朝内的大将都会去边州走一趟,少则三载,多则五年,就必须调换,最好能做到军将一起调换,如果不能,也要做到换将不换兵。边州守将回到长安之后,一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值守各地大营,另外一个就是充任长安城防将军,或者陛下大内的黄门将军。看起来是对边寨守将的照顾,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叛乱的可能,这样的奏疏,对大汉朝的稳定是极为有利的,即便是我亚父,我母亲也没有任何理由反对。所以啊,能给我们的唯一建议,就是离白登山远点,因为从苏建上任的那一天,他就要按照公孙弘订立的规矩行事,不会出格的帮助我们的。”
曹襄没有拿出长平的信,就说明这些话是当面嘱咐的,不可见于文字。
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件事,大胜归来的卫青,并没有表面上那么荣光,手下正在被公孙弘这些人逐渐剥离,他却没有任何办法。
霍去病因为年轻,所以他的身边有一大群自己兄弟皇帝不是很在乎,如果霍去病在与匈奴的战争中立下了什么盖世功劳,云琅相信,他们这群人也一定会被皇帝拆分的七零八落,最后留下霍去病一个人在军中。
这些事只能叹息一声,不能做任何的改变,很明显,公孙弘这样做确实对大汉王朝是有利的,任何想要反对这个法子的人基本上会被扣上一顶心怀不轨的帽子,发配去某些地方种地,或者关在死囚牢里让他骨肉化泥。
傍晚的时候,云琅被一个绣衣使者请去了何愁有的房间。
这是云琅第一次看见蛋头一本正经处理公务的样子。
其实跟他处理公务的样子差不多,一盏油灯,一张大桌子,桌子背后有一张椅子。
大汉人喜欢用矮几,然后盘腿坐在垫子上,这样的姿势云琅自然是不能忍受的,没想到,何愁有这种老牌大汉人也不喜欢盘腿坐在矮几后面办公。
何愁有的篆字写的很好,甚至有点梅花盛开的意思,这可能就是太宰告诉云琅的梅花篆字。
梅花篆字是指在篆字的基础上,利用光线、距离、方位、色彩、水墨等笔法,将花镶嵌字中,将篆字与梅花巧妙地融为一体。
梅花篆字巧夺天工,富有遒劲、淡雅的文化内涵、朴厚洒脱的意境、枯中求腴的美感。
最后达到“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交融”的独特艺术效果和深刻的艺术内涵。
不得不说,太宰是一个艺术鉴赏水平很高的人,云琅直到现在都清晰地记得太宰评论梅花篆字时脸上散发的那种圣洁模样。
在白绢上写拳头大小的梅花篆字,是一种严重的浪费…
对于这样的艺术模式云琅是极度鄙夷的,因为他看了快一炷香的时间才连蒙带猜的弄清了三五个字…
在他看来,字这个东西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记录事件,传播消息,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如果没有了这几种功效,就算不得什么字!
“看懂了么?满篇都是夸赞你们的话…”
何愁有用一张废弃的白绢擦擦手上的磨痕,得意的对云琅道。
第一三一章 全世界都在关注你
“陛下能看的懂么?”
云琅努力的辨认着眼前的梅花篆字,感觉眼前只有一片梅花,哪里有什么字。
何愁有鄙夷的瞅了云琅一眼道:“陛下的梅花篆字就是老夫所授。”
“陛下也会梅花篆字?”
何愁有呵呵轻笑一声不再言语,也就是云琅这个他认为是秦帝国余孽的家伙这样诋毁皇帝他不是很生气,换一个人,尸体可能都凉了。
“这两天老夫一直在等你对我下手呢,没想到你居然扛得住,一点动静都没有。”
云琅摇摇头道:“取舍在你,我能有什么办法,就算我冒险杀死你,结果会有什么改变么?所以啊,我做了一个决定!”
何愁有笑道:“杀了我确实无济于事,你做了什么决定?”
云琅叹息一声道:“始皇陵对我来说是一个天大的负担,只要背负着这个担子一天,我就一天不得快活。所以啊,我决定把担子卸掉,交给有能力的人扛。”
何愁有笑道:“比如说我?”
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也扛不起来!”
何愁有皱眉道:“那还有谁?”
云琅再次叹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卷竹简递给何愁有道:“我既然决定了要做陛下的臣子,自然是把担子交给陛下!”
何愁有脸色大变,瞅着云琅道:“你不会这样做吧?”
云琅坐在何愁有对面道:“与其被你们挟持,我不如自己交出去,至少,现在交出去,我有功无过!”
何愁有打开云琅的竹简,匆匆看了一遍鹰鹫一般的眼神就落在云琅身上,轻轻晃晃手里的竹简问道:“这份竹简,除你之外,还有谁看过?”
云琅看了何愁有一眼握紧了拳头道:“你!”
何愁有绷紧的面容松懈了下来,粗粗的一卷子竹简,在他的双手中逐渐弯曲,最后崩断,然后往上面浇了一些灯油,点燃,很快,两人中间就多了一个火堆。
“你不会交出去是吧?”
“断龙石已经放下来了,斩断了皇陵与外界的联系,也斩断了我与前朝的所有联系。我仔细想了你前几日跟我说的话,觉得你说的很对,始皇陵对陛下来说可有可无。发丘掘陵会让陛下背负恶名,更会给后世开了一个很恶劣的头——以发掘前朝帝皇陵墓为乐,此例一开,从今往后的皇陵休想有一座能够保全。所以啊,交给国朝,由陛下保护始皇陵,要比我们偷偷摸摸的保护要强的太多了。”
何愁有讥诮的道:“你是这样认为的?”
云琅笑道:“必须这样认为,你的出现让我非常的惊恐,这样的日子我一天都不想过。”
“你就不怕背负万世骂名?”
“如果我死了,我就是表现的再忠贞,我也看不见,听不着,有什么好怕的。”
“大丈夫不能五鼎食,死即五鼎烹尔!主父偃的这句话还真是流毒无穷啊。你想不想知道主父偃如今何在?”
云琅看着燃烧猛烈的竹简淡淡的道:“听说他欲为淮南王相,应该继续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吧!”
何愁有蹲下来扒拉一下火堆轻声道:“五鼎食,五鼎烹都是他的必由之路,主父偃交恶阿娇,又逼死了齐王,毁了燕王,代王。被阿娇重重惩处之后犹不思悔改,自称要穷困日久,得到了富贵就毫不收敛的享受,还说什么日暮途远,将倒行逆施,即便入狱,也说什么五鼎食,五鼎烹。我想王温舒会达成他五鼎烹的要求。”
何愁有见竹简燃烧的猛烈,就站起身看着云琅道:“王温舒此人你应该认识吧?按照老夫的调查记录来看,你们有过交集!”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很早以前就对家人说过,落在此人手中,惟求速死尔。”
何愁有笑道:“这是高见,一定要记住,如今啊,我大汉春和景明,政通人和,没有变化,就是最好的变化。
我前几日告诉过你,忘记前朝,看来你做的不错,只是做的有些过分了。
始皇帝的陵墓,对陛下来说最好不存在,不存在的东西就不存在什么纷争。
你守着始皇陵过你的安稳日子吧,没人会刻意的去找始皇陵,也不会有人去到处宣扬始皇陵。
我们所有人的意见很统一,那就是让人忘记始皇帝的存在,忘记始皇陵。
如此,你可明白?”
云琅瞅瞅逐渐化为飞灰的竹简道:“我希望我死之后,人们就会彻底的忘记始皇陵,让他静静的留在那座巨大的封土堆里。”
何愁有苦笑道:“这是我们对前朝尽的最后一份心力!”
云琅沉默片刻道:“且行且珍惜吧。”
何愁有继续苦笑道:“我们内斗不起,毕竟没几个人了,你最年轻,不用着急杀死我们。十年前还有几个人可以轻易地杀死你,五年前至少还有四个人可以轻易地致你于死地,现在,只有老夫有这个把握。”
“你现在就可以杀了我。”云琅死死的看着何愁有道。
何愁有长叹一声道:“杀死你是最坏的结果。你是老夫这么些年一来看到的第一个不贪图始皇陵陪葬器物的人。”
“你们连这个都查过?”
何愁有摆摆手,用脚将那些暗红色的小块竹炭全部碾碎,又把茶水泼上去,这才道:“满大汉的人中间,你云氏是被调查的最多的一个家族。
老夫算一下啊——陛下调查过你四次,公孙弘调查过你三次,阿娇两次,长平两次,董仲舒一次,主父偃一次,张汤的查验依旧在继续,至于老夫,就亲自执行过两次查验。
你以为你家的大女是如何回到你身边的?你以为只是一夜风流,没想到会蓝田种玉吧?
如果不是老夫心细如发,你哪来的大女可以四处炫耀?
还有啊,你跟一个侏儒,一个绣衣使者都能扯上关系,这让老夫大为吃惊啊。
说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侏儒?”
“对啊,上林苑点兵,你杀了公孙进,陛下囚禁你于土山,你被一个侏儒羞辱的凄惨,陛下才没有进一步的惩罚你。说来奇怪啊,那个侏儒连捷被你的战马踩踏的很惨,一路上对你诅咒不绝,偏偏在去年的时候借着骨头断了的机会,要求出宫。他这样的人出了宫,无依无靠的如何会有活路,老夫就多问了一句。看他言辞闪烁,就动用了一些手段,才知道他离开皇宫竟然要去投靠你家,这是什么道理呢?还有啊,一个废职的绣衣使者,你要来做什么?还通过你的姘妇家臣达到目的,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敲着脑门道:“还不是为了始皇陵,我家里必须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如此才能建立起一个严密的防御体系。对了,你不问我还要问你呢,那个高世青原本也是我看好的人,你把他带走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人我以后还能不能用?”
何愁有轻笑道:“相见不如不见,人家现在好歹也是一方侯爷,你准备用什么身份要求他帮你?”
“一个盗墓贼…”
“就是这个盗墓贼让主父偃彻底没了活路,多余的话你别问,知道了皇家密辛多了,下场就只有走我的老路。反正啊,那个高世青,就是一个喜欢搞事情的人,是一个很大的麻烦,以后见到他,都要躲远!”
云琅见何愁有了送客的意思,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问道:“现在还有谁在查探我?会不会已经结束了?”
何愁有古怪的看着云琅笑道:“从未停止过,何来结束一词?”
“我以后还怎么去始皇陵啊…”
“忘了始皇陵,忘记他,永远的忘记!”
何愁有阴测测的道。
第一三二章 羽林孤儿
云琅走到门口停下脚步看着何愁有道:“侏儒连捷是一个可怜人,他就想过一种没人殴打他的日子。当初在土山的时候,他羞辱我,其实是为了帮我,我也答应他,给他一片平静的地方,好好地把剩下的岁月过完。如果他没有别的事情,不妨就放了他,让他去云氏过几年人过的日子。”
何愁有嘿嘿笑道:“你心性狡诈,做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偏偏似乎对残疾之人多有宽容,不论是侏儒连捷,还是高世青,都另眼相看。这又是一条线索,老夫准备从这一点继续挖掘下去…不知为何,老夫总觉得你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需要挖掘…小子,有你存在于世,让老夫这快死之人居然把日子过的有滋有味的,太难得了。”
云琅松了一口气笑道:“如此甚好,记得把侏儒连捷送到我家,我怕他在半路上就被人给劫财害命了。”
“连捷可以,高世青不成,任何盗墓贼胆敢踏进上林苑一步就是死!”
“去病要统领一千骑兵出城,你去不去?”云琅充满希望的问道。
何愁有摇头道:“不去,在军中,老夫怎么死的都没人能弄明白!”
云琅遗憾的摇摇头,就去了霍去病的屋子。
这段时间以来,霍去病总是显得极为暴躁,不过呢,这家伙是一个极其会控制情绪的人,所有人都知道他现在暴躁的如同一头狮子,实际上,这家伙却显得比任何人都冷静。
这是变态狂才有的状态!
这是极其不正常的。
贾柳子通过烧烤活人来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霍去病却不是这样的。
他不屑将自己的怒火发泄在弱者身上,并且以极其高贵的情操控制自己不对平民有太多暴虐的想法。
这样的病治疗起来很简单,只要让霍去病跟匈奴人战斗一下就会好,如果能让他一直跟匈奴人战斗,他将是世界上心态最好的人之一。
“这是你老婆的信,你好歹看一眼,给人家回一封信啊,丢给曹襄算怎么回事呢?”
“身在战场,不以家事为念,不以儿女情长为念,这是一个将军必须有的操守。”
“胡说八道啊,你以为你是铁板一块啊?你儿子的名字都没定呢。”
霍去病皱皱眉毛道:“霍一,霍二,霍三!”
“天老爷啊,老二是闺女!”
“谁规定闺女就不能叫霍二了?难道这个名字比如花,如月,来的难听?”
“如花就算了,如月还是不错的,就这名字吧,至于你的儿子…就叫霍一,霍三,听起来朗朗上口,好记!”
“那就这样吧,你是他们的亚父,将来还是他们的师傅,你觉得好,应该没什么问题。”
“看样子我要帮你养儿子,闺女了是吧?”
“霍家人天资聪颖,你得英才而育之,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霍去病三言两语就杀死了谈话。
云琅偷偷瞄了一眼张氏写给霍去病的信,觉得白瞎了张氏的一手好字,以及满肚子的好学问。
“四天后,我就要出征,在这之前做好军卒的挑选事宜,那些老兵就不要带了,他们如今懈怠的厉害,给他们一段时间调养,这次全军只要新来的羽林卫,我要在战场检验一下他们的战力。”
霍去病板起将军脸之后,云琅只好拱手领命,并且需要快速的去办理好这件事。
挑选军卒这种事情,一般只有将军跟军司马可以染指,云琅不敢推脱给别人,哪怕是李敢,赵破奴都不成。
召集齐备了羽林军之后,看着两千虎贲在自己面前列阵,即便是很讨厌战场的云琅,这一刻也觉得血脉贲张。
“有战事了!”云琅懒懒的道。
“咚!末将候命!”
羽林军齐刷刷的敲击胸甲,士气高昂!
云琅笑道:“不错,不错,每战争先果然不负我羽林之名!哈哈哈,按照惯例,我必须告诉你们,此战兵凶战危,要从匈奴人手里夺回被抢走的大汉边民,只有最有胆量的猛士才堪胜任。现在想要参战的猛士,可以向前一步走!”
云琅说完就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羽林军,尽量让自己看到更多的人脸。
“咚!”
身披甲胄的军卒再一次齐齐的向前跨出一步!这是全军移动,并没有那一个人停在后面。
这就是云琅喜欢大汉正规军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到边寨就是来作战捞取功劳的,尤其是现在寸功未立,如何能不焦急。
云琅也向前两步,瞅着队列最前面的校尉曲长王木头道:“士气可用,现在本将命你,自两千将士中挑选出一千虎贲,五日后随将军出战!”
王木头大笑着理理头盔上的红色羽毛拱手道:“末将从军十四载,终于可以上阵杀敌了!”
云琅摇头道:“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将军在意的是胜利,而本司马在意的是那个归字。挑选做好准备的将士,还没有做好出战准备的将士,就不要强行挑选了,他们还需要磨练。”
王木头俯首抱拳道:“羽林军上下已经做好了准备,末将枕戈待旦这么些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刻的到来做准备!”
云琅点点头,指指在场的所有将士道:“一千名,不可多一人,不可少一人。挑选完毕之后,就报备名单上来,打制身份牌子,上了战场,即便无法带回战死同袍的尸体,也一定要把身份牌带回来,本官会以身份牌来记录生死名册。”
云琅说完,就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王木头如何挑选人手。
王木头是曲长,麾下自然会有六个屯将,事实上这一次随同曹襄来受降城的大军中,军官是严重不足的。
好在骑都尉的军卒早就死伤过半了,军中将官不缺,缺的是真正的好兵。
羽林军与一般的军队不同,他们的父辈大多是战死的军卒,因此又有羽林孤儿之说。
朝廷为了补偿那些战死的将士,特意从他们的遗孤中挑选一个最强壮的参军,羽林孤儿一进入军中,就拿着父祖辈应该拿的钱粮,这些钱粮可以继续弥补家用,而他们,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因此,羽林孤儿要比一般的军伍强悍几分。
军中哭泣历来是大忌,因此,云琅看到是个抹眼泪的年轻军卒就笑着招手,示意他们过来。
他看的很清楚,这几个军卒的年岁恐怕将将只有十五岁,其中两个恐怕连十五岁都没有。
云琅自己就是从羽林军中出来的,如何会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王木头不许这些少年军参战,损伤了他们的自尊。
少年军见军司马向他们招收,迅速擦干眼泪,继续昂首挺胸的来到云琅面前。
云琅挨个用拳头捶打一下这些少年的胸甲笑眯眯的道:“受降城一战,本官的亲兵损失殆尽,正想从军中挑选猛士充任亲卫,就你们几个了。”
守在一边担心军司马责罚这些少年人的王木头闻言大喜,见这些少年军似乎并不是很满意,抬腿一脚踹在年纪最大的一个少年军的屁股上喝骂道:“贼囚攮的,军司马这是在抬举你们呢,居然没个下数,还不快快参拜军将!”
挨了踢,这群少年军连忙拜倒下去,拜见自己的亲军将!
云琅将这些亲兵一一的搀扶起来,要他们站在背后,然后继续看王木头挑选战兵。
一千军卒很快就被熟门熟路的王木头以及一干屯将给挑选好了,没有挑选上的一个个垂头丧气的。
云琅抬手笑道:“出战有出战的好处,守城有守城的好处,咱们受降城啊,最不缺的就是战斗与军功。开春的时候,就在这座城池之下,堪称尸横遍野,我不怕你们向往战场,只怕你们将来会害怕上战场!”
第一三三章 人间最好是少年
远远地听着霍去病整军的声音,十二个少年军满是羡慕之色,只有云琅暗暗叹了一口气。
当初跟随他们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军卒,其中一千人属于羽林孤儿。
如今安在的不超过五百人…
其中一辈子都不能再参加战斗的羽林郎就超过一百四十一人…
战斗的最勇猛,最一往无前的战士,往往陨落的也是最快的。
毕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进行最贴身的战斗才能对那些身着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伤害。
耳听得“万胜”之声不绝于耳,云琅低声吟唱道:“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个少年偏着脑袋瞅着云琅道:“我们不怕死!”
云琅瞅瞅那个少年叹息一声道:“你还没到怕死的年纪。”
“你说那些回到长安的老兵么?他们总说我们来战场就是来送死的…”
云琅抓抓脑门又道:“老兵们说的对也不对,如果少年人都怕死,这个国家基本上是没救的。我们可以战死,却一定要战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为什么战死,如此,才不会像那些老兵一样慢慢的活成乌龟,只求长寿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无遮拦,另外一个少年直接问道:“将军,你上过战场吗?”
云琅笑道:“上过,就在这里,大晚上的驾着战车离开城池去接应偷袭匈奴王营地的将军他们。”
少年军惊喜的道:“就是在这一战中阵斩了浑邪王是吗?”
云琅笑道:“没错,你们也有机会阵斩浑邪王的。”
“可是,浑邪王已经被将军杀了啊!”
“匈奴杀不完啊,杀了老的浑邪王,马上就会有新的浑邪王。”
“啊?是这样的?不过没关系,不管有多少浑邪王,我们都会把他杀的干干净净,全部拿去换成军功!”
回到房间的云琅并不是很高兴,因为他忽然发现跟这一批羽林军比起来,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个等级,全身都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苏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来她还有一个爱人,抱着书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云琅一眼,还把云琅的手抓着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后又走了。
一秒钟的亲密接触能有什么用?
这点时间甚至都不够激发欲念!
难道说我真的老了?
云琅暗自嘀咕一声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声的吟诵云琅刚刚抄的诗歌。
很快窗户就被从外面拽开了,曹襄啧啧赞叹道:“好诗啊,好诗!只是去病想当骠骑大将军可能难点。”
“你从哪听来的?”
“你的小亲兵们正声嘶力竭的在后营吟唱呢,你听不到吗?”
云琅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点点头道:“游戏之作,游戏之作!”
曹襄趴在窗户上道:“没恭维你,这真的是一首好诗,最喜欢最后的那句——纵死犹闻侠骨香!你怎么想到的?”
云琅指指脑袋道:“这里面装满了学问,伤感的时候就会时不时地溢出来一点,且无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说大话会死,你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何愁有刚才来了兴致,专门用你这首诗写了梅花篆字,邀请我们去品评一下,司马迁已经去了。”
“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说是想喝酒,找不到伙伴,就找好找我们几个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这个蛋头啊!”
云琅微微一笑,就随着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这时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几天,郁闷的总想喝酒的人是他,现在把始皇陵这么大的一个包袱丢给了蛋头,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云琅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愚蠢的厉害。
从明面上来说,始皇陵对皇帝刘彻来说是一个天大的鸡肋,占有四海的他,根本没必要贪图始皇陵里面的那点东西。
钱这个东西对皇帝是没有用处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粮食,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精铁,青铜,黄金,大量的听话的可以制造财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即便是里面有好几座金人,也同样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获得暂时性的一点利益对皇帝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里将来也要装进去很多财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论挖的是哪一个皇帝的坟墓,只有那些资源匮乏只顾眼前的军阀才会对皇陵里面的财富感兴趣,从而忘记了皇陵存在的意义。
刘彻之所以要挖冒顿的陵墓,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顿这两个字提起来就有伤大汉皇家尊严,必须完全毁掉,再把冒顿弄出来鞭尸才能挽回一点颜面。
如果云琅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诉了皇帝刘彻,云琅不可能获得什么功绩,只会给他带来弥天大祸。
这一点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云琅偏偏假装看不见这里面的危机,只要何愁有这群人对他逼迫过甚,他就会拿始皇陵来做法…
云琅不知道何愁有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么渊源,不过,就目前他掌握的这些线索来看,他们比云琅更加在意始皇陵!
云琅觉得自己隐隐看到了一丝胜利的阳光。
蛋头如果专注于书画的时候,他身上就会弥漫一种大家气度,毛笔握在他的手中,大开大合,颇有突破天际的意味。
司马迁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写梅花篆字看的如痴如醉,嘴里还不住地念叨:“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老祖宗这梅花篆字的架构疏密结合,颇有铁钩银划之妙,仅仅是这个死字组成的梅花,不但让人见识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种勃勃生机蕴含其中,妙,妙,大妙!”
云琅撞撞曹襄的肩膀道:“你能认出来?”
曹襄骄傲的一笑指着白绢上的梅花篆字道:“如何会不认识呢,你看看这个庭字,只看字形就知道这是华厦一间,庭前又有梅花盛开,意喻庭前花开花落,显露人命无常,我等自当等闲视之,意境高雅,凡俗之人焉能识破!”
何愁有板着脸一把抽走刚刚晾干的梅花篆字,丢下一句不学无术就进了里屋,看样子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脑袋瞅着不断翻白眼的司马迁道:“我哪里说的不对了?”
司马迁喝了一口酒无奈的道:“评论自然是极美的,只是那个字就不是庭院的庭字,是渔阳的渔字,这两个字的结构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错,也实属不易!”
“胡说八道,我特意数过的…”
云琅哈哈大笑,满意的拍打着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该这样,要丢丑大家一起丢,如此才显公平。
何愁有双臂底下夹着两坛子酒,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看着云琅道:“怪哉,怪哉,你这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诗歌,实在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曹襄连忙道:“老祖宗不知,云琅可是满腹的才华啊,他的才华已经多到了随时随地都能溢出来的地步,以后,大家相处的时间长了,老祖宗也就见怪不怪了。”
何愁有排开酒坛子上的封泥道:“老夫唯恐边寨之地受匈奴之风影响会腥膻冲天,如若时不时地有这样的好诗文下酒,自有清风拂面!”
第一三四章 抓奸细
梅花篆字是何愁有释放的一种善意的信号,他非常的想要融入这个由霍去病领头,云琅主导的小圈子。
在险恶人世间游荡了七十几年的老家伙,一眼就能看出什么样的团队能成事,什么样的团队最会土崩瓦解。
跟骑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离开皇宫如此之遥远,完全自主的一次经历。
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失落的时间,或者说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时光。
在他看来,这群少年人办起事情来依旧是生涩的,处处都是瑕疵。
不过呢,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样,不犯错的少年人算什么少年人。
只要这些错误不是毁灭性的,他们就能无数次的在废墟上重新站起来。
何愁有觉得主父偃有一句话说的很正确,那就是日暮途远这四个字,至于倒行逆施在他看来是非常没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经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就没必要抄捷径,就像现在的骑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个胸中充满野性的战将,他对战争的渴望是存在于血液中的,并且成为了他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云琅则不然,这是极其狡猾的家伙,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为。
最了不起的是,这个少年人不论面对怎样的局面,似乎都有解决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来怪诞不经,但是,用了之后才会发现,这里面充满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与大汉别的城池似乎没有什么两样,商人在做生意,农夫在耕田,农妇在编织,工匠在修缮城池,奴隶们正在干着苦力。
城头的晨钟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汉家习惯。
唯一的与内地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来跟官方,或者外来的商队商贾们打交道,男子们则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楼里的女子,也显得比内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们不认为出卖身体是一种贱业,而是把这事当做养家糊口的工作来做。
何愁有知晓受降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女尊男卑的状况完全是云琅一手操控的。
当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赚到钱粮的时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会占据主导地位,更何况羌人的家庭是松散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衣食无忧之后,男子就没有以往那么重要了。
戴着帽子挺直腰板之后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气度,这种气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后跟随着两个年轻的少年军卒,看到喜欢的货物就买一点,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点,何愁有发现自己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核桃是个好东西,嘎吱一声之后,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丢掉外皮,一把将核桃仁丢嘴里的感觉很好,两个淳朴的少年没有这本事,每次喊两声老祖宗,何愁有就很愿意帮他们把核桃捏碎…这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编织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们喜欢,尤其是西边的很多地方早晨与夜晚依旧寒冷,穿皮衣太热,穿羊毛编织的衣衫正合适。
何愁有站在一张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面不走了,这是一张色彩斑斓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面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铺在卧室,该是一个好东西。
毯子不错,卖毯子的胡人却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眯眯地问道:“这毯子作价几何?”
卖毯子的胡人连忙道:“两个金币!”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点点头道:“用料扎实,做工也好,两枚金币不算离谱,可是,我没有金币,只有这个!”
何愁有说着话就从袖子里摸出好大一块好银,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道:“银锭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给我算算,这张毯子一定用不了这么多好银。”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却不动弹,他没有本事把这一锭银子分开。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过骑都尉亲兵的腰刀,闪电般的砍出一刀,没等别人看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那锭银子已经一分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长的瞅着目瞪口呆的胡人道:“这一半好银,应该足够付账了。”
胡人一言不发,两个快活的少年亲兵则迅速的帮着老祖宗卷毯子,卷好之后就准备扛着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进亲兵的刀鞘,瞅着胡人道:“散市之后自己去衙门里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头想要说什么,却发现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低下头,两条腿颤抖的厉害。
回到了屋子,两个少年人忙碌好一阵子,才把这张巨大的地毯给何愁有铺好,这东西确实好,赤着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如果不是因为老祖宗看着,他们甚至想要在上面打滚。
这两个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云琅要来的,总让那些绣衣使者跟在身边伺候,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刚才那个胡人不对劲?”
不知道何愁有多么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问道。
何愁有出奇的没有生气,笑呵呵的道:“你们以后出门要多长一个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比如,你们觉得这张毯子卖两个金币合理么?”
亲兵抚摸一下地毯摇摇头道:“这样的一张毯子,在阳陵邑恐怕没有八两金子买不来!”
何愁有笑道:“在长安,这样的一张毯子应该价值一斤黄金,而且不愁售卖。”
“长安远啊…”
“不是售价的问题,而是这样的毯子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受降城这样的小地方。也不是他一个流浪驼队能弄来的货物。你们也看到了摊子后面有十匹骆驼,守摊子的却只有一个胡人,你们觉得合理吗?”
“或许别的胡人去别的地方卖货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个亲兵的脑门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区域是军营,胡人卖货只允许在瓮城里,你在瓮城里看到过别的胡人么?”
“奸细进城了!”一个亲兵大叫一声,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他们应该已经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刚才就该抓住他们。”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军司马好不容易招揽来了一支胡人商队,如果我们当着所有商贾的面把胡人捉走,以后就不会再有胡商来受降城了。所以啊,还是暗地里下手比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呵呵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几个同伴来,老祖宗带你们去城外狩猎…”
云琅听到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亲兵出城狩猎的事,只是摇头笑笑,既然老家伙想要亲自训练这些爱哭鼻子的少年,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云琅对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实在是佩服。
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家伙,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这样的本事连霍去病都没有。
至于奸细,云琅根本就不在乎,这座城池是抢来的,百姓是抓来的,奴隶是买来的,因此,受降城里的奸细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这座城里地位最高的一个奸细!
“来人,晚上准备酒宴!”
云琅呼喊了一声,就看见刘二一瘸一拐的从外间走了进来。
看来,刘二的伤势有了起色。
第一三五章 逼上骊山
云琅是一个多疑的人。
所以,何愁有去抓奸细这件事,曹襄只是觉得好笑,云琅却觉得这里面大有深意。
大人物一般干的都是大事,如果有一天,大人物特意放下身段亲自干起小事来了,那么,这件小事绝对不小。
如今,霍去病走了,李敢走了,赵破奴也跟着走了,在这里他就是最高的军事统帅,所以,哪怕是再小的事情他也必须弄个水落石出,如此,才能睡个安稳觉。
受降城里的绣衣使者多达十个之多,哪里用得着何愁有亲自去集市上亲自去发现奸细,还特意编了一个可笑的理由来显示自己智慧无双。
猜不出来何愁有为何会这样做,云琅就准备好酒菜等蛋头回来让他自己说。
这是规矩内的事情,军司马必须知道全军所有人的动静,哪怕是一匹母马不小心怀孕了,云琅也必须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何愁有这个监军也是一样,不会例外。
在大汉军中,皇帝晚上想要进军营,也要看军司马或者大将军的命令,如果不许,皇帝也只能在野外待着。
虽然周亚夫这样做了之后呢,后果不太好,文皇帝却实实在在的在荒野中等待了一夜。
哪怕是做戏,都说明皇帝对军营的规矩非常的重视。
军司马就是干这个的,因此,云琅认为直接问要比在地下胡乱揣测要好。
事实证明,何愁有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云琅准备的饭菜凉了热,热了又变凉,直到明月高升,何愁有以及八个年轻的亲兵依旧没有回城…
云琅准备的手把肉连续加热了几次之后已经变得稀烂了,只好凉着吃。
曹襄认为这样的手把肉才好吃,不用撕咬,骨头上的羊肉就会掉进嘴里。
“你认为蛋头真的去了镜铁山?你觉得没人带路他能找到镜铁山?”
云琅咬了一口羊肉吞下去无奈的道:“上次也没人带路,蛋头还不是轻易地抵达了大青山最后活捉了於单,这一次也一样,说不定那些所谓的奸细已经成了他的领路羊。”
曹襄喝了一口羊汤把满嘴的羊肉冲下去之后笑道:“他这一次可失算了,带着我们的人去了镜铁山,等他回来只要问问,什么都会清楚地。”
云琅奇怪的看了曹襄一眼道:“你这是什么想法,别忘了蛋头跟我们是一伙的,哪怕我们如何痛恨他,他也是大汉的人,这一点不可能改变。那八个少年也是大汉军卒,跟着自己的上官一起执行军务,也没有什么不妥。你别忘了,蛋头走的理由就是去抓那些奸细,没抓到奸细之前他们有一万个理由待在野外。”
“既然他要去镜铁山为何不跟去病一起走?”
云琅再次看看曹襄,觉得这家伙越活越傻…
“哦哦哦,他害怕被去病干掉!”
云琅放下手里的羊骨头,瞅着黑漆漆的城外摇着脑袋道:“我们几个跟去病合作愉快,你换一个人试试!去病这家伙不但脾气古怪,在军中属于又狠又独的那种统帅,你看看咱们骑都尉,自从成军之后,那一次的战斗不是他主导的?卧虎地,白登山,受降城,都是他带着我们来的,哪怕是参加陛下秋点兵,也是他积极要求参与的…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够走到现在,都是他拖着我们走来的。”
曹襄努力的想了想最后点头道:“连参与军事训练也是他害我们几个的…不过,我们好像不怎么怪他?”
云琅躺在背后的躺椅上,瞅着天上清冷的明月惨叫道:“我本来打算在白登山捞点军功,好让皇帝对我放心,不要总是找我的麻烦,所以苦心孤诣的发现了冒顿的陵寝,准备捞点不流血的军功…谁知道,在钩子山我们快把脑浆子都打出来。后来发现了受降城,我一心想要治理好这个地方,分化,弱化这里的羌人,氐人,就是准备再一次捞点不流血的军功…可是啊,后来是什么结果?我他娘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亲自驾驶着战车第一个杀入敌营,嘴里大吼着——去病,莫慌我来了…驾长车踏破敌营啊…阿襄,你觉得这是我这种人能干出来的事情么?”
曹襄咬了一口肉连连点头道:“你干的很漂亮啊,据说你乘坐的马车轮子上全是血肉,不知道碾死了多少匈奴!”
云琅呆滞的瞅着天上的明月曼声道:“我一直认为猴子跟驴子就不该比赛谁的屌长…我是聪明人应该多用脑子,而不是挥舞着长枪跟敌人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