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冷笑道:“天生一副白痴像,我骗你很有成就感么?老天真是不长眼啊,什么好东西都给了白痴,气死我了。”
曹襄狐疑的看着云琅,眼珠子转动了一下,就对城墙下面疾走的司马迁大声道:“子明兄,子明兄,云琅说有法子把你的书传播的满天下都是,你要不要听听?”
听到曹襄的喊声,司马迁停下鲜血淋漓的双脚冲着城墙上的云琅跟曹襄凄然一笑道:“我受教于孔师,董师,学的就是礼,用的就是实,如今,我心生魔障,居然被魔障连破两道心关,看样子是我读书不精,还需继续修心养性,些许惩罚可让我心头宁静,两位莫要再欺我了。”
曹襄转过头,很想从云琅脸上看到一丝丝的欺诈之意,偏偏只看到他一脸的怒火。
就连忙朝城墙下喊道:“是真的,阿琅说他有把百万字浓缩在一尺见方的东西上面,如此一来,你的书籍传播就不算什么问题了。你也知道,他是雷电都劈不死的人,应该有一些不为人所知的鬼名堂。”
云琅跟李少君在上林苑大战斗法,引得天上冰雹整整倾泻了半个时辰,这件事早就在士林中传扬疯了。
尤其是董仲舒这个家伙,更是将云琅在上林苑与李少君斗法的过程通过美妙的语言加工之后传扬的满世界都知道。
就现在,云琅说自己是大汉的第二神棍,没人敢认第一位。
如果不是云琅在家的时候,把所有登门求教的神棍们用大棍子撵跑,云家早就成了天下第一神棍窝子了。
即便是如此,霍去病老婆,曹襄老婆在得知自己怀孕之后纷纷求宋乔,让宋乔劝说云琅帮她们看看肚子里的是男是女,如果是女,能不能换成男婴…
为这事,云琅连宋乔都骂了一顿,这才没人再敢在云琅面前提什么神仙道。
司马迁明显就是一个被董仲舒董师傅给洗脑的年轻人,听到云琅准备用仙术帮他,居然欢喜的连蹦带跳的就从河滩来到了城墙上。
二话不说,深深地施礼,不论云琅怎么要他起来都不肯。
“你就好好地写你的书,写你该写的,后面的事情尽管交给我,等你成书之后,我自然有法子把你的书传播天下。”
提到书,司马迁就毫无人格可言,谄媚的甩着满是血渍的脚丫子跟在云琅后面,一定要他立下字据…
一听要立字据,云琅大怒,可是看到曹襄一脸渴盼,司马迁泫然欲泣的两张脸,他强忍着怒火,还是按照司马迁的要求立下了字据。
司马迁小心的把写着字据的竹简藏进怀里,然后就一溜烟的去找鞋子穿了,光着脚走了这么久,实在是太疼了。
“阿琅,我听说你们仙家有一种千里传音之术,不知道你会不会啊,我很想听我儿子喊我一声父亲!”
“滚——”
第八十九章 松鼠启示录
回到房间看了一会正在调配肥皂配方的苏稚,云琅心里面的郁闷很快就消散了。
苏稚已经在照顾伤兵的闲暇时间里,已经弄清楚了油脂跟火碱搅拌之后会出现一种被云琅称之为皂化反应的现象。
现在,她已经可以非常熟练地掌握了肥皂的制作技艺,并且无师自通的发现制造肥皂的时候会产生一种淡黄色的油,这种油涂在皮肤上居然会被皮肤吸收,涂抹油的地方非常的细腻滋润。
她现在对肥皂不是很感兴趣,只听说那东西是拿来洗澡洗衣服的,她就对自己千辛万苦实验出来的成果非常的失望。
她如今,对甘油更加的感兴趣!
进入工作状态的苏稚就一点都不黏人了,相反,需要云琅去催促她休息,她才会停下手里的活计,跟云琅撒娇一下。
自从发现肥皂洗澡是个很好地东西之后,曹襄就给苏稚供应了很多的羊尾巴,按照他的计划,在回到长安之前,骑都尉至少需要制造好一千箱肥皂。
油脂不论对大汉人还是胡人都是极为珍贵的东西,毕竟每当食物要求还得不到满足的时候,用油脂来制造洗澡用的东西,绝对是一项极大的浪费。
也只有曹襄这样的家伙,才会把区区洗澡的重要性置于别人的温饱之上。
何愁有现在也有了温饱的忧虑,整整十天过去了,他们几乎搜遍了大青山南坡,依旧一无所获。
这让何愁有非常的失望…
当最后一把炒面进了肚子之后,何愁有就准备带着狼群再去碰碰运气,至于别的十六个绣衣使者,如今,只剩下九个了,其余的七人,全部葬身在野兽腹中。
闫长春也有说不出的颓丧之意,损失了快一半的好手,一无所获不说,他们甚至成了老祖宗的负担。
他很担心暴怒的老祖宗会下重手处罚他们,结果,一个又一个一无所获的消息传来之后吗,老祖宗除过脸色越来越难看之外,并没有多余的动作。
“如果我今日还没有找到於单,你们就先一步离开,我想在这里继续探查一阵。”
何愁有起身,将身上的毯子丢给一个不小心打扰了狗熊冬眠被人家抓了一爪子的绣衣使者淡淡的道。
“属下无能…”闫长春挣扎了两次,才从地上站起来,惭愧的无地自容。
“你们努力了,我也看见了,尽心尽力就好,都说事在人为,然而,人力总有穷尽时,我们不过是在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何愁有说完,就踢了一匹狼一脚,背着手再一次走进了林莽。
“老祖宗并没有传闻中那么可怕…”
那个披着何愁有毯子的绣衣使者小声道。
闫长春摇摇头道:“是因为这些天,兄弟们确实尽力了,老祖宗都看在眼里,这才没有怪罪我们。於单一日没有找到,我们一日就没有完成军令,即便是回去了,老祖宗不怪我们,上官却不会绕过我们的。”
“孙连海在钩子山挖掘冒顿陵寝,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发现,他还有脸指责我们么?”
闫长春冷哼一声道:“腹诽上官,也是我们绣衣使者能做的事情么?就不怕人家恼羞成怒降罪于我们?”
“大哥,这两件事情的起因都是骑都尉,既然我们苦搜於单不着,孙连海掘地三丈也没有找到冒顿的棺椁,会不会其中有诈?”
闫长春叹息一声道:“有诈又如何?
骑都尉从钩子山找到了冒顿阏氏的棺椁,已经确认是真的,金冠已经找到,是孙连海想要从骑都尉手中夺走最后的功绩,这才不允许骑都尉继续挖掘的。
至于我们,呵呵,於单的行踪本来就不能确定,是我们经过探查之后确定於单可能藏身于大青山,这才有了老祖宗不辞辛劳的从受降城赶来的事情。
仔细论起来,两件事没有一件事骑都尉主动提出来的。
现在好了,不论是冒顿的棺椁,还是於单这个大活人,如果都找到了,骑都尉都将立下大功。
如果什么都没有找到,罪在我们,不在骑都尉。”
“我听说骑都尉司马云琅手中竟然出现了一张我绣衣使者的空白文书,如此大罪,为何无人追问?”
闫长春瞅了说话的部下一眼道:“空白文书出自阿娇贵人,要想治云琅的罪过,首先要治阿娇贵人不告而取的罪责。你觉得谁能去给阿娇贵人定罪?是陛下么?”
说话的绣衣使者喟叹一声,一拳砸在草地上,然后就闭上嘴巴闭目养神,这些天来不断地奔走,实在是太累了。
长久的居住在深宫里面,何愁有早就养成了成不喜败不馁的稳重性子。
明知道今日依旧可能一无所获,他依旧在松林中悠闲地搜索,八匹狼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不算很大的包围圈,随着他前进的步伐一同移动。
狼这种生灵其实是非常聪慧的,无数年来养成的狩猎习惯,早就固定了每一匹狼在即将战斗时候的位置。
自从被何愁有用暴力将它们驯服之后,何愁有就代替了昔日狼王的位置。
这是一片非常大的松林,松树树冠如同一张伞盖,牢牢地,秘密的遮蔽了天空,即便是落雪,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穿透树冠落在大地上。
因为被松树遮蔽了天空,松树下的土地上连野草都很少见,只有厚厚的一层松针铺在地上,如同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
树上的松树在上蹿下跳,那些狼似乎知晓这东西并不在它们的食谱上,因此,对于这点小小的干扰,能做到视而不见。
松鼠这东西对何愁有来说非常的熟悉,他在皇宫的住处外面就有两颗高大的马尾松,在这两棵树上住着两家松鼠,没事干的时候何愁有就以观察这两家松鼠为乐。
看着它们为了松果打架,看着他们繁衍子孙,看着老松鼠把成年的松鼠撵走,就像是看到了人的一生。
冬天,松鼠出动的就不是很频繁了,它们有储备粮食的习惯,冬日里虽然不至于不出来,却不以觅食为第一要务。
何愁有忽然停下了脚步,抬头瞅着不断在松树间纵越忙碌的松鼠,眼角堆起一丝笑意。
“呀,松鼠冬天都如此忙碌,看来是一群懒松鼠啊。”
何愁有自言自语了一句,就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颗松果,剥开外面坚硬的鳞甲,瞅着没有一颗松子的松果,居然咕咕的笑了起来。
有一匹狼忽然低声咆哮了起来,何愁有脸上的笑意越发的浓重,丢掉手里的松果,来到那匹狼跟前,果然,他看到了一片挂在松树横枝上的裘皮。
探手取下裘皮,虽然只有巴掌大的一块,裘皮上的毛色依旧鲜亮,稍微一吹,就起了一个漩涡。
“貂裘啊——就这么被扯坏了?”
何愁有将那块貂裘放在一匹狼的鼻子跟前让它仔细的嗅,很快,八匹狼都嗅过了裘衣,准备向前继续冲锋的时候,何愁有却阻止了那些狼。
警惕的四处看看,然后就带着狼群原路返回。
把松鼠存粮抢走的人必定不是於单,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匈奴王,还不用通过这样的手段去获得粮食。
这只能说明,於单身边还有护卫,虽然暂时无法确认於单的护卫到底有多少人,何愁有还是认为自己暂时不能冲动,与闫长春等九人汇合之后,一起行动才是最好的选择。
前进的时候很缓慢,后退的时候何愁有却非常的迅速,一个时辰之后就回到了营地。
面对迎过来的闫长春,何愁有笑道:“可以吃储备粮了,发现於单的踪迹了。”
何愁有说着话就把那块裘皮放在了闫长春的手里。
第九十章 挛鞮氏皇族於单
闫长春羞愧无地…
“於单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看起来他害怕伊秩斜胜过害怕我们,这是好事情。”
何愁有抬头看看天空又道:“再过一个时辰就大举进入松林,务必活捉於单。”
闫长春咬牙道:“属下必不敢耽误老祖宗大事!”
那头袭击了绣衣使者的狗熊早就被这群人分尸八块,且早就烤熟了。
十个人围坐在爬犁边上,默不出声的大嚼,再加上两边的饿狼将狗熊骨头咬的咯吱咯吱的,有说不出的恐怖。
快速的吃完饭,所有人就开始闭目养神,何愁有也钻进爬犁,簇拥着厚厚的裘皮,恢复损耗的气力。
山风吹动松林,如海涛拍岸,如巨鸟腾空,又如百兽哀鸣…
一个时辰的时间转瞬即过,等何愁有睁开眼睛的时候,其余九人已经装束停当,恭候老祖宗醒来。
“此战若是功成,尔等富贵可期,封妻荫子不在话下。”
何愁有冷冷的说了一声,就率先走进了林莽,狼群以及剩余绣衣使者鱼贯而入。
於单孤独的躺在厚厚的松针上,咳嗽几声之后,低声对亲卫首领查罕道:“等我病好了,我们就可以去西边。”
查罕面无表情的道:“白羊王,楼烦王与大王的关系并不好,当年他们被卫青袭击,大王并未帮他们说过一句好话。”
於单笑道:“你把我送给伊秩斜也是死路一条,为什么不跟着我试一次呢?”
查罕用拳头砸砸脑袋,烦躁的道:“我以为会有人来寻找你,拥护你,帮助你去寻找伊秩斜复仇,没想到两个月过去了,没有人来找你,所有的人都以为你死了,他们早就忘记你了。”
於单笑道:“我们的先祖从冰天雪地里起兵,而后纵横草原大漠,最初的时候,他们的人手不一定有我们多。”
自从被卫青打的落花流水之后,於单的暴脾气就不见了,一场战争就让他变成了云淡风轻的好人。
腿上的伤口,是汉军留给他的印记,即便是数九隆冬的天气里,他的伤口依旧没有痊愈的迹象,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二十七个亲兵,他早就被这里的虎豹给吞掉了。
查罕怒道:“你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左贤王么?当初在武城塞,八失里就劝你立刻进攻伊秩斜,不要听伊秩斜的任何话,一见面就厮杀,直到将伊秩斜杀死。
你倒好,还以为手里握有重兵,伊秩斜那里还有王帐军可以为你内应,不需要进攻,只需要保持压迫就能让伊秩斜投降。结果呢?
伊秩斜投降了么?
他没有,他给了那些当户,将军们一个个你不可能给他们的好处,让你帐下的军队一夜之间就站在了中立的位置上。
这个时候,八失里又告诉你,迅速离开,带着左贤王帐下的一万八千人迅速的离开,轻车简从,抢先抵达龙城,发起龙城大会。
即便是不能召开龙城大会,我们也能带着大军回左贤王领地,休养生息数年之后,再与伊秩斜争锋。
你呢?你呢?你都做了些什么?
该战斗的时候你不战斗,不该战斗的时候你却死咬着伊秩斜不放,以至于让我左贤王部被卫青偷袭…
现在全完了,全完了,到了这个时候你还劝我们跟随你去投靠白羊王,楼烦王?
这样的屈辱你能接受,我们不能!
如今,八失里战死了,你身边最后的一个智者战死了。
我亲眼看到他的头颅被汉军挑在长枪上纵横奔驰…
我们追随的是八失里,不是你,如果不是八失里要求我们带你离开,谁会带着一个废物?”
於单的眼角湿润了,两滴泪珠从眼睛中流淌出来,落在杂乱的胡须上。
“我对不起八失里,我的八失里兄弟啊…”
查罕鄙夷的看了一眼嚎啕大哭的於单,对身边的匈奴人道:“多搜集一些粮食,我们要离开了,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长,不管是汉人,还是伊秩斜,都会找过来杀了我们的。”
“查罕,我们能去哪里?”
一个只剩下一只手臂的匈奴人凄然问道。
查罕迷茫的摇摇头,拍打着一颗巨松苦笑道:“能找到一只羊我们就放羊,能找到一个女人我们就在她的毡房住下来,能找到一个部族,我们就忘记自己以前的名字,好好地做一个牧人。”
“密耸带着六个人走了,骑走了十匹马…他们要去做马贼。”
查罕听了并不生气,挥挥手道:“谁想走?也走吧,只是要给我们每人至少留下一匹马。”
几个蹲在一起的匈奴人默默地起身,从松树上解下几匹马,一言不发的就离开了。
於单停止了哭泣,惊恐的看着陆续离开的匈奴人,远远地冲着查罕大叫:“带我走!”
查罕冷漠的转过身,弯腰施礼道:“不能了,我的王,你该在卫青偷袭的时候光荣战死,那是你最后一次找回荣耀的地方。”
“查罕,你不要忘记,是我收留了你,如果没有我,你早就被仇人杀死了。”
查罕冷冷的看着於单道:“我早就该被虎赤力杀死,至少,他是一个英雄。”
“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忠诚的查罕,这会让你忠诚的名声受到玷污。随便带我去那里吧,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不要把我留给野兽,否则,就请你杀了我。”
查罕呆滞的看着更多的同伴离开,这些忠勇的猛士们如果不是对於单失望到了极点,是不可能选择自我流浪的。
一时间,悲从心来,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仰天悲号道:“昆仑神啊,你看看吧,你看看伟大的军臣单于的儿子,你看看这就是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子孙…”
於单努力的从松针堆上滚下来,爬到查罕的身边抓着他的袍子大声道:“带我离开,带我离开!”
查罕泪流满面,缓缓抽出弯刀对於单道:“好,我带你离开,我们这就走,这就去见军臣单于,这就去见伟大的冒顿王。”
於单终于松了一口气,抬头感激的看着查罕,连连道:“你是最忠勇的匈奴人,我一定会把你的事迹编成颂歌,在整个草原上流传。”
查罕的眼泪流尽,两股血泉顺着裂开的眼角缓缓淌下,左手拥抱着於单,右手的弯刀已经对准了於单的背心。
一支弩箭悄无声息的从一棵松树后面飞出来,轻易地就破开了查罕破烂的甲胄,锋利的弩矢穿透了他的身体之后,又从胸前露出好长一截。
七个最忠勇,最伤心的匈奴猛士也在同一时间觉得心口痛了一下,低头就看见了属于汉军的三棱破甲锥!
“敌袭…”
一个猛士努力的吼了一声,就扑倒在厚厚的松针上,再无声息。
查罕艰难的转过头,就看见一个穿着皮裘的光头老人笑眯眯的站在他的身后。
“汉人?”查罕虚弱的道。
何愁有优雅的施礼道:“大汉皇帝座下蚕室首领何愁有见过将军!”
“能杀了於单吗?”冒着泡的热血大股大股的从查罕的嘴里涌出来。
何愁有微笑着摇头道:“我皇听说挛鞮氏皇族擅长歌舞,特遣老奴前来恭迎挛鞮氏皇太子於单去我大汉建章宫为皇献舞,以缪贵客。”
留着血泪的查罕艰难的低下头对面有喜色的於单哀求道:“我的手没力气了,你能自杀么?”
於单一个骨碌从查罕的怀里滚出来,连滚带爬的来到何愁有的跟前,抱着何愁有的腿道:“救我!”
何愁有抚摸着於单的头顶笑眯眯的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失去支撑的查罕轰然倒地,蠕动了一下,他的后背就有一杆长枪狠狠地刺了进去…
第九十一章 独舞不如众舞
“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给钱!”
云琅停止了数数,朝曹襄摊开了手。
“这不可能,为什么每一次都是你赢?”
曹襄把一个精美的金币放在云琅的手里埋怨道。
“因为我每一次都猜单数!”
“大雁的队形难道都是单数?”
“不一定,只是单数的可能性更大,你今天运气不好,大雁没有成双。”
“难道说,这也是学问的一种?”
“没错,等大汉国人才多的没处用了,就有人会研究这些东西的,到时候应该会给你一个答案。”
“我们没事干研究大雁干什么?”
“是因为我们要认识自己生活的世界。”
“你西北理工不会这么无聊吧?”
“哼,别说大雁,研究蝙蝠的都多的是!”
“为什么要研究那个腌臢东西,都研究出什么来了?”
“研究出来的多了,比如说,蝙蝠眼睛很差,看不清路,只能靠嘴巴发一种我们听不见的声音,这种声音啊遇到东西之后就会反回来,蝙蝠再用它的大耳朵接收,就知道前面有东西挡路,自然就避开了。”
“我们有眼睛啊,难道说你们准备研究出一种跟蝙蝠一样的东西装在瞎子的脑袋上?”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本来这才是实验的真正意义,可惜后来用在别的东西上了。”
“什么东西上?”
“防止邻居偷窥!或者偷窥邻居,当邻居往我家丢石头的时候我好躲开!”
“疯子!”
“以前都是好人,谁知道后来就变成这种疯子了。”
“你跟苏稚以后会不会变成这种疯子?”
“一定会的!”
“因为需要…”
在青天白云下面说这些话很没意思,云琅还是希望曹襄能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去病说,以后巡逻草原应该成为一种常例,你为什么会不同意?”
曹襄还是令人失望的忘记了蝙蝠,再一次把云琅不喜欢的话题放到了桌面上。
“你知道的,我不是反对在草原上巡逻,我是害怕去病没事干跑到我们看不见的远处!”
“不会吧?陛下千秋节的礼物已经凑齐了,你们两该有一个人回京的,去病要你回去。”
“该回去的人是你,不是我,你回去了,才能把我骑都尉的功劳都给坐实了,然后拿回我们该拿的赏赐。要是我回去,没事都会有人弄出事来,何况陛下看我不顺眼已经好长时间了。”
“那好吧,我回去!”
“咦?你怎么不推辞一下?说不定我会改变主意。”
“从我认识你的那天起啊,就没见过你改变过自己的主意,再说了,我确实很想回去!”
“好吧,这个理由真是太强大了,你回去,我跟去病继续掰扯,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守规矩。”
很显然,要霍去病守规矩这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他向往草原,对家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眷恋,哪怕他老婆加上小妾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
苏稚从城墙下面跑上来,一身的麻衣还没有脱掉,看样子刚刚从伤兵营回来。
“太恶心了,那个死蛋头要我在那个没骨气的匈奴王子腿上绣花,不准我用粗丝线,还要把丝线从中间破开,一点点的缝合伤口,那个鬼王子只要叫一声,蛋头就凶我!”
苏稚愤愤不平的大叫。
云琅拉过苏稚,让她躺在自己的躺椅上,给她倒了一杯茶道:“歇口气,如今於单可珍贵了,你要是把於单给弄坏了,蛋头会杀了你的,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以后这种事情你不要去了,我去。”
曹襄舒坦的闭上眼睛慢悠悠的道:“苏稚,我马上就要回京城了,你要不要一起回去?”
苏稚吃了一惊,见云琅没有说话,立即笑道:“这里伤兵还多…”
曹襄嘿嘿笑道:“也是,小老婆见了大老婆总是没什么底气的,还是留在这里耀武扬威的比较好。”
“师姐答应过…”苏稚的声音如同蚊呐,果然没有什么底气。
“既然是同意了的,你干嘛不跟我正大光明的回云家,告诉梁翁,刘婆他们你是云家又一个女主人?”
“我本来就是!”
“果然是心存不轨…”
“曹襄!你欺负人…”
曹襄历来是一个靠风向吃饭的人,早在说出那句话之前,他的屁股就已经离开了躺椅,等苏稚暴怒了,他已经在三丈开外了。
霍去病就跨坐在一条板凳上,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正在吃饭的於单,何愁有身着官衣殷勤的给於单布菜。
“他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於单指指看了他好久的霍去病问何愁有。
何愁有莞尔一笑道:“他在看你吃饭!”
於单用手从盘子里抓起一把面条塞嘴里吞下去对何愁有道:“他没见过别人吃饭?”
何愁有笑道:“他没见过有人用手抓着吃面条。”
“我大匈奴以狼神为尊,狼就是这样吃饭的。”
何愁有笑道:“哈哈哈,确实如此,左贤王最好能一直保持大匈奴人的彪悍本色,陛下见到左贤王,一定会以侯爵相待。”
“不会把我交给伊秩斜吧?”
“绝无可能!伊秩斜乃是吾皇必杀之人。”
“哦,这就好,这就好…”於单说着话,又大大的往嘴里塞了一把面条,吃的汁水淋漓。
曹襄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也对於单吃饭的方式非常的感兴趣,也搬了一条长凳看於单吃饭。
“左贤王殿下,老奴已经给吾皇去了八百里加急文书,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使者带着銮驾前来迎接殿下。目前呢,受降城里物资匮乏,只能让殿下委屈一下了。”
於单连连摇头道:“这里的饭食比匈奴的好太多了,当然,还比不上我父皇的刘氏阏氏烹调的盛宴,只是,那样的饭菜我只吃过一次。你说,到了长安,我会不会有新的府邸,以及美丽的汉家侍女?”
何愁有朗笑一声道:“自然会有的,一且都会有的,只要殿下能遵从吾皇旨意一切都会有的。”
於单停下抓饭吃的手,恶狠狠地道:“如果大汉皇帝能够捉住伊秩斜,能否由我来为陛下执刀斩下伊秩斜的人头。”
何愁有大笑道:“只要陛下准允,自然可以!”
曹襄用肩膀撞一下霍去病小声道:“如果我不小心落在匈奴人的手里,你如果没办法救,一定要立刻杀死我!如果我混到这个地步,那也太恶心了。”
霍去病重重的点点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杀的死的不能再死,然后再去帮你复仇!”
“不过啊,刚才阿琅说了,他不回京送千秋贺礼,要我回去恭贺陛下万寿。看样子他要死死的盯着你!”
霍去病咧嘴笑道:“离开了城关,外面就是我的天下,他能奈我何?”
“喂,阿琅的想法也没错,你干嘛非要跟他拧着来?”
“你知道个屁啊,於单一个人的舞跳的再好,也不如百十个匈奴王众舞来的壮观。我打算多抓一些匈奴的大小王,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建章宫观舞,那才大快人心!”
於单吃完了饭,仰着头骄傲的瞅了霍去病,跟曹襄一眼,就在何愁有的陪伴下一瘸一拐的去了睡房。
霍去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跟这样的敌人作战,我深以为耻!”
曹襄摇头道:“匈奴人弱一点不好么?”
霍去病瞪着曹襄道:“如果匈奴人都是这副猪样子,我们以前岂不是被一群猪欺压?”
曹襄抓着头发想了一下道:“很有道理。难道说,伊秩斜不一样?”
霍去病瞅着屋檐道:“最好不一样!”
第九十二章 冰凌暗流
大雁北飞的时候,江河也就开始解冻了。
只是大河解冻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先是巨大的冰面上出现了无数裂缝,紧接着,在某一个时间,这些巨大的冰块就轰然断裂,冰块半沉半浮的混在河水里,携万钧之力向其余完好的冰面撞击。
受降城里整夜都能听见冰块碎裂或者撞击的声音,即便是受降城里那道用寒冰修建的城墙,也在慢慢的融化。
或许是去年的那场寒流过于寒冷,有些冰面并未完全碎裂,于是,顺着水流流淌下来的冰凌,就堆积在厚厚的坚冰边缘,逐渐形成了一条冰坝。
上有的河水宣泄不下去,于是,河面迅速的抬高,昔日裸露在光天化日下的河滩已经完全被河水淹没。
上涨的河水,越过冰层,从冰层的上方缓缓流下…
这就是所谓的凌汛。
是这条大河在沉睡了一个冬天之后,第一次展开了双臂,伸着懒腰宣泄起床气。
何愁有从不离开於单左右,有了这家伙在,他对云琅,霍去病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搞的一些小动作完全无视。
只要把於单弄去建章宫跳舞,他就有的是时间再来收拾这几个小子。
反正这几个小子对陛下还是恭顺的,只是有些顽皮,有些不怎么听话,抽上几鞭子应该会老实的。
“河水会不会倒灌入城?”何愁有担忧的瞅着已经快到城墙根的河水问道。
云琅摇头道:“根据工匠们的推断,河水不会对城池造成影响,去年天气寒冷,冰层结的厚实,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往年没有这样的事情。等到下游的坚冰融化之后,河水就会倾泻而下,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唔,最好是这样,不过呢,於单的安危不能受到威胁,现在居住的地方距离大河太近,给老夫选一处高点的房子。”
何愁有眼睛盯着四处乱看的於单,却对云琅恶狠狠地道。
云琅指指城墙上高高的箭楼道:“最高的地方就是箭楼,里面收拾一下住几个人还是可以的。就是,您对这个匈奴人也太好了吧?”
何愁有冷笑道:“一人身具千里马骨与万斤牛两样功效,老夫就算是趴下来给他当马骑那又如何?”
云琅叹息一声道:“一个在匈奴一文不值的人,来到大汉立刻就身价百倍,只要给陛下以及那些外国使节跳跳舞就能成为侯爵,这也太便宜他了。”
何愁有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道:“你如果愿意的话,老夫也能把你弄去给陛下跳舞,也能给你同样的待遇。”
云琅指指脸皮道:“我这种要脸皮的人干这种事情自然是生不如死,可是啊,像於单这种没脸皮的人,人家说不定还非常享受这种生活。没有可比性的。”
“哈哈哈…勾践给吴王夫差品尝粪便之事你如何看待?”
云琅吃了一惊,指着像个好奇宝宝一般乱看乱瞅的於单道:“装的?”
“哼哼哼,老夫不管他是装的,还是本性如此,只要上了老夫的磨盘,哪怕他心如铁石,老夫也能让他变成绕指柔!”
云琅倒吸一口凉气道:“能把所有尊严丢地上拿脚踩,应该只有皇家人能干…哎呀…”
何愁有的脚法很好,云琅被他一脚踹的凌空飞起,落地的时候屁股在地上滑行了好长一段石板路才停下来。
奇怪的是,被脚踹到的地方一点都不疼,偏偏是屁股被石板路摩擦的火辣辣的疼。
看到何愁有跟於单两人站在城墙上谈笑风生的宛如一对情侣,云琅在心中痛骂之后,才一步一挪的下了城墙。
“要不要把马屁股上的乌孙人的印记去掉?”
准备回长安的曹襄对那三千匹战马屁股上的烙印非常的不满,认为应该重新烙一遍,骑都尉的印记有两只翅膀,比乌孙国的印记好看的太多了。
霍去病道:“不,就这样,至少让陛下知道,乌孙国已经臣服在匈奴的马蹄之下了。”
赵破奴蹲在边上嘿嘿笑道:“乌孙国既然已经臣服了,那么,鄯善,楼兰,这些国家的人应该是臣服于匈奴人了,我们是不是…嘿嘿嘿。”
李敢的眼睛睁得溜圆,猛地拍一下大腿道:“对啊,我们如今守在南北要冲的地方上,不论鄯善人,楼兰人,乌孙人想要把贡品献给匈奴人,都要经过我们这里。不如我们就代替伊秩斜把礼物全部都收掉吧!”
霍去病冷笑道:“也让那些胡人知晓,世上还有一个敢抢匈奴人贡品的大汉!我们就这么干!”
赵破奴欲言又止的朝云琅居住的地方指指。
霍去病笑道:“放心,司马不会阻拦的,他之所以如此的严厉要求我们,完全是在要求我们一定要小心从事,而不是完全不要我们做事情。”
被冷落的谢宁连忙道:“这一次我说什么都不守城了,该赵破奴守城了。”
霍去病看了谢宁一眼道:“你父亲不准你冲锋陷阵!”
谢宁见霍去病谈起了他的父亲,只好叹口气,重新坐下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三人围着地图商量伏击的地点。
谢长川,裴炎一干人已经离开了白登山…
这一次离开,估计此生都无望再回白登山。
随谢长川,裴炎一同回去的还有在白登山戌守了超过五年的将士…这一次,堪称是皇恩浩荡了。
云琅接到撤离边寨的名单上,没有骑都尉的名字,也就是说,骑都尉还需要继续在受降城待着。
最重要的是,骑都尉军中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监军的位置,这个位置从来没有出现在大汉军营,普天之下唯有骑都尉有监事监军这个职位。
这个位置位高权重,比云琅这个军司马还要高,除过没有指挥军队的权力之外,他可以什么都管,包括霍去病这个将军,云琅这个军司马。
按理说,任何军职的设立都逃不过太尉府的监管,尤其是宦官就任军职,乃是大忌。
然而,没有一个人出言反对何愁有出任骑都尉监事监军这个职位,就连谢长川,裴炎这些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老将们也鸦雀无声。
现在,每次骑都尉开会,云琅都能看到蛋头安静的坐在角落里,在他的身边是同样安静的於单。
在最新一次的会议上,骑都尉诸将确认了派遣曹襄为骑都尉使者带着礼物回长安去给皇帝祝寿。
确定了,以三千匹战马,五百箱肥皂为寿礼…
也确定了以战养战的策略,集中全部力量拦截西域各国给匈奴朝贡。
骑都尉军中历来是少数服从多数,云琅很自然的变成了少数,因此,他并不关心霍去病他们说了一些什么,看似在注意听别人说话,眼睛的余光却一直放在於单的身上。
何愁有已经对云琅笑过两三次了,因为云琅终于发现了於单的破绽。
这家伙在听到霍去病准备割裂西域与匈奴的联系之后,那一丝痛苦之色表露的非常明显。
如此看来,这家伙并非是一个铁石心肠之人,也没有完全丧失皇族的骄傲。
目前做的所有事情,都不过是为了保全生命,以图后势。
云琅不知道他会不会有后势,但是,看起来,这家伙将痛苦隐藏的很深。
或许在去年经历的所有事情,让这个皇族子弟真正的成熟了,虽然有些晚,他却不愿意放弃。
这让云琅对这个家伙起了警惕之心,把痛苦隐藏的越深,一旦爆发出来就会非常的猛烈。
何愁有拍拍云琅的肩膀怒道:“将军在分布将令,你因何三心二意?”
第九十三章 告御状的高世青
如果霍去病,曹襄,李敢这些人不是自己兄弟的话,云琅其实很愿意三心二意一下的。
毕竟,在一边看这些做事,就像是看到了人生百态,如果脑洞开发的再厉害一点,他很轻易地就能幻想出一部让人热血沸腾,又荡气回肠的戏剧来。
站在场外看戏是一种很美妙的体验,因为看戏的永远都比演戏的人要聪明。
用上帝视角看下去,人世间所有的悲欢离合,阴谋诡计都无法逃脱他的法眼。
只可惜,一旦参与到戏剧里面,那就立刻完蛋了…如果还有人用上帝视角看这个世界,会很轻易的发现,你才是这部戏剧里面最蠢的一个。
苏轼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要说身在庐山,只要你身处人群,你的视线就会被无数的高人阻挡的严严实实,个子矮点的只能看到无数的屁股。
用一个人的屁股去衡量整个人,很明显是偏颇的。
只可惜,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在用一个人的屁股来衡量整个人。
高世青明显就是这么一个被人把他的脸当成屁股看的一个人,这对他本身的价值是一种严重的低估。
反正自从云琅把铜矿的事情全部交给高世青之后,就没有管过。
最多跟曹襄在一起的时候幻想一下受降城到处都是铜锭的美妙场面。
如今,这个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
十六车铜锭整整齐齐的出现在云琅面前,即便是视钱财如粪土的曹襄,也扑在铜锭上不愿意起来。
云琅以前没指望高世青能弄出这么些铜来,他根本就没有预料到,高世青居然知晓碳还原氧化铜这么高深的学问。
一群人把孔雀石放在火上烧,然后得到了氧化铜,再然后把碳粉跟氧化铜一起烧…然后就得到了金属铜。
云琅问了八遍,高世青咿咿呀呀的肯定,他就是这么干的,还说,大汉所有的铜都是这么得来的。
事情很明显没有高世青说的那么简单,只要看看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烫伤疤痕,就该知道,天底下的事情全部都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一块四四方方的赤铜锭放在云琅的桌子上,这让云琅简直快要疯狂了。
想要获得纯铜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电解!!!
就在云琅准备问高世青是用什么东西来发电的时候,高世青冲着云琅憨厚的笑了,拍着铜锭冲着云琅挤眉弄眼的,还把写有“天宝”两字的竹简放在云琅手上…
“原来是天生铜啊…”
云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天宝铜锭自然不可能是四四方方的,这只能是加工后的结果,以纯铜的黏性,把模样不规则的铜块弄成这个样子,估计这个过程不会让人非常愉快。
看完天宝了,高世青还不走,依旧眼巴巴的瞅着云琅,两只粗糙的大手拧着衣服下摆,似乎非常的期待云琅再说点什么!
云琅重新瞅了一眼铜锭,叹一口气道:“矿坑里出现了天宝,自然是要敬献给陛下的。你确定你想要亲自把这块铜锭送去长安,在陛下千秋节的时候敬献给陛下?”
听云琅这么说,高世青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跪在云琅脚下,他说不出话来,只能磕头如捣蒜。
云琅并没有搀扶高世青起来,他在白登山的时候就是劳役身份,众所周知,在大汉服劳役的人身份自然是上不了台面的,这样人对皇帝的仇恨,远远超过了感恩。
刘彻过二十五岁千秋节的时候,那自然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满世界的妖魔鬼怪都会带着礼物来祝贺魔王千秋。
在这个时候,如果高世青抱着一块铜锭来到皇帝座下献礼,然后再学荆轲掏出刀子…
那场面云琅根本就不敢想象,不论刘彻有没有危险,有没有被杀,估计最轻的惩罚就是把骑都尉上下全部砍死,顺便再把礼官满门抄斩。
至于高世青,那时候他早就被剁成肉酱喂狗了。
“你求我没有用,不管你有什么样的理由,我也不会推荐你去陛下的千秋节献礼,兹事体大,不是我无情无义,而是我身为骑都尉军司马,要为所有的兄弟考虑,这中间容不得半点的差错。”
高世青抬起头,发疯一样的拍着胸膛向云琅保证他一定不会对皇帝不利的。
可是,不管高世青流泪也好,割破手掌对天发誓也罢,云琅最终还是冷冷的摇头拒绝。
如果高世青没有展现他强大的能力,云琅或许会对高世青不是很在意。
当他表现出了远远超越常人的手艺,本领之后,云琅就不敢再做什么保证了。
一个地位低微的普通劳役,他最大的仇恨也不过是家破人亡,造成他家破人亡的人,地位也高不到那里去,最多是里长,亭长,了不起是个县令就到头了。
这样的忙,不用高世青去找皇帝,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都能分分钟看在他有大用的份上,帮他报仇雪恨!
现在,他的本事这么大,超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大,而且还要亲自见皇帝才肯陈述自己的事情…
那么,事情哪里会小的了?
眼见一个哑巴哭泣的如同失子的猿猴,额头早就磕头磕的血肉模糊,云琅只能愧疚的闭上眼睛。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高世青的私仇与骑都尉无关,云琅不可能为了高世青的私仇就致自家兄弟于未知的危险之中。
高世青呀呀的哭声逐渐变低,云琅缓缓睁开眼睛,结果,他发现何愁有带着於单正笑眯眯的站在窗前看戏。
“紫金锭啊——太难得了。”
何愁有带着於单从屋子外面走进来,也不理会跪在地上哭得快要昏过去的高世青,两人围着紫金锭啧啧赞叹。
何愁有屈指在紫金锭上弹一下,并没有什么回音,这让他非常的满意,说明这块铜锭是实心的。
眼看着何愁有用一只手轻易地将这块半尺见方的铜锭提了起来,云琅就觉得这家伙上次踹自己,没用多少力气。
“价比黄金的好东西…不,比黄金更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