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愁有把玩那块几十斤重的铜锭玩的非常开心,云琅的心情却很差。
至于於单这个纯粹的游牧民族王子,哪里见过这种纯粹的工业化制成品,虽然只是一块半尺见方的正方形立体铜锭,也让他赞叹不绝,羡慕不已。
何愁有提着铜锭瞅着高世青道:“因何一定要面圣?”
不等高世青表示,云琅先拱手道:“此间事与骑都尉无关。”说完话就抖抖袖子,施施然的从屋子里出来了。
何愁有看着云琅的背影赞叹道:“好手段,这一手李代桃僵,移行换位之计用的溜光水滑,将来会是一个好官啊!”
又见於单还有些不解之色,就笑道:“你来大汉其实算是不错的一个结果,你也看到了,你的对手都是些什么人,不是杀人如屠狗的杀才,就是这种心机阴沉,刁滑如狐的狗才。当杀才跟狗才混合为友之后,即便是智者也要退避三舍,你还是安心的在长安当你的富贵侯爷吧,免得有一天,脑袋都混没了,还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於单展颜笑道:“果然是人才济济。”
何愁有哼了一声对高世青道:“说吧,有什么话就说吧,老夫听着呢。”
高世青抬起头,喉头哽咽良久,这才张大了嘴巴让何愁有看他没了舌头的嘴巴。(别调戏我了,写漏了一次,已经改了,高世青真是哑巴!)
第九十四章 好事当前又远遁千里
自从何愁有来了,云琅觉得日子好过多了。
至少不用再谨小慎微的活着了。
何愁有就是大汉的规矩,他说可以做的事情,你可以玩命的干到极致,他说不能干的事情你不干就好了。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要豁出命去去干的,很明显,皇家也是这么看的,所以他们立下了规矩。
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矫枉过正的嫌疑,放之四海之后呢,你会发现没什么了不起的。
有了何愁有这个规矩,云琅能干的事情就太多了,按照大汉法无禁止皆可行这个规矩,云琅可以像鲲鹏一样扶摇直上九万里。
反正大汉人比较认死理,为了维持皇家祖宗的尊严,他们不喜欢轻易地改动自家的律法。
当然,收税的额度制定必须是与时俱进的,这一点,他们可一点都不傻。
公元前206年,刘邦攻入咸阳,宣布废秦苛法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以上就是著名的约法三章,也就是大汉朝最初的律法。刘邦甚至大胆的用约法三章代替了之前施行的《秦律》。
仔细说起来,云琅更想生活在刘邦时代,他觉得刘邦的约法三章对他几乎没有什么约束力。
可能是因为跟云琅有着同样想法的聪明人太多。
刘邦在建立西汉王朝以后,面对新的形势,刘邦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
于是命丞相萧何参照《秦律》制定汉律。
萧何在秦六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称《九章律》。
《九章律》是大汉朝的一部重要法典,是整个汉律的核心和主干部分。
后来又发现,《九章律》也无法完全惩治云琅这样的奸人。
为了维护皇帝的尊严,补充《九章律》的不足,刘邦还命令叔孙通制定了有关朝仪方面的专律《傍章律》十八篇。
还命令韩信制定《军法》张苍定《章程》。
后来因为这些律法都是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的,又曰——《三尺律》。
凡是写在竹简上的《律法》对云琅来说都不算什么羁绊,他见识过连厕所该怎么上都有严格规定的律法,大汉这道天网,对他来说真的是太自由了。
不知道高世青跟何愁有交流了些什么,反正云琅看见高世青被何愁有打进了槛车,而高世青不但不悲伤,反而咧着没舌头的嘴巴笑的开怀。
应该是何愁有给他承诺了什么,这才让他将眼前的痛苦当成享福。
云琅一点都不想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也不允许骑都尉跟这件事沾边。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云琅就不允许骑都尉的人靠近高世青十丈以内。
即便是给高世青提供食物这样的事情,也必须交给何愁有手下的几个绣衣使者。
自从上次被特务欺骗之后,云琅认为,再面对这些人的时候无论如何小心都不为过。
半夜大河河面上传来了一声巨响,云琅披衣而起,匆匆的来到城墙上,在十几支火箭射上了半空,他才发现,原先堆积在大河上的冰凌堤坝,终于坍塌了,汹涌的河水裹挟着巨大的冰块顺流而下。
河面上的水位迅速的在下降,看样子大河凌汛期就要过去了。
非常时刻,自然要守在城墙上的。
居住在箭楼上的何愁有已经召唤他三次了,他依旧不为所动,以观察汛情为重的理由推脱了。
骑都尉因为空白文牒一事,已经让皇帝很不高兴了,要是再胡乱掺和进别人的事情中,一个多事的标签,一定会被刘彻贴在云琅脑门上的。
骑都尉中明明有将军,有侯爵,刘彻的目光偏偏就盯在云琅身上,换都不带换的,这是云琅最郁闷的事情。
眼看着大汉朝如同大眼筛子一样法律,就因为被刘彻死死的盯着,他如今什么都干不了。
昨日里摸了一下苏稚的腰,这丫头就连续两天不见人影。
摸腰完全是一个误会,两人并排坐在石头上看大河的时候,云琅习惯性的探手搂住了苏稚的腰,这本来是一个能让两人显得更加亲密,也更加舒服的动作。
在很久以前,云琅不知道这样搂过多少女子的腰,一起看星星,或者一起看沙漠,就连一起看狗交配的时候都这样做过。
唯独,苏稚是最敏感的,当云琅的手放在她腰上的时候,她就像是被美杜莎看过一般,立刻石化了。
即便是身边的大河在咆哮,在叹息,云琅都能听到苏稚咚咚咚咚的心跳声。
为了避免这丫头心力衰竭而死,云琅刚刚收回手臂,那个丫头啊,就跟中箭的兔子一般跑的不见踪影。
两天时间了,应该足够让丫头狂跳的心平复下来了。
于是,云琅就来到了伤兵营去看苏稚。
丫头抱着一个比她脑袋还要大的碗正在吃饭,抬头看见云琅来了,一口饭不知道怎么处理,卡在喉咙里几乎要了她的性命。
看到丫头红的快要渗出血来的脸蛋,云琅叹息一声,就给她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就离开了伤兵营。
苏稚嘴巴张了好几次想要喊住云琅,却最终一个字都没有发出来。
“最近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
云琅坐在一根杠子上,看霍去病给乌骓马洗涮。
“你如果跟我去一趟荒原,什么事情都会顺利的。”霍去病拿手捏掉夹杂在乌骓马皮毛里的一根草芥不耐烦的道。
“你们不是准备去抢劫西域各国给匈奴人的朝贡礼物吗?怎么不见动静?”
霍去病掰开乌骓马的嘴唇,用一块丝绸细心地擦拭着乌骓马的牙齿,一匹马就靠一口牙齿混呢,没了一嘴的好牙齿,吃不动草料了,这匹马也就完蛋了。
“赵破奴带着斥候走了,总是动用大军出城,你总是埋怨个不停。”
“赵破奴真的是去寻找西域人的朝贡队伍了吗?”
“等赵破奴回来了,你问他就是了,反正我给他的军令就是查探西域使者的动向。”
“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跟我们一起出去!”
云琅很怀疑霍去病的话,他却一点都不喜欢骑着马在荒原上乱跑,哪怕是去抢劫西域使者。
霍去病则不是这样看的,他认为自己一生最好的开端就是出现在战场上,然后打一辈子的仗,最后没仗可打了,就解甲归田弄一块地方去养马。
他坚定地认为,战争会在他老死之前全部打完,因此,他珍惜自己每一次作战的机会,会竭尽全力的把这一场仗当成人生中最后一场仗来打。
“你真的已经确认河西一带匈奴人已经疲惫不堪了?”
霍去病在乌骓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示意它自己去觅食,然后跳上杠子跟云琅坐在一起道:“这还需要探查,需要我走一趟河西走廊,实地看一遍。很久以前,我舅舅说,只要控制了河西走廊就能锁住通往西域的大门,有了这扇大门,汉地就会远离战争之苦。从河西尽头的敦煌,再到陇原,中间足足有两千里之遥,我舅舅希望战争永远发生在大汉百姓视线之外。让战争变成军队的战争,而不是百姓的战争。我也是这么想的,也准备这么做!”
云琅知道著名的焉支山之战就是基于霍去病这样的想法才实现的。
不过,即便是知道霍去病有过率领八百骑兵纵横河西的战例,云琅还是固执的认为,那是霍去病的幸运!
而幸运这种事,永远都只有一次。
第九十五章 朋友啊朋友
“好吧,你下次出征的时候我跟一起去。”
云琅叹息了一声,还是觉得如果匈奴人的哀歌里面没有自己的名字,那就太亏了。
“哈哈哈,你的胆子终于变大了,我还以为此生没有机会跟你并肩作战!”
霍去病拍着云琅的肩膀非常的欢喜。
对于这种欢喜云琅却没有多少欢喜的意思。
霍去病喜欢一个人,就会把他送上战场。
霍去病要是把一个人当兄弟,他就会把他送上战场。
霍去病如果认为某一个人是自己的手足,他就会亲自带着他上战场!!!!
战场是他的天堂,他固执地认为,战场上有千钟粟,有颜如玉,有黄金屋,有车马簇簇,还有难以形容的男儿雄风…总之,想要什么,战场上就会有什么…
战场对他来说,是招待亲朋好友的最佳场所。
他就是一个为战场而生的人…至于性命?危险?他觉得这是细枝末节不值一提。
“放心,你帮我观敌瞭阵,看我冲杀一阵,如果我被打败了,你再跑不迟!”
霍去病见云琅还是有些怏怏不乐,就很体贴的给他描绘了一个安全的前景。
云琅哭丧着脸道:“你要是真的被人家打败了,我还跑个屁啊,怎么也要把你弄回来再跑。”
“不用,越是危险时刻,我心中就越是快活,我要是想跑,怎么都会跑掉的,如果不想跑,那就说明我还有胜算!”
“这句话太唯心了,我哪里会知道你什么时候想跑,什时候想要继续战斗?”
“等你上了战场你就会知道的,现在说不清楚!”
“这就是我为何不愿意跟你们一起上战场的缘故,太轻率了…”
“放心吧,有我呢!”
“上回你说这话的时候,我被你舅妈找来的靠山妇坐在屁股底下…”
这世上有很多聪明人,明明知道眼前的事情是一个大坑,因为他的傻朋友乐不可支的冲进去了,他也只好跟着冲进去。
傻朋友是因为看到了利益才冲进去的,而聪明人在很多时候确实为了傻朋友冲进去的。
友情基本上是一个大坑。
他毁了很多聪明人。
不久前被灌夫坑死的窦婴应该对这句话很有感触。
很久以前,被赵氏孤儿坑死的程婴想必也是认同这句话的。
云琅的愚蠢之处就在于他明明知道跟霍去病上战场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他依旧义无反顾。
自从有了友情,爱情,亲情这些乱七八糟的感情之后,他们就对智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从此之后,无数的聪明人就因为一个又一个愚蠢的可以一眼看穿的计谋,前赴后继,死不旋踵的往坑里跳。
奸雄也是聪明人,之所以把他们跟英雄区分开来,就是因为他们很少有英雄的这种傻劲。
曹操说的那句话——宁叫吾负天下人,莫叫天下人负我,听着就很有道理。
只是,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明白,只是到了该跳坑的时候,一样会闭着眼睛跳。
云琅以前的想法跟曹操差不多,在山里的时候,哪怕是面对太宰,他一样抱有很强的戒心…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就莫名其妙的收获了很多感情,然后被这些感情牵着如同一头拉磨的驴子绕着磨盘转,且转的不亦乐乎。
大雁全部飞去北方之后,南风就开始吹拂了。
先是柳树的枝条颜色开始变深,再然后,枯草的根部偶尔就能看见一丝半点的鹅黄色。
封冻的土地也开始逐渐变得湿润,再有十天时间,等土地完全解冻,受降城外的农田就可以耕种了。
这一次,云琅不准备再种什么青稞了,那东西根本就不适合制作面条。
羌人女子有骑马踏春的习俗,这些女子被高大的城墙包围了一个冬天之后,终于有了散心的借口跟理由。
有马的骑马,没马的骑牛,没有牛的就骑驴子,再加上一群骑着巨大公羊的小女子,一支骑队就浩浩荡荡的从城门口去了原野。
苏稚喜欢骑云琅的战马,因为满军营里,只有游春马最适合女子骑乘。
说来也奇怪,游春马跟着云琅的时候,就跟一般的战马没有什么区别,自从被苏稚骑上去之后,立刻就恢复了游春马的本色。
昂头挺胸的踩着舞步走在骑队里极为抢眼。
站在城头看着大群大群的妇人骑着各种各样的牲口在城墙底下撒欢。
悲伤的於单却瞅着北方喃喃自语:“龙城大会就要开了。”
刘陵的肚子越发的大了,整个人都胖了一圈,那张狐狸脸正在变圆,渐渐有了几分富态的意味。
坐在蓝天下面,笑眯眯的瞅着大群大群的匈奴少年在草原上纵马,眼中满是宠溺之色。
这些今日的少年,将是她明日的战士,因此,刘陵对那些年老的将军或者战士从来不假辞色,对这些年轻的少年人,她却一改往日的高傲之意,整日里混在少年人群里,成为了匈奴人口中的美谈。
“听着,我这里有一颗来自汉地的熏香球,谁要是能跑第一,这个熏香球就是他的!”
刘陵让如意找来一根杆子将一枚美丽的铜制熏香球挂在最顶上,让每一个人看见,然后发布了奖励消息。
蒙查非常的不满,却无力反对,找来自己的战马飞身上马,准备夺取这枚熏香球,毕竟,这是大阏氏的贴身之物,他不容许任何人拿走它。
蹄声如雷,扬起了漫天的灰尘。
伊秩斜用手挥一下,驱赶来到面前的尘埃,侧耳倾听了一阵子,然后继续给大鬼巫等人添上马奶道:“地处偏远的丁零、浑庾、屈射、鬲昆、薪犁五部族已经到来,而日逐王,浑邪王,为何还没有到来。而且,楼兰,大宛,大月氏,乌孙一下二十六国的贡品为何迟迟不至?”
大鬼巫笑道:“通知的仓促,怎么也要给他们一些时间,如今,说不定就在路上。上任日逐王已经战死在了大青山,他们还要选出新的大王才能来龙城会盟,至于浑邪王,他久居祁连山,想要来到龙城,这点时间也是不够的,单于稍安勿躁,他们一定会来的。”
右谷蠡王道:“我的部落里来了很多羌人,据他们说,汉人在大河拐弯处修建了一座城池,名叫受降城。如今,这座城池卡在西域诸国来朝贡的必经之路,而浑邪王,日逐王想要他们想要平安的通过这座城池,也必须绕更远的路。我以为,这座城池一定要拔掉,否则它就会把我匈奴分割成东西两部,这对大单于顺利祭天稳固大位极为不利。”
伊秩斜摇头道:“此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祭天,等我将匈奴一众捏成一团之后,再说汉军城池!”
左将军呼斜反对道:“浑邪王已经十一年没有出山了,这些年来,我们哪一个部族不是在跟汉人血战,这些年下来,人丁减少了快一半,继续这样下去,大单于以后想要战士,我们也无力维系。既然浑邪王已经修养十一年,想来一定非常的富足,兵马也一定非常的强壮。为什么不让浑邪王在来龙城的途中,顺手毁掉那座汉家城池呢?”
右谷蠡王诧异的看着呼斜道:“我以为你们是朋友。”
呼斜面不改色的道:“我世居焉支山,浑邪王世居祁连山,不但是邻居,还是姻亲,我有三个阏氏就是来自浑邪王所部,因此,对浑邪王的实力我很清楚,拿下一座小小的城池不是难事。”
右谷蠡王咕叽一声笑了出来,连连点头道:“这样也好,太强大的浑邪王让我看起来很不舒服。”
第九十六章 平衡真的很重要
地球之所以没有变成寸草不生的荒原,之所以没有被炸掉,完全是平衡这两个字在作怪。
很久很久以前,植物与植物就完成了平衡生长,有的植物长得非常高大,占据了高空,有的植物长得非常低矮占据了地面,还有一些长得不高不矮,占据了中间环节,每一种植物都有了自己的生存之道,协同共生的一个美丽植物圈,这让整个蔚蓝色的星球变得生机勃勃。
后来动物出现了,他们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形成了完美的平衡圈子。
吃草的动物数量最多,所以,他们天生就是猛兽的食物,猛兽的吧数量必定要比吃草的动物少,这也是自然选择的一种。
这样一来,就能保证猛兽们有足够多的食草动物可以吃,不至于饿死,而食草动物中的老弱病残被猛兽们吃掉之后,就能有效的保证种群的强大。
这也是一种平衡。
在这个作用下。
有些动物开始长出毒牙,有些动物会变色,有些动物长出来了尖刺,或者硬壳…
不管怎么说,在人类获得灵智之前,世界是平衡的。
后来,人类获得了一个类似BUG一样的技能——灵智!
自从灵智产生之后,人类知道了协同合作的重要性,也知道利用工具获得更多的食物。
当最后一头猛犸象倒在人类的长矛下之后,环顾四周再无敌手的人类就把凶恶的目光盯在同伴的身上。
然后,战争就开始了。
这也是一种平衡,尽管人类有了灵智,依旧无法逃脱这个天地法则。
所以啊,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大自然不会因为某一个物种的强大或者虚弱,就给他另开一扇大门,他坚持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才是万物最好的生存环境。
更高,更快,更强的杀人方式这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直到一种可以在一瞬间就把所有人以及这颗星球全部弄死的大炸弹出现之后,世界的危机才真正出现,人类终于有了可以挑战天帝的神器,才真正算是跳出了平衡这个圈子。
连自己都敢杀的物种,才是最强大的物种!
云琅半跪在草原上,不远处的霍去病正在鏖战,他的长枪在敌群中纵横挥舞的时候,就盛开了无数朵美丽的血花,乌骓马雄壮的身躯在战场上来回奔驰,如同一头洪荒猛兽,蛮横的将所有胆敢阻拦它前进的人马撞到一边。
李敢仰天大笑,他的手中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即便是已经被李敢从身体上切割下来了,那颗人头上的眼珠子,似乎依旧在转动。
赵破奴如同一个真正的野人,长发披散,他的发带已经不知道去了那里,稍一转头,黝黑的长发末梢就会有血珠飞溅。
这里是魔怪的猎场。
战场的中心却极为平静,不论是彪悍的汉人,还是勇猛的匈奴人,他们都没有去打扰那些跪在地上向神灵祈祷的西域人。
一个高大的匈奴人怒号一声,探出右手屈指成爪,手指缓缓下拉,五道血痕就从他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
这是死战的标志,听到当户怒号的其余匈奴骑兵,立刻停下战马后退的脚步,与汉军死磕。
狼牙棒敲击在铁甲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骨断筋折的汉军骑兵从战马上掉下来,然后迅速的被汉军钩镰手勾住甲胄,粗暴的拖到后面。
战争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了,云琅也就不再躲藏,两百匈奴骑兵对阵五百汉军骑兵,能够坚持半个时辰已经难能可贵了,这支汉军骑兵不是汉军中常有的轻甲骑兵,他们是甲士!
因为匈奴人几乎放弃了游走战术,所以,云琅就很容易的来到军阵最中间。
跪在地上的一个西域老者绝望的摊开双手,向云琅膜拜道:“尊贵的将军,请接受来自大月氏的问候!”
云琅笑着还礼道:“尊敬的使者,您这是要去我大汉都城长安,为吾皇贺寿么?”
戴着皮帽的大月氏使者痛苦的道:“此次奉命前往龙城,拜见匈奴大单于,汉皇大寿,应该有更加尊贵的使者前往大汉长安。”
云琅笑道:“原来如此,匈奴人的龙城已经被大汉军队包围,如果使者愿意去长安,或许你们能在长安见到匈奴的大单于。”
大月氏使者悲伤地趴在地上道:“尊贵的将军,大月氏两年换了四个王…其中三个王的头颅被匈奴浑邪王制作成了酒杯收藏在他的王帐,每年,他会用这些酒杯招待大月氏使臣,如果再换一个王…大月氏将不再有皇族了。”
云琅听了大月氏使者的话,只是微微的皱皱眉头,并没有因为使者诉说的悲惨,就放弃初衷。
“没关系,没了王,你们再选出一个王就是了,我大汉有一句俗话叫做礼多人不怪。如果你能带着这些礼物去我大汉长安,说不定你都有希望成为大月氏的王。来人啊,带使者回城。”
随着云琅的号令,一大群辎重兵从茅草后面跑出来,不由分说的就把堆积在地上的袋子,箱子,瓶瓶罐罐一起装到大车上,准备离开。
大月氏使者扑在大车上哀求道:“尊贵的将军,你们不能拿走这些礼物…没了这些礼物,浑邪王会杀光大月氏人…”
“大月氏人需要反抗的勇气,而不是哀求,匈奴人掠夺的特性注定了,你们的皇族一定会死光的,接下来,就轮到你们了,最后就是你们的臣民。用财货购买来的短暂平安不能保证大月氏长久的存在于世上,只会激发他们贪婪的欲望。使者,去长安吧,将你的礼物敬献给伟大的汉皇,祈求汉皇来保护你们,这是你们大月氏人唯一能走的道路。”
话说完之后,云琅指指正在进行最后征战的汉军道:“这些匈奴人应该是最强悍的匈奴人,可是,正如你所看到的,他们正在被一群年轻的汉军逐一杀死。在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匈奴人的面前都会出现这样的甲士…”
就在云琅演讲的时候,霍去病的铁矛终于刺进了那个当户的胸口。
使者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在大月氏堪称无敌的当户垂着头坐在马上,胸口的大洞里不断地向外喷血。
他亲眼看见,这个曾经凶悍的让人绝望,曾经轻易杀死大月氏猛士的人,他的心口出现了一个大洞…
那个黑甲将军一阵风一样的从匈奴当户身边掠过,粗大的长枪从大当户的前胸刺穿了身体,然后再被那个黑甲将军从他的身后抽走长枪,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大洞。
“我家将军今年刚刚十八岁,他在享受他的战场!”
即便是云琅也能从霍去病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段中感受到了一种残酷的美。
“浑邪王会杀光我们的…”
使者的身体松弛了下来,嘴上依旧在呢喃麻醉自己,眼睛里却已经有了一些光芒。
很久以来,大月氏人面对强大的令人绝望的匈奴人,早就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如今,当他亲眼看到昔日虐杀大月氏人的屠夫的身体,再被那个黑甲将军刺穿之后,又被后续跟上的汉军骑兵分尸,眼看着大当户的头颅凌空飞起最后跌落尘埃,他的心就跳动的厉害。
“我们是被将军裹挟去长安的!”
使者再次向云琅哀求道。
云琅笑眯眯的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裹挟你们的将军名字叫做霍去病!你可以现在就派人回去告诉你们的王!”
第九十七章 天生反骨
眼看着使者被自己说服,云琅充满了自豪感。
抢劫西域使者给伊秩斜的礼物,哪有逼着这些使者亲自把礼物送去长安献给伟大的刘彻好?
就西域人送的那些礼物,云琅早就清点过了,使者带去的礼物价值,让他非常的伤心。
漂亮的石头,漂亮的皮毛,漂亮的牲畜,漂亮的女人,以及为数不多的金银币,甚至还有一些破烂的陶罐子,铜罐子,银水壶…
就这,还是车师这个堪称西域大国的礼物。
从那一次之后,云琅就在考虑如何将骑都尉的利益最大化。
在骑都尉军中,只有云琅敢没事干提着酒壶找何愁有喝酒,虽然喝酒的过程非常的没意思,还有一个拖油瓶在倾听,却能从何愁有口中知道很多做事情的规矩。
何愁有是全大汉守规矩的典范,他自己制定的规则,早就被历史证明是最能保护一个人的规则。
老家伙就是靠这些规则在皇宫中混了四十几年而平安无事的。
看在云琅乖巧的份上,稍微透漏一星半点,就足够云琅受用不尽了。
“去给陛下朝贺的使者不管是被逼的,还是捉去的,亦或是自愿的,这中间的区别不大。
有了大鸿胪,不管他们是怎么来的,那些使臣基本上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这也是大鸿胪的职责。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以为大鸿胪是一个没用的地方,殊不知,即便是老夫去了大鸿胪,该跪拜的跪拜,该闭嘴的时候闭嘴。
知道不?大鸿胪就是一个教人学规矩的地方,你应该不想知道大鸿胪是如何教人规矩的,老夫也不想说。
嘿嘿嘿,你们如果过不了老夫这一关,哈哈哈,骑都尉曲长以上军官就会全体进大鸿胪学规矩…等你们出来啊…保管你们连鸡都不敢杀!
呀,说远了,现在继续跟你说道一下使者的问题。
陛下要的是恢弘的场面,是要让天下百姓看到一个万国来朝的大场面,要让天下人看到一个真正君临天下的陛下。
自古以来啊,皇帝即国家,有了强大的皇权,天下人就会归心。
始皇帝在渭水边上祭天,结果有黑龙显现,天知道是真是假,聪明人跟愚昧者的看法自然是不同的。
不过呢,当聪明人因为畏惧始皇帝闭上嘴巴的时候,你觉得愚昧者会怎么想?
哈哈哈,我大汉不干那事,虽然太祖高皇帝有斩白蛇赋大风的经历,现在也渐渐不再提了。
我大汉百姓就喜欢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说看到各种杂色毛发的使者跪拜在陛下面前。
喜欢看他们带着风情万种的各色美女给陛下献舞。
臣服即王道!”
云琅看了一眼听得入神的於单,小心问道:“那些使者要是心怀不轨怎么办?”
何愁有指着云琅笑道:“小狐狸啊,要不要老夫跟你说道一下高世青的故事?”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不要听,虽然有您说的大鸿胪,小子依旧不放心。”
何愁有大笑道:“以你的才智可以哄骗天下人,唯独不能哄骗陛下,你只要告诉陛下这些使者都是被你们捉来的,陛下自然有论断。在陛下面前行哄骗之事,多一件,就多一桩隐患,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最终会让你尸骨无存。”
云琅连连点头,非常同意何愁有的看法。
这种奴化教育,已经渗透进了何愁有的心肝脾肺肾中,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且不可分离。
他时时刻刻都在宣扬皇权的伟大,时时刻刻都在给云琅灌输为了君王可以粉身碎骨还不能后悔的思想。
忠臣,何愁有就是一个大大的忠臣…只是看着何愁有的蛋头,云琅眼前总是浮现出太宰那张虎外婆脸,总是出现他在始皇陵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模样,他安眠的是如此的平静…
云琅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自己的后脑勺,那里有一块骨头是隆起的,估计就是古人常说的反骨。
这东西可能是随着时间进化出来的,后世人至少有八成的人脑袋后面都有,这个数据是云琅通过摸索同寝室兄弟的后脑勺得出来的。
云琅也看过霍去病,李敢,曹襄,乃至赵破奴他们的后脑勺,结果发现…只有自己是天生反骨?
所以,学问越多越反动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相比大汉人后世的学问人基本上不值钱,扫厕所的都可以跟蹲坑的你纵论天下大势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道德沦丧的高潮。
虚心的接受了何愁有的尊皇主义课程教育,云琅过滤掉一些没用的东西之后,收获很大。
至少,从何愁有这里接受到的东西可以完美的掩护脑袋后面的那块骨头。
在这个时代里抱着一棵树高呼——我是自由人,会被别人当成疯子,没什么用处。
当所有人都热爱皇帝的时候,不妨一起热爱,甚至要表现的比别人热烈一些,从众者最佳!
曹襄羡慕的看着云琅从何愁有的屋子里被人送出来,羡慕归羡慕,他到现在依旧不敢靠近何愁有十丈以内。
“没有大碍,可以送,送的越多越好!”
曹襄松了一口气道:“还以为他会呵斥我们玩小孩子的把戏呢。”
“都是把戏,无分大小!”
“陛下的使者已经到了白登山,不日就会抵达受降城,我们没时间多抓一些使节了。”
曹襄有些遗憾,只抓到六个使节团的人,让他有些失望。
“慢慢来,今年有六个,明年可能就会多一些,张骞找不到大月氏,我们却抓到了,这就是大功一件。不过啊,看样子陛下想要联合大月氏人一起围攻匈奴的想法可能要落空了。”
“胆子都被吓破了,还怎么反抗?要杀光匈奴还得看我大汉的!就这些天发生的事情来看,如果可能,连这些西域人的部族一起摧毁掉是最符合大汉利益的事情。这次回京,我一定会亲自向陛下禀报这里的见闻,要陛下打消联络西域人的打算。”
云琅奇怪的看着曹襄,自从认识他到现在,他第一次表现出来了一个人大臣的自觉。
不过,转眼一想就想通了,随便把一个人丢进虎狼窝里,当他从虎狼窝爬出来之后,总会有些心得的。
这样也好,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该有些担当。
等候皇帝使者到来的这段时间里,霍去病一共出击了七次,除过乌孙国使者团被他因为没有经验给无差别的杀光之外,其余的使节团都很好地保存了下来。
只是这些人一个个都软塌塌的没有什么精气神,把这样的使者送去长安,只会给皇帝丢脸。
为了利益最大化,云琅决定给这些人制作一些民族服装,把他们包装的好看一些。
要包装的不仅仅是使者团吗,还有各色礼物,重中之重就是那些各族美女。
虽然以云琅跟曹襄这些人的看法,所谓的异族美女除了味道大一些之外,并没有多少可取之处。
美女就该洗涮干净,换上漂亮衣裳,宝石就该装在漂亮的盒子里,再衬上漂亮的毛皮边角料,毛皮就该进行最起码的修整,打蜡,毛毯必须掸掉灰尘,蓬松,金壶,银壶,铜壶就该擦拭的锃亮,不留半点污秽…
第九十八章 蓝田公主
精气神是很重要的一种外在形式。
也是刘彻最看重的。
逼迫一个乞丐跪拜,与强迫一个贵族跪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享受。
前者会让人鄙视,后者只会让人赞叹。
当何愁有看到云琅开始训练那些使节团的队列,以及骑在马上的姿势,甚至还找来了漂亮的刀枪武装这些人的时候,他就对云琅这种举一反三的做法非常的赞赏。
虽然武器外表漂亮,实际上不堪使用,这让何愁有对云琅的谨慎又有了新的认知。
大汉不缺少勇猛无敌的猛士,也不缺少刚正不阿的臣子,唯独缺少像云琅这种既能很好的办事又能为皇帝着想的好臣子。
从这些细微之处,何愁有就觉得大汉朝堂下那个最显赫的位置就是给云琅准备的。
是忠臣就该打发的远远得去镇守边疆,安抚边民,异族,好让大汉国内稳定。
是猛将就该送去最惨烈的战场,如此才能保证大汉对外战争能做到百战百胜。
至于庸才,就该放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教导他们做该做的事情,而云琅这种人才,应该成为皇帝最有力的臂助。
此时,最思念云琅的不是宋乔,也不是梁翁刘婆,而是悲伤的阿娇。
太过骄傲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
她嘴里说着生一个女儿最好,实际上已经在为自己儿子的降生做着完全的准备。
结果,孩子生下来之后,脐带都没有剪断,阿娇就知道自己生的是一个公主…
刘彻非常的开心,为此大宴群臣整整三天,孩子生下来不到三天,蓝田公主之名已经传遍大江南北!
整个关中都在为大汉最尊贵的公主的降生而欢喜。
如果不是大长秋极力劝阻,阿娇早就把接生的稳婆杖毙一百遍了。
虽然不喜欢闺女,阿娇在灵智恢复之后,立刻就抱着闺女不撒手。
毕竟,这才是她最亲的骨肉,是她亲自孕育出来的。
“为何是蓝田公主?云琅的女儿云音名义上的封地不就在蓝田么?”
感受着女儿吃母乳的动静,阿娇难得的平静下来了。
“陛下已经把云氏女的封地变成了实封,就在上林苑骊山脚下,云氏将再多三千亩骊山林地。”
大长秋垂下头,跪坐在毯子上低声道。
“蓝田县有多少民户?”
“一万一千三百四十一户!”
“给陛下上奏折,关中之地不分封乃是祖制,不宜实封,请陛下按照云氏例,收回公主的蓝田封地,改在上林苑皇家园林。”
“这样就没办法有那么多的封户了。”
“如果我生的是男胎,封地自然是越大越好,区区蓝田县还不能让我满足。既然是女子,那就干脆抱残守缺吧,既然是退让,我们就一次退到底。别人如果再逼迫,就怪不得我陈娇心狠手辣。”
大长秋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枚拴在丝线上的木珠恭敬的放在阿娇的面前道:“不是什么值钱尊贵东西,是老奴小时候刻的木珠,放在身上几十年了,颇有些护佑平安的效用,拿给公主耍子。”
阿娇空出一只手把玩着这颗油光水滑的木珠点点头道:“你总是最有心的一个。”
大长秋笑道:“贵人可还记得我们初来长门宫的模样么?”
阿娇抱着孩子笑道:“怎么不记得,那时候的阿娇就是一个疯妇,没有少责罚你们。”
大长秋施礼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贵人既然自深渊而腾空,靠的就是以有余而奉天下。天下足,则贵人安,贵人安,则公主福,此为万世之功业,非魑魅魍魉之辈所能撼动的。”
阿娇笑道:“我的心结已开,断无重蹈旧辙之忧,传令下去,凡我长门宫所属,多加一倍俸禄,至于稳婆,杖十下,赐十金!”
大长秋起身重新跪拜朝贺道:“贵人英明!”
阿娇笑道:“应有之事,何足挂齿,这孩子出生,是我的福报,非是我的冤孽。”
大长秋笑着退出长庭,去向阴云密布的长门宫从人宣告好消息。
阿娇低头瞅瞅还没长开的皱巴巴的女儿,轻声道:“也好,不是男儿,母亲也享受一些清闲日子。”
说完话就重新把奶头放进孩子嘴里,见孩子吸吮的有力,忍不住低声哼起歌谣来。
刘彻这些天一直住在长门宫,处理完政务后,就饶有兴趣的瞅了一会,宫卫行刑。
那些稳婆一改我那个日哭哭啼啼的模样,居然喜笑颜开的趴在地上挨板子。
那些宫卫也并未认真行刑,敷衍了事的打了十杖,就让那些稳婆离开。
刘彻看的很清楚,挨了板子的稳婆们一个个脚步轻盈,怀里还抱着一封财货,与往日的愁苦之态大相径庭。
同时有所改变的还有长门宫里的宫人,一个个吱吱喳喳的低声细语,总算有了一分喜气。
阿娇的脾气刘彻自然是知道的。
他很奇怪,生了一个女儿,应该对阿娇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没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恢复正常的。
长门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诡异得气氛。
源头自然应该是阿娇。
所以刘彻来到阿娇的屋子,第一眼就看见卧在床上的阿娇怀里抱着婴孩,慈眉善目的跟自己闺女叽里咕噜的说他听不懂的话。
刘彻来到卧榻边上坐下来,阿娇轻轻地拨开襁褓,指着孩子的脸对刘彻道:“鼻子塌了一点,如果像我的山根这么挺拔,该是一个好相貌的孩子。”
刘彻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自己的鼻梁道:“可能随我了,不过,这是末节,朕的女儿长相并不重要。”
阿娇笑道:“长得漂亮些,夫妻间也好相处,人伦之间如果也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掺和进去,跟强暴有什么区别。”
“听大长秋禀报说,你对蓝田公主的封号不满意?你觉得哪里好?”
阿娇抬头看一眼刘彻认真的道:“既然祖训说了,关中不封地,那么,陛下就不该开这个例子!女孩子放到远处我又不喜欢,所以才想请您在上林苑给这孩子划一块地,充作嫁妆。”
刘彻皱眉道:“你是认真的?”
阿娇笑道:“自然是认真的,不论妾身生的是皇子还是皇女,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妾身要在上林苑打造一座大大的富贵城,我的孩子将来自然是要继承这座城池的。”
刘彻看了阿娇好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一百里可成?”
阿娇摇头道:“这要看富贵城的规模而定,一座城池外边不可能没有种田的地方。”
刘彻欣然笑道:“好啊,朕就满足你一次,等候你的章程出来再论,不过,孩子的名号就是蓝田公主不作更改。”
阿娇笑道:“比封号更加重要的是名字,这个还需要您这个做父亲的亲自操刀才好,名字不好,妾身可真的会发怒的。”
阿娇说着话,就把女儿小小的身子放在刘彻的怀里。
刘彻的儿子虽然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却还是第一次抱幼儿,孩子不舒服,自然大声哭闹,弄得刘彻手忙脚乱,阿娇却在一边哈哈大笑。
大长秋肃立在帷幕后边,看到这一幕,低垂着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阿娇能在短时间里成长到这个地步,实在是让他欣慰,他现在非常的肯定,阿娇的名字必将流传千古,虽不是皇后,却一定会比所有的皇后,王后更加的耀眼,成为真正的万世典范。
第九十九章 青楼与学堂
富贵镇越发的繁荣了,仅仅过了一年,这里的常住人口就超过了四万人。
与之相对应的,东方朔的气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出口就伤人的高傲东方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做事沉稳,轻易不张口,一张口必有所得的东方朔。
官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鉴于这些人多少都是读书人,所以,这样的圈子里很容易诞生出自己的文化。
不符合这个文化行为特征的官员,是没有办法轻易地融入这个大环境的。
即便是大汉鼎鼎有名的强项令应雪林,在经历了一场极大的波折之后,也变得有些沉默。
如今,在富贵县,东方朔与应雪林搭伴管理这座新兴的城镇。
督邮曹掾这个官职还在东方朔这个县令之上,只是因为应雪林在跟公主大战了一场之后,阳陵邑的官员们就对他有了一些别的看法。
如果不是东方朔极力劝说阿娇把此人要过来,应雪林这时候应该在家里种地才对。
剥夺一个人施展才华的舞台,是对一个有志之士最大的惩罚。
因此,来到富贵县的应雪林就没有了往日的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