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春摇头道:“挡不住的,大单于来了,左贤王来了,右贤王也来了,金狼军也来了。”
云琅奇怪的看着彭春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刘陵安在?”
曹襄听云琅突兀的问话,眼珠子都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急忙看彭春的反应。
彭春笑眯眯的施礼道:“阏氏安好!”
云琅皱眉道:“大阏氏?”
彭春摇头道:“大单于有六百七十一个阏氏,我家主人不过是其中特别受宠的一个!”
云琅缓缓吐了一口气道:“阏氏有什么要告诉我的么?”
彭春瞅瞅曹襄欲言又止。
“说吧,他在不碍事!”
彭春点点头道:“阏氏说您当初送给她的银壶很好用,大单于非常的喜欢。日日宴饮都离不开这支银壶!只可惜大单于毕竟年老体衰,自知命不久矣,所以就想来白登山看看,希望能跟祖先好好地说说话…”
第二十二章 朝秦暮楚
喜欢用银壶装酒喝这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很多有钱人都这么干。
曹襄很想说话,云琅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刘陵还好么?”
彭春笑道:“能好到那里去,自从我家主人凭借一手好厨艺博得单于的欢喜,只要宴饮,我家主人都要带着百十个汉奴为单于准备酒宴。整日里忙的不可开交,不过呢,家主人倒是越来越讨单于欢喜了,左贤王也告诉过家主人,她不会被殉葬!”
“左谷蠡王伊秩斜现在好么?”
“不太好,左贤王不喜欢他,单于也不喜欢他,不过呢,右谷蠡王乃是大匈奴的英雄,人望很高,单于还不能对他怎么样!”
云琅长叹一声道:“这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你回去吧!”
彭春发急道:“您难道不想听听我家主人的想法么?”
云琅笑了,朝彭春挥挥手道:“去吧,现在最好什么都不做,你家主人不过是单于的厨娘,我们现在只有一千余人,可用的力量太少了。早早地锋芒毕露,只会带来灾难,把我的话原原本本的带给你家主人,她会明白的。”
彭春深深一礼,而后就离开了木桩林子。
这一幕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匈奴人看见了,大汉军队也看见了,这样做了之后,反倒没有多少人去注意他们说了些什么,还以为是新一轮的交易开始了。
“刘陵…”
彭春刚刚走,曹襄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刘陵的目标是成为匈奴的吕后,或者窦太后,她正在为这个目标艰难前进,我们只能祝愿她早日成功!”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惊骇的道:“她真的做到了,居然在必死的环境下成了匈奴单于的阏氏!”
云琅笑道:“匈奴粗鄙,不仅仅是军伍粗鄙,他们几乎事事粗鄙,刘陵在云氏学会了美食之道,学会了医药之道,在匈奴那个连兽医,阉人都能成为国师的地方,没道理不能出人头地。既然匈奴王就要死了,所以战争很快就会全面爆发,我现在只担心我们能不能在匈奴人大规模进攻之前,找到冒顿的尸体,找到黄金弓,黄金冠!”
彭春离开了木桩林子,大摇大摆的穿过匈奴军阵,他是鬼奴六首领中的一个。
自从跟汉军完成了那桩交易,拿回来了白骨将军乌利亚的人头,就受到了右谷蠡王的奖赏,授权他,可以跟汉军交易,来为右谷蠡王积累财富。
在匈奴,有两样东西匈奴人永远都不嫌多,一样是控弦的骑士,另一样就是财富。
只有保有这两样东西,匈奴王才是真正的匈奴王,如果像白羊王,楼烦王那样丢失了牛羊财富,他们只能充当军中死士,去为自己的荣光,地位重新奋斗。
距离白登山五里地之外,就是单于的王帐所在地,这里有匈奴为数不多的聚集地,名曰——武州塞。
当年始皇帝派遣大将蒙恬率领三十万人北击匈奴,蒙恬在这里修建了长城,并这座武州塞。
当初蒙恬通过武州塞深入匈奴腹地五百里,斩杀匈奴十万,造成了大片的无人区,随着蒙恬身故,秦末大乱,匈奴人再一次来到了武州塞,并且长久地占据了这里。
只是匈奴人不会经营,昔日繁华的武州塞,如今变得残破不堪,牛羊自城池破烂的城关出入,百无禁忌。
彭春就是从一个城墙破洞走进了武州塞。
如今的武州塞被匈奴人挤得满满当当,仅仅是一个王帐金狼军三万人,就占据了这座城池一半的位置。
无数的匈奴人坐在太阳地里,把自己扒的赤条条的,露出黝黑的肉体,就着明媚的阳光,捕捉羊皮袄里的虱子。
彭春一路上没有受到任何阻拦,直到进入金狼军范畴之后,才有身披金黄色皮甲的武士将他拦住。
“奴婢奉阏氏之命,去为单于寻找药材,刚刚得归。”
一个金狼军立刻就走进了军营,不一会,刘陵的贴身婢女如意就走了出来,命彭春背着新鲜的野菜随她一起进了军营。
刘陵将自己的身体完全浸泡在热水里,一遍遍的清洗,尤其是头发,更是用篦子来回梳理,即便如此,头发上依旧有蠕动的虱子出现在篦子上。
对于这种小东西,刘陵早就习惯了,她随手将虱子摁死在木桶边缘上,虱子发出一声轻微的爆裂声,这让刘陵有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身在匈奴,这东西就无法避免,哪怕是一天洗白十遍澡,也逃不脱这东西的侵蚀。
因为,伟大的单于身上也有很多这东西…
彭春低着头走进刘陵的房间,不论是刘陵,还是如意,都没有遮盖一下刘陵身体意思。
清澈的水波荡漾在刘陵高耸的胸间,美不胜收。
“云琅怎么说?”
“云琅不听主人的建议,他说,不论主人现在有什么想法,都不要去实施,还说不会有任何用处!”
“你没有告诉他单于要死的消息么?”
“告诉了,云琅似乎对单于不感兴趣,他重点提到了左谷蠡王,还说,这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
刘陵轻笑一声道:“人人都以为左贤王才是单于的继任者,云琅却让我去烧左谷蠡王这个冷灶。他难道不知道左谷蠡王因为偷袭上林苑的缘故,实力已经大减么?”
彭春抬起头贪婪的看了一眼沐浴在水中的刘陵,舔舔嘴唇道:“他对左贤王似乎并不看好,奴婢对左贤王也不看好!”
刘陵轻轻地用鼻子嗯了一声道:“说说你的看法。”
“自从来到武州塞,左贤王日夜笙歌,军帐中歌舞不绝,烤羊的炭火日夜不绝,外城的左贤王属下毫无军纪可言,人人闲散,处处懈怠。相反,与云琅争锋的左右谷蠡王却军纪严明,军帐布局极有章法,即便是奴婢想要穿营而过,也经受了三遍勘验。匈奴人历来以强者为尊,伊秩斜新任左谷蠡王,已经有偷袭上林苑这样的功劳在手,虽说进入上林苑的军兵全军覆没,然而,他们在雁门,上郡一带的收获同样丰富。如今,左谷蠡王正在招兵买马,且大肆的收拢匈奴人中的猛士之心,解衣衣之,推食食之,即便是美貌的姬妾,神骏的战马,也能随时割爱。看得出来,他是一个野心勃勃之人。”
刘陵笑道:“单于杀了他三次都未能成功,第四次不说也罢。如今,左谷蠡王身居军营,寸步不离侍卫,单于想要再杀他,已经不可能了。唉,还以为这一次是我们的大好机会,没想到汉军却没有酣战之心,只想着如何防守,错过这样的良机,他们会后悔的。”
彭春再次抬头看着刘陵道:“他们没有袭击单于的能力,而且,左右谷蠡王防守甚严,他们也没有机会。”
刘陵皱着眉头撩拨一下木桶里的水道:“既然外部不可能,我们只有继续忙自己的事情,要你打探的事情打探清楚了么?”
彭春连忙道:“大阏氏滑胎,斩良马一十二匹,敬献给了昆仑神,巫祝断言,她会再一次获得了昆仑神的庇佑,会重新怀胎,诞下一位匈奴王。”
刘陵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着木桶道:“单于如今吃喝拉撒全在床榻上,大阏氏如何怀胎?还是说,她已经找好了下一个匈奴王?”
彭春面露笑意拱手道:“大阏氏常常出入左贤王营帐!”
刘陵无奈的苦笑道:“看样子我们只能选左谷蠡王了,但愿他就是云琅口中的英雄!”
第二十三章 伊秩斜
慧眼识英雄这种事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史书上偶然有那么一两个著名的例子,那也是带着极大的偶然性的。
事实上,所有的慧眼识英雄事件都有很强大的脉络可循。
在丑小鸭还没有变成天鹅之前,谁知道鸭子能变成天鹅?
很多时候都是一些偶然事件促成了所谓的慧眼识英雄。
谁都喜欢那些已经强大的人,将自己的利益捆绑在强大的人身上,无论如何要比捆绑在可能强大的人身上保险。
军臣单于虽然快要死了,他依旧躺在病榻上掌控着所有的匈奴大军。
他仪仗的就是强大的金狼军,这支军队在他还是左贤王的时候就追随他,军中猛士不知道换了多少,然而,直到今日依旧对他忠心耿耿。
即便如伊秩斜这样桀骜不驯之人,也只能乖乖的接受军臣单于的摆布,自己能做的事情不算多。
一群骑着羊的孩童从刘陵的身边狂奔而过,他们手里拿着小小的弓箭,骑在羊的身上不断地呼喝攻击,每一个看到这一幕的匈奴人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只要哪一个孩子的射箭姿势不对,立刻就有长者来教导他们,直到他们能够骑在羊背上娴熟的左右开弓为止。
刘陵戴着面纱,匈奴人只能看见她圆润的下巴,事实上更多的人将目光落在她手里捧着的木盘上。
上面的银壶美轮美奂,在阳光下光芒四射,尤其是壶盖上镶嵌的几枚宝石更是熠熠生辉。
银壶的边上还有一个银盘,盘子被一个银色的盖子盖着,里面应该装着连单于都叫好的美味。
美味出自刘陵之手…这让刘陵美食之名远远超越了她的美色之名。
单于的营帐被安放在一辆巨大的勒勒车上,事实上,刘陵进入的应该是一座带着轮子的账房。
这样的账房对匈奴人来说并不奇怪,很多牧人的帐篷都是安在轮子上的,这与他们的生活习性有关,战乱跟迁徙让他们必须拥有一个可以随时移动的账房。
只要是见单于,刘陵就必然是一身大汗闺女打扮,尤其是胸围子必定是要露在外面的,匈奴女子喜欢披散着头发,她就必须将头发挽成发髻,然后给上面插满簪子,尤其是云氏那种叫做金步摇的东西,独独的插在发髻最高处,随着步伐轻轻摇晃,一瞬间就能多出三分风情来。
匈奴人喜欢汉家女子,甚至稀罕到了疯魔的地步,每一次进入汉地,他们最喜欢抢劫汉家女子,只可惜汉家女子来到草原上总是活不长。
像刘陵这样的健康活泼的汉嫁女子简直就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大阏氏眼看着刘陵飘进了帐幕,就忍不住恶狠狠地看着她。
“大萨满说,这个汉女是妖女,不可亲近,您就是因为亲近了这个妖女,昆仑神才剥夺了您的力气。”
大阏氏趴在军臣单于的耳边恶狠狠的道。
军臣单于似乎没有听见大阏氏说的话,而是用欣赏的眼光瞅着风姿绰约的刘陵,最终长叹一声。
“您要是喜欢她,就让她陪您一起去昆仑神的怀抱吧?”
大阏氏再一次在单于耳边道。
单于看了大阏氏一眼,并不做声,只是看着刘陵跪坐在床榻前,从银壶里面倒出来一碗温热的奶浆,亲自尝了一口,才端到单于身边,用银勺一勺一勺的喂单于喝奶浆。
喝了一碗奶浆,单于似乎有了一些精神,就示意刘陵扶他靠在软枕上,笑眯眯的道:“今天吃什么啊?”
刘陵笑道:“知道您喜欢肉食,只是您的脾胃虚弱,目前还克化不了那些,所以给您熬了一些小米粥。等您病体康愈了,会给您做一大锅黄焖羊肉,让您吃个够!”
大阏氏怒道:“雄鹰一样的王,就该吃肉喝酒!怎么能给雄鹰吃羔羊的食物?”
刘陵并不发怒,而是非常诚恳地道:“雄鹰生病了,就该留在巢穴里静静的养息身体,不让外面的禽兽看见雄鹰的病态,等到雄鹰痊愈,就可以再一次翱翔在天空,巡视自己的领地。”
面对大阏氏的嫉妒,以及她因为嫉妒使用的手段,刘陵是非常看不起的。
女子向男子提出要求的时候最好是单独相处的时候,即便是单独相处的时候也需要是在男子情浓的时候,即便是情浓的时候,也要充分从男人的角度去说事情,还不能把事情说的太死,需要男子通过他的理解最后把你的事情当成他的事情来办。
披头散发巫婆一样的咬牙切齿,但凡是稍微有一点头脑,有一点自尊心的男子,谁会允许女子这样做?
刘陵说了一句话之后,就跪坐在单于身边,用潮湿的手帕给他擦身。
虽然从发单于口中,身体上不断地向外散发着恶臭,她依旧气定神闲的做着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手从单于枯瘦的身体上滑过,刘陵就知道这是一具马上就要死亡的身体,处处透着死气。
做完这些,刘陵透了一口气,见单于的眼睛似乎变得明亮了一些,就笑道:“可是舒服些了?”
单于将脑袋靠在软枕上道:“很受用!”
刘陵笑道:“您的臣子在等您,我晚上再来!”
说完话就收拾好银壶,银盘,倒退着出了单于的帐幕。
“她就是一个妖女!”大阏氏咬牙道。
单于看了一眼大阏氏道:“我没死之前不得再去於单的账房…”
刘陵走出单于的账房,就看到了守候在账房外面的匈奴勋贵。
於单色迷迷的看着刘陵,甚至探出手在刘陵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其余匈奴王不但没有人来阻止他,反而哄堂大笑。
刘陵自然也是不在乎的,匈奴人根本就没有伦理这个说法,只要是女人,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孩子与泄欲的工具,即便她明面上是於单的母亲。
伊秩斜坐在一个马鞍子上,这是匈奴人的习惯,他们习惯人到哪里就把马鞍子扛到哪里。
左谷蠡王乃是匈奴五王之三,权势仅在左右贤王之下,身为军臣单于的弟弟,他天生就是高高在上的狼王。
和别人不同,他孤独的坐在马鞍子上,端着一碗酒,喝的云淡风轻,似乎面前刚刚发生的一点喧闹与他毫无关系。
於单的手没有离开刘陵的屁股上,很快就从抚摸变成了抓,他抓得非常用力,以至于半个臀瓣被於单抓在手中,由此产生的剧痛让刘陵站立不住,惊呼一声就向前扑倒,一头栽进了伊秩斜的怀里。
於单大笑着想要伸手去拉刘陵,就听伊秩斜在那里轻声道:“莫要搅扰了单于休憩。”
於单脸上的笑意消失了,冷冷的看了伊秩斜一眼,对他的这位叔叔并无敬意。
刘陵连滚带爬的从伊秩斜怀里逃出来,感激的看了伊秩斜一眼抱着银壶就狼狈逃窜,如同一只受惊的羔羊。
伊秩斜整理一下身上的皮裘,轻嗅一下手上的余香,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手刚才经历了怎样的享受。
仓皇逃走的刘陵回到自己的房子之后,就平静了下来,刚才经历的狂暴场面对她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她此时想的更多的是那个留着短髯的伊秩斜而不是什么被非礼的经过。
自从在云氏学会了厨艺之后,刘陵对自己的美色就没有太看重,皇家出身的她清楚地知道,美色娱人短暂且不牢靠。
如意取出她珍藏的食谱,刘陵躺在羊毛软塌上一页页的翻看,眉头紧锁,她拿不定主意,该用那一道菜菜品,才能勾起伊秩斜对她的兴趣。
第二十四章 刘陵挖的坑
高世青抬起头看了一眼头顶的透气孔,从这里可以看到天空中几颗璀璨的星辰正在闪烁。
一天结束了,依旧找不到冒顿的棺椁。
身为盗墓世家的子弟,祖先留下来的盗墓技巧在这里毫无用处。
与大汉的墓葬不同,冒顿的墓穴没有墓道,没有方位的说法,甚至连上下尊卑的说法都没有。
通过这些天的挖掘,高世青算是看明白了,冒顿的墓葬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土坑。
掩埋掉棺椁之后就开始往墓坑里填土,中间还不断地将殉葬的人或者牲畜,财物丢进坑里,然后继续填土。
最后用三十万匹战马踩踏坟墓,将巨大的封土堆彻底的踩踏成平地,在这中间,墓穴里的泥土是会移动的,彻底的杜绝了盗墓贼盗墓的可能性。
这样规模的墓葬,也只有动用巨大的人力一点点,一层层的揭开封土,才有可能让冒顿的棺椁大白于天下。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没法说,如果是为了墓穴里面的财富动用人力挖掘,挖掘的结果就是入不敷出。
而现在,高世青却在动用两百多个鬼奴挖掘这座巨大的陵墓,这犹如大海捞针。
一天宝贵的时间白白的消耗掉了,精疲力竭的鬼奴们东倒西歪,即便是用鞭子抽打,他们也只会哀求,而不会立刻起身干活。
今日一天,死掉了七个鬼奴!
云琅从张敏的大腿上缝合最后一针之后,割断了丝线,对张敏道:“别太拼,一命换一命是我们吃亏,保住命才能杀更多的贼奴!”
张敏摇头道:“没追上那个大当户。”
“人家是在试探性攻击,一击不成即刻远遁,这是匈奴人的老把戏了,你越阵追击已经犯军法了,伤好之后还要接受处罚,何苦来哉?”
“只要斩杀掉那个大当户就值。”
云琅无话可说,被俘这件事已经成了张敏三人的心病,伤好之后,他们三个算是骑都尉军中最不要命的人。
说来也怪,当他们三个人把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的时候,他们却每一次都能奇迹般的生还。
就像这一次,如果不是李敢用套马索把他套回来,他会被匈奴人的战马踩成肉泥。
战场永远都不是一个能让人愉快起来的地方,当骑都尉的战损超过三成之后,谢长川就已经准许骑都尉可以自由的选择撤退的时机。
毕竟,钩子山太单薄,实在不是好的防御地点。
云琅制定的防御工事,并不是万能的,虽然已经有大量的民夫开始在桩子林后面挖掘阻拦战马通过的坑道,第一道阻碍战马通行的桩子林却已经被匈奴人破坏的七七八八。
那些不要命的匈奴牧人,不分男女老少驱赶着牛群过来,只要用皮索套住木头桩子,就用牛用力的向后拖,硬是将木头桩子一个个的从土里拔出来。
战事进行的很没意思,不论是汉军,还是匈奴人都在按部就班的干着自己的事情,自从来到白登山,云琅见到的最大的战事就是霍去病率领八百骑兵与匈奴两千骑兵面对面较量的那场战事。
战事的过程非常的短促,从开战到结束只有半个时辰都没有。
可是,当骑兵们回来的时候,云琅发现,这些人全部精疲力竭了,包括铁人一般存在的霍去病与李敢。
这让云琅开始怀疑那些动不动就在旷野上与敌人厮杀超过十天的战争范例。
“没有那回事,骑兵的好处就在快捷,就在游击,莫说人扛不住长时间的战争,就算是人能够抗住,战马也受不了。平时我们可以挥刀劈砍五百次,到了军阵上能全力劈出一百刀的就算是难得的好汉了。”
为了不让人笑话自家主人,刘二赶紧回答了主人的疑惑。
“两军交战,如果将士不能轮换,一个时辰是最长的时间,除非遇到狭路相逢这种状况,大家都没得选的时候,才会一支军队死战到底。否则,两军轮换作战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左翼不行,右翼就会扑上去减轻左翼的负担,当左右两翼都胶着在一起,就该中军冲上去了,等中军都站在一起了,就看谁家的预备兵力比较强了。至于怎么个调配法,这一般都是将军们的事情,老奴这个阶层还接触不到。”
云琅深以为然,所谓的指挥艺术,不外乎在兵力相同的状况下,能够在小范围内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最后积小胜为大胜,从而赢得战争。
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说起来比较简单的…云琅耸耸肩膀就把当一个真正将军的念头给掐死了。
在长安的时候云琅脑海中总是浮现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事迹,满脑子都是霍去病八百骑兵就敢纵横荒原,让匈奴人望风而逃。
真正作战之后,发现梦想与现实天差地别,任何用文字润色后的战争就变成了故事。
霍去病依旧如同书上说的那么勇猛,可是,匈奴人中间的好汉也很多,霍去病这些天杀敌无数,却是用满身的伤病换来的。
云琅用手按按霍去病的第六根肋骨,这里的肉软踏踏的,肋骨裂开了,起不到支撑保护心脏的作用,到现在都没有好的迹象。
好在是右边,如果是左边那就太危险了。
这家伙在军卒面前永远都是一副硬汉模样,只有在云琅面前才会痛苦的呻吟两下。
“不用苦撑了,我们运气不好,短时间内没可能找到冒顿棺椁。两天之后,我就会放弃寻找冒顿棺椁的努力,封存山洞,以待来年。”
霍去病从茶碗里捞出一片人参丢嘴里慢慢的嚼着道:“我从来就没指望利用一个死人去换军功,说起来,我对现在的单于更感兴趣。”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你也别感兴趣了,军臣单于也快死了,马上就要有新的单于产生了,我们这里说不定就是新单于立威的地方。”
霍去病吃了一惊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那个彭春,其实就是刘陵翁主的人,跑来告诉我一个奇臭无比的主意,希望我们能够直捣武州塞建立不世奇功!”
霍去病猛地站起来,牵动了伤势咧咧嘴抽搐一下道:“如果有机会,可以试试!”
云琅将霍去病重新按在凳子上叹口气道:“那个鬼女人的话你也能信?
她立志要成为匈奴大阏氏,还是那种可以听政事,掌军事的大阏氏。
你以为她真的希望我们弄死现在的单于?
她只是眼看着单于日子不多了,又不知道该投靠谁,就想下意识的拉我们下水。
如果我们听她的话去偷袭武州塞,我告诉你,我们被俘的可能性要超过两成,另外八成是英勇的战死!
她要的结果是我们被俘,然后好留在匈奴帮她,跟这个鬼女人打交道折寿哟!”
霍去病皱眉道:“如果能用我们的命换单于的命,我觉得还是值得。”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笑道:“人家就是摸准了你会起这样的心思,所以才给我们下套呢。军臣单于就要死了,还是被那个鬼女人用银壶给毒死的,我敢保证,她这会一定跟那个左谷蠡王叫做伊秩斜的打的火热,两天后我们就回退到桥头堡去,匈奴人没有足够的远程武器奈何我们不得。就等着单于死了之后,再看看有没有什么便宜好捡。”
霍去病对云琅说的这些鬼蜮伎俩非常的陌生,忍不住问道:“会有什么便宜好捡?”
云琅嘿嘿笑道:“左贤王跟左谷蠡王的,我告诉刘陵,最有可能当上匈奴单于的人是伊秩斜。”
霍去病惊讶的道:“你怎么会知道?”
云琅摩挲着下巴奸笑道:“猜的,只有让刘陵倒向伊秩斜,左贤王跟左谷蠡王才会打起来。”
第二十五章 月下飞鹰
霍去病沉默不语…
云琅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你继续做你的好汉子,这种事我比较擅长,我来做。”
“我们是兄弟…”
“就因为我们是兄弟我才不会允许你的声名受到玷污,我心中的霍去病将是一个完美无瑕的万世楷模。”
“我算什么楷模,小小的白登山就让我一筹莫展,还弄得自己满身的伤痕。”
“你不会没信心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是,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你们,是我强行把你们带来白登山的,结果,战功没有,还时刻处在危险之中。”
“我们守在钩子山,没有全军覆没已经算是不错了,你还敢要功劳?咱们大汉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所以啊白登山也不少,容易防守且能收获军功的地方哪里轮得到我们?我们擅长防守,等我们回到了桥头堡,就该我们利用自己强大的武械来对付匈奴人了,我就不信,匈奴人的骨头能硬的过钢铁!”
“你不怪我损兵折将?”
云琅瞅着帐幕外面正在忙碌地曹襄摇摇头道:“这是打仗啊,总要死人的,我们现在应该想着怎么把仗打好,争取让更多的人能回去。至于埋怨?等回到长安之后,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再说。”
霍去病抬手在云琅的手背上拍了一下,就重新披上战甲走出帐幕。
匈奴人已经占据了钩子山的三边,随时随地都会有战事爆发,他还没有时间休养。
总以为匈奴人是愚蠢的,在很多方面他们确实是愚蠢的,唯独在战争一道上,他们聪明的惊人。
通过不断的压迫钩子山,从而达到让汉军出击的目的,却从来不会靠近弩箭,投石机的射程之内。
一百丈的距离,并不是一个安全的距离,如果匈奴人不顾伤亡要冲锋,汉军最多能射出三枝弩箭,两轮石弹,这对他们的杀伤力是很有限的。
伤兵已经被抬去了桥头堡,桥头堡的施工依旧在继续…
月上半空,匈奴人的篝火堆与天上的星辰一般密集,这个喜欢唱悲凉歌曲的民族即便在欢庆的时候,也是用胡笳来宣泄情感的。
匈奴人与大汉一样,说的也是汉话,只是语调有些奇怪罢了,这是一桩很自然的事情,以他们茹毛饮血的习惯,还培育不出语言,文字这种高级东西。
(这是作者自己考证的,例如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焉支山,使我六畜不繁息,这首唯一流传下来的哀歌中完全看不到翻译的痕迹,另外,语言学家,史学家到现在都不能肯定到底有没有过匈奴语,更多的人倾向于他们会使用古汉语。所以,作者就大胆的假设一下。)
云琅对于三面包围钩子山的匈奴人其实不是很在意,他早就演练过无数遍,只要大群的匈奴人越过木桩林,跨过壕沟,骑都尉的撤退行动就会立刻施行。
在匈奴人彻底占领钩子山之前,骑都尉有足够的时间回到桥头堡,并且在已经安置在桥头堡上的投石机的掩护下,从容布置防御。
相比这些,他更担忧霍去病身上出现的沮丧情绪,他不该有这种情绪的,至少,在云琅看来,他不该有,他应该坚强的如同一块石头!
看到霍去病重新出现在了前线之后,云琅就放心了,这个男子从未放弃过自己的职责。
高世青一脸死灰的跪坐在山洞里,绝望的看着刚刚坍塌下来的大片夯土。
这一次坍塌,将一半的鬼奴掩埋在了夯土之下,也宣告了挖掘冒顿陵墓的任务彻底失败了。
等山洞里的地质结构再次变得稳定之后,云琅也走了进来,一些鬼奴正在无助的用手,用工具想要把同伴们从夯土下挖出来。
云琅这一次没有处罚高世青,淡淡的道:“收工吧,准备撤退。”
高世青跪倒在地将头重重的杵在黄土中,说不出话来,只知道叩拜。
云琅扶起高世青掸掉他头发上的黄土摇头道:“是我们运气不好,给你的时间太少了。不过啊,既然已经证明这里就是冒顿陵墓,那么,这一次找不到棺椁,下一次,一定能找到。在这之前,我们需要将整座山洞封闭起来,下次再来!”
高世青感激的朝云琅拱手,他知道云琅之所以会这样说,就等于是帮他揽下了责任。
挖掘失败,云琅或许会没事,他高世青不过是一个盗墓贼,谢长川一干人杀他泄愤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就在云琅将要走出去的时候,耳朵里忽然传来一声熟悉的金铁交鸣之音。
这绝对不是铁器与铁器碰撞的声音,应该是铁器与青铜器碰撞的声音。
不仅仅是他,就连高世青也同样迅速的转过头去,只见一个鬼奴再一次用手里的铁锹戳了一下面前的大块夯土,那种声音再一次出现。
高世青径直跳进坑里,顾不上用铲子吗,直接用匕首一点点的刮开面前的夯土,再次用匕首敲击一下这块有棱有角的大块夯土。
“司马,是青铜——似乎是一个棺椁!”
有人高呼。
云琅的身体摇晃了两下,扶着山洞洞壁这才站稳,颤声道:“拖出去!”
棺椁非常的大,也非常的沉重,云琅随意打量一下这个棺椁,觉得这东西至少有五千斤重。
想到棺椁里躺着的冒顿,云琅的心跳就快的没边了,一颗心似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司马,这可能不是冒顿的棺椁,上面的图案不是太阳跟狼,而是月亮跟飞鹰…”
一个对匈奴人非常熟悉的鬼奴小声道。
高世青恨恨的一拳砸在土壁上,失望之极。
棺椁前面的那副月下飞鹰图云琅也看见了,他可没有高世青那样悲观,只要能挖出一个棺椁,就是他们的胜利。
“不用管,拖出来!”
龟奴们迅速的在山洞里铺好了滚木,十几个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棺椁放在滚木上,然后就推着棺椁出了山洞。
云琅甚至没有片刻的迁延,就下令将棺椁装上板车,用牛牵引着缓缓去了桥头堡。
松了一口气的高世青看着云琅,一大群死里逃生的鬼奴也看着云琅。
“封闭山洞,尽量隐蔽一些,莫要让匈奴人看出端倪。”
高世青答应了一声,却犹豫着不走。
只是不断地指着剩余的鬼奴。
云琅看了一眼那些跪在地上的磕头如捣蒜的鬼奴,叹口气道:“编进骑都尉民夫!”
高世青松了一口气,云琅转过身对残存的百十个鬼奴道:“本官饶你们不死,那是本官宅心仁厚,尔等若是胆敢在营中生事,首鼠两端,发现一个,全体斩决!”
云琅没时间理会这些小事,命刘二把好消息告诉霍去病,同时把曹襄找回来,只有曹襄在,才能保证功劳不会被谢长川一干人给吞掉。
听到消息的谢长川,裴炎已经到了桥头堡,即便白登山这边正在厮杀,谢长川也果断的停止了夜斗。
随着棺椁上的夯土被一一清理,整个棺椁也暴露在这座灯火通明的大帐中。
云琅叹息一声,这是一个比他想象中简陋的多的一个棺椁,与大汉史官记录的棺椁有显著地不同。
据史官记载,冒顿下葬用的棺椁,乃是大汉专门铸造送给冒顿的礼物,不论是形式,还是重量,都有很大的不同。
从谢长川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只是淡淡的下令道:“开棺吧,见识一下是等样人,可以与冒顿合葬!”
云琅连忙道:“大家还是离远些,我不觉得这东西是一个好东西,大帅与司马都在这里,如果…”
谢长川觉得云琅说的在理,没死在战场上,如果死在棺椁机关手里,他死不瞑目!
第二十六章 红粉骷髅
惜命,是所有将军的一种本能,只有在孤注一掷或者背水一战这种场合他们才会拼命。
主将战死,对一支军队的士气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在很多时候,主将阵亡,就代表着全军作战失败。
谢长川躲在两面巨盾后面,在他看来,匈奴人的武器还不可能穿透这两面巨盾。
青铜棺椁密封的很严实,即便是缝隙也是用铅水浇灌过的,两个甲士小心的用匕首剔开铅封,一股子浓烈的腐臭气息就从缝隙里冒了出来。
云琅小心的用手帕绑住口鼻,在始皇陵里面他遭受过太多的折磨,所以在这个时候,他半点都不敢大意。
在谢长川的示意下,两个身披重甲的武士,用力推开了棺椁的盖子…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冒出一股子淡黄色的烟雾之外。
甲士小心翼翼的朝棺椁里望去,眼中满是骇然之色。
谢长川踢了高世青一脚,高世青就穿过盾阵,也跟着把脑袋探到棺椁上方,不过,他的神情很是奇怪,居然有些迷醉。
云琅等了一会,见那三个家伙都没有要死的征兆,就来到了棺椁边上,小心的探出头去。
棺椁里静静的躺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偌大的棺椁里面,一半是尸体躺着的地方,另一半堆满了玛瑙玉石以及各色精美的黄金器物。
额昂甲士骇然的是里面海量的珍宝,让高世青迷醉的是里面的那具艳尸。
那是一个长着褐色头发的白人美女,即便已经死亡几十年了,面貌依旧栩栩如生,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存的。
“取出里面的黄金冠!”
谢长川的声音已经有些变调了。
一双大手探进棺椁,云琅才发现,在这具女尸的头部边上,放着一顶并没有什么特色的黄金冠。
“烈火炙烤之后才能用手触碰!”
云琅一巴掌拍开了那只探向棺椁的手。
“尸毒!”云琅连忙对面色不愉的谢长川解释。
与那些黄金珠玉比起来,云琅对这具女尸更感兴趣。
“少年人戒之在色!”
谢长川的话语里没有告诫的意思,更多的是讽刺。
云琅笑道:“我很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谢长川盯着武士们用火钳子一样样的从棺椁里面取财宝,一面冷笑道:“无非是冒顿的某一个受宠的阏氏!”
裴炎看了一眼女尸道:“大月氏人。”
见云琅奇怪的看着他,裴炎可能是心情好又解释道:“褐发蓝睛,张骞告诉过我。”
“既然大月氏人都成了冒顿的阏氏,可见他们关系亲密,既然如此,张公为何还要不远万里再次远赴大月氏?”
谢长川冷笑道:“我大汉如此强大还不是一样要忍受匈奴人的煎迫,你以为那些小国家的境遇会比我大汉好?”
高世青或许是听了裴炎的话吗,想要验证一下这个女子的眼珠到底是不是蓝的,就探出手轻轻地触摸了一下女尸的眼皮。
云琅看的很清楚,高世青下手很轻,就像一个多情的男子在抚摸他的情人。
然而,就在高世青的手指刚刚触摸到了那具女尸的眼皮,女尸的眼皮却突然间就塌陷下去了。
云琅第一时间跳的远远的,同一时间,谢长川,裴炎这两个老贼也迅速的躲在了巨盾后面,就身手的矫健程度来看,云琅远远不及两个老将。
就像是有人拨快了时间,那具刚刚还明艳照人的女尸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美丽的容颜迅速变黑,然后如同雪水消融一般快速的塌陷,仅仅是几个呼吸的时间,美丽的女尸就变成了一张人皮包裹着的枯骨。
包裹着女尸的十多层厚厚的衣衫,裘皮上开始慢慢的有淡黄色的液体渗出来,不一会,就铺满了青铜棺椁。
高世青吓得跪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
“红粉骷髅一念之间,真是人不我欺也。”
谢长川不理睬高世青,却从巨盾后面钻出来,看着恐怖的女尸感叹不已。
佛教传说,观世音曾以肉身布施,现红粉之相,与迷途之人交媾,交媾大欢喜之时,突现骷髅之身,取红粉骷髅,大欢喜过后便是大寂灭之意。以渡化迷途之人,不叫其沉沦肉相皮念!
这个故事云琅自然是知道的,他现在就奇怪谢长川这种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家伙是从哪里听来的红粉骷髅这四个字。
“一个炼气士说的。”
不等云琅发问,谢长川就有些得意的把来路告诉了云琅。
艳尸变成了骷髅,也就没有了观赏价值,如果想要观赏尸骨,白登山多得是。
两个武士用铁叉子将女尸给插出来,丢在帐幕外边,点了一把火就开始焚烧。
艳尸变骷髅的过程中基本上遵守了物质不灭的理念,不但产生了大量的黄水,还产生了大量让人喘不上气来的恶臭。
事情是高世青弄出来的,所以,高世青就跳进了青铜棺椁负责把棺椁弄干净。
至于谢长川,裴炎,云琅三人早早来到了那一堆财宝面前,眼看着武士们将黄金器物一件件的放在烈火上烘烤消毒。
不一会,三人的面前就放了一堆黄金器物。
谢长川与裴炎不约而同的看看云琅,云琅哀叹一声,从大堆的金器中间挑选了一个硕大的金碗,揣进了怀里。
“金冠不能动啊…”
谢长川与裴炎对云琅上道的举动非常的满意,挥挥手示意云琅可以走了,就小声的跟裴炎开始商量事情。
金冠找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祖高皇帝的,不过呢,好几万人等着领功劳好光宗耀祖呢,不是也必须是。
这三人只是相互看了一眼,就已经决定把它当做太祖高皇帝的金冠敬献给陛下。
不论是谢长川,还是云琅都非常的满意,虽然还没有找到冒顿的棺椁,可是找到了冒顿阏氏的棺椁并且寻找到了太祖高皇帝的金冠,就足以说明大汉这些年在白登山的战斗不是无的放矢,这关系到大汉的颜面。
冒顿阏氏的棺椁找到了,冒顿的棺椁还会远么?
无论如何,一场大功劳已经是跑不掉的。
趁着夜色,霍去病跟李敢,谢宁,曹襄四人正在很小心的将大军从钩子山上撤下来。
为了不至于惊动匈奴人,他们撤退的非常缓慢,直到天明时分,霍去病才最后一个走进了桥头堡。
“找到了?”霍去病有些惊喜,曹襄,李敢,谢宁三人更是快要欢呼出来了。
“没找到冒顿,只找到了冒顿阏氏的棺椁,不过呢,太祖高皇帝的黄金冠找到了。”
等骑都尉诸人再次去看陪葬品的时候,好大一堆陪葬品只剩下一半不到,大多数都是玛瑙珠玉,因为长久的被锁在棺椁里,基本上都是灰蒙蒙的,看不出什么好来。
倒是那顶金冠重新被烈火烧过之后,在朝阳的照耀下金光四射,显得华贵无匹。
谢长川可能刚刚吃过早饭,从牙缝里剔出一根肉丝,瞅瞅又丢进嘴里吃了,然后对霍去病道:“一起上奏折吧,把这里面得事情跟陛下说个清楚明白。”
霍去病来到那个依旧散发着恶臭的棺椁边上朝里面瞅了一眼道:“尸骨呢?”
“烧了,问你的军司马!”
霍去病见云琅点头,就笑着道:“如此,请大帅拟定奏折,卑职署名就是!”
谢长川长叹一声道:“老夫还是第一次觉得我们快要结束白登山的战争了。”
第二十七章 怯懦的人
这是一场功利性的挖掘,粗暴自然是他的本意,谢长川在得到了一部分财富跟黄金冠之后,连那个女人的名字都没有兴趣知道,对他来说,今年的挖掘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了。
临走的时候,他顺手杀掉了侥幸活下来的那群鬼奴,一个都没有留下。
高世青虽然是一个盗墓贼,却也是一个高雅的艺术家,云琅拿走了棺椁里面的一些羊皮卷,他就很想拿来看看。
一个没有好奇心的盗墓贼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盗墓贼,能有传承的盗墓贼也绝对是一个好盗墓贼。
云琅拒绝了高世青,那些羊皮卷的主人快要到来了,无论如何,也该是司马迁这样的人才有资格第一个看那些珍贵的史料。
折腾了一夜,云琅刚刚睡下,就听见匈奴人的号角声大作,翻身坐起,见桥头堡上的军卒乱纷纷的上了城头,他也只好披上甲胄,随着人群来到了城头。
说起来,桥头堡并不大,占地不过五亩,如今只是勉强修建好了外墙,里面的城墙还在继续加固中,好在,城墙之上还算宽阔,大军调度并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