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稚背着手站在大门前,骄傲的扫视了一眼围观的人群,就走了进去。
“主事的怎么是一个小女子?”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
“长门宫的铺子,怎么没有用商人?”
“会买煤么?云氏已经把我们害惨了,如果长门宫再来,咱们哪来的活路哟。”
“要不,找找郭大侠,请他帮我们说项说项,长门宫如果也卖煤,我们就只能吃煤了…”
“找郭大侠也没用,长门宫啊,不是云氏,云氏都不给郭大侠颜面,你指望长门宫会给?”
“长门宫不卖煤,也不会与民争利,这里要开的是一家医馆,一家药铺,听说是贵人体恤百姓,专门为百姓抒危解难的。我还听说,在这里看病不要钱,买药只收本钱,而看病的先生都是贵人特意从璇玑宫请来的高人,从今后,我们富贵镇的人算是有福了。”
说话的人正是郭解。
这段话如同投入水里的石子,众人先是安静了一下,然后立刻就炸锅了…
“郭大侠,果真如此?”
“郭大侠,我老母可以找高人看病?”
“郭大侠…”
东方朔站在官衙门口,眼看着郭解被众人围在中间,就笑着回去了。
有了郭解在,他就不用学商鞅立木,也能做到让百姓相信官府的话。
官衙的内宅里,大长秋安静的坐在矮几后面喝茶,见东方朔进来了,就取出一卷简牍递给东方朔道:“以后就让郭解按照这上面的条陈做事就好。”
东方朔笑道:“官府如果颁布刑罚,百姓不敢不信,如果颁布善政,百姓就会议论纷纷。人心呐,真是奇怪,他们宁愿相信一个游侠,也不愿意相信真正的官府。”
大长秋挑挑寿眉道:“这是自然的,人们一想到官府,就会想到徭役,赋税,编练,只会往坏处想,如何会往好处想呢。云琅当初跟我说要树立一个道德标杆,老夫还以为是他在胡闹,现在看起来,这人的确好用。”
东方朔笑道:“这两年来,郭解日日行善,帮助我们与豪强争锋,也就是因为有他,富贵镇如今才能保持平和一片。富贵县中多豪侠,这些豪侠已经被县衙收编了,人呐,一旦有了官身,就会有很大的变化,以前他们唯郭解马首是瞻,如今,却以律法为先。再过两年,某家认为郭解就能寿终正寝了。”
大长秋摇头道:“不必,此人还有大用,皇家医馆,药铺,今后要大行其道,不仅仅是富贵镇一家有,只要是我大汉的州县之地,都该有一个医馆,一个药铺,皇家恩德必定要散播到大汉的每一寸国土上。”
东方朔感慨的道:“这样的计谋才是真计谋,耗费不多,就能接百姓之心,远比大军征讨更有用处。”
“慢慢来吧,这样的德政以后会越来越多,陛下行疾风暴雨之事,贵人行春风化雨之能,按照云琅所言,一手大棒,一手蜜糖,必定能让天下安。”
接下来的三天里,郭解不断地向外宣传阿娇要在全大汉建立医馆,药铺的消息,也向外宣传,长门宫正在招纳大量的医者,一旦被长门宫录用,将会一生衣食无忧。
不得不承认,游侠们的消息渠道远比官府管用,当关中已经传遍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官府才慢吞吞的发布了消息,证明游侠所说确有其事。
于是,无数的游医日夜兼程的向上林苑涌来。
不管在哪一个时代,医者都是专门的人才,只要是医者基本上都能做到衣食无忧。
如果一个医者不辞辛劳的来到上林苑想要谋取一个衣食无忧的职位,那么,这位医者的本领明显是不过关的。
于是,培训就成了必须有的节点,且不可少。
云琅不知道阿娇是怎么安排的,不过,看到宫里的宦官这些天不停点的进出长门宫,就知道对这件事阿娇非常的上心。
总体来说,开无数的免费医馆基本上就是一个梦想,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只要想想后世的卫生机构就知道这是一个庞然大物。
即便是再如何精简,也不是阿娇一个小小的长门宫所能推动的,皇帝也不会眼看着长门宫的势力增长到这个地步。
他给出的不过是一个希望而已,解决宋乔,苏稚她们眼前的困难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富贵镇里面突兀的出现一个与大汉格格不入的医馆,药铺是不合常理的。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光,云琅又不在上林苑,只好未雨绸缪的弄出好大的一个动静,好掩盖一下苏稚,宋乔要开的这个带有住院性质的新医馆。
云琅没觉得自己动动嘴,别人就要跑断腿,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讲,推动大汉朝的医疗卫生运动,不可能是坏事。
尤其是要让大汉人养成喝开水这个良好的习惯,毕竟,就在霸陵之地,夏末之时刚刚爆发了一场瘟疫。
长平,卫青这些人之所以喜欢居住在云氏,究其原因就是云氏中人一般都很健康。
这一点非常的重要,在这个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的时代里,身边全是健康的人,这对勋贵们很重要。
云琅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关注长门宫正在做的事情,毕竟,如果一个人被董仲舒缠上了,就没有别的精力干别的。
这个皓首老者,整日里不辞辛劳的从富贵镇来到云氏,不喝云氏的香茶,也不吃云氏精美的饭食。
每日里除过跟云琅争辩之外,再无别的想法。
“云氏不干政事,如果可能,我情愿一辈子不见陛下。”
云琅这一次没办法再敷衍这个老夫子,毕竟,刘备才三顾茅庐而已,这老夫子已经来云氏五趟了。
“如果将来由你来接任矩子之位,你以为如何?”董仲舒面不改色的道。
“儒家有矩子?”
“有的,自然是有的…”
“还是没有的好,或者尊崇逝者为尊也行!”
“云氏谨慎的过头了。”
云琅笑道:“谨慎有什么不好的?最多不过是走路慢一些,这样却很安稳。对于云氏来说,富贵险中求这种想法绝对要不得!”
董仲舒摊在腿上的手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拳头,然后缓缓起身,看着云琅悲怆的道:“天下苍生…”
云琅不等他说完,就冷冰冰的截断他的话道:“天下苍生只要活着,就能慢慢找到自己的路,任何剧烈的变化对他们来说都是灾难。而且,真正维系这个天下的人,不是你我,而是天下百姓,他们或许看起来没有我们睿智,没有我们有先见之明,然而,这是他们的世界,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想法,按照自己意愿选择。我们可以出题,可以告诉他们有多少条路可以选择,唯独不能替他们做出选择。”
“天下愚者何其多!”
“那就教化,儒家的根本难道不就是教化么?如果我们少参与一些朝堂上的纷争,多潜心教化一些百姓,一旦民智开启,他们的任何诉求都会由他们自己去获取。”
“你云氏就是如此做的?”
“没错啊,我准备用十年时间来教化我云氏子弟,十年之后,你会看到我云氏上下绝无白丁,一个识字的父亲加上一个识字的母亲,没道理会养育出一个不识字的孩子。您想想啊,当天下人都识字,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董仲舒咬牙道:“太遥远了,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大业!”
云琅笑道:“主父偃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认为很有道理,他能代表你们所有人。”
“日暮途远,倒行逆施?”
云琅点点头道:“且看看他的下场吧!”
第一六九章 冒顿的坟墓?
云琅的人生观早就被先是淬炼的坚不可摧。
当初为了报复那些恶心的人,专门研究了一下,黑社会教科书《教父》。
并且从中提炼出来了属于他一个人的生活经验,不仅仅如此,他还从这本晦暗的书里面砸吧出来了一些人生真谛。
第一步,努力的实现自我价值,这一点对云琅来说,已经完成了,至少,在大汉,他的人生价值已经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第二步,全力照顾好家人,这一点是云琅做梦都想做的事情,然而,他以前没有家人可以照顾,所以就玩命的去照顾那些同样一无所有的弟弟妹妹。
第三步,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对这一点,云琅也有这深刻的认知,虽然帮助恶棍获得的收益可能更大一些,他还是愿意去帮助善良的人,毕竟,这能让他感受到帮助人的快乐。
第四步,就厉害了,当一个人已经完成原始的积累之后,就要学会为族群发声,虽然大汉的说话环境糟糕了一些,云琅依旧在持之以恒的那样做,只是做的比较隐晦就是了。
第五步,为国家挣得荣誉…这就是云琅将要去边城,将要去长城戌守的原因。
就像鲁迅读史书能从字里行间发现吃人二字,云琅同样从一部看似无聊的小说作品中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虽然没有普世价值,对云琅却非常的重要,他视作经典奉行不渝。
在未来的两千多年里,无数的思想大潮纷至沓来,让云琅目不暇接,因此,无论董仲舒的个人情操有多么的高尚,出发点是如何的好,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些过时的信息,根本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对古代的大人物残酷一些是没有错误的,这能让他们产生反省之心,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反省,后世人也将受用不尽。
董仲舒悲凉的背影消失在了云琅的视线之外,估计和前几次一样,这位老夫子又会背着手漫步在荒原上作仰首问天状。
小孩子哭闹起来,能让人发疯,尤其是云音,在不愉快的时候就会嘶声裂肺的嚎哭,中间还会伴随着翻滚,乱丢东西的行为。
按理说,正确的行为方式是不理不睬,等她嚎哭够了之后,自然就会平息,说不定还能改掉这个坏毛病。
理智归理智,如果云音是霍去病的孩子,云琅当然会站在老师的立场上这样对待。
问题是,这孩子是亲生的,所有的理智跟思维就没有屁的用处,只知道手忙脚乱的抱着闺女嘴里发出嗷嗷的声音,哄孩子安静下来。
“您不该这样放纵这孩子的。”宋乔明显站在一个外人的立场上看待这件事,毕竟,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所以要她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明显是强人所难。
“以后吧,孩子哭的凄惨,万一把嗓子哭坏了那就糟糕了。”云琅以无比正确的父亲式方式结束了问答。
“您很喜欢孩子是吗?”
“那当然,只要是我的孩子,越多我越是喜欢。”
“别人家的孩子你就不喜欢了?”
“别人家的孩子我也爱看,只要是你生出别人家的孩子就成!”
一句话就引来了一场斗殴,云音眼看着父亲被母亲压在下面痛打,脸上还挂着泪珠,就摇头晃脑的爬过来帮父亲,且笑的咯咯的。
霍去病的蜜月算是过完了,在这两个月里,他成功的让两个女人有了身孕,一个是张氏,另外一个是张氏的婢女。
当药婆婆告诉霍去病这个消息之后,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仰天大笑。
第二天就搬去军营里居住了。
云琅分不清什么是正妻,什么是平妻,反正曹襄娶了牛妞妞,然后牛妞妞就成了平妻,连一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
即便是云琅跟霍去病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成的亲…
“能成亲就不错了,再不成亲,妞妞就要显怀了,那时候她就没活路了。”
“陛下同意了?”
“同意了,我挨了一顿揍!关起门来揍的,陛下下手很重,现在,我没事了,可以一起去白登山死战,即便是死了,我谁的人情都不欠。”
“要死你去死,我跟去病,李敢可没想着要死,还等着回来看孩子呢。”
正在喝酒的霍去病附和的点点头道:“是啊,白登山的状况虽然险恶,却没有那么危险,不算什么。”
李敢喝了一口酒道:“我父亲,哥哥都去过白登山,不都好好地回来了?”
曹襄摇摇头道:“我运气一向都不好…”
霍去病白了曹襄一眼道:“快死的人还能碰见阿琅,还说运气不好,如果你运气真的不好,这会我们应该给你上坟才是。”
曹襄若有所思的道:“似乎是这样,自从遇见阿琅之后,我运气好多了,能活着这个不算,既然是兄弟,救我的命是他该做的,能娶到妞妞才算是托他的福气。”
李敢见云琅转过头看他,连忙举手道:“你们忙,我也没闲着,老婆又有身孕了。”
霍去病长笑一声道:“家里既然都安顿好了,冰雪解冻,就是我们出征之时。”
大喊大叫完毕了,就发现其余三人都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霍去病皱眉道:“你们难道不想早日去白登山么?”
李敢摇摇头道:“不想!去的越早,屯驻的位置就越是糟糕,我们的兄弟连适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上战场,这样不好,最好等杏花开了之后再去,路上不但不辛苦,还有准备时间。”
云琅看看霍去病对李敢道:“还有这种说法?”
李敢吸了一口气道:“白登山两侧有长城,事实上,在白登山前面还有一段夯土长城。我父亲李将军神箭的威名就是在那段夯土长城上杀出来的,那时候我父亲只是一名曲长。一曲五百六十二人,活着下来的人不过七十余人。所以,我父亲早就告诉我了,如果真的要去白登山,无论如何要避开那段夯土长城,那段长城其实是用来阻碍匈奴人牛羊的,更是匈奴人退回草原的要地,每年,最惨烈的战争都发生在那里,躲都躲不掉。”
云琅皱眉道:“我就想不明白了,避开白登山,马邑,白狼堆那边都是大路,匈奴人为什么会死心眼的非要死攻白登山?”
“冒顿的坟墓在那里!”
霍去病淡淡的道。
云琅笑道:“匈奴人无父无母,冒顿此人更是杀父妻群母,你指望他们对已经死掉的匈奴王有敬意吗?”
李敢道:“不是这样的,冒顿认为白登山一战乃是平生功业的巅峰,还认为,匈奴一族驰马中原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在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坟墓放在白登山周边,据说劳动了三十万人,坟墓挖好之后,将他下葬之后,又有十万匹马在上面纵横不休的奔驰了三天,而后又在那里洒上了草籽,三年过后,已经没人知道那里是坟墓,那里是草原了。我太祖高皇帝受辱于冒顿,我太祖高皇后受辱于冒顿,我大汉文皇帝受辱于冒顿,因此,挖出此人尸骨鞭尸,乃是大汉人的天职。匈奴人可以不在乎冒顿,却无法忍受冒顿被鞭尸,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被冒顿收服的月氏,楼烦、白羊河南王,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以及强大的东胡,很可能就会分崩离析,所以,匈奴即便是不愿意,也必须阻止大汉军队找到冒顿坟墓。所以,这么些年以来,白登山就成了大汉与匈奴的生死斗场,且不死不休。”
第一七零章 初具规模
云琅觉得这个世界再跟他开玩笑。
透过他的窗户就能看到高大的始皇陵。
他不相信,在大汉会没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确切位置,如果大汉皇帝拿出一分寻找冒顿坟墓的精力来寻找始皇陵,应该早就找到了始皇陵。
可是,大汉皇帝,乃至大汉人似乎对这件事并不热衷,始皇帝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段遥远的过去,并不重要,忘记了,也就忘记了,算不得什么。
这就奇怪了…
云琅很想知道皇帝心里是怎么想的!
来云氏的人,云琅看似不理不睬,实际上,只要有人对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产生了兴趣,云琅就会知晓。
毕竟,常年生活在骊山里的野人,早就成了他的眼线,只要是这座山里的事情,没有云琅不知道的。
山坳处的那一群野猪今年下了三十二个小猪仔,半山腰上的豹子夫妇今年一个孩子死掉了,住在树洞里的熊罴今年没有找到合适的配偶整夜大叫,住在后山的白狼群今年接纳了两匹孤狼这样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自从野人被阿娇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猎夫这种古老的职业,就在上林苑消失了。
毕竟,被阿娇捉到的猎夫,下场很凄惨,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也变成野人,唯一的活路就是背煤!
上林苑的野人下山,这对大汉朝是有表率意义的,根据官府推算,全大汉足足有三成的隐匿人口都是野人,只要他们全部下山,对大汉来说意义重大。
野人只会在环境宽松的条件下下山,一旦朝廷开始横征暴敛,估计上山的人会更多。
骊山脚下埋着一个时代巨擘,没想到白登山下也埋着一位时代巨擘。
很多时候,云琅在事情不算紧急的时候是不会刻意去关注前路的。
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会是。
红袖看起来比宋乔更加的像云氏的大妇,除过年龄小了一些之外,气势逼人。
不是说她在家里作威作福,而是她身后永远跟着四个宫装打扮的小姑娘,这些小姑娘已经被调教的没了人的感情。
如画的眉眼永远是冷冰冰的,目光也是呆滞的,就像是四根没有生气的木头。
宋乔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木头美人,也很忌讳这些少女进入云氏内宅,这些女子既不能退回去,也不能不用,所以就一股脑的打发给了红袖。
至于小虫,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脾气不好,说不定会把这些木头美人活活打死。
对于站着都能睡着的小姑娘,云琅如何会有什么兴趣,不过啊,两个年迈的宫女嬷嬷倒是很随和,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模样,就是那张笑脸看的瘆人,笑脸实际上很好看,就是眼睛里冷冰冰的,走路一点动静都没有,如同鬼怪。
皇宫的规矩自然是森严的,而云氏自然是没有什么规矩可言的,小虫走路放屁的样子,差点没把这几个皇宫里来的人吓死。
至于偷吃云琅食盒里面的吃食,也就小虫敢干…
家里养着一头老虎,远远超出了这些宫人的想象,尤其是看大女抱着老虎脑袋咬耳朵的模样,这些宫人就觉得末日就要来临了。
随着她们在云氏停留的时间长了,也似乎变得活泼了一些,至少,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知道再去拿点吃食。
孟大孟二两个傻子都知道宫里来的这些女人是惹不得的,走路遇见了都绕着走。
傻子都知道的事情,云氏其余人如何会不知道宫里来的这些人背负的使命?
强势的皇帝并没有刻意的去掩饰这一点,每隔十天,就会有长门宫来的宦官跟这六个宫女,嬷嬷们交谈一次。
这是一种阳谋,是皇帝堂堂正正的告诉云琅,他在监视他,只要这六个女子好好的活在云氏,就说明云氏没有其余的想法。
四个小宫女还好,来到云氏之后多少恢复了一点烟火气,两个年长的嬷嬷——就很难说了。
说她们是年迈的嬷嬷,其实也就是二十几岁的女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漂亮,且身材饱满。
只要看鼓腾腾的胸部,就知道皇帝在挑选嬷嬷的时候,完全是按照卓姬的样子挑选的。
可能,刘彻以为云琅的性癖好与众不同,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妇人。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乔坚决不许两个嬷嬷跟云琅见面。
这种事情其实是堵不如疏的…
云琅自付不是色中饿鬼,无奈没人信,有卓姬这盘珠玉在前,即便是阿娇也觉得皇帝这样做非常的正确。
毕竟,云琅每次见到她的时侯都是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身为男主人,云琅能接触的女子不多,一般就是红袖跟小虫,偶尔会见到忙碌不堪的苏稚,至于刘婆,宋乔根本就没有把她算作女人。
总之,皇帝赐下的六个女子在云氏唯一的作用,就是拉高了这个家庭的总体颜值。
以前在关中生活的时候,关中一年也下不了三场雪,没想到在大汉时代,这里的雪多的烦人,一场大雪就阻断了交通,且旧雪未化,又添新雪。
云琅翻看霍去病送来的白登山文书,老虎就靠在云琅的背后呼呼大睡。
文书里记录的东西很简单,地图也没有什么参考性,大汉人习惯性简洁的记录,让云琅没有办法从小处看到大局。
这个时候,他就非常的佩服刘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这样简洁的文字描述里,看透事情真相的。
讳莫如深,就是这个时代记录事件的标准想法。
怪不得司马迁的《史记》出来之后,会被后人尊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这也许跟大汉人普遍的低水平文化有关,但凡是能写一篇通顺文字的人,都被人称之为士人。
但凡是士人,就不会跑去军中当兵的。
而军中将领的文字水平,只要看看霍去病跟李敢就知道了,这两个家伙的文化水平,其实就停滞在能写信,能读书的程度上,就这,比起公孙敖之类的莽夫,也高明了不下十倍。
云琅只要想想樊哙这样的杀猪匠,灌夫这样大字不识一斗的人都能成为将军,侯爷,就对大汉军队的文化水平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
骑都尉可能是大汉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支军队,为了让军中人人都识字,云琅可是下过一番苦功的。为此不惜与霍去病翻脸,宁愿减少骑射的训练时间,也要保证军卒们的识字时间。
就这件事情传出去之后,云琅在军中立刻就有了教书先生的雅称。
但是,刘彻却不这么看,他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古怪的思维,居然猜测到云琅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培训军卒,而是在大规模的培训军中的低级军官。
为此,他专门下了旨意,要求倔强的霍去病不得干扰云琅这个军司马在非战时对军队的掌控。
人只要识字了,眼界似乎就开阔起来了,平日里霍去病跟他们讲战术,讲配合,需要大棒来恫吓,自从军卒们认识了几百个常用字之后,他发现,这些人似乎脑袋开窍的,不论是在接受军中常识,还是在遵守军令,执行军令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
进步不仅仅在此,还在军卒们接受骑都尉新式军械上,自从投石车这东西在卧虎地发威之后,骑都尉就对这东西进行了不下十次以上的改良,投石车已经从简单的弹射发射,变成了如今的甩臂丢出去。
空中的石弹,也不再是杂乱无章的飞行,而是开始有目的的向预定区域弹射。
不光是投石车,弩车,强弩也是如此,不再以平射为杀敌的主要方式,真正进入了弩箭密集覆盖的作战方式。
有了这个发现,霍去病也就对军卒识字这事上不再阻挠,开始有意识的给军卒们教授一些兵法上的学问。
第一七一章 药人
阿娇的人参终于到来了,为了十二枝人参,负责护送人参的甲士摔死了一个,战马累死了三匹。
云琅在发傻…
在他面前的木头盒子里,整齐的摆放着十二枝人参。
每一枝人参都长得像萝卜多过像人参。
他以前见过的野生人参都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现在,盒子里却躺着十二枝肥胖的家伙。
“咕咚!”云琅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口口水,他不懂得辨别人参,可是眼前这些人参,生长年份要是少于三百年才是大笑话。
阿娇警惕的看着云琅,她也是第一次发现一个人对某一种东西会贪婪到这个地步…
“试药!”云琅呲着一嘴的白牙笑着对阿娇道。
“谁来试药?”阿娇用羽毛扇子遮住半边脸问道。
“我来!”云琅说的大义凛然。
“你?你的身体也亏空么?”
“我刚刚成亲啊…自然需要补一下。”
“那就这棵!”
阿娇挑选了良久才挑出一棵最小的,丢给云琅。
云琅紧紧的抱住人参,起身就走,一刻都不想多留,他生怕阿娇会中途反悔。
阿娇瞅着云琅快速跑路的样子,就对守在身边的大长秋道:“看样子是好东西,把药婆婆找来吧!”
云琅一溜烟的跑回了家,在宋乔惊诧的注视下,一头钻进了书房,然后再把门紧紧的闭上。
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子,那棵枯黄色的人参就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轻轻地抚摸着人参粗糙的根茎,再看看满是瘤子的根须,一股淡淡的药香味扑鼻而来,云琅深深地吸了一口。
“这是什么东西?”宋乔抱着云音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背后。
“人参!百草之王!”
“什么作用呢?”
“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这么多的用处?”
宋乔也是医者,听到有这样的好药,立刻就来了兴趣。
她一低身不要紧,云音看到眼前有一个奇怪的东西立刻就上手了。
“哎呀,我的祖宗,这宝贝可经不住你一爪子。”
云琅努力阻拦了,依旧晚了,云音手里抓着一大把人参的根须,咯咯笑着乱晃。
云琅的心跟捅了一刀一般疼痛,一点点的从闺女手里扯出那些根须,连忙把盒子盖上。
宋乔白了云琅一眼道:“至于吗?”
云琅拍着盒子道:“这一根人参不知道能救多少人的命,尤其是在战场上。”
宋乔身上毫无疑问具有神农尝百草的精神,从云琅手里扯过一根根须就塞进了嘴里,然后就仔细的咀嚼,生涩的人参味道并不算好,她还是吞咽了下去。
这根人参太大了,即便是根须,也有簪子粗细,半尺长的一根全被宋乔给吞下去了,云琅甚至来不及阻拦。
“没什么感觉,味道不好!”宋乔给了一个很底下的评论,就抱着云音出去了。
“这东西拿来炖鸡才是好东西啊…”
云琅舍不得再把手里的人参根须放进木盒子里,仔细的放好木头盒子,径直拿着人参去了厨房。
人参炖鸡,这绝对是一道大餐,尤其是三百年以上年份的人参炖鸡,应该是这个世上超级豪华的一道大餐。
“一把根须炖上三只老母鸡,应该够四个人吃了吧?”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锅里的人参根须跟肥鸡,非常的满意,只要小火炖上两个时辰之后,这应该是一道大补的汤。
宋乔的口很渴,脸很热,喝了很多冰水以后好像也没有什么作用,身体依旧滚烫。
云琅炖鸡回来之后,第一眼就看见了宋乔红的几乎要冒血的脸蛋,笑眯眯的道:“现在知道这东西的厉害了吧?”
宋乔点头道:“药性猛烈,却不伤人,还真是和阿娇的病症,多吃几次就会驱除寒气。哎呀,热死了,我去洗澡,你也去!”
云琅有些惊恐的抱住胸口道:“你要干什么?”
宋乔一把抓着他的胸口道:“阴阳相济一下…我是医者,当然知道怎么去火。”
这个过程非常的漫长…
等到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个人应云琅的邀约来吃好东西的时候,云琅依旧没有从主楼里面出来。
就在霍去病忍无可忍的时候,云琅迈着虚滑的步子来到了小楼饭厅。
“睡过了…”
曹襄可不管云琅是不是睡过了,用筷子敲着桌子道:“好吃的呢?”
厨娘费力的搬来了好大一口砂锅,掀开盖子之后,一大团白的气雾就蒸腾而起,鲜美的鸡汤味道四溢,让人口舌生津。
云琅毫不客气的给自己装了好大一碗汤,美美的喝了一口才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
刚刚被人当药人用过,现在非常需要进补。
一碗汤下肚,身体里的寒气就随着毛孔冒了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大量的汗水。
“这鸡汤奇怪啊,一碗下去,浑身滚烫!”霍去病已经去掉了身上的皮裘,连单衣都去掉,赤裸着上身,继续对付这鲜美的鸡汤。
“你是阳气最重的一个!”云琅找到了机会感慨了一声。
李敢也脱掉了裘衣,在寒冷的天气里就穿着一件单衣,至于曹襄可能是身子底子太薄,喝了两碗鸡汤,依旧没有感到有多热,只是觉得鸡汤非常的好喝。
一大锅鸡汤,经不住四个大男人吃喝,一炷香之后,汤罐里面的鸡汤一滴都不剩。
霍去病活动一下双臂,满意的道:“这汤好,全身血脉都活络起来了,以后要多喝。”
李敢也非常的满意,拍着胸口道:“确实好。”
曹襄笑道:“方子呢,我觉得特别受用。”
云琅笑道:“人参鸡汤啊,我就弄了一根,还准备切片存起来带去白登山救命呢。”
李敢的眼睛一亮,悄悄地指指长门宫道:“来自于长门宫?”
云琅笑道:“长门宫从辽东弄回来的。”
曹襄用竹签剔着牙齿道:“辽东啊,长门宫能从辽东弄来人参,我们应该也可以。阿敢,我们走吧,这件事要好好的商议一下,看看能不能当做生意做起来,我听说你耶耶在辽东可有不少的故旧呢。”
李敢笑道:“这是自然。”
霍去病见曹襄跟李敢两个勾肩搭背的走了,就皱着眉头问道:“你真的想做这门生意?”
云琅指指曹襄跟李敢道:“他们做!”
霍去病摇头道:“他们做,跟我们四个做有什么分别?”
云琅笑道:“我不在意钱财,在意人参这东西,有了这个东西,我们去白登山之后,我就能救活更多的兄弟。”
霍去病笑道:“既然如此,背上一个经商的名头也算是值得。”
云琅笑着点头,有了这个共识,这锅鸡汤算是没有白喝。
霍去病摸着自己发烫的面颊道:“我要回家一趟。”
说完话就披上衣衫匆匆的去了张氏的住处。
“夫君——”
云琅刚刚回来,就听到宋乔猫叫一般的声音。
“别吵,我快要累死了,不当你的药人。”
“不要你当药人,我只是想跟你说话。”
云琅松了一口气,坐在宋乔的面前道:“说吧。”
宋乔用手指缠绕着长发娇笑道:“以后啊,这些药家里要多存一些。吃了这种药,全身血气翻涌,生机勃勃,该是一种救命的良药。”
云琅点点头道:“阿襄跟阿敢两个已经琢磨这要做这个生意了,应该不缺你用的那点药。另外,我再去长门宫一趟,看看能不能再弄一棵过来,十一棵呢,她一个人用不了那些。”
第一七二章 救命药与遗言
云琅再一次来到长门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不过,长门宫的宫灯也一一点亮了。
大长秋站在那棵脱光树叶的大柳树下,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贵人吃了药婆婆蒸煮的汤药,已经安寝了。”
云琅瞅瞅灯光明亮的大楼苦笑道:“喝了那种药,睡不着的,你看,我鼻子都在流血。”
大长秋见云琅用手帕捂着鼻子样子古怪,不由得笑道:“那是你吃多了。”
云琅仰着头瓮声瓮气的对大长秋道:“你也该多吃些人参,你没有虚不受补的状况。”
这种话也就云琅敢说,也就从云琅的嘴里说出来,才不会勾起大长秋的伤心事。
“贵人赏赐了一碗,很受用。”
“我还想跟贵人讨要一棵人参,您觉得贵人会答应么?”
大长秋笑道:“当没有人知晓这东西的好处的时候,它就是一棵草,现在既然知道了,阿娇已经把它当命来看了。你知道不,阿娇喝了汤药之后全身发热的时候,她就想要我问你要回那棵人参,被我给阻止了。阿娇贵人就重新给幽州刺史写了信,要求他一年进贡一车,还许了他一个关内侯。”
云琅转身就走,阿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不在意金银,但是,她现在做梦都想要一个孩子,而人参是她唯一的希望。
“此事需要保密,人参也需要保密,阿娇已经给陛下去了书信,言说此物当为皇家贡品,不得流落民间。”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大长秋笑道:“在笔下的诏令没有发布之前,你应该还有机会,只是不要忘记了老夫的那份。”
能续命的药谁都想要啊…
想做生意捞钱的曹襄跟李敢听云琅说了禁止令的事情后,就基本上不敢动弹了。
不过,他们不敢动弹,不代表别人不敢动弹,比如长平!
既然是人参就要变成皇家贡品了,长平这个长公主就觉得自己是有资格出手的。
尤其是在跟卫青品尝了一顿人参炖鸡之后,卫青的五十人的卫队就星夜疾驰随着幽州甲士去了幽州刺史府。
同去的还有长平的一个家臣。
之所以会如此劳师动众,其原因就是卫青在吃了人参炖鸡说了一句很受用,战场上留下的一些伤疤死肉,也隐隐有了一丝活泛。
长平把卫青的命素来看的比她重要,因此才会冒着激怒皇帝的危险去抢先弄回一批人参来。
大人物参与进来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云琅,曹襄,李敢这些小人物的事情了。
尤其是一旦幽州刺史接到了阿娇的信函与皇帝的诏书之后,再想从官面上弄到人参就根本不可能。
因此,曹襄,李敢非常的丧气,只有霍去病的抱着豁达的心胸在看这件事。
“没的玩了,我母亲已经严厉的告诫过我,不许再去幽州刺史府,还说,不会少了我用的人参。我能用几颗人参?一连喝了三天的人参鸡汤,我的鼻子就开始冒血,止都止不住,去病喝了一顿就打死不喝第二顿,李敢也是如此,睡一觉起来,发现鼻血能把枕头染红,可见这东西就不是身体好的人吃的东西。我想弄成药材拿到白登山储备起来,一旦有兄弟受伤,这东西就能拿来吊命。”
李敢点头道:“我父亲也是这么说的,不准我胡乱动弹,更不准我去联系他的故旧。”
云琅笑道:“我们要的其实就是这个效果!如果大家都乌泱泱的去找幽州刺史府,谁还没有一两个亲朋故旧啊,到了那时候,幽州刺史府能做的就是谁都不答应。可是,陛下的权力再大,也有管不到的地方!”
霍去病皱眉道:“此言不妥,慎言!”
云琅摊摊手掌道:“官面上走不通,我们就走别的路好了,我觉得另外这条路可能比官面上的路还要好走。”
曹襄大喜,拉着云琅的手不断地摇晃着道:“那条路?”
“乌桓人!”
“乌桓人?你是说那些跟狗一样被人撵来撵去的乌桓人?”
云琅笑道:“这样的乌桓人很多,至少阳陵邑,长安,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的地盘被匈奴人抢走了,他们就只能给我大汉人做牛做马。卧虎地一战,长水胡骑死伤殆尽,如今,在长安贵港,多的是流浪的胡人,只要召集一批衣食无着的乌桓人,给他们资助,让他们回到老家去帮我们找大乌桓山的老乡挖人参。如今的乌桓人苦受乌桓山朝不保夕的,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发财的路子,他们一定会干的。带路的人我都选好了,就是苏稚她们带来的那个叫壮虎的乌桓人。这些人本来就生活在人参生长的区域里,找人参岂不是比幽州刺史府更加的便利?”
曹襄拍拍脑袋道:“陛下只是不准我们通过幽州刺史府去弄人参,可没说不许我们自己去辽东挖是吧?”
李敢点点头道:“这样耗费更小。”
曹襄摩挲着没毛的下巴又道:“应该找一些家眷在长安的乌桓人回去比较好,越是顾家的就越好。”
说完看着云琅道:“把那个壮虎给我,我会做好剩下的事情,所需钱粮我们四人均摊。”
霍去病见云琅不做声,就笑道:“这些事让家里的妇人去做就好,我们没必要参与进去。”
曹襄闻言,重重的在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就起身离开了云家,满长安都是人精,云琅能想到的,别人未必就想不到。
二月初,又是大雪满长安的时候,即便南风已经吹起,柳枝已经泛黄,大雪依旧肆虐长安。
天上虽然在下大雪,雪地里已经不太冷了,空气中潮湿的厉害,即便是山涧里的泉水也冲破了寒冰露出头来,潺潺的在山涧奔流,撕破白色的大地,径直流入乌黑的渭水。
不管云琅愿意不愿意,春天还是执着的到来了。
宋乔已经在为云琅准备出征用的铠甲,他的甲片,每一片都是被水锤重重的轰击过的,因此,要比一般的铸铁片来的轻薄,也结实的太多了。
为了云琅穿着方便,除过胸甲,肩甲,他的甲胄基本上没有一大块一大块的,而是一个个的小铁片如同鱼鳞一般将他包裹的严严实实,也称鱼鳞甲。
用丝绦将甲片穿起来这是一个水磨功夫,也只有宋乔想着丈夫要远征,一边落泪一边穿丝绦,苏稚却没心没肺的在一边对宋乔冷嘲热讽。
“我也去白登山,怎么就不见你为我担心?”
宋乔抬起哭红的眼睛看了苏稚一眼道:“夫君不会让你去的。”
苏稚一下子就跳起来,连忙问道:“我是军医!”
宋乔摇头道:“夫君常说,战争让女人走开,所以她不会准许你去白登山的。”
“瞎说,军中女将还少了?我知道的就不下三个。”
宋乔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苏稚道:“你凶我做什么,有本事去找夫君发威。”
苏稚重新坐下来,无奈的摇摇头道:“也不知道你到底嫁给了一个什么人,平日里嘻嘻哈哈哈的有求必应,一旦主意拿定了九头牛都拽不回来。”
宋乔又穿上一片甲胄,用丝线牢牢地将甲片固定在厚厚的褙子上,然后低声道:“夫君已经给我留遗言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了只要他死了,我们就要搬离云氏庄子,把庄子还给皇帝,带着全家离开,换一个地方重新生活。最好不要留在上林苑!”
第三卷 血满长城
第一章 出征自古都是悲伤事
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这是吴起说的话,意思是说,上了战场,你就是一具死尸,认为自己必定会死的就有可能活下来,认为自己准备的妥当,又远离战阵不会死的人,就基本上死定了。
这话是非常没道理的!
云琅无论如何也不会赞同,因为他就是那个上了战场一点都没把自己当死人看的那个人。
他没有做好死的准备…
所以,他准备了人参,准备了鱼鳞甲,准备了最快的马,一旦发现情形不对,他就准备跑路。
当漫天的雪花,逐渐变成冰雨之后,春天就无可阻碍的到来了。
骑都尉一军一千四百人,携赘婿,商贾,罪犯,两千四百人出征白登山的军令终于下来了。
霍去病站在蒙蒙细雨中,一遍又一遍的检阅部属,一次又一次的为部属鼓劲打气。
他的嗓音已经变得沙哑,依旧一遍遍的询问部属可有未了之事!
军卒们一遍遍的高声回答,马革裹尸,此生无憾!
冰冷的雨水顺着云琅的头盔上滴下来,落在铠甲上,最后顺着战裙掉在地上。
他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只是看着霍去病在细雨中纵马狂奔,伸出佩剑与部署们探出来的武器碰撞出清脆的响声。
北面的高坡上肃立着一队甲士,这是北大营的督令官,同样是军司马的职位,却比云琅这个军司马高贵了十倍不止。
春雨中不是好的行军时节,然而,北大营督令官的号角已经吹响,骑都尉如果不能在今日傍晚,赶到四十里外的新丰镇,云琅这个军司马是要被斩首的…
这件事很重要,而且没有人情好讲,云琅耳听得催行的战鼓已经响起,就对亲军刘二下令道:“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