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亲自拜会了那两个会捏泥人,用麦秸木片修建宫室模型的伤残野人。
公孙弘走,也就是主父偃走的时候,既然公孙弘不想走,那么,主父偃只能继续在阿娇家的马棚里受罪。
云琅觉得主父偃可能要死了…不管是谁,在大冬天里被人用冰水浇透几乎就没有什么活路了。
事实上,人类的求生精神还是颠覆了云琅对人类的认知。
听大长秋说,主父偃竟然在寒夜里奔跑了一夜,用自己的体温蒸发干了身上的水汽,平安的渡过了那个寒夜。
不知道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是用什么样的意志让自己奔跑一夜的,云琅自付做不到。
“死到临头的时候就能做到了,只要这个人想要继续活下去,他就能爆发出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力量。主父偃出身贫寒,几经周折之后才有了富贵,这样的人哪里会少了毅力,成名之后又积蓄了大量的钱财,家中娇妻美婢一样不缺,对他而言,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如何能舍得死?”
卫青似乎对主父偃这种人非常的熟悉。
“公孙弘既然知道主父偃是在垂死挣扎,他自然要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个机会致主父偃于死地。打蛇不死悔三秋,这样的决断公孙弘还是有的。不过啊,阿娇不会让主父偃死掉的,毕竟,这不是陛下的意思,惩罚一下主父偃陛下不会管,杀死主父偃陛下会不高兴的,以阿娇现在的见识,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长公主似乎更加熟悉长平。
他们两人的判断是对的,中午的时候,衣衫光鲜的主父偃被送来了云氏。
仅仅十天的光景,大腹便便的主父偃就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着狼一样恶毒眼神的瘦峭主父偃,他的两只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不仅没有半点虚弱的意思,反而显得很精神。
恶毒的目光从云琅,公孙弘的身上扫过之后,就闭上了眼睛,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
云琅瞅瞅主父偃滴着黄水的耳朵,觉得这家伙的左面的耳朵可能没希望保住。
就上前一步拱手道:“先生可要在云氏裹伤?如此严重的冻伤,恐怕会让您无法抵达长安。”
主父偃猛地睁开眼睛,掏出一把刀子一刀就把左面的耳朵给割下来了,这只耳朵果然没救了,割下来的时候居然没有流多少血。
主父偃用一只手捧着耳朵冲着云琅狞笑道:“某家就用这只耳朵来感谢云氏的厚爱。”
云琅笑道:“先生误解云琅的意思了,我只想给你裹伤,不过,这只耳朵割下来也好,先生此去长安路途遥远,不方便保护这只耳朵,留在云氏也好,先生日后有空闲,再来取走就是。”
说完话就对梁翁道:“找一个木盒好生将先生的耳朵收起来,中间多放置石灰,冰片等防腐香料。”
主父偃看着梁翁拿走了他的耳朵,冲着云琅狰狞的一笑。
公孙弘怀里还抱着一架水车模型,见主父偃已经交代完毕了事情,就对驭者道:“回长安!”
主父偃不顾耳朵根子还在流血,也吩咐蓬头垢面的驭者,下令启程,无论如何,他一刻都不想在云氏多停留一刻。
第一五三章 万年老二
被人仇恨的感觉很奇妙。
云琅有些兴奋,又有些感慨,甚至还有些得意。
不过,他一想到主父偃马上就要经历一个破鼓万人捶的下场,也就得意不起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参与到一个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当中,他非常的想知道,自己的到来到底会不会影响历史的走向。
这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救霍去病李敢他们命的大事,云琅情愿站在前面得罪一下失势的主父偃,试验一下蝴蝶翅膀煽动的威力。
虽然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云琅不怕丢人…因为,无人知晓。
云氏庄园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云家的第一厨娘发誓要举办一次奢华无比的盛宴来款待前来祝贺的客人,要让全大汉的人都知道天下美食尽在云氏。
云家的仆妇们准备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戴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向前来祝贺的客人们展现一下云氏的富足。
云家的孺子们不论男女都会穿上小巧合身的麻布青衫,准备在迎亲的时候一起朗诵《诗经》第一曲《国风,周南,关雎》。
在婚礼结束的时候一起吟唱《诗经》之《有女同车》。
刘二准备亲自刻画傩舞的头饰,还准备亲自带着云氏的伤残甲士上场为主家舞蹈驱邪。
至于,云氏匠奴,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预备在云氏的主楼前面搭建一座高台,供奉云氏先祖牌位。
长平对待云琅婚礼的态度,与对待霍去病的婚礼态度完全不同。
她甚至都没有出席霍去病婚礼,却在云琅准备大婚的时候,四处散发英雄帖,召唤她门下的走狗来为云琅祝福。
阿娇既然已经插手云琅婚礼了,于是,大长秋也很忙…
云琅看到足足有十几斤重的宾客名单,痛不欲生。
霍去病看完宾客名单之后就把名单交给了一脸悻悻之色的张氏,就在昨日,张氏还在抱怨她的婚礼冷清。
张氏仅仅看了其中的一小卷,就丢下名单,拍着高耸的胸脯对霍去病道:“还好,还好!”
自从母亲同意他娶妞妞之后,曹襄的心情就大好,喝着酒懒懒的道:“云氏成了战场啊…那一天总有一些人会生不如死的…阿琅,你婚礼的时候,我帮你照顾后院吧?一些不相干的人就不要让我见了。”
“你是迎宾,去病是傧相,阿敢是知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知道的,我这人嘴臭,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罪名可是会落你身上的。”
“你要是有胆子得罪客人,我没意见。”
曹襄叹口气道:“董仲舒也要来啊…还是专门从淮南赶来的…就这位大爷,就能灭你云氏满门啊。我听说,这两年死在这位大爷手上的山门中人,比死在始皇帝手中的山门中人还要多。”
“我就是一个种地的厨子,董仲舒年高德劭的,他难为我做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的,当年孔丘还诛杀了少正卯呢,学说不同本身就是大罪,比杀他爹娘的罪过还大。”
“你应该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研读儒家经典,我家的孩子们在婚礼上都要以儒家经典作为我婚礼的开场白,哦,这么说起来,我其实也是儒家弟子。”
“要点脸啊,你西北理工的大名,已经传遍了长安三辅,你又是敬献元朔犁,又是发明水车,又是水磨,又是工具,又是改良种子,又是琢磨吃食的,养个蚕,养些鸡鸭都比别人强一百倍,傻子都被你调教成专门的禽蛋博士。
再加上哥哥我一个必死之人被你调养了两年之后就能追逐匈奴八百里,更不要那些被你救下来的伤兵,经他们的嘴,你早就成无所不能的神人了。
在很多地方,你西北理工的名望甚至超越了儒家,儒家的名头只在士林中响亮。
论到实用,还得数你西北理工!
这时候你突然说自己也是出自儒家门下…
卧槽啊——你真的要入儒家门下?”
曹襄猛地从地板上坐起来,死死的盯着云琅。
霍去病大笑道:“内斗什么的最讨厌了,如果阿琅将西北理工并入儒学,儒学才会真正变得完整。你以为董仲舒为什么会不远千里来上林苑为阿琅贺喜,就因为这老儿知晓西北理工并入儒学之后,会对儒学有什么样的帮助,大家都是要实际利益的人,只要方向一致,没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云琅大笑道:“诸子百家,百家争鸣的源头在哪里呢?谁都不愿意并入其余学说中,谁都想让自己的学说成为万法之源,谁都想要成为开山鼻祖。好在西北理工我一个人说了算,你也知道,我最讨厌当什么老大了,很多时候,当个万年老二有坏处吗?”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道:“这事应该告诉我娘。”
霍去病笑道:“本就是舅母安排的…”
“这么说,所有人里面就我最傻?”
李敢皱着眉头道:“你比我聪明些,我到现在都没听明白你们说的话都是什么意思。”
云氏筹办婚礼筹办的热火朝天,阳陵邑里面却没有什么动静,这座通都大邑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事情就改变原有的步调。
“婚礼应该很热闹吧?”
卓姬放下手里的简牍问平叟。
“云氏已经开始杀猪宰羊,收购鱼获,采买各色丝绸,邀请阳陵邑最出名的杂耍伶人…”
卓姬笑道:“应该很热闹,我们也该准备礼物了,就让平沅去吧,我们就不去了。”
平叟苦笑道:“云氏可能不会邀请我们。”
卓姬笑道:“会的,只是我不会去罢了。”
“司马相如的泼水文章已经来了,一如既往地文采飞扬…”
“这样也好,两个人都没有了羁绊,也能活得快活些。”
“云音过的如何?”
“已经成了云琅的心头肉,即便是阿娇贵人索要,他也没有送过去,看样子,一个骊翁主,云琅并不在意。”
卓姬轻笑道:“还是那个高傲的性子,依旧看不起全天下人,包括皇帝在内。”
平叟犹豫了一下道:“既然司马相如已经出具了休书,大女是不是…”
卓姬笑着摇头道:“等我没有了安身之所,再论此事,如果我真的到了那一天,他云琅想不要我都不成。”
平叟郁闷的道:“按照我们现在的样子看,大女怎么可能会没有立足之地?仅仅是铜钱买卖获得的收益,就足够您十辈子花用不尽了。”
卓姬大笑道:“当年我与他本就两不相欠,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丈夫,不想弱了名头,才给我写了那封《我有一间房子》的怪话歌。既然他想展现一下他的男子气概,我如何能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我也写了一首歌名曰——《白头吟》。平沅去祝贺的时候,一并带给云琅,我倒要看看这个负心人,如何过好一个新婚夜!”
平叟接过卓姬递过来的竹简,打开看了一遍,不由得低声吟诵道。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呀,大女的诗歌越发的有灵性了,哈哈,不如云琅大婚之日就由老夫去祝贺吧。
真的很想看看云琅见到这首歌是个什么模样。”
卓姬笑道:“歌可以送去,你却不能去,我只想给云琅添些麻烦,却没有捣乱他婚事的意思。我并非是他的良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晓,回到蜀中就不是不想与他再见,谁料到一夕之欢居然有了云音。这是昊天的意思,我与他注定了要纠缠一生,现在,切让他再得意些时日。”
卓姬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主意打定之后,就把心头的甜蜜,酸楚,哀伤,悲凉全部抛诸脑后,重新变成了一个大商家的女主人。
她如今所思所想的全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收到的杂钱全部变成云氏一当五钱。
云琅有消息传来,公孙弘已经进驻了云氏,估计回到长安之后,朝廷就会有新的《钱法》颁布下来,想要继续利用一当五钱牟利,可能性不算大了。
有了五华夫人这个名号,卓姬终于有资格在长安三辅大规模的购置土地了。
目标地都已经选好了,就是上林苑里的富贵镇!
第一五四章 大奸若愚的云琅
古代的猪牛羊肉其实都不怎么好吃,尤其是大汉时代的牲畜,依旧带着野性。
云家养的猪猪嘴很长,如果没有被猪圈圈住,这些猪在三五个月里就会变成野猪,长出獠牙来不算什么事情。
只有经过一代代的饲养,也才能慢慢的褪去野性,猪肉的品质也会逐渐上升。
不过呢,阉割过的猪,还是不错的,不论是肌肉的纹理,还是表面的特征,都有了后世猪的模样。
因此,云氏杀猪一般是不扒皮的,对于一道丰美的红烧肉来说,没了猪皮,就少了至少三分滋味。
杀猪的时候猪会疯狂的嚎叫,似乎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命运,杀羊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麻烦了,它们会一声不吭的接受命运。
至于杀牛这种事,就需要有一颗大心脏,因为牛一般也不会反抗,只是那双大眼睛里会有泪水流出来。
“不要在我面前杀牛,该死的,把它牵的远远去杀,娘的,牛流出来眼泪快把我的心给融化了。”
曹襄大声的嚷嚷着,他喜欢吃牛肉,却不喜欢看着牛被杀掉。
冬日里宰杀牲畜,是个很好地季节,不想夏秋日,杀一头猪能把全世界的苍蝇都吸引过来。
对于大汉勋贵来说,如此大规模的宰杀牲畜依旧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
尤其是牛,如果没有阿娇点头,云氏也不能宰杀自家饲养的肉牛。
霍去病身着麻衣,扛着半片牛就去了山居,吃牛肉长力气,他准备放起来慢慢吃。
李敢杀羊杀的性起,一上午的时间,就有十二只羊死在了他的刀下,不仅仅如此,他剥羊皮的手艺如今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贵公子原来是不干这些活计的,自从这三个人跟云琅成了好友之后,对于农家的活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莫要说杀牛,杀羊宰猪这类需要勇气的活计,即便是下地割麦他们三个也是一把好手。
冬日里如果有个小炉子,人们就会想着利用这个小炉子烤点什么。
卫青就是这么干的,一个不大的长条铁炉子里燃烧着木炭,炉子上面有细铁条编织的铁筛子,一大块牛肉就放在铁筛子上,正往外吱吱的冒着油脂。
“云琅说冻了一夜的牛肉吃起来最是可口,这话可能是真的,今天吃的牛肉要比昨天吃到的新鲜牛肉嫩了好多。虽说只有盐巴这一道调味料,论到好吃程度,我觉得那些被烹调的花里胡哨的牛肉,还是远远不足这用炭火盐巴制作出来的牛肉。”
长平用一把竹夹子把酒肉翻了一个个,笑道:“都说君子远庖厨,谁能想到,这样自娱自乐的吃东西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您以后去了军中,这样的炉子可不能少。”
卫青哑然失笑,拍拍长平的手背道:“云琅对牛肉的说法,其实是符合天地道理的。
所谓欲速则不达,任何想要一心完成的事情,都不太容易,如果把自己放在第二,第三的位置上,等前面的人该栽的跟头栽完了,该探索的东西探索完了,第二或者第三再慢慢跟进,如此一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要高的太多了。
董仲舒如今咄咄逼人的想要把儒术献给陛下,陛下至今还在犹豫之中,并未形成一个清晰的意见。
董仲舒如今的所作所为,颇有些倒行逆施的意思,利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大肆的打压,消灭诸子百家,也不过是陛下不愿意看到诸子百家扰乱民心,默许的一种行为。
如今,董仲舒以儒家宗主自居,竭力推行儒家学说,而儒家门人也确实争气,如今渐渐地形成了气候。
再过一二十年,儒家或许真的能够一统我大汉思想,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统一,在儒家看来,这个功业不下于太祖高皇帝一统天下。
我们不知道云琅是否与儒生公孙弘达成了什么条件,仅仅就他二人合力对付主父偃就能知道,他们至少有了默契。
长安到淮南,足足有两千里,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就传出董仲舒要来长安参加云氏大婚之礼。
如果就时间来看,董仲舒应该还在来长安的路上呢,那么,是谁替董仲舒做了这个决定呢?”
长平将烤好的肉从铁筛子上取下来,放在卫青的面前道:“公孙弘?”
卫青点点头,给烤肉上面撒好盐巴,大大吃了一口,很是满意,这牛肉烤的不老不嫩刚刚好。
“其实,五年前卫绾罢相的时候,陛下就有意让公孙弘出任宰相,只可惜太后那一关并未过去,所以就找了老好人薛泽来过渡一下。明年开春,将是陛下大展宏图的一年,薛泽无论如何不可能继续就任宰相了,怪不得他敢对主父偃半点情面都不留。”
卫青吃完牛肉,用手帕擦擦嘴笑道:“公孙弘今年六十有四,董仲舒今年五十有四,王臧今年五十有二,二十年间或许会有大作为。可是,二十年后呢?云琅今年刚刚满十七岁!”
长平默默地点点头,然后苦笑一声道:“可是,他只有一个人。”
卫青大口吃着牛肉笑道:“自从认识了云琅,你改变了多少?阿娇改变了多少?去病,曹襄,李敢他们改变了多少?你甚至可以继续想——陛下改变了多少?对于人来说,云琅就是一场瘟疫,你看着,不出十年,等他家里的这些少年郎一一长成之后,公孙弘,董仲舒,王臧他们放在朝廷里的五十个文学郎中,未必能斗得过他们。这么多年以来,西北理工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一种学说,这种学说处处以人为本,处处从人的本性出发,先是口腹之欲,而后是衣食住行,再后来…我就不敢想了。如果以兵法来论云琅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将要取之,必将与之!”
长平伸长脖子瞅瞅正坐在一根杠子上跟苏稚谈笑的云琅,越看越觉得傻,狐疑的道:“他有这么深的心思?”
卫青也抬头看看不远处的云琅,低声笑道:“明年这个时候你再看他!”
长平摇摇头,她还是坚信云琅是一个有些小聪明的小子,绝对不是卫青口中的老奸巨猾之辈。
“你炒的松子为什么很容易剥开?不像我跟师姐烤的松子,要用锤子砸着吃?”苏稚很喜欢椒盐味道的松子,整天都吃。
云琅剥开一颗松子丢嘴里道:“先用清水泡,然后加调料大火煮,然后风干,最后加沙子炒就能吃到开口松子了。”
“哦,下回试试,对了,师姐真的听你的话,亲自带着锄头领着人去给你家修祖坟去了。托我找石匠刻碑文,你家先祖的名字是什么,写给我,刻碑要用。”
云琅原本笑的很开心,听了苏稚的话,一下子不说话了。
“怎么不说话?你家不是在中山国吗?”
云琅艰难的摇摇头道:“我不知道爹娘的名字…”
苏稚叹了一口气道:“怪不得人家都不喜欢我们山门中人,我们为了掩饰山门,总是遭谎,遭的自己都信了。既然已经遭谎了,那就要把谎话硬撑到底,不知道爹娘的名字,你就给他们起一个,不论如何,你心里想着他们也就是了。”
云琅摇摇头道:“在不知道我是什么原因被丢弃之前,我不准备原谅他们。名字你去想,阿猫阿狗都无所谓,回头告诉我一声就好。”
说完话他就跳下了木杠子,愤怒的冲着不听话的老虎吼了一声,然后就匆匆的上楼去了。
瞅着闺女睡得通红的小脸,刚才隐隐有些刺痛的心才重新恢复了跳动。
第一五五章 人心不古
云琅最大的敌人就是孤独!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就是这样,为了维系他可怜的亲情,他宁愿去为孤儿院里的弟妹们做任何事情,包括犯罪。
现在,同样如此…只是那个世界如同镜子一般碎裂了,最后变成了回忆。
眼前这个小小的,软软的婴儿就是他孤独世界里的第一颗种子,他希望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最后成为一棵参天大树,深邃的根系能够牢牢地与他的心缠绕在一起。
霍光骑在老虎背上从楼下上来了,老虎轰然倒地,霍光自然就被摔了一跤。
他拍了老虎脑袋一下,就凑到云琅身边,一起看着熟睡的云音。
“师妹总是睡觉!是个懒虫!”
霍光不满的道,他有些羡慕,云音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不像他有无数的简牍要读。
云琅解掉霍光身上的白色狐裘,两颗用珍珠做的扣子不知道掉哪里去了,狐裘的下摆大开着,这孩子的身上也汗津津的,看样子,刚才在外面没少胡闹。
“她还小,等她长得跟你一样大了,你学过什么东西,她也要经历一遍的。”
云琅把乳娘端来的热牛奶递给了霍光。
“我父亲昨日来了,问了我很多的话,还要我不要告诉你。”
云琅皱眉道:“下回再见到你父亲,你就告诉他,想你了,就正大光明的来看,不要躲藏,西北理工不是一个绝情决义的地方,你也不是属于我一个人,也同样属于他。”
“我父亲说,您将来是要做一番大事的,要我不要忤逆您,专心学业。”
见霍光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他,云琅笑了,摸摸霍光的脑袋道:“错了,我们以后不做大事,专门做小事,大事留给别人去做,我们西北理工专注小事一百年再说。”
“为什么?我们凭什么不能做大事?”
“我们为什么要做大事呢?”
“做大事才能不辜负一生所学,才能展开怀抱,青史留名。”
“哦?是这么想的啊,其实呢,做大事的人一般都很倒霉,你最近不是在读史书么?
如果你仔细读了,就该知道做大事的人除了君王之外,其余的做大事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下场。
李悝死于自己制定的律法。
吴起做大事的结果是被人家乱箭射死了。
商鞅做了大事,结果呢?他本人战死之后,人家也不肯放过他,连尸体都被五马分尸了。
晁错算是最近例子,他一心为皇家着想,结果呢?皇家确实得利了,他却被当做替罪羊腰斩了。
师傅我呢,比较没出息,就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就喜欢等我老死的时候你们能守在我的尸体边上哭泣送我一程,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舍不得我死去。
没人能够永远辉煌,这一点是肯定的,各领风骚数百年,已经是人能够做到的最大极限。
师傅在想一种既能让我们施展才华,又能一生无忧的好法子,最近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等师傅把路铺好了,你们就能清清爽爽的上路,至少,脚上不会沾上泥巴。”
霍光懵懂的瞅着云琅,云琅嘿然一笑,就用毯子把衣着单薄的霍光包起来交给乳娘,让她带着霍光去洗澡。
这些话,他可能还听不懂,云琅觉得这并不要紧,等孩子慢慢长大,总会明白的。
他不认为自己苦心孤诣调教出来的好孩子就一定要为某一个皇帝,或者某一个王朝殉葬,他们还不配!
一场婚事,将云氏庄园弄得人尽皆知,这场婚事也是云氏庄园展现自己的一个大平台。
把好东西贸然给别人,人家会怀疑你的用心,如果是他们苦苦恳求才得来的东西,这东西才能有长远的生命力。
过了明年之后的三十年,皇帝的雄心壮志就会爆发的山崩地裂,百十万大军就要离开大汉本土,向匈奴发起最猛烈的进攻,直到将匈奴这个顽疾从大汉身边彻底的撵走。
那些在云氏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农业,工业改革,到了推行天下的时候了。
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百十万大军轮番出战,死于战阵上的人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死于艰难的环境。
云氏庄园从一开始,就主要利用妇孺的力量,有意识的隔离了男丁,这也是一种实验,云琅想要看看云氏在只用妇孺的情况下,能否支撑起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经济体,并且能让这个经济体做到自给自足。
当上至六十,下至十四的男丁都上了战场之后,留在国内的妇孺们不会因为缺衣少食就饥寒而死。
云琅之所以同意去白登山戌边,目的不仅仅在于融入这个慷慨激昂的时代,还有检验云氏庄园在没有了他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兴旺发达。
手头的东西就这么多,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始皇陵是死人的世界,大汉朝就是活人的世界,死去的人已经安眠了,剩下的责任就该活着的人来抗。
史书上只要说起大汉,那页史书就会熠熠生辉,中华史书上这样的时代太少,也太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大汉这个种群的人,都在黑暗中摸索。
漫漫寒夜,云琅依旧在一盏孤灯下奋笔疾书,他想把自己的记忆用毛笔记录下来,他很怕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东西,他明白,哪怕是他后世的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在大汉也是弥足珍贵的财富。
早饭是红袖端来的,明显不是家里厨娘的杰作,不论是小米粥,还是青菜包子,亦或是咸萝卜条,处处透着精致。
云氏的人都跟云琅的秉性差不多,处处都着散漫的气息,食物自然是好的,不过,包装一定是简陋的。
小小的木头筷架,这就不是厨娘能想到的东西。
红袖最近变得很沉默,做起事来也小心翼翼的,不如以前活泼。
“今天的包子是谁包的?味道不错。”
“是细君亲手包的,里面加了剁碎的鸡胸肉,青菜也是用鸡油腌制过的,所以比以前的鲜美一些。”
云琅笑了,抬手在红袖娇俏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尽胡说八道,跟谁学的?阿乔虽然聪慧,医术也不错,论到制作饭食,八个她也比不上你这个小家伙。阿乔不可能想到把鸡肉跟青菜混在一起包包子的,更别说用鸡油腌制青菜了。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嗯,给我换别的包子来,剩下的不能再吃了。”
“为什么?”红袖已经开始带着哭腔了。
“为什么?咱家现在最金贵的人可不是我,而是那两个小的,等他们睡醒了,给他们吃。”
“您先吃,我再去给大女跟霍家小郎包一些。”
云琅笑着板正了红袖瘦弱的身子,再把她的下巴抬高,拍拍她的脑袋道:“这样才有一些仕女的意思,以后就这样,你没见刘婆现在都傲成什么了,一般的人想要跟她搭话人家都不理。”
红袖破涕为笑:“婢子可不是什么仕女。”
云琅冷笑一声道:“把你这样的女孩子说成仕女,我都觉得委屈了你,以后就昂着头过活,云氏的内宅管事,可不是一个谁都能欺负的小婢女。”
“小郎要成亲了,家里该是细君做主才好,以后婢子就不能随意了。”
“臭丫头!”云琅没好气的拍了红袖一巴掌道:“学会以退为进了,以前什么样子,我跟阿乔成亲之后还是什么样子,不用避讳,我还指望你以后把整个庄子撑起来呢。”
“真的?”红袖歪着脑袋问道。
“废话,当然是真的,你以为什么都不懂的阿乔能撑起庄子?这个庄子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大家人人有份。”
得到了云琅确切的回答,红袖的精气神就好了很多,端起云琅吃剩下的包子扭着腰身就出去了。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十一岁的小姑娘扭腰真是没什么看头,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第一五六章 刘彻四问
云氏家主大婚,这在如今的长安三辅算是一桩大事件。
云氏本身并不起眼,一个少上造的爵位乃至骑都尉军司马的职位在高官多如狗的长安还不至于劳动如此多的大人物光临。
可是啊,加上阿娇跟长平的颜面之后,就大为不同。
云琅在很早以前就入了皇帝夹袋知道的人不算多,可是啊,凡是知道这事的人的哪一个高官显贵?
越少人知道,就显得云琅越发的神秘。
大汉的太祖高皇帝就是泥腿子出身,所以,不用指望大汉的勋贵们能高雅到那里去。
想想萧何,樊哙这些人的出身以及劣根性,区区几十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他们的后代成为真正的贵族。
相比之下,云氏比他们更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
衣着干净的仆妇,虽然端着茶水,糕点伺候前来送礼的揭者们,脸上却没有多少卑微之态,面对这些揭者们的问话,回答的不卑不亢,且条理清晰。
如果来送礼的人是显贵家的门客或者家臣,招待他们的就是云氏的孺子。
那些眼界极高的门客家臣们,在看到这些孩子的第一眼,就没有把他们归类到仆人的行列。
一个老家臣还特意拉住一个孺子的手,仔细看过之后就感叹道:“手心无茧,手背无皲裂,耳后无垢,面色红润,体格健壮,比之上户人家的小郎还要康健干净些。如果再是一个读过书的,那么…”
其余门客家臣门也忍不住拉着身边伺候的童子攀谈起来,当他们得知这些童子已经读书三年有余之后,很多想要说话的人都闭上了嘴巴。
“刚才伺候老夫茶水的童子乃是一个小女子…”
“咦?如此说来,云氏的小女子也识字?”
“问过了,至少《急就章》是读过的。”
“读过《急就章》已经算是读书人了!”
“云门无白丁啊…”
人,就是云氏的门面,能被刘婆,梁翁选出来的接待客人的仆妇,童子,哪一个不是见过场面的人精。
尤其是这些小孩子,阿娇宴请昔日故旧的时候,也找了他们去撑门面,云家的这点小场面根本就不算什么。
除过人之外,云氏的庄园的构造也让来人惊诧。
数九寒天的日子里,进了云氏庄园之后,他们能感受到一股暖意。
大汉人对暖和的定义其实很低,只要人站在外面勉强能忍受,他们就称之为暖和。
一旦云氏的温泉渠道全部开启之后,加之无风,前院自然冷不到那里去。
在这样的温度下,再喝一杯热茶,自然寒气尽去。
揭者,门客,家臣之流是没有资格踏进云氏内宅的,云氏主人只会在前院客厅一一接待送礼的人。
眼看着陪客曹襄已经不耐烦的打着哈欠,云琅与揭者,门客,家臣谈话的时间就越来越短。
等到平遮前来禀报说,家宴已经准备完毕,云琅也就停止了接见送礼的人。
让平遮招待他们在前院饭堂进餐。
等这些人刚刚离开,曹襄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礼单,每看一份礼单,嘴里就啧啧出声,看样子,人家送的礼物不薄。
“都是侯爵之礼啊,看样子这些人对你成为列侯抱着很大的期望。啧啧啧,就这尊马超龙雀铜像,没有十万钱想都不要想,我看看到底是谁送来的贺礼。”
曹襄取过一张白帛,看了一下落款,再次赞叹道:“连除国的舞阳侯樊哙后人也有礼物过来,看样子,他们家还想着死灰复燃呢。不过啊,这样的礼物送给阿娇更合适。”
云琅看了一眼那尊马超龙雀觉得眼熟,仔细看了一遍,才发现这东西在后世被称之为马踏飞燕。
“是好东西啊,那就收了,反正现在收的礼,等我成亲那一天他们都会收到回报。不算吃亏!”
曹襄皱眉道:“你真的要把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弄得世人皆知?”
云琅笑道:“这本来就是我的目的,一家富裕,不算富裕,如果大汉都富裕了,我家会更富裕。”
曹襄莫名其妙的道:“这是什么话?我怎么觉得你比郭解更像一个圣人?”
“你懂个屁,叫你多看书的,你偏偏不看,怀璧其罪的道理知道不?
你再板着指头数数,凡是号称富可敌国的人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我可不想辛辛苦苦的攒钱,最后全便宜了穷困的某一个陛下。
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呢?答案是把它放进大海里。
在大汉,比我家地多,比我家人多,比我家富裕的人到处都是的时候,就没人关心云家到底有多少钱了。
另外,你如果读过《政治经济学》之后呢,你就会发现,我现在做的事情是多么的正确。
如果可能,云氏以后只卖种粮,种蚕,雏鸡,雏鸭,种猪,种牛,种马一类的东西。
干这个活计,只要云氏没有跟官家对着干,应该可以平安喜乐下去,并且还能混一个好名声。”
“你怎么事事都想的这么远?”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咦?你现在张口就是《论语》里面的句子,看样子你真的准备投靠儒家了。”
“形势比人强,儒家眼看就要胜利了,诸子百家除了逃跑就没了别的本事,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都已经投靠儒家了,我西北理工也投靠一下不算过分吧?”
“说实话,自从见到你,我才知道世上还有一个西北理工,这几个狗屁不通的字,是不是你杜撰出来掩藏你真面目的?都是好兄弟,有什么难处说出来,我帮你一起骗那些混账。”
“对天发誓,我真是出自西北理工门下,你要是觉得这几个字有问题,去问我们的第一代山长去,这个破名字是他起的。”
“这么说,你西北理工已经传承了不止一两代?”
当张汤的声音在客厅里响起的时候,曹襄立刻告辞,多余的话都不说。
“五十年吧!”
“哦?那就是从吕后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啊。真的已经全部毁于地龙翻身?”张汤摩挲着云琅刚刚收到的马超龙雀铜奔马,问的很随意。
云琅皱眉道:“我不想说。”
张汤潇洒的摊摊手道:“不想说就不说,大汉国的崇山峻岭之中隐藏的妖魔鬼怪难道还少了?我来就跟你问一些消息,你要认真回答,这是陛下要我问的。”
云琅拱手正色道:“请陛下动问。”
“云琅,你西北理工真的要并入儒家门下?”
云琅点头道:“正是!”
张汤点点头,然后再次拱手面对皇城位置再次问道:“云琅,你真的要将西北理工典籍公诸于世么?”
云琅再次点头道:“正是!”
“西北理工秉持‘学天下,利天下,公天下,学以致用,’微臣不过是秉承山门训示而已,并无其它。”
张汤神色难明的朝云琅拱拱手,表示钦佩,然后咳嗽一声继续问道:“并入儒家,西北理工如何自处?”
云琅大笑道:“学问就是学问,不会因为西北理工并入儒家而消亡,相反,还能借助儒家兴旺发达,又减少了内耗,云琅何乐而不为之?”
云琅回答完毕了,就赶紧掏出一方丝帛开始抄录云琅刚刚说的话,好一阵子才写完,拿给云琅看。
“看看,有没有出入,如果没有,侍卫就在门外等着拿给陛下呢。”
云琅看完了,确认没有出入,就在张汤的要求下用了军司马印信,张汤自己也掏出印信盖在上面,然后就拍拍手,一个面目凶恶的侍卫走了进来。
也不理睬张汤,云琅,取出一个牛皮筒子将绢帛装了进去,并且当着两人的面,封上火漆,请两人勘验无误之后,就背着牛皮筒子一溜烟的出去了。
第一五七章 散播
“这是五十斤的《农事博览》云氏的不传之秘,先便宜你了,学着云氏种田,育种,施肥,除虫,明年保证你家收成好!”
“别埋怨字丑,都是孩子们当课业抄录的,有得用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
“两千个云钱!”
“这些钱可不是书钱,而是孩子们抄录的费用,我答应不让他们白干的,另外啊,再加一千个云钱的竹简钱,这本书就成你家传世之作了。”
“什么《器具构成》?这本书你也想要?没问题,三千个云钱拿走。您还别嫌贵,我当初用这上面的器具跟墨家换了六座小楼,现在才三千个云钱,一点都不贵啊。”
“这本《算学初解》对你们来说太深奥了,你就算拿走也看不懂,要这个做什么?”
“什么?你家的子弟要跟着来学这些鬼画符?我看没必要吧,好好的读点《诗》《书》《礼》《易》和《春秋》以后好做官,算学没什么用处。”
“为什么孟大,孟二都在学《算学初解》?他们脑袋不太灵光,学不来《诗》《书》《礼》《易》和《春秋》,只能学点没用的杂学!”
“这是《物理》,没什么用处…”
“这是《化学》更没有什么用处…”
“这是《政治经济学》你倒是能看看,只是我在山门中学的是庖厨,对于这东西一知半解的,也不知道对不对,你就随便看看,看到不对的地方一笑了之。”
“等等,你要拿走,十万个云钱不能少!”
云琅把手按在竹简上,斩钉截铁的对张汤道。
张汤不疾不徐的伸长了脖子再看了一眼《政治经济学》笑道:“十万个云钱,张汤出的起!”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本书里有一章专门讲的是《货币学》,也是云氏制钱的初衷,你要看,就看吧。”
张汤抬头看了云琅书房里面堆积如山的竹简感慨的道:“汗牛充栋也不过如此。”
云琅苦笑道:“如果你们能做到韦编三绝,也就不算辜负我一片苦心了。”
张汤冷哼一声道:“会有专门的博士做到韦编三绝的,陛下说过,云氏竹简藏书,一个字都不可错过,云氏有的藏书,博士处也必须有!”
“这么说,此次采购乃是官买?”
“你大婚,陛下赏赐了黄金五十镒,玉斗两方,玉珏十双,绸缎百匹,宫娥四名,嬷嬷两名,死囚十人。这样大手笔的赏赐,除过军功之外,某家还是首次听闻。”
云琅苦笑道:“别的赏赐我都能理解,只是十名死囚是个什么典故?”
张汤似笑非笑的道:“必死之囚,其情可悯,其罪难饶,其中昔日的绣衣使者六,悍卒一,书吏三!”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瞅着张汤道:“没的更换?”
张汤摇摇头,然后压低声音道:“谁家没有绣衣使者存在?满长安三辅的勋贵人家也就你云氏一族了。你家满门上下铁板一块,人人唯你之命是从,这是大患,以前陛下不知你的深浅也就罢了,现在,你云氏如此重要,没有绣衣使者存在谁能放心?能明着告诉你,你家有六个绣衣使者,已经是皇恩浩荡了,你还敢挑三拣四?陛下为人一向干脆,有了这六个明处的绣衣使者,就不会再有暗处的绣衣使者,你如果推辞,哼哼哼…你就等着你家被绣衣使者渗透成筛子吧。另外啊,我知道你其实不好女色,所以给你挑了四个年纪小的宫娥…”
云琅咬着牙道:“我其实挺好色的!”
张汤大笑道:“选好了,没得换。”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就担心,我去了白登山之后,宋乔一个弱女子,如何掌控这么复杂的一个家。”
张汤的贼眼依旧在简牍上转悠,取下一卷书打开来瞅了一眼道:“《百工谱》?这样珍贵的书你家也有?”
云琅夺过《百工谱》丢在书架上烦躁的道:“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张汤重新拿起《百工谱》笑道:“这有何难?有了这些人,你家细君日后掌控家业会更容易。”
“还怎么说?他们本来就是死囚,来到云氏依旧是死囚,一心一意的在云氏执役也就罢了,胆敢对云氏主人有丝毫的不敬,一声令下杀了就是,甚至都不用向官府备案。他们每一个人身后都有一大家子人当人质,没人敢反抗。”
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张汤说的没错,在大汉,死囚是一种特别的资源,没事干的时候派到两军阵前充当一下死士,有事干的时候派去蜀中用绳子吊着开凿一下蜀道,再倒霉一点的会被派去幽州刺史府充当人种,每日的工作就是与番女交合,直至精尽人亡,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幽州刺史府的汉人多一些。
反而,真正被砍头的死囚不多,除了一些政治犯与实在是罪恶滔天的人会被秋决,其余的都会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