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师妹是怎么给贵人保养身体的?”云琅有些不放心,毕竟苏稚的包袱里还有七八根铁针…他很担心半瓶水的苏稚会对阿娇用针灸,艾炙的法子来拔出所谓的邪气。
“只进行了‘角法’养身。”
云琅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道:“拔火罐不怕,可以拔出阿娇体内的湿气,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
大长秋对云琅的反应很满意,这说明云琅还是很关心阿娇的安危。
把云琅推出圆拱门之后道:“公孙弘如果来了,就说阿娇贵人有召!”
第四十九章 扬眉吐气的李敢
李敢的乔迁之喜从早上就开始了。
云琅也是第一次看到了李敢的老婆,看过之后,不仅仅是他,霍去病跟曹襄也用异样的眼光看李敢。
李敢尴尬的挠着后脑勺道:“这是家母帮我选的。”
云琅,霍去病,曹襄不约而同的转过脑袋,暗地里决定今后一定要离这个变态远远的。
本来,一个青春少妇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画面。
可惜,李敢七八斤重的大胖儿子被一个瘦弱的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抱在怀里,那场面就不怎么好看了,如果这个小姑娘是丫鬟一类的帮手,也能理解。
当这个小姑娘吃力的抱着一个大胖孩子向云琅,霍去病,曹襄施礼喊叔叔的时候,云琅再看这个李杨氏一种悲壮的感觉就油然而生。
曹襄吃惊的比划一下那个大胖孩子,一边瞅瞅李杨氏,吃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他弄不明白,那么大的一个孩子是怎么从这么小的一具身体里孕育出来的。
云琅目测十七岁的李敢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至少一百八十斤,而他的老婆,身高最多一米五,体重能有八十斤就算是不错了。
李敢见云琅,霍去病,曹襄都是一股子若有所思的模样,连忙尴尬的道:“还有客人来,某去庄子门口迎接。”
云琅一边剥着吃核桃,一边对干着同样事情的霍去病道:“你老婆不会也是这么弱小吧?”
霍去病的两只手比核桃钳子管用的太多了,两颗核桃握在手心,稍微用力,核桃坚硬的外壳就碎裂开来,他忙着吃核桃,没工夫回答云琅的无聊问题。
倒是曹襄插嘴道:“岸头侯家的大女,自幼弓马娴熟,双臂有五百斤的力气,据说扭断一束麻布不在话下。”
云琅从霍去病的手里取过一个捏碎的核桃笑道:“看样子该是一门美满的婚姻。长相如何?”
曹襄惊讶的道:“娶了勋贵之女你还敢要求长相?”
云琅立刻怜悯的对霍去病道:“成亲后晚上难熬了,身为男人长得比老婆漂亮,确实是一场大灾难。”
霍去病抖掉袍子上的核桃皮起身看着云琅道:“你以为你能好过到那里去?据我所知,我舅母正在到处为你跟阿襄寻找一门好亲事。”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我娘眼中的好亲事,恐怕不会有长相这个条件在里面。如果只有我一个,我一定誓死不从,现在,有几个好兄弟相陪,兄弟我心里还有点骄傲。我们兄弟四个一个比一个长得英武,老婆却一个赛一个的丑,说出去也是一场佳话。”
霍去病点头道:“这倒是实话啊,娶一个丑老婆放家里,我们才能放心的征战四方,如果再彪悍一些就更好了,一旦我们战死了,她也能带着孩子继续活下去。”
云琅瞅着这两个彪悍且认命的汉子小声道:“能否守住规矩似乎跟长相没关系吧?要是娶到一个丑的还喜欢招蜂引蝶的,我们兄弟岂不是死掉了都合不上眼?”
霍去病笑道:“家臣啊,你以为家臣是吃素的?找几个好的家臣,妇人们如果敢乱来,命能不能保住都成问题。”
云琅愣了一下,连忙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将来的家臣有杀死我们婆娘的权力?”
曹襄笑道:“如果你嘱咐过,他们就有,如果你没嘱咐过,没给他们下过这样的命令,他们就会装作看不见,会努力的扶助少主长大,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再把这个问题交给他去处置。”
云琅总以为家臣这种怪胎已经随着战国的消失而消失了,今天听了霍去病跟曹襄的解说,他才发现,这种变态的制度直到现在依旧顽强的保留了下来。
最著名的家臣故事,就是大名鼎鼎的《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将家臣的所有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展露的淋漓尽致。
家臣为了主公的儿子,宁愿把自己的孩子当做主公的孩子送给敌人杀掉。
然后苦心孤诣的抚养少主长大,最后终于报仇雪恨,完成了巨大的逆袭。
在家臣功成名就之后,他不会选择跟着少主享受荣华富贵,而是在主公的坟墓前在无数观众的泪眼中,像一个真正的贵族一样,以最庄严的,最优美的姿势伏剑自杀,让这个家臣的故事升华到一种近乎于道的境界。
“这种家臣不好找…”
“废话,托妻付子这种事当然要慎之又慎,一个弄不好就会害了老婆孩子。阿琅,你就是这种可以托妻付子的人。”
听霍去病这样说,云琅非常的感动,身子都有点颤抖,一拳捶在霍去病的肩膀上道:“别说丧气话,我们兄弟一个个都必须全须全影的从战场上回来,自己的孩子自己去养,别指望我。”
或许是见过太多的死人,云琅现在对死亡非常的忌讳。
李家的官爵不是很显赫,可是身为老牌军人世家,人脉却非常的广,不断地有马车从大路上驶进李家小小的庄园。
才到中午,李敢家的院子里就挤满了人。
跟云家一样,李敢家也有一整套新式家具,椅子,凳子,桌子,屏风样样俱全,李敢甚至请云家的工匠给他家打造了三张实木大床,最大的一个床,跟拳击擂台一般大小,足足能摆满大半间屋子。
至于装东西用的杯盘碗盏,更是秉承了强烈的云氏风范,虽然还是陶器,一个个造型美丽,让人不忍释手。
云琅不是没有想过制造瓷器,只可惜,他对这东西的制造一窍不通,对瓷器的全部知识也只有提高窑温,猛火锻烧。
这些东西给李敢撑足了门面,跪坐习惯了的大汉人,头一次坐在椅子上,就像屁股上长了痔疮一般左右来回的扭动,没一个安分的。
眼看着贵妇们拉着李敢的小个子老婆窃窃私语,云琅就觉得自家应该再开一个家具店。
“两成!”站在云琅身边的霍去病忽然用肩膀碰碰云琅小声道。
“富贵镇的地皮,店铺你出!”
霍去病满意的点头道:“成交。”
云琅叹息一声,这就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坏处,很多时候不用问,就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李敢被老婆叫到屏风后面嘀嘀咕咕了许久,就匆匆的来到云琅身边,满怀希望的看着他。
“两成,不能再多了。”
李敢非常的兴奋连连点头道:“没问题,阳陵邑的店铺我家来置办!”
当曹襄幽怨的目光传过来的时候,云琅也只好点头道:“两成!”
曹襄满意的点点头,拍着胸脯道:“长安城的店铺我家出!”
长平到来的时候,满院子的人都来到门外肃立迎接大汉的长公主。
长平并没有进李敢家的庄子,明明是特意前来祝贺的,却非要说是路过此地。
仆役们从马车里抬出两箱子礼物,长平的马车就继续驶向云氏庄园。
今天来的人大部分都是军官,她一个长公主不好混在里面。
不过,即便是如此,李敢的两个哥哥也激动的说话都不利索了,一个劲的嘱咐他的弟弟万万不能忘记了长公主的厚赐。
李敢有些不以为然,见惯了长平,他对长平已经没有任何畏惧感,据他测算,身为长平认可的晚辈,就算是做错事情,长平最多惩罚他一顿,绝对不会再有什么更大的危险。
祝贺李家乔迁最大的高潮,是在大长秋到来之后,这个死太监阴恻恻的扫视了一遍李家的贺客。
于是,连小儿都忘记了啼哭。
直到大长秋说出祝贺李敢乔迁的好话,并且丢下一个小箱子离开之后,众人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李敢的两位兄长以不可思议的目光死死的盯着他那个几乎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拿的就从家里出来的兄弟!
第五十章 朕很好奇
霍去病给李敢的礼物是五斤金子,这是皇帝赏赐给他的三十斤黄金中的一部分。
曹襄给李敢的礼物是仆役十六人,男女各半,全都是壮年劳力。
云琅给的礼物就很多了,蚕种,鸡雏,鸭雏,小鹅,小猪,小羊,小牛,一整套农具,以及各色云氏特有的种子。
有了这些东西,一个三百亩大小的庄园就可以自给自足了。
李敢对这个小庄园用了很多的心血,从房屋的布局,直到农田,桑林的布置,跟云氏如出一辙。
北山这边的一道温泉被引进了家里,在李家土地的最低凹处自然地形成了一个一亩地大小的汤池。
这是李敢特意要求的,他没有钱,所以他家的汤池是用鹅卵石跟细沙铺就的,虽然简陋,也别有一番风味。
相比于国家,大汉人更注重自己的家,经营好自己的家,让家天下代代流传,并且逐渐强大,就是大汉人的最终追求,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大汉国其实就是刘彻需要经营的家。
直到现在,大汉国对国家的统治也仅仅浮于表面,也就是说大汉皇帝的统治仅仅到县就结束了,而不是深入到亭,里,那里有无数的豪族,他们牢牢的把握着大汉国所有的国民。
这是一个皇室利用若干个大家族来统治无数小家族,自用无数小家族来统治每一个人的世界。
大汉国的律法,在很多时候,只在京畿之地有效,距离京畿越远,大汉律法的施行效果就越差。
好在京畿之地永远都是大汉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以就有无数的好东西从这里流往偏远之地。
让那些边缘部落的汉人对大汉国的自然产生望之弥高的感觉。
元朔犁就是刘彻登基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送给百姓的礼物,据说这个东西,是皇帝陛下夜观天象,俯视地理山川,然后普查民情,最后不眠不休三百天才研制出来造福万民的好东西。
当然,史官不会那么无耻,所以,在一根细细的简牍上,就有了一行小字,“元朔元年,云琅进献元朔犁!”
李敢的乔迁之喜原来准备进行整整三天,结果,在李敢母亲要求李敢把收到的礼物分出七成送到大家里去,被李敢一口回绝之后,乔迁之喜就在第二天下午就匆匆结束了。
对于母亲忿然离去这件事,李敢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的妻子李杨氏似乎也没有在意。
李杨氏在结束了乔迁之喜之后,就迅速的随着丈夫来到了云家,云氏没有女主人,家里又是一大堆妇孺,这给了李杨氏极大的便利,除过云琅的卧房,书房,以及密室不能进之外,没有放过云氏任何一个地方。
这两天,云琅没有去伤兵营继续为那些伤兵治伤,而是留在云氏等待公孙弘的到来。
结果,公孙弘好像忘记了这件事。
在阿娇发卖富贵镇地皮,并且售卖煤石商号股份,准备筹集一大笔钱来建设富贵镇之后,公孙弘再也坐不住了,他带着礼物亲自拜会了阿娇,并且愉快的收购了煤石商号两成的份子之后,就得意洋洋地打道回府了。
至于云氏,在他眼里就是一只不值得一顾的臭虫,不捉会吸血,捉了很麻烦,还不如放任自流算了。
回到京城的公孙弘就很自然地来到了刘彻的面前,送上奏章之后,就安静的跪坐在毯子上,等待皇帝发话。
公孙弘的奏章很长,十几斤重的奏章,刘彻看了一炷香之后才算是看完。
放下奏折不确定的问公孙弘:“阿娇果真能依仗一己之力修筑出一座坚城出来?”
公孙弘睁开闭着的眼睛拱手道:“阿娇贵人的偏厅中有一座富贵镇的小样,如果完全按照那个小样建造出来的城池,可以算作我大汉的二等城池,超越了阳陵邑,与洛阳相差无几。至于财力,微臣以为,只要阿娇贵人再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绢产业,再辅以家禽饲养,家畜饲养,牛马贩运,马车制造,农具打造,陶器经营,维持这样的一座城池并不难,他们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人口太少。阿娇贵人说,人口迁徙乃是国朝大事,她不欲私下与陛下商量,免得陷陛下于不公之境,要求微臣代他禀奏陛下,是否准许富贵镇收拢上林苑里面的野人,一来可以给富贵镇增加人口,二来也能彰显我皇仁慈之心。”
刘彻微笑道:“爱卿怎么没有提起官员设置,以及城守人选?”
公孙弘再次拱手道:“阿娇贵人希望由东方朔出任地方官,负责管理富贵镇税收,刑名,教化事。”
“城守呢?”刘彻笑吟吟的追问。
公孙弘难为的瞅着皇帝道:“任命东方朔为富贵镇地方官,阿娇贵人已经央求微臣向陛下多说好话,为此不惜以明珠百颗贿赂微臣。至于城守人选,不论是阿娇贵人还是微臣,都不认为除过陛下,还有谁能有资格决定派哪一位将军驻守富贵镇。”
公孙弘乃是刘彻夹袋里的人物,因此刘彻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拍着桌子笑道:“阿娇要是四年前有这样的见地,即便无子,朕也不会褫夺她的后位。”
公孙弘笑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古人诚不我欺。”
“朕听闻爱卿曾经对云氏不满?”
公孙弘笑道:“敲山震虎罢了,长平长公主如同护崽的母虎轻易招惹不得,阿娇贵人更是眼高于顶,睥睨天下少有几人能入她眼。如今微臣听闻,他们两家身家丰厚,置办的家产更有日进斗金之嫌,微臣要为陛下的大雄心,大气魄准备钱粮,自然需要锱铢必较。两位贵人等闲找惹不得,微臣只有敲打弱小的云氏,继而达到让两位贵人警醒的目的,让她们莫要忘记,身为我大汉勋贵,家国在前,赚钱不过是一种手段。现在看起来成效不错,一旦富贵镇变成了城池,陛下派遣了城守,微臣自然会去找东方朔要他们该缴纳的国帑。”
刘彻非常的惊讶,觉得这些话能从公孙弘的口中说出非常的让人不可思议,至少,公孙弘在对付盐铁商贾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仁慈,更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时间。
公孙弘见皇帝不解连忙拱手道:“此次不过是一个试探,微臣就想知道阿娇贵人,长平长公主,以及云氏,李氏是否知道分享富贵镇的财富,是否有将富贵镇变成私人领地的想法。因此,微臣提出购买煤石商号的两成份子,结果顺利的达到了目标。又试探了她们对管理富贵镇的底线,结果,也达到了目标,既然她们无意将富贵镇经营成铁板一块,那说明,富贵镇依旧受我大汉管辖。如今,富贵镇百废待兴,经营这座城寨需要大量的钱财,微臣自然不会做杀鸡取卵之事。微臣有时间有耐心等待富贵镇繁荣起来。”
刘彻听完公孙弘的禀奏,满意的点头道:“爱卿所言极是,富贵镇如今不过是一个小样,那个小样朕也看过,听说这东西完全出自云琅之手,整座城池布局非常的合理,虽有高墙,却没有过多的追求防务。为此,朕问过阿娇,阿娇道:上林苑乃是我皇家园林,天子郊游之所,只所以有城墙,是为了便于治理富贵镇,如果在这里也要以防守为第一要务,让我大汉边关城池情何以堪。朕的意见也是看看再说,看一群妇孺到底能将富贵镇变成一个什么样子,朕非常的好奇。”
公孙弘大笑道:“微臣也好奇的要命!哈哈哈…”
第五十一章 猪马牛羊
“朱侯家中的长女,颜色出众,更难得的是人家是嫡女,肯下嫁你这个穷鬼,已经是天大的委屈,你要知道感恩!”
长平端着手里的茶碗,吹掉了茶水上的浮沫慢条斯理的对云琅道。
云琅哪里知道这位朱侯是谁,连忙看向曹襄。
“庆州朱受,他家的闺女不能娶,据说身高丈二,脾性爆烈,有生撕虎豹之能,多年以来随军征战,以女身受军爵十二,也就比你的少上造低一点。”
听了曹襄的解说,云琅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不成!”
长平轻轻地吐掉嘴里的茶叶鄙夷的道:“你还挑拣人家?却不知这样的女子有多少人争夺呢,是我派了得力人手才说动朱侯夫人才给你一个机会,你还端上架子了。”
云琅的面皮抽搐两下道:“小子无意高官显爵,这样的金凤凰不要也罢。”
长平显然也没有把朱家的闺女当一回事,继续道:“射声校尉马荣的三女儿今年刚好一十四岁,我亲眼看过,长得好颜色,难得的是知书达理,更是深通商贾之道,射声校尉家中的皮货生意经她打理之后,如今已然蜚声长安三辅。你若娶了她,你云氏兴旺可期!”
这一次不等云琅看曹襄,就听曹襄从喉咙里挤出一阵压抑之极的笑声。
听到曹襄的笑声,云琅哪里还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不成!”
长平见儿子拆她的台,抓起一颗杏子就砸在儿子的脑门上怒道:“不就是长了一颗龅牙吗?深宅大户的,要的是能顶门立户的女子,要颜色好的从那里找不到?”
训斥完一脑门杏浆子的儿子,见云琅黑着一张脸,不由得叹息一声道:“你现在年纪还小,等年纪再大一些,就该知道娶妻娶贤这个道理了。算了,看你少年心性,看样子没有一个颜色好的你是不会答应的。破虏校尉牛正家的小女儿,可是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大的,颜色真正的周正,弹得一手好琴,古琴圣手怀古先生也夸过好的,既然你性子淡薄,配你正合适,成婚之后,你们小夫妻也能照朝观红日,暮赏晚霞过快活日子。”
云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曹襄身上,只见曹襄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唧唧歪歪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还用小狗看主人的眼神不断地哀求云琅。
这就明白了,这混蛋竟然爱慕这位牛家小姐,云琅历来爽快,为一个没见过的女人伤害兄弟这事绝对不能做,于是,坚决的摇摇头道:“不成!”
长平也看见了儿子的模样,无奈的摇着脑袋道:“你娶不了妞妞的,怎么还不明白啊?牛正为长平侯麾下的第一猛将,你如果娶了妞妞,你牛叔叔就要请辞北大营,或者卸甲归田,兹事体大,容不得你们胡来。”
曹襄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看样子他不愿意改变主意。
长平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再也没心思帮云琅娶老婆了,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从阁楼里走出来,曹襄看着云琅道:“不是兄弟见色起意,而是妞妞真的不适合你。”
云琅哼了一声道:“你放心,跟你有染的女子,给我八个胆子也不会娶,就你这种出了名的有杀掉没放过的性子,哼哼哼…对了,如果姓牛的不成,你娘不会再给我介绍一个姓杨的吧?如此一来,猪马牛羊算是凑齐了。”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放心吧,我娘只会给你介绍四只蹄子全在地上的姓氏的女子,即便不是也是姓石,姓木的好匹配你这个古怪的云姓,我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反正是我娘找了术士之后才确定的。”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娶老婆这件事上我真的很挑,以前一事无成,只要是能看的过去的女人娶回来就好,现在既然有了大变化,我就不想委屈自己,要过一辈子啊,胡乱定下对我,对人家都不好。”
曹襄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以为有了高官显爵就能自由自在的挑老婆?你做梦去吧,如果真是这样,我早就把妞妞娶过门了,还能等到我母亲把妞妞指给你?告诉你,我们有挑选侍妾的权力,唯独没有挑选老婆的权力,兄弟啊,我告诉你,如果有一天你重要到连陛下都要对你另眼相看的时候,你即便是娶到了顺眼的老婆,陛下一声令下,你老婆就会突然死掉,然后陛下就会重新给你指一门亲事。这个过程容不得你拒绝!”
听曹襄这么说,云琅忽然就想到了卫青,自从云琅来到大汉国,跟霍去病,曹襄,长平,李敢的交情这么好,从未听他们说起过卫青第一任妻子的消息,只是模模糊糊的听说,卫青的老婆是得病死了。
云琅连忙赶走了某些奇怪的念头,看在卫青跟长平恩爱有加的份上,再看在长平对自己算是倾心照顾的份上,就算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云琅也决定忘掉。
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一个讲道理就能活的世界。
要问云家庄子里最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所有的云家妇孺都会异口同声的说——孟大!
如果问她们第二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她们也会异口同声的说——孟二!
云琅要是不小心跑去了女子洗澡的地方,一定会被人家用石头打出来,可是,孟大要是走错路跑进去,就会被那些妇人们调戏一阵子然后送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孟大极力抵抗,那些妇人会帮孟大洗澡的。
有一次孟大找到了一种黑脖子的野鸭子,举着野鸭子一头冲进了阿娇游水的温泉池子。
虽然被打出来了,不过,也就被打出来而已,再无后续惩罚,阿娇穿好衣衫之后还跟孟大一起观摩了那只黑脖子鸭子。
云琅,曹襄其实也很想去阿娇的游泳池看看,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他们两个给掐死了。
李敢亲眼看着自己老婆跟孟大,孟二形影不离的满云氏庄子乱窜,不但不嫉妒,反而心疼老婆这样下去会累坏了身子。
“人人都知道孟大喜欢的是小虫,现在孟大就在等待他老婆死掉之后好把小虫娶回家,为此,每隔十天就必须派人去他长安的家里看他老婆死掉了没有,真是太痴情了。所以啊,我老婆跟孟大在一起,跟女子在一起有什么分别,养鸭子,养鸡,养鹅这些事情,不跟孟大,孟二学跟谁学?”
李敢振振有词!
云狼愤怒的敲敲桌子道:“我管你老婆跟谁在一起呢,我就想知道,你家就在旁边,为什么你们一家三口都要在我家吃饭?”
曹襄抬起头怒道:“这就是说我呢,我娘,加上我都在你家吃饭,不满意就去对我娘说,有本事把她赶走才是本事!”
说完就跟李敢两人无耻的哈哈一笑,端着饭盆又去找好吃的。
云家的客人脾气都比主人大,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这里与其说是云家,不如说是她们的度假地。
也不知道为什么,云氏非常的招人,很多时候,只要在云家待过一阵子的人,基本上就会留在云家不愿意离开。
也不仅仅是云氏的饭菜可口,而是每个人都觉得待在杂乱无章的云家似乎非常的舒坦。
北面的房檐下,放着好长一排藤椅,每个藤椅上都躺着一个衣着清凉的妇人。
这些妇人刚刚结束了云氏的缫丝作业,为此,云琅给她们放了五天的假期。
在这五天里,这些妇人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她们似乎要把一辈子没睡好的觉都给补回来。
一个妇人打了一个哈欠伸着懒腰坐起来,见旁边的人睁着眼睛无聊的看着天空就迷迷糊糊的道:“不能睡了,再睡就成懒婆娘了。”
另一个妇人挪动一下身体,幸福的瞅着不远处忙忙碌碌的厨娘道:“今天晚上吃什么?”
厨娘恶声恶气的道:“白米饭,撑死你们!”
第五十二章 榜样的力量
李杨氏对云氏的铺张浪费觉得很不理解,她认为没有必要给仆妇们吃那么好的饭食。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琅,曹襄,霍去病以及自己的丈夫不应该跟仆妇们吃一样的东西。
夏日里,云氏做的最多的自然就是凉面,这种简单快捷的饭食非常适合在炎热的天气里享用。
李敢痛快的吃完一盆面条之后,舒坦的对老婆道:“这一手一定要学会,以后咱们家也这么吃。”
李杨氏见云琅等人离得远,就小声问道:“家里的仆役们也吃这样的饭食?”
李敢愣了一下,瞅瞅老婆道:“最开始我以为阿琅这样做,会把云氏吃空的。结果,你也看见了,云家变得更加富裕了,我是一个粗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这不要紧,阿琅聪明啊,而且他还不会害我,我弄不懂不要紧,只要跟着他走就行。你回到家里一定要注意,千万放开心胸,不要小家子气,该给仆役们吃的就让他们敞开了吃,该给他们的赏钱要从宽里给,总之你要做的比他们想的要好。”
李杨氏犹豫地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李敢眯缝着眼睛瞅着正在跟曹襄骂架的云琅道:“指给你说一件事,自从我认识阿琅跟去病,阿襄结为好友之后,我从未吃过亏。咱家搬家的时候,大哥,二哥的眼神你也看到了,恨不得从我身上剜一块肉下来。我从小就不受耶耶喜爱,也不能博得母亲喜爱,在那个家里让你吃了不少苦头,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了。现在好了,我们搬出来了,从今后你就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再也不能让我低头,你看着,你男人一定会让你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
李杨氏想起以前在大宅子里过的日子,眼眶有些发红,用力的点点头,就继续吃饭,只是眼泪混进了饭盆,多少有些苦涩。
霍去病瞅着李敢夫妇在哪里嘀嘀咕咕的,就对刚刚把筷子丢到曹襄脑袋上的云琅道:“我想成亲,快点从舅舅家搬出来。”
曹襄擦拭一把脸上的面条道:“你母亲也要接过来吗?”
霍去病摇头道:“我弟弟刚刚两岁,我母亲又是一个爱热闹的,上林苑清苦,应该不会来。”
曹襄低头瞅瞅自己饭盆里花花绿绿的凉面,不解的看着霍去病道:“你没告诉她这里的实际样子?”
霍去病苦笑道:“那有机会说啊,一见面,她就问我有没有活的阿娇贵人的青睐。我一听这话必然会大怒,所以,我们母子想要好好说一场话都不可得,那有机会说闲话。”
云琅笑道:“那就快点成亲,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反正岸头侯家的闺女你是娶定了。顺便问一句,那些将门家的闺女是不是都是那种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主?”
霍去病摇头道:“也不尽然,将门里面念不了书的人自然就要练武,如果能念的进去书的,自然还是要念书的。我之所以想成亲,不是为了逃避什么,而是想要更多的自由,想要活的更自在。”
男人只要变得伤感了,就没有多少话好说,闷头吃饭云琅又不喜欢,三心二意的吃着饭,却不小心看到刘二这个家伙背靠着那颗大柳树偷偷地看那些仆妇。
云琅端着饭盆走过去,重重的一脚踹在刘二的腿上,这个老家伙张嘴要骂,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拉着云琅一起蹲在柳树后面,指着胖胖的刘婆问道:“您说,这个妇人还有机会生养不?”
云琅捞了一口面条若有所思的道:“她跟你是同姓,不能娶的。”
刘二张开嘴无声的笑了一声,老兵痞的神态表露无遗,看样子这家伙根本就不在乎这条约定成俗的规矩。
云琅吃完面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穷鬼,再看看富态的刘婆,一点都不看好刘二的爱情。
刘婆现在的资产,放在阳陵邑也是有数的富婆,随时随地拿出十万个钱跟本就不在话下。
更何况,今年的桑蚕丝变成绢帛之后,她还能拿到半成的份子钱,一个没了一条胳膊的老兵痞想要求爱,能成功的可能性无限的低。
“嘿嘿嘿,好汉怕病,烈女怕缠,某家舍弃这张脸皮不要,小郎觉得如何?”
云琅看这刘二,无言的起身,端着饭盆走了,刘婆听起来似乎很老,实际上,她今年不过三十一二岁,如果放在后世,结婚没结婚的都说不准,到了大汉已经变成奶奶级的人物了。
刘婆生了三个孩子,前面两个大的,都没活下来,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闺女,对这个孩子,六婆可是往死里宠爱,整天把这个孩子放到红袖身边认字,学弹琴,看样子对孩子将来的期望很高。
不过,刘二也非泛泛之辈,这是一个从十二岁就在军营里混到四十岁的老油条。
平生经历过的战阵数不胜数,是真正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猛士。
只是性格不讨上官喜欢,虽说军功赫赫,却到头来只混了一个里长的位置,人生失败至极。
无所谓…
这就是云琅现在的心态,别人家的仆妇基本上没有婚配自由的,至于云家,云琅还想保留最后的一点现代人的骄傲,不想限制她们最后的一点幸福,准备随她们的去自由的生活。
苏稚这些天一直居住在长门宫,稍微有点闲暇,她就会钻进伤兵营里,研究军营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伤患。
走在整洁的伤兵营里,苏稚的心情一般都会很好,医家讲究整洁,就这一点来说,伤兵营几乎做到了极致。
她有时候觉得云琅这人有病,明明干净的一尘不染的麻布,他也要放进开水锅里煮半个时辰,才会捞出来放在阳光猛烈的地方曝晒。
晒干之后的麻布条子,就会被人用同样处理过的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用的时候,必须戴上一副同样经过蒸煮,曝晒这一流程的麻布手套,才能取用。
他不允许任何人不戴手套就接触伤兵的伤口。
苏稚一辈子都忘不掉云琅在教她给伤兵处理伤口时经历的那场噩梦。
将双手放进滚烫的水里浸泡一炷香的时间,再放进醋水里浸泡,最后再放进盐水里浸泡。
当时还以为云琅发疯了,要把两人的双手做成什么奇怪的吃食。
不过,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伤兵营里的伤患,恢复的状况很好,除过刚刚抵达军营的时候,死掉了三个人之外,剩下的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哪怕是有些被剁手剁脚的重伤患,也眼看着一天好似一天。
苏稚不是不知道外伤伤患有多容易在夏日里的死亡。
只要开始发烧,伤口开始化脓,能活下来的军卒十不余一,有很多明明是轻伤的伤患,硬是眼看着身体逐渐溃烂而亡。
伤兵营里伤兵有如此高的治愈数量,对苏稚来说就是一个谜,她现在想要解开这个谜团。
苏稚掀开一个伤病的衣衫,瞅瞅他肚子上的那个伤口,轻轻地用手按一下伤口,见插在肚皮上的芦苇管子里没有积液排出,就笑吟吟的对伤兵道:“伤口就要长好了,我今天要把你伤口上的丝线抽出来,芦苇管子也要抽出来,可能比较痛,你忍耐一下。”
伤兵的年纪很大,瞅着苏稚笑道:“肠子都露出来了,某家都没有喊疼,抽丝线而已,不算什么。”
苏稚笑道:“军司马本来要求七到十天之后就必须抽丝线,我担心你的伤口愈合不好,就推迟了几天,现在丝线都长到肉里面去了,是我的错。”
老兵低头看看自己肚皮上那道蜈蚣一般的伤口摇头道:“这不算什么,这不算什么,能活下来某家就算是赚到了。”
第五十三章 心安处
医学上的任何一点小小的改进,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了不得的福音。
云琅做的就是把后世的医学常识带回来,最终付诸实施。
真正的现代医学大行其道的时间很短,在这之前,医学与玄学,与巫蛊之术是密不可分的。
或许有一些高明的医生如同会形变一般划破长空,留下了璀璨的轨迹,却不得长久。
人类对生命的认知少的可怜,文化昌明之前的医学都是经验学,就是这点微弱的火光,最终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
苏稚对伤兵营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兴趣,她以自己方式打量着这里的新事物,并最终做出自己认可的理解。
这对苏稚来说是一个新的世界。
云琅最痛恨的就是跟阿娇打麻将,如果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就是陪着阿娇,长平,大长秋一起打麻将。
赢钱了会被臭骂,输钱了会被讽刺,她们不和牌全是云琅的错,要是放水让其中的一个赢了钱,另外一个就会发飙…
打了一会牌之后,云琅算是看清楚了,这两个女人从来就没有对付过,无时无刻不在相互较劲。
好在下午的时候阿娇有睡觉的习惯,云琅这才得到了解脱。
阿娇家的荷塘已经长满了荷花,巨大的荷叶铺满了水塘,叶子层层叠叠的,被风一吹就起来一波绿浪。
长平趺坐在一块毯子上,沐浴着和风意态悠闲。
“去病儿要搬离长平侯府此事你可知晓?”
“知道!”
长平白了云琅一眼道:“没一个有良心的。”
“您会放去病离开吗?”
长平叹口气道:“侯爷想要放手,我不想,却没有法子留住他,你们终究是男子汉,不能长留府中。”
“雏鸟长大了就会飞走,乳虎长成后就会另觅山林,这本是世之常态,您大可不必如此伤心。”
“他离开了,还会回来吗?”
“据我所知,您对去病关爱有加,犹如生母,去病也非薄凉之辈,如何会忘记您的恩情呢?”
“终究是要走的…”
“只是来上林苑而已,近在咫尺,您要是想念去病了,随时就能过来探望,您应该高兴才是,您又多了一个家园。”
长平皱眉道:“襄儿也要住在这里是不是?”
“别院而已。”
“别院?恐怕他以后会把这里当做主宅!”
“平阳侯府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吧?最值钱的是平阳侯府的爵位,这东西已经扣在他的脑袋上了,不用担心别人抢走。”
长平苦笑道:“世家大族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云琅笑道:“老虎什么时候管过兔子狐狸的想法?”
长平瞪了云琅一眼道:“首先,他得是一头老虎才成!去病儿我不担心,这孩子是天生的蛟龙猛虎,襄儿不同,他自幼被病魔摧残,没有好好的过过几天好日子,有时候不免会任性一些,这些都是缺憾啊。不过也没什么,四头猛虎并行,其中一头弱小一些,谁又敢打他的主意。”
云琅幽怨的瞅着长平道:“我们本来就是兄弟伙,您一遍遍的提醒,反而会让阿襄感到难堪,今后不要再说什么谁高明,谁弱小的事情,您知道不?这给了阿襄很大的压力,也让我们很难堪。
说到底,他的本源还没有恢复,为了能让您看得起他,他拼了老命跟我们一起完成了羽林军的全部训练课程,不知道您见过他因为奔跑太剧烈,趴在地上呕吐,没以至于苦胆都吐出来的事情吗?
您知道他把自己绑在战马上狂奔了一千四百里,以致大腿两侧皮肉破裂,鲜血满裤裆的惨状吗?
我见过,我给他剪粘在皮肉上的碎布的时候,他哭的像个孩子,一个劲的喊娘,哭过之后却死不承认。
阿襄有多聪明您知道吗?
骑都尉军中一千三百三十七人,他张嘴就能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不仅仅如此,他还知晓每一个人的优点,缺点,就这一条,军司马就该是他来当。
他的脑袋瓜里装满了我大汉这些年与匈奴作战的每一次战役布局,来到我制作的沙盘上,不用想,就能复原一次次的战事过程,虽说讲出来的优劣点可能有些幼稚,可是,这种人才,您觉得大汉军中有很多吗?
您以为去病将后军交给阿襄纯粹是看在我们是兄弟的情面上?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去病是个什么人您应该清楚,当初我要进羽林军,他都极力阻拦,如果阿襄不是一个合格的将领,如何会把重要的后军交给他?
您以后要多夸夸阿襄,不要总是说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喜欢那个叫做妞妞的,就给他娶回去。
长平侯真正崛起依靠的是无双的战功,而不是因为他的姐姐是皇后,就因为有了战功,您才能下嫁与他。
我们兄弟是真正的高贵人,我们可以偷,可以骗,可以抢,可以利用别人,可以谋杀别人,却绝对不会拿自己的亲人当做筹码来交换那点荣华富贵。
就如您所说,我们是老虎不是野狗,不吃别人的残渣剩饭,也不从不向别人乞讨,肚子饿了我们自己会狩猎。”
“说的太好了!”阿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荷塘边上,慵懒的站在柳树下,美好的身段上裹着一袭纱衣,山峦起伏的让人心醉。
“小子,从今天起你可以对别人说是我阿娇的属下!贵人就是贵人,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身子却要挺直。”
很明显,阿娇已经把她对贵人的理解强加给云琅了,她高傲到了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高傲的人,像云琅这种想要学着高傲的人就该拜她为开山祖师。
人生在世不能总是太强硬,太聪明,有时候当一下傻蛋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就像孟大,孟二兄弟俩傻啦吧唧的,即便是看见了刘彻老婆的肉体也不是什么大事,有足够的理由来原谅他们。
成为阿娇的人好处很多,最大的好处就是让其余有力量的人将暂时忘记骑都尉的存在。
看遍大汉历史,这个世界聪明人实在是太多,而推动这个世界前进的,却往往都是傻瓜。
长平见云琅神色奇怪,叹口气道:“我的牵绊太多,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你们这样的好孩子我一个都不肯放过。”
云琅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卫青是外戚!
大汉国自从建立之后,就饱受外戚之苦,所以到了刘彻这里,他就给外戚套上了很多重枷锁,禁忌极多。
老虎吐着舌头吧唧一声就趴在云琅脚下,看得出来,这家伙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不是很好过。
它嘴里吐出来的气息滚烫,即便是舔舐了半盆子冰水好像也没有解除燥热。
云琅带着老虎沿着溪流而上,不久,就来到了那道山壁前面,拉动了铁链,山门打开,一人一虎就消失在黑暗中。
山东外面燥热无比,山洞里面依旧阴森森的,一排排已经浇筑好的人俑肃立在偌大的山洞里,军阵一丝不乱。
老虎熟练的找到了自己的窝,张大了嘴巴打了一个哈欠,倒头就睡。
云琅脱掉外衣,换上一身素色麻衣,重新和泥准备浇筑人俑。
半个时辰之后,稀泥已经和好了,还需要静置一个时辰,云琅趁这个机会打开模范,清理上一次浇筑好的人俑。
上一次浇筑的人俑已经阴干了,云琅用吊环将模范里面的泥塑吊出来,用刀子削掉浇筑口,然后就按照军阵的样子重新摆放…
第五十四章 万一成功了呢?
一个人在从事与艺术有关的事物的时候,精神也就自然而然的变得高尚起来,做起事来也就有了一种仪式感。
这一批人俑制作的还不错,浇筑的很完整,没有气泡跟残缺,只要再描绘上颜料,就成了一个真正的人俑。
一批十个人俑,云琅对十夫长下的功夫最深,甚至用刀子刻出发髻的纹理,好让整个人俑变得更加生动。
给模范里面刷桐油,在骸骨固定在模范里,然后灌注泥浆,最后不断地震动,赶走泥浆里面的气泡,一个人俑就算是完成了。
整个过程看起来简单却非常的劳累,云琅不是很在意这些,制作每一个人俑的时候,都一丝不苟,就像在创造一个新的生命,当这些人俑全部完成,就是他封闭这座山洞的时候。
原本云琅可以不再理会这些骸骨,他其实已经做好放弃的准备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只有来到这里干活,才能保持宁静。
不过,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搬动一具具骷髅,然后再给他们裹上泥浆,这也很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