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零章 阿娇的第一桩生意
不理睬就是阿娇撵客人走的方式,她从小就这样,并不因为高看云琅一眼就有所改变。
大长秋虽然是长门宫的大管事,他对三万颗鸡蛋也没有什么概念,直到在云家看到了慢慢一屋子的鸡蛋,他才明白,就靠长门宫里有资格吃鸡蛋的六个人,没可能把这些鸡蛋全部吃光的。
堆积如山的食物,对大长秋这种见惯世面的人来说,冲击力很大,如果是一屋子的金银,他反而不是很在乎。
手里握着一枚硕大的鹅蛋,大长秋笑道:“明年,长门宫里也能有这么多的蛋?”
云琅苦笑道:“如果阿娇的想法成为了现实,你家的蛋要比我这里多一倍。”
大长秋不断地将手里的鹅蛋抛起,然后接住,慢悠悠的道:“陛下来长门宫三趟了…”
云琅点点头道:“阿娇本来就是绝世佳人。”
“与佳人什么的无关,陛下想要美女,什么样的得不到?还不至于为了一个美人在一个月中连续出宫三次,他只是喜欢跟阿娇在一起罢了。这是他自幼儿时期就养成的习惯,只要阿娇不发火,不纠缠,陛下还是非常愿意跟阿娇亲近的。一月相会三次,呵呵,宫里面的那些妃子,夫人都没有这样的荣幸。”
“一枚鸡蛋五个钱,鹅蛋十个钱您看如何?”
宫闱秘事不适合云琅这样的外人听,云琅不知道大长秋为什么要跟他说起这些,云琅还是决定不说这些事为妙。
大长秋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难道不觉得陛下临幸长门宫比你这几个鸡蛋更重要吗?就陛下赏赐下来的钱,就比你养十年鸡赚的钱要多。”
云琅皱眉道:“不觉得,陛下有钱,可是陛下的钱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还不是百姓耕种种出来的,商贾经营买卖出来的,工匠做工做出来的。货物与铜钱相等的时候铜钱才算是钱,才算是有价值的,一旦没了类似鸡蛋一类的货物,陛下有多少钱也没用啊。所以,我们现在只谈一个鸡蛋五个铜钱,余者不谈。”
大长秋愕然道:“似乎有点道理,你的意思是从今后阿娇就不该要陛下的钱?”
云琅皱眉道:“没必要用那些赏赐下来的钱,阿娇越是把自己看的高贵,她的地位也就越超然。无所求,便不会受制于人。”
大长秋拍拍云琅的手道:“你比司马相如高明一百倍,这些蛋就按照你说的价钱的一倍算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我觉得我也很高贵!”
大长秋大笑起来,指着云琅道:“阿娇说你看似谦卑,实则高傲无比,果然如此。”
云琅陪着笑脸道:“已经活的不容易了,要是再为钱弯腰,那就太不值了。”
大长秋叹口气道:“人还是活的有骨气一些比较好,虽然会损失一些东西,却落得一个痛快。老夫这等阉人就没机会挺直腰板做人了,那一刀,把什么精气神都给割掉了。”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尊敬的一个人也是阉人…他的精气神可没有丢掉。”
大长秋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云琅一眼,发现他脸上已经浮现了一丝哀痛之色,就不再问了,拍拍他的肩膀,就出了仓库。
刘彻的桌案上放着两枚蛋,一枚鸡蛋,一枚鹅蛋,这两颗蛋非常的普通,跟集市上的鸡蛋,鹅蛋没有任何的区别,刘彻却看的很仔细。
张汤跪坐在垫子上,低着脑袋瞅着地面,随时准备回答皇帝的问题。
半晌,刘彻才抬起头道:“这么说,还真的有人家鸡蛋,鹅蛋到了吃不完的地步?”
张汤连忙道:“至少云氏就是,微臣亲自查看过,他家的鸡蛋,鹅蛋已经装满了一间仓库。即便如此,云氏的家仆还每人,每日有一颗鸡蛋的份例,微臣已经求证过了,属实。”
刘彻抬起头瞅着未央宫高大华丽的藻顶幽幽的道:“阿娇说她近日采购了一大批鸡蛋,问朕要不要,还说一枚鸡蛋十个钱,一枚鹅蛋十五个钱,还需要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更需要朕派人去长门宫去拉。你来告诉朕,阿娇什么时候开始干商贾的勾当了?”
张汤忽然想起云琅以前问他关于商贾定位的为题,微微一笑,拱手道:“长门宫如今正在开垦荒地,兴修水渠,移栽桑苗,动静很大啊,如此一来,长门宫也就算得上是自耕农,农户粜卖一点鸡蛋,鹅蛋怎么就成商户了?”
刘彻的脸上露出笑容,又问道:“阿娇给的鸡蛋鹅蛋价格你觉得怎么样?”
张汤呆滞了一下,连忙道:“有些霸道!”
“哈哈哈哈哈…”
刘彻的大笑声顿时就在未央宫里轰然响起。
“未必,朕刚才找人查看了宫里的采买记录,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朕每日里吃的鸡蛋,一枚竟然需要二十钱,内库居然就这样支应了,给朕的理由是朕吃的每一颗鸡蛋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十余枚鸡蛋才能挑出一颗,所以二十个钱的买价并不算高。张汤,你觉得内库管事们说的有道理吗?”
张汤俯首道:“正该如此!”
“咦?你平日里不是最恨贪渎之辈吗?今天怎么就转性子了?”
张汤直起身子拱手道:“事关陛下衣食安危,多靡费一些,臣以为没有什么不妥。”
刘彻继续靠在巨大的锦榻上,仰着头幽幽的道:“当年先祖文皇帝为了减少宫中靡费,曾自耕籍田,以供赀盛,朕几乎忘记了这样的事情,如今,阿娇准备效法文皇帝自食其力,朕以为可!”
说完话又看看桌子上的两颗蛋道:“云氏立寨不过一年多,能做到这种地步,实属难得,这就是一只有本事的猴子,总是在那里跳弹。你看紧一些,莫要让他行差踏错,待他长成,朕自然会重用,大汉国国土广袤,朕不怕有更多的人才跳出来。”
张汤俯首应道:“喏!”
一队宦官来到了云家,大长秋大剌剌的走在最前面,来到云家的仓库跟前,指着里面的鸡蛋道:“给老夫数仔细了,少算一枚,老夫就拿你们的脑袋算账!”
仓库里的货物已经是长门宫的了,云家仆役自然只能站在一边看着,梁翁很想帮忙去数一下鸡蛋,鹅蛋,毕竟,又过了好几天,家里的鸡蛋,鹅蛋又多了不少。
清点完数目,大长秋瞅瞅梁翁,见梁翁没意见,就算是同意了,指着两辆拉钱的马车对梁翁道:“你家一辆,长门宫一辆,随便挑一辆吧!”
梁翁干惯了铁匠,对于重量非常的敏感,瞅了一眼两辆马车压出来的车辙,果断的选择了一辆车辙更深的马车。
大长秋笑道:“果然有云氏风范!”
说完就轰走了那些拉鸡蛋的黄门,找自家的车夫赶走了一辆马车,看样子是不打算把马车还给皇帝了。
云家自然不敢这么做,梁翁用最快的速度找人把一车铜钱搬下马车,手里抓了一把把的铜钱,往那些小黄门的袖子里塞,家主说了,这是一桩长久买卖,可不敢把人都得罪光了。
大长秋走了,小黄门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一个个面露笑容伸直了胳膊等着梁翁往他们的袖子里装钱,这才是跟皇家做生意的模样。
长门宫大长秋根本就不懂怎么做买卖!!
一个黄门首领模样的人悄悄地问梁翁,能不能以后直接跟云氏交易,避开长门宫。
梁翁小声道:“您这么想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氏哪里敢忤逆长门宫啊,您也看到了,有大长秋在这里,这件事恐怕是做不成的。”
黄门瞅瞅不远处的长门宫,沉重的点点头,他也觉得这个主意不是很靠谱。
第一六一章 安宁的日子
梁翁跟黄门约定,每隔十日就来云家拉一次鸡蛋,中间就不找大长秋了,直接把一半的钱交给人家就成。
有大长秋在,很多别的交易根本就无法继续进行。
梁翁拉来的铜钱都是散钱,哗啦啦的堆在屋檐下面,这一次拉来的钱成色不错,小虫,跟红袖两个带着三个妇人忙着把钱一个个用麻绳串起来,这样好存放。
小虫捡起一个钱,就对着太阳仔细地看,然后再一脸陶醉的串在绳子上,被父亲呵斥了一顿之后,才开始认真的串钱。
云家久很少有这么大量的铜钱进账,蚕丝全部被云琅跟张汤换成了粮食跟牲口,说起来,卖鸡蛋的钱才是云家第一笔正经的收入。
粮库里的粮食很多,多到云琅都数不过来,这东西就是安定人心的定海神针。
家里有粮,心中不慌,在大汉国尤其如此。
对大汉国的人来说,家里的房子,库房里的粮食,满地乱跑的家禽,家畜,以及田地里正在生长的庄稼,才是真正的好东西,至于钱,有没有关系不大。
同一时间,阿娇也在数钱,还兴致勃勃的,这也是她第一次靠本事赚的第一笔钱。
至于以前,她对钱就没有什么概念。
“这些钱能买十头牛吧?”阿娇瞅着面前的好大一堆钱,不懂装懂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苦着脸道:“最多能买两头牛,还不能是壮牛。”
“这么多钱呢!”
“如果是吃的肉牛,买十头没问题,如果是耕地拉车的熟牛,最多两头。”
阿娇惋惜的瞅着地上的钱道:“太少了。”
大长秋可不敢打消阿娇的积极性,连忙道:“上户人家一年都赚不到这些钱,咱们只是过一遍手,就能有这么多的入息,已经很好了,再说,这可是一大笔活钱,每隔十天就有一堆。”
“明年,明年我们要赚多多的钱,最好把整个长门宫都给我装满!”
大长秋狠狠地点点头道:“一定要装满!”
阿娇笑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有了异样的神采。
大长秋看着阿娇的肚子,暗自道:“如果你腹中有了陛下的骨肉,装满钱的长门宫算什么。”
初秋过后,就是中秋,大汉人没有过中秋节的习惯,秋收节已经过去了,天气就逐渐变得一天冷似一天。
长空中开始有了一声声的雁叫,云家饲养的鸭子,也在水面上努力的扇动翅膀想要追随那些大雁去遥远的南方过冬。
只可惜,它们的翅膀上的大羽毛全部被孟大,孟二给铰了,不论它们怎么呼扇光秃秃的翅膀,也没能从池塘上飞起来,倒是滑动的轨迹把池水搅得满是涟漪。
孟大,孟二兄弟两饲养的两只鸭子却振翅飞走了,两兄弟明明知道是这个结果,却追着飞走的鸭子足足跑了五里地,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鸭子是早上飞走的,傍晚的时候,孟大,孟二才回来,两人身上脏的不成样子,见到小虫在发晚饭,就想凑过来吃饭,小虫的大眼睛一翻,两兄弟就哆嗦一下,赶紧去水渠里洗澡。
洗完澡回来之后,小虫已经准备了两份饭,装的高高的白米饭上还多了一根油汪汪的鸡腿。
孟大一边吃饭,一边对小虫道:“小虫,你做我婆娘吧,我保证对你好。”
正在磕着炒熟的麻籽的小虫大眼睛翻一下道:“你有婆娘,少打我的主意,我才不要嫁给傻子呢。”
孟大连忙放下勺子道:“我不傻,少爷说了我不傻,我会养鸡,养鸭子,养鹅,正在学怎么养猪,养牛,以后能养活你,我不要家里的婆娘,我要你当我婆娘!”
这样的话孟大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小虫吐掉嘴里的麻籽皮笑道:“好啊,等你没婆娘了再说。”
孟大第一次说的时候,小虫只是羞怒,这话被执着的孟大说了一百遍之后,她就懒得跟孟大纠缠了,只是随口敷衍。
孟大听小虫同意了,就嘿嘿的笑着,低头用力的往嘴里塞米饭。
“没书看啊!”
云琅丢下手里的竹简,遗憾的对守在一边做刺绣的红袖嘟囔一句。
红袖抬起头看着少爷道:“您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
“两千多斤重的竹简能看多长时间?知道不,你家少爷我无聊的连历法都看了两遍。”
“可是,霍家小郎,李家小郎,曹家小郎家的书您也看完了,现在,长门宫里的书您又看完了,咱们想找书就不容易了。”
云琅懊恼的道:“百十万字放在以前,是你家少爷一星期的阅读量,如果痴迷一些,两天都用不了…现在,你家少爷看书,不再是以字数来论了,而是以一天看了几担书…惨啊!”
“您比那个东方朔博学多了。”
“废话,我看书看得胳膊都粗了,能不比他博学吗?”
云琅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懒懒的从躺椅上站起身子,觉得自己身体都快要生锈了。
同时,生锈的可不光是身体,脑子好像也变得非常的不灵光,在这么下去,云琅认为自己可能就要废了。
“您应该自己写本书。”红袖放下绣花针欢喜的道。
云琅摇摇头道:“算了,我脑子里装的东西跟你们装的不一样,安卓系统跟苹果不兼容,就算是写出来了,别人也不会赞同,只会认为我在妖言惑众。这年头写书太可怕了,动辄有掉脑袋的危险,露巧不如藏拙,我们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算了。”
红袖点点头,她可听不懂什么安卓,苹果的比喻,却对云琅藏拙的说法深以为然,听母亲说,来家就是处处争先才被皇帝抄家灭族的,她可不希望云家也遭受这样的厄运。
去年的时候,云家的田野上浓烟滚滚,今年,云家跟长门宫的田野上一起浓烟滚滚。
昔日碧绿的原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被平整好的土地。
云琅带着老虎,在荒原上散步,一只梅花鹿呦呦的叫唤着从远处跑来。
老虎嘴里发出一声闷哼,这头该死的母鹿来了,它今天刚刚洗过的澡应该是白洗了。
云家的鹿场,就是靠这头母鹿到处诱骗过日子呢,云琅还不允许老虎把她给吃掉。
母鹿跑过来,也不理睬云琅,就欢喜的在老虎身上蹭来蹭去的,老虎一脸的忧伤,任由母鹿把身上的虫子,杂草,尘土蹭到它闪闪发亮的皮毛上。
母鹿无礼的嗅他的屁股的时候,老虎才一巴掌把这头无聊的母鹿拍开,然后,这样的游戏就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午。
田野里已经枯黄一片,一小块甜菜叶子正在慢慢变红,这是云家未来的大进项,云琅扒拉开肥厚的甜菜叶子,瞅着底下肥厚的根茎,非常的满意,种子已经收了两茬,每一包种子都有记录,接下来就是找含糖量最高的根茎,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甜菜。
在云家的另一边,十几个人正拉着绳子丈量土地,为首的老汉云琅认识,是曹家的揭者曹胜,远远的看见云琅在田野里瞎逛,就扭动着肥胖的身子滚过来行礼。
“怎么,曹襄真的把地换过来了?”
曹胜肥胖的脸上满是油汗,堆满了笑容道:“换过来了,换过来了,七千亩上田换了这里三千亩荒地,别人都说我家侯爷是败家子,他们知道个屁,只有我们这些常来云家庄子的人才知道这笔买卖有多划算。您看看,长门宫里的贵人不也开始开荒了吗?”
第一六二章 歇斯底里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示意曹胜继续去丈量土地,他带着老虎母鹿继续在田野上漫步。
秋高气爽之下,又站在宽广的原野上,云琅就难免会生出几分思古的幽情来。
刘汉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矜持,外人有好的地方,立刻就拿来以为己用。
大一统的国家就要有大一统的气势,刘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者,他才不管那些东西是大秦的,那些东西是赵国的,那些东西是楚国的。
只要有用,刘邦连父亲的肉都能吃。
就是在这种性子的驱使下,大汉国迅速地凝结了所有人的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重新演化出一种新的文明,这个文明就叫做大汉文明。
在大汉文明之前,中华家的图腾,理念已经完成了,只是经过春秋战国五百五十年的战乱割据,又衍生出来了很多偏僻的文明。
当人们以为战国的状态将无休止的延续下去的时候,大秦国横空出世,最后一统天下。
此时的大秦所占据的土地,已经远超上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周。
只是始皇帝还没有来得及转换自己的战国思维,大秦就轰然倒塌了。
文景两位皇帝最大的功勋不是施行了轻徭薄赋的国策,而是利用有限的几十年,彻底的消化了战国以来遗存的纷争。
如果说大秦国,还有人打着恢复什么赵国,楚国,燕国,齐国一类的口号揭竿而起。
到了大汉,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即便有也是什么奔豕大王一类的笑话。
也就是说,在文景之治下,已经没有人再去怀念那些已经消失在烽烟中的战国诸雄了。
自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的帝国逐渐就成形了。
脑子骨碌碌的转了很久,云琅就觉得心旷神怡,很久不动脑子,人会变得痴呆。
现在既然已经活动了一下脑子,看什么东西都顺眼。
就算是衣衫褴褛的野人,这时候看起来也觉得很亲切。
野人们对云家的老虎已经没有半点的敬畏之心了,这一年多以来,老虎干的最凶悍的一件事情,就是一爪子拍掉了某一个家伙的半个屁股,这还是某个家伙想要偷偷进云家的结果。
不知什么时候,在距离云家不远的官道上,就慢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这个集市里面主要的货物就是煤石,骊山的北坡上有一片很大的煤石层,野人们就是靠挖掘这些煤石拿来卖,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
现在挖煤石的野人越来越多了,云家跟长门宫用不了那么多的煤石,于是,这个小小的集市也就成形了。
大汉的炉子都是土炉子,要嘛就是火盆,再讲究一些的人家就用铜炉,这三种炉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用来烧柴火跟木炭。
大汉人用铁炉子烧煤炭的习惯,是卓氏铁器作坊弄出铁炉子,贴烟囱之后才开始的。
煤石比木柴耐烧的太多了,也便宜的太多了,于是,这种小范围使用的炉子,在煤石开始多起来之后,也就盛行于长安,阳陵邑了。
云琅带着老虎母鹿笑眯眯的瞅着热闹的煤石交易市场,这个市场上,云琅不但看到了有贩卖一些吃食的小贩,更看到了军酒税司的税吏。
那些背着煤石过来交易的野人,似乎并不害怕这个穿着官服腰胯宝剑的税吏,每交易过一背篓煤石之后,就会往税吏面前的一个箩筐里丢两个铜钱。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官府对野人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不再拿他们当野兽对待了。
自从去年那场大饥荒开始之后,刘彻放开了上林苑不许外人轻易进入的禁制,准许百姓进入山林湖泽自己寻找果腹的食物之后,就再也没有重新设置什么禁制,直到现在百姓依旧可以进入上林苑而不用担心会被羽林军驱赶出去。
这对野人也是一桩好事,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外面的人交易的机会。
手里有了钱的野人,就会趁机在这个小小的集市上购买一些平日里吃不到的食物,或者用煤石换取一卷麻布,然后就重新走进了荒野。
那些专门收购煤石的商贾们,已经在路边搭建了很多的棚子。
经济的力量是强大的,云琅相信,一旦这些试探着收购煤石的商贾有了赚头之后,这些简陋的木头棚子很快就会变成一幢幢的房子,这里最终也会变成一个热闹的露天集市。
如果时间够久,煤石够多,这里就算是变成一座新城市云琅也不感到奇怪。
回到家里的时候,云琅就看见曹襄摊开了四肢,有气无力的躺在台阶上晒太阳,他身上的甲胄都没有卸掉,两条腿上全是污泥,在他脑袋边上坐着云家的茶博士侍女,弄好一杯茶,吹凉了,就倒进曹襄的嘴里。
老虎走过去,低头在曹襄的脸上嗅嗅,就被曹襄烦躁的一把推开。
云琅坐过去,拿了一杯茶道:“怎么会这么狼狈?”
“公孙敖,我要杀了他!”
云琅抽抽鼻子道:“那可不太容易,他把你怎么了?”
“我娘请了公孙敖来帮我训练长门宫卫。”
“哦,明白了,公孙敖是不是连你一起给训练了?”
“是啊,今天跟长门宫卫们一起穿着铠甲,背着两把长刀,一柄长矛,十五斤粮食,走了整整五十里…好好的大路不走,那里难走,那里有水坑他就要求我们走哪!”
“这是你自找的,你曹家好好的文官不当,怎么想起当将军了?这句话我藏肚子里好久了,早就想问你,萧规曹随就是你家祖宗干的漂亮事情,你怎么就不能接着随呢?”
“你知道个屁啊,文官早就不吃香了,全部变成了看皇帝眼色行事的傀儡。现在一个侯爵要是没了军功支持,爵位迟早会被撸掉,你以为曹家就我一个人?好大一家子呢,有资格进灵堂的男子就不下四十二个,平阳侯府如果没了爵位,立马就是树倒猢狲散的下场。曹家也就很快从显族沦落成豪族,最后变成平民,这个后果我这个家主承担不起啊!!!”
云琅牙痛一般的吸着凉气道:“为了家族,你这个大病初愈的人就一定要上战场?”
曹襄怒道:“成不了百战百胜的大将军,我战死还不成吗?一样能保住爵位不失。”
人一旦歇斯底里了,就开始不讲道理,对别人不讲道理,也不跟自己讲道理,只想痛痛快快的宣泄一下。
霍去病说自己会成为一个英明的统帅,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因为他身上有成为名将的所有特质。
他刻苦,他勇猛,他无畏,他知道克制自己的情绪,知道研究敌人的心态,知道从自己名将舅舅那里汲取一些有用的东西,因此,他成为名将,可能性很大。
曹襄就不一样了,他祖上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成为无敌统帅的基因,只给了他一个体弱多病的身体,跟一个与他能力丝毫不相配的高贵爵位。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妇人围绕着,在柔声软语中被呵护着长大,少年时的一场大病,几乎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让他所有的期望都变成了一场梦。
当云琅救活他的身体的时候,他的梦想也开始复苏,只是在开始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被公孙敖给了当头一棒。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梦想是否是正确的,就这个看似很合理的怀疑,云琅就知道,曹襄想要成为一个名将的梦想可能已经破灭了。
“我把所有人都赶走,你尽情地哭一会,哭够了我们就开饭。”
云琅站在曹襄的头顶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就让院子里的人全部出去。
第一六三章 别把自己当人
皇家教育,其实就是把人逼疯的一个过程。
很不幸,曹襄因为有一个长公主母亲,所以他接受的就是大汉国最高级的皇家教育。
云琅不知道长平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儿子才会满意,在他看来曹襄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活了十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别人不可能经受的事情,依旧没有成为变态,这已经说明,曹襄从骨子里是一个很好的人。
云琅在屋子里的喝茶,曹襄就躺在外面哭,他真的在哭,哭得呜呜呀呀的非常伤心。
一炷香之后,他就不哭了,翻了一个身,爬在门槛上威胁云琅道:“不准说出去,说出去了,朋友就没得做。”
云琅没有理会威胁,瞅着哭得一塌糊涂的曹襄道:“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曹襄用袖子胡乱擦把脸道:“揍公孙敖一次。”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先上,我跟着,最多我们两个一起被公孙敖揍,反正他也不敢打死我们。”
“你要是陪我一起去军中受训,我就不伤心了。”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以为我在训练场上会表现的比你差?你别忘了,我可是能跟霍去病交手的人,即便是使诈,那也是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你刚刚大病一场,我也大病初愈,我们两个的遭遇是一样的,我不信我能比你差到那里去?”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摇摇头道:“你会哭死的!”
“我不管,你想要我好受些,就跟我一起去被人家操练。”
云琅点点头,就从里间,取出霍去病赠送给他的铠甲,挂在大厅里去潮气。
狼狈的曹襄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翻身坐起,拍着手道:“好啊,好啊,以后只要你需要,要我干什么都成!”
“少许诺,尤其是你身为曹氏家主,更要少许诺,这会给你以后的日子带来很多困扰。”
“少来,这一关过不去,我就没有以后。”
“你什么道理都懂,为什么总是做不好呢?”
曹襄咬着牙道:“我没有恒心!”
“好吧,我们一起培养一下恒心,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恒心了…正好,我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太妥当,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下,陪你走一遭公孙敖的阎王殿,也不算什么。”
云琅掸掉盔甲上的灰尘,笑着对曹襄道。
五更天的时候,云琅已经收拾妥当了,经过一年的生长,霍去病给的盔甲,他如今穿上正好合适。
红缨盔,锁子甲,牛皮绞丝战裙,两道束甲丝绦将这身铠甲牢牢地绑在他身上,他不断地调整着丝绦的松紧程度,束甲的时候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
直到感觉合适了,才让红袖跟小虫给丝绦挽上最后一个结。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长一短两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架短弩,肋下一壶弩箭,脚下一双薄底的快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在这一刻,云琅几乎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按照大汉军司马的标准配备,云琅还需要装备六根短矛,三柄双面战斧,一面牛皮蒙铁圆盾。
小虫看了披挂战甲的云琅之后,就嗷嗷叫着要把那袭红色的大披风给他披上,被云琅严词拒绝,这东西除了耍酷之外,没多大用处,如果被公孙敖操练的狠了,这东西绝对是一个碍事的东西。
曹襄早就披挂好了,站在门前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长得比我英俊一些。哥哥求你一件事,咱今天骑战马成不成,就不要把你家的游春马拉出来了,真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云琅笑道:“夸我英俊也没有屁用,我就是喜欢骑游春马怎么了?这种马性情温和,遇到突发事情也不会尥蹶子,又被我训练的会跑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战马吗?”
云琅说着话,打了一个呼哨,游春马就被老虎从马厩里给撵出来了,云朗踩着台阶上了游春马,也不管曹襄,率先冲出了家门。
游春马早就不堪老虎的骚扰了,现在有机会离开老虎,立刻长嘶一声,就撒开了腿狂奔。
曹襄在后面惊讶地吼道:“你家的游春马怎么跑这么快。”说完话就匆匆的跟上。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全副武装纵马狂奔,游春马也非常的配合,踩着松软的荒原,奔驰的越发急速。
从云家出发向北走十五里,就是羽林军在上林苑的一所营寨,云琅上次来过,自然不会迷路。
十五里对战马来说,正好是一次奔袭的距离,云琅马速不减,他想看看以耐力温顺著称的游春马到底能不能完成一次全速奔袭。
深秋清冷的风从云琅耳边掠过,让他的脸有些生疼,他并不理会,身体伏在游春马背上,随着战马身体的起伏慢慢的与战马相互适应。
曹襄的马毫无疑问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即便是云琅先走一步,在跑了七八里之后,它也慢慢的追上了游春马。
大汉国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骑马了,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为战马准备的世界,不论是地形,还是道路,都为帖和战马奔驰而天造地设的。
“你家的马确实不错,这么久才追上,真的了不起。”曹襄在两匹马擦身而过的时候,大声的夸赞。
当游春马原本散开的呼吸白雾,变成柱状的时候,军营已经近在眼前了。
云琅放缓了马速,让游春马自己慢慢的从疾驰改变成慢跑,最后缓缓走到营寨前面,等先到的曹襄报名入营。
大汉国的军队规矩多,并且能持之以恒,即便是以后到了黄巾军造反的时候,大汉国的军队依旧强悍无比。
这也就是那句——国恒以弱灭,汉独以强亡的出处。
此时天色大亮,军寨大门已经大开,一队七百余人的队伍已经开始列阵。
公孙敖坐在马背上,如同一座雕像,在他的身后,一个壮汉刚刚擂响了战鼓,按照大汉军律,战鼓停止不到者斩!
曹襄跳下马扯着嗓子大吼道:“军校曹襄报名入列!”
云琅赶紧也跳下马接着喊道:“军校云琅报名入列!”
公孙敖用玩味的眼神瞅瞅曹襄,云琅,挥挥马鞭子道:“入列!”
鼓声停止,公孙敖见人已到齐,满意的点点头道:“还不错,经历了昨日一番苦熬,还以为会有几个怂包今天不敢来,没想到今日反倒多了一个。
哈哈哈…有种!
耶耶最喜欢有种的汉子,更喜欢看那些自称有种的汉子,在某家手下变成一摊烂泥。
别以为你们不是羽林军,耶耶就会放过你们,既然你们要去疆场厮杀,耶耶的手就不会软。
哈哈哈,只有过了耶耶这一关的汉子,才有资格去疆场跟匈奴人杀个你死我活,才有资格拿着匈奴人的脑袋去博取他的战功。
听清楚了,想要过耶耶这一关!你们就别把自己当人!”
长门宫卫一起捶着胸甲吼道:“喏!”
公孙敖笑了一下道:“既然都认为自己是好汉,那就先给耶耶练出一副铁脚板出来!”
一串号角声响起,八个羽林军校尉背着红旗就率先离开了军寨口,其余长门宫卫紧紧的跟上,唯一的差别就是羽林校尉们全部骑着马…
跑步是云琅的强项,虽然身上的装备重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还是能跟上的。
曹襄小声道:“这个家伙昨日就是这么折磨我的。”
云琅小声道:“留着力气应对今日的考验吧,我估计今天的操练一定比昨日更狠!”
第一六四章 不准在水中哭泣
太阳西斜的时候,云琅扶着曹襄慢吞吞的从荒原深处一步一步的步挪回来。
很奇怪,曹襄今天没有想哭的意思,反而笑的非常开心,上气不接下气的对云琅道:“现在你知道公孙敖就是一个牲口了吧?”
云琅摇摇头,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关于特种兵训练的场景,今天只是普通的负重野跑而已,真算不得什么。
“今天还不够狠?”
“如果公孙敖只有这两下子,他训练不出什么好军队。”
“你是说,如果这支军队落到你手里,我现在的下场会更惨?”
“对啊,负重五十里奔跑,真不算什么,当年魏国吴起挑选魏武卒的时候,可是负重百斤,奔行百里者为优。”
“你能做到?”
“估计不成,会被累死!”
两人一言一语的慢慢走上大路,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就素质而言,长门宫卫中的哪一个都比他们两人强。
“我想坐一会。”曹襄瞅瞅四下无人,就对云琅道。
“不成,按照规矩,停顿,屁股落地为失败!”
“没人看见!”
“我能看见你,你能看见我。”
“天老爷啊,你会卖我?”
“如果是这事,一定会!”
“你真我的挚友…”
曹襄抱怨着,依旧一步步的挪动着,他很聪明,对于聪明人来说,偷懒的后门被堵死了,继续勤奋将是最好的选择。
又走了半个时辰,羽林军营遥遥在望,曹襄舔一下干涩的嘴唇对云琅道:“你还有水吗?”
云琅晃晃水葫芦道:“没有了。”
“中午路过那个泉眼的时候,怎么就忘记灌水了。”
云琅怒道:“我灌了,是你担心负重没灌水,我的水都被你喝光了,我就喝了一口!”
曹襄咧咧嘴笑道:“回去请你喝葡萄酿,加了冰那种。”
“现在拿出来才算是有诚意,回到家里你以为我就弄不到加冰的葡萄酿喝?”
“告诉你啊,喝葡萄酿这种东西,最好喝别人的才畅快,喝自己家的实在是太心疼。”
两人谁都不敢停止说话,他们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只有不断地说话,才能分散一下肉体的疲惫跟痛苦。
公孙敖赤身裸体的躺在一张躺椅上,别人看他总是会把目光落在他比常人更加雄壮的家伙上。
云琅没兴趣看公孙敖遛鸟,目光落在躺椅上,看躺椅的式样,应该是从云家拿来的。
两条毛茸茸的大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黝黑的腱子肉一疙瘩一疙瘩的,这副模样,比他穿上铠甲看起来还要吓人。
手里端着一个黑陶大碗,一口一口的喝着碗里的东西,意态悠闲。
见云琅跟曹襄两个相互搀扶着走过来了,就嘿嘿笑道:“军中规定,不得相帮,你们今日的操演不过关!”
曹襄早就没了争辩的心思,毕竟一大群长门宫卫们看着呢,不过,他们过的也不轻松,一人手里握着一柄巨大的木槌,正在用力的捶着一根根大腿粗的木头桩子,木头桩子入地三尺才算是合格。
“不要停,他在故意激怒你们,好浪费你们的时间,现在抓紧砸木桩子!”
霍去病熟悉的声音从一边传过来。
霍去病,李敢从一边走过来,一人手里拿着一柄木槌,分别给了云琅跟曹襄,半拖半拽的将两人弄到最远处的两根刚刚入土的木桩子跟前。
“半蹲,腰背挺直,木锤动,全身动,腰发力,腿支撑,木锤上扬,提走半身,木锤下落,双脚不动,捶捶连环,最为省力,这是口诀,一定要记住了。”
只要不动双腿,曹襄觉得自己还有力气,论起锤子重重的敲击在木桩子上,木头桩子颤抖了一下,下降了一寸。
曹襄大喜,看来砸木头桩子不是很难,一锤子一寸,三十锤子就应该能完工。
霍去病,李敢,见曹襄开始疯狂的砸木头桩子了,叹口气就把目光转向云琅。
云琅很悠闲的从怀里取出一副麻布手套戴上,手套制作的不错,手掌指头肚子的地方特意垫了一层薄薄的兔皮,而且非常的贴合他的手掌。
带好手套,就拎着锤子试验一下,感受一下分量,然后按照霍去病说的口诀,双腿半蹲,木槌在身后抡了一个半圆,然后就吐气开声,重重的砸在木桩子上。
他并没有停,趁着锤子被反弹了起来,双手紧握锤柄,待锤子下降的时候,趁势发力,让锤子再一次转了一个圆圈,狠狠的砸在木头桩子上,木头桩子猛地下沉,云琅再次借力…
让木头桩子下沉一尺,是最简单的,云琅一连砸了百十锤子,感觉胸口发闷快要吐血了,才停了下来。
槌子丢在一边,双手扶着膝盖,眼前一阵阵的发黑,金星乱冒,汗水顺着下巴,鼻尖,眉毛胡乱的流淌。
曹襄嗷嗷的叫着如同一只疯狗,木槌雨点般的落在木头桩子上,像发泄多过像训练。
一锤比一锤艰难…
云琅眼看着木头桩子上的红线没入地面,双手松开了木槌,两只手颤抖地如同寒风里的枯叶。
曹襄比云琅还要先完成训练,只是他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嘴角有白色的口涎流出来,两只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天空,一动不动。
霍去病提着一桶水浇在曹襄的脸上,曹襄打了一个激灵,一口悠长的气息终于从鼓鼓的胸腔里吐了出来。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想哭,只是这家伙拼命地扭过头找云琅,如果云琅哭了,他一定会哭的天昏地暗!
云琅当然不会哭,他把脑袋埋在木桶里,好让自己快要炸开的脑袋平静下来。
“你耍赖,不准在水桶里流眼泪…”曹襄带着哭腔怒吼道。
说着话,就爬到一个水桶跟前,也把脑袋栽了进去,身体一抽一抽的,抓着水桶边缘的手血迹斑斑。
公孙敖甩着胯下的不文之物走了过来,瞅瞅地上的木头桩子,再看看一边的霍去病跟李敢道:“下不为例!”
云琅喘息着道:“将军,卑职好歹也是军司马,你身上不着存缕,坦率而行,是不是有碍观瞻?”
公孙敖喝了一口酒道:“耶耶还在军中喝酒了,看不顺眼就去弹劾,君命没下来之前,耶耶就算是放屁,你也要给耶耶好好的闻着。今天的操演你做的还是不错的,虽然更像是一个娘们,骨头还是硬的,只要你熬过操演,来羽林军中就职,耶耶也捂着鼻子认了。”
瞅着公孙敖一瘸一拐的扭着黑屁股蛋子走了,云琅问霍去病:“将军一直这么没遮拦吗?”
李敢小声道:“我们听说,将军在疆场上睡觉,一定要跟母马在一个帐篷,至于要母马干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霍去病怒道:“道听途说之言,你也信?”
曹襄一下子就把脑袋从木桶里拔出来大声道:“信,耶耶信,谁不信谁是骡子!”
霍去病瞅瞅天色,对云琅道:“军寨马上就要关闭了,你们快点回去吧。”
话音刚落,沉重的鼓声就响了起来,霍去病,李敢两人胡乱拍拍云琅,曹襄的肩膀,就快步回军寨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军寨外面的一大群人就不见了。
一个长门宫卫,把两人的战马从军寨里牵出来,小心地把他们搀扶上马,施礼之后就回了军寨。
曹襄勉强在马上挺直了腰板道:“有效果了,长门宫卫以前很恨我,现在肯帮我们牵马了。”
云琅强忍着腹中的饥饿,对曹襄道:“对他们好一些,最好能称为兄弟,这样,你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
第一六五章 莽夫
从军,是一个苦差事,云琅有吃苦的思想准备。
在这个法律还处在野蛮状态的时代里,黑店,强盗多如牛毛,个人的武力高强与否还是非常重要的。
游走天下的读书人,不会击剑,不会骑马,没有过人的胆识是不成的。
太宰的身体埋葬在了始皇陵,云琅就觉得自己跟大秦的关系已经划上了句号。
反汉复秦这样的大事,无论如何也不该是他的责任。
这个世界很精彩,他还没有看够…
骑在马上的两个人都没什么说话的兴趣,好在云琅的游春马对回家的路很熟悉,晃晃悠悠的带着他们回家。
老虎蹲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看见云琅回来了,从山坡上扑了下来,云琅的坐骑跟曹襄的宝马,都不安地停下脚步,也不敢跑,跑了之后被老虎追上后果更严重。
曹襄不安地对云琅道:“你家的老虎喜欢蹲马屁股上这是从哪来的习惯?”
云琅懒懒的道:“反正不是跟我学的,你要是不想让老虎蹲在你的马屁股上,就给它弄一匹马吧。”
曹襄两只胳膊抬不起来,只好用脑袋顶顶老虎的下巴道:“你能不能下去,你太重了,我的宝马可驮不动我们两个。”
老虎对曹襄的话自然是置若罔闻的,继续蹲在马屁股上巡视他的领地。
当两人重新躺在温泉水渠里的时候,谁都不想说话,一天的操演,已经把他们不多的精力完全消耗光了。
“阿琅,谢谢你…”曹襄冷不丁的说出一句感谢话。
“应该的,我有我的目的,不是专门陪你吃苦。”
“我知道,你做事目标永远都非常的明确,我知道你这么干一定有你的道理,我还是想说谢谢你,至少,我才是你参与操演的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