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襄点点头道:“是的,长门宫卫已经四年未曾操演了,如今不知道他们还能剩下几分战力,必须重新训练啊。阿娇其实也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同意把长门宫卫借给我使用的,她不用出一个钱,将来就能得到一大队精悍的武士,便宜都被她占尽了。”
“你怎么这么急啊?”
泡过温泉之后,人就会体乏无力,曹襄这种大病初愈之人更是如此,见前面有一个长条凳子就坐了下来,吩咐僮仆取些酒水过来,准备跟云琅长谈。
“韩安国死了,材官将军的位置空出来了,我想要这个职位,可是,郎官令李息也想要这个职位。我母亲为我奔走,陛下犹豫不定,这个时候我必须表现出一些符合材官将军的才能,你说,我该怎么做?”
云琅瞅着笼罩在晚霞中的骊山笑道:“你想表现那些才能?”
曹襄道:“总该表现一下领兵才能吧。”
云琅见曹襄底气不足,就笑道:“这一点上,你比李息强?”
曹襄摇摇头道:“李息堪与李广比肩,我即便再对李息不满,也不能说违心的话。”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要是这么想,这个材官将军的职位就跟你无缘了,不管李息以前是什么人,现在,他是你的竞争对手,对手可以尊敬,只能放在心里,不能说出来。如果陛下知道你如此推崇李息,那还想什么啊?直接任命李息就是了,连你都自认不如李息,陛下为什么要选你?”
曹襄认真的看看云琅道:“我知道,我想陷害一下李息你觉得怎么样?”
“会害得李息被抄家灭族吗?”
“不至于,总要他只能躲在家里避灾,不能跳出来跟我抢这个材官将军才成。”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既然后果不严重,对你又有利,你干嘛不干?”
曹襄笑道:“已经开始干了,就是怕你看不起我,这才准备问问你的意见。”
云琅不由得心头一暖,再次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反对,你就会终止对李息的陷害?”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那怎么可能!开弓哪有回头箭!”
第一二九章 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到别的傻X就念出来,应该很不错,对了,你准备一下,我母亲明天就要到了,她想感谢一下你,带来了不少礼物!”
云琅一听长平要来,一张脸顿时就抽成了包子,指着忙碌的仆妇们道:“秋收就要开始了,你母亲这时候来添乱干什么,去年的遭遇忘记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曹襄笑道:“没法子,御史大夫李息在太皇太后驾崩的时候敦伦的事情被人掀出来了,在举国举哀的日子里造人,这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陛下认为他行为有失检点,就罚他为太皇太后守陵一年。”
“这样也有罪?”
“本来没事,被掀出来就有事!”
“谁偷看了人家夫妇敦伦?”
“不用偷看,他儿子李勇就是证据,哈哈哈哈哈…”
这么好玩的事情云琅自然跟曹襄一起哈哈大笑,祸害别人的快感万万不能独享。
“我母亲来云家庄子,其实就不在你家停留,丢一堆礼物给你就回去长门宫!”
笑话说完了,曹襄又开始说正事。
“这么说,你母亲准备跟阿娇摊牌?”
“对啊,阿娇身为长辈欺负了我这么久,赢了我那么多的银钱,总要给一个交代吧?我是晚辈,被长辈欺辱了只能忍气吞声,我母亲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哪怕是去了一言不发,阿娇也理亏!”
“我记得是你存心不良啊!”
“对啊,可是我母亲不知道啊,我一个浪荡子拿家里的钱粮出来赌博不学好,阿娇身为长辈不但不知道规劝,反而用长辈的身份害我输钱,这样的事情,我母亲难道不该过问一下吗?”
云琅挠挠下巴,瞅着曹襄道:“跟阿娇的遭遇比起来,长公主殿下还真是没有坑我!”
曹襄冷笑一声道:“确实如此,你如果多知道一些我母亲的故事,你就会觉得她真的把你当亲近的晚辈在爱护!”
云琅怜悯的瞅着曹襄道:“在你母亲这样的关怀下,你能活到今日,真是苦了你了。”
曹襄放下手里的饭碗叹息一声道:“我母亲嫁去卫家的前一晚上拥抱着我流了一晚上的眼泪,我开心的几乎要昏过去了,脸上却要带着悲伤的神色,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云琅拍拍曹襄的手道:“感同身受啊!”
曹襄挺起胸膛道:“母亲是在我得病之后才嫁去卫家的,估计是她想再生一个身体完好的孩子吧。”
云琅笑道:“你一定想错了,你母亲与卫青的婚事是陛下赐婚,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曹襄忽然笑了,连连点头道:“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是她最心爱的儿子!”
云琅大笑道:“必定如此!”
曹襄从身后拿出一坛子酒道:“我今天想喝点酒成不成?”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喝九成,你只能喝一成。”
“好啊!”曹襄说着话就拍开坛子上封泥,嘴对嘴的就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
第一三零章 强悍的西汉贵妇
到了诉说心里苦楚的地步,两人就算是真的成朋友了。
同仇敌忾之心却没有那么容易共同建立起来,因为曹襄是绝对的受益者,并且,长平是他亲妈。
长平来的时候,霍去病,李敢也来了。
秋收季节里,军伍中也放假了,当然,仅限于家在长安三辅的人,而且必须是军官才成。
“吃了一个多月的猪食…”李敢悲愤的对云琅道。
云琅还没有来得及同情李敢,就听霍去病道:“此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孙敖认为吃猪食有利于战力提高,我们就身为属下,遵守就是了,如果真的想吃好饭食,等自己成了将军再说。”
一个多月没见霍去病,云琅觉得这个家伙似乎长高了一些,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变得有了一些棱角。
关中尽出美男子,不仅仅是霍去病长得精神,李敢的相貌也是堂堂正正的国字脸,至于云琅跟曹襄两个就显得有些阴柔,尤其是曹襄,刚刚长出来了一点身形,站没站相的杵在那里前挺后撅的如同一个正在招揽客人的青楼女子。
长平看的欢喜,也不顾云琅他们在场,就揽着儿子的腰上上下下的打量,不仅仅如此,还上下其手的乱摸。
曹襄羞愧极了,因为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正露出八颗标准的白牙笑嘻嘻的看着他。
“还是瘦弱!多吃些!马车里就有母亲从宫里要来的补药,好好的进补一番,我儿还是那个最俊美的少年曹襄!”
说着话还把儿子拉到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中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见四个少年个个英气勃勃,就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才是我大汉的好儿郎!”
云琅笑道:“别用补药,只要食物吃的合适,就是最好的补药,那些有乱七八糟功能的药材,只会坏事。襄哥儿的身体现在已经见好,只要继续坚持就能有最好的结果,这时候抄捷径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对儿子目前的身体状况即为满意的长平,拉着四个少年人说了一会闲话,就把目光落在远处的长门宫。
“跟我走!”
长平说着话,就把裙摆挂在腰畔的金钩上,迈开腿径直向长门宫走去,这一次,她可没有走大门的兴致。
曹襄做了一个鬼脸给云琅,云琅心领神会的拖着李敢,跟在霍去病的身后也向长门宫走去。
大长秋远远的就接到了护卫们的禀报,匆匆的站在跟云家毗邻的地界,笑吟吟的施礼道:“奴婢见过长公主!”
长平清冷的声音从嘴里吐了出来:“领路!”
大长秋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待遇,轻笑道:“阿娇正在午睡,听说长公主来了,正在梳妆!”
云琅偷偷地瞅了一眼长平,发现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不等大长秋领路,自己先开路了。
可能跟太宰混的缘故,云琅对于阉人没有任何的歧视,在两家边界种植粮食的时候早就跟大长秋混的很熟了。
见大长秋疑惑的看着自己,就小声道:“小的被娘娘祸害惨了,人家母亲就打上门来了。”
大长秋嘿嘿一笑,似乎并不在意,仅从这一点来看,人家阿娇并非没有心理准备,今天应该能看到一场好戏。
大长公主对废后,这场面很稀罕。
很遗憾,两人见面没有火星撞地球一般的火爆,唯有笑语轻言,交情莫逆的如同一对亲姐妹。
“妹妹还是清减了一些,这样也好,阿彘也不喜欢过于轻盈的美人儿,现在刚刚好。”
长平拉着阿娇的手打量过之后,关切的话说的情深义重。
阿娇可能领会错了意思,一边拉着长平的手往楼阁里走,一边道:“刘家人大多薄情寡义,曹家人呢又是一个短命的,你平时应该多做一些善事,多求求神灵,好保佑曹襄福寿安康。”
两人脚步不停,直接就去了阿娇的卧房,据说阿娇有一件了不得的衣衫要穿给长平看,想请长平把把关,看看穿上这件衣衫之后能否打动刘彻那颗冷酷的心。
阿娇跟曹襄即便是再亲近,这时候也不能随意进入阿娇的卧房,云琅,霍去病,李敢更是不敢放肆,哪怕云琅非常想看两个大人物吵架,他也不敢进去。
就在刚刚,一个嫌弃阿娇以前长得胖,才丢掉了帝心,另一个就诅咒对方,守寡再嫁,儿子没好下场。
恶毒的话用美丽的话语说出来,就显得更加的没人情味。
曹襄似乎对母亲有着非同一般的信心,背着手站在厅堂里面打量这里的陈设,而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则在认真的研究放在架子上的一个巨大的贝壳,贝壳里面装满了珍珠,被午后的阳光一照就暗光流转,漂亮的几乎不是人间之物。
“十万钱能买下来不?”云琅羡慕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从里面拈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放在云琅的手上道:“拿好,别丢了,这就是十万钱。”
霍去病一脸的怒容,觉得自己朋友被人羞辱了,李敢也觉得很尴尬,唯有云琅安然的将珍珠揣进怀里,拍拍珍珠所在的位置道:“一定不会丢,就算是你想要反悔,也晚了,现在,这颗珍珠是我的了。”
大长秋哈哈一笑,看着云琅道:“四个少年人里面,就你最有意思。”
说完话,就走进了阿娇的卧房,估计是去帮主子跟长公主吵架去了。
霍去病正要喝问云琅为何如此没有骨气,就看见曹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贝壳里捞了一把珍珠,快捷的揣进怀里,脸上一丝羞愧的表情都没有。
做完这些之后,还凑到站在角落里的婢女道:“敢说出去,耶耶揍死你。”
霍去病的一张脸顿时就成了黑炭,拉过曹襄怒道:“欺辱一个下人算什么本事!”
曹襄笑道:“这些珍珠本来就是我的,是被阿娇赢走的,人家把珍珠摆在这里,就是打算给我母亲难堪的。也就是说,人家已经准备把这些珍珠还给我们了,那个该死的老宦官给云琅珍珠,其实就是在慷他人之慨!东西进了我母亲手里,你觉得还有我什么事情?不乘机拿回来一点,还等什么?我威胁这个侍婢不准她告诉我母亲,这有什么错?”
霍去病听曹襄这么说,一张黑脸终于恢复了正常,曹襄说的没错,钱财只要进了长平手里,就基本上算是进了貔貅的嘴里,指望那东西吐出钱财,不如指望山棱崩!
李敢小心地指着另一个桌案上的一棵小小的红色珊瑚树问道:“那也是你家的东西?”
曹襄无奈的叹口气道:“你说呢?”
李敢闻言大喜,上前就把珊瑚装进盒子里,用腰带绑在背后,看样子是不打算解下来了。
长平跟阿娇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依旧一副手拉手的亲热模样。
“长门宫卫已经荒废良久,就拜托曹襄好好的训练他们一下,阿娇铭记五中。”
长平笑道:“你是曹襄的长辈,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就告诉他,晚辈自然没有白拿长辈的好处却不报答的道理。”
大长秋笑吟吟的命人将厅堂里的东西全部装箱,眼光从那颗大贝壳上掠过,就皱着眉头看云琅。
这种锅云琅自然是不肯背的,用手指指曹襄,大长秋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继续指挥婢女把宝贝装箱子。
既然曹襄要偷他自己的东西,大长秋自然不会说破,只是觉得非常有趣。
第一三一章 论阿娇
“长平携卫青在雁门关外的大胜之威,带着四个英气勃勃的少年英杰,以水银泻地般进攻,让阿娇这个失去皇帝庇佑的废后不得不低下她高贵的头颅,乖乖的将赢走的钱财全部归还,而且在自己家的大堂上,还屈辱的签下了一系列耻辱的不平等条约——史曰:长门条约。此条约内容纷呈,其中有一十八条内容最是让人无法接受,然,长平兵临城下,阿娇不得不乖乖低头,任人鱼肉!现在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当事人,平阳侯曹襄为我们仔细解说条约内容,以及签订这些条约对他以后的仕途有何帮助!”
云琅端着酒杯站在二楼上,向其余三个东倒西歪的少年人侃侃而谈。
果然是知母莫若子,在曹襄极度失望的目光中,长平毫无道理的将那些原本属于平阳侯府的财货统统带回了家,如同当初拿走云琅可怜的一百万钱一样,美其名曰——保管!
在霍去病,李敢热烈的脚声中,曹襄满意的喝了一口羊奶笑道:“此次之所以能够大胜,与诸位兄弟的倾力帮助是有很大关联的,其中以羽林军司马云琅,羽林郎李敢偷窃事实最为点睛之笔。两个傻X顺手牵羊的弄走了我不少钱!去病,你给评评理,我母亲把我的钱拿走也就是了,为什么他们两个也要拿?”
霍去病端着酒杯靠在老虎的肚皮上,舒坦的打了一个哈欠道:“据我所知,他们下手偷窃的时候,那些钱还属于长门宫。也就是说,他们偷的是长门宫的钱,只要长门宫的人不追究,你有什么鸟资格去问人家?”
李敢嘿嘿笑道:“乱世好发财啊,今日的场面耶耶一辈子也遇不到几次,如果再不知道下黑手,耶耶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勋贵吗?说起来,我们几个人里面,以阿琅的心思转的最快,耶耶还没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已经通过试探大长秋弄到了一颗珠子,从而为我们兄弟发财铺平了一条大路。佩服,佩服。”
霍去病又笑道:“说起来,阿娇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只是被娇惯坏了。
自她出生,就被天下最尊贵的人奉为掌上明珠,不论是窦太后,还是先帝,哪一个不是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我要是出生在她的环境,可能比她还要骄纵一些。
人人都说阿娇跋扈,很多的人却忘记了,就是因为有阿娇,他们在陷入死地的时候才有一线活命的希望。
那些年,被阿娇拯救的勋贵还少了?有些固然是出了钱的,有些却是阿娇仗义执言帮忙的。
据我所知,只要阿娇愿意组建自己的班底,那些受过阿娇恩惠的人定会死心塌地的追随。
可是,阿娇帮完人之后就忘记了那些人的存在,她觉得自己是天空中的金凤凰,没必要记得自己随手救了谁。
即便是如此,在阿娇被废后的那一天,依旧有两位老臣碰死在宫门前,那可是两位自命清高的老臣,不是一点金银权势就能收买的人。
阿襄,你在从阿娇这里得好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度,千万不敢过分,我很担心你真正惹怒了阿娇,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曹襄苦笑道:“我母亲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她如今嫁入了长平侯府,你舅舅,姨母跟阿娇就是死对头,毕竟,阿娇之所以能沦落到今日,跟你们家是有很大关联的。我母亲一向是吃谁家饭帮谁家说话的,所以啊,你就不要想着我母亲能跟阿娇好到那里去,能维系目前的局面已经很不容易了。”
霍去病嗤的笑了一声道:“谁告诉你,是我的姨母皇后害的阿娇走到这一步的?
阿娇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当初阿娇走出皇后寝宫的时候,可是将凤冠当做废物一样丢给我姨母的,还说什么,身为女人,谁能比她好。
站在空庭里面指着皇帝所在的方向大骂了足足半个时辰,说陛下有眼无珠,自甘下贱,居然宠爱一个女奴!
人家自始至终,就没看得起过我姨母,还谈什么仇恨。
依我看来,哪怕是陛下的废后诏书已经下了,只要阿娇肯在皇帝面前低头认错,这事八成就过去了,她依旧是当她的皇后,那来后来的那么多的事情。”
霍去病就是这个样子,他一向把自己从事件里面剥出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
云琅对他的分析历来信服,只是,这家伙少年心性,一旦跟某人交好,就掏心掏肺说话的习惯云琅觉得应该好好改改。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朋友想要一路相互扶持着走下去很难,尤其是有地位的人更是如此,有些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曹襄尴尬的弹弹脑门道:“这么说,这一次我做的有些过分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依然是一个率性的性子,那么,如果她觉得你的行为是她不能接受的,她会很自然地拒绝,她既然已经答应了,这说明她并不在意。好好的对待那些长门宫卫吧,我想,阿娇不会再把那些人收回来了,她现在有点心如死灰的意思。”
李敢点点头道:“听说阿娇千金买赋,从司马相如那里弄来了一篇《长门赋》皇帝听了之后潸然泪下。匆匆来到长门宫与阿娇见面,两人相会一晚之后,皇帝就离开了,再无下文,听说,他们两人相处的并不愉快。”
云琅叹息一声道:“两个性格刚硬的人在一起,谁都不愿意低头做小,这就很难相处的融洽了。”
曹襄皱眉道:“《长门赋》很幽怨啊,还有无穷的悔意!”
云琅笑道:“言为心声,如果那一篇《长门赋》出自阿娇之手,自然可以作为衡量阿娇心性的一个根据。只可惜,那片文章是司马相如写的,那是一个很会写文章的人,能敏锐的把握住皇帝心思的人,他按照阿娇的处境,皇帝的心境写的文章,如何能不打动皇帝?”
霍去病皱眉道:“女人真是麻烦,过几年,如果岸头侯家的女儿也是这般模样,我会被烦死。”
李敢躺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手里把玩着老虎粗大的尾巴道:“娶老婆就该娶贫民小户人家的闺女,这样的闺女一旦娶回家,家里还不是耶耶说了算?我算是看来了,这辈子不打算在这种事情上怄气。”
说着话转过头瞅着云琅道:“喂,阿琅,你打算睡一个女人就起一座楼吗?如果是这个样子,我觉得你家的地不够啊。我要是学你,将来可能会把阿房宫盖起来的,去病跟阿襄也是这样,你算算,上林苑都有多少地供我们盖四座阿房宫的?”
曹襄没好气的道:“不学无术之辈,阿房宫是一片宫殿群,可不是一座。不过啊,话说到这里,今年的秋收节我们怎么过?”
听曹襄说起秋收节,李敢一骨碌坐起来,两眼冒着精光,拍着地板大叫道:“今年有吴越之地的歌姬献舞,听说吴越自古出美女,我们不可不去!”
少年人的聚会就是这个样子,前一秒钟还在为阿娇鸣不平,下一秒钟脑袋里就装满了对吴越之地美女的各种幻想。
老虎是不会在乎美女美不美的,天气太热,这座楼房里有穿堂风吹过,最是凉爽不过。
抬头看看四个乱喊乱叫的少年人,就重新把脑袋搭在爪子上睡觉,这个季节去找母老虎,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
阿娇觉得浑身燥热,坐在窗前瞅着远山,不住的挥舞着手帕扇风,侍女在的时候她觉得烦闷,侍女不在的时候她又觉得燥热。
无意中看到一群云家的小仆役,脱得赤条条的往溪水里乱跳,就忍不住扬声道:“长秋,我要在家里挖水池!”
第一三二章 阿娇的大水池
挖水池可是一项大工程!
尤其是阿娇要的水池非常的大,她随手比划一下,大长秋的一张老脸就扭曲了起来。
因为阿娇比划的方式很夸张,从这座三层楼到远处的柳树,足足有三十丈,按照阿娇比划的宽度,大长秋觉得如果没有十五丈宽,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阿娇拖出的长音…
阿娇要的水池自然不会是一般的泥水坑…地下不能渗水,不能硌脚,边上不能有泥土弄脏身子…最重要的是还必须漂亮!
然后,大长秋就头大如斗!
秋收的时候,谁有时间出来当工匠?工匠现在也在自家的田地里忙碌着呢。
至于官府的匠奴,现在正在给皇帝修建陵寝,这东西从皇帝登基的那一天就开工了…
阿娇在最不合适的时间里,提出了一个最不合适的要求。
大长秋没有告诉阿娇这么做不合适,这位祖奶奶做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忙秋的时候挖水池?这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错误。
云家依旧在大兴土木,长平侯府家的匠奴们很卖力,云家的小楼已经初具雏形,长长的围墙现在也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
大长秋准备跟云琅商量一下,能不能让那些给云家干活的匠奴给阿娇先把池子给挖了。
阿娇从来就没有什么耐性,一旦施工晚了,她可能会发脾气。
云琅仔细听了大长秋的解说,笑道:“我这里没有问题,可是,匠奴是长平侯府跟平阳侯家的人,小子无权动用,曹襄就在对面的小楼上,要不您去问问他?”
大长秋笑着摇摇手道:“曹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当然会做出最聪明的选择,只是老夫害你家里的工地停工,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老太监的品性很好,说话不疾不徐的,也很有道理,尤其是老家伙笑眯眯的瞅着楼下仆役们用饭的场景就满是缅怀之色,看来,这顿饭不请不行了。
凉面很好吃,卖相也好,小葱,跟绿菜覆盖在淡黄色的面条上面,很好看,如果有油泼辣子,颜色会更好的。
一小盘猪耳朵,几片卤肉,几片生卷心菜上涂抹了黄豆酱,再加上一壶冰凉的米酒,就是云琅宴请大长秋的所有菜式。
很明显,大长秋这种老人很喜欢面食这种容易克化的食物,哪怕是卷心菜他也吃的香甜。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老宦官坚守了一辈子的规矩,一顿饭吃了半炷香的时间,一点食物都没有剩下。
红袖给老宦官送温水漱口的时候,老宦官却看了一眼红袖的面容,点点头道:“来家的孩子啊,规矩很好的。”
说完又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叹口气,指指天空,然后就不再多说话。
大长秋慢悠悠的道:“雷霆雨露均是君恩,吾辈凡人受着就是了。”说完就开始慢慢的品鉴云家的米酒。
曹襄睡醒的时候才知道大长秋来了,赶紧来到云琅的客厅,听云琅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连忙笑道:“不妨事,长门宫卫们现在正好被我纠集起来了。先不忙着练兵,先开挖水池就好!”
云琅吃了一惊道:“你不怕引起兵变?”
曹襄咬牙道:“他们还没有这个胆子,这几年下来,长门宫卫们少了调教,沾染了很多的坏毛病,正好利用他们服苦役的机会打磨一下,堪用的留着,不堪用的除籍!等他们坑挖好了,秋忙也就过去了,你家的小楼跟围墙也就修建的差不多了,正好备下石料,让工匠们做最后的修缮。”
两人说话的功夫,大长秋就出去了,走进来的时候,红袖手上提着一个竹子编制的食盒。
大长秋先是朝云琅笑了一下,然后对曹襄道:“安排好了没有?明日能开工吗?”
曹襄讪笑道:“在给晚辈两天准备,总要把人从阳陵邑弄过来才好。”
大长秋面无表情的道:“那就三天,三天后如果不动工,老朽就去找陛下要工匠。”
云琅笑道:“其实啊,在水池边上应该栽种一些垂柳,另外,在水池的另一边可以挖两个小一些的池子,种些芙蓉还是很好的,如果再从云家弄一些肥鹅,鸭子养在里面,可以肥水也能养些鱼,闲来垂钓很不错。”
大长秋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有道理,阿娇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脾气暴躁的,环境好一些,对她修心养性极好。
“既然如此,云司马不妨再看看,这座池子还需要如何装扮一下才好?”
在曹襄幽怨的目光中,云琅大包大揽了设计的工作,约定明日勘察过长门宫地形之后再做确实的设计。
大长秋跟云琅商量好时间,就由红袖提着食盒随他一起去了长门宫。
目送两人远走,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道:“他把你家的漂亮侍女给拐走了。”
云琅笑道:“他们似乎认识,估计有什么话说,去就去吧!”
“上回我们耍那个扁球的时候,我问你要这个侍女伺候起居,你干嘛拒绝的那么干脆?”
云琅恼怒的看着曹襄道:“大长秋是宦官,你是色鬼,难道你心里就没点数吗?”
曹襄笑道:“你家的胖丫头丑庸哪里去了?好些天没见到她了。”
云琅叹口气道:“她跟褚狼去了阳陵邑,帮我看守城里面的宅子,明年开春,他们就要成亲。”
“我以为你把她给埋了呢,主家召唤竟然敢不上前,这样的家仆要她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你家是侯府,是平阳侯府,那座府邸里满是你祖先的荣光与记忆。
你要做的就是不让祖先蒙羞,并且将祖先的荣光发扬光大。
有所求就必须有一个齐心协力的队伍,你用军法治家当然没错。
云家不一样,云家现在就是一个大杂院,这里住满了很多需要一个遮风避雨的人。
等到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再居住在云家了,他们就会离开,在这个过程中,志同道合的人会留下,我会慢慢的沉淀人才,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营造一个真正的云家。
丑庸不过是在云家屋檐下住过的一只燕子,有了新家,离去是很正常的事情,用不着杀人。”
曹襄笑道:“霍去病也是这么想的,这家伙很早以前就告诉我,他想有一个大院子,里面住满了奇人异士,有很多旅人会从远方带来无数的新的消息,让他得以拓展一下眼界。朋友来了,就喝酒,敌人来了,就比剑,敌友未明的人来了,就纵论四海风物。现在啊,你跟霍去病都在努力的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后,朋友这东西,如果差距太大,也就做不成了。”
云琅笑而不语。
霍去病跟李敢是两个非常有实践精神的人,他们对如何打理好一个农庄非常的感兴趣。
为此,他们不惜从最基础的农耕开始。
云家的麦子长势很好,主要是冬日里的时候,施加在田地里的草木灰起了很大的作用。
一亩地的产量达到了三担,这样的收获即便是熟田也很难达到,没想到云家的生田却已经达到了。
新式农具的大量运用,对作物的生长非常的有好处,其中,仅仅是深耕这一条,就能把土地里的腐殖土从深处翻出来,最后达到滋养土地的目的。
云家种植的小米,糜子很少,基本上全是麦子,当初张汤对于云家只种麦子的事情很不满,所以,麦子收获的时候,他再一次来到了云家。
第一三三章 云家的新农业
“你准备马上补种糜子跟谷子?”
“是啊,你也看见了,仆役们正在选种,小家伙们正在准备耕犁,麦子收获之后,会把麦秸烧掉还田,然后翻耕土地,继续播种!”
张汤皱眉道:“大汉也有四耕五作之说,不过,指的可不是关中一带。”
云琅笑道:“不试验一下怎么知道成不成?失败了,最多损失一些人力跟种子,如果成功了,收获可就大了。”
张汤摇头道:“有人已经这样做了,也成功了,只是地力有穷时,不给土地修养的机会,一连两三年都休想有好收成,得不偿失啊。”
云琅笑道:“地力其实是可以增强或者弥补的,牲畜的粪便,树林里的落叶,麦子收割之后残留的麦秸都是增补地力的好东西,哪怕是池塘里的淤泥也能达到这个效果。”
张汤笑着指指云琅道:“该信的时候就信,不该信的时候总该看看结果再做论断。等你收获了下一茬庄稼之后我们再说吧。听说你彻底治愈了平阳侯的怪病?”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哪里是什么怪病啊,淮河以北种植稻米的地方,这种疾病非常的普遍,而且,越是往南,这种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就越多。南人多信神巫,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大多都会被当做妖魔鬼怪烧死,大夫有所不知,患病的人被烧死虽然不可取,然而,这却是减少这种病患发生的最粗暴,最有效地捷径。这么多年以来,也不知有多少人死在神巫的手中,我的药方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有效,无论如何,少死几个就几个吧。”
张汤跟着叹口气道:“南蛮之地,烟瘴横行,仅仅一个云梦泽(洞庭湖以及江汉平原的前身)就阻隔了南北要冲之地。当年秦皇派遣赵佗,任嚣攻打南越国,秦末大乱之时,任嚣病死,赵佗自立南越国,偌大的一个南越国纵横万里之遥,堪比昔日之楚国,至今犹未归顺,仅仅以诸侯国的身份供奉吾皇陛下,国内依旧以皇帝自居甚是可恨。你的药方一旦散布出去,受惠最大的不是我大汉,而是南越国,因此,只能由国朝太医令掌管,你莫要有什么想法。”
云琅怵然一惊,连忙道:“被长平杖毙的医官…”
张汤笑道:“长平并非嗜杀之人…”
云琅当然知道赵佗,中国历史上活了一百多岁的高寿皇帝也就他一位,能在类似原始地区生活,且活到一百多岁,云琅想记不住都难。
他努力的想让自己忘记那个可怜的医官,想想都后怕,云家庄子里知道这个药方的人更多…
张汤的话让云琅汗毛都竖起来了,长平对那个医官下死手,原来是在保护云家庄子…枉他还鄙视了长平好久…
只要张汤来到云家,上林苑就没有好天气。
今天也不例外,刮着好大的风,不过,这样的风对于刚刚碾压脱壳完毕的麦子好处很大,只要举着木锨将麦子扬起来,大风自然就会吹走干瘪的麦子,跟麦壳,留下暗黄色的麦粒,堆在地上。
云琅阻止了家里的小家伙们想要在这种天气里点燃麦秸的冲动,他担心火烧连营之下,连骊山都保不住。
红袖在下午的时候回来了,很明显的哭过,至少红红的眼睛把什么都暴露了。
“你跟大长秋是旧识?”云琅本来想不问的,后来还是没忍住。
“长秋公公跟我母亲是旧识,我母亲以前是长乐宫里的宫人,被陛下赏赐给了来家…”
云琅不等红袖把话说完,就阻止了她继续说下去的欲望,笑道:“这些话藏在心里,对谁都不要说。如果实在想要跟人倾诉,我觉得你带上一篮子香瓜去你母亲的坟上说,现在,那里很安静,没人打扰你。”
红袖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感激的看了云琅一眼就红着眼睛出去了,不大工夫,就看见她提着一个小小的篮子,里面装满了果子,向她母亲的坟地走去。
小虫的父母都在,她自然无法理解红袖的痛苦,本来想跟着红袖一起去的,被她母亲给拦住了。
自从丑庸去了阳陵邑,小虫的性子就活泼不起来了,云琅朝小虫挥挥手,小虫就愉快的拉着老虎尾巴爬上了楼。
给了小虫一支蜡刀,跟一些融化的蜡,这孩子就快活的趴在一块满是纹饰的麻布上,准备用蜡将麻布上的那些已经勾勒出来的花样空隙覆盖住。
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蜡染,也是云琅能想到的除过刺绣之外唯一能给单调的麻布上增添花纹的方式。
最晚到明年开春,云家不但会出产数不尽的丝线,更会有大量的麻布出现。
今年的麻树长得很好,不但长得高,而且还没有多少枝杈,那些笔直的麻杆上,能剥出最好,最长的麻皮,经过浸泡捶打之后,就能得到织造麻布所需的所有材料。
生产的准备总要做在前面的,这是云琅做事的习惯。
总体上来说,云家是一个农业工厂,云琅也愿意把云家变成一个农业工厂。
对农业来说,工厂化作业,永远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劳作方式,大量的雇佣妇孺来做这些事情,也是云琅为以后男子大量战死沙场之后所做的一点准备。
如果仅仅依靠妇孺,就能有大量的农业产出,至少,饿死人的事情无论如何都会少一些。
在这个什么东西都属于皇帝,什么事情都要优先于军事的时代里,云琅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挖掘汉民族最后的一点潜力。
天亮之后,云琅就如约来到了长门宫。
长门宫其实只是阿娇一个人的囚牢,虽然皇帝没有明说不许阿娇乱跑的话,阿娇却自觉地守在长门宫,没有去别的地方。
五六个拉着绳子的护卫被云琅指挥的团团转,在得到确实的数据之后,云琅就在一张丝帛上开始绘制图样。
经过测绘云家庄子之后,他对这一套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寥寥几笔,一个碧波荡漾的水池已经出现在丝帛上,为了突出效果,云琅甚至在大水池边上的两个小水池里,绘制了满水塘的荷花。
水池边特意铺上绵软的河沙,一些躺椅模样的东西被绘制在垂杨柳下,在水池的边沿处,他甚至绘制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滑道,滑道边上有一架高大的水车,正将低矮处的水举到高出,最后落在滑道上,让水流顺着滑道倾泻而下。
同时,人也可以顺着这条滑道滑下来一直冲进水里。
游泳池被他设计成了一个活水池子,这边利用滑道进水,那边利用地沟排水,如此安置下来,这个池子就不会胡乱长什么水藻,如果在进水口出添加一个温泉进水处,混合了硫磺温泉的水池,将会彻底的杀死最后残存的水藻。
由于是分解图,云琅画好一幅,大长秋就会拿走一幅交给另外一座楼阁里的阿娇看,到了后来,阿娇自己也来到了云琅绘制图形的地方,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的非常入神。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个木台?”阿娇忍不住问道,并且探出一根手指在云琅绘制的木台上点点,没想到颜料没有干,在她春葱一般的手指尖上沾染了一点淡黄色的颜料。
云琅笑道:“游水是一种乐趣,尤其适合女子,听说,经常游水的女子可以利用水流来塑造身形。这个木台是用来跳水的,炎炎夏日,从这个木台上纵身一跃,跳进清凉的水池里,最是舒坦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