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两人依旧没有醒来的意思,就悄悄地出了门,关上门窗,然后就去吃晚饭了。
云氏的仆役,仆妇们收到了来自霍三最严厉的警告,不许把这事说出去。
张安世醒来的时候,就看见金日磾衣衫整齐的坐在门口,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还微微有些失神。
张安世看看自己的裸体,大叫一声,就匆匆的用衣衫裹住了胸口,指着金日磾道:“你撕扯了我的衣服?”
金日磾看他的眼神更加的奇怪了,慢悠悠的道:“我比你先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你搂抱着我,很是用力…”
张安世低头看看自己的裤头还在,松了一口气道:“抱错了,这事不准说出去!”
金日磾指指门外道:“梁翁就在外边,说是睡醒了就去见云氏少君!”
张安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脸上道:“有人看见了,想灭口都晚了。”
天色完全黑下来了,黑色的蝙蝠在院子里上下飞舞吞食昆虫,宋乔的脸色阴沉的就像是锅底,张安世跟金日磾羞愧的跪在宋乔面前无颜以对。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云氏,让宋乔羞怒交加,更别说出事的人是夫君看重的张安世!
她一介女子不好分说这件事,只能命令毛孩,将这两个混账东西拖出去狠狠地打。
面对师娘,张安世更是羞惭的无地自容。
哪怕是被毛孩用鞭子抽的时候,也一声不吭!
太羞耻了,没脸嚎叫啊…
鞭子落在屁股上的时候,却把张安世给打清醒了,因为就在他咬紧牙关忍痛的时候,他发现霍一,霍三,李禹三个小混蛋一人端着一碗冰凉的果肉刨冰趴在窗口看他挨打。
金日磾则闭着眼睛,享受云氏的家法。
对于挨揍这回事,金日磾是没有怨言的,学了云氏的学问,接受人家的惩处是必然的。
挨鞭子的过程,也是张安世思考的过程,面前的这三个死孩子他再熟悉不过了。
仅仅看他们幸灾乐祸还有些骄傲的小眼神,张安世就很容易从中找到自己挨揍的根源了。
瞅瞅身边咬着牙挨揍的金日磾,张安世没有告诉他事情真相的打算。
害他们的是自己的三个小师弟,即便是要揍,也是自己来,不能假于人手。
十鞭子!
云氏已经很久没有人接受这么重的惩罚了。
宋乔想用鞭子告诉张安世,男子就该与女子成一对,而不是两个男子相互爱慕!
十鞭子很快就过去了,云氏的鞭子也不是被人家那种可以把人抽的血肉模糊的鞭子。
这里的鞭子,其实就是一根柔韧性非常好的小青竹,一鞭子下去一道青色的棱子,感觉很不好,却不会把人真正打伤。
挨完鞭子,金日磾连看张安世一眼的心情都没有,一瘸一拐的迅速离开云氏,他很担心自己被人传成喜好龙阳…
张安世穿好衣裳,顺手从霍三手里抓过刨冰狠狠地吃了两口,然后轻声道:“你们放心,这十鞭子我一定会加十倍讨回来。”
最老实的李禹手一哆嗦,刨冰碗差点从手里掉了,赶紧抱住碗,却没有回应张安世的话。
“那就没的说了,就是你,李禹,我这人很讲道理,谁让我出丑,我就让他出更大的丑。”
李禹焦急的道:“不是我!”
张安世嘿嘿一笑,往嘴里塞了一大勺刨冰笑眯眯的道:“不是你,是谁?霍一跟霍三,亦或是曹信?阿禹,你是一个老实孩子,平日里最说不得假话,来,告诉师兄,是不是霍一,霍三跟曹信他们?”
李禹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瞅瞅旁边神情紧张的霍一跟霍三,最后咬着牙悲壮的道:“是我干的!”
张安世大笑着将手里的刨冰碗丢掉,一把提起霍三的脖领子喷吐着口沫用最狰狞的模样冲着霍三吼道:“一猜就是你的主意。”
霍三被张安世提在手里,并不惊慌,而是淡淡的道:“证据呢?我们西北理工最讲证据,没有证据,你就无权处罚我!你刚才套李禹的话算不得证据,我要实打实能证明是我干了这件事的证据!”
第五十二章 平安的代价
很多,很多很多年了…西北地从未像现在这般平安过…
麦子已经吐穗了,糜子已经成熟了,谷子也结穗了地里的豆荚已经开吃了,一切都预示着今年会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让河西四郡的人奇怪的是,直到现在,山里的土匪,草原上的马贼,以及凶恶的头人们都表现的非常克制。
往年的这个时候,不论是土匪,还是马贼,亦或是头人,都已经开始活跃了。
土地里的庄稼虽然是羌人自己的,然而,最终说了算的却是土匪,马贼跟头人。
在羌人的记忆中,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就是土匪,马贼跟头人。
现在不是了。
马贼们正在修路,土匪们也在修路,至于头人,他们需要为修路的人支应大笔的粮草。
云琅统带着大军从北向南横扫过来,他们不放过任何一处山寨,也不放过任何一个马贼,更不能容忍那些修建个土围子将一些羌人圈起来就说自己是头人的人。
这样的活计,卫将军衙门干起来非常的顺手,他们在关中就干过一次,这一次,效率更高,麻烦更少。
所有的豪强都在云琅的打击之列,他甚至准备把这样的行动立为永例——每隔三五年就来一次。
此地民风彪悍,就需要更加强有力的律法来约束。
霍去病是孤独的,云琅看到霍去病一人骑着马在旷野上来回奔驰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这样的人或许就该在胜利的那一刻死去。
一旦没了战争,对他来说,剩余的时间并没有多少意义。
曹襄也走了,走的时候瘦了很多,至少大肚腩不见了。
此时此刻,云琅是幸福的。
向后看,有他最强有力的兄弟在护卫他的后路。
向前看,有他最贴心的兄弟在为他斡旋。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治理好河西四郡。
云琅以每日二十里的行军速度向武威进发,大军每日行走二十里地是定数,也就是说,那些修路的劳役们,每日都需要修好二十里路。
这是一道死命令,修不好,只有死路一条。
以前的时候,当修路的主力还是大汉劳役的时候,云琅并没有下达这样残暴的军令。
自从他手里有了更多的马贼,土匪,以及不法头人之后,就开始有了这样的军令。
这非常的公平,这些人趴在羌人百姓身上吸血多年,现在该是反哺羌人百姓的时候了。
云琅就是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路修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压榨干这些人所有的利用价值。
所以,这条路被很多人称之为——血肉之路!
很多年后,凡是行走在这条大陆上的人,都会唱一首悲凉的歌谣。
同样喜欢唱悲凉歌谣的人还有李广利。
大行令李息的军令直到现在都没有撤销,所以,他至今不能进入玉门关。
皇帝需要的汗血马他没有弄到一匹…
他只好带着自己的不良人军队,如同孤魂野鬼一般在荒原上流浪。
现如今,他们成了大汉国最熟悉西域的一支军队。
从他们送来的军报中云琅得知,他们最远已经抵达了那个大夏国,并且与大夏国的军队打了两场,劫掠了两座城池。
云琅认为这非常的合理,大汉帝国必须有一支游弋在外的军队,向西域的胡人们宣示大汉帝国的存在。
云琅的奏折获得了皇帝的赞同,于是,李广利想要凯旋回家的梦想只好无限期的向后拖延。
刘陵的大军离开了蓝氏城,终于向身毒人举起了屠刀,大月氏人以及西域的仆从军们成了她的先锋。
就算没有谢宁的消息,云琅也能想象到刘陵现在是如何的威风。
近两百万人,如同蝗虫一般进入到身毒境内,对那个国度来说绝对是一场浩劫。
东西方的碰撞迟早会到来…云琅希望先由匈奴人来试探一下。
他甚至有些期待与刘陵再次会面,那时候的刘陵相比早就没了现在这样的小家子气,该成为一位伟大的女皇了。
在原来的历史进程中,匈奴人依旧在西迁,迫使害怕匈奴人的大月氏人入侵了身毒,继而在身毒北部建立了强大的贵霜帝国。
在这之后,大夏希腊人,塞人,以及安息人也纷纷进入了这个富饶的地方,从此,让这个古老的种族分崩离析,再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统一国度。
乱世很适合刘陵这样的野心家建功立业。
与之相对应的是——大汉帝国已经完成了在东方的拓展。
云琅完全可以期望,在接下来的百年内,大汉帝国会迅速的成为一个强大的让人不敢仰望的光辉存在。
脚下的路依旧在向南延伸,每天都有二十里的进度,对于这一点,云琅非常的满意。
只是经常有大规模的奴隶暴动,这让他有些心烦。
好在,有李陵,李勇,李绅等人压制,每一次奴隶暴动之后都会在短时间内平息下来。
这样也造成了另外一个不好的结果,那就是捕捉来的土匪,马贼,以及恶劣头人的数量在不断地减少,并不能完美的完成云琅最初的计划——即道路修建完毕,这些人也损耗殆尽!
所有民族对另外一个民族的统治都是从杀戮开始的,且没有一个例外。
云琅在执行有选择的杀戮,无论在何时,土匪,马贼,恶劣头人都只是羌人庞大人口中的一小撮。
只要保护好大部分老实的百姓,对于这些小部分渣滓,羌人们对他们的去留并不在意。
而地方上没有了强人,正好适合大汉帝国的官吏进驻,最终完成对羌人的统治与同化。
云琅在河西四郡的政策两极分化的厉害,一方面铲除掉地方豪强之后,羌人百姓的负担在急剧的下降,在缴纳过高额的官府赋税之后,剩余的东西全部归自己,且不用担心有人来抢劫。
即便云琅在河西四郡执行的是三税一的政策,河西四郡的羌人依旧欢迎。
在这之前,羌人从来不知道也不清楚自己该缴纳多少东西给头人,马贼以及土匪。
有了秩序的地方慢慢就会平静下来,随着羌人逐渐归化,云琅相信,这些人日后缴纳的赋税将会与汉人看齐——即十税一。
这需要一个过程,任何奖赏都要基于羌人自己的变化,毫无节制的将好处给羌人,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天生就该享受这些好处,从而不愿意起归化之心。
霍光杀了吴彤!
云琅觉得霍光过于小心了,应该将长史姜环一起杀掉,如今的河西四郡,用不着有别的声音存在,在河西四郡即将迎来大发展时期,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至于刘据…云琅觉得他不会成为大汉国的君王。
不是因为他们这群勋贵不同意,而是皇帝刘彻自己就有很大的不同意见。
他认为自己还年轻,有的是精力来治理国家,还不需要一个时时刻刻提醒他迟早有一天会老去的太子存在。
刘彻把自己的皇权看的比命还重要,哪里会轻易地交割出去?
基于这一点,不论刘据是愚蠢还是聪慧,他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让刘彻满意的太子。
除非——他今年只有一两岁!
张掖郡近在眼前!
云琅纵马穿行在大片,大片的农田里,并不理会那些惊慌的羌人农夫。
这里的人总算是开窍了一点,至少懂得了平整土地,至少知道了开沟灌溉,至少懂得了给土地积肥。
别看这只是很小的一点进步,对于河西四郡的羌人来说,这是翻天覆地般的改变。
“明年,沿着弱水两岸,还会有两万亩水浇地开发出来,张掖郡的迁居之民,也会沿着弱水两岸布置,今年,安置五万移民已经是张掖郡的极限了。”
张掖刺史陈爽不敢过于靠近云琅,见牧守在地头停下战马,就连忙拱手禀报。
云琅笑道:“葛川先生过谦了,张掖郡能有现在这样的农田规模说实话已经超出我的预料。回头会有表彰文书上奏陛下,葛川先生的功绩,本官没有忘记。”
陈爽连连谢过,又轻声道:“听说朝堂上对君侯在河西施行的政策不满?”
云琅点头道:“确实有一些卑鄙小人认为我在河西施行的是暴政。”
陈爽叹口气道:“他们身在长安膏腴之地,如何能知晓我等在蛮荒之地施政的艰难。若是没有我汉人移民加入,下官决计不敢在张掖郡推行新农业计划。如果我们不能彻底羁縻住羌人,这样做无异于资敌。”
云琅笑道:“葛川先生尽管放心,我们既然要把河西四郡彻底的纳入版图,自然就不会轻易地放弃。羌人是最适合归化成汉人的种族,只要我们时时注意莫要让羌人群中出现强人,两代之后,此地将不会再有什么羌人一说了。”
陈爽笑道:“诚如君侯所言,下官已经在汉人中招纳敢战之士,一旦张掖军司马府组成,下官就可高枕无忧。”
云琅大笑道:“离开长安,诸公都是提着脑袋在为君分忧,牧守,牧守,没有牧羊犬跟鞭子如何牧守?葛川先生尽管在张掖郡成立军司马府,不仅仅张掖郡要成立军司马府,河西四郡都应该成立,而且应该是重中之重!”
陈爽见四下无人,就低声道:“是否要上报太尉府?”
云琅看了陈爽一眼道:“军司马当由太尉府派遣!”
陈爽连连点头道:“如此,下官这就起草文书,上报太尉府,请太尉决断!”
第五十三章 孔明师伯的孔明灯
军中是云琅的天下,官府这一边就不是了。
陈爽乃是堂邑侯陈婴的后裔,也就是说,陈爽最大的靠山其实就是长门宫阿娇。
在云琅对司马相如就任张掖郡刺史不满意之后,原本的武威郡刺史陈爽就变成了张掖郡刺史,而张掖郡刺史司马相如就变成了武威郡刺史。
这样的安排里自然有刘彻的恶趣味,总之一句话,司马相如不能离开河西!
陈爽算是一位称职的刺史,在他接任张掖郡刺史之后,严格按照云琅的命令,大力修建道路,不仅仅完成了张掖道酒泉郡的一半道路,也完成了张掖郡到武威郡的一半道路。
在完成修路的同时,还修建了六十里长的水渠,修整了五万亩农田,而农田甚至已经长出了第一茬粮食。
这样的人却心思不纯,明里暗里的希望云琅可以自立门户。
这样的人云琅见多了。
没一个是好人!
他们喜欢在权贵间挑起战争,然后趁机捞取好处。
云琅的职位够高,爵位够大,身边围绕的权贵力量也足够,这样的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走上与皇权对立的道路。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他们都能抢先分得一杯羹!
毕竟,勋贵资源是有限的。
所以,这样的游戏在勋贵中被使用的经久不衰。
看破不能说破,这也是勋贵间早就形成的默契,指望勋贵们守望相助,那就太愚蠢了。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一笑了之。
武威郡直到目前仅仅修建了不足二十七里的道路,据说全是武威刺史司马相如带着家仆修建的。
除过修路,武威郡的其余公务,姜环完成的很好,开垦了多达十六万亩的农田,修建了一百余里的水渠,最重要的是修建了两万三千多间窝棚。
为安置移民做了很大的贡献。
表面看起来似乎不错,实际上,姜环在认真的完成皇帝给的任务,对于云琅分派的活计视而不见。
这明显是一种找死的行为,而且还是最愚蠢的一种,哪怕是太子刘据,也不敢对云琅如此不敬!
这让云琅觉得非常有趣。
霍光也觉得非常有趣!
随着师傅距离武威郡越来越近,姜环越来越焦急。
此时再想修路时间上根本就来不及了。
于是,在某一个夜晚,姜环把长史大印悬挂在长史府大堂上,整个长史府的人在一夜间消失无踪。
霍光没有派人去拦截,更没有派人去追赶,只是写了一封文书派人送去了长安。
姜环跑了,修路的责任就落在了司马相如这个刺史身上。
这是司马相如所没有料到的。
霍光再一次关闭了姑臧城,任由司马相如在外边如何哀求也不肯开门。
既然他们愿意在河西之地鼓捣出一些麻烦,那么,就该有承担后果的责任。
姜环挂印逃跑,估计也逃不出多远,绣衣使者最关注的就是这些人。
如今的大汉官员,绝对不是文皇帝,景皇帝时期,那个时期可以挂印辞官,甚至被人们引为美谈。
现如今…大汉皇帝不许!
所有挂印辞官者就预示着对皇帝的大不敬!
司马相如就是害怕这一点才不敢私自逃回长安,没想到,他不敢做的事情,姜环做了。
截杀姜环不是一个好主意,会给人留下一个杀人灭口的嫌疑,虽然这种事情云琅不是没做过,这一次却非常的没有必要。
姜环回到长安,必定会托庇于刘据门下,然后…这件事估计就非常的热闹了。
刘据有很大的可能让步,在谢长川,夏侯静之后,制造新的一个保不住门人的例子。
这不是云琅有意识做的事情,而是霍光很想看看刘据的底线在什么地方。
杀掉吴彤,是因为此人是武人,说不定有胆子直面云琅,这是不合适的。
死掉的吴彤给了姜环非常大的压力,让姜环跑回长安哭诉,对云琅来说是最好的一个结果。
司马相如求告无门之下,咬着牙用最强硬的手段征召了武威郡的百姓,不论是移民还是羌人都在征召之列。
他还亲自掌管了武威郡的军司马府,开始了自己平生第一遭酷吏之路。
他清楚地知道,这件事过后,即便云琅不杀他,回到长安他也罪责难逃。
小小的姑臧城对云音来说就是一座监牢,她不能出城,只能在城里跟老虎大王父子仰着头看四角的天空。
霍光总是非常的忙碌,红袖也总是非常的忙碌。
自从红袖用鞭子教训了她的几个丫鬟之后,丫鬟们也就很少靠近云音了,至于闲话,自然是再也没有了。
云音如今的好伙伴就只剩下老虎父子了。
“大王,你说耶耶为什么还不回来啊?”
老虎大王冷漠的抬起脑袋抖抖身上的尘土,不屑作答。
“每个人都很忙,只有我…”
小老虎用头拱拱云音,希望她继续跟他玩毛线球游戏。
云音奋力丢出了毛线球,小老虎嗷的一声就追了过去…
“见不到他的时候总想着他,见了面,他又有忙不完的事情,我不喜欢啊。”
很明显,老虎没有这方面的困扰,继续伸出舌头整理自己前腿上的毛发。
小小的少女就靠在老虎身上,瞅着天上的白云发愣,老虎大王虽然聪明,却不了解小儿女的心思。
一个巨大的彩色大球从城墙边上升起,这个球越来越大,最后铺满了云音的眼帘。
老虎大王霍然站起,仰起头冲着这个巨大的彩球咆哮,毛发竖起,快跑两步猛地窜起来,张牙舞爪的扑向这个让他感到惊恐的彩球。
他的后肢力量巨大,硕大的身体被送上了半空,然而,即便是飞起来了,牙齿却咬空了。
身体重重的落下,咚的一声尘土飞扬。
云音也站起来,大声的警告角楼上的军卒,那些军卒却笑呵呵的看着她。
霍光灰头土脸的从从城墙另一边爬上来,一瘸一拐的,来到云音身边就坐下来,指着那个巨大的彩球道:“本来想给你一个欢喜的。结果不成,实验失败了。”
云音仰着头瞅着巨大的彩球道:“这是什么?”
“热气球,也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孔明灯。”
“伯伯灯?”
“是啊,孔明师伯制作的。”
“怎么这么大?”
“太小的带不动我们,我想带你去天上飞。”
“给我做的?”云音激动地浑身发抖。
“是啊,这些天的时间全耗在这东西上了,我以为能飞起来,结果不成,漏气啊,我刚刚坐上去,才飞起来三丈多高,就掉下来了。”
霍光一边揉搓着脚踝,一边跟云音解释。
云音一直仰着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彩球,而老虎大王则锲而不舍的不断跳起,然后又无奈落下。
“按理说,孔明灯能飞起来,热气球就能飞起来,可惜啊,没有可持续加热空气的炉子,这东西太不稳定。我本来想等你生辰的时候带你玩,现在看来,不成了,还需要继续研究。”
“好漂亮啊…”云音由衷的赞叹。
“当然漂亮,我用了十二匹最好的丝绸,又给丝绸上涂抹了防止空气溜走的鱼胶,废了不少功夫,就是带不走人。”
霍光话音刚落,这个本来原本圆鼓鼓的彩球迅速就瘪了下来,最后成了一坨软塌塌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霍光见云音眼中满是失望之色,就摊摊手道:“你也看见了,就是这个样子。”
老虎大王摇头晃脑的走了过来,把大脑袋杵在云音的怀里胡乱蹭蹭,刚才跟他对峙的那个大球被他打败了,他想讨要属于自己的奖赏。
“既然能飞起来,那就成功了一半对吧?”云音烦躁的推开捣乱的老虎,兴奋地问霍光。
霍光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
“那还等什么,我们继续研究!”
云音拉起霍光就要往城外跑,霍光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上,痛苦的抱着脚踝道:“你就不能等我的脚伤好了再去吗?”
第五十四章 话事人
云音大呼小叫的要军卒们把热气球给她拖回去,自己带着老虎紧紧的跟在后面,似乎已经忘记了霍光的存在。
原本佝偻着身体的霍光慢慢挺直身体,笑吟吟的看着云音重新变得活泼起来,掸掸衣衫上的尘土,转身去了城主府。
河西四郡是云氏布局的重中之重,霍光岂能不放在心上。
云音生性活泼,受不得冷落,霍光是知道的,这样的人只有让她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喜爱的事情当中,才会忘记姑臧城的无聊与冷漠。
热气球对霍光来说并不是一个很难的事情,很久以前他就萌生了要制造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的热气球。
为此他早就设计过热气球的构造,现在,拿出一半的设计交给云音,以安慰这个无所事事的傻丫头。
回到房间,霍光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位高权重的贵公子。
每发出一道指令,就有相应的人手去完成。
储存在姑臧城里的巨量黄金,以及玉石,如今剩下不多了,等师傅到来之日,姑臧城将会成为一个很普通的城池。
再无什么秘密需要保守。
“山丹部落的马场如今弄得怎么样了?”
霍光疲倦的揉揉眉心,问面前的羌人装束的少年人。
“种马四百匹,母马三千匹,今年春天的配重情况不好,太匆忙了。”
霍光摇头道:“我只准你们出一次错误!”
少年人拱手道:“喏!”
“这一次汗血马配种的进度如何?”
“甚为顺利,六匹公马已经运回来了,就看冬日里的马驹子是否优秀。”
“小六,辛苦你了。”
霍光抬起头看了一眼这个大夏天依旧穿着羊皮袄的少年,轻轻说了一句。
小六愣了一下,这样的话很少从霍光口中说出,摸摸自己晒得黝黑的脸膛笑道:“我书没有念好,只能出蛮力。”
霍光道:“那就早点成亲,期待你儿子念书成功。”
小六大笑道:“我今晚准备把绿衣带走,记得给我打掩护!”
霍光笑了,敲敲桌子道:“我听说绿衣看不上你!”
小六冷笑道:“睡都睡了,还矫情什么!”
霍光的眼睛似乎都要凸出来了。
小六喝口茶水,慢慢的道“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还不是她那个老娘,总想把闺女嫁给有头有脸的人家,难道耶耶就比那些混账东西差么?真是有眼无珠的蠢婆子。”
霍光点点头道:“羌人的力量运用的好了,是一股很好用的力量。”
小六一口喝完茶水,重重的将茶水杯子顿在桌子上,用羊皮袄掩盖好精壮的胸膛,冲着霍光摆摆手道:“绿衣要是失踪了,你就不要找,是我带走了。”
霍光同样挥挥手,表示他不掺乎这件事情。
云氏的婆子们彪悍,要是被绿衣的母亲知道是他帮忙把她闺女弄没了,即便是霍光也没有好日子过。
忙碌完公事,霍光就大步流星的向城主府走去,穿过前厅,他看见云音还在捣鼓热气球,他的腿立刻就变得不自然起来,走路也一瘸一拐的,凑到云音身边道:“想出办法来了没有?”
云音忧愁的摇摇头道:“绸布经不起火烧。”
霍光点点头道:“那就好好的想办法,我也是没法子了才推给你的。”
“你的脚还疼吗?”
云音终于想起,霍光先前似乎受伤了。
霍光道:“没关系,过两天就好,这点伤势不算什么,我们当年在何公公门下,什么苦没有吃过,不用管。”
确实,霍光与云音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武,这样的伤势算不得严重,他们早就习惯了。
见云音再一次陷入了瞎想之中,霍光起身进了内宅。
红袖已经等待霍光很久了。
见霍光进来了,直接道:“西北地的投入太大了,如果你继续这样投入,很快就会青黄不接,不如选重点扶持,长久才是最好的。”
霍光指着红袖手上的账簿道:“镜铁山,山丹马场,凤凰山铜厂,野人沟金矿,这五处产业是一定要持续的,其余的可以砍掉一些,不过,主要吞食钱粮的地方就是这五处,其余用不了多少钱。”
红袖摇头道:“钱粮算不了什么,重要的是人手,我担心你扩张太快,人手跟不上,用了外人,就很容易出问题。”
霍光皱眉道:“师傅在凉州最多能停留两年,这几乎是极限了,我们必须在这两年中把云氏的产业融入凉州本地。时不我待,也就不能太讲究了。”
红袖冷冷的道:“欲速则不达!”
霍光叹口气道:“那就要取舍了,如果非要我压缩规模,我们只能放弃明面上的镜铁山。”
红袖脸上露出笑容,点点头道:“这五处地方,以镜铁山最为损耗钱粮,也最为羁绊人手,镜铁山出铁器,虽然重要,却是大汉国人尽皆知的事情。公孙弘,桑弘羊这些人早就对镜铁山垂涎三尺,皇帝陛下对镜铁山也是早有耳闻。如果我们强行将镜铁山握在手中,并非好事。”
霍光道:“既然要让出镜铁山,那么,我们就要获得别处的补偿,师娘可以写信给平阳侯,问问他我们如果放弃镜铁山,能换来什么好处。”
“利益交换必定是有的,我们也不能要的太过明显,毕竟,你师傅是出了名的淡泊之士,如果过于强调交换,对你师傅的名声不利。”
霍光摇头道:“师傅自然可以淡泊,我们不能,这世上淡泊名利的高人多了,可是,您看看到哪一位在争夺利益的时候手软过?每一个高人背后都有无数需要利益支撑的人,利益不是给师傅要的,是给我们这些晚辈要的。”
红袖比霍光大不了多少,霍光在她面前很少讲礼数,更多的时候把她当做同龄人来看。
云氏的权力构造非常的特殊,云琅,宋乔是一级,他们是主人,权力的缔造者。
霍光,跟红袖是一级,他们是云氏主要的权力使用者。
苏稚,卓姬两人在云氏地位超然,不参与家事,却各自有各自的事情忙碌。
当红袖跟霍光的意见统一之后,一件事也就基本被确定了。
公事谈完,霍光就准备离开,把云音一个人丢在那里发愁也不是一个好主意。
却看见绿衣挪着脚丫子走了进来。
霍光立刻知道是怎么回事,裴六子说的凶恶,他还是不敢直接从红袖手里抢人。
他们两个的事情,只能说是私奔。
霍光端起茶杯准备看一场好戏。
红袖的眼神非常的冷漠,看绿衣的神情非常的不善,她自然也是知道绿衣来意的。
云氏虽然家教松散,可以,也没有到可以随意淫奔的地步,更何况,绿衣的母亲林婆只有绿衣这一个女儿,绿衣为了一个裴六子就丢下母亲不管,堪称不孝。
绿衣跪了下去,霍光咕咚咕咚的喝茶,红袖俏面如霜,冰冷的眼神刺的绿衣瑟瑟发抖。
“你想清楚了?”
红袖的语气里像是夹杂着冰珠子。
“想清楚了。”
“不打算管你的母亲了么?”
“过两年我会回去看母亲的!”
绿衣的声音很低,却无比的坚强。
“你的男人呢?跑了?不敢来见我?”看到绿衣的死样子红袖的怒气顿时就升腾起来。
绿衣摇摇头道:“他是男人,需要脸面,细君万世找我就好。”
红袖冷笑道:“他不敢来见我,难道就敢去见家主吗?此事,家主知晓吗?”
霍光在一边咳嗽一声道:“裴六子上报我知晓了,我还没有跟师傅提起。”
红袖电锯一般的目光立刻就向霍光劈过来,霍光面不改色,只顾着低头喝水。
“来人,传我的话,大女云音禁足半月!”
第五十五章 谁是狼王
云氏惩罚人的时候,历来都是直指要害。
一个下人小厮跟丫鬟私奔不算大事,只要掩盖一下,下一个禁口令,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云音不成!
她母亲已经没有好名声可以让她涨脸,她就必须自己为自己争脸。
万万不敢再走她母亲的老路,如果真的跟霍光有什么不堪的事情传出来,云氏的女儿家就别想再有好名声了。
红袖这一次之所以来凉州,就是想要一个孩儿,这个梦她已经做了好久了,只要关系到后代,红袖固执的令人发指。
霍光张张嘴吧,却没有法子说话,后宅是红袖的天下,他没有任何资格跟红袖争论。
一想到云音最近确实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研究热气球,他也就不再想说话了。
裴六子是被褚狼抓来的,这个少年时期就已经来到凉州羌人土地上的云氏子弟,即便是干了丢人的事情被抓了,也昂首挺胸面无惧色的跪在红袖面前。
“你就不能明媒正娶吗?”红袖的银牙都要咬碎了。
裴六子嘿嘿笑道:“提亲了,我母亲亲自提的,被林婆把聘礼从家里丢出来了,还说我是一个马倌,配不上她闺女。我是马倌不假,可是,掌握了上万匹战马的马倌跟普通的马倌能一样吗?他林婆有什么资格对我评头论足!如果不是家主的事情需要隐秘,万全,不敢娶外面的女子,我裴六子也是好汉一条,哪里用得着如此委曲求全!”
给红袖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裴六子又对绿衣道:“一句话,跟我走不?走,万事我扛,不走,我立刻就回山丹部落,此时就当没有发生过。”
红袖气的发抖,偏偏拿裴六子一点办法没有,这些早年就离开云氏的混账东西,现如今一个个都成气候了,年纪虽轻,却个个是一方大豪。
手上见过血,经历过大场面,一个个桀骜不驯的如同野马,或许只有在云琅跟霍光面前,才会心悦诚服。
裴六子的话说的极为混账,绿衣却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当然跟您走。”
裴六子仰天大笑道:“好,好,你今日给耶耶脸面,来日耶耶让你一世无悔!你母亲也会以你为荣!”
说罢,就拉着绿衣跪在红袖面前,拱手道:“我裴六子只有母亲,不知有父亲,不敢以家主为父,只求细君以大母身份,受我夫妻一拜!”
红袖眼睁睁的看着裴六子拉着绿衣对她梆梆梆的磕了三个响头,来不及反应,裴六子就打横抱起绿衣哈哈大笑着就要出门。
霍光的手动弹了一下,一个小小的包袱就飞向裴六子,绿衣探手捉住,就听红袖道:“这是你的陪嫁,好自为之!”
霍光目送两人离开,就对红袖道:“我不会学他的,我与阿音成亲之日,必定是轰动长安城的大事。我很贪婪,不但要师傅师娘们的祝福,也需要全天下人的祝福。如果偷偷摸摸,趣味全无,甚是无趣啊!”
红袖指着门口舌绽春雷:“滚——”
张安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同理,霍一,霍三,李禹三人也没有觉可以睡。
全是犟驴,所以只有看谁能熬到最后了。
李禹的脑袋重重的砸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的脑袋应该很痛,他却一声不发,趁机睡觉。
可惜,第一个呼噜还没有打出来,他的脑袋就被张安世给提起来了,同时一块巴掌大的冰块被张安世塞进了李禹的脖领子里。
李禹虚弱的叫唤了一声,勉强睁开双眼。
“投降吧,说自己错了,说出来你就能去睡觉了。”
张安世的声音中似乎带着无限的诱惑,李禹无力地张张嘴巴,却支棱着脖子,还是一个字都不说。
霍一的眼睛里早就只剩下白眼仁了,他的眼皮被张安世给黏住了,他非常的想睡觉,睁着眼睛却无法入睡。
霍三同样如此,只是他啊比起这两位就要坚强的太多了,不仅睁大了眼睛,还有空威胁张安世:“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只要你不睡觉,耶耶也不会睡的。”
张安世用冰水洗了一把脸,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一般,挑挑大拇指道:“我看你嘴巴能硬到什么地步。我根本就没有打算从你们嘴里问出是谁干的。我只想让你们极度的困倦,等你们睡的跟猪一样,我就带你们去富贵城…”
李禹傻傻的道:“去富贵城?”
霍一摇晃着脑袋道:“他准备剥光我们的衣衫游街啊。”
霍三笑道:“耶耶不会输!”
张安世狞笑道:“那是你们还不够困,等你睡着了,我有无数种法子讨回血债。”
如果不听他们的谈话,从窗外看进去,只能看到兄友弟恭的教学场面。
如果听声音,会让人不寒而栗。
云哲指指屋子里的四个人问曹信:“他们在干什么,两天了好像没有换过姿势。”
曹信往茶水里丢了一颗剖开的青梅,喝了一口茶水,发现有些酸涩,又往里面加了一勺糖霜,再喝一口,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在熬鹰!”
“熬鹰?什么意思?”
“有猎人抓到鹞鹰之后,想要借助鹞鹰之力狩猎,就必须先驯服鹞鹰,可是呢,鹞鹰本身就是天空之王,性情刚烈,一般不容易屈服,这时候,猎人就会付出极大的精力熬鹰。熬鹰是一件颇为苦累的活计,几天几夜,人与鹰就那么对峙着,不吃不喝,谁也不眠,直至一方最终败下阵来,才宣告熬鹰的结束。一场活儿下来,开始还桀骜不驯、斗志昂扬的鹞鹰最终会乖乖的接受猎人的指挥,继而终生成为人的奴隶。”
“现在,他们四个谁想成为谁的主人?”
“张师兄想要立威,确定他二师兄的地位,霍三想要脱离二师兄的管束,所以,这一场争斗不可避免。”
“为何不去争大师兄的位子?”
曹信摇摇头道:“这事就不要想了,斗不过大师兄的,大师兄也不会跟我们斗,他只会把所有人打服气。走的时候啊,除过你,他把我们齐齐的打了一遍,当然,是以考教武艺的名头。”
二人正说着话呢,宋乔走进了那间屋子,挨个摸过这四个家伙的脉搏之后,叹口气就离开了。
她只能管束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却不能干涉他们之间的斗争。
这样惨烈的斗争,在云氏学生中出现的频率不算低,就像云琅当年给了张安世一箱子黄金,让他扛着去花销一般,都是对个人意志力最好的淬炼。
张安世那一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就是不知道今天,会有谁是失败者。
李禹第一个扛不住了,身子向后一倒,冲着张安世用嘶哑的嗓音吼道:“我要睡觉,随你怎么样,我认输!”
张安世连忙把已经睡着的李禹抱上床榻,给他盖上毯子之后笑眯眯的对霍一道:“你也熬不住了吧?想睡就睡,没关系,我不会太过份。”
霍一的黑眼珠终于回到眼睛中间,艰难的道:“你真的不会太过份?”
张安世道:“你们年纪小,光屁股逛街问题不大。”
霍一痛苦的道:“我不要脸的啊…算了,随你吧。”
说完就学李禹的样子翻身睡了过去。
张安世狞笑着将霍一放在李禹身边,同样给他盖上毯子,然后就来到还在坚持的霍三面前道:“你已经很厉害了,至少比李禹跟你哥哥强,投降吧,投降了就能睡了。你看,他们两个睡得多香甜啊。”
霍三大叫一声,挥出一拳重重的打向张安世的眼睛,大叫道:“耶耶不投降!”
张安世轻易地避开了霍三虚弱的拳头,冷声道:“你的梦想是做像你父亲一样的男子汉,我不得不承认,你确实很像你的父亲。可是,时局不同了,匈奴人跑了,你没有可能像你父亲一样率领部属,远征匈奴,继而立下不朽的功勋。你现在的坚持一点意义都没有,投降吧,然后就好好地睡一觉,你已经快到极限了。”
霍三坐直了身子,平视着张安世道:“别想趁机睡觉,我确实快到极限了,你不是也快到极限了吗?说那么多的废话做什么,好好地看着我,看看到底是谁先睡着!你要是睡着了,我还会把你的衣衫扒光,这一次,就不是在这座院子里,而是要带你去长安!”
第五十六章 皇宫里的闲谈
没有了匈奴人,大汉帝国变得活泛起来了。
就像是获得了新生,或者像是纤夫丢掉了纤绳,驴子去掉了重负,身体轻盈如燕,却不知该向那个方向发力。
盛世中,第一个兴盛起来的行当就是商业。
尤其是关中!
在太祖高皇帝准备在关中建都之时,从四面八方调集富裕人家入京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是一种扩大关中经济总量的一种手段,虽然,以前的皇帝并不明白他们这样做对关中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样做能快速的让关中变得富裕,同时,也能极大的削弱地方。
现在,不用皇帝用诏令迁徙富户了,只要是有钱人,最理想的居住地就是长安。
长安城是官城,没有几个人真正能住进去,而且,人们也不是很喜欢这座经常需要宵禁的城市。
阳陵邑里寸土寸金,想要在这里落户,一般富户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
于是,新丰市,细柳营就成了人们的主要集聚地。
而富贵城作为全大汉设施最先进,最干净,生活最便利的城市,已经被大汉帝国的权贵们牢牢地把持住了。
城内人口不再增加,却开放了城外的土地,于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围绕着富贵城已经诞生了很多村庄。
世界都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座皇宫。
隋越从水井里提上来一桶水,迈着轻快的步伐将水倒进接雨瓮里,见大瓮里的小鱼又有了足够的游动空间,莲叶也慢慢舒展在水面上,这才用手帕擦一把汗水,坐在凉亭下纳凉。
半年时间过去了,他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期望皇帝能够想起他,现在,他只希望皇帝能够把他真正的给忘记掉。
或许,这是所有被贬斥掖庭宫之后的宦官们的一致心愿。
见识过繁华,就能承受没落的痛楚,繁华之地未必是良乡,没落之地也未必是绝境。
隋越的财产被钟离远保存下来了,所以他一点都不穷。
很早以前,他的侄子隋金就被兄长过继在他的门下,所以,他也是有儿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