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正在进行时
云哲战败了。
尽管蓝田站在他背上跳跃了两下,云哲还是没有哭。
只是金冠被蓝田扯下来了,踩得扁扁的还给了云哲。
金冠如今被云哲拿在手里,头发散乱的披在头上,金冠早就没了最初时光彩夺目的样子,红色的绒球沾上了墨汁,变成了黑色的,一颗龙眼大小的明珠被蓝田扣下当做战利品。
垂头丧气的跟在母亲后边,哼哼的发脾气。
宋乔不断地斜着眼睛偷偷地看儿子,见他虽然垂头丧气的,却没有太过萎靡。
蓝田比云哲高半个头,身子也比云哲粗壮一些。
毕竟,刘彻,阿娇都是身材高大之人,也就是相师们常说的龙凤之姿。
他们的强大的基因自然影响到了蓝田,所以蓝田本就比同龄的孩子高大。
而云琅跟宋乔的骨架都显得纤细,所以,云哲小的时候是一个小胖子,随着身体开始长高,也就变得跟他父亲一般瘦峭,都没有什么练武的资质。
加上少女的身体发育要早于男孩子,所以,纯粹的比力气,云哲处在下风。
练武这回事本身就是激发身体潜质的一种行为,身体强壮的人,练武要比身体瘦弱的人更加有优势。
就像云音跟霍光两人。
两人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然而,十个云音都打不过霍光,当然,在学业上…十个云音同样比不过霍光。
云琅自问不算差,卓姬也是女中英才,然而,他们的孩子遇到霍光之后,就显得有些平庸。
“娘,我要去找何公公!”
云哲突然挥手把手里残破的金冠丢了出去,气咻咻的对宋乔道。
“何公公老了,你就莫要去打扰他老人家的安宁,想要练武找你姐姐去。”
“不去,何公公说了,姐姐是他门下之耻!”
宋乔皱皱眉头,轻声问儿子:“你喜欢蓝田吗?”
云哲大声道:“不喜欢,不过我一定要打败她!”
儿子已经七岁了,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些小大人的模样了,宋乔露出笑意,摸摸儿子管滚滚的脑袋道:“嗯,一定要打败蓝田,回去之后为娘就给你招募好老师。”
“不,我只要何公公!”
宋乔正准备劝说儿子,就看见僵尸一般的何愁有从树丛里走出来,手中拿着一只破损的金冠,阴恻恻的对云哲道:“跟你耶耶一样有眼光!跟公公走吧!”
云哲立刻挣脱母亲的手,飞奔向何愁有,何愁有拉着云哲的手缓缓走进了树林。
宋乔想要嘱咐两声,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自从何愁有的自杀大计被霍光,张安世破坏之后,他就像幽灵一般在云氏庄园里转悠,很多时候,在半夜时分,巡逻的家将们都能在园子里见到胡乱溜达的何愁有。
宋乔觉得何愁有的脑子已经坏掉了,云琅确认为这是个人的习惯问题。
毕竟,一个喜欢冒充兵马俑跟别的兵马俑站立在一起的人,喜欢夜晚瞎溜达,还算正常。
云氏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今年开春之后又有了新变化,以前修建的那些平房,如今早就不适合云氏庞大的仆妇群们居住了。
一个个都身家巨万的,再跟儿子,女儿挤在小小的平房套间里不像话。
于是,一瞬间几十栋小楼正在拔地而起,这让原本显得空旷的云氏庄园变得有些拥挤了。
红袖伸展一下腰肢,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即便是跟随她的丫鬟们也有些眼红。
丫鬟们将账本一一收好,就听红袖懒懒的对她们吩咐道:“告诉张婆她们,盖宅子归盖宅子,就是不能挡了主楼的风景,要是违背了这一条,到时候拆楼的时候,她们可别找少君哭诉!”
一个红衣丫鬟连忙道:“自然不会,主家把地皮卖给她们盖房子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如何敢坏了家里的风景。”
红袖瞟了丫鬟一眼道:“你说了不算,这些婆子们一贯嚣张,把话说到最好。我马上就要去河西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她们要是敢…哼!”
红衣丫鬟连忙陪着笑脸道:“我母亲犯错也就这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犯。细君,您去河西的时候,是不是也带上我!”
红袖笑道:“你要留在这里看住你那个不省心的母亲,绿衣,蓝珠跟我去。”
红衣丫鬟怒道:“我母亲乃是不识字的粗鄙之人,穷怕了,眼中只有铜钱,君侯都说这无伤大雅。再说了,她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云氏当一个工头,忤逆君侯的事情是不敢做的。上一次犯错,已经吓得半死,焉敢再犯。您要去河西之地伺候君侯,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机缘,河西军中多得是少年英杰,绿衣,蓝珠这两个浪蹄子年纪还小,没有到选婿的年龄,着什么急?”
红袖听了红衣丫鬟的话,与其余两个丫鬟一起笑的直不起腰来。
绿衣指着红衣丫鬟道:“彩画姐姐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原来你着急出嫁呢。呀呀呀,张婆会哭死的。”
云氏丫鬟本就没有卖身给云氏,她们只是在云氏干活,红袖是她们的上司,却不是主人,平日里相处的融洽,也就没有多少畏惧感。
遇到好处,自然是敢争一争得。
彩画见自己中了几人的计,干脆坐在红袖身边搂着红袖道:“别人家的主人,见不得美貌的丫鬟,咱家的主人倒好,我们姐妹自认容貌不差,平日里却连看我们一眼的心思都没有,端端是让人失望。”
平日里话不多的蓝珠瞅瞅正在把脸贴在红袖脸上的彩画,叹口气道:“别说违心话,我们姐妹要是有细君这样的容貌,家主也会巴巴的过来。谁给了你这么强大的信心跟细君比容貌。”
红袖笑着推开彩画对绿衣跟蓝珠道:“你们的彩画姐姐可没有说错话。
长安城中多得是走马斗狗的纨绔,想要找到好的良人,最好去军中找。
以前呐,军中汉子还有战陨的危险,现在可不同了,匈奴人已经被家主他们打跑了,再也不回来了。
边关没了战事,将士们的地位可没有降低。
这时候嫁给军官最划算。
尤其是那些有前途的少年郎。”
彩画见绿衣跟蓝珠都在低头想事情,就噘着嘴埋怨红袖道:“看破不说破啊,您这样一说,这些浪蹄子全都起了嫁人的心思,那里还有好的让我挑。”
蓝珠冷笑一声道:“卫将军麾下牙兵一万两千人呢,全给你好了,看你能应付的过来不!”
“啐…”
其余三人一起啐了蓝珠一口!
嬉闹之余,红袖见宋乔从长门宫回来了,就匆匆的下了楼,揽着宋乔的腰肢道:“姐姐,我什么时候出发去河西?”
宋乔没好气的看着红袖道:“你就这么着急去河西?都走了,偌大的家业交给我一人来管理吗?”
“不是还有张安世,阿音,跟卓姬吗?少我一个有什么打紧?”
宋乔叹口气道:“不光是你要过去,老虎父子,阿音也要去,你们走了,这家里就空荡荡的。没个人气。”
“姐姐也可以去啊。”
宋乔摇摇头道:“我要是走了,会出大问题,其实呢,都是陛下多虑了。云氏从来没有想过要更高的权势,目前的这点权势足够我们家用了。最好永远这样下去。”
红袖笑道:“不安全,隋越已经被发配掖庭宫为奴了。”
宋乔吃了一惊,握住红袖的手道:“此话当真?”
红袖点点头道:“我耶耶说的。”
宋乔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对红袖道:“立刻收拾行装,明日,就让褚狼送你们去河西!”
第二十二章 无聊的盛世
宋乔背着沉重的包袱来到掖庭宫的时候,隋越正好挑水回来。
见宋乔眼中含泪站在那里,隋越冷哼一声,就从宋乔边上走过,并不理睬。
“这里只是一些卧具…”
宋乔低声道。
隋越停下脚步头都不回的道:“陛下给我卧具了。”
宋乔擦拭一把眼泪道:“我知道不该来,可是不来,我心难安!”
隋越道:“某家虽然没落了,那也是我罪有应得,安知不是陛下在打磨某家。”
宋乔挤出一个笑脸道:“但愿如此!”
说罢,就将手里的包袱放在花坛上,施礼之后,就向皇后寝宫走去。
一群宦官嘻嘻哈哈的打开了宋乔拿来的包袱,隋越微微一笑,任由那些宦官们挑拣,并不生气。
在掖庭宫想要活下去,所有的东西就要共享,这就是掖庭宫宫奴们的存活之道。
来到这里的宫奴,跟隋越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并不少,只是,像他身份如此尊贵的宦官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级数的宦官,要嘛富贵下去,要嘛早就没命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掖庭宫。
所以,这里的宦官们摸不清隋越的来路,就很自然的将他当成了同类,还稍微给了一点优待。
捧高踩低的事情在皇宫中很常见,唯独不会出现在掖庭宫。
这里都是一群倒霉蛋,没人想更加倒霉。
所以,平日里相处还算不错。
包袱里的一篮子甜瓜被其余宦官放在隋越身边,春日里吃这东西自然是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也只有云氏那片一年四季都长蔬菜瓜果的温泉地上才能在这个时候出产这东西。
甜瓜被隋越当场剖开,里面除过果肉之外什么都没有,这让好多人暗暗失望。
与人分食了甜瓜之后,隋越就继续挑着水桶去挑水。
屋檐下接雨的陶瓮非常大,里面装的都是用来救火的水,今年春日里雨水少,陶瓮里的水少,隋越的职责就是让这些陶瓮时时装满水。
忙碌了一整天,工作才做了一小半,隋越感到有些疲乏,就着清水吃了一点糜子饭,他就躺在自己的破毯子上,全身再一次舒坦下来了。
云氏送来的好东西被其余宦官给瓜分了,那些人淘汰下来的卧具就分给了他。
不算新,却还算干净。
暂时睡不着,就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屋顶上有一个西瓜大小的破洞,透过那里,就能看见暗红色的晚霞。
以前的时候,隋越只要有点时间,就想睡觉,毕竟,伺候陛下的时候是不能睡觉的。
现在,睡了几天之后,隋越的睡意总是在变淡,他开始怀念自己辉煌的日子。
以前向往的安逸日子并不适合他。尤其是加上贫穷两字之后,就更加的让人难以忍耐。
“也不知道钟离远有没有被陛下弄死?”
隋越在心里低声问道。
陛下不是谁都能伺候得了的,钟离远不知道陛下喜欢喝什么样温度的水,不知道陛下讨厌在牛乳中加糖,不知道陛下最讨厌有人动他的奏折…
这些忌讳弄错一样就会被斥责,弄错两样就会被殴打,弄错三次,隋越就能在掖庭宫见到他了。
想到这里,隋越就微微叹口气,在他离开陛下身边近两年的时间里,伺候陛下的人就是钟离远,看来,他对陛下的习惯已经了然于胸了。
这些事情是隋越不愿意去想的,他努力不去想钟离远伺候陛下的模样。
“云氏还不错,尽管那个婆娘傻了一些,情义却还是有的…”
隋越又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睡觉了。
破洞外的天空已经变黑了,几颗星星出现在破洞上方,今夜不会下雨,于是,隋越又开始了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宋乔进宫,是有原因的。
皇后准备封赏宋乔,虽然只是一些首饰,宋乔还是千恩万谢的离开了皇宫。
她不喜欢太子看她的眼神,太子的眼神中没有半点敬意,似乎还有一点没道理的敌意。
红袖带着云音,老虎父子离开了长安,宋乔就要不断地出现在人前。
她不但经常出现在云氏医馆里,为妇人们诊病,还要带着儿子参加皇后举办的各种活动,有时候还要带着云动,云乐,一起出动,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其余的勋贵,云氏并没有离开长安,家族的重心依旧是长安。
陇西四郡,不过是家族准备安置的另外一个家。
这样的安排是勋贵们常做的安置,家族大了之后就要多安置几处宅院才好,这就是所谓的狡兔三窟。
皇帝将云琅要求把家眷接到陇西的奏折给封存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将红袖这样的妾室,以及云音这样的长女送走,非常符合皇帝的期望。
云氏这样做了,就显得云氏识情知趣,目的达到了一些,显得皇帝没有那么绝情。
有时候,一件事情需要两方配合着来做的,仅仅依靠一方面动作,事情的结果一般没有这么完美。
红袖离开了,张安世就要担负起教导师弟,师妹们的职责。
云琅已经不准他再触碰钱庄生意了,所以,他在司农寺的主簿官职就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环节。
让一个五百石的主簿去担任培育良种的任务,是皇帝给的职责。
培育良种,在大汉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独有的体系,是云琅跟曹襄拟定的。
这个机构不但有培育良种的职责,更有培育新庄稼的职责。
增加农作物产量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的,培育新粮食对张安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云氏菜园里的新庄稼,选一种产量高的,种上去就是大功一件。
所以,张安世选择了好吃的胡萝卜作为实验对象,一口气种了一千亩。
司农寺培育良种的土地就在上林苑,所以,张安世就有了很多的闲杂时间。
红袖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金日磾是不能进去的,看似很好说话的红袖在这件事情上执拗的让人无法理解。
等到张安世授课的时候,金日磾就能坐进教室里,与霍三成为了同学。
对于云氏的学问,金日磾已经不再抱全部学完的希望了,现如今,他对学问的态度端正了很多——能学多少就学多少。
一年多的时间里,金日磾的官职也升迁了两级,从皇帝的专用马夫,变成了车马监的都尉。
授课完毕之后,金日磾一般都会邀请张安世喝一杯。
今天也不例外。
云氏的荷塘因为多年没有挖莲藕的缘故,新发出来的芽苗密密匝匝的竖在水中,一旦芽苗浮出水面,有些就会变成莲叶,有些就会开出花苞。
垂杨柳早就发芽且长成了绿色的丝绦,柔柔的垂在水面,引来无数的红鲤鱼争着触碰。
“好无聊啊…”
金日磾把酒杯里的残酒倒进荷塘。
“猜拳输了就该把酒喝掉,而不是倒进池塘里。”
“不是不喜欢喝酒,只是忽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张安世,你有没有一种快要发霉的感觉?”
张安世嗤的笑一声道:“娶个老婆就好了。”
金日磾反唇相讥道:“你有未婚妻,为何不快快娶过来?要是把肚子弄大了,大司农会扒了你的皮。”
“我师傅,师兄不在,成什么亲啊。”
“他们不回来你就不成亲了?”
“两个最大的金主不在,我跟你这种穷鬼收礼能收几个钱?”
金日磾不理会张安世的胡诌,把玩着酒杯道:“盛世真是无聊啊。”
第二十三章 盛世的意义
匈奴逃离了大汉的魔爪,金日磾无比的欣慰。
身在大汉,他对这个国家雄厚的国力有着清醒的认识。
此次北征,大汉国出动了战兵四十万,民夫五十万,各种大牲口不下六十万匹,其余粮秣物资数不胜数。
当云琅大军最后离开长安的时候,金日磾心中的绝望之意充塞胸臆。
此次出动的全是大汉国的精锐,并非普通民夫,是真正可以与匈奴猛士在草原野战而不落下风,甚至超越的汉国精锐。
而统兵的将领,更是群星璀璨。
匈奴人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没有多少胜利的希望。
所以,当金日磾知道刘陵带着匈奴人开始北征之后,他由衷的认为匈奴人中间,终于出现了一个脑袋清醒的人。
匈奴人走了,北方的草原就变成了空地。
汉家人并不适合放牧,也不会去吃苦放牧。
原本以为,皇帝会启用他们这样的降将带领族人来填充这个空白。
如今看来,皇帝没有这个想法。
他宁愿北地荒芜,闲置,也不允许异族人进驻。
年初之时,皇帝的一封诏令已经明确的告知东北的鲜卑,乌桓,扶余诸部,除却汉人,任何异族人不得踏进大草原一步!
北地,是皇帝为大汉罪囚准备的流放之地,也是大汉国的牧马之地。
更是大汉国牛羊的生产地。
这与金日磾最初的想法南辕北辙。
汉皇太随心所欲,太霸道,这是所有异族人的统一认识。
“你说大汉为什么不用异族人为你们放牧牛羊,饲养战马呢?如此一来,大汉将会更加的强大。”
金日磾思虑良久,最终还是把心头的疑惑问了出来。
张安世看看金日磾道:“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好,好多时候,我们的敌人都是我们培育出来的…要是把你放在草原上,百十年后天知道匈奴人会不会在北地死灰复燃,其它族群也是如此,弄出一个大鲜卑,大乌桓,大羌人,对我大汉人有什么好处呢?
临时占一点便宜,却要子孙后代用命去偿还,金日磾,你觉得我们都是傻逼?
现在,我大汉国的土地多得是,陛下正在鼓励百姓开荒,而且是谁开垦到的就归谁。
又对开垦荒地有大量的补助,仅仅是垦荒用的大牲口,今年准备分派四十万头只。
将作监更是制作了大量的元朔犁无偿分给百姓。
至于我司农寺,已经接到旨意,今年也要派发良种五万石。
百姓们只要从地方豪强地主家出来,主动去官府上户口,就能领取了大牲口,跟农具,种子,劳作一年就能有自家的农田。
告诉你,这才是大汉朝的盛世到来的前兆…”
金日磾叹口气道:“大汉国依靠地方豪强的支持最终成为了这片大地的主宰。如今出尔反尔,恐怕会有阻力。”
张安世冷笑一声道:“十年前,陛下就曾经下令,不许大家族蓄奴,桑弘羊出手之后,东郭咸阳,孔仅,卓氏,这些著名的豪强,被撕扯的四分五裂。
那时候,陛下的权威不彰,都敢这样做,你以为现在的陛下有什么事情不敢做?
只要将所有汉人,从地主豪强手中解救出来,地主豪强们想要继续压榨百姓从中渔利的日子就会消失。
我大汉国缴税的农夫就会越来越多,国家的实力又会不断增强。
这两者相辅相成,只要一以贯之的施行这样的法度,大力禁止蓄奴之事发生。
不出十年,你再看大汉国,定然是另外一番天地。
这样的盛世你以前没见过,以后一定会发生的。”
金日磾笑道:“农夫们受益了,地主豪强过惯了好日子,如何肯任凭自家衰落?”
“他们已经占有先机,手里的钱财要比新产生的农夫们多得多,如果这些人聪明,他们就应该放弃从土地上赚钱,而应该考虑做生意。
种地只有三倍的利益,做工有五倍的利益,做生意却有十倍的利益。
独立的农夫多了,产出就会多,这时候商贾的价值就会体现,没有商贾,农夫产出的多余东西就会被浪费掉。
有了商贾,南北西东的农夫的多余产出才会完成交换。
最终完成利益共享,大家共同富裕。
我就不明白,这些人直到现在还认为做生意的商贾是贱业,真是不可思议。”
金日磾看着慷慨激昂的张安世沉默了下来,有些话张安世没有说,金日磾却是明白的。
皇帝最大的依仗并非那些被解救出来的农奴,而是他手中的军队。
皇帝也喜欢动用他心爱的军队来完成自己的目标…假如有人不同意皇帝的做法…军队一定会让他举双手双脚赞成皇帝颁布的每一道政令的。
这看起来似乎非常的无耻…却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改革方式。
“你看着,大汉国最明显的变化,将在这五年之内发生,一旦陛下完成了他国内的布置。大汉国强横的实力将会向外溢出,那时候,才是大汉国真正让这个世界颤栗时候。”
说完话,张安世白了金日磾一眼道:“只可惜你不是汉人,无法体会这样的骄傲。”
金日磾无话可说…
云哲的惨叫声从树林后面清晰地传来,被宋乔抱着的云动一头栽进宋乔的怀里,云哲的惨叫声太吓人了。
宋乔面色苍白,瞅着怀抱云乐的卓姬道:“这如何是好?”
卓姬不为所动,正在给云乐编织小辫子,见宋乔在担心云哲就翻了一个白眼道:“云音受罪的时候您怎么不说话?”
宋乔怒道:“云音不是我生的,自然会淡然一些。”
卓姬嘿嘿笑道:“云哲也不是我生的,我也可以淡然一些。”
宋乔瞅着卓姬道:“你是要吵架?”
卓姬抱起云乐亲了一口道:“谁让你不准我去河西的。”
宋乔摇摇头道:“红袖到现在都没有一男半女,你也好意思跟她争?你们都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我如何应付的过来?别人家的妾室恨不得把自己拴在钱袋子上,你们倒好,一个个都变成视钱财如粪土的人。只想着去河西见夫君,却忘了咱们家的跟脚在长安啊。”
卓姬又翻了一个白眼,却无话可说。
宋乔的话是实话,前几年,她以为只要把握住云氏的一些财源,就会有一定的话语权。
几年时间过去了,她惊愕的发现,在云氏,谁的钱多,谁就没有了话语权。
云氏的钱财来的容易,一旦获得钱财上的补偿了,其他方面就很难的道优先照顾。
苏稚是最愚蠢的一个女人,她手里的钱财是最少的,偏偏她是最受云琅照顾的一个。
即便是没钱,也没发现她把日子过的捉襟见肘。
钱多的花不完,数量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云哲又发出了一声惨叫,宋乔忘记了跟卓姬争吵,把云动往卓姬怀里一塞,自己提着裙子,匆匆的向树林后边跑去。
云哲的惨叫声也惊动了正在喝酒的张安世跟金日磾。
金日磾侧耳倾听了片刻,就叹口气道:“在拉筋骨啊,一个贵公子吃这样的苦头何苦呢?”
张安世笑道:“谁告诉你成了贵公子就该混吃等死?你是匈奴小王子,从小不也是在吃苦吗?盛世的意义是每个人都变得越来越好,这样做才能让盛世变得更加绵长。”
金日磾丢下酒杯道:“你不用处处提醒我,防备我,我也是大汉官员!”
张安世嘿嘿笑道:“你表面上是我大汉的官员,骨子里还是一个该死的匈奴!”
第二十四章 急躁的心
金日磾无言以对。
张安世说的没错,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是一个匈奴人这回事。
在他看来,这没有什么好改变的,他的父亲,母亲都是匈奴人,他天生就该是一个匈奴人。
即便是在大汉过着最舒适的日子,他梦中的主要场景依旧是祁连山脚下的牧场。
当初跟随他一起来到长安的匈奴人,有的人已经死掉了,有的人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匈奴人。
尤其是在刘陵带着匈奴人远走他乡之后,金日磾觉得自己仿佛是天底下最后一个匈奴人。
夜晚的时候,他面对北方,总要吹奏胡笳,胡笳悠扬,也只有这个时候他的心才是安宁的。
只是这些乐曲传进自己的耳朵,就像一曲哀歌。
一个伟大的族群离开了祖居之地,去了遥远的远乡作战,不知道能否胜利。
如果没有庄园里的这些妇孺拖累,金日磾真的很想骑上一匹快马直奔西域,追上匈奴人大队,跟他们一起战斗。
哪怕战死在疆场上,也是愉悦的,舒坦的,痛快的。
每当胡笳拉到高调的时候,他的血都在沸腾,很多时候,需要舞动长刀直到天明。
每当他舞刀舞的精疲力竭的时候,母亲就会出现在他身边,跪在他的身边嚎啕大哭。
不仅仅是母亲哭泣,别的族人也会哭泣,那些眼泪一次又一次的将他胸中的火焰熄灭。
这个时候,金日磾总会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
“刘陵在大月氏势如破竹啊!”
云琅敲敲地图,颇为玩味的瞅着张骞。
张骞笑道:“不用可怜他们,当初他们也没有可怜我,任由我被匈奴人抓走当了许多年的奴隶。”
“博望侯对大月氏人的观感不好么?”
“不好,一点都不好,离开我大汉族群聚集地,看外人怎么看都不好。一个个目光短浅,总以为这大地无限广阔,有无数的土地可以供他们藏身。一个不知道反抗的国度,只知道逃避的族群,怎么可能长久呢?”
云琅微微一笑,丢过来一份文书给张骞道:“苏武成了匈奴的左大将,却给我们来信分辨说自己并没有投降匈奴,你对这事怎么看?”
张骞看着面前的文书,想要拿走,却被云琅用手指按住。
“张公好好地想想,不知道是一回事,知道了就是另一回事情。”
张骞用力的从云琅指尖下取走文书,看都不看就放在蜡烛上点燃了这份文书。
眼看着文书被火焰完全吞灭,这才看着云琅道:“你欠我一份人情,我现在就要。”
“兹事体大…”
云琅不置可否。
“这是匈奴人的反间之计,云侯英明,定然不会上当吧?”
云琅摇头道:“多骨城一战,苏武身先士卒,第二个攀上城墙,大杀四方!”
张骞摇头道:“我不信!”
云琅神色古怪的道:“是真的,第一个爬上城头的是谢宁…”
张骞身体顿时瘫软在椅子里,喃喃自语道:“他真的投降匈奴了。”
云琅摇头道:“很难说,因为这份文书是谢宁派人送来的,还经过刘陵同意,送信的使者就在外边,要不要见见?”
“他们既然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投降匈奴,为何又要为匈奴人作战?”
云琅幸灾乐祸的瞅着张骞道:“原因都写在文书里面,却被你一把火给烧了。”
“我宁愿相信他们是被逼无奈!”
“还真的不是,刘陵把大月氏的两座城池许给了他们,六座城池许给了陛下,前提是,必须帮助匈奴人扑灭大月氏。你的副使觉得有利可图,就干了,还裹挟了谢宁!”
张骞愤怒的看着云琅,他知道谢宁应该是云琅派到匈奴人里面的汉人奸细,现在,为了减轻谢宁的罪责,云琅不惜先把苏武提出来当大头。
“老夫听说云侯当年与苏建也有一些怨隙?”
云琅笑道:“当年苏建半分脸面都不给我留,我现在也没有必要给他留什么脸面。”
“老夫的脸面呢?”
云琅笑了,指着地上的灰烬道:“这不是正在跟君侯商量呢吗?”
张骞叹口气道:“商量的结果就是申诉苏武的事情是吧?”
云琅点点头道:“跟苏武显赫的身份相比,谢宁不过是一介戊卒,不值一提。”
“如此一来,苏武全族就危险了。”
云琅哈哈大笑,再次指着地上的灰烬道:“既然君侯如此忧心,此事就托付君侯上奏陛下知晓了。”
说完话,云琅就离开了张骞的营帐,只留下张骞对着一堆灰烬发愁。
云琅的队伍中一般不会容忍有异己分子存在的。
哪怕是有,云琅也一般会把他变成自己人,比如说——隋越。
张骞在河西之地没有具体的官职,他依旧是大汉国的西域特使,只有负责联络,宣扬大汉的职责。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偏偏跟在云琅身边寸步不离。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害的霍光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非常的不方便。
直到现在,云琅都没有摸清楚这位博望侯为何会牢牢地跟着军队,跟着他这个凉州牧。
张骞初次来到军中的时候,云琅摄于博望侯的威名,没有对他想太多。
甚至觉得张骞留在军中对他只有好处,没有什么坏处,现在看来,这个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天知道他身上还背负着什么使命。
刘彻用人,看似大胆,实际上却环环相扣,将权力重叠交错分配下去,看似主将一人独大,实际上只要主将犯错,就会有很多不知所谓的人跳出来钳制主帅。
云琅觉得张骞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霍去病带着大军如同孤魂野鬼一般在荒原上游荡。
整整半个月过去了,他在荒原上没有见到一个匈奴人,这片荒原像是已经死掉一般。
很多年下来,牧人,羊群,牛群,与荒原上的野兽已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生物圈。
如今,生物圈断裂了,首先糟糕的就是狼群,没了羊群,没了牧人,没了牧羊犬,没有了战争,狼再也不用成群结队了。
草原上的狼变成了孤狼。
秃脑袋的兀鹫也消失在天空,它们落在悬崖峭壁上,密密匝匝的排成一排,悲伤地望着空空如也的草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霍去病的目光非常的迷茫,没了匈奴人,他的生活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全部意义。
斥候自然没有发现任何匈奴人的踪迹,无功而返。
聂壹勒住战马缰绳对霍去病道:“将军,您现在是护羌校尉,职责不在荒原,该回去了。”
霍去病遥望远处,那里天地一色,草原上刚刚发出的草芽还不足以改变原有的枯黄色。
“我们去乌孙国旧地去看看。”
霍去病低声下令。
聂壹连忙道:“将军,此时去西域,对我们没有半点好处,云侯在等西域胡人走投无路了,才会大举进入西域。”
霍去病笑道:“为什么一定要有好处了才去做呢?”
聂壹尴尬的道:“对大汉国有利!”
“我们去看看。”
霍去病说着话就率先离开了荒原,调转马头一路向西。
霍光目送三百辆马车离开了敦煌,好东西不能继续储存在敦煌了。
在未来的几年里,这里不需要这些物资,只要留下足够多的粮食就可以了。
武威郡的姑臧城,才是以后西北地的治所,大汉朝治理河西四郡的政令将全部从姑臧城里发出。
他很想去姑臧城,因为在不久的将来,云音就会抵达姑臧城,他们将在那里会面。
一想到云音,霍光心里就暖和的厉害,也不知道哪个烧光南山青草的傻女子,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他思念她一样的思念着他。
霍光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云音,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所以这些年他见过的美丽女子无数,却没有一个女子能留在他的心里。
他有时候努力的回想自己到底喜欢云音那一点,总是想不起来。
只是单纯的觉得跟云音在一起的时候全身都舒坦。
喜欢一个人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第二十五章 羞愧也能让人产生恨意
谢宁从背后取出一个小包,从里面取出几块干净的散发着浓烈酒气的麻布,撒上一些淡黄色的药粉,就用麻布把伤口包裹起来。
现在,天气已经变得暖和了,保持伤口干净,是很重要的事情。
做完这些,他就懒懒的坐在一具尸体上,背靠着被火焰熏黑的城墙喝了一口水。
在他不远处,身材高大的苏武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看见苏武撕扯衣袖裹伤,谢宁并没有大方的将自己的干净麻布送给他。
金疮药不多,麻布也不多了,自己都不够用呢,如何能给苏武?
匈奴人不擅长攻城,所以,谢宁,苏武就被刘陵任命为前军大将,负责率领匈奴猛士攻城。
谢宁无所谓,他本身就是细作,只要匈奴人不伤害到大汉的利益,干什么无所谓,帮助匈奴人攻打大月氏还能加快西域空心化,对君侯的大计很有帮助。
苏武就不一样了,当刘陵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他考虑了很久,最终要求刘陵答应,由他写一封文书,由使者送给张骞,只有答应了这个要求,他才会同意刘陵的要求。
刘陵非常的大度,不但允许苏武写,还同意谢宁也给家里人写一封信,她可以让人带去长安。
她似乎对这两人是不是汉人奸细一点都不在意,也是,都到这个程度了,是不是大汉国的奸细又能如何?
在大月氏这片土地上,汉人跟匈奴人才是最亲近的。
谢宁不记得这是他跟苏武领着匈奴人攻打下来的第几座城池。
大月氏人似乎对城堡,城池这样的建筑情有独钟,可惜,他们建造城池的技术太差。
除过高墙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外,其余的都一塌糊涂,在谢宁眼中,这些城池与其说是城堡,不如说是一个个的大院子。
不论是壕沟,还是云梯,乃至于简陋的投石机都可以轻易地攻陷这些城池。
城墙里边,便是大月氏人所谓的城市,里面乱糟糟的居住着一些农夫,跟牧人,整座城池与其说是一个城池,不如说就是一个大羊圈。
高大的城墙保卫着他们最珍贵的财产——羊群跟粮食。
每一座城池都有一位城主,谢宁对砍掉城主脑袋这种事没有多少兴趣。
反正每一次战后,刘陵都会分给他好多男女奴隶。
苏武包裹完毕伤口走了过来,他从不跟谢宁平起平坐,哪怕是在一起也大多数用居高临下的口吻说话。
“你包裹伤口的药粉拿给我!”
谢宁惊愕的瞅着苏武道:“我自己用都不够呢。”
“你这种云氏医馆出品的紧急药包是从哪里得来的?”
谢宁道:“当然是耶耶的,以前,军中像我这种高级将领有配发,没用完,就留到现在了。没想到还能救我的命。”
苏武鄙夷的看着谢宁道:“你的事情我知道了,大体上还算说得过去,只是你背弃了祖宗,真的准备跟着蛮夷厮混一辈子吗?”
谢宁摊开腿,懒懒的道:“你看我还有选择的余地吗?谢氏完蛋了,三五辈子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我又不甘心种地,也不甘心服各种苦役,富贵习惯了,又吃不了苦,我还能怎么做?我要是跟你一样,家族仅仅是剥夺了爵位,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你以为我会好好的汉人不当,跑来跟蛮夷鬼混?”
“你的家眷怎么办?”
谢宁苦笑一声道:“只要老子活着,还会有谢氏的。”
苏武纵声大笑道:“匈奴谢氏?”
谢宁苦涩的低下头道:“总比没有的好。”
“下贱!”
苏武呵斥了一声,就沿着城墙去了别处,他麾下在此战中损伤不少。
太阳升起来之后,空气逐渐变热,谢宁屁股下面的尸体也就变得软绵绵的,短短时间,各种难闻的气味四处弥漫。
这具尸体的主人死亡事件很早,现在已经开始软化,太阳晒一天,紧接着尸体就该腐烂了。
谢宁站起身,他也不愿意继续留在这个满是尸体的城墙上,人临死前的各种模样,他是看的够够的。
下了城墙,谢宁就看到了刘陵,这个女人身上的妖媚气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如今,披着一身西域女式铠甲,威风凛凛的,在一大群匈奴勋贵们的簇拥下,就像一个真正的女王。
谢宁不愿意跟刘陵打交道,不知为何,他只要面对刘陵总觉得心里发虚。
“此战将军又是奋勇当先,朕在这里谢过了!”
刘陵轻轻地抱拳一礼。
谢宁连忙躬身还礼。
他很吃惊,没想到刘陵现在敢当着所有人的面自称朕了。
看样子,最近她又清洗了很多不喜欢匈奴出女单于的人。
“只要将军再接再厉,我们一起拿下大月氏的蓝氏城,大月氏人覆灭在即。到时候,朕一定不会食言,将大月氏的破甲城赏赐与你,并且会用三座城从汉皇手中换回你的家眷,我想,汉皇一定会答应的。”
谢宁连忙单膝跪地感激的道:“能如此,谢宁敢不肝脑涂地以报陛下!”
刘陵笑道:“不仅仅是你,我们以后要有大片的土地来繁衍生息。我大匈奴善于打天下,却不善于治理天下,以后用到将军的地方还多,请将军多多保重!”
谢宁看看周围没有汉人,连忙抱拳道:“喏!”
刘陵刚刚离开,江充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瞅着刘陵的背影道:“我就说过,大阏氏一定会成为匈奴之王的,你看看,她现在的心胸,明明知道你这人靠不住,还给了你莫大的赏赐,兄弟啊,别想着回汉地了,我们兄弟联手,在这里未必就不能打出一片天下来。”
谢宁笑道:“是极,如果我们想在这里立足,就要多结交一些汉人,我们毕竟不是匈奴人,一旦匈奴人达到了目的,我觉得我们兄弟很可能会没下场。”
江充叹口气道:“鬼奴军就不要想了,他们真的已经不把自己当汉人了,他们的族长如今是刘陵。算是正式跟大汉人分家了。我们兄弟的优势就在于我们的一身本事,鬼奴军大多来自边州的百姓,他们除过一身力气之外,别无长处,就算是给他们一座城池,他们也不会管理。兄弟,趁机多捞一些军功,以后兄弟就全靠你了。”
谢宁一把拉住江充的手郑重的道:“苟富贵,勿相忘!”
江充感激的抱住谢宁道:“好兄弟!”
两人发誓完毕,江充在谢宁耳边低声道:“苏武此人心高气傲,如今被困在匈奴,我们兄弟万万不可让他抢走风头。”
谢宁见四下里无人,就低声道:“计将安出?”
“下次出战,由哥哥我陪你,我们同生共死就不信拿不下大月氏人的这些破烂城池。想办法将苏武边缘化,最好能让陛下把他囚禁起来最好,他不是手里老拿着旄节吗?你不觉得那东西最适合用来放羊吗?”
谢宁一脸的难色道:“这太过了。”
江充叹口气幽幽的道:“人家是高高在上的使节,我们兄弟是大汉国的叛徒。每次看见这家伙的那张脸,我就有愧于心,想必你也是如此吧?”
谢宁苦笑道:“刚才在城墙上,这家伙还骂我无耻!”
江充跟着苦笑一声道:“这家伙刚才把一口浓痰啐在我的脸上…你说他凭什么这么骄傲。我们兄弟是被逼的没法子了,才投靠了匈奴,如果还有别的路走,谁他娘的肯受这种气?咱们兄弟以后每日里对着他那张丑脸,想要给陛下献媚都羞惭的干不出来。再这么下去,我们只有死战的份了,拿命捞到的功劳只能发挥一半作用,你说亏不亏啊?”
谢宁颤声道:“要不然,把他弄回大汉去?”
江充冷哼一声道:“我们兄弟没有别的路走了,既然已经投靠了匈奴,那就一条道走到黑。不斩断我们跟大汉国的最后联系,在这里不可能被重用!”
第二十六章 新生的赤谷城
当霍去病的大军抵达乌孙国都城赤谷城的时候,以他的见识,依旧被眼前壮丽的景色深深地迷住了。
黑色的山峦中,有一道红色的巨大峡谷,赤谷城就坐落在这座峡谷中。
大汉人将乌孙国称之为——行国,也就是说,汉人以为乌孙国跟匈奴人一样都是马背上,或者骆驼背上的族群,一年四季随着草木的变化而变化。
霍去病眼前的赤谷城却不是这样的,它是一座城池。
当游牧民族有了城池之后,就预示着他们将从游牧民族向半游牧半农耕民族改变。
也就会诞生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霍去病当年拿下的受降城,那是羌人准备建国的基地,因为霍去病,羌人建国的苗头被拦腰斩断。
自从云琅接收受降城之后,羌人建国这件事就被无限期的滞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