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比云琅更清楚规模化养殖的利益有多么的令人心动了。
云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农夫,既然是农夫了,当然要走养殖这个符合身份的行当。
等家里的牛羊猪鸡鸭鹅多起来了,一个个的都给它规模化养殖,就算没有防疫措施有可能会损失一些,不过,不要紧,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经得起两次的损失。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有没有鸡瘟,猪瘟还两说呢,至于羊瘟,牛瘟,马瘟还是存在的。
大汉的马厩里面往往会有一只猴子在里面乱跳乱蹦跶,被人称之为“弼马温”,据说马厩里养猴子就能避免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历史有记载。)
马牛羊被成群结队饲养的时间太长,出现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猪,鸡,鸭,鹅还从未被大规模饲养过。云琅很想试试。
大汉农民之所以会过得如此凄惨,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极其低下,农具极度的落后,农业最发达的关中都是这副模样,不难想象关中以外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
刀耕火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
“我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去趟军营啊?公孙敖将军拿走了长刀跟马槊头尾之后就不再来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里的锉刀,让云琅的耳朵清净了一会。
“为什么?难道说将军喜欢我吃空饷的样子?”
“不是的,将军跟我的意见一致,宁愿你在这里吃空饷,也比让你去军营带坏别人好得多。你仅仅的军营外面趴着睡了一晚上,就已经把咸鱼的大名传遍了军营,最要命的是你还用最短的时间升迁到了军司马的位置。再让你进了军营,天知道那些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靠一张嘴巴就能升迁到军司马这个位置上的,你是第一个。”
“哦,那就算了,我让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里,话说,我真的不能把这种双肩背的背囊介绍给兄弟们吗?真的很好使。”
“想都别想,一旦家里的麻收获了之后,我就要制作长丝厚麻布,最后用来制作这种和背包换东西。你们现在没有结实的材料,做出来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做了,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霍去病笑道:“还以为你真的不在乎呢。”
云琅摇头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为在这个时候我必须大度,整个国家变好,我才能变得更好。如果别人都没饭吃,就我一个人吃的脑满肠肥,最后的下场是大家围着我的尸体开一场饕餮盛宴。孔仅已经完蛋了吧?听说张汤正在他家清点财货卖他家眷呢,东郭咸阳正在干什么?这一次仅仅是买民爵就花了三千万钱,他真的需要那个一钱不值的民爵?不过是花钱买平安罢了。”
霍去病皱眉道:“看来必须有军功才好点。”
“拉倒吧,周亚夫的战功不比你舅舅大?他还是开国功臣周勃的子孙,还不是被贤明的先帝给逼死了?魏其侯窦婴身份何等的高贵,七国之乱的时候率领大军破七国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时,结果如何?就因为灌夫那个长了一张大嘴巴的家伙得罪了田蚡,连累魏其侯也死无葬身之地。我算是看来了,大汉陛下有横着挥刀乱砍的习惯,只要超过他挥刀高度的家伙,不论是谁,都是被砍成两截的下场。你以后上了战场就去杀敌,回来了就跟我学着种地,你富贵一点没关系,千万不要给皇帝留下一个位高权重的印象,一旦这个印象造成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霍去病抬头瞅着天花板道:“我已经被你带坏了,以前要是听到这些话,我会发狂,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现在听到了,为什么会觉得很有道理?”
云琅敲敲他的脑门道:“这说明你已经开始独立思考了,这很重要,比你立下军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还是想杀匈奴!”
“杀啊,我也想杀,身为大汉人要是不杀几个匈奴那就太遗憾了,就是没什么机会!”
霍去病拉着云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机会的,到时候可以带上你,你这人打仗不行,把辎重交给你应该很放心。”
云琅笑道:“才不跟着万里远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后,给我留几个恶迹斑斑的,让我练习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么成?这是杀俘,不是杀匈奴!”
“我就想这么杀,被俘虏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头的,我装扮一下刽子手不成吗?”
霍去病露出自己满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会有这一天的。”
第九十四章 没饭吃就没尊严
长安三辅目前的场面很紧张。
没错,就是很紧张。
由于卫青的大军杀了右谷蠡王属下的很多人,右谷蠡王发誓报复。
消息是从军中传来的,准确的说,是从卫青带回来的大军中传来的,着让皇帝非常的恼怒,卫青刚刚回到长安,就被使者带进了皇宫。
天快黑的时候才从皇宫里走出来,神情憔悴!
边军难得进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细柳营,掌管军队的将军,校尉们却被安排进了馆驿。
羽林军也进了细柳营,这支军队将暂时由他们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
至于云琅,羽林军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还有他这样的一位军司马的存在。
云家土地边缘位置上栽满了麻,这东西生长的很快,还会产一些麻籽,这东西用来榨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来的油饼发绿,云琅不是很喜欢。
说到油饼,云琅立刻就馋了…
可以说,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他总觉得嘴里寡淡的厉害,总是想吃点什么东西弥补一下,可惜,这里的很多食物只有喂饱肚子的功能。
仆妇们正在清理麻树上的嫩枝,好让麻树长得修长一些,这样剥下来的麻就能长一些。
最好的麻树能长到两米高,虽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长了三个月,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郁郁葱葱的很有规模。
麻树林子里有男女繁衍生命的声音传来,一些仆妇捂着嘴吃吃笑,云琅黑着脸绕道离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根据梁翁的说法,这些妇人才来云家半年多的时间,就有怀孕三四个月的人存在。
他极力撇清自己,声称这事与他无关,毕竟,在偌大的云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远处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现在彪悍的刘婆,丢下手里的桑叶,举着一根长棍子就杀进了麻田,顿时,麻田里面就慌慌张张的跑出好几对赤身裸体的男女…
这一幕都在云琅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他顿时觉得家里应该多几个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汉人跟后世的汉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来到这里一年多,云琅终于弄明白了这个事情。
前者粗犷,后者精细的多。
既然都粗犷了,那么,很多细节就没办法追究。
都说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太慢,距离太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很明显,大汉人是不这么看的。
爱不到远处的爱人,她们就会就近找一个…很多军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却在家里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回来之后,依旧会愉快的把孩子养大…
“这不能忍啊!”云琅听了太宰的说法之后,三观都崩塌了。
“怎么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传宗接代的,这么干,要老婆干什么?最后还要帮别人养大孩子…”
云琅尽量的挑选了一个符合古代人观念的说法。
“狗屁,官府都认同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什么?官府会赞同别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将士的老婆?”
太宰叹口气道:“你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战争是怎么回事吗?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这是一场仗打下来之后最好的状况。
更多的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百姓人一般认为,男人上了战场就等于死掉了,已经死掉了…她还要活,一个孤独的妇人能活?
他们可没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没有你的本事转瞬间就聚拢数百人为你所用,她们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个…作为自己老迈之后唯一的依靠。
百姓知道这个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因此,在这一方面都非常的宽容。
将士百战归来,能有一个家已经不错了,如果不喜欢,大可再去娶一个妇人,从头再来,一旦国家开始征招,他们这些老兵是首选,于是,这样的事情又会重来…
久而久之,将士们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还听过许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讲述家里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战归来,最后全家团圆…”
太宰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云琅道:“就因为稀罕,所以才会成为故事,就因为少,才会被人赞颂…”
云琅觉得太宰有时候简直就是哲人。
这话说的太精辟了。
瞅着妇人们从田野上归来,云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纵有千般不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从霍去病嘴里云琅得知,卫青这一场大战,其实并未占到多少便宜,准确的说,他没有遇到右谷蠡王的主力军队。
大军这一次出关,仅仅是横扫了六百里线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军战损了一千四百余人…
马蹄铁经过这一场战役之后,被证明是有效的,除过累死,病死,被敌人杀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头牲畜是因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这十六头因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头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马蹄铁中途脱落…
帝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牺牲了大量的战士,饿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后取得的战果,并没有皇帝预料的大。
云琅知道,匈奴对于大汉来说就是一柄插在后背上的利刃,他让大汉流血不止,不论是刘彻还是百姓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因此,这样的战事还会继续下去,只要刘彻不死,战争不止!
被俘虏的匈奴人在长安市上被斩首,或者被五马分尸,或者被处以桀刑,总之,大汉早在先帝时代就已经取消的刑罚,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与匈奴撕破脸皮的刘彻,已经用行为证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头,更不可能停止对匈奴的战争。
张汤的护卫又来到了云家,没说话,只是递上了张汤家那个漂亮的食盒。
云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一句话都没说,让丑庸跟小虫给食盒里装满了云家精心烹调的食物,那个吃饱了饭的护卫就提上食盒骑上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在春雨的滋润下,云琅甚至能听到植物生长的声音。
家里水塘多,因此蚊蝇也就多,紧接着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来,这些恼人的家伙们,能大声地吟唱一整夜,惹得云琅经常彻夜难眠。
半夜的时候拥被坐起,瞅着大汉明亮的月亮,一发呆就是一夜。
只有天亮之后云家庄子里浓厚的生活气息,才能让他摆脱时空错乱的感觉。
想想也没什么。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进,太宰的视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现在也长得很胖了,丑庸越来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轻,小虫也开始抽条了,一个黄毛丫头很快就要变成大姑娘了。
丑庸正在院子里教训老虎,要他不准再没事干就吞一只小鸡,然后再把鸡毛吹得到处都是。
云家还是有背水的习惯,只不过换成了小虫跟红袖,她们只需要背云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并不算是辛苦。
红袖好像忘记了母亲的惨死,也好像忘记了全家被杀光的惨剧,如今穿着跟小虫一般无二的麻衣,背着背篓去泉水口子处背水。
心情看起来似乎不错,但愿她能从噩梦中走出来。
家里的仆妇们很自然地认为,云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丑庸,小虫,跟红袖。
云琅也喜欢给他她们留下这个印象。
第九十五章 胆小如鼠的云琅
云琅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谒那些死去的护卫长辈的遗骸。
一具具的骷髅排成了军阵站在幽幽的灯火里,骷髅上的黑眼眶里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动。
山洞明明是封闭的,却不知道哪来那么些灰尘,弄得骨骼上全是这东西。
好在云琅用马尾巴毛制作了几把大刷子,不过,即便是有大刷子,两个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尘,也用了一整天。
来的次数多了,这里的骷髅对云琅来说再也没有恐怖阴森的感觉,一边干活,一边听太宰讲述这些人的过往,他甚至有些亲切。
“这位就是陵卫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韩完,惯用的兵刃是一跟铁棍,是真正的百人敌猛士,如果身贯重甲,能只身破盾阵!”
云琅仰头瞅着这具高大的骷髅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壮的腿骨,叹息道:“可惜这样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时候,经常挂在他的胳膊上荡秋千,跟我关系非常的亲厚,你以后给他们身上覆盖泥塑的时候,记着,他有一脸的大胡须,左手有六根手指!”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到时候你亲自监工就是了,现在庄子里的人还不能被信任,再过五年吧!”
“我死了以后你怎么给我覆盖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个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会给你塑造上去,手里还会有朝笏,还会给你穿衣服,脸上会贴金,放在最前面,你将是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个。”
“哈哈哈,说得好啊,不过啊,你还是在我死后把骨骼上的血肉弄干净,休想偷懒连我的尸体一起塑造进塑像里去,这样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损坏的。”
“那就把你浇筑进金铁里面,这样几千年都不坏。”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间,见老虎依旧在酣睡,就叹口气道:“这家伙指望不上,原本准备在我死的时候带它一起走的,现在不成了,他还要陪你。”
云琅疲惫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个哈欠道:“我死,他都不会死,如果我要死了,就会让他回到山林里去,做一个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会变成灰色的,这跟他的经历有关,从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鹫一样总是围绕着他飞。
越是担心死亡,死亡就离他越近,被云琅杀死的最后三个伙伴,将他心头最后一丝求活的欲望给熄灭了。
他现在与其实说是活着,不如说已经死了。
山洞的最后面摆着三具洁白的骨骼,他们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骨头还保持着一点弹性跟光泽。
“他们三个你见过,记得按照他们的相貌来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们也就会原谅你。”
太宰探手弹弹其中的一具骨骼,声音发闷。
“不需要他们原谅,既然他们想要伤害你,我杀了他们就没有什么愧疚之心,更何况,我去后山,目的就是斩草除根!”
太宰并不生气,瞅着云琅笑道:“你是对的,在事不可为的时候断尾求生才是大道。如果把我换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会做出与你一样的选择,我耶耶总是说我生性犹豫难成大事,他们的眼光很准。你比我更合适当一个太宰,我不管了,这里的事情我都交代给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再过一个月,我带你拜见过陛下之后,守卫皇陵就彻底变成你的使命,我就在庄子里教教孩子们读书,看看你的孩子什么时候诞生,等我这具身体彻底腐朽之后,我就去陪陛下了。”
云琅没好气的拉动铁环,巨大的铁链缓缓地下沉,铁链上的火焰逐渐被那些浓稠的油浸灭。
云琅举着火把在前面开路,太宰走在中间,老虎跟在最后面,两人一兽沿着阶梯缓缓向上走。
“其实啊,从第九个台阶开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级台阶,都有一个小小的石柱,用锤子将凸出来的一个石柱砸进地面,这些台阶就会凸出去一大块,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阶梯,阶梯会送你去另外一道门,门上有一个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个缺口,用力的往里面推,那扇门就会打开…”
云琅不等太宰把后面的事情说完,就打断他的话。
“现在说太早了,还是你带我进去比较好,说实话,就算是你带我进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难道我会害你?”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没意见,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进去过两次,没有问题啊。”
“天知道第三次进去是个什么模样,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当年能把太宰老祖宗当鹿给射杀,再弄点陷阱在自己的陵寝里面,弄死另外一个太宰对他来说不算事。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会毫无保留的对历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后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还要多疑。”
云琅怒道:“我就一条命!一旦弄错,就会死掉!不珍惜一点怎么成?始皇陵对我的诱惑还没有大到拿命去换的地步。”
太宰难听的笑声在山洞里发出巨大的轰响,甚至有一些尘土砂砾都从头顶上簌簌的往下掉。
云琅根本就信不过这个时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么快做什么?放心,山洞不会坍塌的,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会拿出那么多的好东西给刘彻了。”
太宰匆匆的赶上云琅的步伐,嘴上却不停。
“还能为什么?你怕死!从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讨好官员开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铁,再用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马铁蹄讨好每一个人开始,你都是有计划地为保命做准备。以前还以为你是为了皇陵,现在看来,你就是一个胆小鬼,天啊,我活了这么些年,怕死的人我见过很多,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怕死的!小子,你记住,你越是怕死,死亡这种事他就偏偏会找到你头上,只有跟他对着干,才能长命百岁。”
云琅以前跟现在就靠骗人活命呢,堪称骗子的祖宗,心智坚如铁石,如何会被太宰的这几句话撼动心神。
举着短弩爬出了山洞,云琅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转动,发现没有人这才让太宰跟老虎爬上来,老虎刚刚爬上来,就一头钻进了山林,找寻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云琅身边,取出水葫芦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么这么怕死啊?你说说你,智慧,应变,人情,世故,哪一样都是上上之选,偏偏就是胆小!说你胆小也不算正确,至少你一个人就敢杀掉猎夫,又敢一个人跟踪潜伏,杀掉三员大秦悍将。方式,法子且不论,就这份胆识在陵卫中也能排进前三,你偏偏又给人胆小如鼠的感觉,真是怪异。”
云琅叹口气,往嘴里灌了一口水道:“我就是在按照你说的,在跟老天挣命!所以啊,不需要的冒险我一定要摒弃,不需要的争执我一定要退让,我来的不容易,如何能把宝贵的性命浪费在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太宰瞅着云琅当初突然出现的半空,再看看坐在他身边的云琅,不由自主的点点头道:“你确实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你就掉下山崖了。”
第九十六章 悲惨的李敢
皇帝是一种生物。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帝总说自己是龙。
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龙的评价都不是很好。
在东方的神话体系中,龙高兴的时候可以兴云布雨,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掀风鼓浪造成无边灾害。
善恶只在一念间。
西方神话体系里的龙,除了喜欢金币之外,就是喜欢抓一个漂亮的公主关在塔楼里,公主对他来说是没什么用处的,他之所以这样做,唯一的原因就是很无聊,搞点事情让人间忙乱。
秦皇,汉武,是两个功标千秋的两头龙。
一头正躺在云琅脚下的坟墓里等待起死回生,另一头正在人间掀风鼓浪,意气满满的准备绞杀匈奴。
对与错不要紧,反正都是万世功业。
山阴处的野葱长得正好,云琅收割的不亦乐乎,太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刚刚才说完进入皇陵的法子,这个人怎么没有半点心动的表现,居然能愉快的挖野葱?
难道说伟大的始皇帝在他眼中还比不上一顿白水煮羊肉?
老虎回来了,没有发现附近有人,这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他不相信有谁能在小小的山林里避开老虎的搜索。
“你真的不想进去看看?”太宰第一百零八次问道。
“皇陵的事情只适合在皇陵里面说,在外面就不要再提了。”
“哼,我要是不提,你打算一辈子都不提是不是?”
说完话,就怒气冲冲的径自走了。
云琅跟老虎就眼看着他强横的穿过灌木林走远了。
云琅抓着老虎耳朵道:“老家伙的身子骨好像还不错。”
回头看一眼始皇陵,云琅就想把这事给忘掉。
他打死都不信始皇帝会对太宰以及守卫们毫不保留的持信任态度,从皇帝的角度,从一个走一步看八步的英雄角度看,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次进皇陵,其实就跟把脑袋塞进老虎嘴没有区别…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这两句话是一种境界,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般都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
曹操是枭雄中的枭雄,所以他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始皇帝是一个阴损的英雄,所以他不说,只做!
云琅当然很想去始皇陵看看,而且是非常的想,在后世已经参观完毕了兵马俑,即便都是些破破烂烂的泥人,也把云琅看的血脉贲张,恨不能化作泥人跟那些远古的精灵站在一起组成无敌的战阵。
当然啦,那是在确定没有流沙掩埋,没有乱箭飞出,没有乱石砸下来,没有翻板,没有陷阱,没有僵尸,没有鬼魂,没有乱七八糟的吃人虫子的情况下,他才有那样的感觉。
前面站着可以勾搭的漂亮导游,旁边站着衣着性感的美女,后面站着一群虎视眈眈的保安,耳朵里听着特意制作的辽远雄浑的古音,自然可以肆意的幻想,疯狂的迷醉。
就算是想成神经病了,也确定会有人把你拖去精神病院,总之来说,安全第一。
至于现在的始皇陵…云琅只要想想这些天那些羽林孤儿们在他家打造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兵刃,他就不想进始皇陵,一点都不想进去。
只有太宰这种把殉葬始皇陵当成毕生追求的人才会不顾那里面暗藏的杀机,一次次的把自己送进虎口。
云琅把手探进老虎嘴,抚摸着老虎的两颗巨大的犬齿…只要老虎闭嘴,他的手就会从手腕处断掉,老虎的牙齿比铡刀都他娘的锋利!
下了山,就是一片一望无垠的麻籽地,老虎吼了一声,麻籽地里顿时就会跑出几个光屁股男人出来,而家里的妇人们,却会用麻籽树遮掩着自己的身体,瞅着云琅吃吃发笑…越发的无法无天了。
光屁股男人被老虎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跑不动了就装死狗往地上一躺随老虎干什么。
通过这么长的时间交往,他们也知道云家的老虎不吃人,大王现在确实不吃人,只是探出大爪子按住男人的脑袋,在地上用力的摩擦几下,就算是惩罚过了。
这对他们来说不算事,有些不要脸的还敢远远的问云琅,家里要不要男仆,有些还挺胸腆肚的向云琅夸耀他们强壮的身躯。
一个光屁股男人冲着另一个男人摆姿势,这他娘的实在是太恶心了,于是,云琅就让老虎再惩罚他们一次。
老虎一年只发情两个月,人却一年四季都在发情…或许这就是人类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灵长的原因所在。
一个忧郁的年轻人骑着马走在田间小路上,他的战马屁股后面还拖着一辆两轮的轻便小车,小车上装着一个巨大的包裹。
老虎突然出现,战马被吓得好惨,扭身就要跑,却被马背上的年轻人生生的给控制住了。只能在原地打转子。
年轻人见老虎并未攻击他,而是横卧在小路上,就跳下马扬声喊道:“云司马可在?”
云琅从路边的桑田里穿过来笑道:“去修整兵刃?”
年轻人拱手道:“羽林郎李敢见过司马!”
云琅笑道:“算了吧,我现在都成羽林之耻了,就别来这一套,将军给你休沐时间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的汉子,拱手道:“七日!”
云琅撵走了老虎,让它自己回家,李敢的战马这才安静了下来。
他羡慕的瞅着老虎道:“如此灵兽,羡煞旁人。”
“你要是有空去捉一只月子里的老虎,亲自养上三五年,这样的灵兽你也有。”
李敢闻言大喜:“原来如此,某定要捉一只回来饲养,将来上了战阵也有一个好帮手!”
云琅摇头道:“你想多了,军营里养老虎,要是被将军发现你的老虎惊扰了马队,他砍死你的速度比匈奴砍死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人,闻言大笑道:“平日里带着狩猎也不错,进了军中,可能真的会被将军砍死,那就太冤枉了。这几日就劳主人家照拂了。”
云琅瞅瞅那个巨大的包裹,见一张巨弓露在外面,就叹息一声道:“四担弓?”
李敢也叹口气道:“只能开三次!”
“为什么不用三担弓?”
“我耶耶用五担弓,我两位兄长都用四担弓,我用三担弓很丢脸。”
“狗屁话啊,你耶耶一辈子的时间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担弓才让人看不起,你兄长已经长成,虽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摆在那里,身高力不亏,就你?现在一副豆芽模样,还是老老实实的用三担弓吧,免得伤了身体,后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担弓。”
云琅耸耸肩膀道:“那就没法子了,羽林军中尽出棒槌,只要你愿意,随你。”
十四五岁的少年其实都是病人…他们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有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会继续坚持,多撞几回墙之后就好了。
用不着别人去教导,教导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不过,这个阶段很短暂,撞墙撞明白的就会成为人中豪杰,撞墙撞傻了的,一般就会成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进了云家为什么一定要在滚烫的温泉水里泡一个时辰,他拿来的干净衣衫也被两个仆妇拿走装在罐子里面煮。
“我很干净!”
李敢愤怒的大叫,不过,他很快就不喊了,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用一块麻布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卷的污垢就从他的肩头掉了下来。
“该死的!我经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虽然有些痛苦,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其实这是人从婴儿期就养成的习惯,每一个人其实都渴望被同类抚摸,只是年纪大了之后,就将这种近似羞耻的感觉给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这种快感的时候,即便是不愿意也会很享受的。
当然,变态一点的就会追求更进一步的快感,比如刘彻,比如张嫣,此不为人所道也。
洗干净了的李敢其实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男子,浓眉大眼遗传自他的父亲李广。
飞将军之名虽然强悍,却也是最让人惋惜的一位将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几乎成了悲剧的典范。
至于李敢,就更加的可怜了,他是被霍去病给射死的…
云琅蹲在二楼瞅着白净的李敢在一楼狼吞虎咽的吃饭,他就觉得很有意思,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把饭一辈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岁吧?
第九十七章 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张汤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会到来一次…
云琅依旧让丑庸将食盒装满,让张汤的护卫提走…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征兆,张汤没有忘记云琅,也就代表着廷尉衙门没有忘记云琅。
廷尉府是帝国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们如同站在高处的兀鹫,冷冷的看着偌大的汉帝国。
张汤不断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云琅,万万不可行差踏错!
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想要融入一个族群,更需要耐心与毅力。
李敢抡着大锤,不断地敲击在暗红色的铁条上,每一次敲击,都会绽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旁边的水桶里浸着十余枝铁羽箭,每一枝都散发着幽幽的寒光。
这种羽箭足足有七八两重,是专门供五担弓使用的,只有强大的初速度才能给这样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杀伤力。
这是云琅建议由李敢来完成,这样沉重的羽箭,李敢还用不了,他准备当做父亲的寿礼献给父亲。
雁门关一战,李广也出动了,只可惜他什么都没有捞着,身为卫青的后卫,他走过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卫青取走头颅的匈奴尸体,是他做过与战争唯一有关的事情。
皇帝赏赐了卫青,李广什么都没有得到,他麾下的战士,同样一无所获。
李敢希望这一袋铁羽箭能够给父亲一点小小的安慰。
云琅很忙,他忙着誊抄《百工谱》,这东西是李广家的一部藏书,李敢这人不愿意欠别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来了《百工谱》让云琅看。
这时代的书籍,只要是稍微珍贵一点的,都是孤品,云琅决定誊抄一部留在家里,等自己彻底的安全了,安稳了,再试着把纸张做出来,把这些书籍全部刊印成书。
孤品,善本,实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誊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一部书誊抄完毕之后,他对这本书的内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书,这上面记载了很多关于城池营造方面的工艺,剩下的就是马车制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云琅才发现,大汉人对于如何营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详。
云楼,箭楼,垛口,藏兵洞,瓮城,内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员的安排,突击兵力配置,如何预防敌人有秩序的进攻,上面都有详细的解说。
至于马车制造,在这个时代它的制造工艺不亚于后世汽车制造。
大汉马车的种类复杂、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辂,皇太子与诸侯王乘坐的王青盖车、“金钲车”。
行猎用的“猎车”、丧葬用的“辒辌车”、载猛兽或犯人的“槛车”等等。
类型繁多,种类各异。
贵者乘车,贱者徒行,这是大汉人显示身份的一个分界岭。
所以出门乘车与否彰显着人们的身份与地位。而乘哪种车,有多少骑吏和导从车,又表明了乘车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汉,不同等级的官吏都有相应的“座驾”。
这些车虽然名称各异,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别的只是构件的质地、车饰的图案、车盖的大小和用料、马的数量等。
另外,除大小贵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车外,还规定了导从车和骑吏的数量。如三百担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辆导车,后有两辆从车;三公以下至二千担,骑吏四人。
像云琅这种一千担的官员,在勋贵面前,连乘坐牛车的资格都没有,只能骑马!
一部残缺的《百工谱》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迹太小,很多地方还残缺不全,云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弥补上残缺的部分。
看到马车,云琅就想了好久,他觉得等云家人口再多一些,开一个马车铺子还是不错的。
以他对舒适的理解程度,估计会让云家的马车铺子在最短的时间里兴旺起来。
透过纱窗,褚狼他们还在院子里大呼小叫的游戏,丑庸就站在边上不断地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专注。
这可能就是爱情!
云琅摇头一笑,爱情这东西已经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了,以前就觉得跟后世的姑娘们有隔阂,现在,隔阂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又多了足足两千多年。
等云琅誊抄好《百工谱》之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李敢看了云琅誊抄的《百工谱》,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丢铁匠炉子里,自己又按照云琅誊抄的《百工谱》重新誊抄了一遍,这家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云家的早餐是小馄饨,云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经吃了一盆,油煎的鸡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着云琅的饭碗道:“我刚才吃的也是这东西?”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就让丑庸再给他装一盆。
这一回李敢先是捞出一个馄饨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饭食确实好吃,霍去病没撒谎。”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长在脑门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过,本事不错,行军布阵有模有样,比我们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们一起来,我准备烤一头小猪。”
“跟他?还是不要了,很无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这就回家,让管家给你送两千担粮食过来,你修订的《百工谱》值这个价钱。”
云琅点点头道:“你再问问同袍,谁家有这样的书,就给我送来,我可以不要钱帮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点点头,吃完了馄饨就将竹简绑在自己的战马拖拽的小车里,他踩着左面的马镫上了战马,然后将两腿垂下来,稳定了身体之后看着云琅道:“你这人不错!”
云琅笑道:“每一个跟我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你如果来的勤一些,你会发现我这人比你想的还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动一下酸涩的脖子俯下身小声对云琅道:“能不进军营,就别进军营,你这样的人不该待在军营里。”
云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这么说。”
李敢拍拍云琅的肩膀笑道:“下回来给你带葡萄酿,当然,前提是不会被我耶耶打死。”
说完话,就骑着战马出了云家的大门,独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没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阳陵邑,估计要在荒原上独自过一夜,他却没有云琅对于安全的担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这是一个无畏的人。
无畏是一种很好的品质,只是这样的人一般没有太好的下场,他们一般会低估困难,会认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劲就能摧毁困难于无形。
他们是军阵上最好的敢死队,也是开拓世界最好的冲锋者,披靳斩棘,绝尘越壑更是不二人选。
然而,一旦开始冲锋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忘记他们的后背,很多这样的猛士伤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后背。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他发现自己现在很容易陷进一种悲伤的情绪里,尤其是看到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立场在发生变化。
“我不是上帝!”
云琅轻轻地咕哝一声,就转身回到了房间,瞅着堆积在桌案上的《百工谱》拍拍。
对躺在桌案旁边的老虎道:“我们还是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云琅的说法。
第九十八章 陈阿娇的怒火
云琅是一个婴儿。
对于大汉来说,他仅仅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儿,探索世界的过程,需要小心翼翼。
当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或许是新奇的,或许是恐怖的,也或许是没有意识的。
云琅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婴儿,这有助于他迅速的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
大汉的天空清澈无比,白云纤尘不染,同时,也表明,这里并非是云琅熟悉的工业化世界。
太宰依旧在生云琅的气——他已经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云琅,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惊喜跟狂欢,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即便云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饭,也得不到一点好脸色。
“多吃点豆腐啊,你本身钙质流失严重,不多补钙的话,骨头会酥掉的。”
“我喜欢吃肉!”太宰夹起一块最肥的猪肉,一下子就填嘴里了。
“牙都没几颗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汤!”云琅给太宰装了一碗大骨头汤推过去。
这些天啊,云琅一直在回忆自己曾经读过的关于盗墓贼跟考古发掘的小说跟记录。
就是为了能陪着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这家伙实在是不足以信任,总要准备好了,进去的时候才会放心,面对始皇帝,云琅觉得不论多么小心都不为过。
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丢掉,简直无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云琅很想跟考古队一样弄几万人把陵墓掀开,等自己看完,做完记录之后再把陵墓给填上。
这样做,至少安全。
至于盗墓贼的法子,云琅想想就心惊胆颤,那些该死的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可读性,给书里面设计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盗墓!
不过啊,这样也不错,至少按照故事里讲述的那样,准备过度也比准备不足要好。
“今天,刘婆她们要开始缫丝了,您不准备去看看?听说妇人们煮茧缫丝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行,行,不愿意看妇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烧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么把鹅卵石变成白色粉末的吗?”
“好,好,我听野人说,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两个专门做泥人的老汉,我准备把他们弄回来,专门给陵卫们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里的筷子停顿了一下,还是慢慢摇摇头道:“你打算等两个工匠做完泥塑之后就杀掉他们?”
云琅也愣住了,过了好一阵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你杀卫仲他们的时候可是一副铁石心肠啊!”
“不一样,卫仲他们是知情人,他们死了,我们就安全了,那两个做泥塑的匠人不一样,他们不知道皇陵的事情,如果我请他们来干活,干完活再杀了,这事我实在是干不出来。”
“那就学手艺!”
“谁学?我一天忙的要死,让别人学跟让匠人塑像有什么区别?最后还不是要杀掉?”
“我学…”
从太宰那里出来之后,云琅的心情很好,一个人总想着去死,大部分都是因为无聊。
如果他的生活忙碌的如同一条狗一般,他哪里还有时间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其实啊,给陵卫造像这回事,云琅早就有别的好办法,那就是雕刻十几个模子,然后把尸骨放进模子里面,倒进泥浆,等泥浆干透了,打开模子,一个塑像就造好了…
现在,他更愿意让太宰一个个的捏制,将近两千具骸骨,够他弄十几年的。
刘婆弄出来的场面很大,煮茧的地方就在温泉口子边上,温泉水是不能用来煮茧的,于是她就用了另外一种好法子,先是将定制的大木桶沉浸在滚烫的温泉里,然后把泉水倒进去,只要一夜,七八个巨大的木桶里的泉水,也就变成了滚烫的热水。
这些热水取出来倒进煮茧的大锅里面,将蚕茧浸泡在满是皂角的热水里,浸泡一段时间之后,再放进另外一口水温更高的锅里面煮,然后再捞出来放进水温低的锅里面…很辛苦。
最后开始缫丝,一排排的木头架子,上面有一个个的飞轮,妇人们找到茧头之后,就会抽丝,四五根蚕茧组成一根丝,只要轻轻转动飞轮,蚕茧就欢快的在水里翻滚,一根根几不可见的丝线,就会缠绕在飞轮上…非常的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