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苦笑一声道:“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豆腐作坊,比不上她付出的这块地吗?”
霍去病不好腹诽长辈,低声道:“马蹄铁实在是个好东西,将军要我代他向你致谢,还说羽林现在刚刚剿匪归来,正是修养期,你家里如果事情多,可以晚一些去军营。至于我舅母,以经被我舅舅劝住了,我舅舅说了你弄出的马蹄铁,让他军中的战力至少增加了两成!”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道:“能让我安安静静的在这里活到老死,就是对我最大的宽容了。”
霍去病吃一口苦苦菜,可能不合口味,皱着眉头吃了下去,对云琅道:“我舅母之所以觉得被你算计了,原因就是这块地,她认为你最终的目的就是这块地,为了这块地,你似乎有些不计代价的意味在里面。说说啊,这块地有什么好的?”
云琅叹口气道:“有人对我说过,献殷勤不能无缘无故,看来这句话是对的,我确实付出太多,以后会记住的。”
霍去病点点头,既然云琅不想说,他也不问,吃过午饭之后,就跟着云琅下地了。
今天的太阳很不错,红艳艳的挂在天上,不冷也不算热,扶着耕犁眼看着松软的土地顺着犁铧的边沿被抛出,霍去病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两个人的话都不多,一个犁地,一个踩着磨平地,广袤的原野上只有微风拂过,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你见过匈奴人吗?”
一块地犁好了,也磨平了,霍去病将牛身上的曲辕犁卸掉,让它自由自在的吃着刚刚发芽的青草。
“没见过,应该是穷凶极恶之辈。”
“我也没见过,听我舅舅说,不需要提前知道,匈奴人在该出现的时候就一定会出现,我们要做的就是杀死他们而已。”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卫青这话说的没错,既然已经是死敌了,所有了解匈奴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们这一个目标。
确实没必要进一步的了解他们。
“我舅舅说草原很大,大的几乎没有边际,张骞说戈壁也很大,也是大的没有边际,比戈壁还要大的是沙漠,那是匈奴人死后要去的地方,他们的灵魂在沙漠里被风沙磨砺之后,又会变成匈奴人,比以前还要厉害。”
“这是胡说八道,草原没有你想的那么大,戈壁沙漠也是,尤其是沙漠,只是一片没有长草的荒地罢了。匈奴人被你砍一刀也会流血,被你把脑袋剁下来之后也会死,他们不是从沙漠里死而复生的,死了就是死了,新的生命只有在女人的肚子里才能孕育。跟我们一样,也需要经历幼儿,少年,成年,最后死亡这么一个过程。匈奴人之所以更加厉害,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更强壮,战技更加的娴熟,他们的将军越发的会打仗了,不要相信那些奇怪的传说。”
霍去病点点头,又道:“农耕结束,你抡锤子我烧火,我们两个重新给我打造一套武器吧。”
“你的武器不是已经很好了吗?都是百炼钢,我看过,我们两个打造,最好的状况也不过如此。”
霍去病摇摇头,拍着身边的犁铧道:“那些武器斩杀了不少叛贼,上面被叛贼的血糊满了,我以后要出征匈奴,这些叛贼虽然是叛贼,却也是我大汉人,我如何能用沾满汉人鲜血的刀子再去斩杀匈奴?那会玷污我大汉血脉!”
无论如何,霍去病都是纯粹的大汉主义者,放眼世界,除了大汉,剩下的全是蛮夷,在他眼中,蛮夷就算不得人。
事实上,这也是大汉人目前的统一认识,哪怕去问乞丐,他也会这么说的。
“要凶狠的,还是要漂亮的?”
“自然是凶狠的,如果能淬毒那就更好了。”
“…”
从耕田到播种,中间足足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当云琅跟霍去病站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上,瞅着平坦的良田,满足感油然而生。
“等我立功了,我就去找陛下也要一块田地,跟你作伴,这样一来你就不显眼了。如果可能,我会多找一些羽林孤儿一起要这里的土地赏赐,等我们上了战场,妻儿老小就交给你照顾,我相信你一定能把他们照顾的很好。”
云琅站在刚刚绽发出新芽的柳树下得意的道:“这话倒是真的,我最拿手的其实就是照顾人。这辈子干的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照顾人。”
霍去病大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在前方厮杀,你在后面帮我稳定军心。我要杀到龙城去,我要把这些该死的匈奴人全部杀光,即便不能,也要把他们驱赶到地狱一般黑暗的北方去。”
云琅笑道:“志向不错,不过啊,你好像忘记了我是司马,你是郎官这么一个严重的事实。我的官职比你高三级,羽林军中,我堪称老二!等你成了羽林军的老大,再说这话不迟!”
第八十九章 一觉睡成千古恨
当青蒜顶出地面的时候,卫青终于有了消息。
“车骑将军此次出雁门,阵斩匈奴千长以下三千四百三十三人,俘获裨小王巴彦洞以下一百七十六人,缴获牛羊四万八千头只,深入右谷蠡王属地六百里。如此大胜,臣谨为陛下贺!”
丞相薛泽兼任大司马之职,特意在未央宫大殿之上当着百官的面,向皇帝禀报了这个皇帝早就知道的消息。
随后满殿朝臣纷纷拜倒,举着笏板为皇帝贺。
刘彻将黑色的袍袖挥一挥,众臣各自归位,他又命黄门取过薛泽手中的笏板,提着朱笔在笏板上修改了几笔,然后让黄门还给薛泽道:“这几处数字不实,按照这个数字昭告天下吧!”
薛泽拿到笏板之后一看,只见笏板上原来记录的阵斩三千四百四十三人变成了一万四千四百四十三人…皇帝改动的很认真,一笔一划都不少…
跟霍去病一起进城买东西的云琅听见了宣礼官朗诵的数据,看着霍去病道:“一场了不起的大捷,我们去喝酒吧!”
霍去病的眉头皱的很紧,从舅母那里听来的数字可不是这样的,既然是宣礼官念的,他不好说什么,催一下战马,与云琅一起并骑进了阳陵邑。
云家的小院子还在,只是里面住着两个老妪,五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足足有八十岁,佝偻着腰给云琅打开了家门,迎接家主回来。
这两个老妪,已经没了劳动能力,被云琅打发到这里看家,他四处看了一遍,还不错,屋子很干净。
“婆子们每日都打扫一遍…”
听老婆子絮絮叨叨的说话,云琅随手取过一包麦芽糖递给了老妪道:“没事干就到处走走,没必要一直守在家里,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年,活得高兴一些才是正理。”
婆子欢喜的接过麦芽糖,她们嘴里的牙不多了,吃不了硬东西,最大的爱好就是含一点麦芽糖吃。
霍去病最不耐烦的就是云琅跟下人絮叨,想把手里的战马缰绳给婆子,又怕战马性子暴烈把婆子踢死。
就自己牵着战马送到马厩里,倒上清水饲料之后,就使劲的催促云琅快些走。
今天还要去卓氏挑好的铁料呢,哪来的功夫跟下人胡扯。
云琅的游春马根本就不敢往霍去病的战马身边凑,刚刚凑过去,就被一蹄子给踹过来了。
“你就不能管管你那匹破马,他总是踹我的坐骑。”
“嗤…你那也好意思叫坐骑?大汉国脾气刚烈些的女子都不骑的废物,侯府养了七八匹呢,被我的枣骝踹死了,我再赔你一匹。”
“你的枣骝?还不是见到大王腿就软,屎都被吓出来了,我家游春马至少敢在老虎身上乱蹭!”
提起老虎,霍去病就没话说了,恨恨的跺跺脚,就强忍着性子看云琅安慰游春马。
卓氏的铁匠铺子在城西,云琅跟霍去病去的时候,才发现半年多不见,这里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至少在规模上比云琅当大掌柜的时候大了两倍不止,看样子这里的生意很好。
新来的大掌柜是平叟的二儿子平沅,是一个胖子跟精瘦的平叟一点都不像,看来是报应!
老家伙惯会以权谋私,就这德行还想着把他不成器的大儿子塞到云家当大管家呢。
平沅对云琅跟霍去病的到来非常惊喜,亲自陪着两人在铁匠作坊里乱窜。
“云司马,霍郎官,主人走的时候早就有吩咐,但凡是您两位来了,只要是我卓氏有的,一定会拿出来请您两位过目。”
平沅知道云琅才是铁匠一行的行家,见云琅对他拿出来的精铁嗤之以鼻,连忙解释道。
云琅不理会平沅,对霍去病道:“不成啊,铁料里的杂质太多,黑里泛黄说明铁料里面含硫,冶铁的时候没有把这东西烧掉,导致铁料变脆,还很容易上锈。烧的时候,炭火太软,供风不足,导致炉温太低,没有彻底的让铁料液化,成品铁料里面有夹砂,是废品。”
听云琅一番话,平沅的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好好的精钢被云琅一说,立刻就一钱不值了。
云琅瞅着平沅道:“没贬低你们铁料的意思,事实就是如此,别家的铁料如何?”
平沅精神一振,立刻就派人取来了大汉最大的冶铁商人孔仅家店铺里的铁料。
云琅瞅了一眼,将两块铁料敲击一下,随手丢在地上对霍去病道:“全是垃圾!”
霍去病皱眉道:“这么多,没一块能看入眼的?”
云琅摇头道:“没有,比我以前监工的时候还差,这些铁料用来打造农具有余,用来制造兵刃就是笑话了。”
说完话有对平沅道:“如果不想给你主人招灾,就尽量不要去碰军械制造。”
说完话,就带着霍去病直接去了铁矿场,平沅能不能听进去是他的事情,与云琅无关。
看到满场子的黄铁矿就没有话说了,如果卓氏想制造硫酸,这东西自然是好东西,如果不制造硫酸,这东西完全就是废物。
现在云琅才知道卓姬被她父兄害得有多惨了,为什么会不惜代价的嫁给司马相如,好借用司马相如那点官威来对付父兄。
将冶铁好原料云子矿(赤铁矿)与黄铁矿混着坑自己闺女,这样的父亲也真是奇葩,商业对手都干不出来的事情,被他们成功的利用自己闺女的信任给办到了。
“这是从蜀中运来的铁矿,铁把头不敢用…我就少少的掺了一点加在云子矿里面冶铁…”
平沅显然是一个知道内情的。
既然卓姬已经正在蜀中处理这件事,云琅也就不想多说,霍去病说的没错,闲事管多了会招来猜疑。
他让铁匠铺里的伙计从大堆的黄铁矿里检出一些混杂的赤铁矿,足足有五百斤,就让铁建铺子送去云家庄园。
霍去病很认真的付了钱,平沅想不接都不成,这方面他是跟云琅学的,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千万千万不要指望用人情去解决。
且不论是谁的人情。
走出卓氏铁匠铺子之后,霍去病就一直在奇怪的眼神瞅着云琅,问他看什么,他只是摇头,什么都不说。
回到云家小院子之后,他才笑道:“你把卓姬给睡了?”
云琅身体一震愣住了。
霍去病笑道:“看来是真的。”
事已至此,云琅也丢掉脸面道:“你怎么知道的。”
霍去病笑的嘎嘎的,见云琅面色铁青,这才止住笑声道:“该知道的全知道,不知道的自然不知道。你以为孀妇是好占便宜的?人家付出了,就一定要收回一点利息。我母亲跟姓霍的有了关系,然后姓霍的就养了我母亲十一年,直到我舅舅发迹之后,才算是断了联系,因为我舅舅的关系,现在再联系姓霍的,吃亏的就是我母亲跟我舅舅。直到现在我母亲都说那时候的做法吃亏了…”
云琅痛苦的发现,大汉女子没有隐瞒情人存在的习惯…从皇帝到平民都没有这个习惯。
她们喜欢让别人知道她们是有情人的…这样做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确定孩子的生父…翻开大汉史册…这样香艳的故事层出不群!
云琅努力的吞着饭,他很不习惯大汉女人的这种做法。
霍去病一边吃饭一边看着云琅道:“这不算什么,别人说我舅舅是陛下的禁脔,我舅舅都没有反驳,你这点事算什么。”
事实证明霍去病这个大嘴巴就不会安慰人,他越是安慰云琅,云琅就越是想哭。
一觉睡成千古恨啊!
第九十章 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扬精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
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
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
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
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
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
“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
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
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
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
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喜欢往三辅之地逃难…
壮劳力谁家都想要,妇孺谁家都不想要,宁愿跟妻儿老小一起饿死也不愿意分开的人正在迅速减少…云家的妇孺人群却在飞速的壮大。
“你就是一个色鬼!”
霍去病从羽林军中回来之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都是妇人小孩之后就给云琅下了一个定语。
“是啊,很麻烦,夜夜春宵也顾不过来,你应该帮我分担一些。”
“有办法,你弄的那个铠甲实在是好东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买,要不,就让他们用粮食换?”
“那会累死我的。”
“其实,你可以不累的,他们喜欢自己打制自己的兵刃,铠甲,你只要教会褚狼,让梁翁看着,就没问题了。”
“也行,一套铠甲要多少粮食合适?”
“一千担吧!”
“贱了!”
“羽林孤儿能有多富裕?”
“铁料自己想办法,我不管!”
“本来就是如此!”
“那就先给我弄三千担粮食回来,家里快断粮了。另外啊,我听说周亚夫给自己弄了五百套铠甲当陪葬,就被皇帝给逼得活活吐血死了,军械制造上的麻烦要他们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静,瞅着云琅道:“廷尉不查羽林军,有事都是中使来查问,郎官以上将领的处置,需要陛下自己审理。你是羽林司马,给自己的部属换甲胄本身就是职责之内的事情,放心吧,没人会多事的过问羽林军的事情。”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担司马,可是到现在,自己都没有领过俸禄,就连忙问霍去病:“我的俸禄呢?”
霍去病挠挠脑门,瞅瞅外面的天色道:“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灾,就没有…”
第九十一章 我高兴
一个官员要是混到靠俸禄过日子,他这个官就当很没意思了。
张汤就是一个依靠俸禄生活的人。
他来到云家查看西域种苗生长状况的时候,人已经变得很瘦了,颧骨都高高的耸起,只是这家伙面色依旧红润,精神勃发的厉害。
这个人就是一个喝凉水都能生活的人,前提是只要给他官职,给他审问犯人的权力,他不喝水喝西北风都成。
来到云家,把吃派饭的铜牌子丢给云琅,然后就让梁翁带着他去了田野。
胡萝卜很好吃,云家已经吃了一茬了,现在是第二茬,张汤从地里拔出一颗指头粗细的胡萝卜,在水渠里清洗干净就开吃,最后连秧子都没放过,吃的比羊都仔细。
“长势很好,要记得留种,秋后上缴种子十斤,不可缺少!”
梁翁面对官员的时候一般不敢说话,跟在后面的云琅连忙道:“这是一定的。”
云家种植的葡萄只有一尺高,连架子都不需要搭建,云琅见张汤又有下手的意思,连忙阻拦道:“这东西刚刚长出来,留种其实就是剪下枝子扦插,想要留种扦插,至少要等三年以上。”
张汤点点头,指着才一根指头高的核桃苗道:“这东西也是?”
云琅摇头道:“不是,这东西只要把核桃用水浸泡之后等核桃壳裂开之后种下去就可以了,不用留种。”
“这个留种二十斤!”
云琅见张汤又指着冬瓜苗子发号施令,还加倍,这明显是在惩罚自己给他解说核桃,葡萄留种的不当言辞。
可是冬瓜这东西,明显是关中的东西,已经种植好几百年了,他难道不认识?
云琅连忙道:“大夫好眼光,这东西产量大,下官准备重点培育,秋后上缴种子三十斤还是可行的。”
冬瓜是云琅准备的储存到冬天吃的蔬菜,自然种了很多,他甚至准备用冬瓜来腌制瓜条给孩子们当零食吃。
至于贩卖?还是算了,在大汉,还没有形成商业环境!
所有的人都在致力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如果能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形成自给自足,就是地主或者奴隶主最大的胜利。
自从吕不韦用皇帝做了一桩大买卖之后,那种人口买卖的生存土壤已经被皇室给铲除了,也就是因为吕不韦的行为,让每一代的皇族都对商人虎视眈眈。
最悲剧的就是太宰,他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张汤对云家种了非常多的油菜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应该种粮食…云琅没办法告诉他在人的食物构成中,油脂远比粮食能产生更多的热量。
这一点在张汤吃饭的时候得到了验证。
他吃光了一半的肉菜,把剩下的一半装进了食盒,这东西是他带来的,是一个漆盒,纯黑色的,上面星星点点的镶嵌着白色的碎玳瑁,玳瑁被打磨平整之后,在纯黑色的漆面上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盒子是空的,就只是一个艺术品,如果装了七八根鸡腿,鸡翅,跟半个猪蹄髈,大半条红烧鲇胡子鱼,半盒子白米饭就变得很有生活气息。
张汤小心的盖上盖子,亲手擦拭了一下漆盒外面的汤汁,递给亲随道:“日落之前,快马送回家里。”
亲随领命,提着漆盒,就跳上了战马,八十里路,快马只需要一个半时辰就能赶到。
张汤见云琅在看远去的骑士,毫不在意的挥挥手道:“家中还有老母在堂!”
云琅疑惑的道:“再做一些菜式就是了,何必…”
张汤摇摇头,继续就着剩下的黄馍馍吃着野菜,似乎觉得这不是一个需要解释的话题。
“听说你最近在制造甲胄兵刃?”张汤用最后的一点黄馍馍擦拭了一下餐盘里的汤汁,满意的吃下去之后才问云琅。
“不是在制造,而是在修造羽林们的武器!”
“那就是在制造!带我去看看。”
云琅带着张汤来到云家小小的铁匠房,里面正有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在抡大锤敲打面前的铁条。
见云琅进来了,就让梁翁夹着铁条重新放进焦炭火中煅烧,自己擦一把汗道:“还不到百炼!”
云琅看一下炉子里的火苗道:“炉温可以再高一些,煅烧的时间再短一些,不能有融化的征兆,现在需要把更多的炭敲打出来。免得这块钢铁太脆!”
壮汉瞅瞅张汤皱眉道:“中大夫来此所为何事?”
张汤饶有兴致的翻检着木头案子上的工具,又看看旁边架子上一柄马槊头,再瞅瞅炉火里煅烧的铁块,笑吟吟的道:“公孙校尉在翻造自己的兵刃?”
公孙敖笑道:“没错,以前的兵刃在右扶风有了损伤,不堪使用,就拿来这里重新锻造一番。如果有不妥之处,还请中大夫海涵,末将这就改过。”
张汤笑道:“这有什么不妥的,公孙校尉既然在为自己修造武器自然是合适的。”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以后凡是在这里修造的武器甲胄,必须记录在册,每隔一月,交于本官查验。”
说完就走了,甚至没有跟公孙敖打个招呼。
云琅自然很高兴,只要自己做了记录,有了地方呈现,云家制造军械也就多了一重保障,至少以后如果有麻烦,也会有人站出来证明一下云家是在为将士们修武器,而不是别有用心的在国朝体制之外制造武器。
“呸!”
公孙敖重重的吐了一口口水,对云琅道:“怎么不关好门让豺狗进来了?以后少跟他扯关系,谁扯谁就死的更快!”
说完话见炉火里的铁条重新被锻烧成了亮红色,就让梁翁夹出来,小锤领路,大锤发力,铁匠房里又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打铁声。
云家的主楼,是看风景的好地方,尤其是看晚霞的好地方。
张汤坐在二楼跟云琅喝着茶水,欣赏日落的美景,谁都没有说话的心思。
今天的晚霞很有看头,天边漂浮着一片巨鲸一般的云彩,被阳光镶上了一道金边,旁边有一些棉絮一般的碎云片,宛如巨鲸鼓荡起来的波涛,云随风走,巨鲸也在慢慢漂移,过了一会,巨鲸就被高天上的狂风撕扯成碎片,很快就变成一群在波涛中飞跃的海豚,最后,终于什么都不是了,太阳也落下了西山。
“不要总在律法的边缘游荡…很危险!”张汤的声音很低沉。
“没法子啊…”云琅指指真正院子里吃晚饭的仆妇孩子们叹了口气摇摇头。
“你不必这样做的。”
“是啊,我不必做,可是我不做,谁来做呢?”
“这是天道!”
“这不是天道,给她们一点粮食,她们就能活,能被粮食救活的死亡,不是天道。”
“太多了…”
“救一个是一个,等我完蛋了,帮不了她们了,我至少问心无愧,即便是倒霉了,我也能告诉他们我尽力了。她们如果再死,就跟我没关系了。”
“求心安?”
“必须的!”
“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你云家就成大地主了,一个拥有很多壮年且忠心耿耿的仆役。”
“您想多了,他们长大之后,有的可能会成为商人,有的可能会成为农夫,有的可能还会成为官员,有的甚至可能会成为为国杀敌的将军,谁知道呢。”
“你准备等他们长大之后全部放良?”张汤吃惊的看着云琅,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云琅会这样回答他。
“云家只有三千亩粮食地,可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没有土地可以买,即便在上林苑不可能,也可以去别的地方买,大汉并不禁止土地买卖!你这样不求回报的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云琅哈哈大笑道:“我高兴!”
第九十二章 大将军刘婆
“你高兴?”霍去病的惊诧声好大。
“对啊,我高兴!老子如果想要求官,这不是难事,今年春天阳陵县还因为我在去年冬天收拢了灾民,且活人无数,给皇帝上书保奏我为孝廉。你也知道孝廉是个身份,只要愿意,就能当一个小县的县长。如果求财,假如这颗心黑一些,脸皮再厚一些,老子现在早就腰缠万贯了。既然我没心思当官,也没心思求财,我活的高兴一点,活一些人求点心安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霍去病瞅着云琅看了半天,嗤的一声笑了出来,他不觉得云琅会成为一个圣人。
这家伙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性,而且目的性很强,不可能无的放矢,更不可能白白做好人而不求回报。
“你这话说出来我也不信啊!”
太宰坐在油灯底下,继续编织自己永远也编织不完的竹简。
“本来就没有希望别人能信!我家大王信了就成,是不是啊?大王?”
老虎抬起头张大了嘴巴嗷呜的叫一声,算是回应了云琅的问话。
“你看,大王信了。”
太宰见云琅跟老虎扭作一团,笑了一下道:“日子快到了,你做一下准备,我们该去拜祭陛下了。”
“我真的很不想去…”
“不去不成,那是我们的根,每个人都要有跟脚的,我的跟脚可能还有选择的余地,你的跟脚只能是始皇陵。”
“我怕看到里面的好东西,忍不住想拿怎么办?”
“那就拿呗!玩腻味了记得放回去就成。”
“带大王一起去。”
“那就带着,他也算是陛下的臣子,毕竟守卫皇陵好几年了。”
“先保证,你不会在皇陵里干什么奇怪的事情,尤其是自杀这种事情不能做,你必须做出保证。”
太宰烦躁的丢下手里的刀子怒道:“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会去找死?一句话,你去不去?”
“去,去,我其实早就想看看,只是担心你会干一些乱八七八糟的事情,才拖延至今。”
“这还差不多,时间到了我告诉你,你准备三牲香烛,龟甲,我写文表,记得给我弄几块玉圭,白玉的就好,千万不要刻好的,光板白玉就成,拿回来我自己雕刻,汉制与秦制不同,万万不可出错!”
祭拜皇帝很麻烦啊…
三牲这就很要命。
猪羊好说,麻烦的是牛…云琅拼命地搜刮三辅之地剩余的耕牛,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弄了十六头。
这十六头牛,全部在官府的册页上,少一头都会有大麻烦。
事实上,大汉大规模的用牛耕田才刚刚开始,主要的用途是拉车,曲辕犁出现之后,耕牛的价格才起来了,以前耕牛虽然已经开始使用,却没有骡子,驴子那么普遍。
也就在今年,皇帝在充分认识到耕牛的作用之后,才下了不准随意宰杀耕牛的命令。
三牲其实只要首级就成,硕大的身子基本上没用,看样子庄子里的人又要大吃一顿了。
白玉圭也不好找,这东西的买卖是有限制的,杂色玉基本上有钱就能买到,只有白玉属于皇族专用,非常讨厌的是这东西根本就没地方买。
不过啊,霍去病有…
云琅觉得牛头也应该找霍去病,长平公主这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牛肉,所以他家里没事干就摔死牛。
牛肉在大汉是最高级的食物,且没有之一的说法,什么虎鞭,熊掌,豹子胆,象鼻子都要靠后。
皇帝的禁令对皇家人基本上没有多少约束力。
“你看,就是这个样子,我想做到独立,事实上却做不到,要用铁器就必须去找卓氏,想吃牛肉就必须找你,家里用的盐巴只有东郭咸阳那里有得卖,更不要说盖房子,修花园这种事情。何况,我还不敢把家里弄得太舒坦,万一皇帝看中了,一句话我就得搬家,这很糟糕。”
霍去病赤裸着上身,趴在沙模子上,云琅跟褚狼踩在他的背上增加重量,为了制造出一个标准的铠甲模子,他只能这么干。
确定合适了,霍去病才从沙子上爬起来,云琅专心的用小刷子往霍去病用身体压出来的模子上刷水。
云琅会一点钣金,技术却不是很好,以前机场上有一个很牛的大师傅,他用一柄木槌就能敲出需要的形状,且不用任何模具。
云琅没那个本事,只能先制作出模具,再把铁板贴在模具上,一点点的按照模具的形状把铁板敲成铠甲。
没错,云琅跟霍去病商讨之后,他打算给自己制作一副铁板铠甲,一具能严格保护上身的铁板铠甲。
这需要不断地实验最后才能成功,所花费的银钱自然不会少,据霍去病说,这些钱都是长平掏的。
这几天家里非常的忙碌,原因就是家里的蚕已经成熟了,刘婆她们用竹片子打成方格做成了茧山。
每一个格子里都放一条身体肥胖的大蚕,这些蚕已经不吃东西了,放进茧山之后开始胡乱动弹。
云琅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就买了五百张蚕种,现在居然会有这么多的蚕…
那些仆妇们细心地把人住的房子彻底的清洗了七八遍之后,那些房子全部变成了蚕吐丝的地方。
至于人,全部睡在外面,眼巴巴的等着这些宝贝吐丝。
刘婆已经两天没睡觉了,声音嘶哑的厉害,训斥起人来也丝毫的不留情,她的威望已经在养蚕的过程中培养起来了,所有妇人都在她的指挥下井井有条的干活。
云家庄子里的火把彻夜不熄。
“你家的婆子真不错!”
霍去病难得夸赞一声。
云琅看着蚂蚁一般忙碌的妇人们,叹息一声道:“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霍去病瞅了云琅一眼道:“这有什么问题吗?”
云琅摇头道:“没问题!这都是贵人们该有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你以后就该这么想,你话里的遍身罗绮者,就有你一份。”
“扯,我从来都不穿丝绸!”
“你才扯淡呢,你都不穿丝绸,这些仆妇们养出来的蚕吐出来的丝线最后卖给谁去?她们拿什么养家?”
“《市场论》啊,霍兄大才!”
云琅的拇指翘得老高。
“开始吐丝了——”只有丑庸的大嘴巴能喊出如此大的声音。
然后就看见她嘴里塞着一个小笤帚被刘婆给赶出来了…
云琅跟霍去病很好奇,他们两个都没见过蚕吐丝的场景。
走进最大的一个蚕室,顿时被眼前的场景给震撼的不轻,放眼望去,整个屋子里全是呈8字形摇动的蚕脑袋,一根根肉眼几乎不可见的蚕丝被吐了出来粘结在茧山上。
刘婆骄傲的跪坐在地板上,看着眼前这些吐丝的蚕,眼中有说不出的温柔。
她是这里的王!
云琅跟霍去病两个闲散人员不能打扰刘婆最幸福的时刻,悄悄地退出来之后,云琅就吩咐丑庸给刘婆做一大碗肉臊子面。
“她刚才嫌我说话大声,往我嘴里塞笤帚!”丑庸有些委屈。
“这时候家里她最大,别说往你嘴里塞笤帚,就算是往我嘴里塞笤帚我也只能忍着。你说说,刚才的场面好看不?”
“好看!”
“壮观不?”
“壮观!”
“这就对了,每一条吐丝的蚕就是刘婆的底气,这跟每一位军卒是大将军的底气是一样的,傻丫头,你刚才违反军规了,不信,你问问在军中无故喧哗是个什么罪名。”
“斩首示众!”
霍去病冷冷的道。
丑庸缩了一下脖子,二话不说就匆匆的跑去厨房给刘婆做臊子面吃。
“你家的这个婆子确实不错!”
“这话你说两遍了。”
“这样的婆子从哪找?将来我搬出来之后也需要这样的婆子。”
云琅笑道:“你如果肯对你家里的婆子好一些,这样的婆子你家里的也会有的。”
第九十三章 大汉皇帝乱挥刀
“小郎,老妪估计啊,咱们家这一季桑蚕,能产六千束丝,接下来,就要开始煮茧缫丝了。家里的器具不全,要尽快添置。”
刘婆今天收拾的很干净,头发油光光的梳在脑后,隐约有点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这个老妇人坐在云琅面前再无昔日唯唯诺诺的模样。
说到六千束丝,云琅对这个数字是没有概念的,他仅仅记得在某一个青铜器上,曾经记载过匹马束丝的典故。
也就是说,一匹马,一束丝可以兑换五个青壮奴隶!
那个时代估计要远比西汉早,不过,以西汉的社会发展,一束丝也不会便宜到那里去。
“一束丝可以换一袋米!”刘婆担心云琅这种不学无术的富贵子弟对一束丝没有概念,用手比划了好大一袋米,好让云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白米!”
说完话,又补充了一句。
云琅一句话不说,就在家里的大柜子里找竹简,刘婆卖身的竹简,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刘婆面前道:“想恢复良人身份不?”
刘婆眼中垂泪,哽咽着道:“老妪跟女儿两人如何做良人?老妪愿意在庄子上给小郎做牛做马一辈子,只求您容老妪将女儿养在身边,待到她出嫁的时候恢复她的良人身份。”
云琅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没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仆役,还谈什么良人不良人的。”
刘婆愣了一下道:“没有?”
云琅笑道:“男孩子是没法子的事情,他们只要过了十二岁就要缴纳赋税,为了逃避赋税才给他们订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岁之后才算成人,我们为什么要订立身契啊?”
刘婆端端正正的一头磕了下去,云琅拦都拦不住,刘婆磕头完毕之后流泪对云琅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是!这是你的身契跟三两好银,存好了,给闺女当嫁妆。”
刘婆破涕为笑,收起了三两好银,却把身契留在原地,见云琅不解,就笑道:“老妪还是继续当仆役的好。”
“聪明人啊!”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一下。
见刘婆笑眯眯的看着他,就笑道:“没想到养蚕的利益这么大,既然是一个好路数,我们就不能放过。刘婆,你从仆妇里面挑出三十个人,咱们家准备建立一个大大的专门养蚕的作坊,现在规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长成之后再建一个大大的,如果可能,我们就建立一个有五百人规模的养蚕场。你来当养蚕场的掌柜。你现在就下去做准备,要买还是要做什么器具,就找你闺女跟丑庸她们列出单子,然后去阳陵邑购买,没有的我们找工匠做。”
刘婆无端得了一个大掌柜的身份,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被云琅鼓动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干事了。
没想到第一次养蚕,就弄了六千束丝,如果把养蚕事业规模化,利润还会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