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云琅张开手,让雪花落在手上,雪花很快就融化了,与红袖的泪水融为一体。
“论作战,我不如去病,甚至不如李敢,论到富国,一百个去病,李敢也不会是我的对手。你也知道,你的夫君我向来是一个狡猾的人,我知道我的命有多珍贵,所以,你大可放心,我会平安回来的。至于你想要孩子,你觉得一两个够么?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们会有很多,很多孩子,多的让你照顾不过来。”
红袖被云琅这些吹嘘的话弄得破涕为笑,抓着云琅的袖子娇嗔道:“我又不是母猪。”
云琅抓抓头发道:“怎么不是,我觉得我现在都成一头公猪了。”
红袖大怒:“你真是…”
云琅哈哈大笑道:“一头蠢猪吗?我真的是!”
说完,就抱起红袖向主楼走去。
很不幸,在将要走进主楼的时候,碰到了刚刚从里面出来的大长秋。
大长秋笑呵呵的看着一脸无奈的云琅道:“老夫不耽误你的时间,就是来告诉你,阿娇贵人准备开一场白雪宴,邀请你前往,时间就在今晚。”
“什么白雪宴?”
“就是找陛下的新宠李夫人来给重臣们跳舞!”大长秋说的云淡风轻。
云琅惊愕的道:“这也成?”
大长秋撇撇嘴道:“左右不过一个贱婢而已。”
云琅连忙摇头道:“我是说陛下!”
大长秋笑道:“是卫皇后亲自准许的,陛下也不能阻止,不过,看陛下的样子似乎并不感到奇怪。”
云琅感慨的道:“原来陛下也有无奈的时候。”
大长秋聪明的不接云琅的话,看着一脸娇羞的红袖道:“不错,不错,好好地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说完就大笑着走进了漫天大雪中,连兜帽都没有戴。
第九十三章 吃好,喝好
有红袖在,李夫人的模样云琅就记得不是那么太清楚了。
说起来很怪,夫妇二人敦伦,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与外边的女人野合却往往得不到原谅。
傍晚的时候,云琅动身去长门宫,满脑子都是红袖痴缠的模样,有红袖这三碗酒垫底,这个时候去看别的美人儿,估计会有一个非常平和的心态。
阿娇要李夫人当着重臣的面起舞,对她算不得侮辱,毕竟,一个还没有名分的女人,阿娇有一万个理由当她是歌姬。
事实上,阿娇现在也没有什么名分,可是呢,满大汉的人似乎都忘记了这件事。
不论是皇帝,还是丞相,三公大夫,御史猛将,见了阿娇还是把她当皇后对待,见面时候的礼仪也是君臣之礼,只不过不能喊皇后陛下,而是贵人陛下!云琅从侧门走进长门宫之后,一股子浓烈的嚣张气焰就扑面而来…
漫天的白雪下的非常嚣张,巨大的荷花池里不但不结冰,反而冒着淡淡的白气很嚣张,金甲武士披着红色披风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非常的嚣张,无数盏红色的莲花灯笼在白雪中红艳艳的如同真正的莲花盛开,这就更加嚣张了。
至于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排着队从云氏走进长门宫这就更加嚣张了,因为,连云琅这个家主都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长门宫。
高大的长门宫就像着火一般明亮,偶尔有人打开门窗,立刻就有明晃晃的光柱从里面爆出来,这让云琅觉得阿娇的楼阁里可能藏了一颗太阳。
很明显,云琅来早了,堂堂的永安侯,卫将军来到长门宫不但没人招待,还被所有人忽视。
眼看着殷红的葡萄酿泉水般的从一座巨大的冰山上喷涌而出,再沿着冰雪渠道倾泻而下,即便是见多识广的云琅,也忍不住用冰山边上的玉碗,接了一碗葡萄酿站在雪地里慢慢的啜饮。
跟红袖在一起的时候血脉贲张,浑身滚烫,这时候还没有消下去,正好用冰酒稳定一下情绪。
一碗酒都没有喝完,就看到曹襄乘坐着巨大的马车来到了长门宫前的平台上,穿的跟狗熊一样,在两个侍女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走路。
抬头看见了云琅,立刻就甩开了侍女,大步流星的来到云琅跟前淫猥的道:“你来得早,听没听说李夫人会穿什么衣裳跳舞,是不是纱衣?”
话音刚落,就发现汲黯也在往这边走,立刻就大声对云琅道:“今夜我等一定要做到非礼勿视!”
云琅也不答话,继续喝自己的酒,既然酒山都摆到外边了,他觉得阿娇今天一定很生气,估计是要这个李夫人在冰雪中舞蹈!
汲黯也接了一碗酒,学着云琅的模样啜饮,见曹襄过来了,就冷笑道:“我是来看美人的!”
曹襄怒道:“无耻之尤!”
云琅弄了一碗酒递给曹襄道:“消消气,我们其实都是无辜的,只是碍于阿娇贵人的颜面,不敢不来罢了。”
汲黯看了云琅一眼道:“难得你能想出这样的借口,不错,一会老夫拿来用一下,抵挡一下那些皮里阳秋之徒。”
官做的越大,就越是真诚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大家都是聪明人,不太好骗,这时候再假惺惺的说一些场面话会被别人嗤之以鼻。
云琅的解释就很合理了。
反正大家都摄于阿娇的淫威不敢不来,看了百看,不看白不看。
站在冰雪中喝冰酒,冰酒到了肚子里却能腾起一股子暖意,所以,待在这里并不算冷。
更何况,所有的人身上都裹着皮裘,酒喝多了反而觉得有些热。
长门宫的仆役们办事很有效率,不一会就用巨大的木板,在荷花池子上搭建了一座平台,铺上厚厚的地毯之后,一个可以跳舞的台子就搭建好了。
在十几个气死风灯的照射下,即便是白雪似乎都避开了这座平台。
一个青衣人连滚带爬的来到长门宫下,也不管地上的冰雪,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冲着楼上凄厉地喊道:“求贵人开恩啊!”
那人跪在地上看不清眉眼,曹襄皱眉道:“哪来的臭虫,居然敢破坏我们的雅兴!”
云琅瞟了一眼青衣人道:“李延年!”
“跳舞而已,又不是杀他妹子,他干嘛要如此败兴?”
汲黯笑道:“老夫今天就是来看热闹的,至于美人儿,老夫年纪大了有心无力,就是想看看李氏兄妹在冬狩的时候高调开场,却不知该如何收场!”
曹襄笑道:“她那么做的时候,就该考虑到这个下场。”
云琅瞅着跪在那里浑身沾满白雪的李延年道:“我觉得没这么简单,既然做了就该有应付的手段才是!”
曹襄道:“皇后与阿娇联手,回旋的余地不大,除非我舅舅出手,否则,阿娇就算是要李夫人脱光了跳舞,她也必须跳。不过,阿娇跟皇后应该是不会太过分,毕竟,真的那么做,我舅舅的颜面无光。”
随着重臣到来的越来越多,云琅他们所在的棚子渐渐地不够站立的了,毕竟,这里才是看歌舞最好的一个地方。
“求贵人开嗯呐!”
每隔三十个数,李延年就会哀求一次,此时,他已经成了一个雪人,须发皆白。
云琅的脸色逐渐变得阴沉,低声对曹襄道:“苗头不对!”
曹襄也闻到了阴谋的味道点点头道:“是不对!”
汲黯嘿嘿笑道:“终于有点意思了。”
云琅笑着将汲黯的酒碗添满道:“您老仔细说说!”
汲黯白了云琅一眼道:“少来套老夫的话,反正阿娇贵人这次占不到什么便宜。”
“叫停?”曹襄道。
“不能叫停,叫停了阿娇就更加的没颜面了,此时,只能见招拆招了。”
云琅沉声道。
汲黯笑道:“你准备怎么帮阿娇?”
云琅正要挥手,却看见大长秋从长门宫里大步流星的走出来,单手按着李延年的脖颈道:“前几年,主父偃与战马同槽而食的事情,看样子已经被世人给遗忘了。既然忘记了,那就重新领略一下也好,反正都是冬日,正当其时。”
被大长秋按住脖颈的李延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汲黯瞅着李延年被大长秋提小鸡一样的提走了,就对云琅道:“阿娇贵人看样子不打算讲理了。”
云琅道:“阿娇贵人什么时候跟人讲过理?”
汲黯点点头道:“说的也是。”
事情到了现在,云琅算是发现了,阿娇这是真的在发飙。
眼看着,公孙贺来了,桑弘羊来了,董仲舒来了,卫青来了,公孙敖一干将领也来了。
这里依旧没有招待客人的人出现,不过,无数美食倒是流水般的送了上来。
公孙贺见场面难堪,就主动招呼大家到各个棚子底下就坐,群臣才入座,就有仆役抬着一个个火盆送到众人身边。
一排排的乐师抱着乐器上了搭建好的台子,跪坐在台子两边,安静的等候舞者的到来。
云琅原本是跟曹襄联席的,汲黯却挤了过来坐在云琅身边道:“陛下恐怕就在楼上吧?”
曹襄笑道:“自从冬狩之后,陛下一直都在长门宫,顺便告诉你一声,皇后也在长门宫!”
汲黯抚掌大笑道:“如此说来,皇长子刘据将要登上太子之位了吧?”
云琅摇头道:“江山统继之事,某家以为应该是由陛下一言而决,我等臣子还是莫要多嘴多舌。”
汲黯摇头道:“你要是真的这么想,应该可以长命百岁。”
云琅正要反驳一下,就发现眼前光明一片,只见身后的长门宫二楼所有门窗全部打开,在牛油大烛的照耀下,原本被阿娇用金箔包过的大厅,金光闪烁,夺人耳目至极。
披着紫色轻裘的阿娇端坐在一个被宫人推出来的小亭子里,显得极为华贵。
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并未落在阿娇身上,而是齐齐的落在了一声玄色衣衫,未戴冠帽随着亭子走出来的刘彻身上。
群臣见礼。
刘彻轻轻地挥挥手道:“吃好,喝好!”
然后坐在最中央的锦榻上,取过一本书看了起来…
第九十四章 欢宴上的《论语》
台子上的编钟响起来了,也就表示舞者已经上了台子。
云琅在苦读——《论语》…
有美人轻启歌喉,声音婉转而袅娜…曹襄在研读《司马法》。
一声鼙鼓似乎从远处传来,好似开启了关山冷月。驼铃声声…云琅认为孔丘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话实在是太精彩了。
白雪飘飘,歌声阵阵,两者混合之后就宛如真正的天籁,其中女声中的高调似乎要穿破阴云,直奔九霄之上。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此为金玉良言,妙哉,妙哉!”
曹襄读书读得很认真,读到精妙之处,得意的抓耳挠腮喜不自胜。
汲黯看的书就比较深奥了,一本《连山易》被他翻得哗哗作响,看样子这本书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
琴声叮咚,似乎有流泉自高山倾泻而下,编钟轻柔,宛若女子赤足溯流而上…
“隋越,我就看一眼成吗?”
汲黯终于按捺不住了,轻声问守在他们身边的隋越。
“随便看,陛下没有禁止!”
隋越回答的很干脆,每个字却冰冷的如同冰珠子。
“那就是不成喽?”
汲黯叹口气,终于开始认真的研读眼前的这本《连山易》。
他们三人的书本是隋越送来的…不看是不成的。
云琅估计,所有想看李夫人跳舞的人这时候手里都应该拿着一本书苦读才是。
皇帝的目的已经很明显了,他没有办法管理阿娇跟卫皇后,却有办法管理这群来看表演的大臣!
皇后以及阿娇可以因为拈酸吃醋这事跟皇帝打擂台,这不算过份,如果臣子不知好歹的参与进来,你不死谁死?
后宫自然是归皇后掌管的,可是臣子却是皇帝陛下的臣子,皇后无权过问。
只是听听音乐,云琅就知道场上的歌舞非常的有质量,从皇帝不断发出的喝彩声中,就能窥见一斑。
说起来很吃亏啊,今晚,不论李夫人表演的舞蹈如何的香艳,也只会落入皇帝一个男人的眼中。
至于阿娇她们会看到,刘彻会认为这是一种情趣。
皇帝又叫了一身好,看样子李夫人刚刚表演出来的舞蹈动作应该非常的和皇帝的脾胃。
曹襄放下书本瞅着隋越道:“你就不能去盯着别人,比如公孙敖那只老色鬼?你在这里,我没法子安心看书。”
隋越冷笑一声道:“公孙敖虽然好色如命,这时候绝对没有胆子朝台子上看一眼的。”
云琅好久都没有说话了,这让曹襄非常的奇怪,转过头去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转过头,背对着台子,捧着书本看的极为认真。
曹襄不知道他对面的冰山有什么好看的,干脆凑到云琅身边,同样转过身去,很快,就表现的非常规矩。
站在冰山后面的隋越笑道:“这才是陛下的好臣子。”
听隋越表扬了云琅跟曹襄,汲黯这个老不羞的也就凑到曹襄身边,有样学样,读书读得非常认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钟鼓停了,三人这才如梦初醒,对视一眼,齐齐的喝彩道:“妙到毫巅,冠绝天下!”
隋越笑道:“确实如此,三位仅仅是听音就能听出李夫人的舞姿动人,真是让某家钦佩之至。哼,算你们识相。”
说完话就从三人手中收走了书本,施施然的上了长门宫。
“那日见李夫人还以为是一个窈窕的美人,没想到脱衣之后居然很是丰盈啊!”
曹襄喃喃自语。
汲黯笑道:“可怜老夫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一个影子。”
“闭嘴吧,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曹襄四处瞅瞅,低声问道:“她到底穿衣服了没有?”
云琅叹口气道:“如你所愿,穿着纱衣。”
李夫人跳完舞蹈之后,酒宴立刻就进入了正常阶段,虽然台子上还有歌姬舞姬在跳舞,众人却没了欣赏的意思,依旧谈笑言欢,相互敬酒,其乐融融。
也不知道是谁起哄说李夫人舞技天下第一,长袖舞更是妙到毫巅,众人这是托了阿娇贵人的福气这才有幸一见。
皇帝笑眯眯的应承了下来,还当场挥毫写了天下第一四个大字赐给了李夫人。
众人瞅着李夫人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来到台子上谢恩,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前边不管不顾的让阿娇折腾李夫人,这是皇帝给阿娇的交代,认同阿娇对李夫人有控制权。
后面赏赐李夫人这幅字,是在安慰自己的美人儿,从道理上,刘彻做的四平八稳,无懈可击!
阿娇看完李夫人的舞蹈就回去了,刘彻大马金刀的坐在高台上频频举杯,邀请重臣饮酒。
眼看就要到子时,方才在侍者的搀扶下离开了酒宴。
云琅跟曹襄两个打着哈欠准备走侧门回云氏,却被大长秋给拦住了,一定要这些来饮宴的重臣们从前门走。
“长门宫的马厩在前院!”
听云琅这么解释一下,曹襄立刻就来了精神,拉着云琅就直奔前院。
越过重重宫禁,老远就听见一声声不似人声的惨号…
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身上被人泼上冰水,很快就会被冻成雕像。
而此时的马厩里,这样的雕像有三座。
汲黯长叹一声走到雕像面前道:“何苦来哉!”
最粗壮的那尊雕像虽然冻得快要僵硬了,却硬是咬着牙关恶狠狠地道:“某家受得住!”
云琅伸出一根手指弹弹李广利胡须上凝结的小冰柱道:“好汉子,你可以走正途的。”
李广利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睛凶狠的看着云琅。
“怎么连我都恨上了?”
李广利悲愤的道:“无耻小人!”
云琅看看李广利湿漉漉的手道:“保护好你的手,拿剑的手可不能短缺了指头。另外,你兄长跟你弟弟恐怕没有你这么强壮的身体,你不求饶,刑罚不止。”
李广利左右看看身边的兄长跟弟弟,见他两已经昏昏欲睡了,连忙大喊大叫,他清楚地知道,一旦他们两人真的睡着了,就死定了。
众人感慨万千的依次从李氏兄弟身边走过,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事情。
皇帝只想要李夫人,至于李夫人的兄长跟弟弟,他不在乎。
云琅重新回到红袖的房间,红袖没有安寝,伺候云琅洗漱后轻声道:“李夫人美丽吗?”
云琅笑着摇头道:“李夫人跳舞的时候,你夫君正在研读《论语》颇有收获。”
红袖娇嗔道:“瞎说!”
云琅苦笑道:“陛下妒忌之心大作,不准我们看李夫人跳舞,一人发了一本书,要我们潜心研读,等李夫人舞蹈之后,我们才能抬起头来。”
见丈夫说的认真,红袖这才大笑了起来。
“一个可怜的女子罢了,她在台子上风光,她的兄长弟弟却被阿娇绑在马厩里挨冻。这样的天气里,浑身上下浇了水,想要平安无事可能很不容易。”
红袖摇摇头道:“您天生就是富贵人,不知晓那些低贱的人想要谋求富贵的决心。李夫人知道她只有依靠陛下才能活命,她的兄长弟弟们也清楚地知道,只有李夫人得宠,他们才能飞黄腾达。所以,李夫人甘心受辱,她的兄长弟弟们更是心甘情愿的为李夫人受苦。一个个都怀着渺茫的希望,在拿自己的命做赌注,都是真正的狠人啊。”
云琅点点头,揽住红袖纤细的腰肢喟叹道:“说起来都是自作自受。”
红袖摇头道:“不是的,您从来没有当过奴隶人,不了解奴隶人的心思。”
云琅笑道:“怎么会不了解呢?他们就像一颗颗被压在巨石下的种子,是种子就要生根发芽,哪怕头上有巨石也同样要活命,所以,要嘛被巨石压垮,要嘛努力发芽顶走巨石,获得阳光雨露。不过啊,李氏的这几个人不知为何,好像把我当做那颗大石头了。”
第九十五章 人与虎
天亮的时候云琅听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消息。
昨夜的大雪没有杀死李氏三兄弟。
被皇帝以天意的借口还给了李夫人。
“他们三兄弟脱掉了衣衫,三人抱着战马渡过了这一关。”
大长秋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酸菜,满意的吞咽下去之后这才给云琅解释了一下。
“昨夜为何不弄死他们呢?”云琅把话问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很傻。
惩罚李延年三兄弟也是皇帝准许的,却没有准许阿娇取人家的性命。
毕竟任由阿娇处置李夫人的话,李夫人很可能就没活路了,退而求其次之下,只好让李延年三兄弟吃苦了。
李氏三兄弟其实问题不大。
尤其是李广利,这人作为军人来说其实是合格的,如果不是被皇帝逼迫过甚的话,也不至于带着三万大汉军队西征到死伤殆尽。
这人的遭遇跟李陵差不多,都是在领兵在外的时候,被皇帝屠戮了满门老少,再无回头之路。
只不过李陵选择了投降,李广利选择了伤害刘彻,将他的三万精锐白白的消耗在了漫天黄沙中。
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只是大雪依旧在下。
在这个时代,一场大雪就能阻绝交通,站在门口,就能感受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寥景象。
这样的环境下,意境是不缺的,尤其是两只老虎踩着一尺厚的白雪出现在原野上之后,就让这样的图景多了一丝生趣。
每天巡视云氏庄园一周,这是老虎大王必修的功课,看样子他有把云氏庄园领地传承给儿子的打算,每次出巡都必须带着自己的儿子。
按道理来说,公老虎是不会带孩子的,只是因为在云氏,老虎的食物极大的丰富,这才催生了公老虎带孩子的场面。
至于地盘,更不成问题了,反正老虎大王领地里的野兽每隔两年就会被人类大扫荡一次,扫荡之后,整座山都会变成空山,所以,价值不大,老虎大王早就看淡了。
猪圈里的猪变少了,这让大王非常的忧伤,对他来说,这里才是他的粮仓。
父子两头老虎趴在猪圈围墙上看猪的场面最近经常出现,大王也终于知道怜惜粮食了,再也没有以前只要觉得那头猪可口,就扑上去咬死,只吃最肥美的部分,把剩余的全部丢掉的浪费行径。
今天大雪,天气寒冷,老虎父子需要更多的食物来补充热量,猪圈里的猪不多了…大王伸出舌头舔舐一下嘴唇,就带着儿子去了鹿苑。
在老虎眼中,鹿肉没有猪肉肥美,缺少甘美的脂肪,瘦肉太多,费牙!
自从老母鹿死掉之后,老虎就不太来鹿苑了,这一次之所以过来,就是想教会儿子如何狩猎。
看守鹿苑的仆役见大王父子来了,早早地就打开了鹿苑栅栏,欢迎他们父子。
大王威严的守在鹿苑门口,小老虎见到一大群鹿,嗷的叫了一声,就扑了过去。
云琅散布到鹿苑的时候,发现老虎大王正忧伤的趴在栅栏上,伸长了脖子看里面。
就好奇的凑过去看了一眼。
也不由得为大王伤心。
眼看着大王的儿子被一头长着巨大鹿角的雄鹿追杀的屁滚尿流,着实丢了老虎一族的脸面。
就拍拍大王的脑袋道:“他还小。”
老虎大王人立而起,挥舞着前爪咆哮一声,鹿苑里面的鹿顿时就慌乱起来,即便是正在追杀小老虎的那头雄鹿,也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老虎大王,缓缓后退。
大王人立而起的时候,远比云琅高大,愤怒咆哮的时候更是将兽中之王的威风展露无遗。
轻轻一个纵跃,大王就越过高高的栅栏进入了鹿圈,他伸长了脖颈,围着那头勇敢的雄鹿慢慢的踱步。
被这头雄鹿弄得毛发散乱的小老虎这时候终于有了精神,跟在父亲身后向这头雄鹿咆哮。
终于,强大的压力让这头雄鹿无法忍耐了,低着头凶狠的向老虎大王扑过来,在它的身后是一大群无处可去的母鹿跟幼鹿,如果再不赶走这头老虎,族群就会覆灭。
如果是在旷野中,雄鹿自然会率先逃跑,等待老虎捕捉到体弱老迈的同伴吃饱后,再停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
跟随这头大雄鹿一起发起冲锋的还有三头雄鹿,而其余鹿群在另外一头雄鹿的带领下,重重的撞向鹿圈大门。
老虎大王愣了一下,从来没见过鹿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
再看看那三头鹿完全是疯魔了,就警惕的闪到一边,又发现这三头雄鹿完全是不要命了,这才迅速的跳上栅栏,眼看着那三头鹿的大角狠狠地撞在栅栏上,弄得木屑纷飞。
如果不是大王一爪子把儿子捞起来,疯狂的撞击一定会将他的儿子撞得骨断筋折。
为食物拼命这种事情,大王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他觉得不值。
雄鹿发疯般的撞击,终于有了结果,一根粗壮的木头被撞断了,然后鹿群就从鹿圈里夺路狂奔。
蹲在栅栏上的大王,郁闷的一爪子拍翻一头鹿,算是有了收获,小老虎嗷的叫了一声,就扑在那头被父亲拍翻的鹿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鹿的咽喉。
云琅觉得很无趣,还以为会看到一场虎鹿大战的场面,没想到大王在关键时刻居然逃了。
就来到大王身边,仰着头瞅着依旧威风凛凛的大王道:“怎么说?这是避实就虚?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兵法了?”
大王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在一根大木头桩子上,高傲的瞅着落荒而逃的鹿群,不理睬云琅。
小老虎拖着那头野鹿往家里走,老虎父子现在都不怎么喜欢把自己的皮毛弄脏,云音给他们父子留下的印象很深刻,弄脏了皮毛就要去洗澡…而洗澡的过程苦不堪言。
司马迁也是一个喜欢白雪的人,大雪天打着一把伞,在雪中漫步是他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事实上,这人不但喜欢雪,还喜欢雨,喜欢风,如果说的糟心一点,他还喜欢各种灾害气候…比如蝗灾,旱灾,水灾,地龙翻身…
艳阳高照的气候是他最厌恶的,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激发不了他那颗史官之心。
有无穷的事件记录的史官才是好史官,平安枯燥的日子就是史官的大敌。
游逛的时候正好看见云琅跟老虎大王有说有笑的从草坡上下来,就举着伞在路口等待。
“君侯与野兽相处其乐无穷,与人相处则处处提防,噫,人与兽大不相同!”
云琅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心,某家身居高位,嫉妒者众,不得不提防尔。”
司马迁大笑道:“又出现了一位甘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与人为伍的人。”
云琅笑道:“这么说,还有以为咯?”
司马迁道:“很多,数之不尽,自古以来,走上野兽之道的人,终其一生,只能与野兽为伍。君侯用野兽的标准对待人,也许会于已有利。但同时也是走上了绝路,自己也只能成为野兽。从此无法再与‘人’为伍,从此再无安全的宁日。”
云琅知道司马迁对他近年来的做派有些不满,也不回答,只是摇摇头道:“与人接触的多了,我就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老虎了。”
司马迁点头道:“何不求去?”
云琅白了司马迁一眼道:“如今天下,正是风起云涌之时,正是大丈夫追风博浪之时,焉能轻言退却?”
司马迁笑道:“君侯今日不退,日后想要再退恐怕绝无可能了。”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司马迁叹口气道:“皇长子不日就要回京,据说对君侯不利!”
云琅笑道:“皇长子入京,马上就要被立为太子,云某出力甚多,缘何会对我不利?”
司马迁道:“施恩与受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君侯早做准备吧。”
第九十六章 欲盖弥彰
司马迁的路子其实很广,自古以来,所有的太史公都有自己的消息来源。
一部史书,绝对不仅仅是太史公自己的,其中融合了很多人的心力。
云琅知道司马迁说的是真话,对他来说却没有多少意义。
刘据应该成为太子,却绝对不能成为皇帝!
这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生成了。
刘据成为太子对分化皇权有很大的作用,可是,一旦他真的成了皇帝,云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会来临。
很多时候,权臣们不喜欢一个成年皇帝是有很正确的理由的,没人喜欢将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顶在脑袋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做主好一点。
年幼的孩子当皇帝那就太好了,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当皇帝,小孩子当皇帝的每一天,绝对是所有大臣们渴慕已久的节日,且每天都是。
董卓这个蠢猪做的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太不尊重年幼的皇帝了,然后才会被看不惯他的人群起而攻之。
如果将云琅放在董卓的位置上,他绝对会把刘协,刘辨兄弟二人当神一样的供起来。
给他人世间最尊贵的待遇,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的人,高贵到没有朋友的那种人…
皇帝其实就该送到天上去,成为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而人间的任何事情都跟神没有太大关系。
人间的事情就该让人说了算。
强势的王朝一点都不长久,只有弱势的王朝才能长久存在,这就是周天子为什么会有八百年江山的原因。
所以,云琅真的不是很在乎刘据。
不管刘据如何愤怒,对云琅来说,他就像一只奶狗一样在冲着他狂吠,抬脚就能踢走。
司马迁看到了云琅眼中的不屑之意,很担心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道:“我只想让所有汉人过上人该过的日子,这么伟大的种族,天生就该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你这是在做梦!”司马迁放心了。
云琅笑道:“我给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然后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能否完成我不管,我只管前进。”
司马迁自己就是一个疯子,却不愿意跟更加疯狂的人说话,云琅这人吹牛吹习惯了,这么好的一个下雪天,只听疯子的胡言乱语,那就太浪费了。
于是,撑着伞在雪中漫步的人继续去漫步,跟老虎说笑的人继续跟老虎说笑,两不相干。
大雪继续在下,下的纷纷扬扬,肆无忌惮。
全世界都被白雪遮盖,松林那边不断传来松树折断的声响,云氏后山的竹林里也有竹子折断的声音相应和。
在漫天大雪中,霍光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在大汉时代,出一本书很难,不论是《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这些书都是集很多人心血之大成之作。
千金一字,就是这些人对书籍的要求。
云氏印书作坊出现之后,才让书籍真正成了书籍,真正拥有了书籍传播知识的功能。
在云琅出现以前,大部分的书籍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不论书写的多么精妙,大部分只有一本。
这就是为什么黄石公传书给张良的时候会有那么多人羡慕,并且把这事弄成了一个传奇。
用手抄书,根本就不是传播学问的好路数。
想要一本书全天下人手一本,这几乎不可能。
霍光自然是早就知晓这个道理的。
身为西北理工开山大弟子,整理西北理工的学问,然后将之刊印成书,最终发扬光大是他的使命。
这些天以来,他没干别的,就是一心在整理师傅教授的各种学说,编篡成书。
孔夫子的弟子们能把先生的讲义编篡成《论语》,霍光觉得师傅的学说整理之后,就该叫做《自然》。
陈铜过来取书稿的时候,霍光非常的不放心,西北理工一脉对世界的认知,对自然的认知,才是师傅所有学说中最璀璨的篇章。
如果被陈铜这个夯货万一给泄露出去…
陈铜眼巴巴的看着霍光桌案上的书稿,却不敢拿,因为霍光一双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腾空印书作坊,我要用!”
霍光终于下定了决心。
陈铜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绝不让闲杂人等进入,某家亲自看门。”
霍光道:“我是说连你都不许留在印书作坊里。”
陈铜眨巴着眼睛道:“某家不在,工匠们不在,公子如何刊印书籍呢?”
“教会云氏童仆排版,布字,印刷,你们负责调墨,换版…”
陈铜哆嗦着嘴唇道:“您这是在欺负人!”
霍光点点头道:“是有点欺负人,不过呢,这总比让你们刊印完毕书籍之后,再把你们的眼睛挖出来来的仁慈吧?”
对于霍光发布的威胁,陈铜并不是很害怕,因为云氏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公子到底要刊印什么书籍呢?”
霍光瞅着书案上的书稿叹口气道:“不用你管,按照我说的去做吧,准备一套字,准备全套的工具,这书籍还是由我们自己来做。”
“让那些孩子们印书?”陈铜简直难以理解。
霍光道:“师傅带着一群少年能把云氏庄园盖起来,我为什么不能带着他们刊印出一本书籍?再说了,刊印书籍本身就不难,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到。”
陈铜嘿嘿笑了起来,他大方的摆摆手道:“就如公子所愿,您要的纸张,油墨,活字,各种工具一定会安排妥当。某家保证,偌大的印书作坊除过老鼠之外,不会有一个外人,某家正好趁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去一趟洛阳。”
霍光摇头道:“陈铜,你知道为什么你儿子想要娶一个老婆,都会被一个落魄的良家子戏弄吗?”
陈铜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怒视着霍光等他把话说完。
霍光冷笑道:“一千斤重的猪,如果不能把自己变成獠牙森森的野猪,它就还是猪。而五十斤重的狼,不管在沙漠,还是在草原,它依旧是狼。肥猪吃屎,饿狼吃肉,这是天道。一千斤重的肥猪对于狼来说,绝对不可怕,因为有谁会嫌弃自家食物多呢?”
陈铜怒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霍光幽幽的道:“书籍高贵无匹,而你们这些印书匠却是贱业,你就不想改变一下这种状况吗?”
陈铜怔怔的看着霍光道:“不明白!”
霍光笑道:“让高贵的书籍来拉升你们的地位。”
陈铜放弃了思索,萧瑟的道:“公子有何吩咐尽管道来,某家无不从命。”
霍光肉痛一般的道:“最难得其实是印刷,这一道工序绝对不是短时间所能掌握的。我希望你们能够蒙上眼睛,由家里的仆童们引导,完成最后的印刷。作为回报,我会在书本后面印上‘陈铜监制’四个字,让你与这本书一样留名千古。”
陈铜摇头道:“不用了,作坊里的工匠们即便是蒙上双眼,也能印出和好的书籍来,不用童仆门引导。”
霍光满意的点点头道:“很好,就这么说定了。”
陈铜走到门口,又走回来冲着霍光道:“公子其实不用兜圈子,直接吩咐陈铜就是,虽说蒙上双眼干活乃是奇耻大辱,看在君侯的份上,我还是能忍受的。当然,前提是公子只要给够钱就成。”
陈铜落寞的离开了霍光的房间。
张安世从后面走进来道:“欲盖弥彰啊,你这么折腾陈铜有些不厚道啊。”
霍光道:“没办法,现在的人都是贱皮子,白送的他们不会珍重,只有偷来的才会当做宝贝。从一般人手里偷出来都没有什么成就感,只有从陈铜这种人手里偷出来的东西才有成就感,才会当做宝贝。”
张安世笑道:“刘据真的会上当?”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我在西南的时候无意中告诉刘据,我西北理工其实是有秘籍的…他很感兴趣…”
张安世翻动一下《自然》这本书,瞅了两眼里面的内容,叹口气道:“看了这本书,世上就没有神仙了。”
第九十七章 谋定而后动
刘据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
人还在南越执行覆灭南越大计,触角已经早早地伸回了关中。
领过兵,打过仗的人不论有没有被战场熏陶过,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
这是一种误解。
尤其是霍光,他认为刘据已经非常膨胀了,滇国是他跟郭解打下来的。
夜郎国是甲士头领韩无极冲锋陷阵之后,阵斩了夜郎国新国王,最终才攻下夜郎城的。
南越国的战事是在路博德的控制下,跟他几乎没有关系,唯一有的一点关系就是在奏折上。
不论是霍光,还是韩无极,亦或是路博德,在奏章上都把大皇子的功劳立在第一位。
于是,刘据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天才了。
成了天才之后,就喜欢干一点天才才能干的事情,比如说——未雨绸缪!
未雨绸缪绝对是聪明人干的事情!
可是呢,霍光觉得刘据弄错了绸缪的对象,他这时候应该尽快的料理自己在西南留下的尾巴,而不是迫不及待的在关中布局。
连皇帝都认可了,阿娇在富贵城的统治权,刘据却不这样看,他觉得富贵城是关中除过长安之外,最重要的一座城池,绝对不能落在阿娇这个下堂妇手里。
于是他就做了很多事情…比如将大量的西南资源向谢长川倾斜,希望能够通过谢长川来达到控制占有富贵城的目的。
事实上,谢长川做的不错,通过大管家谢永笼络了很多富贵城的商户,并且通过董仲舒获得了太学的支持,谢氏声威在富贵城一时无二。
云琅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于是,他就果断的认为霍光在西南有不妥的行为。
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霍光从西南这个巨大的泥沼里给拔出来了,并且通过张安世向皇帝缴纳了两万金的赎罪钱,最终一个糊满泥巴的霍光变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少年。
紧接着,皇帝就发难了…谢长川一家子被弄去了田横岛玩野外生存去了,刘据伸到关中的那只手也被皇帝给砍断了。
刘据是不敢埋怨他父亲的。
可是呢,手断了,痛彻心扉吗,总要找一些泄愤的对象吧?
找来找去,他发现云琅好像非常的合适…
以上,就是霍光通过他留在刘据身边的钉子传回来的消息。
既然刘据喜欢未雨绸缪,霍光觉得他身为皇长子左拾遗,有义务告诉刘据什么才是真正的未雨绸缪。
于是,他从师傅的言论中挑选出最具蛊惑的言论,准备通过陈铜让人拿给刘据看。
刘氏的女子各个飞扬跋扈,刘氏的男子各个认为自己是天纵之才,人间的学问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他们急切地需要一些从未给听说过的新学问来填满自己那颗飞扬的心。
霍光认为,师傅说过的那些具有极度前瞻性的话语非常的适合刘据,一定能够引起刘据注意的。
《自然》这本书就是这样。
这本书的开篇就是——上帝已经死了!
人间的秩序需要天之子重新修订!
一个枯坐山中十八年的隐士,在离开自己的潜修地之后,向他见到的第一个人宣告——上帝已经死了。
云端上的天庭里已经空无一人…
从此,花开花落全成自然,人生人死不过是自然规律,水汽蒸腾变成云雾,而后化作春雨落在大地…
雷霆不过是云雾相撞的结果,泼一瓢水,就能在阳光下见到彩虹…
人间需要有一个人来告诉所有愚昧的人,这个世界从此需要靠人自己来掌管。
打破愚昧,给所有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让神的影子逐渐远离人间。
很多话确实是云琅说过的,可是,更多的话却是霍光自己编造的,这一本书的写作过程,让霍光整个人都觉得酣畅淋漓,太美了,说出来他心底最深处的恶意。
张安世看了一段就把书给丢下了,他不想再看了,再看下去,这个世界上所有美丽的畅想都会被书里的内容给破坏的一干二净。
东皇太一没了,大司命,少司命不见了,擂战鼓的雷神,鼓动双翅煽风的风神雨伯消失了。
天庭里空荡荡的,只有白云漂浮在空空的楼阁中。
“那么,谁是天上殿堂的新主人呢?”张安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很明显,是皇帝!”
“为什么一定是皇帝?”
“如果不是皇帝,我就要倒霉了。”
张安世觉得霍光说的很有理。
在大汉国,只要你想干点大事,绕不过皇帝这道门槛,有什么好事情一定要紧着皇帝先来。
“你把事情干的这么隐秘,刘据怎么可能会知道呢?”
张安世有些担心。
“我会告诉他,书印好之后,等刘据的人弄走一本之后,我就会放火把别的书全部烧掉。让那一本书成为世上的孤本。”
“既然如此,你为何要让陈铜在书上署名呢?”张安世觉得霍光有些过分了。
“不署名就没有事,署名就会有事。”
“杀贪心!”
听霍光这么说,张安世叹了口气道:“师傅早就说过,人心是经不起试探的。”
霍光笑道:“还是多试验几次比较好,否则难当大任!”
两人的谈话有了分歧,霍光自然不愿意跟张安世弄别扭,就笑着道:“听说你最近经常邀约儿殷出游?”
张安世笑道:“洞房花烛夜里两个不认识的人,立刻睡在一起我觉得很别扭。”
“感觉怎么样?”
“规矩很多,现在见我的时候总算是不戴面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