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赞看看在秋千架上上下翻飞如同彩蝶一般的云音,压低了声音问霍光。
“你娶头猪回来都跟我们无关!”
梁赞坏笑道:“我要是真的弄头猪回来当老婆,就让她管阿音叫师姐!”
霍光笑道:“你们现在都怎么了,一个个的都朝人家的贵女下手了,有一个已经闹出人命来了。”
梁赞嘿嘿笑道:“你是大师兄,头没有带好,我们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有样学样。师傅怪罪下来,也是先惩处你,我们最多小惩大诫一下就会了事。另外,给点本钱做生意啊,总不能要我去拿我娘养老的银子吧?”
霍光笑道:“去我书房拿,不要拿多了,都是老子在西南用命换回来的血汗钱,咬一口都是血!”
梁赞笑道:“都是土人的血吧?你就是师傅口中的吸血蝙蝠,应该弄了不少钱回来。我正好打土豪,分田地。”
云音的身形慢慢缓下来了,霍光挥挥手,就像撵走苍蝇一般的撵走了梁赞,准备接云音从秋千上下来。
第八十八章 胡乱下蛋的肥杜鹃
云琅的书房里有一棵松树盆景,高不过三尺,粗不如儿臂,树干遒劲有力,弯曲如龙,树冠如伞盖,亭亭玉立。
这棵松树原本是长在悬崖上的,被云琅连同泥土一起挖掘回来,装进木盆之后,树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装盆景的木盆,已经从以前的两尺之径变成了六尺有余。
即便如此,云琅最近还发现,这棵松树的根居然从木盆缝隙里钻了出来,沿着地砖的缝隙插入了地下。
如今,算是在云琅的书房里立地生根了。
这棵松树的根,以前从没有得到过好的待遇,悬崖上全是石壁,少有泥土,为了活下去,他已经学会了充分利用所有的泥土,为此,他明明已经生长了很多年了,树干,树冠依旧如同幼树…这是克己的结果。
现在,环境发生了变化,他的树根就开始疯长,等到他的树根扎进泥土的地方足够多,足够深之后,云琅认为,就该是自己这座楼阁倒塌的时候了。
他乐见其成!
甚至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
刘彻就是他的悬崖…他跟这棵松树选择了同样的活命方式。
扎根,扎根,玩命的扎根,等到悬崖消失了,就到百花绽放的时刻了。
好的时代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乏味!
大汉朝现在就很乏味。
明年春日的大征已经准备完毕,该去打前站的将官已经出发了,赵破奴,李敢都在此列。
卫青,霍去病,云琅,公孙敖,都在此次征召之列,现在唯一不清楚的就是,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发神经御驾亲征!
打匈奴打的多了,而且每次都胜利,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百姓们对这场战争的热情。
国内平静无波。
云琅这棵树还在慢慢的生长,没人知道他隐藏在泥土下的根系正在逐渐的膨胀…连霍去病都不知道。
曹襄却是知道一二的,他跟云琅一样,都在做同样的安排,两人都有无数的烦恼,在刘彻的威严之光的照耀下,都需要缩起爪子,用嘴唇包住獠牙,静静的等待自己的好日子。
董仲舒是真正的智者!
云氏门徒无法进入董仲舒门墙的核心,不过,他的大弟子吕步舒的家中,充满了云氏仆童…
很早以前,董仲舒就靠讲学,培养了无数的弟子,他的弟子如今全部到了可用的年纪了。
因为布局很早,他的弟子中有的成了大汉属国的王相,有的成了守牧一方的太守,刺史,更有人进入了军中成为了长史,成为了参军。
儒家现如今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将自己的理念推行天下,全赖这些弟子门生们上下戮力支持。
太阳底下基本上没有什么新鲜事,古往今来,人们使用的计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看谁能玩出花花来,谁就是成功者。
有董仲舒这个前人已经把路子趟出来了,云琅如果不照猫画虎那就太蠢了。
这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毕竟,董仲舒也不过是在学习孔丘的故智。
后现代的学问其实就是一种病毒。
他站在大汉朝所有文化的最顶端,俯视着这个世界。
此时此刻,百家争鸣的风波还没有过去,儒家还没有形成自己强大的理论体系。
而云氏童仆偏偏在接触这些儒家学问之前,先被云琅从后世带来的各种奇思妙想荼毒了一番。
于是,当这些童仆再去别人家学习他们的学问,就觉得索然无味。
反正,云琅在后世学习儒家知识的时候,经常睡觉…
后世学问中最明显的一个学术理论就是——求新,求变,自从太宗说出——黑白猫理论之后,后世的学问理论就全部整齐的奔向了实用原则。
这也是后世汉人的求生准则——先存活,而后再建设精神领域。
云琅觉得这就是好东西,因为他亲眼看见持这种理论的汉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一个贫弱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人间奇迹。
穿旧鞋走新路是一个很大的智慧,云琅深以为然。
所以他没有推翻任何人的心思,他不想把世界弄得血淋淋的,只想用自然淘汰来达到他想要的目的。
就目前来看,进行的很顺利,那些早早就有了各自户籍的童仆门很自然的进入了别人家,然后就潜心学习,准备将来顺利且自然地做到鹊巢鸠占。
这都需要时间,而云琅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等待自己种下的种子开花结果。
或许有些种子会长歪,不过,不要紧,只要种子发芽了就好,毕竟,云氏的种子都很霸道,没人喜欢当人家的副贰!
梁赞抱着一个小箱子从教室门外经过,云琅看见了,梁赞也给了师傅一个灿烂的笑脸就走了。
在走之前,还把曹信他们乱糟糟的鞋子摆好。
他手上的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其实只有一百金,这些钱,在云氏内宅算不得什么。
出了内宅,梁赞就换掉身上暖和漂亮的衣服跟鞋子,重新换上自己那套洗的发白的衣衫跟单鞋。
衣服很旧,却极为干净,哪怕是白麻布做的领子内衬也不见半点污渍。
这是云氏很早一来立下的规矩,衣服可以破旧,唯独不能沾染污秽。
这样一来,一个衣衫破旧精神却非常昂扬的朴素少年人就出现在世人面前。
再加上长得不算很差,谈吐文雅,礼仪一丝不苟,落落大方,进退有据,不卑不亢待人,这样的少年人又有哪一个喜欢择英才而育之的学问人不喜欢呢?
至于获得美人心这种毫无难度的事情,自然不在话下。
夏侯静有些悲伤…
没有见到曹襄,曹氏谒者倨傲的神情让他很是受伤,在这样的状况下,即便是饿死,夏侯静也不会谈起自己需要钱印书的事情。
夏侯氏已经山穷水尽了,这一点夏侯静是知道的。
董仲舒从来都不会为钱财发愁,支持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想到这里,夏侯静胸中的郁闷之气就无处发泄。
“先生,我们如今有一百金!”
梁赞将小木头箱子放在师傅面前打开,里面的十枚金判稳稳当当的闪着金光,并不因为马车的晃动而晃动,看着就让人踏实。
“云侯给的?”
梁赞伤感的摇摇头道:“这是我母亲为我准备的成亲用的钱,被我拿来了,作为我谷梁一脉东山再起的本钱。”
夏侯静看着梁赞道:“不后悔?”
梁赞看着师傅的眼睛笑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夏侯静的拳头一瞬间就捏紧了。
梁赞继续道:“弟子并不准备用这一百金继续来刊印书本,而是要做生意!”
夏侯静并不意外,继续看着梁赞道:“为什么?”
梁赞道:“因为,我们以后想要筹钱出书的可能性会变小,而且,弟子也不允许恩师因为区区一点钱粮就去追逐肥马之尘,更不允许小兰儿因为一枚木头珠子就伤心难过。”
夏侯静平静的面皮抖动了两下,叹息一声道:“委屈你了。”
梁赞笑道:“弟子如今正在讨好小兰儿,准备开一家糕饼店来结的小兰儿的欢心。”
夏侯静长叹一声道:“为了老夫,真真是委屈了你,去做吧,不论成败,小兰儿跟着你都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被师傅一言道破心机,梁赞洁白的面颊居然在一瞬间变得通红。
夏侯静不由得哈哈大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好难为情的。你与小兰儿原本就交好,老夫也喜欢看你们在一起的模样,这事就这么定了。”
梁赞小声道:“弟子除过不做赘婿,余者全凭师傅做主!”
夏侯静大笑着在梁赞肩膀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前程远大,为师如何会用这样下作的手段来羞辱你。”
梁赞笑道:“店铺的主人是小兰儿…”
夏侯静似笑非笑的看着梁赞道:“那是自然,毕竟,这一百金是你的娶亲的本钱…哈哈哈…”
第八十九章 美人的威力
有机会跟别人谈条件的时候,就一定要彻底的谈清楚,一般这个时候往往是你谈条件的对象最虚弱的时候。
错过了这个机会,一般情况下,就会发生很大的变故,再也难以以现在的条件达成自己期望的目的。
循序渐进的说法其实是骗人的,是那些容易被人谈条件的人放出来的风声,误导大家的,就连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也是骗人的。
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想要干成点事情实在是太难了。
云琅制作猪肉炖酸菜的时候,就感到非常遗憾,没有了粉条子这东西,炖菜吃起来总是少了一部分的灵魂。
一盆子失败的猪肉炖酸菜别人都吃的很香,只有云琅暗自伤神。
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云琅自然不能表现的太过忧伤,这会影响到孩子们的情绪。
于是,他装了一碗酸菜汤,一小口,一小口的慢慢喝。
昨夜的一场小雪,让他很有吟诗的冲动,只是在红袖的痴缠之下,很快就忘记了这回事。
早上起床的时候,才发现小雪已经停了,就像逝去的光阴一般永远的失去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吃过早饭,云琅就要去参加刘彻组织的一场冬狩活动。
今年的瘟疫让上林苑的人,失去了很多牲畜,人们也失去了更多的肉食,匆匆剥下来的皮毛,质量也不好,这就让上林苑里少了很多乐趣与奢华。
于是,皇帝就决定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狩猎活动,想要依靠野兽的肉跟皮毛来弥补一下他的子民。
骊山是大汉人活动频繁的地方,这地方就不该有什么野兽,很自然的,皇帝的禁卫军们,就包围了骊山,只给野兽留下一条狭窄的通道,好供人们屠杀。
此时此刻,在遥远的岭南,同样上演着一幕屠杀,郁林郡,也就是云琅熟知的桂林,伏波将军路博德似乎真的掌控了漓水的波涛,在象鼻山杀,击败了南越国丞相吕嘉率领的南越国水军。
据说这一战阵斩了四千,血流漂杵。
云琅其实是很纳闷的,漓江从来都是以秀美冠绝天下,上万大汉水军跟好几万南越国水军在漓江上怎么战斗?就凭借深度不到两米,宽度不到十丈的江面?
乘坐竹筏作战云琅倒是会相信,如果是楼船——这就太欺负人了。
狩猎场上刘彻雄姿英发的厉害,按照时间来算,皇长子刘据这时候应该带着剿灭夜郎国的大汉甲士抵达了番禺城下了吧。
说不定南越国王赵建德已经束手就擒了。
至于漓江水浅不能水战的事情都是无关大局的小瑕疵,刘彻并不追究。
大行令李息已经过了梅岭,楼船将军杨仆,他带兵走豫章郡一路下了横潽。
这两路大军南下的目的是为了彻底的清除南越,东越的隐患,一战而定天下。
云琅跟霍去病,曹襄汇合之后,才发现长平也来了。
皇长子刘据这一次一定会被册封为太子的,所以,她的心情极好,强弓握在她手中箭不虚发,野猪,野鹿,野羊,纷纷倒在她的箭下。
由于今年狩猎的时候没有野人,让皇帝不能尽兴,所以,他就随便射了几箭,然后坐在高台上笑呵呵的看着群臣射箭。
见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没有射箭的兴致,就招手示意他们过来说话。
刘彻的宿卫神将赵冲似乎总是看他们三人不满,横跨一步就挡在霍去病的前边。
霍去病叉开手掌,按在赵冲的脸上就把他给推了一个趔趄。
曹襄眼高于顶,鼻孔高傲的哼了一声,也从赵冲的身边挤过去了,云琅瞅着赵冲紫茄子一般的脸道:“你总是挡路做什么。”
赵冲闷哼一声,横跨一步让开了道路。
这让云琅非常的纳闷,这家伙之所以挡路,难道就是跑来接受羞辱的?
“怎么不狩猎呢?”
刘彻喝了一口热茶,嘘出一口白气问霍去病。
霍去病拱手道:“留着锐气斩杀匈奴!”
刘彻点点头道:“也好,不过呢,你平日里也莫要太严肃了,趁着大战未开之时,多陪陪妻儿,大战一开,就很难兼顾了。”
霍去病跟皇帝在低声细语的交谈,云琅,曹襄见他们君臣很是相得,就站在一边四处观望。
周围的胡乱射箭的人实在是没有什么看头,两人的目光很容易就落在一些美好的事物身上。
一个宫装女子站在刘彻身后不远的地方,虽然只是一个侧影,就已经让曹襄的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
“李夫人啊…艳绝中山国的白娃娃啊…”
那个女子真对着青山发愣,却不知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一道峰峦起伏的秀美山川。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诗兴大发的曹襄立刻口占一绝。
云琅叹口气道:“这首歌已经给了刘陵…”
“刘陵有另外一首!”
“北方有贱人…后面的诗句你负责补全。”曹襄非常的不讲理。
李夫人身边没有宫女,却有三个男子围着她,隐隐有保护之意。
云琅特意看了刘彻的脸色,发现他笑的很是开心,没有半点的不悦。
“没胡子且长得极为俊美的那个叫李延年,是一个倡人,善音律,长得粗壮的那个叫做李广利,年纪小一点的叫李季,全家都是倡人,李延年就在犬台宫养狗,自从李夫人受陛下恩宠之后呢,就鸡犬升天了,现在已经是协律都尉了。”
云琅笑道:“怪不得陛下喜欢临幸犬台宫,原来问题出在李夫人这里啊。”
曹襄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可惜了。”
云琅冷笑一声道:“他算是你的舅母!”
曹襄笑道:“阿娇是,卫氏是,别的,只不过是玩物罢了。”
“这也不妥啊,毕竟是你舅舅的女人。”
“怎么,还不允许我想想?我舅舅的后宫里面有七百多个女人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听说李夫人舞技一绝,尤其擅长长袖舞,随音律舞动妙不可言,最难得的是泼墨之后可在地上作画,我们兄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
云琅的瞳孔稍微锁了一下,低声道:“泼墨?作画?”
“没错啊,据说是李延年的想法,一经问世,轰动长安,现在有很多文人,已经开始泼墨作画了。”
“李延年?”
“人家厉害啊,你去问问司马迁,他就根据陛下的《起居注》评价李延年说——而与上卧起,其爱幸埒韩嫣。我舅舅想要美人有李夫人,想要…”
云琅捂住了曹襄的嘴巴,这家伙在见到李夫人之后发疯了,嫉妒的开始诋毁他亲爱的舅舅了。
刘彻从头到尾就只跟霍去病谈话,对云琅,曹襄二人视作无物。
好在平台甚为宽大,云琅,曹襄隔着人群不时地偷窥一两眼李夫人也是很好的。
云琅对这位美人非常的好奇,如今总算是见到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李夫人死后,刘彻还念念不忘。
理解了一个阉人李延年为什么会有两千石的官职,明白了李广利为何会成为著名的贰师将军…
面容什么的隔着面纱看的不是很清楚,可是穿着厚厚的裘衣,还能让人对她产生无限遐思的女人,这位李夫人还是第一个。
有时候天地总不是那么公平,把好东西给了自己的宠儿,让她一生不用那么辛苦的奋斗就能获得高不可攀的地位与成就。
说什么色衰恩驰,长成李夫人这样,难怪刘彻会不顾地道危险,也要留在犬台宫。
第九十章 看你咋了?
狩猎的过程很长,持续了整整一天,在这漫长的一天时间中,不论是李延年,还是李广利,亦或是年纪最小的李季,都没有离开李夫人的意思。
看的出来,他们非常的警惕,也非常的小心。
李夫人就像一只护雏的母鸡,牢牢的保护着她的三个兄弟。
见云琅一直在看他们,李夫人盈盈一礼,而后就站在了刘彻的身后,贴心的帮皇帝披好裘衣。
云琅笑着摇摇头,表示无意冒犯,就走到长平跟前取过弓箭准备拉弓射箭。
“你拉不开硬弓!”
长平的话语总是那么刺耳,不过,云琅早就不在意了,取过一柄上好弩弦的弩弓,就对着高台下寥寥无几的野兽一顿猛射。
长平叹口气道:“莫要浪费弩箭了。”
云琅收手,靠在长平身边笑道:“李夫人能够得宠,母亲出力不少吧?”
长平看了一眼李夫人道:“阿娇过于霸道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如今对争宠这种事已经毫不在意了。”
长平笑道:“只要是女人就逃不过妒忌这一关。”
云琅道:“阿娇在享受自己的爱情,享受自己对陛下好这个过程,至于陛下如何对待她,说实在的,她一点都不在乎。”
长平冷笑一声道:“长门宫,富贵城,天下财富聚集之地全部握在阿娇一人之手,对大汉社稷不利。”
云琅笑道:“阿娇以为‘女慕贞洁,男效才良,知过必改,得能莫忘,罔谈彼短,靡恃己长,信使可覆,器欲难量’这三十二个字才是她的立身之本。总之,阿娇越活越像神仙,母亲却总是耿耿于怀,您被刘据登基一事彻底的蒙蔽双眼了。”
云琅从来没有跟长平说过如此的重话,这让长平吃了一惊,看着云琅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母亲与陛下的关系在逐渐的疏远…”
长平道:“我知道,这是我管的太多惹陛下不高兴了,可是,如果我不管,刘据…”
“如果母亲不管,刘据早就成为皇太子了。”
“这怎么可能?”长平惊诧至极。
“孤独无助的人才能成为太子,也只有没有靠山的太子,才会全心全力的依靠他的父亲。
不依靠皇帝父亲而功勋卓著者,对陛下来说是一种威胁,而不是骄傲…
这是皇权的唯一性决定了的,与人间父子之情截然不同。
此次陛下对母亲,对刘据失望至极,西南的财货,被皇长子拿走了一半,因为母亲,与卫皇后的关系,陛下不得不将此事完全压下来。
处罚谢长川不是在处罚谢长川的贪墨之罪,而是要打死谢长川这个已经明显投靠皇长子的人。
全族不杀,送去了田横岛,不时有田横岛惨状传来长安,其实就是做给母亲跟卫皇后看的。
目前为止,刘据是唯一符合太子条件的皇子,陛下没有选择,如果有选择,这时候,早就应该立别的皇子为太子了。”
长平颤声道:“你是说,是我阻碍了刘据成为皇太子?”
云琅嘿嘿笑道:“看清楚这一点的人很多,比如大将军,比如曹襄,比如去病。”
“你们为何从不提醒我?”长平忽然觉得身后空的厉害,一把扶住高台栏杆才稳住身形。
“因为我们都爱母亲,自从您小产之后,心绪就一直非常的低落,您又是一个高傲的人,决心走出困境,就选择完成一门挑战,来证明您并未老去。这种情况下,您觉得大将军,我,曹襄,去病,有谁会去夺走您唯一的乐趣呢?”
“现在为什么又说了?”
“那是因为我刚刚发现,我大汉又要出现一群外戚了,这会取代我们的地位,伤害了我们几家人。”
长平目光变得阴冷,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跟皇帝说笑的李夫人道:“你是说他们?”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
长平握住云琅的手低声道:“狩猎结束之后,你们这几个混蛋一定要给我一个交代!”
云琅嘿嘿笑道:“那是自然,不过,事情没有发展到最糟糕的时候,目前还在我们掌握中。”
“想要我高兴,就让刘据成为太子!”
守在母亲身边的曹襄笑道:“这有何难!”
“很容易吗?”长平看曹襄的眼神已经带着愤怒了。
卫青笑道:“只要我们从此之后跟刘据保持距离就好了,你也不再提立刘据为皇太子的事情就好。陛下其实早就该立太子了,就是因为请求陛下立太子的臣子太多,陛下这才将立太子的事情硬是向后拖了这么些年。”
长平抬手敲敲脑袋道:“我真的错了?”
曹襄不满的道:“错大了。”
长平左右看看,就很自然的一手拉着云琅,一手拉着曹襄下了高台,准备回家。
今天的事情让她羞愧难忍,于是,云琅,曹襄两人的手就倒霉了。
刘彻很羡慕长平可以随意的修理云琅,因为她不用跟云琅讲什么理由,母亲想处罚儿子还用不着那东西。
云琅一行人来的时候是骑着马来的,回去的时候云琅跟曹襄就只好坐马车了。
长平下手非常的讲究,就在他们两人认为自己手骨就要断裂的时候,长平松开了手…
云琅面不改色的对长平道:“下次换去病!”
霍去病笑道:“无妨!”
长平带着大汉国三个最著名的侯爵在人群中穿梭,所到之处人人避让,就是赵冲又习惯性的走过来,要长平莫要横冲直闯,陛下面前当有礼如一。
手掌被捏的快要断掉的曹襄怒气从脚底板向上涌,抬腿就踢在赵冲的胯下,然而,这猛烈的一脚,被赵冲的铁甲战裙给挡下来了,人家岿然不动,曹襄的脚却传来阵阵剧痛。
霍去病抬脚的时候,赵冲就闪开了,他有些不明白,平日里谦和的如同君子一般的卫青,今日却嚣张跋扈的让人难以理解。
当场就有御史开始弹劾云琅…这让刘彻非常的高兴,于是,云琅就被皇帝罚俸一年。
柿子捡软的捏,这个道理云琅自然是知晓的,最近,自己好像总是占上风,不送点把柄让皇帝处罚一下会会有麻烦。
一张一弛才是混朝堂的要诀。
皇帝最害怕的其实就是谦谦君子,这种人从不与人争,遇到好处会退一步。
这本来是一种很好地品格,可惜,在皇帝眼中,只能说明这人面对的利益不够大,些许小利不足以打动他。
卫青就是这样,雷打不动的好人,现如今,卫青第一次变得跋扈,刘彻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司马大将军兼职太尉的人还能礼贤下士,那就太可怕了。
云琅颇有意味的一眼,让李夫人莫名其妙的慌张起来,她不知道云琅为什么会那么看她。
如果像曹襄一样用满含情欲的目光看她,这是正常的。
“你对云侯知道多少?”李夫人轻声问自己的兄长李延年。
“当年一首《佳人歌》脍炙人口,造诣之高为愚兄这些年来所仅见。”
“只知道这些吗?”
“还听说他的师门来历诡异,当年李少君天师与他争斗,惨遭天罚。许莫负与云侯相争,自戕身亡。妹子,此人与阿娇相交莫逆,不会是我们的助力,只会是我们的敌人。”
李夫人道:“就是因为有阿娇珠玉在前,我才宁愿留在犬台宫这个污秽之地苦熬,也不愿意进入皇宫。一旦进入了皇宫,我们想要继续团聚,恐怕将是美梦一场。”
李广利轻声道:“若有难处,小妹尽管告知,刺杀此人不难!”
李夫人摇头道:“稍安勿躁,没到生死关头,刺杀之法不可轻用。”
第九十一章 平安是福
抱团取暖的感觉其实是很不错的。
当然,前提是抱团取暖的人中间,没有半路跑到别人怀抱的才行。
如果是一群坚决的,且相亲相爱的伙伴一起抱团取暖,很快就会衍生出很多的便利来。
大汉国就是刘邦抱团取暖出来的结果。
加上这个时代的人一般都认死理,动不动就发生为朋友抛家舍业,丢脑袋的事情,这让皇帝非常的为难。
弄死卫青不算难,弄死霍去病不算难,弄死云琅,曹襄更加的容易,问题是,想要一同弄死这些人,可能会发生可怕的兵变,这才是皇帝为什么忌惮他们的原因。
谢长川穷人乍富,又嚣张的不近人情,这才被所有的勋贵们给抛弃了。
就连跟他生死与共的裴侯爷,也仅仅是吐了一口血,然后就像没事人一般的继续拖着病体去青楼鬼混。
大战马上就要开始了,将军们自然要表现得嚣张一些,这也是惯例。
大家都要弄一些不大不小的把柄让皇帝握着,如此,才能在大胜归来的时候平安的活下去。
卫青基本上到了赏无可赏的地步了。
霍去病年纪轻轻已经是骠骑大将军,冠军侯,再有军功该怎么赏赐?
云琅如今是卫将军,在军中的职衔仅次于卫青,霍去病,他与这两人合称为军中三巨头毫不为过。
好在,这三人真正可以掌控的军队不多,卫青不过是三千人的卫队。
霍去病牢牢地掌控着骑都尉的三千六百人。
云琅有卫将军府牙兵一万两千人,去掉那些不怎么忠诚的郡国兵,他还有三千多可以利用的封地兵马。
这所有的人中,霍去病掌握的骑都尉才是几家人敢在长安安心生活的力量源泉。
现如今,不论是卫青,还是云琅,都不得不承认,三千六百人的骑都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骑兵。
在配备了火药之后,小心如曹襄,都明白,自己的性命终于到了自己说了算的时候了。
无数个夜晚,当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把自己关在密室里进行过无数次军事推演之后,才感慨当世已经没有敌手了。
这就是曹襄为什么会说,让刘据当太子算不得难事的原因。
自从有了马鞍子跟马镫之后,骑兵就变得与众不同。
可是,训练骑兵在马上作战太难,耗费太大,所以,直到现在,大汉北大营,细柳营所谓的骑兵,依旧是骑着马进行作战的步兵,甲士依旧是战场上的王者!
当然,霍去病麾下的兵马除外。
云琅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影响仅仅局限于长安,最远不超出关中,关中之外,依旧是原来的世界,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十三年,对人来说是一段漫长的生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仅仅是弹指一挥间。
长平得意的坐在四个男人中间,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最后舒坦的叹口气道:“好,刘据的事情我不管了,只是,等他从岭南回来之后,你们出征之前,我希望能见到册封他为太子的旨意。”
卫青道:“我会上书陛下。”
霍去病道:“我也会上书。”
云琅道:“我们都不能上书,该上书的人是文臣,是御史言官,是丞相,绝不能是我们。”
曹襄抽抽鼻子道:“公孙贺挺好的。”
长平笑道:“公孙贺的小闺女人不错,你们三个谁娶?”
霍去病道:“娶过来丢我家!”
长平道:“好,有人会去操办的。”
五个人吃了一顿耗时漫长的饭,直到月上半空这才停止。
天刚亮,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就离开了阳陵邑,没有在长平侯府多留。
该有的避讳还是一定要有的。
消息对皇帝来说是不对称的。
他认为卫青的甲士扈从才是最强的战力,所以,对这些扈从下的心思最多。
至于霍去病的骑兵,云琅的牙兵,他不是很在意,这就给了他们极大的活动空间。
在很久以前,卫青就是一个靶子了,一个可以吸引所有火力的靶子,对这一点,卫青乐见其成。
身为卫皇后的兄长,卫青,正好利用一下自己的实力向皇帝宣示一下心中的不满。
李夫人如果留在犬台宫,他没有意见,如今,在冬狩这样浩大的国事活动中,陪伴在皇帝身边的妃子不是卫皇后,而是李夫人,这让卫青非常的不满。
他必须让皇帝了解他的愤怒。
云琅一路上都在权衡得失利弊,自从云氏变成一个大家族之后,每权衡得失一次的时间在变长。
如今,甚至需要一整天的宁静时间才能厘清其中的利害关系。
所以,云琅回到家里,就显得极为疲惫,有时候剧烈的脑部活动能把人所有的精力榨干。
每回看到丈夫心情不好的时候,宋乔就会让苏稚过来陪着丈夫,这似乎已经成了定例。
不知为什么,以卓姬的多才,红袖的美丽,宋乔的温婉都不是那个一天到晚总给云琅闯祸的苏稚的对手,云琅似乎更加的偏爱苏稚一点。
自从被丈夫骂过之后,苏稚就再也不敢偏爱儿子了,这一次,她怀里抱着闺女云乐,乳娘抱着儿子云动。
两个孩子放进云琅怀里,他的精神立刻就振奋起来,孩子们被苏稚照顾的不错,小小的鼻子就像透明的白玉做成的,轻轻触碰一下,云乐就会努动嘴巴还会无意识的避让一下。
至于云动,他自然是一动不动,两只乌黑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父亲看。
儿子既然不动弹,自然就会被放在曲起的大腿根上,闺女喜欢交流,自然就抱在手上上下左右的晃动。
乳娘悄无声息的退下了,苏稚坐在锦榻上,小心的照顾着他们父子三人。
陪着闺女玩了很久,这孩子也不哭泣,似乎越来越有精神,反倒是儿子坐在父亲的小腹上开始呼呼大睡。
“您还说我偏心,您更偏心。”
苏稚见不得儿子受委屈,就把儿子抱过来,在地上来回的踱步,希望儿子能睡得更加安稳一些。
“你母亲好一些了么?”云琅已经不再称呼苏氏为岳母了。
“好多了,不过,只认识苏焕,如今一刻都离不开他,只要苏焕离开,就会大喊大叫。”
“苏焕的妻妾下落如何?”
“杳无音讯,自从苏焕败落,就鸟兽散了,苏焕也不愿意再娶亲,他的意思是留在家里,求我给他一碗饭吃就心满意足了,知道你不愿意见他,就想搬到富贵城里住。我在城里找了一个不大的院子,雇佣了一男两女三个仆人,他们如今住在里面,平颂回来说,苏焕现在整日里陪伴母亲很满足,白日里去城里转悠,就连买菜这一类的活计也愿意干,他说,只有这样才能让母亲慢慢的恢复。”
云琅叹息一声道:“也罢,大难过后,人总是要警醒一些的,如此平安的过活下去,不一定是坏事。”
“父亲…”
听苏稚提到了苏子良,云琅冷笑一声道:“我派人告诉你父亲你母亲跟苏焕的消息,还带去了苏焕的亲笔信,结果,第二天,你父亲就消失了,十五天之后又在邯郸出现,估计他想找一个我找不到他的地方安身立命。至于你的母亲跟弟弟,估计已经被他舍弃了。”
还以为说起这些事情苏稚会悲伤,没想到她表现的非常平静,仅仅“哦”了一声,就继续晃悠。
“有什么脾气就发出来,别委屈自己。”云琅不放心的道。
苏稚靠着云琅坐下来道:“心早就被伤的透透的,现在,听说他活的好好地,还有什么奢望?他就是那种死要面子,且死不认错的人,只要他觉得自己日子过的不错,就不再挂念了。”
云琅点点头,苏稚这样想就最好了。
“夫君啊,医馆又修好了,等孩子们断了奶,妾身就想再去开医馆,本事练好了,妾身再陪您走一趟漠北,好好地见识一下您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场景。”
云琅笑着在苏稚的头上敲了一下道:“没学问,大河如今在我大汉的控制之下,你在受降城难道没有见识过么?我这一次要去的地方远比受降城远,见识,见识北海的风雪倒是很有可能。”
苏稚笑道:“那就见识一下北海的风雪,您以前说过,您会用冰雪造暖和的屋子是不是?”
云琅非常肯定的道:“那是一定的,别看屋子是冰雪制造的,却很暖和,据我所知,有一个生活的更加寒冷地方的族群,人家就是靠冰雪屋子过冬的。”
苏稚嘿嘿笑道:“如果是那样的屋子,我们晚上睡在里面,能不能看见天上的星星?”
云琅想了一下道:“可能不成,如果开一个天窗应该可以,我听说那里的星光灿烂。不过怎么样我都不会允许你去漠北的,孩子还小,需要母亲,更何况作战太危险了。匈奴已经成了困兽之斗,我担心他们狗急跳墙。”
苏稚笑道:“就是因为知道危险,我才想陪您去,我死了您可以带我回来。您要是战死了,我们就住在冰屋子里永远在一起。”
云琅懒懒的看着苏稚道:“云氏没有殉葬这一说,我就算死了,也希望你你能回来,照顾我们的孩子长大成人。”
第九十二章 谁是谁的命啊
云琅暗地里算计过,家里的几个妻妾,能陪他死的就苏稚一个,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傻女子,所以她的爱最是无私,也最为纯粹。
宋乔就是一个标准的大汉坚强女子,丈夫要是战死了,她会坚强的带着孩子们活下去,直到老死再与丈夫合葬。
红袖是一个经历过大难的女子,她知晓生命是宝贵的,因此,在得知丈夫战死之后,会努力的把自己的生命活出别样的精彩来,因为她知晓,陪着丈夫一起死是最愚蠢的。
至于卓姬,指望一个历经沧桑的女人会为别人死,完全是一种奢望,她对生命的看法已经带着强烈的宿命论,不论有任何苦难加身,她都会认为这是上苍对她的考验。
男人都是自私的,也是占有欲最强的,他们不仅仅想要女子的身体,心,连生命都想要。
云琅何能例外?
这些阴暗的心思自然是不能宣诸于口的,他就因为很清楚,所以才对苏稚显得极为宽容。
都能同生共死了,那些意外出现的事情,实在是不值一提。
卓姬很想弄明白这一点,可是,她不是苏稚,所以永远都不会明白,哪怕在苏稚的父母家人给云氏差点带来灭顶之灾的以后,云琅为什么会更加的疼爱苏稚。
她看的出来,虽然云琅对待苏稚的态度是最粗暴的,却是最疼爱她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云琅拿着一卷书,在暖房里教授弟子的模样卓姬百看不厌,一个青衣男子披散着头发,背着手在孩童群中漫步,不时地纠正一下孩子的谬误之处,带着和煦的笑容在顽童的脑袋上用书拍一下,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冬日里的第一场真正的大雪终于来临了。
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白雪,仆人们正忙着用竹竿敲打松柏跟竹子上落雪,每一杆子下去,就有大蓬的雪粉落下来,仆人匆忙闪躲却没有避开,弄得一头一脸。
荷花池上繁盛不再,已经有了薄薄的冰层,偶尔会有红色鲤鱼顶开薄冰匆忙呼吸几口,然后又钻进薄冰下面。
池面上还有不多的几枝枯瘦干瘪的莲蓬,里面的莲子早就跌落了,没了莲子的莲蓬轻飘飘的,风一吹,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几只小小的麻雀绝望的缩在枯枝上,把自己的羽毛支棱起来如同一个毛球,似乎这样就能抵御寒冷与饥饿。
读书声大起来之后,麻雀就会被惊飞,抖下一蓬雪粉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屋檐上的白雪堆得厚厚的,这让云氏原本就有些上翘的屋檐显得更加挺拔一些。
披着红色斗篷的红袖在白雪中显得极为醒目,去掉毛茸茸的兜帽那一刻,就连卓姬都着实有些惊艳。
云琅很确定,这个死妮子是故意的,家里粗壮的婆子多得是,尤其是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更是彪悍的长安城都有名,那里轮得到她踩着冰雪来给孩子们送课间的糕饼。
卓姬钦佩的瞅着云琅道:“我夫君真是好福气。”
云琅笑道:“耶耶早就说过,我来大汉国,就是为了来享福的,怎么,不服气?”
卓姬赞叹道:“妾身恨不能身为男子,如果我是男子,也定要这样生活。”
云琅见红袖还忙着给孩子们分发糕饼,就低声道:“你在温泉池子里最情浓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卓姬翻了一个白眼道:“我怎么说的?”
“你说身为女子真好,这世上的便宜不能被你一个人占尽了吧?”
卓姬啐了云琅一口道:“下流!要我快点走就明说。”
说完话,就命丫鬟抱起琴就扭着腰肢离开了荷花池,她可不愿意看见丈夫跟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恶心样子。
红袖来到云琅身边,展颜一笑,云琅就摇着头道:“都说回眸一笑百媚生,这句话用在你身上,最恰当不过了。”
红袖从篮子拿出最后一块烧饼递给云琅道:“热的,就茶吃最好。”
云琅接过烧饼,咬了一大口,满意的点点头,他很喜欢这种什么都不放的白面烧饼,咬一口慢慢的粮食香味。
“夫君已经好久没有上过朝了,今日又有差官来催促了。”
云琅摇摇头道:“没人喜欢我留在朝堂上,陛下也不会喜欢,之所以会有差官前来,完全是丞相公孙贺在完成他的职责,去与不去又有什么分别。还不如趁着在家,将孩子们的课程赶一赶,等我开春出征了,就没时间了。”
红袖倒了一杯热茶放在云琅面前道:“如此,您就该多与妾身在一起。全家就我没有孩子。”
云琅愣了一下,看着红袖道:“你素来是个清冷的性子,怎么也问起子嗣之事了?”
红袖毫不扭捏的道:“我该有孩子了,母亲昨夜托梦给我,问我有没有孩子,还在责怪我冷落您。”
云琅大笑道:“别拿你母亲来说事,你是担心我一去不返是吧?”
红袖扭头看着纷飞的白雪有些寂寥的道:“您出征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妾身心中空落落的,如果腹中有个孩子,应该会好很多。”
云琅点点头道:“此去并非一年半载就能功成的,陛下要求干净彻底地解决掉匈奴,然后再把西域之地全部纳入版图。想要做到这些事情,就要走数万里路,经历无数的厮杀。”
“皇图霸业,乃是男儿雄心所向,妾身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子,只希望守着自己的夫婿,生一两个孩子,慢慢变老,最后无牵无挂的离开。”
“我去作战让你感到不安了?”
云琅握住这个一生中都没有多少安全感的女子的手。
“是的,我最近的梦境很乱…”
云琅将红袖从座位上拉起来,离开了纷乱的荷花池暖房,一前一后的走在雪地里。
“你该知道,有些事情是我必须要去做的。”
红袖双眼噙着泪花哽咽道:“我知道,你想看着匈奴覆灭,这是您一生功业的巅峰,所以我不敢留您,只想要一个孩子陪我。”
云琅抬手擦拭掉红袖流淌下来的泪水道:“你可能弄错了,覆灭匈奴是皇帝的功业,是去病他们的志向,唯独不是我的,因为我知道,不论我去不去漠北,匈奴人都难逃覆灭的命运。我的志向在大汉,在人们居住的房子上,在他们身上的衣衫上,在他们碗里的食物上,从来不在覆军杀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