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叟今天的兴致很好,抿一口茶水,再落一枚棋子,左手落的黑色棋子已经被白色棋子围的死死的,只有一口气可以延伸,棋盘终究是有边线的,落子到最后,黑棋终究是要被边线堵死最后一口气的。
月光照进水沟,卓姬仰面朝天躺在云琅的身上,面庞被月光照得惨白,几缕凌乱的头发覆盖在眼睛上,沉重的呼吸声与潺潺的水流混为一体,两人都有些无话可说。
“就是这个样子!”
卓姬将头靠在云琅的颈项间呢喃道。
“什么?”云琅低声问道。
刚刚才结束的不知道是第几次的癫狂,让他的脑袋空空的,失去了几乎所有的思维能力。
“就该是这个样子!”
卓姬转身骑坐在云琅的腰上,认真的对云琅道。
“你想说什么?”
云琅被卓姬饱满的胸膛刺激的又有些蠢蠢欲动。
卓姬狡黠地笑道:“我是说,我的日子过的就该是这个样子,自由自在,无法无天,谁都不能限制我,谁也不能命令我,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情,快活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今天刚从山上下来,先是被一群妇人拦住要蚕种,要沤麻,要猪羊,鸡鸭鹅,好不容易脱身,你又出现在我身边,直到现在,我还一脑子的浆糊,你又说这些没头没尾的话…”
卓姬大笑道:“我是说,我从今往后,只为我自己活!我要弹琴,我要作赋,我要走马猎鹰,我要爬最高的山…”
卓姬神情激昂,身子扭动的幅度很大,已经沉浸在她的幻想当中不可自拔…而云琅觉得腰不断地撞在石头上很痛!
平叟满意的喝了一口茶,几乎是一口吸干了茶壶。
黑棋终于被他活活的给围在中间,虽然还有一口气,却已经无路可逃,于是,他愉快的将一枚白子落在天元的位置上,再看看被围住的黑棋,嘿嘿一笑,大声叫道:“丑庸,给耶耶拿酒来!”
男女亲热这种事云琅以前做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有这一次这样痴迷跟热了,热烈。
云琅确定,是卓姬的名字让他陷入了癫狂之中…
这是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历史与时空产生了错乱,也产生了扭曲,云琅一会觉得自己在天堂,一会觉得自己在地狱…
世界对他来说变成了混沌一般的存在,偌大的蛋壳中只有两个人的存在,或许可以准确的说,是两具肉体的存在。
当卓姬最后一声尖叫过后,两人齐齐的倒进了水中,整个人似乎都成了空心的,身体被缓缓流动的水流簇拥着顺流而下。
“你会游水?”
“蜀中女儿有几个不会游水的,那时候我们可以光溜溜的在水里待一天,直到有一天,我母亲用漂亮的衣裙把我包裹起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那样快活过了。”
“你真的会嫁给司马相如?”
“会,你们男人怎么这么讨厌,占了一次便宜,就觉得我应该永远都是你的?笑话!”
云琅苦笑道:“这种事我早就习惯了…”
“咦?在我之前你还有过很多次吗?”
“梦中——”
“哦,那就不用说了,少年人的春梦很恶心!”
云家的洗澡用的水沟不算长,沿着小路拐了一个弯之后,就会流进暗沟,水流的尽头是一道木栅栏,眼看就要到头了,卓姬站起身,攀着水沟边的石头溯流而上。
云琅没有动弹,被水流压在栅栏口,干脆就坐在那里,目送卓姬走回了出发点。
她走的很干脆,没有多少留恋,只是在上岸的时候,回头看了云琅一眼,或许是月光的缘故,她的脸很白…
云琅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平叟依旧在喝酒,他似乎已经喝醉了,咿咿呀呀的唱着云琅听不懂的歌。
丑庸狐疑的看着云琅,摆放餐盘的时候都有些慌乱,肉汤洒了一桌子,还只顾看云琅的脸。
云琅把肉汤倒在米饭上,一口菜没吃,快快的吃完了一碗饭之后,就回屋子睡觉了。
第二天,云琅起来的很晚,吃早饭的时候,梁翁告诉他,卓姬跟平叟已经走了。
“不是要你带着人进城去买蚕种跟家畜去了吗?怎么还在家里?”云琅打断了梁翁的絮叨。
梁翁瞅瞅家主,连忙道:“这就去,这就去。”
吃完了饭,云琅丢下饭碗,四处找不见老虎,就皱眉问道:“老虎那里去了?”
正在收拾残羹剩饭的小虫迷惑的道:“早上吃完饭就没见老虎。”
云琅叹了一口气嘟囔道:“没一个靠谱的啊…”
身为地主兼奴隶主,太阳高升的时候不好好睡个回笼觉实在是对不起这两个名头。
躺在床上,云琅才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不论是跟太宰生出来的嫌隙,还是跟卓姬跟进一步的关系,都让他烦恼。
正确的地点做正确的事情未必是完美的,却一定是正确的。
太宰的三个生死兄弟被云琅生生的在他面前被射死了,且不论太宰恨不恨那三个人,太宰也会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云琅做事的方式——那就是不留后患。
该下手的时候比狼都狠!
尽管云琅做的事情没有错,他却很难接受,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他极力的想要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估计正在纠结中。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直接把断龙石拉下来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只要有可能进入始皇陵,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煎熬。
不明白这一点还做个屁的始皇帝忠臣。
一点决断都没有!
跟卓姬在一起的那个疯狂的晚上,与其说是两情相悦,不如说是卓姬单方面的发泄。
心高气傲的她忽然发现,即便是已经不靠男人也能好好生活的时候,依旧逃不脱男人的羁绊。
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城堡,一场大浪过来,全部将不复存在。
高级人有高级人的烦恼,低级人有低级人的烦恼,一个关乎灵魂,一个关乎肉体。
云琅准备好好的当一个低级人,只关心柴米油盐,只关心地里的庄稼,只关心圈里的猪羊…
第八十四章 太恶心了
云家的妇人们很聪明,去城里的时候,每人带了一点家里产的绿菜。
隆冬腊月里这就是最好的伴手礼,带着一小捆子绿菜去拜访亲友一点都不失面子。
云家温泉水道上种的青菜,无非就是小白菜跟韭菜,除过留了一些供云琅吃的青菜,其余的都被妇人们割走了。
小白菜这东西长得快,种子撒下去,三五天就能发芽,十天半月又会长得绿油油的一片。
韭菜就更加的没问题了,割掉一茬,马上就会长出一茬。
云琅不在乎,反正家里的青菜吃不完,让她们拿去走亲戚也是不错的,这些妇人干起活来可是卖了死力气的。
丑庸就不这么看了,她认为长在云家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小郎的,那里容得下那些妇人如此糟践。
锱铢必较才能家财万贯,这就是大汉奴隶主以及地主商贾们奉行不渝的大道理。
因此,大汉国内的奴仆跟农夫,以及工匠们想不勤奋一些都不成,因为没人愿意白白的给他们半分好处。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春天也真正的到来了,只是寒风依旧统御着这片大地,或许只有山间淙淙流淌的小溪,水边渐渐渐渐变得湿润的柳枝才知道春天春天真正到来的消息。
太宰从山里回来了,要求云琅跟他一起去始皇陵走一遭,被云琅粗暴地拒绝了。
“放下断龙石,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如果始皇帝复活呢?”
太宰见云琅在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他,连忙改口道:“我带你去看看,总不能让你一辈子守护始皇陵,却连始皇陵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你少试探我,说不去,就不去,你只要把断龙石放下来,让山崩掉,我就烧高香了。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再杀你的兄弟了,再来一次,我们两个连见面都没有法子见了。听我的话,放下断龙石,让始皇帝好好的在里面安息,我们在外面好好的过日子成不成啊,我的太宰耶耶。”
听云琅这么说,太宰一跳八丈高破口大骂道:“混账啊,老夫已经在努力忘掉这件事,你为什么还要提起来?啊?你就不能听听老夫的话,好好的走一遭皇陵,让始皇帝见见我给他选的新太宰,然后我好安心去死?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成不成?”
云琅听太宰这样哀求自己,依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就更不去了,我要你好好的在太阳底下过几年好日子,哪怕你看中了那个妇人想要成亲我都帮你办。我也求求你,千万别死,你可怜,老子比你还可怜,说起来,我在这里就你一个不是亲人的亲人了,你总想着死,你也不想想我一个人可怜不可怜?”
太宰安静了下来,红着眼睛瞅着云琅,猛地一把将云琅揽在怀里哽咽道:“我活着好难受啊…”
云琅红着眼睛道:“我把卓姬给睡了,以后还要睡别的女人,会有好多孩子,每生一个孩子,我们就有了一个亲人。你好好的活着,我努力的生孩子,用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有很多亲人,不再是两个孤魂野鬼了。你说好不好?”
太宰松开云琅,扶着他的肩膀道:“那就要抓紧了,我这个身子骨已经垮掉了,我怕熬不了几年。断龙石还是不要放下来,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尸骨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尸骨都放进去,我这些天,把卫仲,黔夫,蓬度的尸体也挖出来了,做成了骨头架子,你莫要恨他们,一起放进去吧!”
云琅黯然点头道:“好吧…”
太宰一脸幸福地笑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云琅长叹一声道:“你都开始安排后事了,我能不答应吗?”
安排后事的绝对不止太宰一个人…
“我死了以后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一定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丑庸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筋不对头,一大早就抱着一袭大红袍服冲着云琅吼。
云琅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痛苦的捶着床铺道:“好,好,莫说这件红色的,你把那套绿色的穿上也没问题!”
“那套绿色的也给我?”丑庸眨巴着不算大的眼睛,不确认的问道。
“都给你…”云琅痛不欲生。
说完话就重新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昨晚听太宰说了一晚上忠贞不渝的古代故事,天快亮了才睡着,又被丑庸给叫醒了。
衣服是卓姬派人送来的喜服,她知道云家就没有拿得出的漂亮衣衫,不但给云琅准备了两套,还给陪云琅去参加她喜宴的丫鬟也准备了两套,一红,一绿赛过狗屁!
小虫太小了,穿上那套绿色的衣衫跟装在麻袋里一样,那套红色的小一点,丑庸却死拽着不放。
云琅不想去参加卓姬的婚礼,他是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
十几天前他还跟人家的新娘子在水沟里抵死缠绵呢,现在就要去参加人家的婚礼?
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送喜贴的平叟看得很开,笑吟吟的道:“成亲?你怎么会看成是成亲?这就是一桩买卖,你情我愿的有什么不好?大女从此可以彻底的摆脱父兄的纠缠,司马相如从此也有了走马章台的本钱,对谁都有好处的事情,你不妨看开些。”
“我总觉得怪怪的…”
“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汉,这样的事情多了,但凡是有能耐的妇人,哪一个不是这么干的?不说别人,大名鼎鼎的馆陶长公主嫁给堂邑侯陈午就是一桩买卖,长公主给堂邑侯生了三子一女,哪一个是堂邑侯的了?很多时候啊,馆陶长公主在馆舍与情人幽会,堂邑侯一般都会躲在书房里不出来,等事情完毕之后,还要问公主有没有尽兴…”
听平叟说这些八卦,云琅脑门上的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以为唐朝的公主就已经够彪悍的,没想到大汉的公主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叟瞅了云琅一眼没好气的又道:“你以为堂邑侯吃亏了?老夫告诉你啊,人家可是占大便宜了。
想当年,秦末大乱,陈午的祖父陈婴被百姓推举为大王,麾下足足两万余人,雄心勃勃的陈婴听他母亲说,他陈家祖上就没有出过显赫的人物,突然显贵不只是福是祸。
不如投靠别人,一旦别人成功了,这样还不失一个侯爵之位。
于是陈婴就投靠了项梁项羽叔侄,让人马只有八千的项梁一时异军突起,显赫之极。
只可惜项梁战败,他又成了项羽的部属,项羽战败,他又投降了我大汉。
嘿嘿嘿,这样的三姓家奴自然不堪重用,在开国列侯中,他排名第八十六,倒数第二,封户也只有六百。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陈婴已经很满足了,和他同样是三姓家奴的人,坟头上的草木种子都已经变成大树了,唯有他平安无事。
按理说,陈婴死后,堂邑侯也就该完蛋了。
可是,人家没完蛋,就因为陈午把馆陶长公主伺候的好,陈家的封户从六百户变成了一千八百户,后来更是变成了八千户!
什么都没做,人家就成了皇后的父亲,即便是皇后被陛下冷落打入了长门冷宫,堂邑侯还是堂邑侯,什么都没改变…
你说说,一人荣辱在家族盛衰之间算得了什么?”
听了平叟讲古,云琅脑袋上的细汗很快就变成了瀑布汗,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这个确实不好评价,反正自从陈午两年前死掉之后,馆陶公主就与一个叫做董偃的美少年朝夕相处,据说连出恭都要手拉手才成,坊市间早就传遍了,云琅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就听说过。
平叟鄙夷的又瞅了云琅一眼道:“莫说你与卓姬的事情外人根本就不知,即便司马相如知道了又怎么样呢?以你羽林司马的身份,你去了他一样以礼相待!”
云琅仰天大吼一声道:“太恶心了,我不去!”
第八十五章 谁是谁的金山?
平叟笑的如同一只猫头鹰,那笑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笑完了,转身就走,一句话都不说。
这反而让云琅有些心虚,连忙拉住平叟道:“说清楚啊。这么走了我心里不踏实。”
平叟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终究有一个要脸皮的,老夫还以为大汉尽是不要脸的泼皮。”
云琅苦笑道:“事情已经干的很不要脸了。”
平叟瞅着远处的骊山叹息一声道:“你与大女相会,是在她嫁人之前,一个孀妇,一个少年,春风一度不过互为安慰而已…
(这首《别离》乃是孑与写书之中慨然之作,送给大家一笑而过。一场春梦了无痕,醒后分散各西东,君骑白马过大河,妾乘青牛上东山,再会已是异乡客,拱手笑问客何来。)
就如同老夫对你说的,大女性子高傲,当初十三岁嫁人,十八岁守寡,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罢了。
她这六年是如何过来的,老夫知之甚详,一个好女子却没有好归宿,只能寄情于三尺古琴,纵把手指弹破,杜鹃啼血,谁又能知她心音?
初见司马相如之时,以为可以托付终身,又有谁知道一曲《凤求凰》之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心思。
曲辕犁一事,此人终于抛开了脸面,露出真容,蝇营狗苟之辈为钻营,为求得一官半职,两年恩情一朝抛弃,全忘了卓姬当垆卖酒之艰辛。
人事无常,世事艰辛,一朝抛却,前路全开,哈哈哈,如此境遇听起来荒唐,说起来污秽,却无人知晓这是上苍对大女最好的安排!
一场荒唐戏,你不去也罢…”
平叟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很快就驱车上了古道,车马辚辚,被护卫家仆簇拥着去了阳陵邑那座繁华的地方。
云家的蚕种在太阳地里静静地孵化着,依旧是一个个的小黑点,有些却已经发亮了,听看守蚕种的刘婆说,那些发亮的小点,就是快要孵化出来的幼蚕。
云琅长叹一声,回到屋里,在竹简上匆匆写道:“你有一间房子,背山面河,左松右竹,廊下有四时之花,池下有不凉之香汤,无车马之喧闹,无尘埃之浸染,只有尝不尽的山珍,用不尽的美味,可以调素琴,阅古经,朝看日出,暮观霞霭,直至老死!”
写完之后,云琅再次叹息一声,女人总是要哄骗的,不管她有多聪明,有多坚强,既然已经得手了,多哄骗一下没坏处,置之不理才是禽兽行径。
将竹简装在一个锦囊里,喊来了褚狼,要他骑马去追平叟,务必把这个锦囊亲手转交给卓姬。
等蚕从麻布上孵化出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刘婆而言,却只是六天的事情。
大地对春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地皮变得湿润了…
卓姬坐在卧室里,她的妆容已经无可挑剔,两个专门负责调妆容的婆子依旧在忙碌,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也不容错乱。
妆容不是给司马相如看的,而是给宾客们看的,长安三辅到处轰传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抱得美人归的传奇,那就不妨让司马相如再骄傲一些。
屋子里堆积着十几箱子绫罗绸缎,金饼子,云琅重新炼制过的金饼子,即便在灯光下,依旧熠熠生辉。
这些都是给司马相如的酬劳…
司马相如进来的时候,目光落在绫罗绸缎以及金饼子上,他很满意,瞅着跪坐在胡毡上的卓姬,多少有些惊艳。
很快,他就重新调整了心态,彬彬有礼的道:“该去见宾客了。”
卓姬瞅了司马相如一眼道:“稍等片刻,平叟也该回来了。”
司马相如皱眉道:“可还有什么未了之事?”
卓姬笑道:“你我今日一聚,明日便各自东西。我走蜀中大河,你去齐地大海,天各一方,长卿当保重才是。”
司马相如笑道:“我去齐国任詹事府詹事,此事你出力良多,长卿得偿所愿,此恩永世难忘。”
卓姬笑道:“多记一些恩情,将来下手的时候就会轻些。”
司马相如干笑道:“何至于此?”
卓姬笑道:“但愿如此!”
话已经说完,被烛火照耀的亮堂堂的房间变得寂静。门外的平叟咳嗽一声抬脚进来,尴尬的司马相如随便拱拱手就趁机逃开了。
卓姬见只有平叟进来,冷着脸道:“他不肯来?又是一个没良心的。”
平叟笑道:“但凡是有点脸皮的都不会来。”
卓姬怒道:“我就是要这些没良心的人看看我的下场!”
平叟知道卓姬此刻的心情,也不以为甚,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递给卓姬道:“礼物来了。”
卓姬好奇的打开锦囊,取出里面的竹简,瞅了一眼上面的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流淌下来。
将竹简递给平叟道:“我终究有一个安身之地是不是?”
平叟没有看竹简,而是把竹简卷起来重新装进锦囊还给卓姬道:“锁起来,以后有用处。”
卓姬咬着牙道:“当然要锁起来,从他嘴里要句话比登天还难。”
说完话就看看黑漆漆的夜色,站起身道:“该去让那些人羡慕一下了,也好让那些人知道司马长卿不但抱得美人归,还收获了一座金山!”
平叟笑道:“卓姬的金山!”
卓姬笑道:“没错,我的金山!”
老虎出去了两天,才病恹恹的回来了,回到家没干别的,从鹿群里找了一头比较肥硕的公鹿一口咬死,就叼着重新跑出去了。
“你就不能把老婆带回家来啊?”暴怒的云琅在后面跳着脚骂。
老虎却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很快就钻进了松树林子。
松林里传来阵阵虎啸,应该是两只老虎的叫声,一应一和的看样子还是比较恩爱的。
这段时间,云琅是不允许家里的人去松林的。
大王可能不会伤害家里的人,大王今年的老婆就很难说了,都是吃肉的,而云家的孩子经过一个冬天的大补之后,一个个肥肥胖胖的很是可口,被母老虎吃掉那就太糟糕了。
笸箩里全是鸡雏,足足有十个大笸箩里装的全是鸡雏,还有十几只黄嘴的小鹅,鸭子没听说过,至少阳陵邑里没有鸭子。
家里的孩子都被鸡雏,小鹅吸引,没事也不出家门,都是听话孩子,知道出去之后很有可能会喂老虎。
丑庸正在跟梁翁商量,要不要把家里的青菜拿去城里卖,冬天是弄不成的,路上要走两天呢,再好的青菜被冻上两天之后,也会变成烂泥。
现在不同了,渭河边上的冰都开始融化了,只要用麻布包裹好,就不会冻坏,现在的青菜,在阳陵邑可是能卖大价钱的。
云琅忙着跟一群大孩子一起盖房子,大汉的十二三岁的少年跟后世那些还在上六年级的孩子有着完全的不同。
家境好点的,成亲的都有,也不再有人认为他们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先盖的是一长溜平房,里面有三间屋子的那种,外面会有一个小院子,再盖一间小屋子当厨房就很好了。
说是孩子们盖,实际上出力的还是请来的工匠,孩子们负责打下手,按照云琅的计算,等家里的十几栋平房盖好之后,以后的房子就该交给他们盖了。
刘颖在云家庄园干的唯一好事就是留下了很多的砖瓦,云琅需要的楼阁只盖了三座,其余六座这家伙根本就没动工。
最好的一片地方,被云琅空出来了,既然给了卓姬一个承诺,这里就该有一座人家的小楼。
处处都是工程,处处都是工地,不论是引水,还是下水,抑或是沿着热水渠留出来的菜地,在冰河解冻之后,云家的庄园再一次变得繁忙起来,云琅对建设一座真正的庄园有着持之以恒的毅力。
第八十六章 春天的烦恼
家,还是自己亲自修建起来的才有归宿感。
对人或者野兽都是一样的。
刘婆的蚕种终于孵化出来了,老虎却把自己睡觉用的毯子衔着去了松林。
开春的时候,云琅希望能种很多的油菜,即便是给荒坡上播种油菜种子这样的事情他也想试试。
这样的话,到了六月天,这里该是满山的金黄。
生活跟梦想差别很大,云琅这时候宁愿多做一点梦,很多时候,他认为自己活得太过现实,就是缺少一些梦。
蚕种黑黑的在麻布上蠕动,刘婆带着一些妇人,很小心的将蚕种用毛笔一点点的扫进了笸箩。
笸箩里面有剪得很碎的桑叶,桑叶也是新发出来的,还有些泛黄,刘婆说了,桑树是一种有灵魂的树,它知晓每家的蚕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叶子…
田地里已经开始忙碌了,云琅站在一张藤条编制的藤牌上,被牛拖着在原野里晃荡,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田地里的土块压碎,压平,浇上一遍水之后,等到真正春暖花开了,就重新犁地,磨平,播种。
上林苑里排名第一的地主是皇帝,排名第二的地主就是云琅,野人们不敢去找皇帝,一些实在没有食物吃的野人,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云家。
也只有在云家附近,才不会有猎夫来捉他们。
云琅很想帮帮他们,可惜,他自己的粮食也不多了,现在的阳陵邑已经到了拿着钱也买不到多少粮食的地步了。
真正造成粮食紧缺的不是去岁的那场大雨,而是卫青的出征…
皇帝明明知道那场大雨造成了粮食歉收,如果他肯打开府库救济一下灾民,这场灾难很快就过去了,以大汉充沛的粮食储备,一场中等的灾难还不至于饿死这么多人。
只可惜,皇帝的大军要出征了,卫青虽然只带走了一千六百人的亲兵,然而,跟在他后面的行军长史却带走了十六万担粮食,以及无数的牛马牲畜。
对皇帝来说,消灭雁门关外的匈奴,一雪耻辱,比关中的灾民更加的重要。
“消灭匈奴当然比关内的百姓重要!这还用得着想?”太宰对云琅的奇怪思维觉得不可理解。
“为何?难道不该是先照顾国内百姓吗?”云琅嘴里的面条都没有吞下去,就吃惊的问道。
“始皇帝当年也是这样做的,蒙恬大将军当年修造长城驱赶匈奴七百里的时候,关中百姓也吃不饱肚子,始皇帝还是驱赶这些吃不饱肚子的百姓去修筑长城去了。”
云琅就无法理解太宰的思维,这家伙遇到事情基本上不动脑子,直接从始皇帝生平事迹中找一段,然后生吞活剥的套用上去,就成了他的思维,且不可动摇。
云琅无奈的瞅瞅太宰,跟古人没法子谈平民主义,看来啊,这东西是一个舶来品。
太宰无法接受一个没有皇帝的世界,就像蜂群,蚁群没法接受没有蜂王,蚁后一般,皇帝是一定要有的,要不然大家的生活就没了章法,没了方向。
云琅觉得这样很没意思,他觉得自己就不需要一个皇帝骑在脑袋上指挥他前进的方向,没了那东西,他可能会生活的更好。
“小郎,文婆跟韩婆打起来了,撕扯的很凶,梁翁上去劝了一下,就被抓破了脸。”
丑庸气喘吁吁的进来,来不及给太宰施礼,就冲着云琅嚷嚷。
等云琅过去的时候,两个衣衫不整的婆子已经不打了,各自坐在地上呼天抢地的哭泣,期间夹杂着各种云琅听不明白的骂人话语,偶尔有两句能听明白的也是对方与各种动物干架的激烈描述。
云琅来了,两个婆子一人抱着云琅的一条腿哭的更加大声…
云琅直到现在还不晓得这两个婆子为什么打架,路上问过丑庸,她居然也不知道。
对这两个婆子,云琅是没办法的,只好瞅着文婆的儿子小文问道:“说清楚!”
小文觉得老娘这样做让他很没脸面,见家主问起就连忙道:“我母亲觉得韩婆婆可能偷了她晾晒在外面的苦丁…”
文婆听儿子这样说,更加疯狂的怒吼道:“就是她偷的,昨日里还有半笸箩,今天就剩下一个底子了,一样多的苦丁,就她家的最多,不是偷了我们家的,还能是哪里来的?”
韩婆听了之后,先是一声高亢如云的尖叫,然后指着文婆道:“我本来挖的苦丁就比你家多…”
云琅闭上眼睛,过了一会睁开眼睛道:“苦丁是啥?”
文婆的儿子连忙端来一个笸箩给云琅看。
“苦苦菜啊…”
春日里什么样的野菜最多?毫无疑问,就是苦苦菜跟蒲公英。
尤其是春日里刚刚发芽的苦苦菜,上面小小的叶片,下面却有一根洁白肥厚的根茎,苦味还不是很浓郁,用来做小菜是最好不过的东西。
问题是小菜不重要,重要的是云家庄子里面有一百多个没了丈夫的妇人…
春天到了,草木复苏,人性也在复苏中,人一旦没了饥饿这个危机压迫,立刻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其它方面。
云琅可以去找卓姬,老虎可以去山林里找母老虎,家里的母牛正在梁翁的主持下有计划的配种,驴子也有母驴为伴,圈里的母鹿也整天被公鹿嗅屁股…
空气里荡漾着春天的气息,也洋溢着浓浓的荷尔蒙的气味…于是人的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了。
这一刻云琅终于改变了对皇帝的看法,在这片大地上,由于众口难调的原因,确实需要一个不讲理的皇帝!
不讲理的皇帝可以用不讲理的方式平息大部分的事件。
云琅原本想要弄一些壮劳力回来的,却被这些妇人们集体给抵制了,她们宁愿干活累死,也不愿意家主弄一些成年男人回来,伤害她们的孩子,为此,她们整天跟牛马一样的干活,不论是犁地还是砸石头,砍树,所有的工地上都有她们的身影。
云琅不想跟她们讲理,就扭头瞅着文婆,韩婆的孩子们…
韩婆的儿子很大气,从自家的笸箩里分了一半苦丁给文婆,文婆的儿子小文对韩婆的儿子韩大道:“今天砍柴的时候,我多挖一些苦丁给你。”
韩大点点头,就去拖拽他愤怒的母亲。
两个十岁的孩子如同大人一般交谈,显得很是平静,母亲的作为让他们觉得羞耻。
这是太宰灌输给他们的信念,也是太宰教会孩子们,读书人与一般人的区别。
早就会写自己名字的孩子,即便是年纪幼小,做事也透着大气。
两个婆子也好再闹,无论如何,儿子的颜面还是维护的,只是相互怒骂两句,就松开云琅的腿跑了,直到这个时候,这两个该死的婆子才意识到云琅是家主。
“以后有事情,直接通知家里最大的一个孩子,就不告诉这些妇人了,没孩子的妇人跟孩子还小的妇人照旧!”
云琅朝着梁翁大叫。
要梁翁去管一群妇人真的很难为他,一群除了孩子再无长物的妇人,只要没死,凶悍起来老虎都怕。
吵闹结束了,所有的人又去干自己正在干的事情了,就连太宰也在制作简牍准备抄书给孩子。
最无聊的就是云琅,霍去病以权谋私的用羽林军辎重送来重达八十斤的书信他已经看过三遍了,闲着没事准备再看一遍。
信里面的话很有意思,比如说他阵斩叛匪十六人的事,他在信中用整整八斤的分量阐明,他杀的真的是拿刀拿枪的叛匪,不是手持木棍,锄头的饥民…
云琅每次看到这里就会会心的一笑,真是太有意思了。
第八十七章 改造与冲动
霍去病在砍人的时候知道区分那些事该死的,那些不是该死的,这就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或许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谁知道呢,反正云琅觉得这是好事,至少让他的心里舒服了很多。
朋友之间相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跟着坏朋友可能变得更坏,跟着好朋友可能会变得更好。
只有跟云琅这样的人交朋友,可能会变成一个不好不坏的混蛋。
善良起来,世界充满了光辉,哪怕是飞蛾落在肩上,也只是挥手驱赶走而已,如果恶毒起来,即便是天使在身边,他也会用最粗暴地方式亵渎。
这是后世人的特点,云琅把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并且准备在大汉发扬光大。
祖先们总是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如变成双面人左右逢源活得快活如意。
他觉得两面三刀是一个美丽的普世价值观,应该隆重推广,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老虎回来了,才一个月的时间这家伙就变得瘦骨嶙峋,肚皮是瘪的,前胛骨高高的耸立着,毛发也失去了光泽,最要命的是这家伙的毛发里有很多的跳蚤!
一回来就懒洋洋的趴在云琅脚下,叫声跟小猫一样虚弱…
这就是一个没出息的。
太宰说,这是老虎大王第一次去找母老虎…
好在这家伙还是喜欢泡热水澡,吃了一盆子肉糜之后,就跟着云琅来到了热水沟里,才钻进去,云琅就看到无数的黑色小虫从毛发里钻出来在清澈的热水里挣扎,很快就被水流冲走了。
让这家伙站在大盆子里,用苦楝皮水浸泡了半个时辰,才算是杀灭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老虎回来的时候,把他的毯子也叼回来了,丑庸跟小虫两个洗涮了半天,才把那张看不出本色的毯子洗涮干净。
“这就是一个没良心的。”
丑庸用手点着老虎的鼻头笑道。
“毯子就给母老虎不就行了?人家还要生儿育女呢。”
老虎明显不同意丑庸的说法,等到毯子晒干了,他就趴在上面,谁动跟谁呲牙咧嘴。
百兽之王没了威风,每日里最喜欢吃肉糜,这是一项非常大的开支,主要是这家伙现在只吃不狩猎。
“这家伙现在跟伪帝刘彻是何其的相像啊…”
云琅探出一只脚用脚底板揉着老虎的肚皮对太宰道。
太宰停止了给简牍穿牛皮绳,笑着摇头道:“不怕他不干活,只怕他什么都吃,如果仅仅是咬死,却不吃,那就更加的可怕。对了,卓姬走了?”
“走了,回蜀中了,她的父亲不愿意再给她供应铁料,她不得不回去走一遭,反正都是付出代价的事情。她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筹码,跟司马相如成亲了。”
“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她并非你的良配。”
“这方面你也懂?”
太宰抽了云琅一眼道:“没有共患难,也没有共荣华,唯一有的就是银钱上的一点纠葛,根基薄弱,经不起风浪的。只看她这一次嫁给了司马相如就知道,人家爱对你并无爱憎,蜀女多情,心如蜀山间的云雾变幻莫测,你莫要太看重了。”
云琅想起那晚两人随波逐流的场景不由得笑道:“随波逐流吧!”
今年最好的消息就是皇帝留在长安不出来了,也不准备春狩了,可能皇帝也知道山野里也没有多少东西可以让他狩猎的。
在过去的那个冬天里,上林苑里的野兽糟了大难,成群结队的百姓们在荒原上组团打猎,他们可不理睬什么猎杀不绝的道理,只要是肉,不管是大的小的,还是带崽子的,他们一概不放过。
这样做对云家庄子是个大好事,至少在今年,没有什么害兽回来祸害云家的庄稼。
农妇们早早在家培育好了大蒜,蒜头上刚刚露出一点青色,她们就把蒜头分瓣种进了田野里。
其实这个时候种蒜还有点早,架不住云琅非常想吃蒜苔炒肉,她们才不顾农时种下去了。
说起来很可怜,中原偌大的大地方就产不出几样好东西,蒜头,萝卜,以及刚刚种下去的核桃,葡萄都是张骞从西域带回来的。
云琅很想知道张骞为什么没有把棉花种子带回来,多大的遗憾啊。
不过,也不算什么,吐鲁番,高昌不算远,将来找霍去病要也不晚。
霍去病是一个强大的人,这体现在他的自信上,也体现在他的行动上,跟这样的家伙打交道,就一定要使用策略,在满足他狂傲的自尊心之后再做适当的打击,是个不错的主意。
因为,这样做可以使他奋进…
这家伙把所有的话都在八十斤重的竹简上说完了,来到云家的时候,就显得很自然,不用解说自己半年时间到底去哪了,也不用解说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到底干了些什么。
云家对他来说跟自己家没有多少差别,因为云琅把他的压岁钱都拿去买东西了。
丢给梁翁,丑庸,小虫一些粉色的石头之后,就坐在云琅的椅子上,等云家的家主回来。
“芙蓉玉!”
见梁翁他们在发傻,霍去病懒洋洋的解说了一句。
以前他对下人可不是这个样子,多说一句话就好像玷污了他的贵族身份。
云家待着太舒服,于是,霍去病就把脚放在桌子上,把身体的重量全部交给了椅子。
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耳朵痒的厉害,转过头,就看见一头吊睛白额猛虎正在用巨大的鼻子嗅他。
霍去病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仅仅用双臂,就把身体送到了半空中,探手捉住二楼的楼板,腰上一用力,整个人就翻上了二楼。
云琅把肩头的藤条编制的农磨放在地上,仰头看着霍去病道:“你怎么了?”
霍去病抖抖衣衫,摇摇头道:“没什么,你养的老虎?”
云琅摇头道:“准确的说是他在养我,我兄弟,今年四岁,名字叫大王!”
霍去病的一张脸涨得通红,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是你那个只有四岁,却力大无穷的兄弟?”
云琅拍拍绕着他转圈的老虎的脑袋,很无良地笑道:“没错。”
“有兵刃,有铠甲,有弓箭,我不怕他!”
“我知道啊!再给你一匹马你能跑的比老虎还快。”
“你总是骗我!”
“你好骗啊,不骗你骗谁?”
“我下来的话,老虎会不会咬我?”
“不会!”
“别骗我!”
霍去病终身一跃,就站在了地上,强忍着恐惧,将手放在老虎的脑袋上,揉了揉…
“你要是帮他挠肚皮,他会更加高兴。”
“我要的是这头老虎臣服与我,不是我去伺候他。”
“那就没办法了,你们打一架吧!”
云琅转身就走,将老虎跟霍去病留在那里。
老虎大王蹲坐在地上,一双大眼睛阴冷的瞅着这个陌生人,霍去病动一动,他的脑袋也就跟着动一动,将霍去病看的死死的。
直到丑庸用棒槌撵走了老虎大王,霍去病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都被汗水湿透了。
云琅端着一碗绿了吧唧的东西从屋子里出来,瞅着脱力一般的霍去病道:“最近家里只有野菜,你吃不吃?”
霍去病疲惫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养只老虎。”
云琅指指松林道:“那里边还有一头母老虎,估计是怀孕了,再过三个多月就会产崽,你要是有本事弄一头小老虎回来,这个愿望还是可以达成的。”
“我想要大老虎!”
“那就没办法了,据我所知,大老虎一般都是不接受主人的,除非你从小养才有可能。”
“我就要大老虎!”霍去病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
“那就准备过一天到晚穿铠甲的日子吧。”
第八十八章 春水荡漾
云琅从来都没有劝阻别人的习惯,他认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除非这人会影响到他的命运。
因此,他可以劝阻太宰不要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情,比如反汉复秦,至于卓姬想要通过婚姻借用司马相如的官威去对付想要侵吞她财富的父兄,霍去病想要养大老虎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他看到别人要跳楼,也只是报警,剩下的他什么都没做,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从楼顶纵身一跃,最后被摔的稀巴烂,他的心情很平静。
生与死说起来是一个很大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选择的,就没什么好伤心的,有时候,对某一个人来说,死亡不一定就是坏事。
霍去病对自己的人生早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那就是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反击匈奴大业中去。
杀死每一个匈奴是他心中最高的理想,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这个伟大目标服务的。
云琅养老虎是用无尽宠溺的法子来让老虎离不开自己,霍去病养老虎的法子只有一个,那就是征服!
春天里,每一个人都很辛苦,于是,云家从开始耕种以来,就一直在吃干饭,中间甚至还有烤饼子做加餐。
人在出苦力的时候,如果还吃不好,身体会垮得很厉害。
云琅从不对人说农活有多辛苦,这些天,他也在下地,身为云家不多的壮劳力,他更加的辛苦。
很多诗人羡慕田园生活,却不知道田园生活是一种最苦的生活,他们喜欢看到别人在农田里劳作,喜欢看见别人挥汗如雨,把这当成一幅画卷,或者一首诗。
如果要他们去辛苦劳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耕地的跟看人耕地完全是两回事。
“你也能吃得下这种苦?”喜欢吃面条的霍去病小声问道。
云琅停下手里的筷子道:“我又不是你这种纨绔子弟,种子种到地里秋天才有饭吃!”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怎么就纨绔了?每天四更天就起来打熬力气,二更天了还在看兵书战策,想纨绔都没有时间。”
“你舅舅到现在都没消息吗?”
“没有,大军出了边塞,想要消息只有等战况有了定论才成,或者胜,或者败,如同赌博一般啊。我舅母在家里也是忐忑的要命,整天神叨叨的,脾气暴躁的让人不敢近身,五天前才处死了两个仆役。你放心,她现在没时间找你的麻烦。”
“找我麻烦?”云琅诧异的问道。
霍去病看着云琅道:“我舅母觉得她被你算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