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光嘿嘿笑道:“放心,属于阿音的财产孩儿一定不会放过,您最好能多活几年,就会看到这一幕!”
说罢,父子两人对视一下,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霍光后悔的心都要碎掉了…这些年自己太过痴迷西北理工的学问了,却忽视了自己这个患得患失极度小心眼的胥吏父亲。
他忽然觉得,从根本上来讲的话,母亲的死其实是他霍光造成的,如果他能多回来几次,多跟自己这个卑微的胥吏父亲说说话,父亲何至于此…
苏稚傻傻的看着母亲给弟弟哺乳…
苏焕一脸的无奈,却不得不把脑袋靠在母亲的胸前,接受她的爱意。
母亲的脸上再也没有往日呆滞狰狞的模样,也不再狂躁的大喊大叫,她最心爱的儿子回来了…她就想把最好的都给他。
女人哺乳的模样该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一幕,苏氏脸上的模样就是如此。
“挺好的,苏焕遭受了可怕的磨难,这时候有人全心全意的疼爱他,多少能消磨掉他心中的恐惧感。岳母虽然脑子坏掉了,还是能认出儿子,这就太难得了,虽然行为不那么妥当,有苏焕在,我觉得她会好起来的。”
云琅确实觉得挺好的,苏焕成了已经傻掉的岳母的大玩具,对两人都好,至少,在他们的世界中,两人相互扶持安慰可以相对快活的活下去。
谢宁匆匆的赶来了,他很紧张。
云琅考虑再三,还是接见了他。
才见面,谢宁就低声道:“:此事当真?”
云琅道:“你没有察觉吗?”
“谢氏这两年开始大富大贵,这超出了我父亲的俸禄以及家业的收息太多,我问过父亲,父亲要我滚,还说我见不得他好是来诅咒他,盼他早死好接收谢氏的。”
谢宁多少有些痛心疾首的模样。
云琅挑起眉头道:“快跑!”
谢宁苦笑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能跑那里去?”
“陛下正在整合玉门关,阳关的障塞尉所属,希望能够利用这些熟悉边关的将士们,组合出一支斥候大军,为明年大军出关做向导。陛下征求我们意见的时候,我建议赵破奴为首领,你为副贰将军,去病同意了,大将军也同意了,虽然还有些人反对,问题应该不大。如果你亲自上本去争取这个位置,就能通过结果知道陛下到底是不是要对你父亲下手了。也能窥探一下陛下对你的看法。”
谢宁立即起身,对云琅道:“我这就去长门宫求见陛下。”
云琅叹口气道:“可以告诉陛下,我,去病,阿襄,阿敢都愿意为你作保。”
谢宁笑了,用力的捶了一下胸口,就大踏步的走出去了,对他来说,早日迎接命运的审判,也比无休止的等待下去更好。
云琅很希望谢宁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刘彻最见不得那些躲在暗处干蝇营狗苟之事的人。
他的胆子很大,只要欣赏你,就敢委以重任,哪怕他处置谢长川的心意已定。
他似乎有一种天真或者说狂妄的看法,只要是他看中的人,就会沿着他安排的道路走下去。
云琅现在很怕见到司马迁,这家伙就住在云氏,偏偏不为云氏说一点好话。
上林苑大扫荡的事情被他事无巨细的全部记录下来了,没有带半点私人情感。
尽管他认为此次大扫荡是必须要进行的工作,给云琅的评语依旧是——狡狯,好杀!
这就没法好好说话了,不过呢,跟司马迁说话,总是让他心里安定,充满了荣誉感。
如今的司马迁,才真正有了几分大汉史官的风采!
“没一个是安稳的啊…”
云琅长叹一声。
坐在云琅对面烹茶的司马迁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是陛下保持朝廷活力的一个法子。如果朝堂上总是同一批脸孔,你让朝堂如何能有新意呢?”
云琅喝了口茶水道:“过程残忍了一些。”
司马迁笑道:“即便如此,世人依旧趋之若鹜。”
第七十八章 酒宴上的小事情
白露时节到了,此时,应该是一年中最好过,最舒适的季节,然而,关中依旧闷热。
只有经历一场绵长的透雨,热气才会慢慢的散去。
岭南国主又给皇帝进贡了两头白象。
这两头白象不错,见了皇帝还知道屈膝跪拜,很是神奇。
刘彻非常的高兴,很想将这两头白象定为祥瑞,只是发现云琅正在煞有兴致的研究白象蒲扇般大的耳朵,这才放弃了这个想法。
免得刚刚说出来的话,又被云琅给弄成了笑话。
“所谓白象其实就是得了白化病的大象!与阳陵邑买炊饼的杨婆婆几乎没有分别。”
果然,云琅又开始高谈阔论了。
将他心中的神物与一个全身煞白的老妇人相提并论了。
“白虎,白色豹子,白鹿其实都差不多。”曹襄在一边故作高深的道。
刘彻不由自主的瞅瞅自己兽池里的白老虎,忽然觉得很倒胃口,只要看到这些美丽的野兽,就会想起一个面目狰狞的白色老婆子。
“启禀陛下,永安侯信口雌黄,无端羞辱神物,请陛下为外臣做主。”
岭南国左相裴人极为不满,出班启奏,希望皇帝能教训一下信口雌黄的云琅跟曹襄。
刘彻笑道:“你都自称是外臣了,你要朕如何为了你这个外臣而处罚自己的臣子呢?”
裴人的脸色短时就变了,他从皇帝的口中听到了不祥的意思。
他很想再分辨几句,却被鸿胪寺的一干人簇拥着去了酒宴上继续饮酒。
公孙贺身为丞相,自然第一个举杯祝贺皇帝又有了新的奇珍异兽,现如今,他这个丞相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此。
皇帝征伐岭南的旨意已经发出了,路博德的大军已经沿着湘水进入了漓水,马上就要在象郡建立大军营寨,另一路大军守在梅山五岭的边上,只要大行令李息抵达,就要经过越城岭一路向南征伐南越国,一旦两支大军在南越国汇合,南越灭国就成了铁定的事实。
而大汉朝的皇长子刘据,灭掉了夜郎国之后,同样对征伐岭南的功劳虎视眈眈。
所以说,这一次,皇帝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灭掉南越国,完成金瓯一统。
此时此刻,不论南越国敬献什么样的宝贝都无济于事,这个裴人之所以还能活着,完全是刘彻的恶趣味造成的,他喜欢玩弄对手,然后再一口吞掉。
南越国献上来的礼物,自然是先由皇帝挑选,然后就是皇后,阿娇,长平这些贵人挑选,再接下来就该丞相,三公,彻侯,大将军,骠骑,卫将军这些上卿们挑选。
剩下的将会有鸿胪寺的官员将宝物造册,分发给其余官员当做福利。
霍去病选了一千斤漆,他老婆说了家里的漆器不多了。
曹襄选了一斗珍珠。
云琅选了两根黑不溜秋的木头!
皇帝其实一直注意着云琅,见他选择了两根其貌不扬的木头就非常的诧异。
这两根木头甚为粗大,非三人合抱不能拢,刘彻知道,南越人送来的木头必定不是凡品,可是,面对珍珠,玳瑁,砗磲以及各色岭南物产,木头毕竟是最廉价的一种东西。
“云卿为何只选了这两根木头呢?”
云琅拱手道:“陛下待臣宽厚,微臣焉敢贪心,随便取一两样就好。”
刘彻自然是不信云琅这番屁话的,随手举举杯子就算是邀饮了。
曹襄自然也是不信云琅这番话的,指指自己拿的一斗珍珠道:“跟你换一根木头。”
云琅撇撇嘴低声道:“十斗差不多。”
曹襄撇撇嘴道:“那就不换了。”
黄花梨木这东西在大汉并不是很珍惜的东西,云琅相信海南岛上应该多的是。
大汉人还不知道这东西的珍贵性,估计跟生活条件不好有关,在吃饭还是头等大事的情况下,木头,除了可以取暖跟盖房子之外用处不大。
此时的关中,人们只担心山太高,林子太密,野兽太多,没有人有任何关心大自然会如何的心思。
酒宴进行的非常愉快。
即便是最谨慎的臣子也没人担心此次征伐南越国会有一个失败的结果。
在很多人看来,之所以要征伐南越,完全是皇帝为了满足岭南将士们立功的愿望。
国力的增长,让所有人对大汉这个国家充满了信心。
南越国左相裴人坐在大汉君臣身边,就像是一只被猛兽围住的羔羊,一张脸早就笑的僵硬了。
说来也怪,无论谁跟他喝酒,他都会满饮一樽酒,酒宴仅仅开始了半个时辰他就喝了不下十樽酒。
皇帝大宴群臣的时候一般都用青铜爵,这东西很深,因此装的酒也多。
云琅自认酒量不错,兴致来了,也就能喝七八尊,多了也不会醉,就是肚子被灌饱了,没地方储存酒。
霍去病喝一樽酒就瞅裴人一眼,喝了几尊酒之后就起身对皇帝道:“陛下,微臣往日多在北地作战,从未去过南方,不知南人的脖颈是否坚硬,能否被微臣的大戟斩下,微臣颇想一试。”
刘彻也喝得微醺,笑呵呵的对霍去病道:“北地猛虎不善舟楫,且看朕的蛟龙立功吧。”
霍去病闻言,只好坐下,继续看着裴人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
云琅瞅了裴人的脖颈一眼对霍去病道:“他们脖颈上的肌肉松散,不如匈奴人的脖颈结实。南方之地,万物生长的奇快,稻一年三熟,就是味道不如关中一年一熟的稻米好吃。所以,南人的骨骼脆弱,在大江大河大海上很占便宜,就是经不起刀子砍。”
曹襄醉醺醺的道:“没有捞到去岭南的机会,遗憾啊,就是不知道路博德他们回来的时候懂不懂事,我也想要跟你拿的那种木头。”
公孙敖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们去岭南,没的辱没了我北军的名声,老夫羞于你们为伍。”
公孙贺见裴人身体抖动的如同筛糠,面色惨白,就攀着裴人的肩膀道:“你回到岭南也只会成为阶下囚,不如留在长安,也免得万里奔波。”
裴人踉踉跄跄的从矮几后面走出来,噗通一声,跪拜在刘彻面前道:“逆贼赵建德不服王化,妄图以天南一隅抵抗大汉实在是不自量力。我岭南之民,自微臣一下,早就渴盼天兵到来,解我岭南之民于倒悬。微臣愿为大军前驱,引领我岭南之民归属王化,诛杀赵氏叛逆。”
刘彻哈哈笑道:“看来,岭南之地也不尽是叛逆,朕心甚慰!”
公孙贺起身拉着裴人的手将他搀扶起来,亲热的拍拍裴人的手道:“你运气好啊,这时候来到了长安,且随老夫去丞相府一叙,看看如何能将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全部变成现实。”
云琅瞅着公孙贺跟牵羊一样的牵着裴人走了,就打了一个哈欠道:“酒宴该结束了吧?”
霍去病瞅瞅大殿外黑漆漆的天空忧伤的道:“天亮之后,路博德就应该发起进攻了…”
曹襄笑道:“我们没可能经历每一场战事的。”
霍去病瞪了曹襄一眼道:“胸无大志!”
说罢,站起身,就扬长而去。
已经完成了陪皇帝演戏的任务,确实没有必要在这里喝酒了。
云琅亲自要求隋越派人把两根木头送去云氏,这才踩着软绵绵的脚步跟随霍去病,曹襄离开了未央宫。
今夜无月,风也显得微凉,走了几步之后,人就清醒了。
霍去病停下脚步对云琅道:“谢宁走了,将妻儿托付于我们。”
曹襄冷笑道:“谢长川完了,酒宴上没有看见他,也没有看见王温舒,此时,应该是王温舒正在请他饮酒吧。”
云琅摇摇头道:“陛下的心胸还是太小了,处理谢长川贪渎一案的时候,你看着,也会同时处理刘陵案。”
霍去病烦躁的朝墙上打了一拳道:“老子恨不得现在就提兵出关…”
第七十九章 自溃论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血流漂杵。
云琅总以为这是喜欢夸大事实的纵横家们的一种表述天子重要程度的方式。
来了大汉国这么久之后,他觉得这些纵横家们说的话,其实还是有道理的。
刘彻以前杀人的时候,就是这么恣意汪洋,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作为皇帝的威严所在。
现在,随着大汉国国力蒸蒸日上之后,他做事反倒变得很低调。
关中人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血淋淋的屠杀汉人的场面了。
都以为皇帝已经收起了屠刀。
其实,这是对皇帝的一种误解…他现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喜欢悄无声息的做。
谢长川一家失踪了。
昨日还是满门欢庆谢长川第三子满月的场面,今天,这座巨大的宅院已经变得空荡荡的。
谢宁走的时候,往云氏塞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他数目庞大的老婆群。
以前的时候,谢宁对他的十一个老婆是深恶痛绝,时间长了之后就发生了一些改变,变成了家人。
或许是因为感情慢慢的变好的缘故,十一个老婆给他生了四个孩子,一个儿子,三个女儿。
不知道谢宁哪来的勇气认为云琅是一个可以托妻付子的人,被皇帝剥除爵位,没收家产之后,他就把老婆孩子送到云氏,自己从云氏挑选了两匹马,又从霍去病家挑选了两套铠甲跟兵刃,拖着从曹襄家里弄来的一辆马车,带着两个跟随他很久的谢氏家将就去了阳关!
云琅不知道他这一去会不会弄到新的军功,他昔日的军功以及因为军功获得的财富因为他父亲的过错,已经被皇帝全部剥除了。
二十九岁的谢宁原本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从长门宫出来之后,整个人就像被人抽掉了脊梁。
好在,精神没有垮掉,他准备继续去边关苦熬岁月,重新获得皇帝的认可。
他甚至没有资格再去看他的父亲最后一面,只是在离开上林苑的时候,重重的向他家所在的方向跪拜了一下就走了。
或许他们父子暗中已经有了约定,云琅不清楚,只是觉得谢宁这一走,想要再回来恐怕很难。
任何违背皇帝意愿的人,都没有太好的下场,如果不是因为有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联保,谢宁没有这个机会。
即便是有人联保,皇帝也不会给谢宁太多的机会,不会赋予重任,谢宁此去,只是以一个良家子的身份去担任一个小小的障塞尉。
或许能够守一个障塞,或者负责守卫一个柴堡,再或者能够担任长城烽燧上的一个烽燧卫。
好多这样的障塞尉,在边关苦劳十余年之后,如果不死,会去一个下等县担任县尉…
家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谢宁那些好吃懒做的老婆们在进入云氏之后,大老婆就带着一群小老婆恳求宋乔给她们安排一些活计,她们不想在云氏白吃白喝。
秋天的第一场雨终于还是下来了,淅淅沥沥的,不算大,却缠绵的厉害,让人心中充满了愁绪。
“有这样的见识,我觉得谢氏还能辉煌起来的。”
宋乔翻了一个身,将下巴放在丈夫的胸膛上幽幽的道。
“没机会,这跟谢宁是不是有才华无关,他的本事再好,皇帝不用全白搭。谢宁也没有抱着建功立业的想法去的阳关,而是想着多少能立下一些军功,让谢氏莫要被归类到罪囚的行列里去。谢氏想要东山再起,看他儿子这一辈人吧,他这一辈子算是毁掉了。”
“五天前,谢长川的小妾来找我们看病的时候,跟下人还有些颐气指使的模样,谁能想到,仅仅几天之后,谢氏大宅就空无一人。夫君,您说,陛下会杀了谢长川吗?”
“不会,不过,发配田横岛已经不可避免。”
“妾身听当利说,这一次去田横岛的人很多啊,大概有上千人。”
“人越多,局面就越惨,那座岛不大,长不过四里,宽不过一里,容不下那么多的人,一旦食物不够分配,岛上一定会发生不忍言之事。”
宋乔哀叹一声道:“如果是这样,还不如在关中被处死算了,死的时候多少会体面一些。”
云琅默不作声,雨水打在窗外的竹叶上沙沙作响,就像秋蚕正在吞噬桑叶一般。
两人都没有睡意,抱得时间长了,就有些相互安慰的意思,也不知过了多久,喘息声才停下来。
这种环境下,相互取悦,相互安慰的心思很浓,对于过程并不是很讲究,也没有多少愉悦可言。
谢宁算是云琅的朋友,白登山时候的谢长川也算得上是一位敦厚的长者。
回到长安之后,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钢铁一般的汉子,身处温柔乡之后,很快就垮掉了。
云琅这时候就在想,留着一个虚弱的匈奴对大汉来说或许不是什么坏事。
至少会让大汉的君臣们知晓,天下还没有平安,大家还需要小心谨慎。
皇帝终究是要灭亡匈奴的,西极的天马没有得到,昆仑山上的白玉没有采尽…皇帝不会停下西征的脚步。
秋雨下个不停,淅淅沥沥的让人烦躁,云琅披衣而起,站在桌案前,磨好了墨,宋乔挑亮了灯芯,帮他铺好纸张,等待丈夫下笔。
“臣,云琅叩拜:古人云:内无法家拂士,外无强敌外患者,国恒亡!而今,大汉天兵称雄宇内,兵甲之利,远超前代,凡陛下一声令下,虽千万里之敌教之灭亡,亦非难事…寰宇天下,敢称兵仗者寥寥无几…”
云琅写了整整一夜的《自溃论》天明的时候,午时就已经出现在刘彻的案头。
刘彻看的乐不可支,拍着桌案呼唤阿娇一同观看。
阿娇刚刚到来,刘彻就举着云琅的折子对阿娇道:“看看,看看,一个自称混吃等死得家伙,居然从谢长川的事件中咂摸出一些东西来了。告诫朕,要戒骄戒躁,莫要以为平定天下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还告诉朕,平定天下,不过是在修筑万里长城的时候,摆下的第一块砖。重新修订上中下三户,让我大汉百姓吃饱穿暖,再无下户,才算是真正的盖世功业。”
阿娇凑过来看了一遍《自溃论》点点头道:“虽然是老生常谈,云琅能想起来给您上这样的折子,难能可贵了。”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这样认为,他的奏章全篇都在用谢长川做例子,说此人在白登山的时候,不可谓不忠瑾,不可谓不英勇。回到长安才几年就退化成了贪官污吏,胆子之大骇人听闻,蜕变之速,前无古人。最后还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来警告朕,谢长川蜕变不过是疥癣之疾,如果朕变成了谢长川,才是天下的灾难。呵呵,你别说,这道奏疏里还真是有些新东西,小中见大,朕预备将这封奏疏昭告天下,你以为如何?”
阿娇撇撇嘴道:“云琅写出来的奏折有几个人会重视呢,这样的诏书就该陛下亲自动笔,亲自告诫天下,趁着谢长川一干人的教训血还没干,告诉他们大汉国时至今日,还没有到骄矜自满的时候。云琅以前就说过,国家富裕了,最容易出蛀虫,仓库满了,最高兴的就是鼠雀。就如同他在奏疏上说的,如今打败匈奴不难,平定天下也不难,难就难在如何让大汉国真正的走进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
第八十章 培养贪婪心
雨还是在下。
已经下了六天了。
如果再不停止,地里将要成熟的糜子等作物就要倒在地里了。
今年上林苑里的牲畜遭了灾,粮食无论如何都不能再遭灾了。
农家的主要食物就是糜子,夏日里出产的麦子跟稻米都用来粜卖交了皇粮。
勋贵家对于秋粮并不是很在乎,反正他们家里的粮库中装满了精细的食物。
霍仲孺坐在轮椅上,看着儿子催促家丁们腾空粮库,他的精神很差,整个人胖了一大圈,这其实不是胖,而是浮肿了。
霍光安排好家事之后,就回到父亲身边轻声道:“仓库准备好了,就等雨停之后,好收割糜子。”
霍仲孺挣扎着道:“以后呢,家里的粮仓不要全部储存那些精细的粮食,糜子这东西至少要占存粮的一半。想想啊,大灾之年,被人家都在饿肚子,就你家在吃白面,吃稻米,那该多招人恨啊。吃糜子就没有那么显眼了,这东西虽然没有白面,稻米好吃,却也能吃饱肚子。你耶耶以前负责赈灾的时候,看到饥民的模样心都凉了…场面太凄惨,也太可怕,你永远都想不到那些人为了一口吃的会干出什么事情来。别成为让他们嫉恨的人,别把日子过的太璀璨,你年纪小,没必要一步登天,一步步的走,每一步都走踏实,不是走得快的人就是胜利者,而是走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
霍光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笑道:“有时候,您说的话跟我师傅说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
霍仲孺肿胀的发亮的胖脸上出现了一丝笑意,勉强抬起手对霍光道:“这就放心了,这说明你师傅是真心对你,没有那那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来欺骗你。”
霍光道:“师傅对金日磾倒是经常说大道理,对我就随便的多,打骂乃是常事。”
霍仲孺缓缓闭上眼睛虚弱的道:“这我就放心了…”
霍光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父亲继续说话,等了很久,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坐在轮椅上,垂着脑袋,像是睡过去了。
也就在这一瞬间,霍光轻轻地摆摆手,那些正在忙碌的家丁们也就停顿下来了。
整理仓库完全没有必要,只是霍光想给父亲多一点生活气息,给他一个活着的世界,而不是死寂的世界。
老仆给霍光额头勒上白麻布,给他披上麻衣,呆滞的家丁们也迅速行动起来,不一会霍氏就缟素满天。
“给冠军侯府报丧,给永安侯府报丧,给长平侯府报丧,给平阳侯府报丧。按照我事先规定好的流程,给父亲一个风光大葬的机会。”
家丁们顺从的应答,然后就跟所有哭丧报讯的人一样,哭嚎着骑着马奔向各自的目标。
云琅接到丧讯之后微微叹了口气,霍仲孺能坚持到现在很是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他很清楚,每多活一个时辰,对于霍仲孺来说就多一个时辰的煎熬。
十天之前,霍仲孺基本上就水米不进了,身体的各项机能基本上陷入了停顿状态。
这十天,对于霍仲孺来说,不亚于经历一场酷刑。
如果不是他想多补偿霍光一点的话,早就死了。
现在,霍光准备大张旗鼓的为父亲办丧事,云琅这个做师傅的自然要全力支持。
云氏的两个大管事,平颂跟刘婆,第一时间就带着家里百十个仆役去了阳陵邑。
就这种高规格丧礼而言,霍光家的仆役还上不了台面。
等云琅抵达霍氏的时候,霍去病也换上了丧服,跪坐在灵堂里,答谢前来祭奠的亲友。
霍光在前院迎客,脸上带着戚容,礼仪上却没有半点差池,中规中矩的。
平颂身为谒者在门前唱名,刘婆领着一干仆妇在后宅穿梭,布置答谢的酒宴。
这样的场合中,勋贵们没有人有心情吃东西,送礼之后,就勉强饮上一杯,就匆匆离去,直到三日后再来送霍仲孺一程。
酒宴其实都是给乡邻们准备的,他们来霍仲孺的灵前嚎哭一嗓子,念叨一下霍仲孺平日里对他们的好,献上一点微薄的祭品,就领着全家老小,准备在霍氏开伙吃饭了。
胥吏不是官,霍仲孺自然也不是,虽然他生了两个有出息的儿子,还是没有获得皇帝封赏哀荣的机会。
因此,霍仲孺只能停灵三天,第四天就要入土为安。
以前的时候,大汉朝很流行守孝三年这个规矩,自从皇帝为母亲守陵二十一天的先例出现之后,再守孝三年,就不再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
秋雨依旧在下,没有停止的意思,只是变小了一些,天气也逐渐转凉,再无暑气逼人。
云琅在霍氏陪伴了霍氏兄弟三天之后,就回到了家中。
一场极为热闹的葬礼也落下了帷幕。
总体上来说,霍仲孺是大汉国丧礼办得最隆重的一个胥吏,前来祭拜的侯爵就有五个。
四个侯爵在曹氏停留了三天。
守孝的人只有霍光,霍去病并没有去守孝,他与霍仲孺之间有父子之实,却没有父子之名。
守灵已经是破坏规矩了,如果再守孝,对他的母亲极为不利。
从元朔四年起,规矩就大于事实,赵禹制定了《大朝礼》,对官员有约束力,同样的,对百姓胥吏也有很强的约束力。
这就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云琅认为这也是他来到大汉国之后,这个世界发生的一个改变。
要知道,如果他没有来,流传千古的二十四孝其中有八件就发生在大汉时期。
雨不断的下,秋粮遭灾已经成了定局。
因此,有无数的农人,带着自家的奴隶,冒雨收割糜子,谷子,高粱。
原野上人群熙熙攘攘的,给凄冷的秋雨,带来了一丝热度。
秋收时节,皇帝停止了朝会,朝廷似乎也停止了运转,所有人都投入到收割秋粮的工作中了。
云琅在木工房里待了两天…
第三天的时候,他将一串黄花梨木珠子递给宋乔道:“给你一个东西。”
宋乔接过珠串,疑惑的道:“木头的?”
云琅笑道:“闲来无事,给你们做点玩意把玩,这东西把玩的时间越长,光泽就越亮,你闻闻,还有淡淡的木香气,有提神的效果。”
宋乔仔细的把玩着珠串,仔细的端详之后道:“真是神奇,这些珠子都是一般大小,太难得了。”
云琅撇撇嘴,又从袖子里拿出七八串递给宋乔道:“同一个模范里出来的,要是不一样大才奇怪呢。”
“您堂堂卫将军,忙碌两天就为了这些珠串?”
宋乔觉得丈夫很可怜,不管这珠串有多么好,多么值钱,一个卫将军丢下公务两天,去做这东西也是不值得的。
云琅将身子靠在锦榻上懒懒的道:“岭南大战在即,我看了作战部署,也看了战后的安置图。那些败家子把什么都考虑到了,就连遥远的交趾郡也派遣了官员。唯独对生产这种木头的那座岛屿不闻不问,还说岛屿荒蛮蛇虫滋生,不要也罢。我弄这些珠串就是要告诉那些人,大汉国的每一寸土地都不是多余的,天知道那片土地上会长出什么奇珍异宝来。”
宋乔掩着嘴笑道:“也就是您把一片荒蛮之地当做宝贝看,大汉国疆域之广,前所未有。陛下要北征,以后,大汉的疆域将会直达北海,您却在考虑天南的事情。着从南到北,想要走一遍,恐怕都要走一辈子才成,我们要那么多无人居住的土地做什么?真不知道你这贪婪心是从哪里来的。”
云琅冷笑道:“妇人之见!”
第八十一章 陈涉世家
地球这颗蔚蓝色的星球对如今的云琅来说,就是一颗将要被分割的大西瓜。
如何能够分到最大,最肥美的一块还不是大汉国现在的国力能够达到的。
现在的人总是认为,世界是无限大的,上苍是仁慈的,他会公平的提供给每一个人足够的土地。
事实上,资源总量是足够的,足够每个人都像人一样的活着,可是呢,在分配的时候总是出问题,总是有人没有足够的生存之地。
这就是问题所在。
像云琅,霍去病这种天生的强者,像曹襄这种从生下来就是富贵命运的幸运者,他们总觉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因为,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本事,或者依靠祖上留下来的财富活的风生水起。
很不幸,这种人毕竟是少数…
“土地多一些,哪怕以后全是败家子,也能多败几年!”
云琅笑着向宋乔说了自己悲观的言论。
这个世界即便是没有云琅,大汉国依旧击败了匈奴,刘彻依旧是煌煌的大帝。
只是,纵观史册,纷纷列朝,“余皆以弱灭,汉独以强亡”。
所以,这是一个将汉人血性张扬到极点的时代,也是一个让人遗憾的难以释怀的时代。
云琅有一张绚丽的让人嫉妒的黄花梨大桌子,一把让人看一眼就念念不忘的黄花梨椅子。
曹襄看到以后,认为这东西比漆器好一些,觉得自己那一天就该用十斗珍珠换一根木料。
现在,那根不起眼的木头成了珍宝,再说换的话,那就会惹人笑话了。
这样的好东西,阿娇自然也是有一套的,同样的,长平也有一套。
云琅很想给刘彻也弄一套,出于自己名誉的考虑终于还是没有送去。
司马迁虎视眈眈的留在云氏,监视着皇帝的一举一动,如果云琅给皇帝送了,一个“媚上”的名声就会落在云琅的名下。
云琅现在已经开始讨厌司马迁了…估计刘彻更加的讨厌司马迁。
这家伙之所以来到云氏,就是准备开始动手写他名传千古的作品——《史记》。
地洞已经收拾出来了,他预备等第一场雪下过之后就住进去,到现在,云琅都不明白这种史家写东西的怪癖出自哪里。
给他准备的精舍,窗明几亮,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非常适合创作。
他偏偏要住进地洞里,暗戳戳的写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
“我死之前啊,《史记》不面世。”
司马迁在大吃大喝之余,嘴巴还有空闲跟云琅,曹襄二人耳提面命。
“万一你死之后,我发现你的书中尽是鞭挞我的言论,我到哪里找你理论去?”
曹襄非常的警惕。
“你本身就不咋地,难道还不允许某家臧否一下?”
曹襄看看云琅,云琅摇摇头道:“不管是褒,还是贬,都是上了史册的人物,你该高兴才是。你的家世到了这个地步,如果没有登上史册才是一件天大的憾事。”
曹襄抽抽鼻子小声的对司马迁道:“一千两黄金买你说我家的好话。”
司马迁连连点头道:“成交,今天晚上就把钱拿来。”
曹襄大喜,正要扬声吩咐家将回家拿钱的时候,就听云琅道:“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的事情也有人愿意干啊。”
司马迁瞪大了眼睛道:“胡说八道些什么,谁是狗?”
云琅毫不客气的指着司马迁道:“你就是!”
曹襄怒道:“你是说他在骗我吗?”
云琅笑道:“这么多年下来,这家伙早就成滚刀肉了,你的钱他现在用了,等他死后,你再发现书里面写的对你曹氏不利,难道还能把他从坟墓里挖出来追索?”
曹襄上下打量一下司马迁,发现这个身材不算高的家伙显得极为猥琐。
忍不住他们口气道:“这样的人写出来的史书也有人信?”
云琅跟着叹口气道:“会成为读书人必读之作的。”
“你这么看得起他?”
“不是我看得起他,而是他自己把自己弄得崇高无比。”
司马迁对于云琅跟曹襄的窃窃私语并不在意,有机会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肴,他一般从不放过这样的机会。
史官很穷,这几年要不是跟着云琅四处混了一些钱财,想要过上超人一等的日子很难。
毕竟,长安的物价腾贵,已经到了,非富即贵无法安身的地步了。
“有事相求两位侯爷!”
司马迁吃饱喝足之后,就打了一个饱嗝,擦擦嘴角的油脂,就一本正经的提出了要求。
“陈涉立张楚国,自立为楚王,小人得志之下,骄奢淫逸之风盛行,假王吴广为部将田臧所杀,陈涉不思改过,忘记了自己苟富贵勿相忘的诺言,亲小人,远贤臣,信酷吏,逐猛将,终为车夫庄贾所杀,呜呼哀哉。”
听司马迁乌泱泱的说了一堆的话,云琅跟曹襄非常的不理解他说这话的意思。
司马迁见二人一脸的疑惑,就从带来的包袱里取出一颗骷髅头放在桌案上道:“此为陈涉之首级!”
云琅,曹襄大惊,仔细端详之,而后面面相觑。
司马迁喝了一大口酒,拍着骷髅头道:“君侯不日之前才上了《自溃论》,陛下交口称赞,还亲自撰写了文章,行文天下,要天下官员一定要戒骄戒躁,再立新功。某家思量良久,方才将家传的宝物献出来,请两位侯爷将这陈涉之首级亲自交付陛下。一篇文章,哪有陈涉的首级就在眼前更加直观,也更加直接,更加的令人警醒。”
云琅摩挲一下骷髅疑惑的道:“这真的就是陈涉的首级?”
司马迁哈哈大笑,从桌案上取过云琅的笔墨,饱蘸浓墨,就在骷髅的头顶写下了“陈涉”二字,然后推给云琅道:“现在是了。”
曹襄看的目瞪口呆,吞咽一口唾沫道:“这也太随便了吧?”
司马迁笑道:“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呢?不管这枚首级曾经的名字叫什么,首级上蕴含的道理总不会错。”
曹襄揉揉鼻子道:“我舅舅是皇帝!”
司马迁冷笑道:“皇帝也是人,也会出错!”
云琅仔细端详了陈涉的首级良久,然后拍拍大腿道:“既然是假的,我们就用黄花梨木雕刻出一颗首级来,然后再献给陛下,有利于陛下日日把玩!”
司马迁想了一下点点头道:“能让陛下日日警醒,制作的时候不妨弄得更加精致一些。”
“再珍贵的东西也是假的啊…”曹襄哀嚎起来,欺骗他舅舅的罪名很大,尤其是还欺骗的这么明显,他不想凑到一起找死!
云琅道:“把这个头骨送去,说不定会有欺君之嫌,如果弄一个黄花梨木的,就没有欺君之嫌了,只能说这东西是一道奏章,让皇帝陛下可以时时警醒的奏章。”
云氏有的是巧手工匠。
一段华美的木料很快在工匠的刻刀底下就变成了一颗华丽的骷髅头。
曹襄的注意力从来就没有放在这颗骷髅头上,他更喜欢看那些正在车珠子的工匠。
一段黄花梨木放在一个夹头上,然后就有工匠开始摇手柄,夹头带着黄花梨木飞速旋转,一个满是齿的铁管子慢慢接触到黄杨木…然后,木屑飞溅,一颗圆润的黄花梨木的珠子就慢慢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这颗圆润的珠子被工匠用麻布抛光之后,被刀子切断,一颗精美的香木珠子就跌落在水盆里,不大功夫,曹襄就发现,区区两个工匠就弄了半盆大小一致,颜色均匀地珠子。
工匠给那颗黄花梨骷髅头抛光的时候,云琅跟司马迁这才收回目光。
然后,就看见曹襄双手下垂,两只手被袖子遮掩的严严实实,见云琅跟司马迁在看他,就尴尬的抬手施礼道:“见笑了。”
第八十二章 纷乱的秋天
兄弟就是兄弟,知道自家兄弟正为如何推广黄花梨木珠串发愁,他就动手偷了两胳膊的珠串。
于是,一个很好的推广方案就在一瞬间成型了。
什么样的宝贝才值得皇帝的外甥,长公主的丈夫,彻侯世家,平阳侯府的当家主人,见识过无数奇珍异宝,视金钱如粪土且富可敌国的曹襄,曹侯爷不顾脸面的下手偷呢?
只能是黄花梨珠串!
这黄花梨木,原本就是天帝的手杖,因为暴怒之下用手杖投掷不听话的闺女,这才失落南海。
据说,此手杖迎风渐长,落地生根,转瞬间就化作了一片黄花梨木树林。
手杖所化之主树早有灵性,努力生长三千年方钻入云端,帝感其诚,重新收此树为手杖…
主脉升天,其余小树日夜嚎哭,吸收南海之天地精华,疯狂生长,也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天帝的手杖…
天帝不胜其扰,降下雷霆将大树腰斩,并命留存人间的黄花梨木不得高过三十丈,绝了他们重返天庭之心。
南越国王偶然得到了两根黄花梨木,敬献给了汉天子,汉天子不识货,以为南越国王对天子不敬,遂发兵征讨…
听云琅说完他的故事创意之后,曹襄不由自主的将手指塞嘴里,咬着手指艰难的道:“我就是看这些珠子圆润可爱…”
云琅吹干纸上的墨迹笑道:“金子本身没有利用价值,只是因为人们用它来做交换货物的一种凭证,这才身价百倍。如今,我们赋予黄花梨木以文化,以身份,以尊贵,他自然就会成为一种宝物。既然南海上随便出现的一根木头都有了如此尊贵的地位,那么,南海上别的东西难道就不能成为盖世奇珍?如此一来,谁还会认为南海上的那座巨岛没有价值?”
曹襄把手从嘴里拉出来惊讶的道:“你就是为了那座破岛才如此的败坏我的名声,再把天帝,陛下,拉出来为你编造的故事做注脚?”
“对啊,是这样的。”
“你要是喜欢那座破岛,我觉得我有能力从我舅舅那里把那座破岛要来给你。你以后就住到岛上去养老如何?”
云琅想了想,脑海中飞快的计算了一下开发那座岛的难易程度,然后坚决的摇头道:“不要!”
“没天理啊,你都不要的东西,大汉国干嘛要?那座岛孤悬海外,乃是蛮荒之地,除了招盗贼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如果大汉将它纳入版图,就要派人上岛,你觉得派谁去那座岛上当官合适?”
云琅笑道:“总比把人送去田横岛要好。”
“你是说罪囚?”
“对啊,以后有了死囚千万不要再杀了,统统送去那座岛上为我们砍伐黄花梨木有什么不好的?说不定还能发现别的宝贝!”
云琅信誓旦旦的道。
曹襄不是傻瓜,发现云琅有利用他的嫌疑,一想到舅舅那张冷酷的脸,连告辞的话都没有,戴着两胳膊的黄花梨木串子就扬长而去。
陈涉的黄花梨木首级打造好之后,就变成了一件阴森森的宝物,以黄褐色的主色调构成的木头骷髅,放在灯光下光华流转,宝气四射。
刘彻拿到这东西的时候看了良久,用手摩挲着骷髅光滑的表面,对坐在对面玩弄珠串的阿娇道:“陈涉的首级!”
阿娇抬起头,扬扬箍在雪白手腕上的珠串道:“很不错的东西,平凡的东西经过云琅的手,总是能变得好看许多。”
刘彻屈指弹弹骷髅头笑道:“陈涉忘记了‘苟富贵,莫相忘’的承诺,众叛亲离之下被马夫杀死,不值得朕惦记。不过呢,此人以一己之力挑动天下乱局,朕倒是不能不防,若天下再有陈涉出现,定要第一时间斩杀!”
阿娇大笑道:“云琅似乎不是这个意思吧?”
刘彻哈哈大笑道:“自他上了那道《自溃论》之后,朕还以为他已经改过了,没想到还是没有多少变化。他想要朕自警,朕确实自警了,只是警醒的地方不是他期望的而已。朕算是看明白了,跟云琅这样的混账斗法,朕还是先平复心绪,才不会为他所趁!这件宝物不错,就放在朕的桌案上。”
阿娇笑而不语。
给皇帝上谏言其实是一个很有技术的行当,云琅的目的本来就在黄花梨木本身,想用黄花梨木来绑住海南那座大岛,不至于被白白的丢弃。
大汉帝国向北发展其实不算好。
北方贫瘠,敌人却凶悍的一塌糊涂,南方物产富庶,敌人却不堪一击。
大汉国想要富裕,就要开发南方才成,也只有富庶的南方,才会生产处足够多的物资来满足北方日益扩大的需求。
云琅眼中的江南,吴越已经是难得的福地了,即便如此,依旧被大汉关中人称之为南蛮之地。
远比后世庞大的长江正在肆虐他的下游之地,湖南湖北之地,没有船,根本就无法通行。
西汉时期的洞庭湖,烟波浩渺,一望无际,动辄有巨鱼出没掀起巨大的波涛,岸边的沼泽地带,猪婆龙成群结队肆虐八方。
这样的情况下,想要开发南方自然是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