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怯生生的点点头,只是大大的黑眼睛里依旧满是不安。
原本发麻布这种事情云琅是交给梁翁跟丑庸的,谁知道丑庸硬是给云琅穿上裘衣将他按在一张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视着下面欢喜的等待领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妇人们。
老虎就趴在云琅身边。
只是这家伙现在威风全无,满庄子的大小孩子们最喜欢跟老虎一起玩闹,早就没人把他当做兽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们才知道,大王发威的时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谢小郎…”
“小妇人给小郎磕头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时的云琅就是一尊摆在神龛上的泥雕木塑,一脸的威严,让所有人把自己这个家主认了一个遍。
仅有的一点绸布,被丑庸,小虫理所当然的瓜分了,连小虫老娘都没资格领。
云琅就不喜欢穿绸缎衣衫,拿东西冰冰凉凉的,还滑滑的,穿上那东西就像给身上裹了一条蛇。
麻布这东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后才能做衣裳,这难不倒那些妇人,这一点,云琅很放心,妇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红袖也分到了一点麻布,不算多,却足够她做两套衣衫的,丑庸抖开红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断地比量着,说是能做两套夹袄,剩下的还能做两双鞋子,看的出来,红袖很高兴。
家里的粮食多起来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从渔把头那里换来的鱼早就被褚狼他们给制作成咸鱼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咸鱼。
云琅瞅瞅自己碗里的半截黑了吧唧的咸鱼,心中叹了口气,一个伟大的后世人,日子竟然沦落到了吃咸鱼的地步…
老虎同样是不吃咸鱼的,那东西有刺,无奈的嚼着高粱米饭,吃一口,就冲云琅咕哝一声,委屈极了。
云琅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啊,今年进上林苑的人太多,一群群饿的眼睛发绿的家伙们钻进山林,莫要说野猪,豹子,狼一类的东西,就连老鼠他们都不放过…
红袖很怕老虎,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恐惧,向老虎靠拢,还颤巍巍的把自己碗里的咸鱼拔掉刺准备喂给老虎吃。
一丁点咸鱼,老虎一口就吃没了…
云琅笑着摇摇头,这就是一个聪明的,自己当初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先不讨好太宰,先从老虎身上下手。
吃过中午饭,一群妇人就带着老虎进山去找她们需要的染料了,红袖也想去,却被丑庸给骂了一顿,然后就跟着小虫一起带着驴子去水磨那里装褚狼他们磨好的面粉。
云琅跟太宰喝了一会茶,就重新开始设计云家的房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太多了,不能全部挤在那些功能性的房子里,毕竟,藏书楼,马厩一类的地方本来就不是给人住的地方。
“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么多的架子?”
“这叫三脚架,砖墙起来之后,只要把三脚架搭在房顶,再铺上檩条再铺一层麦草泥,最后铺上瓦片,一栋房子就建成了,这是最省人工,木料,瓦片,砖石的法子。结构简单,妇人孩子们能也能把这样的房子盖起来,最重要的,这样的房子是一长条,只要把温泉沟从房子底下铺过去,一整栋房子都是暖和的。”
太宰无言的点点头,这方面,云琅是行家,他插不上话。
“再有二十天,就是月圆之夜,我们回皇陵一趟,有些人你迟早都要见一面的。”
“老秦人?”
太宰点点头道:“十年前,还有二十七人,五年前就剩下八个人了,也不知道这个五年,还能剩下几个人。”
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揉揉眼眶道:“五年聚会一次?”
“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你在看守皇陵,别人在干什么?”
“谋划反汉复秦大业!”
“怪不得他们的死伤会如此惨重!”
太宰叹息一声道:“都是不可多的好汉子啊!”
云琅想了一下,沉声问道:“他们全部知道皇陵的位置?”
太宰摇头道:“这种秘辛如何能让所有人知道?赢氏后人已经不知所踪,知道皇陵秘密的人,也只剩下你我了。”
“这种事情还是就我们两人知道最好,没有人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忠贞,就算最初的一批人因为身受皇恩,愿意赴汤蹈火,这种恩情是有时间限制的,四五代人过去了,情分也就淡了,说不定会有人生出别的想法。”
“这不可能,都是铁骨铮…”
“别铁骨铮铮了,凡是铁骨铮铮的都死了,我三天前看到了来家的下场,叫骂的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求饶的还是被人家砍掉了脑袋,两者之间的区别没你想的那么大。想要复国,汉国初期是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大秦的旧贵族还没有被杀光,汉国新的贵族还没有形成统治,错过了这个机会,就要等,等很长的时间。就像楚国灭亡的时候,人家在呐喊——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我们也得有这样的决心才能成事。”
太宰抬头看着房顶,悲伤的道:“如今是汉室最强大的时刻,等到汉室衰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云琅当然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有可能完成这一壮举的时间最少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绿林赤眉起义才有可能,当然,前提还必须是先铲除掉混进起义军队伍里的败类——刘秀!
云琅从来没有把反汉复秦大业当成一回事,事实上,他对难度太高的事情没有多少兴趣。
不论是对大秦,还是大汉,他都没有多少感觉,之所以亲近大秦,完全是因为有太宰这个傻蛋的缘故。
他觉得骗着太宰快快活活的把剩下的时间过完,最后把他的尸体安放进皇陵,最后把断龙石轰隆一声放下来,将这座皇陵彻底的关进大地深处,云家以后的人,继续守卫这座皇陵的意义就变了。
守祖坟跟看守皇陵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不提反汉复秦大业的话,太宰这些日子过得很不错,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了,身边总围绕着一些孩子向他求教,或许是这家伙的心境真的老了,对待那些求知欲旺盛的孩子居然没有半分的厌烦。
云琅问清楚了二十天后聚会的地方,觉得有必要做一些布置,虽然那个地方距离皇陵很远,依旧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丝危险。
家里还有四百多妇孺呢,如果跟前朝余孽真正搅合在一起,来家的昨日就是云家的明日。
虽然太宰只说雪山下,青草地,六个字,云琅已经基本上知道了他们聚会的地点。
云琅可不想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大秦义士,赔上家里的四百多条人命,那才是最不道德的一件事。
如果可能,云琅想杀死这些人…毕竟嘴巴最严实的人,只有死人。
第七十九章 绝后患
云琅回到庄园躺在躺椅上看竹简晒太阳的时候,小虫带着红袖,牵着驴子回来了。
红袖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打哆嗦,刚进门,就被两个妇人牵着去了温泉沟,这样的天气里掉水里,没冻死就不错了。
“红袖没用,小水沟都跳不过来…”
“水沟就这么宽一点…”
“一样的水沟我能跳三个…”
小虫不但夸张的用手指比划水沟的宽度,一边敏捷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宽的水沟。
云琅卷起竹简,轻轻地在脑门上敲两下道:“你怂恿她跳水沟,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没有怂恿她,要她骑在驴子上过水沟,她不肯,见我跳过去了,她也要跳,然后就掉水里了。”
云琅摆摆手道:“红袖还没有适应咱家的生活,你让她慢慢来,总会好的,现在去给她煮一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去,然后裹着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觉发发汗,别受凉了。”
小虫撇撇嘴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就是不成!”
发完牢骚,这才气冲冲的去煮姜汤了。
平民小户人家的闺女想装大户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户人家的小姐想要适应平民小户的生活同样不容易。
都需要一个过程,只要迈过这个坎,生活就会变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阴处依旧残留着一些白雪。
云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忙碌,妇人们带着笑容,在前面的院子里煮麻布,准备给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来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矿物,云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这样的衣料云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艺不过关,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么颜色,身上就会是什么颜色,尤其是内裤,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让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云琅的衣衫永远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着青色,黄色,如果他但凡有一点审美情趣,都不会穿这样的衣衫。
原野里又燃起了大火,这是勤快的孩子们在给田地烧草木灰,自从听云琅说这样能增加粮食产量,他们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
水车源源不断的拨开水面的浮冰,将水从低处送到高出,然后再沿着水渠流淌进高处的水塘。
一旦开春,水塘里的水就会顺着水渠流淌进田地里。
水塘是如此的巨大,水车日夜不停地向里面注水,现在连水塘的三成都没有装满。
云琅跟梁翁两个人在铁匠房子里忙碌了三天,才打造出云琅想要的铁臂弩。
这东西动力强劲,一旦扣动机括,三支铁羽箭就会飞出去,百步之内,可以入木半尺。
只是铁臂弩的外形太大,不好随身携带,云琅只能把这东西当做一个可以移动的炮台使用。
偏心轮制作失败了,这样的铁臂弩,云琅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拉上弦,他试过了,最多拉动三次,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牛筋制作的弓弦也非常的不保险,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如果不是云琅把蚕丝揉进牛筋,这东西很可能会未伤敌,先伤己。
太宰回始皇陵去做最后的准备了,云琅就带着老虎,梅花鹿,让他们帮着背着自己刚刚制作的所有武器,拖着一个小爬犁就向骊山的后山进发。
骊山是一座孤独的山丘,即便秦岭近在咫尺,他们也不相连,云琅需要穿过整座骊山,一路向白雪皑皑的雪山进发,最后找到有雪见青的后世洪庆山就算是到地头了。
真正说起来,云琅可能比太宰这个在骊山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可能更加清楚骊山周边的地势。
骊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笼子,而骊山对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立体的存在,他不仅仅见过航拍下的骊山,也见过被人制作成沙盘的骊山,不管这座山有多大的变化,山形地貌的改变终究有限。
事实上老虎是认识路的,看样子太宰曾经不止一次的去过洪庆山一带,有他带路,云琅跟梅花鹿跟着走的飞快。
这一次去杀人的决定,是云琅反复斟酌之后得出来的决定,虽然是冒险,却是值得的。
他准备看情况再说,有机会干掉这些人,他就干掉,没机会干掉就跟他们汇合,看局势发展再论。
总之,以干掉这些人为自己的最终目的。
后世的人种庙不见踪影,而这里已经是骊山的最高处,那些古怪的石头还在,只是没有后世那么惟妙惟肖,看来还需要风雨再雕琢上两千年才能成型。
天上阴云密布,冬日里总不会再有旱雷下来了吧?
云琅对自己上一次的遭遇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人种庙,一团火球突然炸开,把自己炸上天的…
躲在石头后面的云琅眼睛咕噜噜的转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有旱雷出现,终于松了一口气从石头后面钻出来,老虎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会这么小心,用头拱着他继续前行。
上了山,自然是要下山的,然后,云琅就下了整整一天的山。
下山的过程中,收获不错,四只野鸡,两只斑鸠,老虎还捉到了一头小野猪。
如果不是云琅阻止,老虎甚至想把那头最大的野猪也弄死,这些天委屈他吃粮食,他已经忍无可忍了。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在一条结冰的小溪边上宿营,他坚持不准老虎把那头小野猪囫囵吃掉,在他看来,那太脏了。
把野猪剥洗干净去皮之后,一头小野猪就不怎么够老虎吃了,这家伙直到吃了三只野鸡,这才罢休。
云琅炖了一锅野鸡斑鸠汤,就着发酵面制作的松软锅盔吃了一些,然后就疲惫的靠在老虎身上,睡着了。
梅花鹿卧在云琅的脚下,不断地吃着夜食,两只耳朵警惕的听着帐篷外面的动静,它忘记了,这座山里最恐怖的猛兽就睡在它的身边。
从后半夜开始,天上就开始落雪渣子,山里的气温太低,等不及空中的水汽凝结成雪花,就变成雪渣子掉了下来。
云琅看着面前绵延无边的竹林,觉得很泄气,这东西长得密密匝匝的,连下脚的地都没有,如何越过这片林子?
就在云琅手足无措的时候,老虎却有了新发现。
一串脚印出现在竹林的边上,脚印很新,没有被雪渣子掩埋掉,按照雪渣子落下的速度来看,这串脚印的主人最多是在半个时辰前走过这里的。
云琅叹了口气,瞅瞅自己脚上的靴子,这靴子的印痕他简直太熟悉了,跟他脚上的一模一样。
这种带有高跟并且分左右的靴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两双,一双穿在他脚上,另一双穿在太宰的脚上…
脚印是从山的另一侧延伸过来的,难怪老虎没有嗅到他的气味。
这就是说,如果云琅早半个时辰出发,他会在这里遇到太宰。
现在距离月圆之夜还有六天…
得出这个结论,就让云琅伤心了,太宰居然骗他,说什么聚会是在月圆之夜,恐怕月圆之夜结束才是真的。
有了脚印,云琅就决定跟着脚印去看看。
竹林很大,云琅随着脚印足足走了半天,才从一个小小的溪谷中穿过竹林,面前却出现了一大片的松林。
出现松林就说明云琅又在上山,竹子还没办法在半山腰上存活。
太宰的脚印执着的上了山,云琅却不想上去了,他想等等再说,目标地就在那片松林后面,没必要那么着急。
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点了一小堆火,把昨天吃剩下的野鸡烤烤随便凑活了两口,就把梅花鹿跟老虎安置在这里,自己一个人拖着小爬犁上了山。
第八十章 杀阵
天色暗下来了,一小堆火焰就成了一个明显的目标。
一个毛茸茸的人枯坐在火堆边上,不吃也不喝的,只是不断地往火堆里丢柴火。
云琅顶着一片麻布趴在一丛枯草上,面前放着那具铁臂弩,铁臂弩被两根支架给支起来了,前面视野辽阔,背后是一颗巨大的松树,松树周围洒满了三角刺,云琅不认为有谁会从这棵松树边上不受伤害的过来。
不仅仅如此,在三角刺的外围,以及这个小山谷的入口处,云琅还绑了很多的丝线,只要丝线被触发,云琅身边的小铃铛就会响起。
雪渣子依旧在往下掉,云琅透过铁臂弩的望山,能清晰的看到太宰在轻微的咳嗽着,他的咳嗽声,也传出去老远,他似乎没有任何想要遮掩的意思。
雪沫子簌簌的落着,落在太宰的裘衣上,也落在橘黄色的火焰上,更落在云琅背上的麻布上。
云琅有些不满意,这个家伙居然脱掉了手套,从怀里取出一壶酒开始喝,很久以前,云琅就不允许他喝酒,他的肺已经出毛病了,喝这样的冷酒没好处,就不知道放在火堆上烤烤?
云琅制作的连身狼皮衣裤很暖和,身下又是软绵绵的干燥的枯草,趴了一一阵倦意袭来,云琅就决定小睡一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琅悠悠醒来,打着哈欠抬头瞅瞅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雪停了,大半个上弦月露了出来。
“黔夫,今年只有你来了吗?”
听到太宰熟悉的声音,云琅打了一个激灵,连忙朝火堆边上望去,只见火堆边上多了一个高大的人形。
云琅疑惑的瞅瞅眼前的小铃铛,不明白那家伙是怎么走进这个小山谷的。
“太宰,皇陵使者也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吗?”
太宰痛苦的点点头道:“阈值三年前就死了。”
那个高大的身影蹲在火堆边上烤着火道:“我们死的人太多了,大秦复国遥遥无期,我们等不住了。”
太宰慢慢的坐下来看着面前的大汉道:“那就放弃吧,从今天起,你们可以忘记自己的使命,过普通人的日子去吧。”
大汉抬起头看着太宰笑道:“没有钱粮,怎么过日子啊?”
“五年前你们拿走了三十镒黄金,明珠十斗,说是要在巨鹿起事,为何毫无动静?”
黔夫吐了一口口水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起事?事情刚刚谋划好,就被绣衣使者发现,平子负当场战死,华盛被绣衣使者活捉,就在巨鹿被活活车裂,我如果不是连夜逃奔邯郸,也难逃车裂之刑。今年又在右扶风蛊惑山民造反,刚刚立了一个傀儡奔豕大王张奇,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胆大包天的弄死了县令,然后就被羽林军给盯上了,没法子,我们只好再次奔逃。现在我们已经心灰意冷了,太宰,拿出秦皇宝藏,我们兄弟分掉之后就各奔东西,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太宰悲凉的道:“这些年,为了支持你们起事,宝库之中已经没有半个钱可以拿出来了。”
黔夫冷笑一声道:“秦皇宝藏何等的丰富,岂能是我等拿走的那点钱粮所能掏空的。太宰,你没有子嗣,没有家人,要那么多的财宝没有用处,不如拿出来给我们大家分分,也算是好聚好散。”
太宰重重的低下头,听得出来,这家伙哭的非常凄惨。
黔夫叹息一声,也坐了下来,取出一只觱篥轻轻地吹了一下,云琅就听到耳边的小铃铛有了微微的响动,他不由得顺着丝线向南边看去。
两个敏捷地身影在月光下,几个起落,就快捷的来到山凹处。
黔夫对后面来的两个人道:“阈值已经死了,太宰说宝库里已经没有钱了。”
一个尖利的声音毫无来由的响起:“这不可能,秦皇宝库乃是大秦的复国之资,如何能如此轻易地就被我们掏光。”
太宰抬起头瞅着那个瘦高的身影道:“蓬度,再大的宝库被你们孜孜不倦的掏了八十年,也会掏干的。”
蓬度冷笑一声道:“既然如此,你就带我们去看看那个空荡荡的秦皇宝库。”
太宰漠然道:“陛下陵寝之地岂是尔等外臣可以进入之地?”
黔夫笑道:“陛下已经死了,如今汉室运道正隆盛,天道已经变换不是我等区区之力所能扭转的。太宰,领我们去陛下的陵寝看看,我们随便拿走一些陪葬之物就走,绝不打扰陛下的阴灵。”
一柄剑从太宰的袍子底下穿出,眼看着就要刺进黔夫的腰肋,就听叮的一声响,太宰宝剑的去势被一柄长刀斩断,黔夫迅速倒退几步,与蓬度卫仲站在一起。
太宰宝剑齐胸,指着黔夫等人道:“拿走我的命可以,想要觊觎陛下陪葬休想。”
卫仲叹息一声道:“太宰,我们从幼子之时就朝夕相伴,如今,你为了一个死人,就像我们伸出宝剑,心中就没有惭愧之念吗?”
太宰凄声道:“卫仲,我们这些人中,你的学识是最渊博的,你觉得我能做背弃陛下的事情吗?”
卫仲摇头笑道:“当然可以,要你打开皇陵,取走一些陪葬之物的主意本身就是我想出来的。从小你就是一个淡薄钱财的人,所以啊,你才会成为太宰,掌管秦皇宝库。你刚才说的没错,经过这年的靡费,再大的宝库也经不起这样花销,五年前你拿出的那笔钱,应该是最后的家底了,这一点我是笃信无疑的。我们其实也不是一定要进入皇陵,只要你给我们一百镒黄金,我们立刻就走,去燕地,齐地做我们的富家翁,你觉得如何?”
太宰悲愤的仰天长啸,他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生死兄弟,会无耻到这个地步。
云琅好不容易等到这三个人站在了一条线上,立刻扣动了弩机,低沉的嗡鸣声在夹杂在太宰的长啸声中几不可闻。
然而,站在最外侧的卫仲却向左面扑了出去,即便如此,他的肩头依旧窜起一溜血花。
中间的蓬度却没有卫仲的好运气,被铁羽箭穿透了脑壳,天灵盖都被强大的冲击力给掀起来了,铁羽箭去势不衰,不等黔夫躲闪,铁羽箭就牢牢的钉在他的肩头,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
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的卫仲大吼道:“太宰阈值没有死是吧?阈值,你这个暗算;老兄弟的混账,有本事出来与耶耶大战三百回合!”
太宰愣住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黔夫从肩头拔下来的那根铁羽箭只有云琅有。
事已至此,太宰长叹一声,坐在火堆旁,瞅着蓬度烂西瓜一样的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他不相信卫仲,黔夫这两个人知道他的所在,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晚上。
事件爆发后,云琅就一直在看着眼前的小铃铛,他很想知道这三个家伙到底有没有同伙。
等了足足半炷香的时间,铃铛依旧没有动静,云琅透过望山,正好看见黔夫暴露在外面的后背,于是,他再一次扣动了机括,第二根弩弦带着第二支铁羽箭再一次飞了出去。
电光火石之间,惊惶失措的黔夫胡乱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却被铁羽箭从后背钻了进去,而后又从前胸钻了出来,最后叮的一声钉在了岩石上。黔夫高大的身体轰然倒地…
太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不敢看黔夫狂吐鲜血的那张脸。
云琅杀完黔夫之后,就再也找不见卫仲了,不过,云琅并不着急,他眼前的铃铛一阵乱响,这家伙居然在兜着圈子快速的接近中。
太宰也从铁羽箭的落点找到了云琅的立身地,他迅速的跳起来,向云琅这边狂奔。
云琅把身体稍微向大树边移动一下,抖掉铁臂弩上包裹的乱草,让黑黝黝的弩弓暴露在月光之下。
第八十一章 杀阵2
铃铛一直在响,从铃铛的层次上来看,卫仲正在从左面迅速地接近,脆弱的丝线,在这个夜晚中几乎不可探查,即便是被腿绊到,也会随着腿的冲力断开…
云琅将全身裹在麻布中,抱着手里的短弩,静静地看着左面。
铃铛声忽然停止了,云琅依旧一动不动,耳朵里全是太宰怒吼的声音,完全没有响动的铃铛还有三个,也就是说,卫仲如今正在他左面十五米外的巨石后面。
“阈值出来,你亲手杀死了你的兄弟,就不能站出来面对面的杀死我吗?”
卫仲的声音从巨石后面传来。
云琅手里的强弩对他的威慑性很大,他躲在石头后面,看不见云琅,又担心被强弩所伤,因此,很想逼迫云琅出来。
太宰终于赶到了,他害怕的全身发抖,唯恐云琅被卫仲所伤,见到卫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举剑就刺。
卫仲连连招架,却被太宰逼迫的连连后退,眼看着就要退出巨石范围了,卫仲大喊道:“好,我走,我什么都不要了,我走!”
太宰停住手里的剑,喘息着道:“好,你走吧!”
卫仲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看看太宰,又看看云琅藏身的地方大声道:“阈值,你出来,让我看看你。”
太宰摇头道:“他不会出来的。”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道:“他是谁?他不是阈值,阈值不会这样凶狠的对救过他性命不止一次的兄弟下手。”
太宰叹口气道:“阈值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射杀蓬度跟黔夫的是始皇帝陛下的第五代太宰!”
卫仲脸色大变怒吼道:“你让一个外人进入了皇陵,却不让我们这些跟你生死与共了几十年的兄弟进去,天理何在?”
太宰痛苦的摇摇头道:“你们要偷皇陵里的陪葬物!这是盗墓贼的行径,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再说自己是皇帝陛下的卫士!滚,滚得远远的,再也不要来这里!”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缓缓地离开了巨石,只听嗡的一声响,有弩箭破空的声响。
太宰色变,一句手下留情还没有喊出来,就看见卫仲捂着胸膛,艰难的指着太宰,然后颓然倒地。
太宰双膝一软,跌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
云琅从山壁处走出来,坐在太宰的身边低声道:“不能留情,你是晓得的。”
两地泪珠从太宰的眼眶里滚落,他低声道:“以前在营地的时候,我跟卫仲的情谊最深,我的剑术几乎都是他教的…黔夫,蓬度,也是…那时候黔夫的胃口最大,练习剑术的时候却不允许吃饱饭,晚上饿的嗷嗷叫,我们也很饿,每一次都是卫仲出去给我们偷吃的…被师傅捉住,打的很惨,他却从来都没有出卖过我们…我知道他们这一次是绝望了…我也知道他们确实尽力了…只是,真的没有一百镒金子啊,如果有,我一定会给他们的…他们这些年的辛苦顶得上一百镒金子,哪怕是一万镒,只要我有,我一定会给的…哈哈哈哈…”
太宰近似癫狂的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又说又笑。
云琅趁机翻检了一遍卫仲,黔夫,蓬度三人的尸体,他没有搜索他们的身体,只是在确定他们全部死亡之后,就把火堆移到太宰的身边。
将麻布披在他的身上,云琅就开始艰难的用铲子挖坑。
天亮的时候,又开始下雪了,云琅终于挖好了三个坑,本来想挖一个的,见太宰实在是伤心,就干脆挖了三个。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里美的惊人,天上白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地面上白雪皑皑,却有一团团的绿色顽强的从雪层下面露出来,肥厚的叶面上即便覆盖了白雪,依旧生机勃勃,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雪见青。
太宰坐在云琅铺就的厚厚枯草上,即便是天亮了,他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诉说着往事。
看来他们兄弟的情谊确实丰厚…
云琅很小心的吧地面填平,还用脚齐齐的踩了一遍,努力让坟地与周围的环境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为此,他甚至从远处移栽了几棵雪见青栽种在上面,又从松柏枝子上取来了白雪,均匀的洒在坟地上。
站在远处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坟地,随着新的白雪覆盖,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应该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只要这个冬天过去,到了春日,万物勃发的时节,这三个人的踪迹将被大自然永远的抹掉。
太宰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云琅也没打算将他唤醒,沉迷在往日的快乐中,也好过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的时间里,云琅发现,这世上全是狠人,你如果不对他们狠,他们就会狠狠的对待你。
杀完人了要干什么?
自然是立刻离开杀人现场…
清除掉炭火,云琅将太宰抱上了爬犁,自己拖拽着爬犁,沿着先前上来的雪道艰难的下山。
回到自己的营地,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老虎见到云琅回来了快活的扑了上来,见太宰躺在爬犁上,上前闻闻,就乖乖的回到了帐篷,卧在毯子上无聊的舔舐着自己爪子上的毛发。
云琅饿极了,好在老虎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了一只黄羊,他自己已经吃了半只,云琅将剩下的半只黄羊挑完整的地方,用刀子切割下来,丢进锅里煮,他现在很需要热量,估计太宰可能更加的需要。
听着锅子里煮肉的动静,云琅疲惫的将身体靠在老虎的肚皮上,梅花鹿亲昵的用脑袋蹭着他的脑袋。
太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且鼾声如雷…
没有佐料,黄羊肉并不好吃,冬日里的黄羊也太瘦,没有什么油脂,更何况老虎抓来的这只黄羊实在是太老了。
煮了很久,云琅才能勉强咬动。
太宰依旧在酣睡,把自己的毯子也盖在太宰的身上,云琅就几乎是在用全身的力气跟那只老羊腿较劲。
鼾声停止,太宰睁开眼睛,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怎么来了?”
正在啃羊腿的云琅眨巴两下眼睛,一脸无辜的道:“你带我来的啊!”
太宰皱眉道:“不成,你不能去,等我确定了你再去见他们不迟!”
云琅瞅着太宰道:“难道他们会心怀不轨不成?”
太宰敲敲脑袋道:“这一次我们没钱给他们,可能会出事情。”
云琅放下羊腿,从锅里舀出一碗热羊汤,把锅盔掰碎了泡在碗里,递给太宰道:“你身体太差了,不如你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我去就是了。”
太宰摇头道:“不成,总要给他们一个交代,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吗?”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太宰迅速地把羊汤跟锅盔吃完,把饭碗放下,拿起自己的长剑对云琅道:“你留在这里,我去见他们,已经晚了一天,他们该等急了。”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要是没人去呢?”
太宰把裘衣穿好,看看外面的小雪道:“那也要去!”说完话就走了出去。
云琅没有阻拦,让太宰白走一趟未必是坏事。
看得出来,他因为受的刺激太大,脑子为了自我保护,选择性的遗忘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云琅只希望他一辈子都不要想起这段惨事。
只要太宰不强求,老虎一般是不愿意跟着他的,这一次也一样,老虎瞅着太宰离开,也无动于衷,继续认真的舔舐自己的毛皮。
天已经快要黑了,等太宰到那里的时候,天色应该就全黑了,这样他应该什么都发现不了。
太宰睡过的被窝里依旧有余温,云琅舒服的钻了进去,拍拍老虎脑袋要他看好门,然后随手从皮囊里抓了一把豆子丢给梅花鹿,抓抓老虎的皮毛。弄顺溜了,就枕在上面,听着外面簌簌的落雪声,长叹一口气,就闭上了眼睛。
第八十二章 卓姬要嫁人
云琅在这个小山沟里停留了三天。
因为太宰执意要在这里等待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太宰才跟着云琅离开。
他似乎很开心,没有半点失望的样子。
云琅不是很确定太宰是不是真的得了忘记了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决定,只要太宰不提起,他准备一辈子都不说。
很多时候,无知是一种幸福…
再一次回到人种庙所在的地方的时候,云琅虔诚的在朝阳中跪拜了下去,太宰不明白云琅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只好站在一边看着。
云琅不愿意,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停留,感谢过女娲娘娘的不杀之恩之后,他就赶紧催着太宰下山。
太宰想带着云琅去皇陵,云琅不愿意,他觉得现在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时候。
“从断崖处就能进去,哪里有一条专门留出来的小路,也是一个通风口,可以扫除皇陵里面的秽气。断龙石也在这条小路上,如果拨动断龙石,断崖就会垮塌掉,彻底的封死皇陵。”
太宰絮絮叨叨的,看起来有些神经质。
云琅无奈的道:“这些话等你快死的时候再对我说,现在说实在是太早了,我还没有做好接管皇陵守护任务的准备。”
太宰笑道:“里面有奇珍异宝无数…”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道:“能拿出来换钱不?”
太宰认真的道:“不成!”
“不成你说什么,看了拿不到,你这不是在害人吗?”
太宰干笑一声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很多时候,始皇陵对云琅来说,就是一个博物馆一类的存在,那里面奇珍异宝无数,却只能看看,长学问是极好的,如果拿出来…还是算了,不论在大汉,还是后世,都会死的很惨。
尤其是在大汉,很有可能会被活埋——
断崖边上的房子依旧在,只是冷冰冰的没了人气,用火烤了一天才把里面的寒气驱逐干净。
太宰看着满屋子的竹简木牍,长叹一口气,说是要在这里停留几天,好把这些东西全部都送进皇陵宫卫那边去。
云琅答应了,这个工作不好交给别人,不是他干,就是太宰干,离开家已经快十天了,再不回去,估计家里就要乱了。
从断崖上俯视云家庄园,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美的惊人,主要是庄园里升起的缕缕炊烟,让人有从天上俯视人间的感觉。
梅花鹿留给太宰,帮着拉爬犁运东西,老虎是一定要回家的,这家伙对于云家来说,是一个类似保护神一般的存在。
当老虎背着东西懒洋洋的出现在平原上,首先高呼的就是那些捡柴肥地的孩子们。
他们一拥而上,抱着老虎的脖子如同见到了亲人。
看到这些孩子们,云琅回头瞅了一眼骊山,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太宰根本就没有失去记忆。
所有后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演戏…
有时候云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聪慧,他总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找到与众不同的地方,这让他的生活永远都不幸福。
云琅坐在孩子们拉柴火的爬犁上,让这些精力充沛的小家伙们拖着他回家。
至于报酬,就是他们在山上没有吃完的锅盔。
老虎得到解脱之后,在雪地上蹦跶几下,就不见了踪影,云琅很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嗅到了母老虎的味道。
家里到处都是染料酸不拉唧的味道,谷场上的绳索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麻布,各种颜色都有,只是颜色都不是很正,这是妇人们对于染衣服的时候对于时间跟温度掌控的都不是很好造成的。
在大汉,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在云家庄子,每个人,不论男女都开始穿内裤了,这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进步。
桑麻,这是农家永远都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关中自古以来就有养蚕沤麻的习惯。
云琅刚刚回家,就被一群上了年纪的妇人追着要蚕种,再有十几天,天气就要转热,就到了晒蚕种的时候了,农时可耽误不起。
云琅的眼睛瞪的比牛眼还大。
“养蚕?”
“是啊,是啊,这可是大事,老婆子以前在家里养了一房蚕呢,五月出新丝,能卖不少钱,也更换不少粮食回来…”
“可是咱家没有桑田…”
“这不要紧,六里地以外就有一片老桑树林子,今年就采桑枝扦插,明年就有桑田了,今年的蚕种,可以吃老桑树上的叶子…”
“还有麻,也要早点点下去,家里的地多,所有的田埂上都要点上麻,不好的地上也要种麻…”
“家里水塘多,要养一些鸭子,还有鸡,这活计轻省,孩子们就能干,还要养猪,养羊,尤其是猪,一把草就能养大…”
被妇人们围住,云琅的脑袋都快要炸了。
“梁翁!”
云琅大吼一声,妇人们吓了一跳,见梁翁快速的赶过来,就知道家主可能要发话了,连忙竖起耳朵听。
云琅指指那些妇人对梁翁道:“满足她们所有的要求,你看着指派,安置,不管是桑蚕,还是沤麻,还是猪狗牛羊鸡鸭鹅,你统统看着置办,实在不成,就带着她们回一趟阳陵邑,每人发一百个钱,顺便去走走亲戚,最后再把她们要的东西带回来,坐牛车去…”
梁翁瞅瞅那些妇人没好气地吼道:“家主才回来,能不能等家主歇息一下再说?现在去找丑庸,把要买的东西记下来,一百二十八个大人,一人一百个钱也领了。不要再围着家主,像什么样子。”
梁翁轰走了妇人们,很狗腿的凑过来道:“家主辛苦了,要不要准备好洗澡水?还是直接在热水沟里洗?”
云琅恹恹的道:“热水沟吧,那里的水热一些,让丑庸把换洗衣衫直接拿过去,臭的受不了了。”
“家里来了客人…”
“管什么客人啊,洗干净了再说,另外,再给我弄一碗小米粥回来,先垫垫肚子。”
不用云琅吩咐,梁翁就快速的将云琅包在麻布里的铁臂弩收进了库房,见云琅去了热水沟,就飞快的去通知丑庸,小虫她们给家主拿换洗的衣衫。
熊皮袄,狼皮裤十天没下过身,这些东西保暖是保暖,可他不透气啊,才脱掉衣服,云琅就把衣裤丢的远远的,至于狼皮靴子,更是被他丢出了八丈远。
这些东西本来就硝制的不好,这一路上又是雪,又是汗水的,再混合上皮子本来的味道,云琅已经忍耐很久了。
赤条条的钻进热水沟,被温泉水一激,全身都发痒,如同有一万只虱子同时在撕咬他,长吸一口气,坐在温泉水底的石板上,如同受刑的烈士,咬紧牙关,等待这一股子刺痒劲头过去。
“你家的老虎呢?”卓姬清冷的声音就从头顶传过来。
云琅捂住胯下无奈的道:“我在洗澡!”
卓姬冷笑道:“我洗澡的时候你好像也没有避开!”
云琅苦笑道:“误会,误会!”
卓姬笑道:“看了我洗澡,还知道留下一枚玉牌,算是看我洗澡之后给的赏赐?”
云琅不想在这件事情上纠缠,越是纠缠自己就越是没理,干笑一声后道:“听说平叟你要成亲了?司马相如文采不错,跟你珠联璧合,是很好的一对!”
卓姬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别人也这么说,你到时候来不来?”
云琅连忙道:“一定要去,一定要去!”
卓姬点点头道:“去盯着也好,我成亲之后第二天就要回蜀中了。”“这是为何?”
“因为我耶耶想要阳陵邑作坊的冶铁秘方。”
“你准备给?”
“不给不成,官家对我们的产量不满意,我父兄有准备断我的铁料来源,与其给别人,不如给我耶耶,我也好要一些补偿。”
第八十三章 低级与高级
两人的谈话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卓姬也下了水沟。
“女人一生没有多少盼头,总要做出牺牲的,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
“我觉得你不一样啊,你很厉害,坑了你爹,坑了你兄弟,现在又要从他们手里要好处,他们会答应吗?”云琅尽量低着头,不去看卓姬那对嫣红的肉山。
“所以啊,我要嫁给司马相如啊,听说陛下喜欢上了他的诗赋,他很快就要飞黄腾达了。然而,仅仅喜欢是不够的,他还需要拿出大量的钱财来讨好那些黄门,好让他的诗赋更多的出现在陛下的案头。我需要他的官职来应付我耶耶跟兄长们,他需要我的钱财去捞取更大的官职,你不觉得这很公平吗?”
卓姬涂满蔻丹的长指甲在云琅白皙的胸口滑动,最后挑起云琅的下巴道:“那天看的放肆无理,今天怎么装起君子来了?是我的身子不好看吗?”
云琅瞅着卓姬娇艳的面容,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她的面颊上,轻声道:“代价太大了。”
卓姬笑道:“你如果再大五岁,我的新郎就会是你。”
说完这话将云琅的手放在她的胸膛上笑道:“相比你刚才说的那句怜香惜玉的话,我更喜欢纯粹的情欲…”(本来想再写点的,害怕被和谐,只好这样了,很对不起主角)
丑庸趴在桌子上,瞅着桌子上明亮的灯焰发愣,桌子上的饭菜已经热了三遍,而小郎还没有洗完澡。
给小郎送换洗衣服的时候,水沟里的动静很奇怪,还准备去看看,却不小心发现了卓姬的衣衫,丑庸就连忙放下衣衫跑回来了。
小郎不喜欢卓姬,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洗澡呢?
丑庸很想问坐在另一张桌子上一个人下棋的平叟,这个老头很聪明,在卓氏的时候她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