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动,而不虞有危险,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时间就被释放了出来。
褚狼带着一群大些的孩子拿着云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庄园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后把灌木堆放在远处的田野里,只要等柴火晒干,这些灌木就会被一把大火烧掉,成为地里的肥料。
云琅带着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虫一起装扮自己的家。
怎么装扮呢?家具是不用想了,大汉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们宁愿接受权贵的蹂躏,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去为普通人服务。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用漆来让整个庄园变得生动起来。
说到漆,这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普遍了,这种从漆树上获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种颜料之后就有了把普通东西变成艺术品的神奇功能。
于是,大汉贵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东西,人们统统给他上一遍漆,有些东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艺术珍品漆器。
《盐铁论》中说得好,在大汉,漆器已经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须的器物,蜀中,兖州,一带种植的漆树已经有上万亩的规模。
给木头涂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虫,防腐蚀,防止阳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唯一的麻烦就是很贵。
在大汉,钱不值钱,值钱的是货物,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接受钱这个谁都能随便制造的东西。
在大汉,以货易货才是最正确的贸易方式。
云家的庄园没有产出,自然就没有货物,云琅积攒的两百万钱,买了十头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耧车之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里的粮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云琅购买耕牛,农具宁可去集市上花大价钱去买,也不肯跟长平,或者卓姬张口,即便这样能够省很多钱。
长平得知这个消息叹息了一声,就去忙着准备卫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风平叛,没人能帮她转圜一下与云琅的关系。
皇家的两千万钱卖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一桩美谈。
云琅用元朔犁,耧车,水车,水磨来换取皇家的三十顷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最大笑话。
水车,水磨暂且不论,仅仅是元朔犁与耧车经过皇家专卖之后,获利何止两千万。
长平知道皇帝曾经许诺的关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假如此事再无人提起,皇帝也会更愉快的装作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云琅自从出现在阳陵邑之后,跟他接触的人基本上都获利不菲,唯有云琅付出了这么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顷荒地。
世人对恩人的态度很奇怪,知恩图报的人很少,更多的却是希望对自己有恩的人早点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没人再提起云琅,长平也不能说,至于卓姬,如今因为元朔犁的缘故日进斗金的,估计早就忘记云琅的存在了。
长平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一个凄风苦雨般的云琅,却不知被人遗忘,就是云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们的身子很轻,平日里又在山野间奔跑习惯了,没人在意给高楼刷漆是一个苦差事,一个个吊在绳子拖拽的木板上,对自己轻易的就把难看的木头覆盖上美丽的颜色而欢喜不已。
田野里的大火,日夜不息,每当一块土地上覆盖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会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小子用曲辕犁把那里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后把田地里的草根,树根挑选出来,准备晒干之后继续烧。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劳动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树叶落尽的时候也开垦出来了六百亩地。
如果不是云琅劝阻,那些兴奋地孩子们说不定会把剩下的一千八百亩地也翻耕一遍,虽然,这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云家庄园最好的时间。
丑庸,小虫以及梁婆在厨房里忙碌着,那些赶着耕牛会来的孩子,以及给高楼刷完漆的孩子们会兴奋地钻进家里的温泉水渠里洗澡,这里的水虽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来洗澡却足够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在饭桌前,渴盼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厨房。
如果看到餐盘里有肉,就会有一大片赞叹声,并一起感谢老虎给他们带来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盘里只有盐菜,一个个就哀叹不绝,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点都不尽力。
云琅坐在大长桌子的尽头,当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也就宣告了吃饭比赛的开始。
这种场面下,即便是最没胃口的人,也能多吃两碗。
没人记得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位戴着高帽的教书先生。
每日里吃完饭后的一个时辰,就是他们去松林中的老院子里接受教育的时候。
每天都要认识十个字,否则,下场凄惨。
卫青带着亲卫离开长安的时候,第一场雪已经落下来了。
大雪的到来,也就预示着冬藏真正的开始了。
冬藏首先的条件就是有东西可以藏!
夏秋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近半的粮食,对于靠天吃饭的大汉人来说,只能依靠减少一半的口粮来渡过。
在大汉,没有国家赈济灾民的习惯,黄老之术的要义就在于放任自流。
除了派兵镇压暴民之外,皇帝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开放山泽,允许百姓进入类似上林苑一类的地方自己去觅食。
粮食不够,就上山狩猎,下河捉鱼。
就连皇家也要参与。
上林苑里顿时就人满为患,洁白的雪地上满是被人踩踏出来的脚印。
因为是官府阻止的狩猎捕鱼活动,所以,云家这一块私人土地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没人在这一带搜捕野兽。
渭河到了冬日,一条浑浊的河流立刻就变得清澈见底。
一条条的大网横拉在河面上,只要看看指头粗细的网眼,就知道他们这是在进行灭绝式的捕捞活动。
云琅站在河边,欣赏眼前难得一见的大场面。
因为是流水,所以,大网一旦挂了一阵子,立刻就会收网。
这里的渔民很聪明,在河道上拉了两条横向的粗大麻绳,麻绳上挂满了铁环,如果要收网,只需要把麻绳上的铁环拉过来,整条大网就会收拢到河边。
然后就是波澜壮阔的收网阶段。
看着在渔网里蹦跳的各种鱼,云琅觉得这一网至少有五百斤。
一条半米长的鲇鱼落进了云琅的眼睛,他立刻大喊道:“鲇胡子鱼我都要了,用钱还是用粮食换?”
扯网的渔把头立刻叫道:“一斤糜子一斤鲇胡子鱼,换不换?”
云琅欢喜的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脑袋点的小鸡啄米一般。
“鲇胡子鱼全给老子留着——”
第七十四章 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就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就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就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上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就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上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上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就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
第七十五章 东窗事发
“如今,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唯一的麻烦就是年龄太小,所以你就招收了一些跟你同龄的少年野人当仆役。默默的留在这座荒僻又安全的所在,一边调教自己的仆役,一边等着身体慢慢的长大…老夫不敢想你长成出山的那一刻会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你比老夫见过的所有人都稳,都聪明,都博学,还知道进退…所以啊,卓氏的这两成份子就是我们的投名状,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在别人前面先抱住你的粗腿,免得以后没机会。”
平叟说很多话,丑庸端上来的饭菜已经有些凉了,平叟并不在意,就着白米饭吃的很是香甜。
一碗鱼肉吃的精光,又对着那碗青菜汤感慨了很久,下雪天吃青菜的人家在长安三辅几乎没几家,其中就包括皇室在内。
云琅一直不回答,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通过平叟的描述,他仿佛看见一个羽扇纶巾,风流倜傥,弹指间就让樯橹灰飞烟灭的云琅。
问题是这人不像他啊…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非常的明确,就是为了把始皇陵弄成自家的,至于把那些东西散出去,跟谋算有个屁的关系。
之所以把那些东西散出去,唯一的原因就是受不了光屁股在农田里操劳的那些汉人。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把户口从孤儿院往学校迁的时候,民族那一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一个硕大的汉!
也就是说,他跟那些光屁股在农田里劳作的人,都是一伙的。
要是没办法帮这些人也就罢了,问题是自己脑子里装了几百上千种可以改变他们生活的法子,这时候要是再不说出来,就不是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品质有问题的事情了。
云婆婆允许云琅不择手段的去达到目的,却不允许他不善良。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欺负,云婆婆不希望云琅被人欺负,为此,一个信奉天主的嬷嬷能去学校揪着欺负云琅是孤儿的老师的头发,泼妇一样的撕打。
出门之后,却能把兜里不多的一点钱,施舍给一个长满脓疮的乞丐。奇怪的教育方式,自然就培育出云琅这种与一般人脑回路不一样的人。
云琅吃完了饭,天色也就黑了。
冬日里的天黑的早,褚狼他们吃完饭之后,就匆匆的去了松林小院,太宰还在那里等他们,去晚了,后果很严重。
平叟看着那些孩子一个个都抱着沙盘,惊讶地问道:“你在找人教你的这些小仆役认字?”
云琅懒懒的摊开腿,把一张毯子盖在自己的腿上,头枕着老虎软软的肚皮道:“一天认十个字,认不全的会挨打。”
平叟满意的点点头道:“该的,老夫就学的时候,一天只能认五个字,认不全的话,也会挨打。只需一年,他们就能认识很多的字,接下来再教授学问也就顺理成章了。”
云琅抓着老虎的爪子把玩着道:“刚才说的那些话以前怎么不对我说?”
平叟瞅着老虎道:“缺一个突破口!”
“什么样的突破口呢?”
“你是如何准确的找到卓氏这个突破口。”
“现在找到了?”
平叟点点头道:“找到了,看到老虎的第一眼起,我就找到了,也明白你为何会找到我卓氏,并且把最大的一块好处给了我卓氏。”
云琅按着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不断地让埋在肉垫缝隙里的爪子弹出,又收回。
“是你卓氏运气好!”
“不是,是你无耻的偷看了我家大女沐浴,然后觉得心中有愧,给的一点补偿!”
云琅皱眉道:“这就有点毁人清誉了。”
平叟大笑道:“带着老虎偷看女人沐浴这种事你都干的出来,还谈什么清誉!不过啊,话说回来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乃是人之常理,既然看了我家大女的身子,难道就没有一点什么想法?”
刚刚还是盖世高人的平叟,一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淫猥的老汉。
“老夫阅女多矣,卓氏大女不论从学识,风姿,教养,形貌都是上上之选,小郎,你看过了,难道还能无动于衷?你的明月玉牌,可就挂在大女的腰上…”
云琅看看傻乎乎的老虎,长叹一声,这一次算是被人家抓了一个正着,偷看女人洗澡是件很不好的事情,人家不但不生气,看样子还准备把人都给送过来。
平叟见云琅终于把帛书拿走了,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盛开的菊花,他觉得自己给卓氏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唯有这一次,是最成功的一次投资,也是最大的一笔投资。
两个喜欢喝茶的人凑在一起自然是要喝茶的,换着法子喝茶,是两人最大的乐趣。
“你最好找人从蜀中带些茶树苗子回来,我打算种在骊山。”
平叟瞅瞅窗外的大雪,摇头道:“茶树生南国,这里种不活。”
云琅笑道:“温泉边上应该可以,说不定还能种出滋味不一样的茶叶。”
平叟笑道:“这很方便,老夫回去就修书一封,让犬子捎带过来就是,犬子对茶叶一道也颇有心得,不如就在你门下担任谒者如何?”
云琅笑道:“谒者可是宰相府才有的官职,别忘了我仅仅是一个千担司马,俸禄还没谒者高。”
平叟哈哈大笑道:“无妨,无妨,现在不能当谒者,不表示以后不能当谒者,你现在是千担司马,不代表以后不能成为关内侯。”
两人喝茶谈话一直到了后半夜。
窗外的白雪没有停歇,簌簌的落下,让这个平安的夜晚,显得更加的静谧。
天亮的时候,平叟吃过早饭就准备回去了。
云琅将他送到大道边。
两人的目光一起被道路上的几个雪包吸引了,从雪包的外形来见,里面应该是人。
一夜大雪给了平叟,云琅一个美丽的夜晚,却给了这些人一个何其残酷的寒冬。
护卫掸掉雪包上的白雪,一具具尸体就暴露了出来…男女都有,表情却是一致的,漆黑得面庞上都挂着一张诡异的笑脸。(冻死的人都是笑脸)
平叟长叹一声,就上了马车,车轮碾着白雪离开了云家庄园,云琅让孩子们在门口搭建了一个棚子,开始煮香浓的小米粥,那些想要喝粥的人,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帮着掩埋尸体。
因为看到了外面的惨状,家里的伙食档次急剧下降,肥美的鲇胡子鱼变成了一碗碗的鱼汤,白米饭,面条也变成了糜子面跟小米粥,更多的时候还是豆子粥…
即便如此,云家的粮食依旧消耗的很快,每天来这里喝粥找活干的人更多了。
云琅没有停止施粥,却规定只给妇孺们喝,至于壮年男人,还是需要自己去山野里找草籽,树根一类的东西充饥。
官府也来了,没给云琅带来一粒米,只是给了一张匾额,上书良善人家!
绣衣使者也来了,仔细调查了云家,认为一屋子的小孩妇人跟一个糟老头实在是没有聚众造反的可能,在喝了云家一顿米粥之后,也走了。
张汤来的时候看着围在云家大门口的妇孺,冷冷的说了一句——莫要生事!然后也就走了。
卓姬派人送来了五百担粮食,自己却没有露面,长平送来了一千担粮食,说是欠云家的,现在还上,人也没有来。
事实上,自从云琅决定在门口架粥锅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大门一步,从头到尾,干这事的人是梁翁,与丑庸,褚狼他们…
事实证明,主人对一件事情撒手不管之后,后果非常的严重。
当云琅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走出家门才发现——他已经成了一个拥有四百多仆役的奴隶主,原本在门外喝粥的人,全部住在了云家继续喝粥。拜他先前那道命令所赐,云家的仆役全是妇人跟小孩,一个成年男子都没有。
云琅在弄清楚了事情之后,又回到房间,紧紧的关上房门。
不久,胆战心惊的梁翁,丑庸,褚狼他们就听见主人的房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狼嚎——
第七十六章 自作自受
云琅躺在床上,脑门上盖着湿麻布,不断地呻吟着,紧皱的眉头即便是睡着了也拧成了一疙瘩。
“报应啊——”
云琅从昏睡中醒来,瞅着趴在床沿上已经睡着的丑庸,感慨出声。
如果他当初不是很阴暗的利用丑庸,小虫的同情心去收拢褚狼他们的话,丑庸,小虫,褚狼他们绝对不会有胆子往家里塞这么多人。
都是他纵容的结果,怨不得别人。
官府的账册上,已经登记了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去处,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在云家执役。
家主云琅名下已经有四百三十八个仆役…年纪最大的五十七岁年纪最小的两个月…
成年男丁——一人!
云琅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是整个长安三辅奴隶主中最大的笑话。
他也相信,官府中的那些屁用不顶的蠹虫现在恐怕已经笑的直不起腰了。
把这些人开革出家门,只是云琅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当年云婆婆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收养孤儿的珠玉在前,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把人撵走这样的事情。
家里一下子进来了四百多人,原本空旷的庄园顿时就有人满为患的感觉。
不论是谷仓,还是塔楼,厢房,马厩,藏书楼,亦或是太宰居住的松林居,处处人满为患。
好在梁翁,丑庸他们知道主人对整洁有着近似变态的要求。
于是,家里的人虽然穿的破破烂烂,却还算干净,毕竟,云家最不缺少的就是热水。
家里的人多了,云琅他们开垦出来的六百亩土地就不够用了。必须全部开垦完毕才能满足这些人对食物的要求。
冬天,大地被冻得硬邦邦的,直接犁地,只会活活的累死耕牛,弄坏犁头。
于是,在褚狼的带领下,大大小小的人都参与了找柴火这个工作,当柴火铺满田地的时候,一把大火下去,田野重新变成了火海。
大汉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植被太茂盛,这些妇孺们努力找到的柴火足足让田野燃烧了两天。
当地皮还都烫手的时候,褚狼就带着所有的大孩子们开始犁地,妇人们跟在后面捡拾地里的草根,树根,好晒干之后继续烧火。
不用云琅管,褚狼他们干的很有章法,烧一片地,就犁一片地,等腊月到来的时候,剩余的一千八百亩地竟然被他们齐齐的犁了一遍。
闲下来的妇人们,甚至开始在地埂子边上编织篱笆,好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野猪,狐狸一类的害兽。
她们吃的是如此至少,干的却是如此之多…
以前的时候,大汉国没有元旦这么一个说法,一般都是根据皇帝的生辰来定年节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变成人们参考时间的对照物之后,每年的最后一个月的结束,就变成了一个需要庆祝的节日。
虽然还没有被皇家承认,百姓们已经自发地这样做了。
云琅最近总是感觉到饿,主要是稀粥这东西根本就吃不饱人,粥喝多了,每天肚子里面的水咣当,咣当的,跟大牲口差不多。
既然年节就要到了,云琅就想怎么着,也要给家里的仆役们每人一套衣裳,每人一双鞋子,如果可能,再弄些羊毛毯子回来,虽然家里有地热,可是,在寒冬腊月天,如果不盖东西还是冷得厉害。
总让太宰去搬他同袍的遗物也不是个办法,这样做太危险了。
家里的粮食,如果是二十几个人吃,能吃好几年的,可惜,现在有四百多张嘴,估计吃到四五月就会没吃的了。
即便是全家喝稀粥,也只能坚持到六月,中间至少还缺一个多月的口粮。
云琅决定先不管了,先过好一个年节再说。
长安三辅流传着一句名言——买东西,找张汤!
云琅进了阳陵邑之后,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张汤,这人虽然耿直酷毒得让人恶心,不过,相对来说,他也是最公平的一个人。
中卫大夫的衙门在长安城,张汤如今却坐镇在阳陵邑,这里是长安三辅最大的一个县城,同时也是长安最大的物资集散地。
张汤最拿手的事情就是把一个小小的罪名最后弄成一个滔天大罪,最后好抄别人家。
别奇怪,每当国朝出现大灾难的时候,那些被国朝养肥了的肥猪们就会被皇帝拉出来宰杀几头拿来充饥。
张汤就是干这事的人。
这家伙就是一个穷鬼,如果云琅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最后被砍头抄家的时候,家里连成串的钱都找不出来。
“尔收容四百余妇孺所为何来?”穷鬼张汤把玩着云家漂亮的金子,随口问道。
“我说是我管教不严造成的恶果,您信不信?”
张汤的三角眼神光很足,看了云琅半天才点点头道:“信!”
云琅奇怪地问道:“您这就信了。”
张汤指着他的眼睛笑道:“法眼无差,再者你说的是实话,本官为何不信?一句话就能解脱的麻烦,你拿着最好的金子来买麻布,买粮食,买皮裘,本官为何不信?”
云琅遗憾的看着自己的金子叹口气道:“那就帮我算便宜点,就当是赈济灾民了。”
张汤摇摇头道:“国法无情,不可苟且,尔可以从这卷账簿上寻找你需要的东西,价目就在上面!”
说完就把手里的金子丢给胥吏,转身出去了。
云琅仔细的看完了账簿,倒吸了一口凉气对胥吏道:“这上面的东西我全要了。”
胥吏笑眯眯的道:“云司马,人不可过贪,张大夫能够给出刚才的那一番话,小人非常的吃惊,按照账簿上的价钱卖货,这还是下官仅见。”云琅遗憾的放下账簿道:“粮食麻布,农具,种子,能买多少买多少吧。”
胥吏笑道:“这就对了,这才是您庄子上必须的东西,一下子涌进来四百多妇孺,张大夫就算是帮衬一把,也无人能说什么闲话。”
装东西的地方不在官府的仓库,而是在别人家!
男丁一个个被捆得结实,跪在冰冷的地面上,脑袋低垂着,脖子上架着钢刀。
女眷们一个个靠着墙根站立,鬼哭狼嚎的,一帮纨绔子嘻嘻哈哈的站在前面,对那些女眷指指点点,挑肥拣瘦。
胥吏指着那些纨绔子笑道:“这些都是长安城里的王侯子弟,平日里最喜去那些破家的大户人家挑选女眷回去糟践。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兴致,也不怕有朝一日这样的惨剧落在他们家!”
听这个胥吏这样说,云琅觉得这家伙很牛,连忙拱手问道:“还不知官人名姓!”
胥吏笑吟吟的道:“下官王温舒!”
好吧,云琅听了这家伙的名字就想赶紧拉了这家倒霉蛋的粮食跟麻布走人,中尉府就没有好人,这个王温舒,也是伪帝刘彻麾下赫赫有名的酷吏。
被抄家的这户人家姓来,以前是梁王府上的国相,才回到长安不到两年,主人就死了,主人刚死,官府就来抄家了。
冤枉不冤枉的谁知道?
反正云琅很少对政治人物产生过同情心。
政治就是一门斗争的艺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与对错无关,也与人的品行无关,是政治斗争中必须的牺牲品。
就在云琅带着褚狼等人努力拉别人家产的时候,妇孺堆里忽然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一把抱住云琅的腿哀求道:“小郎救救我!”
云琅瞅瞅那些对他横眉竖眼的纨绔,再看看脚下的小男孩,正要推脱,却看见一个妇人悲戚道:“求小郎给他一条生路!”
话音刚落,那个妇人就掏出一把刀子照着自己的胸口狠狠地捅了下去…
第七十七章 两重天
妇人距离云琅不太远,刀子刺进胸膛的时候云琅却来不及阻止,他眼看着那个妇人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瞅着他然后倒在地上,手指却一直指着那个已经傻掉的孩子。
云琅蹲下来看了看妇人中刀的位置,就知道没救了,这一刀堪称稳准狠的典范,一刀入心,可见这个妇人的死志是何等的坚定。
妇人倒地的时候,血喷涌的老高,以至于沾染到了云琅的脸上,这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低头见那个孩子长大了嘴巴,眼睛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叹口气,手掌在孩子纤细的脖子上用力一捏,孩子就软软的靠在他身上昏厥了过去。
王温舒踱着步子走过来,用脚扒拉一下那个死去的妇人叹息一声道:“可惜了,这是这家里颜色最好的一个…”
刚才的突发事件让那几个纨绔子弟愣住了,原本他们看中的就是这个妇人,只是王温舒要价太高,准备合伙凑钱买下来…
云琅的出现让他们的打算落空了,他们很想冲过来找云琅的晦气,只是看见云琅挂在腰上的羽林腰牌,还是纯黑色的高级军官,不知道云琅的底细,只好忍着,只是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王温舒朝几个纨绔子弟拱手笑道:“这是一个意外,下官保证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几位请继续。”
云琅把那个抱上了让褚狼照顾好,冲着王温舒抱拳道:“这孩子一并卖给本官吧。”
王温舒苦笑一声道:“自然可以,只是来氏族人不能平价卖出,这是陛下对来氏族人的惩处。”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使者尽管从本金中扣除就是。”
王温舒笑着点头,指指地上的尸体道:“不如这具尸体也请云司马代为处置?”
云琅无言的抱抱拳,算是承了人家的情。
云家的马车,牛车,骡车,驴车上装满粮食,麻布,农具与盐巴等家用物事之后就驶出了来氏。
王温舒的办事效率惊人,进门的时候还看见门口跪了一群男人,转瞬间,那些男人都变成了无头尸体,一堆堆的横在院子里,满地都是已经凝固的献血。
有衙役在用温水清洗那些被砍下来的人头,估计沾满血迹的脑袋不好给贵人验看。
云家来的都是些半大小子,看到这个场景之后,一个个恐惧的发抖,只有云琅跟褚狼还算是好些,只是云琅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而褚狼则捏紧了拳头,不知道那些死尸让他想起了什么。
这些小子们来阳陵邑之前,一个个兴奋地快要飞起来了,野人能进入到城市里,对他们来说是一桩天大的好事。
在路上的时候,一个个央求云琅在阳陵邑多停留一天,现在,看了这一幕之后,他们只想赶快离家这片让他们感到恐惧的地方。
繁华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吸引力。
云琅一直强忍着心头那股子想要呕吐的欲望,正好看到有一队羽林军也押送着大批的粮秣准备回上林苑,云琅就跟领头的郎官,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云家的车队就跟羽林的车队混编成了一支队伍。
跟着军队走的好处就是不用上税,在大汉国,进城要交税,出城如果携带货物也要交税。
云琅虽然没有正式进入军营,名声却已经传遍了羽林军,两千人的羽林军,虽然人数少,却军法森严,上下尊卑不但明确而且渗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尽管云琅还没有进军营,玉林郎官依旧以部属之礼见了云琅,而且很聪明的没有问起云家的马车上为何会多出一具女尸。
“这么说,将军他们该回来了?”
云琅坐在羽林的马车上,拍着粮包问道。
郎官姓李,叫李染,云琅不知道他是不是跟飞将军李广家有关系。
李染抱拳道:“三日前收到军报,将军他们已经剿灭了叛贼,五天之后就会班师回营。”
云琅感慨的道:“都是他娘的这场灾害闹的。”
李染摇头道:“贼骨头就是贼骨头,今日不叛,明日也会叛乱的,早点剿灭,我们也好放心去北面。”
云琅点头道:“这话在理,匈奴才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不把匈奴斩尽杀绝,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
李染看着云琅好半天才道:“司马为何久久不愿入营?”
云琅笑道:“你看我像一个骁勇善战的猛士吗?”
李染见云琅语气和蔼,就尴尬的摇着头道:“没见您显露过。”
云琅笑道:“还是别显露了,一显露就成笑话了,我的本事不在军阵上,在如何把你们装备成世上最精锐的战士,如果上阵,还要依靠你们。”
李染嘿嘿的傻笑,不知道该怎么接云琅的话。
傍晚扎营的时候,李染就已经喜欢上了云琅,因为云琅竟然用他的头盔,做出来了一种叫做锅盔的面食。
只用了一点荤油跟烫熟的面团,加了一点盐就做出来非常美味的面食,这东西配上煮熟的肥肉,肉香,面香混合在一起,咬一口之后,就让李染欲罢不能。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制作方便,随便点堆火,将士们用自己的铁盔就能做饭…
“这是我最近在考量的一种军粮,还没有完成,我准备以这东西为基础,制作出真正适合将士们吃的食物来,一来要保证美味,而来,要保证方便,第三,做出来的东西一定要耐储存…”
云琅不知道自己跟李染说了些什么,天亮之后,就忘记了,如今的荒野一点都不安全,他只想在李染面前保持自己上官的威风,好让他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全力保护他。
当云家的车队进了云家庄园之后,他就连李染这个人都忘记了。
紧张了一路的少年们,在踏进庄园的那一刻,就欢喜起来了,他们欢乐的情绪感染了云琅,他站在一个最高的粮车上,跟那些少年们一起尽情的嚎叫。
家里的妇孺们也很高兴,她们总是担心自己这些人会把主家吃穷了,现在,又有新的粮食来了,由不得她们不欢喜。
那个小男孩跟他母亲的尸体,云琅交给了梁翁去处理,这方面他应该很有经验。
美美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吃了一顿羊肉汤,云琅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来的时候,丑庸已经点上了油灯,跟小虫两个坐在温热的地板上,小声说着话。
见云琅起来了,就端来了一碗热粥,让他充饥。
“那个孩子安顿好了?”
丑庸点点头道:“安顿好了,只是,小郎您没有发现她是一个女子吗?”
云琅摇摇头道:“当时啊,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惨烈,她母亲给本就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就直接自杀了,血都喷到我脸上了,我除了答应还能怎么做?哪有功夫看哪个孩子是不是女子。”
丑庸撅着嘴道:“您不知道,人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您把她弄来,是要伺候您呢,还是要我们伺候她。”
云琅叹口气道:“都省省吧,女孩子也就七八岁不到十岁的样子,针对她做什么?这世道活着就算是不错了,不要要求太高。”
丑庸跟着叹口气道:“好吧,让她跟着我,学学咱家的规矩,也让她知道知道,她已经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子了。”
小虫怏怏的道:“人家还会写字呢,会写墓碑!”
听小虫这么说,云琅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抬手就给小虫后脑勺一巴掌。
“你学了两个月的字,连你耶耶跟你母亲,还有你的名字都不会写吗?”
小虫委屈的瞅着云琅道:“会写名字,可是我不会写墓碑。”
丑庸连忙搂住小虫低声道:“快闭嘴吧,墓碑上写的就是名字!”
“啊?”小虫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第七十八章 死心眼的老秦人
红袖站在云琅面前的时候,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一个劲的往相对熟悉的丑庸怀里钻。
云琅看了一眼红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虫为什么会担心,并且嫉妒了,才九岁的孩子,就长成祸国殃民的模样,难怪她母亲拼着一死也要把她交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云琅。
“七天后再去看你母亲一眼,然后就跟着丑庸,小虫好好的过日子,听王温舒说你母亲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这里的环境可能还要比你在来家好一些。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长大…就算是对得起你母亲的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