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冷哼一声道:“这是朕这些年打压的结果,云琅此人有大才,就征北大将军帐下行军长史一职,云琅确实比你更加的合适。做事要从长远考虑,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纠缠太深,这四人的感情应该超越了朕的军法,朕的律法,一支无军法,无律法约束的军队,朕不敢用。你此次入军,会有两百三十七人随你一同入军,他们将遍布征北大将军军中,尔为首脑,朕不许你干涉去病儿的大军方略,也不允许去病儿干涉你的监察之职。你只是一个旁观者,除过行军长史的职权之外,朕并不会给你其余的权力。若是有不妥之处,你也只有禀奏之权,并无处置之权,你可明白?”
聂壹躬身领命。
“前两日微臣进入了征北大将军辕门,发现,昔日的骑都尉已经全部归在了大将军帐下,并无一人外放。”
“去病儿要组建背嵬军,并无不妥,人数也没有超越大将军亲兵的限额,此等小事,你不得多言。一切以击杀匈奴为第一要务。”
见皇帝已经交代完毕,聂壹就告辞离开,出门就遇见了大长秋。
大长秋久久的看着聂壹,最后冷哼一声准备擦肩而过,就听聂壹低声道:“庞兄还在怨恨某家吗?”
大长秋冷声道:“你如今飞黄腾达,庞某不过一介阉人,道不同不相为谋。”
聂壹施礼道:“当年来氏在马邑并不肯安稳,陛下谋算的马邑之围大计,也是来氏族人贪生怕死给泄露了,在那样的情况下,来氏哪里会有活命的机会。这件事半点不由人啊。”
大长秋嗤的冷笑一声道:“我没有求你保护来氏,只求你保护一个女子…来氏死绝也不算大事,那个女子却自戕身亡,聂长谋你何以教我?”
聂壹叹口气道:“我于一日夜狂奔六百里想要回京救援,终究是慢了一步,此事聂某亏欠你…”
大长秋走了两步,又回来了,瞅着聂壹道:“文娘的事情就算过去了,如今,文娘的女儿就在云氏,模样与文娘一般无二,某家只愿她一生平安,聂长谋,我要你切断文娘之女的所有消息,你可能做到?”
聂壹额头的悬针纹深陷,过了半晌才道:“总归就三人知晓,你去杀那个人吧。”
大长秋冷笑道:“我的职司并非杀人,杀人是你的老行当,要杀也是你去杀。”
聂壹的脸皮微微抽动一下,然后道:“要不然让云琅去杀,他不是要娶文娘之女么?”
大长秋无声的笑了一声道:“我连文娘的底细都不告诉云琅,你觉得我会把他拖进这潭浑水里?”
聂壹怒道:“这件事我去做!我天生就是一个杀人者,他云琅天生就该是一个干净人,我既然已经杀了上千人,也不在乎再杀一个。”
说完就扬长而去。
大长秋在后面阴声笑道:“窦婴在天之灵会感谢你的。”
正在急急走路的聂壹脚下猛地绊了一下,快走两步稳住身形,然后才一步步的离开了长门宫。
第一三五章 谁能说的清楚?
云琅贪婪的看着红袖。
老虎也贪婪的看着红袖。
只是两个家伙的关注点有很大的不同,云琅的视线落在红袖裂开的衣襟中露出来的一抹红色。
老虎却看着红袖的手,那双白嫩的小手正忙着从羊头上往下剥肉。
红袖的脖颈呈粉红色,淡绿色的对襟半臂襦裙将有些瘦峭的身体包裹的有些珠圆玉润。
两道金钩将里衫宽大的衣袖挂了起来,露出两条象牙般的胳膊。
云琅知道宋乔的胸围子颜色一般是银色的丝绸,至于苏稚,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没有胸围子。
绿色的衣衫,红色的胸围子按理说是俗到极点的装扮,一般情况下只有丑庸才有这样离奇的审美观。
事实上,云氏丫鬟的装束,就是丑庸定下来的,多少年了都没有改过。
红袖穿衣从来都不挑剔,以前云氏没钱的时候,她也穿麻衣,后来也穿丑庸留下来的旧衣服,只要随便改动一下,红袖就非常的满意。
最让丑庸妒忌红袖的地方就在这里。
不论是穿粗麻布衣裳,还是穿绫罗绸缎,红袖都是那么光彩照人。
穿麻衣的时候只有一股子素净的出尘之态,穿绫罗绸缎德时候,当然是富贵逼人,似乎她天生就该这样穿。
哪怕是跟小虫两个抱着水瓶汲水的样子,也像是一幅画,混在清晨的阳光里,让世界都多了一丝光明。
“吃饭了。”红袖冰凉的手指黏着一条肉,放进了云琅的嘴里。
老虎低声咆哮了一声,那是一条羊舌头,是他的最爱。
老虎的生活非常的简单——唯美食不可错过!
红袖笑吟吟的坐在云琅跟老虎中间,在云琅阴郁的目光中,她将一条羊舌头放进了老虎的嘴里。
老虎的舌头一卷,那一条子肉就不见了,等红袖再拿起一条子肉云琅摇头道:“你手上有老虎的口水。”
红袖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也是给老虎的。”
一只羊头经不起老虎吃,三两下,云琅面前就剩下一副完整的羊头骨。
红袖再次冲着云琅翻了一个白眼,就走了,走到门口还特意将裂开的衣襟收拾一下。
云琅将上下颌合起来,拿在手里对老虎道:“你能告诉我她今天为何如此妖娆吗?”
老虎大嘴一张,将整个羊头含进嘴里,带有倒刺的大舌头上下翻卷几下,就连最后的一丝肉也没有了。
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会很多,因为苏稚最近闲的无聊,整天都黏着云琅,不给他片刻清闲。
原本已经搬去跟苏焕一起居住的苏子良夫妇听说苏稚怀孕之后自然就回到了云氏。
看样子不准备走了。
苏子良被阿娇聘请为长门宫医者,看在云琅的份上,俸禄优厚,事情还不多。
老人家贫穷了一辈子,突然富裕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自己又娶了两个小妾。
听说他新娶的小妾跟苏焕闹得很僵,这才不得不离开苏焕的小家来云氏避难。
父亲,母亲来云氏,苏稚自然是欢迎的,只是那两个小妾胆敢踏进云氏大门,很可能会随时送命。
在怀孕之前,苏稚对于毒理实验非常的感兴趣,这东西一般是经不起系统研究的,一旦进入实验,苏稚掌握毒理知识的速度,将是普通人的百十倍。
就在苏稚眼看就要变成巫婆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了,阻止了他的母亲滑向罪恶的深渊。
论到毒理知识,苏子良也是其中的大家,以前璇玑城之所以能够艰难维持,就靠着毒药这东西来恐吓外人的。
“我们不能搬去富贵城里居住吗?揽月湖的杨柳发芽了。”
苏稚趴在看书的云琅背上轻声道。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笑道:“怎么,不喜欢住在这里?”
苏稚摇头道:“我在山野里居住了很多年,看山,看水的早就有些厌倦了,就想周围的人多一些。”
云琅瞅瞅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仆役道:“这里的人难道不够多?”
苏稚摇头道:“不够多,我想很多人围在我身边,一睁眼就能看见很多人。”
“多给你加派一些丫鬟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我喜欢受降城的日子。”
云琅思虑了片刻,点点头道:“好啊,明日就搬去揽月湖,只是那里大部分地方还是工地,未必有家中清静。”
苏稚笑着点头,她需要的不过是云琅陪伴她…
春日里是大忙时节,云琅这个家主此时不在家中主持大局,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
不过,云氏最没有用的人,就是家主,所以听说家主要离开庄子去富贵城里居住,平遮,梁翁,刘婆齐齐答应,在他们看来,没有家主心血来潮一般的捣乱,云氏的生产生活会更加的有序。
宋乔的休息天就是看书,云哲已经可以走的稳稳当当的,如今,他最喜欢的人不是父亲跟母亲,而是姐姐云音。
霍光不在,云音没有了为虎作伥者,显得文静了很多,即便是弹琴,也开始有模有样了。
这一点让红袖非常的满意。
在她看来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子如果不通音律,不通文墨,就跟乡下的那些黔首一般无二。
她评判一个人是否高贵的标准就在于学问跟本领,与权势钱财无关。
云氏庄园距离富贵城不过十五里之遥,长长的车队驶进富贵城,瞅着高大的城墙,以及戒备森严的城门,云琅不由自主的有些骄傲。
就是这座城池,是他从无到有建设起来的,整座城池就是他梦里的模样,如今,梦想照进了现实。
一座从未出现在史册上的高大城池,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云氏在富贵城里没有宅院,只有大片大片的店铺以及一个硕大无朋的云氏医馆,至于云氏钱庄,作为云氏可以交换的砝码,云琅从未想过长久的保有它。
云琅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学习,同样的,刘彻桑弘羊这些人也在向他学习。
当云琅提出一个粗糙的想法之后,刘彻麾下的能人异士总有办法将他进化成完美的模样。
结果往往跟云琅预期的不同,结果却非常的好,出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好。
宋乔见云琅盯着红袖看,而红袖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就推推云琅道:“想什么呢。”
多年的夫妻,她对云琅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别看云琅此时可疑的瞅着红袖流口水,他的眼睛里未必会有红袖身影的存在。
从他轻轻托着苏稚后腰的行为来看,他担心苏稚安危要比谋算红袖的想法来的更加实际。
果然,云琅擦拭一把口水,指着窗外热闹的工地道:“看看,这就是你夫君心中所想的城市模样。”
宋乔看了一眼靠在云琅怀里的苏稚道:“你总是这么娇惯她,这时候来富贵城有什么好的,揽月湖里的水还没有达到高度,整个湖泊就是一个大水塘。咱家的新居里面的漆皮味道都没有散尽,要什么没什么的,来这里做什么。”
云琅笑道:“亲眼看着一座城市从无到有,过程本身就非常的美好,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波澜壮阔,这代表着大汉国的国力又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苏稚大笑着对宋乔道:“我是最了解夫君的。”
宋乔冷笑一声道:“先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要是出了事,就算夫君宠你,你也难逃我的处罚。”
苏稚笑着张开双臂将丈夫抱进怀里,挑衅的瞅着马车里另外两个女人,这一刻,她无比的满足。
红袖对云琅夫妻间做的亲昵之态早就见怪不怪了,很多时候,自己半夜提着灯笼走进内室照顾他们夫妇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更加香艳的场面。
第一三六章 儒家立柜之约
云氏庄园对于云琅一家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一人住一座楼,就像一人有一座城堡,有形无形的城墙会让人产生很强的距离感。
在富贵城里就没有这个担忧了,一家人全部住在一栋楼房里,抬头就能看见,其乐融融。
最欢喜的却是云音跟云哲,姐弟俩从楼上跑到楼下,又从楼下跑到楼上,每一间房子都要亲自检查一下,逼迫的老虎只能守在云琅的身边陪着他喝茶。
云琅进了富贵城,自然有无数人要来拜访,包括那些不要脸的子钱家。
他们惊恐的认为,云琅亲自来到云氏钱庄,可能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大行动要启动了。
一个个火急火燎的想要探听一点底细。
这些人统统都被平遮给挡驾了。
云氏钱庄没有什么大举措,目前只要完成好现有的事情就足够好了。
在大汉时代,钱庄,银行的信誉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时候推广别的金融产品自然是找死之道。
唯有最原始的揽储,放贷才是钱庄的根本。
跟别的钱庄不同,在云氏钱庄存钱有利息…别家是要缴纳存储费用的。
他们这样做很合理,毕竟,农家小户如果有钱了,全部埋在猪圈里非常的不稳妥,而云氏一向是出了名的敦厚人家,小商贩,小百姓有了一些钱放在云氏还是放心的。
至于别的子钱家,在这之前,他们就剥皮的称号,在百姓心中,把钱放在他们家就等于把肉塞进了狗嘴里。
有些人能挡驾,有些人就不能挡驾了,比如董仲舒的帖子,就没人能阻拦。
邀请云琅午后去揽月湖边的绿柳林一聚,说的看似与美人邀约一般,帖子上的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
云琅喝了一壶茶,老虎也喝了一脸盆凉茶,两个家伙都非常的满足,只是云琅在临走的时候偷偷摸了一下红袖的脚踝,这让老虎非常的不满意,他准备用大舌头舔舐一下,被红袖一脚踢开。
富贵城如今就是一个大工地,到处堆满了砖头瓦块,以及木头,就在云氏钱庄隔壁,曹襄家的咸鱼店正在紧锣密鼓的修建。
这架咸鱼店如今是曹氏跟李氏两家的店铺,打着卖咸鱼的幌子行售卖盐巴的活计,利润惊人,让云琅非常的羡慕。
霍去病家的店铺在云氏钱庄的另一边,他们家卖的就是兵器,只要是市面上能够出现的兵器要什么都有,就算是甲胄跟弓弩如果是相熟的人家,也不是不能卖。
不论是曹氏,李氏卖咸鱼,还是霍去病家卖兵器,都被御史弹劾过无数回。
曹襄咬死了自家卖的是咸鱼不是盐巴,至于霍去病则在朝堂上冷冷的回应,他一介武夫不卖刀枪剑戟,难道要去售卖胭脂香粉不成?
皇帝对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在乎,尤其是对曹襄跟霍去病显得格外的宽容,当堂训斥了弹劾这两人的御史,不准他们生事。
当别人家也准备这么干的时候,却遇到了铁面无私的桑弘羊,好好地店铺,以及货物,还没有来得及售卖,就被官府没收,一点情面都不讲。
沿着揽月湖绕湖而行,一座专门用于景观的湖泊已经渐渐成型,湖畔的亭台楼阁正在拔地而起,已经有迫不及待的文人骚客开始在湖畔迎着冰冷的春风发疯了。
身边跟着一头斑斓猛虎,一般人不敢往云琅身边凑,能凑过来的都不是一般人。
比如说在太学里混日子的绣衣使者东篱子,他就无视了老虎的存在,老远就朝云琅拱手施礼。
当年,东篱子以为他留在太学里监视一群老学究有些屈才了,现如今,终于尝到了好处,整个人见了云琅笑的跟一朵花似的。
云琅不愿意跟他打招呼,因为该死的董仲舒不但没死,反而获得精神奕奕,正靠在一张锦榻上观看两个异族美人儿跳舞,一个长着一脸红胡子的胡人正把一只胡羯鼓敲的山响。
两个胡姬正踩着节奏明快的鼓点,把彩色的裙子旋转成了一朵花,裙子底下肉光致致的双腿展露无疑,停下的那一瞬间裙子飞扬,雪白的臀瓣也若隐若现,引人遐思。
“见了老夫想走可不成,不管愿意不愿意,有些话还是要好好说说的。”
老家伙把犀利的目光从胡姬的臀瓣位置转移到云琅的脸上,让云琅有一种把老家伙弄死的冲动。
自从认识了董仲舒,云琅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
“董公好悠闲啊,携美人游湖真是羡煞旁人。”
董仲舒莞尔一笑,指着跪在脚下的胡姬道:“玩物而已,还提不到美人儿这个层次。云侯这几年隐居读书,应该大有长进,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啊。”
云琅笑道:“云某一心想为国出力,只可惜效力无门,无所事事赋闲在家也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
董仲舒指着不远处的太学道:“不说别的,就这一座太学,云侯就该留名千古。”
东篱子给云琅亲自搬来了一张凳子,云琅也不推辞直接坐下,扫视了一遍亭子里面的诸位儒家五经博士,拱手道:“人才济济,儒家大成矣。”
董仲舒摇头道:“与老夫设想相去甚远。”
云琅道:“刚开始必定是筚路蓝缕,慢慢来总会达成目标。”
董仲舒笑道:“云侯等得,老夫等不得了,翻过年就八十岁了,每每看到一丝一毫的进益就喜不自胜,却不知云侯还能带给老夫怎样的惊奇?”
云琅冷哼一声道:“造纸,印刷两道,云氏只是赚取了一点金银,好处全部被儒家得去了,老先生难道还不知足?”
董仲舒纵声长笑,拍着大腿道:“这就是老夫不愿意马上就死的原因所在啊。哈哈哈,儒家正宗典籍一千有六,旁门杂学七千三百余,每一样都是人间瑰宝。董仲舒恨不能亲眼目睹这些典籍全部都刊印成书,遍布天下,让世人脱离愚昧。云侯改良纸张,开辟印刷之先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董仲舒厚颜相谢。”
嘴里说着感激不尽,偏偏这个老家伙却把身子靠在跳舞跳得汗津津的胡姬身上,就差现场敦伦了。
远离董仲舒,这是云氏的基本家规,当一个人挟大义要你干事情的时候,你基本上是血本无归的,而且掏了血本,也不一定会有什么收益。
在这些类似圣人一类的人眼中,让你办事其实就是看得起你,还想要什么利益啊?
果然,董仲舒夸奖完云琅之后立刻道:“老夫欲邀请名士来富贵城讲学,让我太学学子不因为地域限制可以得到各地的学说浸润,云侯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董公尽管邀请,云某也想倾听诸位大贤的高论。”
董仲舒摇头道:“云侯也是我儒家巨擘,你若不具名,老夫这邀请帖子恐怕没有什么效力啊。”
云琅瞅瞅周围那些博士们狼一般的眼神,叹口气道:“需要我出多少钱?”
董仲舒嘿嘿笑道:“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位财主,各地大贤来往一应所需不如就请云侯承担吧。”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有些懊恼的道:“你看,我就说不该出来散步,这才出来就被人勒索,最可恨的是我居然没有拒绝的本事,只能乖乖就范。”
老虎抬头嗷呜了一声,惹得董仲舒等人哄堂大笑。
云琅起身朝董仲舒等人施礼道:“那就如此吧,董公尽管下帖子邀请,云某会准备好楼堂馆所,定不会让这些大贤失望。”
董仲舒笑着对旁人道:“你们看,这就是我儒家巨擘的气度,千万钱也面不改色。”
老家伙轻易地就定下了千万钱的招待费,云琅也不恼怒,他知道这是董仲舒在特意的亲近云氏。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骨头都是硬邦邦的,几个钱确实没人会放在眼里。
如果董仲舒说他想要用钱,莫说一千万铜钱,就算是两千万铜钱他也能找的出来,还不用他自己出一个子。
而举办这场聚会的人,名望一定会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董仲舒口口声声告诉云琅他是儒家巨擘,也就是说,这一次聚会不仅仅是一个确定太学为大汉最高学府的一个会议,而且是一个公开儒家对学问领域的实际统治者的一个宣言。
第一三七章 活泛的世界
世界似乎一下就边的活泛起来了。
而搅动大汉国这潭死水边的活泛的就是金钱的力量。
当一个国家的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国库空的可以跑马的时候干什么事情都处处透着一股子穷酸气。
有了钱就不一样,国家的钱太多,就要找地方花用掉,于是,修建城池,整备军伍,给官员发红利,给百姓减税降低负担之余,文化建设也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云琅发现自己对刘彻的改变还是很有促进作用的,毕竟,现在的刘彻并不在意自己有多少钱。
也没有什么穷奢极欲的习惯,一切都走上了正轨,他这个皇帝的其实才是最幸福的。
而这种强爷胜祖的幸福感,成就感远不是金钱能比拟的。
有钱的人都大度。
主要是因为能够承受损失,有承担损失的能力,更有一颗敢于尝试的心。
这个时候往往是改革的最佳时机,哪怕同时改革两个,弄好一个弄砸锅一个,也是莫大的胜利。
说到底刘彻还是接受了儒家,接受了儒家将他尊为天子这个说法,接受了自己是昊天的子孙这个虚伪的现实。
不过,刘彻同意儒家开山立柜,却对其余诸子百家采用了开明的态度。
这都是西北理工这个世界上最小,最神秘的山门带给刘彻的启发。
一个小小的西北理工就能带给大汉国如此大的惊喜,天知道大汉的群山大泽里还隐藏着什么厉害的门派,可以让大汉国再次辉煌。
刘彻现在觉得,只要是对大汉国有利的人,有利的思潮,他都能接受。
他常常用云琅的事情来告诫自己,连云琅这样的混蛋他都能接受,别人…真的不算什么。
红袖的手被云琅握在手里,就像握住了一块火炭,红袖的脸红的惊人,她的全身滚烫,一只手死死的抓住衣襟,她很怕云琅的手会钻进去。
老虎瞪着一双大眼睛虎视眈眈的瞅着面前这两个奇怪的人,红袖不断地想用脚把老虎踢走,没想到,罗袜却被老虎给扯下来了,露出一只白皙的小脚。
红袖惊叫一声就光着脚跑了。
面孔同样红红的云琅有些哀伤的对老虎道:“你就不能不看吗?”
老虎把大脑袋贴在地板上,似乎很不屑云琅的说法,自顾自的闭上眼睛假寐。
“刚才看见红袖光着脚跑了。”
苏稚悄悄地出现在门口,神色古怪的瞅着老虎丢在地上的罗袜问云琅。
“老虎扯得!”
苏稚扭着腰肢走进来,将自己的脚丫子伸给云琅道:“扯我的,我不喊叫,也不跑。”
云琅没好气的扒拉开快要伸到他鼻子上的脚丫子道:“大肚婆走开。”
苏稚笑吟吟的道:“男人就是这么没心没肺,想当初您对妾身可没有这么温柔。如今肚子大了,您就更加的嫌弃了。”
说完就软软的倒在云琅的怀里,笑嘻嘻的道:“抱着妾身跟抱着红袖有什么不同?”
云琅一脸的坚毅之色,一个字都不说。
苏稚扒拉一下丈夫的下巴道:“就这样吧,你们男人的日子好过,喜欢谁了,想要谁了,拉进被窝里就能敦伦,女子可就没有这样的方便。阿娇的母亲找了几个面首,你看看,被你们这些臭男人都给传成什么了,什么叫做欲壑难填?什么叫做非男子入幕不能安眠,什么叫做非牛马之器不能欢?”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从哪里听来的?”
苏稚大笑道:“妾身可不是那些无聊的贵妇,妾身整日里的医馆里游走。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我那一天不接触上百个?告诉你,嘴巴最臭的不是那些老百姓,而是占着咱家后院养老的那些老将。说到欢喜处,恨不能他们自己去当馆陶的入幕之宾,明明一个个都没几年好活了,偏偏各个吹嘘自己体健如牛。”
云琅木讷的道:“我有些后悔让你出面去给人看病了。”
苏稚笑的快不成了,一个劲的在云琅怀里扭动,双臂揽住云琅的脖子道:“现在晚了,你去问问师姐,她的名分可比我高,你看看她愿不愿意躲进后宅专心的帮你生儿育女!有红袖这个死宅在家里的也不错,我们不喜欢管理家事,全部留给她,挺好的。您都不知道,自从小光走了之后,师姐就把家事全部交给我,快烦死我了。”
云琅有些惊愕,又有些惶恐,小声问道:“你跟小乔觉得对不起我?”
苏稚点点头道:“是哦,我跟师姐抛头露面的给所有人看病,这对您这位君侯可不是什么长脸的事情。您都容忍下来了,不但不反对,还帮我们开了这么大的一家医馆,您这样的夫君实在是太好了,妾身与师姐自然要回报您啊。再说了红袖可不是外人,这么漂亮的一个丫头,给了别人还不知道会受什么样的罪呢。不如就留在家里,我们搭伙过日子,把这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度过去。”
云琅眨巴着眼睛道:“确实如此!”
苏稚大笑着拍了云琅一巴掌道:“告诉你哦,红袖的身子软软的,抱着可舒服了…哈哈哈,真是便宜你了。”
好不容易把女流氓伺候的睡着了,云琅就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门。
老虎趴在门口,他的背上骑着云哲,云音靠在老虎肚皮上看书,不时地把一枚核桃塞老虎嘴里让他咬破,然后自己跟云哲剥着吃。
“耶耶,我以后是不是要管红袖叫三娘了?”
云音抖掉裙子上的核桃皮,抬头看着父亲。
云琅愣了一下,停下脚步将云哲抱在怀里瞅着闺女道:“你怎么想的?”
云音怒道:“她要是当了我三娘,就不能再逼着我学什么茶道,花道,耶耶的本事我都没学好呢,哪有功夫学那些!”
云琅靠着闺女坐下来道:“这你就弄错了,茶道,花道也是你耶耶我弄出来的,红袖是跟着我学的,云氏女儿将来一定是要学这些东西的,这是提升女子气质的一种学问,不可不学。”
“哦,原来这也是咱们家的学问啊,这不可不学。”
听闺女这样说,云琅疑惑的道:“谁教你的?”
“母亲啊,母亲说了,我是云氏的大女,既然是大女,就有权利继承云氏学问,将来虽然不能顶门立户,却可以自成一脉。还说耶耶的本事博大繁杂,我就该努力学,一样都不能漏掉。”
听到是卓姬教云音的,云琅也就只剩下了苦笑了。
那个女人一辈子都没有什么安全感,以前总觉得钱财才是靠山,后来发现权势可能更靠谱,到了现在,终于发现学问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也算是在不断地进步中。
细数起来,云琅的觉得自己的三个女人,没有一个是傻的,一个早就混成商界女强人了,至于宋乔,如今可以称为大汉国的女医圣手。
而苏稚的一手手术本事,早就有人用女扁鹊来赞扬她。
只要过上几年,等她们的年岁再长一些,宋乔跟苏稚给自己弄一个正儿八经的爵位不成问题。
毕竟都是有军功的人,尤其是苏稚,受降城一行,早就深入帝心。
有事业的女人一般对爱情没有过多的期望,这也是她们对红袖进门可以保持平常心的原因所在。
云琅叹息一声,如果在后世,自己这样的渣男早就被人家用各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扬名四方了。
现在,不但可以偷情偷的正大光明,还能找出道理来,不得不说,大汉时代对男人来说实在是太宽容了。
第一三八章 完美无缺的红袖
长安东北郊外有一座村庄叫做福门村。
这是一个只有不到五百人的小村庄。
村庄里有一座小小的学堂,山长名叫籍福。
早年间在长安也是一个有名的人物,只是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论他跟随了那个主公,那个主公的下场都不好。
不过,这对籍福本人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毕竟,他跟随魏其侯窦婴享受了十一年的富贵生活。
魏其侯被田蚡中伤,最终被斩首之后,他又跟随了田蚡过了整整八年的好日子。
直到田蚡死,他的两个儿子被刘彻贬斥不知所踪之后,籍福又投入到了主父偃的门下,准备继续过自己的清闲富贵生活。
这一次,他的富贵生活又过了四年,直到主父偃被阿娇困在马厩里面,冻掉了耳朵之后,他就辞别了主父偃归隐在了这座从小小的福门村。
自从在刑场送别了主父偃,籍福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小小的村庄。
他对仕途已经绝望了,公孙弘七十岁还受皇帝重用的事情,他不觉得能够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就安贫乐道。
以教导十余个聪慧的孩童为乐。
聂壹独自来到这座村庄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他没有走进村庄,而是将马拴在一棵树上,背着手站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眺望将要落入长安城之下的夕阳。
一个扶着黎杖的葛衣老者,缓缓走出了村子,每日站在这座小小的山坡上,不但能观看夕阳,更能看见繁华的长安城。
平日里来这里的人不多,村里的每一个人都知晓,这是籍先生最喜欢的地方,即便是最贪玩的孩童,也不敢轻易踏进这片小山坡一步。
没想到今天这里站着一个人。
籍福就停下了脚步,思虑片刻,还是慢慢的走上了山坡,与聂壹并排站在山坡上。
“眼看着太阳落进长安城,籍先生有何感想?”聂壹率先打开了话匣子。
籍福笑道:“一切荣光尽归吾皇,太阳从东边升起,照亮了长安城,而能给大地带来黑暗的只有长安城。”
聂壹笑道:“鼠目寸光,某家若是站在太阿之巅,太阳自然起自扶桑,落于北海。”
籍福笑道:“老夫年迈,攀不得太阿,见不得归墟,只能站在这小小的山坡上见太阳起自东山,落于长安,已经心满意足,岂敢妄想。”
聂壹皱眉道:“我不确定是否有杀你的必要,可是有人的心眼非常的小,为人更是小心谨慎,他不容一件将要发生的快乐事情有半点的瑕疵,我拗不过他,所以啊,我就来了。”
籍福并不惊慌,看着聂壹道:“老夫一生平庸,并没有多少机会参与机密大事,先生想要杀我,有些无理。”
聂壹笑道:“本来可以不杀你的,毕竟你已经离开了长安城这个名利场。可是你籍福的本性并不坚定,三姓家奴之称谓不算羞辱你,人家信不过你会守口如瓶,所以,你还是死吧。”
籍福皱眉道:“看先生面目不俗,贵气缭绕,器宇不凡,不似刺客屠夫之流,敢问先生如今居于何职?”
聂壹笑道:“你要是知道了,我就再也没有留你活命的理由了。”
籍福笑道:“先生本来就没有饶过我的意思。”
聂壹笑道:“征北大将军麾下行军长史聂壹!”
籍福吃了一惊道:“马邑之围中的聂壹?”
聂壹笑着拱手道:“有辱尊听。”
籍福大笑道:“既然是聂翁壹,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若先生不忙着杀我,不如陪老夫再观看一次夕阳如何?”
聂壹道:“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籍福用袍袖清理出来两块石头,邀请聂壹坐下,扶着黎杖道:“先生如今的官职也该到列侯了吧。”
聂壹摊摊手道:“按照军功来看,陛下确实该封我为君侯了,只是如今其余的君侯没有犯错,陛下不好改弦易张,某家只好屈居君侯之下等待时机。”
籍福点点头道:“陛下英明啊,如今的大汉朝终于迎来了最宝贵的平安岁月,不轻易更换列侯是对的,唯有平安,方能让我大汉的国力更上层楼。”
聂壹瞅着已经悬挂在长安城墙上的太阳道:“确实是这个道理,很多时候,某家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我朝的大军在外征战不休,明明国库中空空荡荡,连官员的俸禄都不能保证,明明我大汉这几年水旱灾旱,蝗虫,地龙翻身接连来袭。明明这是一个国力衰亡的时刻,谁知道一转眼,仅仅过了一个冬天,我大汉就显得朝气蓬勃,往日的那些苦楚似乎一瞬间都不见了,真是怪哉。”
籍福笑道:“自从主父偃与阿娇贵人为敌之后,老夫就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却不小心将自己放在了一个局外人的立场上,因此,对这些变化看的清楚一些。”
聂壹拱手道:“敢问是何原因?”
籍福指着身后的村庄道:“以这座小小的村寨为例,老夫初来之时,村子中只有丁口两百三十八人,第二年的时候,迁徙来了八十六名野民,第三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五百余人。我朝大军征战在外,钱粮之属靡费无有尽头,然而,此时此刻,百姓承担的赋税并未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于是,这五百人得以温饱。再者,我朝大军在外征战,带回来的牛羊奴隶无数,即便是这小小的村庄,也得到朝廷下发的耕牛十头,羊百只,新式的元朔犁三架。来年,有了这些耕作利器,这座村庄开垦出来的荒地足足有上千亩,仅仅一季半的收获,就足以比拟往年三倍不止。先生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不等聂壹回答,籍福又道:“这意味着战争从未真正将负担压在百姓头上,吃苦的是陛下,是百官,是勋贵,是商贾,是富户。如此一来陛下虽然好战,却从未伤及根本,甚至在有意无意的加强根基。因此,一旦战争结束,那些原本应该用在战阵上的物资,钱粮,牲畜一瞬间回归了它本来应该待的位置,海量的金钱,海量的物资,海量的大汉将士一瞬间回归,我大汉焉能不富?这些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陛下从这件事上品尝到了甜头,日后即便再有征伐,他还是不会动用国本与匈奴争雄,而且,以老夫看来,匈奴也失去了跟我大汉争雄的资本。”
聂壹感叹一声道:“高论,高论啊,乡野间自有大贤生,古人诚不我欺也。”
籍福苦笑一声道:“当年我献计于魏其侯,远刘武近先帝,魏其侯从之,深受先帝信赖,先帝驾崩,我献计魏其侯辞相,魏其侯不听,导致全家死难。老夫托庇于武安侯田蚡门下,献计武安侯,取太尉,辞丞相,武安侯听之,平安八载,武安侯不悦于陛下,我献计武安侯辞相,武安侯不听,死于任上,再无遗德眷顾子孙,武安侯败亡。主父偃极力招揽老夫为其门下走狗,老夫从之,献计《推恩令》主父偃从之,继而一年四迁。主父偃交恶阿娇贵人失去了双耳,老夫极力劝谏主父偃忘记仇恨向阿娇贵人认错,虽负荆请罪也需忍耐,主父偃不从,继而破鼓万人捶,死于街巷之中…老夫不过一介谋主,生无权柄,却要为自己昔日之策填命,真正的是死得其所啊。”
聂壹瞅着已经完全落进长安城的太阳叹息一声道:“你之死因并非因为你的那些奇谋妙计。”
籍福认真的瞅了聂壹一眼道:“哦?我能知道是什么事情吗?”
聂壹抽出刀子横在膝前道:“窦文娘先生还记得吗?”
籍福呆滞了片刻,垂下头道:“她去了来氏为妾…”
聂壹提刀站起身道:“她曾经托庇与你,你将她献给了来氏,从而获得了进入武安侯门下的机会。”
籍福无视聂壹手中的长刀喃喃自语道:“来氏满门被诛杀了啊…”
聂壹冷笑道:“窦文娘自戕于来府,如今,文娘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又到了婚配的时候,夫家是大汉国数一数二的干净人家,我等文娘故人以为,不能有半点的瑕疵,你死了,世上再无窦婴子孙,只有一个绝色小佳人——红袖!”
籍福抬头看着快要落下的钢刀低声道:“替我送份大礼!”
话音刚落,脖颈间血光暴起,一颗人头歪了歪,然后就从肩膀上落下,骨碌了两下,一双眼睛正好看到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
第一三九章 事情总有两面性
“红袖,红袖你快下来!”
云琅站在楼下呼唤红袖,老虎在他身边上蹿下跳,很兴奋的等待红袖下楼。
红袖用团扇掩着半边面孔娇羞的道:“我不下去,正教小郎识字呢。”
话音刚落,云哲滴答着口水的小脸就出现在台阶上,指着老虎大声叫着:“虎,虎,虎!”
才要爬下楼梯,就被红袖给抱进屋子里,并且重重的关上房门,再无声息。
红袖进去了,老虎就没了蹦跳的心思,懒懒的瞅了云琅一眼,就找了一块干净的台阶,趴在上面不动弹了。
云琅不明白,自家不到三岁的儿子能认识什么字,不过,红袖的理由非常的正当,他也无话可说。
只好泱泱的离去。
小虫拿一颗核桃塞嘴里用力的一咬,核桃在她的银牙压迫下顿时碎裂。
她一边吃核桃一边对红袖道:“你就是一个傻子,人家喊你你就下去?知不知道啊,家主这时候一定没怀好心,难道说你昨日里还没被他轻薄够么?”
红袖羞恼的道:“还不是你说的…”
小虫丢掉核桃皮掸掸裙子上的核桃渣子道:“说你傻还真是傻,女人值钱的就是身子,这可不能轻易就给了,要是给的不清不白,人家以后糟践你,你还没话说。反正都是你上杆子爬的。”
红袖皱眉道:“家主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女人最值钱的是脑子,是智慧,是善良。”
小虫嗤的笑了一声道:“丑庸够善良的吧,宁愿自己背罪责也要偷粮食给褚狼他们,都脱光爬家主床上了,家主为什么不喜欢她?我算是够聪慧了吧,家主洗澡我都伺候过,为何不见他对我动手动脚?凭什么他跟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抓脚,就是撕扯罗袜的?还不是因为你这张脸太魅惑人心了。你再看看咱家的少君,细君,哪一个不是绝色美人儿?即便是外边的那个卓姬,那也是艳名动长安的主!说白了,家主口是心非,他喜欢的就是漂亮的,什么聪慧,什么善良都是骗人的。”
“罗袜是老虎撕扯的…”红袖还在极力为云琅掩饰。
“那是他兄弟在帮他,知不知道啊,当初家主偷看卓姬洗澡的时候,大王就在旁边,还跳下水池,帮他兄弟撵卓姬她们出水池,好方便他兄弟看个痛快。你看看大王,好好地兽中之王,现在整日里獐头鼠目的乱跑,还有一点兽中之王该有的模样吗?这就是跟家主待得时间长了学坏了。”
“大王很乖啊,从不咬人不说,还会打猎,家里缺肉食的时候不都是大王去林子里抓猪回来给我们吃的吗?你就一点都不记大王的好?”
“当然记得,我们当年去黑松林取水的时候不都是大王陪着我们的吗?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没见我以前给老虎洗澡的时候,比我自己洗澡都上心?我只是告诉你,在家主身边过日子,最好多一点心眼,你想想啊,我夫君多傻的人啊,都被家主教导成博士。我婆母可说了,家主就是一个聪明水多的往外横溢的人,他多余出来的聪明水啊,就够我夫君跟大伯受用一生的。我以前也是一个比傻子好不到那里的人,结果你看呢,姐姐我现在可是孟氏的一家之主,我说出来的话,我公婆都要听,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出过差错。”
红袖听的一脸茫然。
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论起读书,弹琴,作画,烹茶,插花,小虫给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一到男女情爱,家中琐事,她就一窍不通了,不能指望一个喜欢居住在院子里不出门的人有那么多的生活常识。
“我喜欢君侯!”
红袖想了一会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小虫抽抽鼻子道:“我要是站在长安街头大喊一声,问有没有人喜欢我家君侯,你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红袖不解的道:“你在发疯!”
小虫大笑道:“可不是我发疯,是街市上的那些女子发疯,楼上的会跳下来抢君侯,锁在家里的会翻墙出来抢君侯,你真以为君侯的儒雅,博学,勇猛,英俊之名是假的?最重要的是咱家君侯对女子算是最温柔的一个,仅仅是一曲《美人歌》就让长安少女朝思梦想,恨不能化身刘陵那个贱人。”
红袖惊恐的瞅着小虫。
小虫又往嘴里送了一颗核桃,用力咬,却没有咬开,就打开门见老虎趴在台子上,就冲着老虎招手,老虎迅速的跑进了屋子,小虫就把核桃塞老虎嘴里…
一连吃了三颗美味的核桃,小虫这才靠着老虎的肚皮又对红袖道:“知道不,我跟孟二成亲的那一天,那家伙跟死人一样,一脸傻笑的趴在床上看我睡觉,我让他上床睡,他说就喜欢看着我睡觉,害怕睡着了再睁眼我就不见了。听得我心酸,拉他上床…你捂耳朵干什么?这些事情原本该是母亲教你的,你母亲没了,丑庸姐姐又在阳陵邑,所以啊,只有我这个当姐姐的来教你。正经的人伦大道,事关子嗣,是大事,把手放下来,好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