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稚噘着嘴在催促她离开的彭寿肩膀上捶一下,留下一片带血的印记,然后就匆匆的走了。
看护妇将金日磾推进了病室,守候在病房里面的霍光,立刻就拿起挂在病床上的病历看了起来。
然后对同样坐在病室里的刘据跟狄山道:“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几乎插进肺部,肺部出血,这就是他咳血的原因,右手臂桡骨骨裂,左脚大拇指骨折,髋骨错位,脾脏错位…啧啧这家伙就像是被一头疯牛撞过一般。”
刘据对金日磾的伤势并不感兴趣皱眉道:“你们说此人颇受我父皇看重?”
狄山瞅着霍光道:“有…些事…不用…瞒着殿下。”
霍光点点头就对刘据道:“韩嫣之所以伏诛就是因为此人。”
刘据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不解的道:“韩嫣何等人物,怎能因为…”
霍光不等刘据把话说完就打断他的话道:“韩嫣是匈奴奸细!”
刘据习惯性的向狄山求证,狄山重重的点点头,在手上的小本子上写下了证据确凿四个字给刘据看。
“如此说来,此人是我大汉功臣。”
跟所有人一样,刘据在得知事情真相之后,也对金日磾此人另眼相看,如果韩嫣…那就太可怕了。
“此人日后定能受重用,殿下当善待之。”狄山又迅速在小本子上写下一段话。
刘据来到金日磾床前,仔细看着这张有异于大汉人的脸,对霍光道:“我父皇会重用异族人?”
霍光笑道:“陛下心胸宽宏似海,既然能启用卫青,公孙弘,桑弘羊,张汤,王温舒这样出身微末之人,只要这个异族人对我大汉忠心耿耿,用了又何妨。”
“既然是将要重用之人,此人为何又会出现在角斗场上?”刘据并不傻。
这句话霍光可就不会回答了,装作转过身继续去看病历。
“野马不训,何以骑乘千里?”狄山如今用硬笔用的愈发得心应手。
“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我父皇安排的?”刘据也似乎有些明白了。
狄山笑而不答,一副心照不宣的智者模样。
“既然如此,霍光,你留下来看顾此人,莫要让他的伤势发作,如有需要药物之处,尽管跟我说,宫中藏药,尽可取用。来到了上林苑,我与博士一起去宜春侯府上探望一下舅父,舅母,待此人伤势好转,你自来长安寻我,蜀中之行迫在眉睫,不可耽误了。”
霍光拱手领命,而后送刘据,狄山出了病房。
他们三人刚刚离开,金日磾就睁开了眼睛,呆滞的瞅着病房洁白的屋顶沉默了好久。
不大功夫,霍光就回来了,见金日磾面色惨白的躺在病床上,嘴唇干涸,就用小小的茶壶往他嘴里灌水,一边灌水一边道:“又是一个为了前途不要命的人啊。”
金日磾依旧陷入昏迷之中,只知道下意识的吞咽清水。
霍光给金日磾灌了一些清水之后,就在病床边上坐了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他看的很入神,只是偶尔回过神来,就会帮金日磾灌水,盖一下被子。
“霍兄,谢谢了。”
金日磾虚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霍光回过头笑着对金日磾道:“金兄好气概,霍某佩服。”
金日磾苦笑一下道:“顺势而为罢了。”
霍光大笑道:“我就想知道,如果我不喊那一嗓子,你会不会真的死在那个角斗士的手里?”
金日磾摇摇头道:“不可能!”
霍光若有所悟的点点头道:“言之有理。”
金日磾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这可惜没有拿到最后一笔角斗钱!”
听着金日磾的玩笑话,霍光在心中暗暗叹息一声——还真是一场毫无痛快感可言的报复啊!
第一三零章 阿娇的真心话
报复的目的就在于观看敌人悔恨,害怕的表情,在于让敌人知晓云氏不可轻侮。
震慑云氏潜在的敌人莫要与云氏为敌!
现在,这些目的一个都没有达成,被云氏报复的金日磾在经历了地狱一般的报复之后,对云氏充满了感激之情。
“我这是在哪里?”金日磾对这样的白房间非常的好奇。
“云氏医馆,全大汉最好的医馆,幸好把你送到这里来了,如果送到别处,就算你命大能活下来,落下残疾不可避免。”
“我听到有人切开了我的身体。”
“没错啊,你的肋骨折断了三根,其中一根伤到了肺,必须把你的皮肉切开,把骨头对接好,然后再把皮肉缝合,如此,才没有后患。”
金日磾感受着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惊讶的道:“你是说有人切开了我的身体,在摆弄我的骨头?”
霍光笑道:“这不算什么,这里的医者可以切开人的肚皮,从肚皮里面切掉坏死的肠子,再缝合,病人三天后就能下地行走,我还听说,有高明的医者甚至能给人换心!”
“换心?”金日磾惊讶的几乎从床上坐起来。
“传说而已,没见过啊。”
“容我拜见医者,当面致谢。”
“用不着,我小师娘是手痒痒了,就想切开人的身体,恰好你送上门来了,正好练手。”
“你是说给我切腹疗伤的人是君侯的细君?”
“是啊,这家医馆的主事人是我师娘,我大师娘的医术似乎比我小时娘的医术还要高明一些。”
“夫人怎可有如此高明的医术?”
霍光呲着白牙笑道:“云氏即便是一介小厮,一介侍女也是熟读文字的。过几年长大了,就会离开云氏,或者求学,或者求官,最终成为我大汉的栋梁。家师常说,我云氏不跟别人比富贵,不跟别人比权势,我们只比书香门风。”
金日磾叹息道:“真是令人羡慕。”
霍光笑道:“你是匈奴人中难得的几个识字的人,难道就不想多认识一些字,多知道一些道理,多理解一些天地大道?”
“我是匈奴人。”
“你错了,我汉家贤人曾经说过,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韩嫣入了夷狄,因此他不再是我大汉人,如今,你金日磾入我大汉,遵守我大汉法度,敬我大汉祖宗,着我大汉衣裳,行我大汉礼仪,自然就是我大汉人,区区外貌不足以论。”
金日磾睁大了眼睛道:“古贤人果真如此说过?”
霍光从怀里掏出一本《春秋》放在金日磾的手中道:“就在这本书里,金兄可细细研读,自然知晓其中道理。”
金日磾狂喜之下单手拿起书本就犯看,霍光见他翻书翻得吃力,就帮他找到了那句话的出处。
金日磾怔怔的看着那一竖排字,叹息一声,就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
霍光走出病房,他知道金日磾需要时间来考虑清楚,这时候多说话没有益处。
才下台阶,就有一个羌妇鬼头鬼脑的跑过来,瞅着霍光道:“小爷如果要弄死这个匈奴人,婢子可以去办,不用给他灌水杀他,那样太慢了。”
霍光不解的瞅着羌人看护妇道:“我何时要杀他了。”
“婢子看见您在给他喂水。”
“他口渴啊,当然要喝水。”
“可是,做完手术的人,尤其是破开内腑的人在肠子没有通气之前是不能喝水的,只能用水擦拭嘴唇哦。”
“我见您给他灌了一茶壶的水…还以为…”
霍光吧嗒一下嘴巴道:“他不会死吧?”
看护妇摇头道:“不会,只是过一会会有尿水,他的腰肾受了损伤,那时候就痛苦了,会有血尿。”
“哦,那就没关系了,我这个朋友不怕疼。”
羌人比汉人更加的痛恨匈奴,尤其是这些提前一步来到长安的羌妇,已经被云氏以及前来看病的病患给宠坏了。
最是见不得匈奴人过上跟她们一样的好日子,即便是金日磾长得很英俊也招引不来一丝半点的同情。
羌妇失望的看着霍光走了,不情不愿的走进了金日磾的房间,这一会,这个该死的匈奴应该就要排尿了。
冬日荒凉的原野上,老虎大王独自漫步。
一些落在原野上啄食草籽的麻雀,对老虎大王的到来无动于衷。
弄死了一匹御马的大王,很想在这个地方继续弄到一匹马,为此,他已经在这片土地上转悠好几天了。
对于狩猎,大王一向都是很有经验跟耐心的。
几只野鸡从他的脚下扑棱棱的飞到远处,老虎看都懒得看一眼,这样的猎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累了,大王就很想坐下来休息一下,只是一想起他只要在土地上坐过,就会有人给他洗屁股,就撑着没有坐,小心的避开乱草,免得弄脏了他漂亮的皮毛。
一辆华丽的马车在侍卫的簇拥下从远处驶来,直奔长门宫所在的方向。
老虎站在路边,仰着头看路上的仪仗。
原本神经紧张的护卫们在看到老虎脖子下面的玉牌,就立刻松懈了下来。
完全就当他不存在,一些调皮的提着香炉仪仗走路的宫女还从怀里掏出吃食丢给大王。
大王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马车停了下来,阿娇的俏脸从车窗里探出来,冲着老虎招招手,老虎就马上来到了大路上,也不管恐惧嘶鸣的挽马,一个纵跃就跳上了马车。
两个胆大的宫女用麻布擦拭了老虎的爪子之后,才准许老虎走进车厢。
吧唧一声就趴在华丽的地毯上,仰着头看阿娇。
“拿食物来,本宫诬陷了这个傻蛋,好好地补偿他一下。”
老虎吃的满意极了,不论是嫩滑的羊肝,还是美味的牛肉,他一样都没有错过。
阿娇一只脚踩在老虎软绵绵的肚皮上,手里捏着一个白玉杯,喝了一口酒道:“你家主人怎么就不肯像你一样傻呢?哪怕是装也要装出来。结果,聪明的让人害怕。我一个女子也就罢了,男子的世界里,可是不讲情面,只讲利益的。总要分出来一个胜负,却谁也不肯罢手,看样子是要斗一辈子喽。现如今倒好,有人主动往你家走,你还主动给接纳了,呵呵,看你将来怎么收场。”
这些话,老虎自然是听不懂的,以为阿娇在说他,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做了应答。
“谁坑了金日磾?现在还查不出来,绣衣使者说与云氏无关,可我呢,总觉得就是你兄弟干的。
他这个人没心没肺的,别人对他再好他都认为是应该的,唯独不能容忍你吃亏。
你还别说,他还真的把你当亲兄弟来看待。
你要是真的聪明,就回去告诉你兄弟,不要再跟陛下斗气了,服一次软,也不算丢人,让陛下赢一次会掉块肉吗?
再这么下去,迟早会斗出怒火来,本宫都不知道该如何劝谏了。
一群人呐,好好地过日子,最好一个个都能活的长命百岁,最后老死。
不要弄得血淋淋的让人犯恶心。”
老虎吃完了美餐,伸出大舌头舔着嘴上残存的血迹,刚才吃的新鲜羊肝,他还想吃。
看着老虎憨乎乎的模样,阿娇莫名的怒气横生,白玉一般的脚丫子踹在老虎的大脑袋上吼道:“滚出去,跟你的兄弟一样没良心,就不能让我平安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老虎不满的叫了一声,转身就甩着尾巴离开了马车,对这个装满美食、且温暖的地方毫不留恋。
临走的时候,重重的在挽马屁股上拍了一爪子,等挽马受惊开始奔跑了,这才跃下马车,继续慢吞吞的在原野上游荡。
第一三一章 春日里的故事
元狩二年的春天如约而至。
金日磾胳膊下夹着一卷书,踩着明媚的春光漫步在渭水边上,在依依的杨柳轻抚下,悠闲地就像一个世家公子。
跟云氏其余的少年人一样,他也梳着一个小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是金色的,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好看。
身上的青衫宽松写意,春风一吹就有飘飘欲仙之感。
一个金发匈奴人,拱手如仪,笑容和煦,站在青草地里自是一道风景。
他今天来渭水码头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考察一下这座码头,春水来临之时,别处的码头损坏大半,唯有这座码头坚如磐石。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无他,舍得下本钱而已。
渭河的渡口因为船老大贷款修建的原因,跟以往大不相同,厚实的青石凿出勾连机构,相互连接,相互锁定,最终组成一个硕大的青石码头,让河水奈何不得。
春汛的时候,高水位不但对古柳码头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因为水位抬高了,货物上下船更加的便捷。
去年的冬天比较暖和,渭水没有结冰,因此,船老大赚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钱,如果今年运气再好一些,等到秋日还款的时候,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压力。
了解清楚码头事宜之后,金日磾就愉快的跟船老大告别,一手高举书本遮挡越来越高的太阳,一边瞅着一眼望去的无边无际的农田,心生感慨。
当年在武威祁连山下,匈奴人也有农田,只是,耕作方式完全不同,春日里播散种子之后,就不再理睬,接下来的工序就是等待秋日收割。
匈奴人并不懒,这一点金日磾可以发誓,可是,不论匈奴人干什么,好像都不如汉人干的好。
即便是在饲养牛羊方面也是一样。
云氏的牛羊基本上都是圈养的,牧草是自己种植的,如此一来,出产牛羊的速度要比匈奴人更加的快捷,最重要的是,云氏出产的牛羊多肥膏。
生产生活上被汉人碾压式的超越,这让金日磾开始怀疑起匈奴人是否天生就比汉人笨一些。
张安世的马车从古道上奔驰而过,金日磾非常的羡慕。
不是羡慕张安世有漂亮的马车,而是羡慕眼前的这个人,年纪轻轻就能与全关中的子钱家斗智斗力,如今,正杀的难解难分。
金日磾叹息一声,想起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蜀中的霍光。
那时候他的伤势并未痊愈,只能撑着拐杖在路口为霍光送别。
那个骄傲的少年,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穿着一身大小合适的甲胄,拜别恩师之后,绝然而去的身影让金日磾感叹万分。
霍光此次去西南,西南诸国将再无宁日。
持一干戚令天下瑟瑟发抖者,唯有大汉使臣。
云琅似乎永远都处在一种慵懒的状态中,他站着的时候似乎都不多。
可就是这样一个慵懒的人,却给大汉国创造了数不清的财富。
只要不打仗,大汉国人的日子就会变得很好,家里的劳力众多,不论是开荒,还是受雇于人,都能迅速的积攒下一些家业。
眼前繁华的世道是金日磾平生仅见。
“你小小年纪,说什么平生仅见的笑话,当年始皇帝横扫六合平定天下的宏大场面你没见过吧?当年我太祖高皇帝在垓下与项羽大战,十面埋伏,让一代豪雄自刎乌江的场面没有见过吧?我景皇帝时期,府库粟米糜烂,铜钱锈蚀,百姓无饥寒的场面你没有见过吧。至于陛下高坐庙堂,万国来朝的场面你也应该没有见过。过去的不足论,将要到来的才值得期盼,而天下人没人能想象的到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云琅半靠半卧在一张锦榻上,一边有一个眉目如画的绿衣女子正安静的烹茶。
在她的身边,云氏的几名弟子正在沙盘上写字,只有云音靠在父亲怀里,跟父亲撒娇,想要跑出去参加灞上的杨柳会。
云琅不但要教育金日磾,还要理会纠缠不休的闺女,两样都没有耽误。
“你已经是汉人了,就不要再用匈奴人的眼界来看这个国度,你应该为他的强大感到自豪,并且积极的参与进来,一同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陛下对你有再造之恩,如此恩情不可或忘,我大汉以忠孝立国,不容你有别的心思一。”
对于云琅这种洗脑式的教育,金日磾并不反感,云琅口中常说的忠君报国也是他如今的立身之本。
金日磾很想让穷困的族人来云氏做工,却被云琅严词拒绝,正大光明的告诉他,云氏庄园之中的机密太多,并不适合异族来工作。
而长安市上的云氏店铺,却可以招收他们。
因为金日磾一族都是金发的缘故,为云氏店铺招揽来了更多的好奇的客商。
为了更加的有异族风情一点,云琅甚至给他们设计了肥大的马裤跟窄小的马甲。
因此,长安人现在最奢华的派头就是,身边跟着一位身着马甲马裤皮靴带着白麻布手套的金发仆人。
这些人本身就出自匈奴贵族,稍微训练一下礼仪,规范一下行为规范,他们就是长安城最高级的仆役。
对于云琅如此安排金日磾的族人,刘彻很满意,在他看来,让金日磾的族人成为最高级的仆役,就是对金日磾做出的贡献最大的赏赐。
他可以容忍一个两个异族人在大汉成为正常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大批量的外貌跟大汉人有着不同特点的异族人跟汉人享受同一待遇。
“你现在已经成了天子近臣,就该明白一件事,天子安好,你便安好,天子不安,你将永无宁日。”
金日磾感慨道:“这个道理学生倒是知晓,只是很想让我的族人不要干那些卑贱的事情,哪怕是种地,放牧,我们也甘之如饴。”
听金日磾这样说,云琅笑了一下,对金日磾道:“你可以去问问你的族人,是愿意整日里穿着光鲜的衣服,吃着上等的食物,坐着很好地马车,还是愿意低下头在烈日下劳作,在风雨中为饭食奔波呢?”
金日磾断然道:“伺候人虽然收入颇丰,却毫无尊严可言,还是种地,放牧更能使人自傲。”
云琅拍拍金日磾的手道:“去问问吧,你会发现他们的回答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金日磾皱眉道:“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过抬头挺胸的日子吗?”
云琅笑道:“如果他们是普通匈奴牧人,我想他们更加愿意过自食其力的日子,可惜啊,他们在匈奴就是勋贵,干活是被他们所鄙视的。你一人难以改变大部分人的念想。”
金日磾霍然站起道:“我不信!”
云琅转头对梁翁道:“给金子一匹快马。”
金日磾忧心忡忡的就跟着梁翁走了,他心中隐隐有些焦急,如果休屠王一脉真的只喜欢给人当仆役,这一族哪来的未来可言。
红袖把一杯茶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你教育这个匈奴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你跟匈奴人说的东西与教给他们的想法有差别。”
被一个绝色美人儿用大眼睛盯着,即便脸皮厚如云琅,也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几年下来,昔日美丽瘦弱的小少女,如今已经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不敢看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你心虚?”红袖鄙夷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对自家的这位家主很是鄙视。
没人注意的时候就喜欢偷偷地看她,等到让他正大光明看的时候却没了胆子。
“我心虚什么。”
“不心虚就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红袖有些咄咄逼人。
“不看!”
云琅倔强的扭过头去,却看到了老虎大王那张毛绒绒的丑脸。
被老虎的胡须撩拨了鼻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很大的喷嚏。
回头再看红袖的时候,就只能看着红袖婀娜的身子越走越远。
云琅抱着老虎头道:“多美的人啊,你说是不是?”
老虎连连点头…
第一三二章 患得患失的红袖
昨日那个惊恐的如同小鹿一般的小女孩,几年光景就长成了大姑娘。
这是时间在人世间制造的神奇。
云琅喜欢欣赏美女,所以,不论是阿娇的雍容,卓姬的妖娆,还是宋乔的知性,亦或是苏稚的娇憨,对云琅来说都是绝世美景。
唯有红袖的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就是单纯的美丽,有时候是一朵盛开的牡丹,有时候是一朵春风里的雏菊,有时候就是一幅淡墨山水画里的仙子,有的时候,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种种的变化,不过是她行动坐卧,或喜或悲促成的,可谓一动一静皆是风景。
虽然顶着一个丫鬟的名头,不论是梁翁,平遮,还是刘婆,没有人敢拿她当一个丫鬟来看待。
自从宋乔,苏稚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医馆上,云氏内宅的主事人就是红袖。
她年少的时候胆小,孤独,随着年纪渐长,性子却变得越发清冷起来。
在内宅别人或许还能看到她偶尔露出的笑脸,离开了内宅,她就会戴上幕篱。
基本上,没有必要,她从不愿意离开云氏内宅,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读书,调香,弹琴,作画,种种花草,给孩子们上课,就是她生活的所有内容,并且乐此不疲。
曹襄敢跟宋乔说笑,跟苏稚斗嘴,唯独在红袖面前他永远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且目不斜视。
云琅不得不承认,一个真正的美人,确实能让人有改过自新的能力,至少,红袖就有这样的魔力。
红袖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是她跟小虫两个在照顾云琅跟宋乔起居。
小虫嫁人之后,就剩下红袖一个人了,宋乔没有指派别的仆妇,云琅也没有提起,至于红袖自己,更是没有要求调派别人过来。
在这个家里,跟红袖最亲近的人就是小虫,如今吗,小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虽然外边有传言说小虫算是一女嫁了二夫。
孟府却欢天喜地的,第二个孩子的百岁生日上,孟大,孟二的父母喜极而泣,甚至当着众宾客的面喝的酩酊大醉。
以至于最后只能由小虫这个儿媳出来支撑场面,至于孟大,孟二两个除了咧着嘴傻笑,再无用处。
没生孩子的时候,小虫只要来云氏,就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伴红袖,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多少话说,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互不分离。
生了两个儿子的小虫,早就不是云氏小丫鬟的模样了,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在小虫的面前,也只能自行惭秽。
如今,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
这是云家人的通病,不论男女,只要有空闲,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
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就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小虫用充满色欲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
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只要一刻见不到你,就会发疯?”
小虫得意的道:“我只有一个夫君,你莫要胡说,不过嘛,只要是男人,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
“啐!”红袖啐了一口小虫。
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我这人不在乎,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我娶你都成啊。”
“休要胡说,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小虫姐姐,我真的长得很美吗?”
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
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不是好事。”
小虫摇头道:“你母亲遇人不淑,你不一样,跟着家主这样的人一辈子一定会过的很有意思。”
红袖叹息一声道:“他从不正眼看我。”
小虫大笑道:“是不敢看吧!咱家的家主是一个很小气的人,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家里的这一群鸡雏,生怕被老鹰叼走一两个。
这么多年下来,你看到家主可曾辜负过谁?家里的仆妇生病,都不惜千金救治,明知道活不下去了吃什么药材都是浪费,家主可曾皱过眉头?
阿曼那个淫妇人,晚上跟野汉子偷情,白日里干活迷迷瞪瞪的,被煮蚕茧的开水把脸给烫成了那个样子,我去看过,跟鬼一样吓人。
知道不,家主为了救治这个不值钱的仆妇,硬是让细君出手,从阿曼的屁股上揭下好几块皮补在脸上,虽然还是很难看,到底还是有了人的样子。
这样的盖世医术,人人都说用在一个仆妇身上糟蹋了,你看家主可曾有半分的犹豫?
细君更是欢喜的跟什么似的,连帮手都不要,阿曼的事情事事亲力亲为,别提多上心了。
听姐姐的,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往家主床上一躺,稍微露点皮肉,就你这身子,那个男人不想要?
把这事办了,你就是云氏的三夫人!”
“哎呀呀,你都说些什么啊。”
红袖掩面而走…
小虫看着红袖的背影大声喊道:“早点下手啊,反正你又不吃亏!”
红袖跑的不见了人影,小虫就再次懒懒的躺在软椅上自言自语的道:“男人可以谋算女人的身子,女人干嘛就不能谋算男人的身子?可怜的丑庸姐姐,现在的春梦里恐怕都是家主吧?”
说完这句话,就惊慌的四处瞅瞅,没看见有人在,这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准备睡一觉,等孟大,孟二过来,好一起回家。
红袖的一张脸被小虫的话羞臊的如同一张红布,也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荷塘边上。
云氏的荷塘不算大,也就三亩地大小,初春的时候,荷塘上看不见一片枯叶,也不见一颗新芽,只有一汪清水在阳光下泛着鱼鳞般的波澜。
一大群红色的鲤鱼在碧波里成群结队的穿行,当红袖的倒影出现在湖面上的时候,那群红色的鲤鱼,就在一条足足有两尺长的大鱼带领下,向红袖的倒影冲了过来。
红袖从长廊架子上取过一把泡好的糜子,就随手抛洒了下去,荷塘顿时就像是开了锅,一大群红的,黑的,花的鲤鱼就争夺了起来。
鱼食抛洒完毕,那些鲤鱼依旧围拢在水边,打着旋,长大了嘴巴露出水面,一张一合的求食。
大王不知何时出现在水边,蹲坐在大青石板上,全神贯注的瞅着池塘里的鲤鱼。
“不要啊!”就在红袖大声呼喊的时候,大王猛地伸出了一只前爪,将他迅捷的刺进水里,等他把爪子提起来,他尖锐的指甲上已经挂着一条美丽的红色肥鱼。
红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老虎的脑门上怒道:“你又不吃鱼,抓他们做什么?”
老虎受到了训斥,就低下头瞅瞅那条还在他爪子上挣扎的鲤鱼,就把鲤鱼丢在红袖脚下,任由那条鱼活蹦乱跳。
红袖捧起那条鱼,发现鱼的肚皮上出现了两个大洞,眼看就活不了了。
这才叹口气对老虎道:“下次不要这样做了,他们已经知道你就是兽中之王,不敢忤逆你的,多杀无益。”
鱼已经死了,红袖倒是没有浪费粮食,准备送给小虫,小虫一向喜欢吃鱼,这条鱼的肚子虽然破了,想必她是不会嫌弃的。
给老虎擦干净的爪子,红袖就坐在老虎宽厚的背上,任由他驮着在院子里漫步。
她俯下身子抱着老虎的大脑袋,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你帮我问问家主,要不要娶我。”
第一三三章 聂壹?
在云琅看来,上天对傻子非常的仁慈…
主要体现在上天会给他们无数次纠错的机会。
只可惜,傻子之所以被称之为傻子,是因为他们总会辜负上苍给予他们的机会。
抢劫滇国,抢劫夜郎国,这不过是刘彻训练,考验自己儿子的一种方式。
大汉国已经完美的渡过了财务危机,这时候并不一定要干抢劫这种很低级的事情。
就在皇长子刘据跟霍光带着大批的大汉军方甲士以及无数想要为国立功的捕奴团成员,以及蜀中商人组成的大军就要开赴南蛮之地的时候,夜郎国的使者来到了长安。
夜郎国的使者口气强硬,要求大汉国交出抢劫他们国家,杀害他们国主的凶手,如若不然,夜郎国三万战兵就会来到大汉国自己取走与损失相等的战利品。
这样的话语还没有来得及传递给刘彻,夜郎国使者团上下二十三人,就被向来慈眉善目的鸿胪寺官员给枭首了。
在大汉国君面前,胆敢称兵仗者斩!
西汉鸿胪寺卿公孙贺在下令斩杀夜郎国使者之前,连续问了三遍,夜郎国的说法是否有误。
结果,每一次都被夜郎国使者义正辞严的给羞辱一顿。
狂悖的话语第一次出夜郎人之口的时候,偌大的鸿胪寺大殿里安静一片。
第二次出口的时候,殿中不论是武士,还是文臣都已经把宝剑抽出来了。
第三次出口的时候,就连鸿胪寺卿公孙贺都忍无可忍,第一个从桌子后边跳出来,带头砍死了夜郎国使者。
皇帝知晓此事之后就淡淡的说了一句“知晓了”,然后就悄无声息。
鸿胪寺能做的,就是把所有尸体掩埋掉,继续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夜郎人死了,长安百姓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官员们,也拿这件事当做酒宴上的笑料。
也就在这一天,长安的角斗场上终于出现了一头巨狼,开启了人兽之战的开端。
长平在长安生活了半辈子,他认为以前几十年长安发生的变化都没有这五年快。
很多的新鲜事物不断地出现,长安人从惊讶到习惯,到最后的波澜不惊,身为大都市里的人,他们对身边出现的新奇事物不再惊讶,不论多么新奇的东西,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一种商品而已。
几十年来都没有完成的长安城修建终于完成了,土坯城墙终于被换成了青石砖瓦城墙,长安城里的茅屋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青砖碧瓦的小家院落。
再也不用皇帝驱赶,贫穷的人,就自动卖掉家里的茅屋,用换到的钱,去了城外居住,富人大量的涌进长安城,搞的长安物价腾贵,这让长安城守非常的为难。
然,桑弘羊以为,聚集天下富户于长安一城,本就是陛下心愿,焉能因为一些小小的瑕疵就畏缩不前。
如今,关中人谈论最多的就是如何进驻长安城。
与进驻长安城同样火热的话题就是进驻富贵城。
在政治层面,满天下无人能与刘彻争锋,所以,富贵城并不欢迎朝廷官员进驻。
不但不欢迎,反而对官员进驻富贵城有着极多的限制。
阿娇不想把富贵城弄成长安城的对头,她的目标就是让富贵城成为除过政治中心之外的大汉经济文化中心。
所以,进驻富贵城的人,以商贾与读书人最多。
富贵城最中心的位置叫做揽月湖,当初为了将这片洼地改造成一座与渭水相连的湖泊。
云琅派人沿着渭水修建了长达十一里的自流渠,每年春夏涨水的时候,渭河水就会沿着自流渠灌进揽月湖,等到晚秋渭水水流枯竭的时候,揽月湖里的旧水就会沿着排水渠流出,等待来年开春继续灌装新水。
这片湖泊不算大,只有三百亩,沿着这座廊桥纵横的湖泊,就是富贵城最核心的地带。
地段最好的地方让阿娇拿走了,修建了摘星楼,因为名字不好,有灭国征兆,后来被刘彻改名——抚仙楼!
风景最好的地段,在云琅的坚持下,给了太学,由曹氏垫资修建了一座占地两百亩的太学。
不论是论道堂,还是藏书阁,亦或是馆驿,还是休闲用的亭台楼阁,都舍弃了精美的雕刻,因繁就简,格调大气,处处显示着大汉朝深厚的底蕴。
云氏医馆就在湖泊边上,现在,病患因病居住在医馆中已经不算什么奇闻了。
即便云氏医馆已经扩建了两次,蜂拥而来的病患,依旧让云氏医馆不堪重负。
太学里的博士很多,而且非常的贫寒,如果没有另外一份兼差,恐怕是没有多余的闲钱住在富贵城里的。
于是,围绕着太学跟医馆,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出资又办了四家学堂,这四座学堂只看学生的聪慧程度,从不看他们的父母衣冠,因此,成了商贾之家子弟求学的第一选择。
长安城在吐故纳新,富贵城却如同一张深不见底的大嘴,正在吞噬着大汉国的精英人群。
关中的子钱家们终于结成了一个恐怖的经济联盟,准备共同对付云氏钱庄。
为了随时准备接受云氏钱庄用新的法门侵害他们的权益,这些子钱家居然通过桑弘羊走通了阿娇的门路,居然把他们金碧辉煌的钱庄大楼,修建在云氏钱庄的对面…
眼看着云氏贷出去的钱,已经开始有回头钱了,这些子钱家在研究过云氏钱庄模式之后,迅速的推出了一分利息的模式,有时候遇到与云氏争夺客户的时候,他们的利息还可以再降低一些。
长安城里的人口在迅速的简单化,而富贵城的人口却在日益的复杂化,毕竟,想居住在长安城里,权势缺一不可,富贵城就简单的太多了,只要你有钱,就能进来,只要你能买得起富贵城里的房子,你就能享受富贵城里的税率,管理,子弟上学,乃至安全城市服务带来的种种便利。
也因为如此,当长安城还在投入巨大的资本重新修建的时候,阿娇已经把海量的钱财锁进了自己的仓库,成功的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波资本运作。
据说刘彻在阿娇的邀请下看了钱库之后,一个人在平台上横槊赋了半夜的诗。
想想也是,当一位强横的皇帝突然发现自己不缺钱,不缺粮食,而恰恰他麾下又有一支身经百战的无敌雄师,他能干什么、会干什么、已经不用猜测了。
就在云琅,曹襄,李敢霍去病四人认为与匈奴的漠北之战就要掀开帷幕的时候。
刘彻并没有动用大军北进,而是开启了整顿军伍的序幕。
年纪渐长的将军,纷纷被裁撤,或者成为地方留守,或者去了南方战场发挥余热,或者干脆离开了军伍,成为了文官。
卫青已经成功的进入了大司马这个职位,后面的将军二字似乎正在远离他。
霍去病不负众望成为帝国北方军团的征北大将军,麾下骑兵三万,步卒十万,这是霍去病第一次统领这么多的军卒。
只是他军中长史,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聂壹。
云琅上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韩安国没有死的时候,那时候,韩安国就任偏将军。
就是这个叫做聂壹的马邑富豪,自告奋勇的去了匈奴,声称想要投降还可以杀死马邑县令,可以让匈奴人获得马邑城里的所有的人口与财富。
于是,这个渺小的边地富豪居然说动了军臣单于,亲自带兵偷袭马邑。
而大汉这边,早就准备妥当,刘彻派出五位将军连同车骑步共三十万在马邑设伏。
这五位将军是卫尉李广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轻车将军,大行令王恢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材官将军,御史大夫韩安国护军将军。
各位领军都隶属韩安国,约定在单于进入马邑时纵兵出击。
计划本来顺利进行,讵料单于在行军之际,发现城野之间只见牲畜,不见一人,于是起了疑心。
他派兵攻下一个碉堡,俘虏了一名尉史。该尉史揭穿了早已有三十多万汉军埋伏在马邑附近的真相,识破阴谋的单于大惊退军,汉军设伏全无用武之地。
王恢判断形势后,认为已经错过了袭击匈奴军辎重的最佳时机,于是决定收兵回师,马邑之谋无疾而终…
这是刘彻第一次亲自指派大军作战…以失败而告终…
就云琅知晓的刘彻,他绝对不是一个心胸宽广之人,这个聂壹在犯错潜伏这么多年之后,一出山,就是霍去病的长史。
只能说名一件事,聂壹此人乃是刘彻极为信任的人物。
第一三四章 往事不可追
聂壹是一个非常温和的人,这是云琅见到此人之后得出的结论。
霍去病推荐的行军长史人选是云琅,且只有这样一个人选。
在旨意下达之前,所有人都认为云琅该是唯一的人选,毕竟,在年轻人中,没有比云琅更加适合的人了。
霍去病为征北大将军,统领北线两千三百里的大汉军卒,权势在镇东将军李息,镇南将军路博德,征西将军苏建,横野将军公孙敖,楼船将军杨仆之上。
从两征,两镇这些军事安排上就能看出,刘彻还是对匈奴人念念不忘,至于东边,南边,只要保持目前现有的局面就好,他相信皇长子常山王刘据,会让南方诸国混乱不休的。
以上这些众人皆知的消息,就是从聂壹的口中不疾不徐的说出来的。
云琅没有作声,只是抬头看看聂壹,微微笑了一下。
“某家自从的得到陛下任命书,夙夜忧叹,恐辜负陛下爱我之心,沉思良久之后,特意来云侯府上与云侯共商国是。征北大将军性情急如烈火,又桀骛不驯,战阵上大将军无不破者,却不知某家该如何与大将军相处,还请云侯告知。”
云琅笑道:“云某久不在军中,骑不得马,提不动干戈,髀肉复生,长史以军事告问云琅,恐怕所托非人。”
聂壹似乎很体谅云琅心中的不忿,点点头道:“北方大军,乃是帝国精锐,如今,大将军握有我大汉三成精锐,若不能让陛下放心,权势越大,大将军的地位也就越发的危险。此乃帝王本性,非猜忌二字所能言表,某家素来知晓,大将军之志在清除匈奴,并非一个贪权之人。云侯乃是大将军的生死挚交,莫非要看着大将军陷入泥潭而不理会吗?”
云琅摇头道:“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并非敷衍趋势之徒,我等四人之所以结为好友,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那点权势富贵,目的就在去除匈奴。若有一日匈奴全灭,这骊山就是我等四人的游乐场,可以醉死其间。”
聂壹皱眉道:“陛下雄心壮志不止如此。”
云琅笑道:“有长史这样的奇人为陛下奔走,我等可以安枕无忧了。”
聂壹长叹一声道:“傲气一道最是害人,以云侯才智也未能免俗。聂某知晓自己的斤两,本不该与云侯相提并论,如今看来,只能勉力为之。”
送走了聂壹,云琅沉默了良久。
他是真的不愿意参与到漠北之战中去,如今的大汉朝与历史上的大汉朝有了很大的区别。
就国势而论,此刻的大汉,应该是他最强盛的时候。
当普通战兵都可以覆盖皮甲的时候,云琅不认为匈奴人还有多少机会。
一个国家的人口在连年征战之后,不但没有锐减,反而增加了三成,这只能说明,他在战场上受到的损失很小,一进一出,得大于失去。
推开窗,视野中全是绿毯一样的青苗,田野间农夫正在劳作,不时地有粗陋的歌谣从原野上传来,这就是刘彻敢于在大汉为所欲为的原因所在。
大量的淘汰老将,任用中青年将领,这些被大汉无敌猛士用血浇灌出来的胜利熏陶过的年轻将军们,从不认为大汉军队会有战败的一天。
历史终于走上了一条岔路…
一条云琅根本就无法预知并掌握的岔路。
刘彻坐在长门宫的平台上,膝盖上还横放着一柄铁槊,聂壹恭敬地跪坐在远处,正在一五一十的向刘彻诉说与云琅见面的过程。
“这么说,云琅并无不满之意?”刘彻闭着眼睛,神色安详。
“失落之意或许有之,总之来说,永安侯还算平静,并无狂悖之言,只是一心要过平安日子。”
刘彻睁开眼睛笑道:“你对云琅的看法很好啊,他这人就有这点长处,看着做事慢吞吞的不爽快,却再说话之前,就已经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不可以常情度之。”
聂壹仰起头一边思索一边慢慢的道:“微臣进了云氏,就像是进入了一片新的天地。不论是辛苦劳作的家仆,还是身披重甲的家将,日子过得都似乎非常的闲散。家仆们会在劳作之余休憩玩闹,家将们也会在当差的时候弄点酒水菜蔬闲聊,哪怕是云氏那头著名的大虫,走路也懒洋洋的,看不到半点约束。这样的景象只适宜出现在深山隐士的府邸,不该出现在上林苑这片浮躁的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