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我们最容易饲养,最容易推广的一种战马,陛下何必舍近而求远耶?
微臣北征的时候蒙陛下恩赐了五十匹匈奴马,微臣愿意献给陛下,用作驮载猛士们北进的工具。”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在一边轻声道:“你说的什么波斯马,顿河马,河马真的存在吗?”
云琅看着皇帝起誓道:“微臣以祖宗在天之灵起誓,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阿娇点点头道:“如此,你回去吧,交付马监匈奴马五十匹,罚铜三百斤,此事作罢!”
云琅朝皇帝施礼道:“微臣谢恩告退!”
刘彻板着的脸稍微松快了一下,指着云琅道:“朕知道你对朕喜好骏马一事心存不满,与李蔡,桑弘羊等人一样,认为朕收集骏马乃是靡费国帑的昏聩之举。朕念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小惩大过,尔等燕雀焉知朕的鸿鹄之志。”
云琅叹息一声道:“张骞已经二次出使西域,此次目标乃是乌孙,使者去乌孙,微臣自当为陛下的高见喝彩。认知世界,发现世界,开拓世界,这就是臣知道的陛下的鸿鹄之志。联络乌孙,大月氏,以及西域三十六国,一同绞杀匈奴人的生存空间,不论是在国策层面上,还是从我大汉军伍层面上,都是极为正确的高明之举。此举开先代之先河,当为万世表。”
“你认为朕就不该让张骞跟乌孙国提西极马一事吗?”
云琅笑道:“缓缓图之,只要时机成熟,哪怕微臣自己出马为陛下取得西极马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微臣以为,陛下获取每一样宝物的时候都要做到物超所值,只要符合这个名头,微臣以为天下珍宝陛下可以予取予夺。”
刘彻阴沉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两次斥退云琅而没有达到目的,这一次,他坚决的挥挥衣袖,云琅施礼,飘然告退。
等云琅走远了,刘彻瞅着阿娇道:“你觉得金日磾真的可以与霍光结为好友?”
阿娇笑道:“妾身可没有您法眼如炬的本事,妾身做事历来凭借感觉,觉得这个人可用,就用,觉得这个人不可用,妾身就敬而远之。臣妾第一次看见金日磾的时候,就像看到了云琅站在阶下,两人外表完全不同,却能让臣妾有同样的感觉,就说明,这两个人的行事气度上太像了。不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有鞭辟入里的本事,只是,金日磾身在匈奴,没有机会跟云琅一样接受高明先生的调教,学识上相差太远了。”
刘彻笑道:“所以你觉得应该把金日磾交给云琅调教?”
阿娇笑道:“云琅现如今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这样的家伙满大汉只有他一人而已。一旦他这样的人有了两个,三个,十个,您看他还敢不敢在陛下面前语出轻佻。”
刘彻长处一口气,胸口里堵着得一口烦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拍着桌子吼道:“不消说十个,哪怕只有三个,朕就会打发他去穷山僻壤之地为官,造福一方,朕就给他换一个更穷的地方,直到耗尽他的寿元!”
在平遮崇敬的目光中,云琅将死马丢在长门宫,然后就带着他们回来了。
五十匹匈奴马,三百斤铜,连平遮这个谒者都没当一回事,云氏的战马很多,多的几乎用不过来,大汉朝的马政订立的苛刻,这些马不但不能用来当挽马耕田拉车,更不能杀掉吃肉,还要派仆役饲养照顾。
这些马在云氏没有任何贡献,现在一下子出去了五十匹,平遮甚至觉得是云氏赚了。
至于三百斤铜…云氏就是造钱的。
云琅回到家,金日磾与霍光的酒宴还没有结束,金日磾吃的开心,霍光讲述的也开心。
眼看着两人坐在花厅里谈笑融融的,云琅就觉得有必要带着傻老虎重新复原一遍他抢马的过程。
第一二五章 角斗士金日磾
老虎经常狩猎的区域就是黑松林一带,这里出现次数最频繁的猎物就是野猪。
大王喜欢吃猪肝,还必须是生猪肝,所以捉到野猪之后,他就会用爪子撕开野猪的肚子,吃掉猪肝之后才会把其余的战利品带回家。
黑松林这地方可不是一个放马,养马的好地方,且不说经常有野猪,豹子一类的东西出现,仅仅是松树上的长毛虫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松林边上的草木也不适合马吃,有些植物很奇怪,长在别的地方是很好的喂马饲料,长在一些稀奇古怪的树下,它就成了能让战马拉稀的杀手。
冬日里草木干枯,植物种类很难辨别,在这样的地方牧马,还放牧皇帝的御马,难道说金日磾说的都是真的?
他真的已经跟皇帝好到可以无视他犯一些常识性错误的地步了?
金日磾是一个匈奴王子,可是,即便是匈奴王子,牧马对他来说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别以为匈奴王子就不用牧马,一个长在马背上的人,牧马这东西是他们的生存本能,生下来就该掌握的本领。
在跟老虎一起巡查了一下事发地之后,云琅就已经很肯定的认为金日磾这家伙是故意来这里牧马的。
云琅四处张望,他发现只要向西走百十丈远,就是云氏的苜蓿地。
秋日里长成的最后一茬苜蓿云氏从来都不收割,留着给家里的马在冬日里有个撒欢的地方。
因此,那里的干苜蓿长得还算茂盛,只要是牧人,绝对不会放过在这里让马吃饱肚子的机会的。
所以,老虎大王被骗了。
瞅着老虎剧烈的喘息着叼来一只野鸡放在脚下,云琅没有半点埋怨老虎的意思。
一人一虎找了一处草厚的地方坐下来,平遮跟过来轻声道:“有问题。”
云琅一边摘着老虎脑袋上沾着的干苍耳,一边道:“当然有问题,坑人也就算了,被坑的那个比较蠢,坑了我也认了,坑我家老虎…这就太过了。”
“君侯,此事交于小人去办!”
云琅笑道:“去吧,怎么歹毒怎么坑,反正陛下不会杀他。”
平遮对家主的反应非常满意,这件事明摆着是皇帝默许金日磾干的事情。
找皇帝的麻烦,这事很不靠谱,找找金日磾的麻烦,平遮认为这非常的合适。
现在,就该考虑是对金日磾的名声下手,还是从他的肉体下手,或许,让他名声跟肉体一起倒霉应该比较好…
平遮走了,云琅跟老虎又在黑松林边上呆坐了一会,也就捡起那只还有一口气的野鸡回家了。
进门的时候,正好遇见金日磾醉醺醺的被霍光送出家门,从金日磾的神态以及走路的姿态来看,他确实是喝的有些多了,不过基本的感觉还有,还知道向云琅行礼,说一些感谢的话。
云琅自然是一笑而过,告诉他年轻人多读书没有坏处,想看书了就来,不用分时候。
回到书房不长时间,霍光就回来了,微微叹口气道:“在交友这件事上,他比我还要积极一些。”
云琅笑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只是文人的通病,不过呢,这个人的目的不纯粹啊。”
霍光皱眉道:“此人身上的破绽太多。”
云琅道:“一个匈奴人能做到这一步你还要求什么。”
霍光抬头瞅着屋顶遗憾的道:“想当年冒顿单于纵马天下,鞭策万国何等的英武,子孙太差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密藏吗?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从这些秘藏中看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吗?如果没有这些助力,你如今能达到金日磾的地步,为师就很满意了。你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小人儿,说什么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大话。”
霍光傲然道:“弟子是西北理工大弟子,祖先的荣光智慧自然就该是我登天的阶梯,等我死后,后来的弟子自然也可以踩着我这道阶梯继续登天。就像师傅您一样,既是开创者,也是铺路者。”
云琅无声的笑了,指着霍光道:“我是不同的,我是一个搬运者。”
霍光很疑惑,可是,云琅不给他提问的机会,摆摆手道:“金日磾将有大难,等差不多的时候,你出面帮一下他,最好能通过这件事在你与金日磾之间分出一个主次来。”
“狗子出手?”
“不是,狗子出手不给人活路,现在并不能弄死金日磾,所以,出手的是平遮。”
霍光道:“好吧,这几日我正好要与刘据去一遭细柳营,离开几天比较好。”
“嗯,去吧,记住了,莫要跟刘据纠缠过甚。”
“弟子明白。”
日落之前,云琅陪着苏稚在庭院里漫步,虽说才刚刚怀孕,时不时地走走路也是很好的。
苏稚在显摆了几天之后也就没有显摆的心思了,在大宴过亲近的几家妇人之后,连医馆都不去了,安心在家中养胎。
年节过后,春天就不远了,向阳的台阶下,已经有一丝丝的绿草冒头了。
不过,在长安气候多变的春日里,提前发芽并不算是什么好事情,有时候一场倒春寒,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就会把刚刚萌发的生命毁掉。
天色刚刚暗下来,长安城里的角斗场早就灯火通明,人头涌涌,不论是坐在石头台阶上的贩夫走卒,还是戴着幕篱坐在有炉火的小房间里的贵妇,在这一刻都在为即将出场的角斗士疯狂呐喊。
只穿着一条犊鼻裤的金日磾手里提着一柄长刀,孤独的站在空旷的角斗士场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能否幸运的活下来,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
冷冽的风从高大的甬道里吹出来,将他一头漂亮的金发吹拂的蒙在脸上,这让金日磾自己都觉得有些悲壮。
他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在暴怒之下杀了那个愚蠢的角斗士,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代替那个角斗士出战六场。
他只记得,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站在角斗场上,手里捏着一把刀子面对另外一个相对瘦弱的角斗士。
战斗是匈奴人的本能之一,当那个匈奴角斗士扑上来的时候,他就本能的开始了战斗。
长刀割裂了角斗士的衣衫,也同时切开了他的胸膛,直到一对饱满的酥胸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才赫然明白,他的对手竟然是一个女人。
每一个新上场的角斗士都是从屠杀一个女人开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向世界宣布,他已经放弃了身为武士的尊严,从这一刻开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角斗士,不再是骄傲的休屠王王子。
名誉丢掉了,金日磾并没有悲伤太长时间,如果在名誉没有了之后,连合约都不能遵守,他将彻底的失去在长安城立足的根本。
风很大,金日磾却感受不到寒冷,他轻轻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让自己站在上风位,很小的时候,师傅就告诉他,战斗的时候能站在上风位的时候,就一定要争取。
即便做不到,也不能让对手占据这个优势。
今天是第四场决斗,金日磾能感受到他面对的敌人已经越来越强大了。
昨日那场角斗,他与敌人整整鏖战了半个时辰,才将对手送进了地狱。
为此,他的腰肋上,被对手重重的抽了一铁棍,直到今日,那里依旧隐隐作痛。
他知道事情不对头,可是,他不敢多想,每天一场角斗,是他首先需要面对的事情,只有从角斗场上活下来,才算是活过了这一天。
金日磾将金发撩到脑后,冲着无数来看角斗的人怒吼一声,引来无数的喝彩之声,尤其是那些贵妇们,更是发出一声声的尖叫。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个灰衣人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正在跟一个肥胖的大秦人低声细语。
“不能坏了他的脸,不能让他残疾,当然,更不能要了他的命。”
大秦人嘿嘿笑道:“只要钱给足,我就能让角斗士用命把这事完美的圆过去,不会坏了他那张漂亮的脸,不会让他残疾,更不会让他死去,他只会认为是自己在经过苦战之后,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灰衣人笑道:“很好,这是最后三场的钱,对了,我们不认识是吧?”
大秦人笑道:“不认识,您也知道,大秦人看大汉人,总觉得每一个人都长得一样。”
灰衣人点点头,随即就走进了甬道,从甬道里走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挑着两个空酒坛子的商贩,在一群同样挑着各式各样的食物,以及美酒的商贩中间一点都起眼。
在人群中走了一会,灰衣人身上的担子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也不再是一个灰衣商贩,而是变成了一个赳赳武夫,他从不向后看,只是,总在不经意间,他的身份总是在变化,面容也跟最先前的灰衣人有了天壤之别。
当他蹲在一个灶台前面开始烧火的时候,掌柜的走过来道:“没人跟踪。”
烧火活计点点头瞅着远处的角斗场,听着那里出来的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摇摇头道:“角斗开始了。”
第一二六章 迷惘的金日磾
突如其来的角斗,对很少吃苦的金日磾来说太艰苦了一些。
他是休屠王太子,即便在被霍去病活捉的日子里,他一样过的要比其余匈奴人好得多。
他族中的老人,妇人,孩子会省下不多的口粮全力供应金日磾,让他保持健康。
眼看着老迈的族人因为无人购买,快要活活饿死的时候,金日磾终于敲响了那口中尉府门前的那口呈情钟。
做这件事情之前,金日磾对大汉国是仇恨的,他亲眼目睹霍去病的大军如同宰杀羔羊一般,将他的亲人一一的杀死。
不论多么悍勇的匈奴猛士只要出现在霍去病的马前,就会被这个魔神一般的男子杀死。
那时候的金日磾想要冲出母亲的怀抱,想要与那个屠夫决一死战,却被一个又一个的妇人牢牢地抱住,失败已经成了定局,母亲只想保住她的孩子。
金日磾曾经发誓,一定要亲自杀死这个毁灭了他的家园,杀害了他族人的凶手。
然而,当那个魔神坐在一匹被鲜血染红的如同怪兽一般的战马上俯视他的时候,他不得不低下他这颗高贵的头颅,将祭天金人双手奉上,只求他莫要再杀他的族人。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魔神张开长满雪白牙齿的嘴巴对他说:不服气?可以再战,随时!
而后,在成为奴隶的日子里,金日磾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匈奴人倒在他的马前,连投降的余地都没有。
亲眼看着昔日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浑邪王,谦卑的跪拜在他的马前,甚至低下头去亲吻了战靴…
那一刻,金日磾痛苦的捂住了耳朵,那个魔神的每一声骄傲的大笑,都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从河西走回长安,这一趟长途跋涉对匈奴人来说就是一场地狱之行。
受伤的,生病的匈奴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处理掉,每一天拔营离开的时候,营地周围的荒野上总有兀鹫盘旋。
来到长安,金日磾才知道地狱根本就没有尽头,当母亲嘶吼着要族人保持最后的尊严的时候,那些粗鄙的奴隶贩子却如狼群一般冲过来,捏开族人的嘴巴看牙齿,就像挑选牲口一般挑选奴隶。
如果不是他们身为休屠王王族,需要献给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充当奴仆,金日磾不敢想自己剩余的族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饥饿的日子是如此的难熬…
眼看母亲憔悴的不成人形,还要每日打扫宫室,金日磾放弃了心中的仇恨。
在这段饥饿的日子里,他见到了大汉帝国的强大,见识了长安城高大的城墙,见识了全身甲胄的武士组成一道望不到边际的铁流昂首入城。
见识了长安城华美的宫殿,见识了穿着绫罗绸缎的宫人,见识了一眼摩肩接踵的繁华闹市…而大匈奴,连一间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都不会建造。
来到这里,他才知道,那个魔神一般的将军,只是这个庞大帝国的将军群中的一个年轻人。
与这位魔神同样名声的年轻人还有三个…
他见到了万民朝拜皇帝的模样…这样的敌人不可战胜!
敲响呈情钟的那一刻,金日磾只想活下去,只想带着那群爱他,保护他的百十个族人活下去!
于是他放弃了高贵的挛鞮氏,接受了金这个赐姓。
“嗷…”
痛苦让人清醒,沉重的铁骨击打在金日磾的背上,他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被这一击给打碎了。
他从肋下击出的一刀却要了对手的性命!
金日磾努力坚持着没有扑倒,口鼻都有血渗出来,每挪动一步,他似乎能听见骨头发出的哀鸣。
他丢掉长刀,张开双臂冲着看台咆哮:“我,金日磾,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匍匐在这个名字下面。”
喝彩之声轰然而起,那些赢了钱的汉人大声为他叫好,那些输了钱的人就把一枚枚竹筹丢进场子,如同下了一场竹筹雨,更有一些妇人似乎刺激过度,翻着白眼尖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汗水,尘土,没有能遮盖住金日磾俊美的容颜,反而因为这些变得更加具有雄性美。
他一步步地挨下角斗场,对于身后死去的那个同族人,他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魁梧强壮的身体逐渐走进了甬道,而身后的喝彩之声更甚。
“好啊,好啊,真是一个天生的角斗士,年轻人,享受你的胜利吧,这是你该获得的金钱…啧啧天啊,如此年轻的英雄一次战斗就获得这么多的钱,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的这份本事…去寻找长安城最美的女人吧,去吃长安城最美味的食物,去喝长安城中最浓烈的美酒…天啊,天啊,我爱死这座辉煌的城池了,罗马跟长安相比就是一个满是老鼠的阴沟。”
金日磾停下脚步,将大秦人搭在他肩头的钱袋放回大秦人的手中问道:“能告诉是谁把我送来角斗场的?”
肥胖的大秦商人贪婪的看了钱袋一眼,摇头笑道:“没有人送你过来,是你要挣钱才来的吗?你打死了角斗士,只是在替他战斗赚本该他赚的钱而已,合约上写的清清楚楚,你识字吧?该死的,这种漂亮的文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金日磾推开这个该死的奴隶商人,慢慢的走出角斗场,出了角斗场他仰头看看星空,再看看身上的伤口,叹了口气,这一身伤怎么能瞒得过母亲?
路过街市的时候,金日磾买到了一只烤鸡,用荷叶包了,按一下依旧隐隐作痛的内腑,整理一下衣衫,来到家门前再一次看看自己的打扮,这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一只鸡自然是不够百十个人分的,好在金日磾还是留下了一只鸡腿。
母亲正在纺毛线,见金日磾进来了,就叹了口气道:“怎么又弄得一身伤?”
金日磾将包在荷叶里的鸡腿放在母亲面前道:“今天赚了一些钱,就是少了些。”
母亲摇头道:“我不喝你的血。”
金日磾没办法,知道瞒不过睿智的母亲,就低声道:“孩儿被人算计了。”
母亲吃了一惊,放下手里的毛线轱辘问道:“浑邪王?我不是告诉你,要你忘记浑邪王杀你父亲的这件事吗?你招惹他做什么?”
金日磾摇头道:“我没有招惹他,至少在我没有强大起来之前,我不会招惹他。”
说着话又摇摇头道:“不像浑邪王的做派,他那样的粗人还做不来这么精细的事情。”
母亲低声道:“莫非是永安侯?他想要你死?”
金日磾疑惑的摇摇头道:“也不像,永安侯太强大了,他如果想要害我,我早就死了。他应该还不知道孩儿陷害他的事情。”
“哪会是谁呢?”
金日磾笑着将鸡腿放进母亲手里道:“不管是谁,都没有要杀死我的意思。战斗虽然激烈,对手却总是避开我的要害,哪怕被我杀死,也没有杀死我的想法。如果论可能性,我觉得大汉皇帝陛下的可能性更高!”
母亲放下鸡腿发急道:“为何要这样做,你是他的臣子,还告诉了他谁是内奸。”
金日磾笑道:“他想要我死心塌地的成为他的臣子,就用角斗场来毁掉我的名誉,让我今后只能依附他。”
“你肯定是这样的?”
金日磾无声的大笑一下,指着残破的屋子道:“您的孩子如今除过这一条命还值些钱,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什么。母亲,吃吧,我们一定要吃的饱饱的,虽然我已经不指望过好日子了,还想再挣扎一下。我虽然不姓挛鞮氏了,还是不想让这个姓氏蒙羞。”
第一二七章 三日廷尉
云琅最近很忙,因为廷尉赵禹被贬到朔方郡当太守去了,原本由赵禹正在办理的卫青大军考功事宜就落在了他的头上。
刘彻不喜欢云琅,一点都不喜欢,可是,就算是再不喜欢,他也必须承认一点,但凡是交给云琅的事情,他基本上都能处理得很好。
卫青大军在龙城外与匈奴一战,虽然战功赫赫,却也死伤惨重,功罪两难说。
赵禹调查了足足两个月也没有多少头绪,至今还是一团乱麻,胥吏把卷宗抱来的时候,云琅就看的头大,因为两个胥吏跑了三趟才把赵禹两个个月的辛苦成绩送过来。
这可不是以前常用的竹简木牍,而是云氏出产的纸张,不说别的,们只是看这些字,就知道赵禹其实算得上夙夜奉公了。
翻看了一些卷宗,云琅就没有什么兴趣看下去了,如果按照赵禹的做法,逐条清理完毕这些军功,至少换需要半年时间。
而军功审核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拖延过久的,一旦时间长了,就会在军中生出事端。
毕竟,大家都在靠军功吃饭呢,谁耐烦被查来查去的,更重要的是,不信任的情绪会在军中漫延。
说赵禹是酷吏,其实有些冤枉他,他就是一个死抠法律条文的人,一个将士的功劳必须符合军中法度才会被承认。
而身为廷尉的他更不惜将自己揣摩人性本恶的限度提到最高,每一条军功,他都是以先假定不存在为前提,然后再去找证据证明这条军功是真实存在的。
如此一来,效率就低下的令人发指,也会弄出很多冤案来。
云琅其实不担心让蒙骗军功的人成功十次,可是,只要冤枉了一个有功之臣,就会让所有将士寒心。
大汉军队之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根本就在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一军中奖惩条例。
两军阵前的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从胜利到溃败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军卒上了战场很少有人的脑袋是清醒的,要嘛被上官身先士卒的行为刺激的双目通红,要嘛被汹涌的敌人大潮吓得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或者被身边的同袍簇拥着一路向前…
临机应变?
有选择的攻击敌人?
那是军中老兵,或者悍卒才能做到的事情。
刘彻之所以换掉赵禹,让熟悉军阵,地位较高,持身比较客观的云琅来暂摄廷尉这个位置,目的就是要让云琅快刀斩乱麻处理完这件事。
皇帝看的出来,军中将士对军功迟迟不能兑现,已经心生怨言了。
三天,仅仅三天,云琅就下令斩首四十一级,这些人的罪名只有一个,那就是冒功!
这些人都是赵禹辛苦查出来的,每一桩案子都能经得起考验,几乎就是传说中的铁案。
就在所有人等待云琅还有更多的决杀令下达的时候,云琅下达的却是军功奖励。
他甚至没有去查赵禹没有来得及清查的那些军功,直接就按照功劳簿上的记录,给出了相应的奖励。
云琅的文书送到皇帝案头的时候,皇帝仅仅是看了一遍,就批红通过了。
这让军中的很多人,在擦拭一下额头的汗水之后,终于放心了。
这也是廷尉府第一次诛杀如此多的军中猛士之后,军队难得的保持了沉默。
这可能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一个局面。
霍去病跟曹襄李敢来廷尉衙门找云琅说话的时候,平遮已经在替云琅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廷尉府了。
曹襄把身子丢在云琅带来的椅子上笑道:“这是我来廷尉府这么多次,感觉最舒服的一次。平日,这里都阴森森的,好像阳光都照不进来。”
云琅笑道:“那就好好的享受这片刻的好光阴吧,王温舒到来之后,这里依旧会变成地狱。”
李敢有些可惜的道:“你怎么就不能常驻这里呢?”
霍去病瞅着廷尉府官厅道:“等我们解甲归田了,阿琅坐什么位置都是可以的。”
曹襄挑起大拇指道:“厉害啊,三天连发四十一道决杀令,赵禹都没有这个胆子。”
云琅没好气的道:“我下令杀人,就代表着是军方的人下令杀的人,而且我也只杀了四十一个,如果让赵禹继续追查,我觉得杀掉四百一十个人都不算多。军中的那些大佬其实都明白,我看似杀的人多,实际上已经是在帮军队遮羞了。而且,那四十一个人已经被赵禹办成铁案了,不杀怎么可能?杀了这些人,陛下震慑军队中那些枉法之徒的目的已经达到,我不过是顺水推舟。给陛下当了一次人形图章罢了。”
曹襄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就该去当宰相,李蔡那个老糊涂,越看越像公孙弘。”
云琅笑道:“我要是当上了宰相,你看着我的时候,就会发现我就是公孙弘。”
霍去病点点头道:“在陛下手下当宰相,能得善终确实是一门本事。现如今的朝堂,变成了陛下发号施令的工具,陛下做对了,宰相就显得很无能,陛下做错了,宰相就是一个最好的替罪羊,里外不是人的宰相,不做也罢。”
“司马大将军没有怪罪我?”云琅问道。
曹襄笑道:“不就杀了他的两个亲卫,一个老部下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背着我亚父冒领部属军功,杀了都不解恨。平日里贪点钱粮也就算了,别人用命换来的军功也敢冒领,死有余辜。亚父要我专门来感谢你,还问你要有问题的人的名单,看样子准备下狠手清理门户了。”
霍去病道:“我军中如果有这样的人,也一并交给我。”
云琅摇头道:“都省省吧,怀疑名单在我来廷尉府之前,已经被送到陛下手中了。这件事让陛下来做,你跟司马大将军作壁上观最好,爱兵如子的名声你们能有,大义灭亲,不徇私情的名声你们就不背了,容易被部下放冷箭。”
霍去病摇头道:“在军中老好人当不得,没有杀伐决断,将帅就无威,这样做的后果更可怕。”
云琅笑了一下,就把准备好的名单递给了霍去病跟曹襄,又道:“这些人都是赵禹怀疑徇私,冒功的人,你们自己最好做一下调查,别回去就把人给弄死,冤枉一两个不打紧,要是冤枉的范围大了,就会有麻烦。”
霍去病道:“我不会冤枉一个人的。”
见霍去病如此自信,云琅就不好说什么了,倒是李敢在一边道:“我们自己的老兄弟还是信得过的!”
霍去病摇头道:“不然,还是需要筛查一遍的,火药这东西马上就要入军伍,兹事体大,还是严查一番比较好。”
曹襄道:“听闻蜀中有奇人,研制了一种发火药,能发出霹雳之声,驱赶山中猛兽最是有效。据说,已经有捕奴团开始使用这东西了,效果不错。”
李敢道:“跟我上次见到的东西相比如何?”
曹襄笑道:“烟大,声音响。”
李敢点头道:“不敢泄露出去。”
曹襄笑道:“我们都不知道配方,怎么泄露?”
霍去病闻言笑了,站起身道:“既然在廷尉府当不了主人,还是早点走为好,我们来的时候,已经看到王温舒的马车停在外边。”
没人愿意留在廷尉府里,云琅更加不喜欢这个暴虐的国家机器,在这里喝水,他都能喝出一股子血腥味来。
王温舒的马车就在廷尉府外边,云琅等人出来的时候,他没有下马车,而是掀开马车帘子朝云琅抱拳施礼。
云琅报以一声大笑,而后,就跨上游春马,随霍去病一行人离开了廷尉府。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路过角斗场的时候,云琅有意无意的多看了一眼角斗场。
就在今夜,金日磾将结束他的角斗生涯。
云琅相信,角斗六场的金日磾,一定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而这种不一样的感觉,将会伴随他一生。
第一二八章 大秦人阿迪
刘据走路走的很稳,走一步是一步,一只脚落地,另外一只脚才会抬起来,最重要的是,他的步伐频率基本上是一致的,从头到尾都是如此。
这样的步伐一般被人称之为官步,走起来最是有气势,颇有一种天塌不惊的感觉。
这样行走的刘据,让霍光很难跟上他的步伐,为了保持跟刘据并行,他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有的步态。
这就造成了让人难堪的,两步做一步会扯蛋,一步走又会超越刘据,总之很难堪。
除非霍光可以强迫自己把步态改的跟刘据一样,不过,那样做就非常的难受了。
皇家人天生就是来为难别人的。
而霍光觉得自己步态优美,没有改变的必要,所以,他就提出来乘车去角斗场。
刘据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在百姓面前展现自己皇长子风度,威仪的机会。
就这样走在大街上,只要是他走过的地方,原本拥挤的人群就会像水浪一般被刘据从中间劈开,即便是人再多的地方,依旧会给刘据留出一条宽阔的大道。
前边的四个武士负责劈开人流,中间的六个武士会自动变成两堵人墙,把刘据,霍光,狄山挡在人墙里。
后面还有四个武士负责照顾他们的后路。
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下,刘据走的又舒心,又开心,他喜欢看到百姓们脸上露出的敬畏之色。
从街口走到角斗场大门不过百丈远,就这短短的一截路途上,霍光计算过,如果他来当刺客,至少有十四个刺杀刘据的机会,其中有四种,可以有九成把握刺杀成功,有两种可以让刘据当场死掉。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这是师傅教导过霍光千百遍的事情。
这世上伟大的人物多了,他们活着的时候各有各的精彩之处,死掉之后,就什么都不剩了。
从思想上或许会毁灭一个人,而从肉体上毁灭掉一个人之后,剩下的岁月里,他只能被动的接受别人的指责,却没有任何还击的机会。
死人是没有权力的,这一句话,霍光记得很清楚。
刘据要来角斗士挑选一些角斗士充当死士,这是狄山提出来的建议,而狄山记不清是霍光还是谁提出来的建议,问霍光,霍光说他也不知晓,还称赞狄山出了一个好主意。
然后,刘据就准备亲力亲为的来角斗场实地看看,看看这些角斗士是不是真的能用。
金日磾扶着长矛艰难的站在角斗场上,连他自己都吃惊,他为什么还能站在这里而没有死去。
上一个角斗士实在是太恐怖了,一个草原人,用的最好的武器不是弯刀,而是一面巨盾。
一柄短矛加上一面巨盾,让金日磾觉得自己是在跟一条毒蛇再加一头巨象作战。
他的无数次进攻都被巨盾化解掉了,而巨盾后面的那条毒蛇,却一次又一次的让他负伤,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反应机敏,受到的都是轻伤,金日磾相信,自己早就死掉了。
直到金日磾抱着对面的这个家伙不敢杀死他的绝望想法发起两败俱伤的攻击,他才侥幸活了下来,只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
金日磾的长刀砍在那个武士的脖颈上,那个武士用脑袋跟肩膀夹住了那柄已经置他于死地长刀,然后丢掉巨盾跟短矛,用最后的生命力踢在了他的腰胯上,而后亲手拔下镶嵌在他脖颈上的长刀,站在自己喷薄而出的血雨中死不瞑目。
如今的金日磾只能勉强让自己保持站立的姿势,他已经没有任何战力了。
之所以站在这里,就想看看自己已经努力作战了,那个把他害到这一步的人会如何做。
一个漂亮的年轻人扶着一杆长矛摇摇欲坠,而对面的闸口里却出来了一个身高八尺的光头巨汉,瞅着他拖着巨大的链球向少年靠近,角斗场里的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
他们凝神屏气睁大了双眼,就想看到巨汗挥动链球砸烂这颗漂亮的头颅。
金日磾咳出一口血,朝四周看看,不由得笑了,他觉得非常的好笑。
明明自己才是等死的那一个人,而对面的那个光头巨汉却比他更加的悲愤。
明明他只要抡起链子锤就能砸烂金日磾的脑袋,他却绕着金日磾开始转圈子,似乎更加希望金日磾能向他发起进攻,好让他结束这场无耻的角斗。
金日磾的脸上满是讥诮的笑意,他依旧把身体挂在长矛上,只觉得无限的羞辱从他的脚底板升起,这一刻,他真的希望可以死在那个光头巨汗的链子锤之下。
嘘声四起…
一声惊呼从包房方向传来,随即一个愤怒的声音大吼道:“金日磾,你在这里干什么!”
金日磾转过头,疑惑的看着站在只有最高贵宾才有资格待着的视野最好的包房里的霍光。
而站在霍光身边的,却是金日磾早就见过的皇长子刘据。
“请殿下赦免此人!”
霍光第一时间恳求刘据,在场的人中,只有刘据才有赦免一个奴隶的权力。
刘据瞅瞅焦急的霍光,不解的道:“理由。”
狄山连忙道:“陛下…看重…”
刘据皱皱眉头,虽然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救这个人,出于对这两人的信任,还是命护卫阻止了将要发生的惨剧。
金日磾的身子终于无力地倒在地上,而那个光头巨汉,在看到奴隶主挥动了蓝色的撤退旗子,立刻就欢喜的离开了角斗场。
角斗场因为刘据的存在而避免了一场大规模的骚乱,无数的看客将手里的竹筹丢向场地…
大秦人阿迪抱着双臂站在黝黑的甬道里瞅着这一幕在发笑,这些赌咒发誓再也不来角斗场的赌徒们,明天就回忘记今天发生的事情,还会再来。
三天前收到的那一袋子金锭,足够弥补损失了,甚至超出了三倍之多。
赌徒们能做的不多,不论是青石砌造的看台,还是黄沙铺就的角斗场,都不容易损毁,至于那些高贵的人们所在的包间,在大皇子阻止了角斗之后,就迅速的空无一人。
赌徒们终于离开了角斗场,虽然这里已经变得一片狼藉,阿迪巡视了一遍空旷的角斗场,就像在巡视自己的国土。
这是他每日都要做的事情,他喜欢站在场子中间听那些粗鲁的汉人用肮脏的语言来夸赞他。
曾几何时,在大秦,在罗马,阿迪也是一位骁勇的角斗士。
在四个匈奴角斗士的保护下,阿迪离开了角斗场,在长安的西门外边,他有一座不算大的庄园,只要是白日城门大开,他都会回到庄园里去,哪怕只能在那里停留半天,他依旧非常的满足。
至于现在,长安的城门关闭了,他只能留宿在一家熟悉的客栈里。
长安不准异族人购置房产,更不准许他们拥有大汉有钱人才能拥有的那种漂亮的四轮马车。
因此,当三枝枝弩箭无声无息的从黑暗中射出的时候,阿迪身上穿着的软甲就毫无用处了,这种专门用来破甲的三棱弩箭,穿透了他的身体…
阿迪的身体重重的倒在地上,淡蓝色的眼眸最后看到的是无边的黑暗。
匈奴角斗士在发现阿迪已经死掉之后,就飞快的从阿迪的身上摸走所有的钱财,也快速地消失在阴暗中。
直到一位提着灯笼的夜行人发现了扑倒在地上的阿迪,想要大声的喊叫,却突然发现阿迪是异族人,就停止了喊叫,绕过阿迪的尸体,继续赶路。
第一二九章 毫无痛快感的报复
金日磾醒过来的时候,睁眼只能看见一片白色的房顶,这间房子是他平生见过的房子中最白的一个。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想要转头四处看看,却发现自己的脑袋被一个东西给固定死了。
一个头上戴着白帽子,脸上捂着白布的人俯身看着他,虽然这个人全身都被白色的麻布给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金日磾还是通过那双妩媚的眼睛觉得这人应该是一个女人。
他刚要张嘴说话,那个女人就熟练地把一块白麻布塞进他嘴里,然后顺利的用麻布上的布条在他脑后打了一个结。
“自他肋下第四肋骨处切开!”
女人因为嘴巴被麻布捂住了,说话瓮声瓮气的,而金日磾却被这句话吓得魂飞天外。
身体剧烈的挣扎起来,那个女人去探出一只手,按在他的脖颈上,不一会,金日磾就觉得自己头昏脑涨,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等一盏茶的时间,待他血气畅通之后,再切开皮肉,对接他断掉的肋骨。”
金日磾做了一个悠长的噩梦…
在梦里他被一群巨人赤身裸体的安置在一个巨大的桌子上,桌子周围坐满了奇形怪状的巨人,每一个都是锯齿獠牙的那种,手里握着小小的餐刀正在进食。
桌子上的食物很多,有整头烘烤出来的牛,有整只整只烤熟之后堆积在巨大银盘里的烤羊,跟这些食物相比,金日磾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一桌餐饭中味道最不好的那种。
一个人青面獠牙的巨人似乎对他这种食物很感兴趣,蓝幽幽的眼睛里居然有一丝妩媚。
眼看着巨人的餐刀直奔他的肋下而来,金日磾大叫着,大吼着,嚎哭着,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词汇哀求巨人放过他。
只是肋部的疼痛是那样的清晰,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肋骨被巨人的餐刀挑动之后,骨头相互摩擦带给他的痛感。
“我要被吃掉了…”
金日磾的喃喃自语一句,眼角有一行眼泪缓缓地流淌出来。
苏稚缝完最后一针,丢下羊肠线跟弯针,对打下手的医者道:“他以为我们正在吃他。”
打下手的医者也是出自璇玑城,对自家大女丢出来的笑话自然要接上。
“还别说,这一身细皮嫩肉如果刷上蜂糖油炸出糖色,再多葱姜多油盐上笼屉蒸一下,味道应该不错。”
苏稚摘掉口罩,瞅瞅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皱眉道:“三师兄,我夫君说的麻沸散,到现在都没有做出来?”
璇玑城三师兄彭寿同样摘掉口罩,打开窗户,让清凉的风吹进来送走屋子里的血腥气,再看看已经包扎的严严实实的金日磾道:“按照君侯说的配方试验过,效果不是很好,而且万桃花,生草乌,天南星这三种东西还有毒,配伍如果不当,给人饮用之后,就不用做手术了,可以直接抬去埋掉。”
苏稚怒道:“哪来这么多的怪话,当年扁鹊不也是用毒酒麻翻了两人,给他们做了心脏互换手术吗?一定是我们的配伍不对,要加快速度,我们以后不能总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把人打昏吧?”
彭寿是璇玑城的三师兄,年纪比苏稚大许多,对这个小师妹的脾气甚为知晓。
摇着头道:“快不得,快不得,成药之后先要在老鼠身上实验,成功后再在兔子身上实验,再到猴子,再到猪,确保万一了才能用在人身上。你现在有身孕,本就不该来医馆,万一被药气冲撞了胎儿,你哭都没眼泪。放心,虽然大师兄去了幽州,这里不是还有我跟药婆婆呢,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另外,小乔早就给你下了禁足令,你怎么还来?”
苏稚让羌女看护妇将金日磾推去病室,这才担忧的瞅着肚子道:“家里的很无聊啊,师姐在医馆,夫君去了长安,小光也在长安,家里就剩下我跟一群孩子,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只好偷偷地来医馆干点事情。”
彭寿笑道:“好了,现在也过完做手术的瘾头了,趁着小乔还没有发现你来医馆,快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