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以躺在星空下,可以给我指点所有星辰位置,并且可以用最有趣的语言给我讲清楚星辰运行变化的奇人,为了一丛水芹,冒险采摘的时候,却不小心惊扰到了巨熊,被巨熊分尸。
一个可以通过云气就能预测一月天气变化的人,一个本该就职于大汉司农寺的人,就因为项氏族人入侵,不得不提着刀子与最凶悍的敌人搏斗,临死前还看着天空对我说——明日有雨…”云琅泣不成声。
不知何时,刘彻皱着眉头离开了书架,坐在云琅前边一言不发,而阿娇早就随着云琅的语气变化珠泪横流。
“有一天早上,我恩师让我提着篮子去给住在山洞里的陈先生送饭,怕他研究算学研究的太入迷,被活活饿死。我很喜欢这位师兄,他的言谈总是那么有趣,他居住的山洞里总是堆满了竹简木牍,这些竹简木牍上写满了奇形怪状的符号,他说那是他无意中发现的。他欢喜的一边吃饭,一边给我讲解这些符号的意义…”
云琅停止了哭泣,取过桌案上的毛笔,饱蘸浓墨,在长门宫光洁的地板上,写下著名的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
“这就是数字一到十的新写法,变换成这个样子他不但容易计算,记录,如果牵涉到更加复杂的算学计算,这点看似微不足道的变化却能带给修习算学的人极大的方便…”
云琅似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前秦余孽的嫌疑人,面带笑容,骄傲的向已经忘记了本来目的刘彻,阿娇在地板上用新的算学符号演算算学。
加减乘除,这些运算方式似乎一下子变得简单明了。
刘彻笨拙的抄写了一遍这些数字,发现那个零写的不够圆,还探出指头修改了一下。
等刘彻学会了这些数字的用途以及写法之后,云琅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哀伤。
“陈师兄说,算学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用的一门学问,是所有格物学的基础,如果能将算学研究到极致,就能通过算学来模拟世界乃至事情的演变方向,也就是达到了驭神算而测无常的目的。家师常说,陈师兄可能是最靠近这一领域的学者。”
“此人还活着吗?”刘彻轻声问道。
云琅惨笑一声道:“始皇陵中的湖泊河流,皆为水银所造,地宫之中密不透风,水银蒸汽弥漫,人畜接近者死。陈师兄想验证清除水银之法,亲自涉险,三日之后归来,全身浮肿,肌肤泛黑,最终呕血而亡。”
阿娇擦拭一下眼角,瞅着刘彻道:“既然陛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存在,为何就不能招揽他们下山,为大汉所用?”
刘彻冷哼一声不做回答。
云琅苦笑道:“家师尚在,陛下若是招揽,他们一定会死战到底,直到现在,微臣还弄不明白,他们这样做的道理在哪里,宁愿让自己的盖世才华与草木同朽,也不肯出山造福百姓。”
刘彻叹口气道:“士为知己者死,太宰以为始皇帝为平生知己,这样做毫不奇怪。嬴政的国,亡于项羽,项羽又亡于太祖高皇帝之手,太宰平自视甚高,有古人杀身成仁之风,以死酬谢嬴政简拔之恩,是再平常不过了。只可惜,西北理工却出了你这个浮滑小儿,上无古仁人之念,下无赤子之心,抱着一颗活下去的执念,不管师门荣耀,不理个人操守,一心只为自己活的安逸努力,你才真正是西北理工的耻辱,还有脸置评那些道德之士。”
云琅一脸尴尬的道:“微臣只是不忍心那些奇思妙想失传,才不得不下山的。”
刘彻很想吐口水,可能是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做,就强忍着失去无数英才的怒火道:“滚出去。”
云琅还想辩解几句,阿娇却轻声道:“去吧,去吧,陛下心情不好,一切等陛下怒气平息之后再说。”
云琅这才施礼倒退着离开了长门宫。
“朕就知道,朕就知道,只要见他,朕的怒火就无法抑制!你看看这个混账东西,不但没有半点羞愧之色,反而把所有错误都推到朕的头上。似乎那些该是奇才之死,都该是朕的错!”
阿娇叹口气道:“您也该为他想想,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人,独自一人与老虎为伴,在深山老林中该如何活下去?妾身当初搬来长门宫,有无数宫娥陪伴,依旧觉得寂寞难耐,你让他一个少年人,怎么还能继续坚守师门志向呢。如果他跟那些高士一般,虽一瓢饮一箪食也不该其乐,陛下的损失会更大。这些年云氏对大汉的贡献,满朝上下有目共睹,陛下应该庆幸云琅与众不同,而不是鄙视他没有古仁人杀身成仁的决心。”
第一二零章 险死还生
“哼!朕总是得不到最好的,上天也只肯给朕云琅这种混账凑数!”
刘彻在长门宫里走来走去,路过云琅写的那些珍贵的数字,还是小心的绕过去。
只是越看越气。
大汉有无数的名臣猛将,有无数可以随时随地为大汉去抛头颅洒热血的忠贞之士,他们偏偏没有云琅这种可以与盖世大儒朝夕相处的机会。
刘彻甚至能想到,云琅一边啃鸡腿一边玩笑似的倾听那些高人给他传授这人世间最高深的学问。
他甚至能看到,那些化作字体的语言,从云琅的左耳朵进去,又完整无缺的从云琅右边耳朵出来…而云琅的脑袋里,却什么都没有装下。
听了云琅的一番话,刘彻心痛的快要吐血了,一个高明的医者,被一个愚蠢的猎夫枭首…
一个观天而识人间变化的星象大家,一个…刘彻捂着胸口慢慢的坐倒。
愚蠢的云琅都能带给大汉帝国如许多的变化,他不敢想,如果自己全面接手了西北理工,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阿娇见刘彻如此痛苦,连忙端来了参汤,让他喝一口,刘彻喝了一口参汤,这才缓缓地对阿娇道:“天下有贤人,是朕遗忘了他们,错在朕啊。
朕太在意那些蝇营狗苟的小事了,以至于忘记了朕身为皇帝的天职,纳天下英才为朕所用,才是我刘氏祖宗之所兴盛夺取天下的原因。
不重才智之士,不听才智之士的谏言,这是项羽之所以失败的原因。
贾谊在《过秦论》中进言,说始皇帝一人作难而七庙隳,最终成了天下人的笑柄。
朕不想我大汉在强盛至极的时候坠落,就不能一味地行兵家,法家之道,忠孝仁义还是要讲的,这些东西虽然短时间里见效奇慢,却是一个国家可以万年不坠的基本所在。
当年,匈奴两次入侵甘泉宫的时候朕不担心,不害怕,因为朕知道,总有一天,朕会跟匈奴人做最后的清算。
即便是再强大的敌人朕也不在乎,朕有信心击败所有敌人,不管他是谁。
可是,当匈奴退回大漠之后,朕心中的不安反而越发的浓重,大汉朝如今看起来一切都欣欣向荣。
可是啊,在这片繁荣底下,隐藏着莫大的危机。
我们虽然用《推恩令》清除了大部分的封国,随着大汉国两代人的休养生息,国家强大了,同样的勋贵们也开始强大了。
御史中丞的奏章上说的很清楚,依旧有勋贵在封地内有了强占民田的事情,很多勋贵在自己的封地里面为所欲为,所占的田亩多的数不胜数。
再这样下去,诸侯王没有了,却会出现一些权势比诸侯国还要强大的勋贵,门阀。
豪强呼啸于乡野,百里之内,他们才是真正的皇帝,是百里之内百姓的皇帝!
诸侯国,诸侯,子钱家,这种人只要多一重,百姓就会多一重苦难。
有的时候,朕已经是心力交瘁了,夜不能寐,思虑良策,寻找一种可以让天下安定,百姓不用如此苦楚的绝妙法门,却一无所得啊。”
阿娇见刘彻如此的失态,知晓是因为云琅的一番话,让他失去了一个皇帝该有的矜持。
坐在刘彻身后,将皇帝揽在怀里一言不发,她知道怀里的这个男人坚硬的像一块铁石,现在,不过是这块铁石被烈火烧化了而已,他需要一点冷却的时间。
云琅每走一步路,鞋子里就发出咕叽咕叽的声响,他全身的汗水都被灌进了鞋子,导致他每走一步路,青石地板上就会多出一个湿湿的脚印。
他觉得自己可能要大病一场,走出大殿的那一刻,他汗出如浆…
大长秋见云琅走的艰难,就搀扶着他的手,云琅的手湿漉漉的,却冰凉如铁。
石头台阶上还有一丝残雪,云琅也不管残雪上的灰尘,用颤抖的双手聚拢了一把残雪,就全部送进了嘴巴里。
他觉得自己的喉咙感觉不到冰冷…
大长秋等云琅的身体停止颤抖了,就轻声道:“很艰难吗?”
云琅点点头道:“生死一瞬。”
大长秋找来了一壶茶,递给云琅道:“既然过来了,就不要去想,以后的日子还长。”
云琅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道:“我差点以为过不去了。”
大长秋回头看着长门宫大殿道:“这里是世界上谎话最多的地方,你不用在意。”
云琅愣了一下,瞅着大长秋道:“你觉得我说的全是谎话?”
大长秋笑道:“如果是真话,你这时候应该非常平静,或者非常的愤怒,而不是非常害怕。害怕这种感觉不好,只有当你觉得对不起某个人的时候,说了谎话,担心被人拆穿,这才会诞生恐惧这种感觉。这样的感觉我也有过,还不止一次,所以我知道这时候你最需要什么。回去喝一顿酒,最好泡在温泉里喝,最好喝醉,然后大睡一场,醒来之后萎靡两天就没事了。”
“我说的是真的!”
云琅有些不满。
大长秋笑道:“就该有这股子气势,这时候要是告诉别人你前面的话都是胡说的,后果难料。”
“怎么就不相信人呢?”
大长秋冲着云琅摆摆手,就下令关闭小路上的大门,背着手施施然的回去了。
天太黑,云琅的脚下磕绊了一下,努力站稳之后,就看见霍光提着灯笼出现在小路上。
“警报解除!”
云琅低声吩咐一声。
霍光走过来搀扶住师傅道:“始皇陵被皇帝发现了,我们的伪装又少了一层。”
云琅叹息一声道:“皇帝早就知道了,他就等着某一天拿这件事出来击溃我的心智,让我成为他的奴隶。”
霍光低声道:“我们不做奴隶。”
云琅停下脚步道:“西北理工永不为奴!”
霍光低声道:“我们才是世界的掌控者!”
云琅看着霍光道:“掌控世界的身体,总有一天会被挣脱,掌控世界的思维,才是长久之道,你莫要舍本逐末。”
霍光道:“弟子受教。”
云琅回到了主楼准备换一身衣衫,这套衣裳已经被汗水湿透了,黏糊糊的粘在身上很不舒服。
宋乔一边伺候云琅更衣,一边道:“刚才狗子过来了,守在云哲身边一言不发的样子很可怕。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吗?”
云琅笑道:“我们家背后的山包就是始皇陵!”
宋乔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不再作声。
“你害怕吗?”
宋乔摇头道:“不怕,自从嫁给你。我们就是一体的,不论什么状况发生,我们都是一体的,共进退而已。”
“我不是始皇帝的臣子,我是只是把一个尊敬的长辈埋进了始皇陵,于是,始皇陵也就成了我云氏家庙。”
“事情解决了是吧?”
“解决了。”
“那好,妾身以后不再问了。”
云琅摇头道:“秘密保不住了,该让一些人知道的。”
“你是说,去病,曹襄,李敢?”
“对啊,隐瞒他们这么久,已经是我对不起他们了。”
宋乔摇头道:“不用告诉他们,这会给他们造成新的困惑,你们兄弟情深不假,却不至于要把自己毫无保留的袒露给对方看。霍氏有自己的秘密,曹氏也有,李氏也有,我云氏也该有,这不是对起对不起的问题,而是朋友相处的自然之道。”
云琅苦笑一声,拥抱一下宋乔道:“我发现我周边的人都是聪明人,只有你夫君一人自以为聪慧,其实我才是最大的一个傻瓜。”
宋乔笑道:“您足够聪明了。”
云琅再次来到小楼上的时候,曹襄,李敢,霍去病三人依旧在喝酒,看样子他们在等云琅回来。
“怎么这么快,我以为还会再等一会。”李敢笑道。
曹襄摇摇头道:“跟我舅舅奏对,时间不可能长的,阿琅去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霍去病看着脸色灰败的云琅道:“需要我们帮忙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云氏的私事,被陛下看破了,不过,我已经处理完毕了。”
曹襄小声问道:“损失大吗?”
云琅叹口气道:“险死还生!”
第一二一章 苏稚的喜事
对错这种判断题对皇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需要看事情发展的方向有利于谁。
如果有利于大汉帝国,也就是有利于他,即便是的错的,也会被他这个主考官判为对的。
云琅之所以能够逃脱罪责,不是因为那天他的说辞有多么的精彩,而是从云琅这些年的行为来看,他对大汉帝国有着无与伦比的促进作用。
就云琅这些年对大汉帝国做出的贡献来看,这样的叛逆,刘彻还是非常欢迎的。
冬日的清晨,有风,所以没有浓雾,太阳明晃晃的挂在蓝天上,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
云琅的心情很好,尤其用板子揍了霍二一顿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加的好了。
手持木棍,骑着山羊,在云氏的菜圃里横冲直撞,纵横捭阖也只有霍去病的儿子能干的出来。
现在霍二倒霉了…
云氏虽然富足,却没有糟蹋东西的习惯,从中午饭起,霍二只能吃被自己弄坏的青菜,在吃完这些青菜之前,他是没有别的饭食可吃的。
当别的孩子饭盘里饭菜荤素搭配的恰到好处,大快朵颐的时候,霍二只能吃煮的青菜。
孩子犯错不怕,他要是不犯错就不是孩子了,云琅甚至鼓励孩子们去尝试,去犯错,只是,在干这些事情之前先要想好后果。
只要自己觉得可以承担后果,犯错,在云氏不算什么大事。
对于霍二传递过来小鹿一般怯生生的眼神,云琅一般都是无视的。
坐在他桌子上的几个小王八蛋,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怂恿霍二这么干的霍一,埋着头把饭吃的飞快,或许霍一心中有愧,云琅却没有惩罚他,能忽悠别人也是一种很好地能力,应该奖励而不是惩罚。
惩罚霍二的最主要原因也不是因为他弄坏了菜圃,而是因为他明知道弄坏菜圃会有惩罚,还要去做。
这就是愚蠢了。
大人在教导孩子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进行一场悄然无声的战争,小家伙们会通过一系列的犯错,来试探大人容忍的底线,而大人们则通过一次次的惩罚,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上还是有规矩的,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
惩罚孩子的时候呢,既不能将他探索的勇气一下子给打没了,也不能放任自流,这中间的尺度需要灵活掌握,很考验大人的智慧。
吃饭的时候没看见苏稚,这很不正常,每日三餐对苏稚来说无比的重要。
她曾经说过,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能吃多少饭是有数的,而一个人的心肝脾肺肾能支持一个人吃多少饭也是有时间跟次数限制的。
不可多,也不可少,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给人这具身体的本意了。
合理运用身体,这就是苏稚正在研究的医学方向。
云琅为此还是有些痛苦的,当一个医者将自己睡眠,清醒,工作,休息,吃饭,排便,乃至敦伦这些事情全部量化之后,一切的事情都要随着她的时间表严格进行。
苏稚很少打乱她的时间表,为此,她已经坚持了半年之久。
云琅来到苏稚的房间,发现她一个人跪坐在毯子上闭着眼睛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且不断地傻笑。
云琅没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坐在苏稚身边,苏稚恍然未觉。
苏稚目前的状况是一个人最幸福最愉快的时刻,随意的打破她的幻境,这样做不但没道理,还招人恨。
冬天的时候,老虎的毛发颜色会变得深一些,尤其是它身上的那些黑色斑纹,到了冬日就会越发的明显。
一头硕大的老虎,守在门口探头探脑的样子非常的猥琐,没看见几个熊孩子,老虎就溜哒进了苏稚的屋子,跟往常一样,吧唧一声就趴在苏稚面前,等她揉捏他发痒的脖颈。
苏稚睁开了眼睛,看到老虎之后,大叫了一声,探出一双脚就用力的想把老虎踢开。
老虎被苏稚的惨叫吓了一跳,连忙起身,警惕的瞅着不对劲的苏稚。
“出去,出去,你以后要是再敢进我的屋子,没肉吃,你听见了没有?”
这是老虎第一次被人嫌弃,于是,倔强的老虎在第一时间就离开了屋子,走的甚为有男子气概。
云琅不解的看着苏稚。
“你不会把我也要赶出去吧?”
苏稚一脸幸福的将脑袋靠在云琅肩膀上道:“你是我孩儿的父亲,把您撵出去,我孩儿就没有耶耶了。”
“有了?”
云琅惊喜的看着苏稚平坦的小腹。
苏稚握着云琅的手放在她的小腹上喜气洋洋的道:“我们的孩子就在这里,您听听,他正喊娘呢。”
苏稚的话明显是不符合医学常识的,不过,云琅也不是很在乎,这个时候,就算苏稚说出更加过分的话,云琅也不在乎,在大汉,一个嫁人三年的女人,如果还没有怀孕,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
坚强如苏稚也未能例外。
虽然平日里苏稚总是笑嘻嘻的,宋乔却说,苏稚在背地里已经哭泣过好几次了。
“确定了吗?可不敢出错啊。”
“我自己有感觉,药婆婆查了一遍,我耶耶又查了一遍,不会错的,药婆婆说现在是最重要的坐胎时候,不能靠近老虎,老虎身上的虫子多。”
云琅确定,老虎其实很干净,对于一头老虎来说,都知道卧在地上之前铺毯子了,还要如何呢?
不过,孕期不能靠近猫狗似乎有这样的说法…就委屈一下老虎算了,反正在云氏,稀罕老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就是被那群孩子弄厌烦了,才跑到苏稚这里躲清静的。
两人抱抱亲亲的欢喜了好长时间,云琅才想起苏稚没有吃饭的事情。
怀了孕的苏稚非常的嚣张,平日里三两步就能下到底的楼梯,这一次在云琅的搀扶下,足足下了一盏茶的功夫,以至于引来了仆妇们的围观。
看着她抱着还没有任何征兆的肚子迈着螃蟹步在院子里挪动,梁翁就暴跳如雷的喝骂那些没长眼睛的仆妇,夫人病了,也不知道上去搀扶。
在得知苏稚是有了身孕之后,梁翁首先干的就是跪在院子里朝四方拜神,感谢上苍又给了云氏一根苗裔。
苏稚看的有些感动,正要说一些感谢的话,就看见梁翁从地上伶俐的爬起来,喝令家中的仆妇,要把所有比米粒大的石头都给清扫出去,如果夫人不小心绊倒了,他就拿刀砍死所有内宅的仆妇,然后再上吊自尽…
厨娘是被雄姿英发的梁翁捉来的,平日里这个老家伙根本就拿厨娘没办法,今天,可算是借着夫人有身孕的事情,展现了一下他内宅总管的气势。
没生子的小妾叫细君,怀孕生子之后的侯爷小妾就叫夫人了,梁翁以前就喊苏稚为夫人,现在,终于名正言顺了。
“在云氏啊,孕妇最大!”
宋乔不满的哼唧了一声,就想把云琅踢到被子外边去。
“讲道理啊。”云琅抱着枕头站在床前,踢他不仅仅有宋乔,还有赖在他们床上不肯去小床上睡觉的云哲。
“好像谁没有怀孕过一样,那时候怎么不见你这样大张旗鼓?”宋乔把梦中打拳的云哲抱在怀里翻身就睡,看样子是不打算给云琅留位置了。
声音高了会吵醒云哲,声音低了又不是一个吵架的态势,云琅只好抱着枕头准备今晚睡书房了。
摸黑走进书房,恼怒的把身体丢在床上,然后他就重重的掉下了床。
腰眼撞在脚凳上痛的云琅快要喘不上起来了,一颗硕大的虎头就出现在面前,两颗在黑暗中可以发出绿光的眼珠子正关切的看着他。
第一二二章 金日磾的交友方式
“苏稚的母亲从现在起就跟她睡一起了,据说是为了孩子好。宋乔那么温柔地一个女人,在听说小稚怀孕了,也对我发脾气了。她们做的事情从道理上好像都能说得通,所以啊,没道理的只能是我。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啊,另外你有一身的毛,也不用盖被子是吧?”
云琅认真的跟老虎解释了一番,然后就重新爬上书房窄小的床榻,伸展了腰肢之后,这才觉得浑身舒爽。
依靠着老虎暖融融的后背,云琅前所未有的踏实,只可惜书房的窗户是关闭着的,不像山上的石头屋子抬头就能看见天上的残月。
老虎本来喜欢昼伏夜出,自从跟了云琅之后,就改变了生活习惯,跟人一样也喜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云琅习惯性的朝书房左上角看了一眼,那里没有一张大床,只有一个精巧的花架,一丛兰花开的正艳。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云琅打开了窗户,残月的光辉照进了书房,老虎绿油油的眼睛似乎变得明亮了一些,屋子里的东西也隐隐绰绰的,如此,就有点像山上的石屋了。
老虎翻了一个身,脑袋习惯性的抵在云琅的肋下,不一会,一人一虎就进入了梦乡。
清晨醒来的时候,老虎已经不见了,云琅并不惊讶,以前在山上的时候,清晨正是老虎狩猎的好时机,等到云琅洗漱完毕,按照往年在山上的习惯,老虎或者会弄来一只羊,或者弄来一头猪,有时候会是一只鹿,当然,熊,豹子,狼这种东西很稀罕,请以见不到。
然后,一个普通的一天就在云琅制作早饭的过程中开始了。
洗漱的时候,云琅觉得老虎可能去狩猎了,只是他想破脑袋都没有想到,老虎居然会骑着一匹马回来。
以老虎的巨大体形,除非是罕见的良马,否则是驮不动老虎的,更不要说一般的马见到老虎就会屎尿齐流,胆小的一些的甚至会被活活吓死。
“君侯,大王把陛下的御马给偷来了。”
平遮脸色苍白,大冷的天汗水唰唰的往下淌,手里的手帕怎么擦拭都赶不上汗水流淌的速度。
云琅看到老虎的时候,这家伙正在用他巨大的爪子拍一匹红色骏马的屁股,看的出来,这匹骏马几乎处在半昏迷状态中,呆滞的站在那里,任由老虎亵玩。
仅仅是看了一眼骏马脑袋上的贴着金花的辔头,云琅的脑袋就有两个大。
事情倒不大,一匹马而已,只是云琅不想在这段时间里再见到刘彻,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老虎见云琅出来了,就欢喜的跳跃到云琅身边,用大脑袋蹭啊蹭的,这个时候该是他享受赞扬的时候了。
“太好了,太好了…”云琅木讷的习惯性拍着老虎的脑袋夸赞他,老虎只想着往家里弄猎物,至于是谁的他没有这个概念,在他看来,只要是他能打的过的,都是他的。
“君侯,这是御马,事情大了。”
云琅瞅瞅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的平遮,随意地问道:“可被人发现了?”
平遮连连摆手道:“君侯,不成的,御马不见了,无论如何活要见马,死要见尸的,以君侯的身份,弄死了一匹御马,最多被罚俸,隐藏不得,一旦隐藏被发现,那就是大不敬之罪,后果就不是罚俸这么简单了,不宜隐瞒。”
云琅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那就派人把马送回去,就说在旷野见到了御马,担心走失…”
平遮脸上的汗水更多了,不等云琅把话说完,就连忙道:“这匹马是老虎抢来的,他袭击了牧马人。牧马人似乎知道老虎大王是咱家的宝贝,手里拿着弓箭,也没有伤害老虎,只是一路跟过来了。”
云琅挠挠头发,而老虎却虚虚的咬着云琅的另一只手,在讨要食物。
云琅让人给老虎准备了一块上好的牛肉,这才来到那匹战马跟前,手才搭到战马的背上,这匹战马的四蹄一软,噗通一声就倒在地上,屎尿齐流,口吐白沫,四肢颤抖眼看就不活了。
正在享受牛肉的老虎很愤怒,咆哮了一嗓子,就跑过来用他的大爪子扒拉这匹马的脑袋,想要这匹马再站起来。
御马的脑袋软塌塌的被老虎巴拉来巴拉去的摇晃…云琅皱起了眉头,平遮身上的汗水更多了。
“启禀君侯,太仆寺门下养马中郎金日磾求见。”
云氏看门的家将前来禀报,云琅听到金日磾的名字,忽然笑了,指着地上已经不再动弹的御马对平遮道:“唤霍光来处理此事。”
说完话,不顾平遮恳求的眼神,就带着吃饱了老虎,去了洗漱的地方,老虎刚刚吃的牛肉上有血,沾了一嘴巴,就连胡须上都有血,再不清洗一下,苏稚就更加的不待见老虎了。
金日磾云琅是见过的,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郎,即便在云琅的记忆中,也没有见过比金日磾更加好看的西方人。
是一个笑起来如同阳光一般温暖的少年,只要是人,见到这样的美人,都会心生好感。
此人的身形比霍光高大一些,手长腿长的却非常的匀称,能让刘彻在无数奴囚中发现金日磾,没有过人之处可不成。
云琅其实很想看看霍光与金日磾站在一起的模样,只是此刻他不好出面,倍感遗憾。
宋乔的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当云琅坐在花厅里面的时候,拖着云哲练习走路的宋乔就笑吟吟的过来了。
随手把云哲放在老虎背上道:“好好看着。”
老虎就立刻僵住了,石雕一般的站在那里,唯恐走路不小心让云哲掉下来。
“您昨晚跟老虎睡的?”
云琅看了一眼宋乔没好气的道:“你不要我,我总不能去跟苏稚母女睡一起吧?”
宋乔啐了一口道:“下作!”
云琅怒道:“我都混得跟老虎一个被窝了,又成了一个野人,你跟野人讲人伦大道?”
“就不知道哄哄我,一转身就没人影了,我就更气了,好了,好了,不说这事了。刚才梁翁跑来告诉我说,大王把陛下的御马给赶回来了?”
“现在更麻烦,御马被活活吓死了,太仆寺养马的官员正在门口等着我们把御马送回去呢。”
“啊,死了?”
“对啊,心惊胆战的被老虎骑回来,已经精疲力竭了,又被老虎围着身子转了十几圈,随时等着老虎的大嘴啃咬呢,这会才死,已经很难得了。”
“那怎么办啊?陛下可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
“我让霍光去处理了。”
“啊?霍光?你是怎么当人家师傅的,你去了都不一定能抹平的事情,霍光去了能干什么,一个应付不当,连霍光都要陷进去。”
云琅耸耸肩膀道:“已经这么做了,这会啊,霍光应该正在跟金日磾谈话解决事情呢。”
宋乔一把将云哲从石雕老虎背上取下来抱在怀里道:“您不去也好,妾身去看看,该赔礼的赔礼,该赔偿的赔偿,陛下不会把您怎么样,万一他要处置老虎怎么办?到时候看你会不会活活的疼死。”
云琅笑道:“放心吧,霍光会处理好的,老虎也会安稳的陪我睡觉,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宋乔还想说话的时候,却看见霍光带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匈奴人走了过来。
在云琅的笑脸相迎下,霍光拜倒在云琅面前道:“启禀恩师,弟子与金日磾相见即成莫逆,请恩师准许弟子与金日磾相交为友。”
金日磾也单膝跪倒抱拳用字正腔圆的汉话道:“奴囚金日磾高攀了。”
云琅笑道:“交友一事先放在一边,御马一事如何解决?”
金日磾笑道:“小事一桩,万事包在金日磾身上。”
云琅摇头道:“陛下为人耿介,没有正当理由,不会饶过你的。”
金日磾张嘴笑道:“奴囚身子一向粗壮,挨几鞭子不算什么,区区痛楚哪里比得上今日结交的朋友!”
第一二三章 云琅论马
金日磾笑的灿烂,云琅却很想在这家伙高高的鼻梁上来一拳。
不过呢,能把云琅丢出去的锅重新丢回来,而且还显得自己特别仗义,有担当的人,云琅在大汉也就见过金日磾一个人而已。
想想都发愁啊,刘彻麾下都是些什么人啊,没一个实诚的,他想要利用这群伪君子固守天下,开疆拓土不是一般的难。
霍光在一边也笑的灿烂。
这孩子只要开始笑,总能给人一种敦厚的印象,尤其是两道短粗的蚕眉,笑起来就像在动。
老虎弄死御马这件事,是一定需要师傅亲自出面跟皇帝解释的,凡是跟皇帝有关联的事情,出面的必定是家主,否则就是大不敬。
霍光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师傅喊他出来就是要让他看看金日磾这个人的,不是让他来解决问题的。
“某家自己闯的祸,岂能让你一个小辈去担当,既然跟霍光结为好友,那就该相互砥砺、同进退、共成长期盼日后能有所成,早日为我大汉效力,为陛下分忧。天色不早了,就留在云氏用饭,呵呵,我云氏没别的长处,就是饭食总是比别处强一些。霍光,好好地招待你的好友,为师走一遭长门宫,老虎犯了错,我这个当主人的可逃不了。”
云琅就像一个敦厚的长者,笑呵呵的三两句话就把事情定了性子,同时也安抚了有些不安的金日磾。
他一介奴囚,虽然揭发韩嫣有功,被封为养马中郎,身份依旧上不了台面,如果他真的跑去跟皇帝说,是他疏忽大意之下弄死了御马,如果恰好死掉的这匹御马是刘彻最喜欢的那匹,等待他的绝对不是几鞭子,而是掉脑袋。
将空间留给了霍光跟金日磾,云琅挥着袖子就离开了,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能让皇帝不要发怒,至于霍光与金日磾之间的友情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他还顾不上考虑。
“君侯果然如外人所言一般,一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霍兄能在君侯门下受教,实在是羡煞旁人。”
金日磾见云琅没有为难他的意思,松了一口气,就把一连串的马屁送了上来。
霍光笑道:“家师年纪轻轻就有大汉四豪杰之称,岂能是空穴来风。金兄日后应当常来云氏,且不说云氏藏书乃是天下之冠,若能得我恩师指点一二,也将受用不尽。今日且不说别的,先让金兄见识一下我大汉美食,吃过之后,光不虞金兄不来云氏…哈哈哈。”
霍光想用云氏美食来打头阵,好拴住金日磾这个没吃过好东西的可怜匈奴人,然后再用别的法子慢慢打开他的心扉,最终让自己成为他心中不可或缺的好友。
同样的,云琅想要对付刘彻,自然也只能用美食,否则,以前几日刘彻对自己不好的观感来揣摩,被撵出去的概率要远远大于接见的概率。
刘彻最喜欢吃羊,而且最喜欢吃羊舌头,天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的食物习惯。
不过羊舌头确实是一道美味,云琅今天不准备做刘彻喜欢的羊舌羹,而是准备制作椒盐羊舌头。
食物准备了九样,云琅提着两只硕大的食盒在前边走,平遮带着四个仆役用大车拉着御马在后面跟随。
进了长门宫,大长秋接过食盒送去验毒,云琅就在宫娥的带领下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进门就看到刘彻那双充满讥诮气息的眼睛,阿娇则抱着背后有一个硕大蝴蝶结的蓝田。
“知道送吃食过来,孝心还是有的,今天都带来了些什么菜式?可有新的?”
阿娇见皇帝不理睬云琅,就笑着问道。
云琅施礼道:“今日特意为陛下烹调了一道椒盐羊舌,其余的都是旧有的菜肴,大多是一些驱寒除湿,健脾开胃的菜式,最适合陛下在冬日享用。”
刘彻冷笑一声,阿娇惊奇的道:“怎么,吃食也有药物能达到的效果?”
云琅笑道:“贵人有所不知,自古以来医家便有药食同源,药食互补的说法。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比如微臣今日送来的这道人参鸡汤,最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食用,食用之后全身微微发烫,最是受用,哪怕是蓝田公主这样的小人儿,也能受用。”
阿娇转头对皇帝道:“这道菜式臣妾用过,确实如云琅所说,陛下身子泛寒,不妨用一些。”
刘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琅的吹嘘。
云琅送来的饭菜已经验毒完毕,被宫娥们装在盘子里一一送了上来。
阿娇看了一眼大长秋,大长秋微不可察的点点头,表示无毒。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还没有毒死朕的心思,毒死了朕,他上哪里去找一个新的好哄骗的皇帝。”
刘彻一开口就是诛心之语,云琅不敢怠慢,这时候把脑袋搁在地板上一言不发最为妥当。
其实说起来,大汉朝比刘彻好哄骗的皇帝太多了…而他是最难以哄骗的一个。
如果真的可以毒死皇帝而不犯罪,哪怕大长秋用银针把每一粒米都戳一遍,云琅也有无数种法子毒死皇帝。
刘彻吃东西向来风卷残云,没有任何皇家高贵的气象,倒是阿娇吃的慢条斯理的,充满了美感。
刘彻吃完了东西,瞅着吃的香甜的蓝田丢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可怜朕的一匹宝马,居然只值一顿餐饭。”
阿娇轻笑道:“您的马监里有宝马三百余匹,您往日里又骑过几匹?妾身听闻,有些宝马即便在旷野中也敢与猛虎争锋,能被云氏那头大布偶一般的老虎活活吓死,也算不得什么宝马,废物一个,死了也就死了,给我女儿换一顿美食吃,也不亏。”
因为是云琅这个晚辈,阿娇并没有如同以往一样在刘彻面前表现出该有的温良谦恭之态,而是用了家常说话的态度。
刘彻笑道:“哪怕是一头驴子,那也是朕的驴子,云氏的老虎吓死了朕的驴子,他就该赔,你说是不是啊?”
云琅看见刘彻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可怜的公孙敖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叹口气道:“陛下有命,微臣焉敢不从。”
刘彻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咳嗽一声道:“既然如此,你素来有博闻广记之能,就给朕说说这天下最好的战马出自哪里?”
云琅立刻回答道:“以微臣之见,最好的战马当属匈奴马,没有例外。”
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刘彻的预料之外,他按下心头的不满,耐着性子问道:“说说道理。”
云琅道:“如果论一两匹战马的高低,比匈奴好的马种不知有多少,然而,就战马而论,微臣以为匈奴马为天下第一。
一两匹宝马对陛下来说不过是玩物而已,放置于皇家园林之内,观其奔跑之态以为乐事。
然,微臣以为,陛下需要的不是一两匹盖世宝马,需要的是成千上万匹战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匈奴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北海的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经过调驯的匈奴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
而匈奴马更有一个别的战马所不能比拟的优点,那就是母马哺乳期长,只要不断地采奶,哺乳期还会延长一些,而马奶更是战士最优良的军粮来源。
微臣在北地曾经听说有匈奴人仅仅依靠两匹战马的马奶,就无军粮狂奔两千里。
如此良马,正是陛下所需的宝马,余者,不足与论。”
第一二四章 云氏马经
刘彻非常的喜欢战马,也非常的重视战马。
他熟读《马经》,只要有空闲,就以辨马,相马,赛马为乐,以至于长安赛马之风颇盛,是唯一能与角斗抗衡的大众娱乐活动。
羡慕周天子穆王率领七萃之士,驾上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等骏马,由造父赶车,伯夭作向导,从宗周出发,越过漳水,经周原…不远千万里抵达昆仑山,与西王母相会于瑶池仙境…
因此刘彻喜欢宝马喜欢的近乎于变态!
云琅当然知道刘彻喜欢的是乌孙马,以后欢会更加喜欢大宛汗血马…
可是呢,让云氏赔他乌孙马,还是大宛马?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让云氏倾家荡产的。
因此,天底下最好的战马必须是便宜的匈奴马,也只能是匈奴马。
至于什么乌孙马,西极马,汗血马之类的怪物刘彻就不要想了,至少目前不要想,大家都忙着种地调教匈奴人呢,谁有功夫不远万里走一遭乌孙。
如今的大汉,从金城(兰州)到河西乃至盐泽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李蔡,桑弘羊正努力欺骗勋贵们带着家将,部曲,奴仆去那一带垦荒,如归乌孙人要是敬献了乌孙马之后,刘彻脑子一热要这些人迁回来怎么办?
如今的大汉,可不是史书上的大汉人口那么少,经过几年不懈的迁徙野人回田,大汉人口不但没有任何减少的迹象,反而多出来了两成多。
如果再休养生息几年,趁着各路大军全部回到了家中,正好努力的鼓励生育,十几年过后大汉的人口还会有一个新的高峰。
到时候,土地必然不够用,不用李蔡跟桑弘羊哄骗,他们自己就会去极边之地开垦荒地。
云琅从来都认为,敦煌以南,长城以南,最好不要有异族人大规模的居住。
当然,奴隶除外。
“朕听闻乌孙马冠绝天山,云卿以为如何?”
云琅摇摇头,站起身来到那副巨大的地图边上,指着西域道:“算不得好,乌孙马相比大汉的战马或许有长处,却比不得大宛马,微臣还听说有一种骏马名曰汗血马,奔驰之后会渗出胭脂色的汗水,有万里绝尘之名。
如果陛下有心,可以继续西行,来到一个叫做安息的国度,这个国度盛产一种名叫波斯马,这是一种气质极为高贵,体态极为优雅的美丽的马,一度被当地人称之为沙漠彩虹。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继续向西,来到一个叫做顿河的地方,这地方盛产一种猛兽一般的巨型马,名曰——顿河马,这种马每一匹都身高丈二,重达两千余斤。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折道向南,来到一片炎热的大地上,这里的人皮肤黝黑,奔跑如风,至今还有吃人的恶习。
不过呢,这里盛产一种马叫做河马…嘴巴张开足足有三尺,即便是黑人常用的独木舟,也可一口而断!
悍勇绝伦…”
“滚出去!”
刘彻开始听得极为认真,只是,这样的状态仅仅延续了片刻,就勃然大怒。
他不是傻子,听得出云琅口中的讥讽之意。
云琅并没有滚出去,而是认真的拱手道:“陛下需要的是可以平天下,让四夷来朝的骏马。
至于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战马,陛下就忘记了吧。
您还记得公孙敖将军发誓要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吗?那种果子,只适合南方之地,离开当地的泥土,就极难存活,即便是侥幸活过来了,也不可能结出甜美的果子,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叶徒相似,其实不同。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战马也是如此,我大汉乃是以农耕立国,并不擅长养马,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匈奴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