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初把刘陵送去匈奴到底是对是错啊?我怎么感觉是在自找麻烦。”
曹襄抓抓脑袋,有些烦躁。
云琅无奈的道:“当初以为刘陵去了匈奴就能让匈奴打乱,甚至弄死匈奴单于。现在目标达到了,狗子带回来的消息说匈奴单于活不了多久了,弄死伊秩斜的目的达到了,匈奴东西分裂的目标也达到了,就是…刘陵这家伙却被环境硬是给逼迫成了一个合格的匈奴大单于。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谁能想到我大汉一介娇柔的妇人,去了匈奴会变成男子都比不上的枭雄。”
霍去病道:“事情岂能事事如意,目标达成了一半就是好的,至于刘陵,等我大汉休养生息两年之后,再北狩不迟!”
曹襄又道:“去病,那个金日磾是你抓回来的,你一路上就没有发现这家伙的过人之处?”
霍去病傲然道:“那时候他只是我麾下的一介降俘,谁会多看他一眼。”
曹襄有些惋惜的道:“可惜了,陛下不允许我们接近这个金日磾,否则,还能知道对匈奴内部的事情的更多一些。”
云琅笑道:“我们不能接近,皇长子常山王刘据接触是没有问题的,金日磾年岁小,一看就知道这人是陛下留给常山王刘据用的。我们自然不能接近,可是,怂恿刘据邀请金日磾走一遭西南,霍光会有办法的。”
曹襄摸摸下巴道:“我们也不一定就要支持刘据,我舅舅是一个喜新厌旧之人,如果真的如阿琅所说,又是一个长寿之人,那么,刘据的位置就非常的尴尬的。霍光可以去靠近一下金日磾,却不宜与刘据结成铁板一块,看看再说,反正时间还长,我们还有挑拣的余地。”
对于人际关系,就是曹襄所长了。
接下来,曹襄跟霍去病就要去卫伉的府邸,跟长平卫青通报皇帝此次发怒的真正原因。
而李敢,终于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李氏扩张的事宜里面去了,跟陇西李氏斩断联系之后,李敢也要开始为自己考虑了。
云氏工坊全面停业之后,家里的就乱糟糟的,还以为这些在庄园里闷头干了一年活计的工匠,织娘们会迫不及待的离开云氏,去阳陵邑或者长安耍子。
没想到,这些不用干活的人,并没有离开云氏庄园,那些家眷不在云氏庄园的人,也把妻儿老小带来了云氏,看他们辛苦搭建违章建筑的模样,可能不打算离开了。
梁翁,平遮这些人不但不阻拦,反而时不时地给他们提供一点方便,好让他们把云氏整齐的员工宿舍变成一片窝棚的模样。
人口依附,这在大汉朝就是家业兴旺的标志,云琅很讨厌随意的窝棚建筑损伤了云氏整体的美。
他不想把这些人驱赶出去,大汉朝的人口还没有多到可以随意驱赶的地步,不论是老人还是妇孺都有大用场。
而大汉朝的老人,指的就是五十岁以上的人,只要饮食充足,医疗条件跟上,他们那具过度操劳的身体会慢慢恢复的。
想要扩建员工宿舍的想法才出口,就被平遮,梁翁严词拒绝。
百姓自己依附过来是一回事,勋贵自己招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穷山僻壤里可以这么干,在京兆之地这样做就太过份了。
从来没有主家给工匠们盖房子的,一旦把房子盖了,那些工匠们也入住了,就表明,这些人都成了云氏的部曲。
从今往后,与云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云琅并没有想着把自己的家族弄得硕大无朋的跟曹氏一样,如今的曹氏已经庞大到了让曹襄惊恐不安的时候了。
分家,已经成了必然之事,最迟不超过两年,如果曹襄自己不动手,皇帝就会亲自动手。
云琅很想将云氏的规模控制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范围内,只可惜,资本这头怪兽一旦开始运行,就会沿着他固有的轨迹前进,云氏最终会成为一个庞然大物。
一般的世家,这时候就会把家族弄成一明一暗,继续在大汉国土上蔓延,另一种就是分裂式繁殖。
云琅喜欢前一种,而刘彻偏偏喜欢另外一种,不论是推恩令,还是分封诸侯幼子,都带着极为强烈的政治目的。
云琅很肯定,再过一二十年,大汉国的封国还会进一步的减少,而诸侯的子孙,也会逐渐没落,最终被旁支取代,影响力会越发的弱小。
云氏真的该走出去了…可惜,云氏人丁不旺,没有出走的基础。
眼看着那些工匠们欢天喜地的修建茅屋,云琅只能仰天长叹,他发现,自己来到大汉,真的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高尚的人。
张安世的脚步沉重,霍光的脚步轻盈,而老虎因为脚上有厚厚的肉垫,身体虽然沉重,行动起来却寂静无声。
从背后靠近云琅的就是这三位,至于老虎,完全是因为喉咙里低低的呼噜声暴露了他。
转过身云琅就发现猜错了,张安世,霍光,老虎一点不都差,唯独多了老虎背上的曹信跟云音。
这也是老虎为何发出不满的呼噜声的原因。
第一一五章 人生就是在转圆圈
没有人才可用,云琅就只好自己培养出一批人才来。
今天是四个,上元节过后,还有四个小家伙会来到云氏。
这个年节过的不好,看到孩子们出现,云琅就对马上就要到来的上元节充满了期待。
自从文皇帝指定了上元节之后,刘彻就把太一神祭祀日放在了这一天,而这一天也被称作元宵节。
元宵节不吃元宵这是极其过份的一件事,哪怕是在这个还没有元宵的世界里,云琅也一定要吃元宵!
年节的时候不打骂孩子,所以云音跟曹信被老虎从背上抖下来很多次,弄得全身尘土,云琅也和颜悦色的,没有半点要发火的意思。
“元宵是什么东西?”霍光问道。
“我们家的主业其实算是庖厨,干别的都是不务正业,元宵日用三牲敬神,神仙得到了满足,我们这人却苦哈哈的得不到犒劳,所以啊,我们身为庖厨,自然要创造出一种可以媲美天上明月的食物来。”
霍光对师傅自称主业是庖厨这事早就习惯了,师傅会下厨,他也会下厨,所以,他并不觉得庖厨就低人一等,相反,他以自己精于美食之道的本领为荣,觉得这才是生而为人最高的一个追求。
张安世被他父亲给教坏了,他就对庖厨之术一点都没有触碰的兴趣,他的嘴巴也被家里不富裕的生活给毁掉了,不论是美食,还是粗粝的食物,对他来说没有多大的区别,总归是填饱肚子,不用太讲究。
至于云音…她的嘴巴跟后世的小闺女没什么差别!
曹信是一个憨厚而又倔强的孩子,生在大家族,又被母亲的自卑心理给折磨了好多年,来到云氏之后,他的眼前一下子就开朗了很多。
在云氏,他可以不必走路端着,坐着端着,睡觉也要讲究仪态,更遑论什么大礼仪了。
七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接触武学了,练武的时候就一身麻布衣裳,更不用扎难看的双丫髻,男孩子嘛,要嘛光头,要嘛一条短短的马尾巴扎在脑后,飘来荡去的很是标致。
袍服之类的东西只有见长辈或者大礼仪场面穿一下,像霍光,现在一天到晚恨不得就穿着裤子跟褂子到处跑。
在云氏,曹信可以跟着梁翁去收鸡蛋,可以无所事事的跟孟大孟二混一天,可以去造纸作坊趴在石磨上看工匠们造一天的纸张,更可以在陈铜的印书铺子里的把自己弄得全身都是油墨。
当然,前提是先弄懂红袖给他布置的课业。
曹襄曾经对这种放羊式的教育方式极为不满,被云琅撵出家门之后,也就不再过问了。
就像今天的课业一般,就是创造一种元宵节吃的东西,还需要贴合元宵节,更要与时令结合。
张安世自然是不参与的,说一声自己还有账簿需要处理扭头就走了。
霍光认为猪头,牛头,羊头这三样东西很能表现神灵的威严感,如果把这三样东西放在一个大笼屉的蒸熟,撒上调料,就该是一道大菜,他为此还特意创造了一个字——就是把牛,羊,猪这三个字胡乱凑一起,名曰——xiang!
这明显是把自己当神灵来供养了。
拿定了主意之后,霍光就准备立即施行,云音对父亲弄出来的好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发现霍光有这样天才的想法,立刻就惊为天人,然后就跟霍光跑了。
跑了半路,又回来把曹信给拖走了,只有她一个给霍光帮忙,会弄脏她的新裙子,大娘可没有耶耶这么好说话。
能陪着云琅干活的自然只剩下老虎兄弟了。
糯米是一种极为古老的粮食作物,虽然这东西生在天南,可是,云氏这个庖厨家族如今想要,还是有的。
泡糯米,炒黑芝麻,云琅非常享受这个过程,工作之余从炉灶里掏出两根烤好的山药,抹上蜂蜜之后,正好跟老虎多点零嘴。
隔壁的厨娘院子里热闹的厉害,不时地能听见霍光给曹信下令的声音,也能听见云音埋怨曹信笨手笨脚的声音。
更能听见厨娘那个大嗓门哭喊着不许霍光糟蹋珍贵牛头的声音。
诸侯无故不得杀牛!
这条规矩从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文皇帝,景皇帝的时候耕牛短缺,这条禁令也被严格的执行着。
自从皇帝派人把匈奴打跑了之后,缴获了无数的牛羊,市面上也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牛肉被售卖。
云琅现在就是诸侯,如果放在西周,就是应该是一个很大的封建领主。
可能比不了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这五位伯长,怎么也该跟吴王阖闾,越王勾践是一个层次的侯爵。
一个侯爵杀几头牛吃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尤其是从春秋时代到汉武时代,社会经济已经扩大了上百倍不止,那时候稀罕的耕牛,现在已经逐渐不稀罕了。
老虎趴泥地的时候,必定是要铺毯子的,它的那条破毯子也只有云琅能跟它共用,即便是云音,也知道老虎的忌讳,怎么折腾老虎都成,就是不会去碰老虎的破毯子。
因为那样做了,老虎真的会发怒,虽然不至于咬她,却会对着她发出巨大的咆哮声。
黑芝麻在炒锅里噼里啪啦的跳动,不一会芝麻的香味就出来了。
云琅把芝麻倒在案板上摊开晾一下,搬来小小的手摇石磨,就要准备把黑芝麻磨成粉。
糯米已经泡在水里了,到了明天,就可以上磨磨成水粉,然后再包在布袋子里面县挂在梁上,等水粉里面的水流淌的差不多了,就能用来做元宵了。
老虎悠闲地趴在毯子上舔舐自己的前臂上的毛发,累了,就抬头看看正在摇磨的云琅,然后继续低下头换一条前臂继续舔舐。
宋乔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没出声,就靠在门框上看云琅干活。
此时的云琅才是她最喜欢的丈夫,干起活来有条不紊的,哪怕是摇磨,都显得很有韵律。
尤其是他的身上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恬淡,安然的气息,就是这股子山林隐士一般的气息让她着迷。
老虎哼唧了一声,宋乔连忙挪开脚,她踩到老虎的毯子了。
云琅回头看,发现宋乔走进厨房了,就笑道:“你怎么进来了?不喜欢厨房的味道就不要难为自己。”
宋乔走过来从后面抱住云琅的腰道:“最喜欢你这个样子,看着懒懒散散的,却让人从心底里觉得安稳。”
“没办法啊,侯啊,猴啊,不跳弹算什么猴,我已经算是很安稳的人了。你嫁给了猴子,就做好满山跑的准备吧。”
宋乔咯咯笑了起来,把脸贴在云琅的后背上道:“做什么呢?味道怪好闻的。”
“元宵!”
“元宵?”
“对啊,你夫君夜观天象,发现星空在跳跃,明显是神灵震怒的征兆,我掐指一算,发现神灵是吃腻了三牲,想要换口味,所以啊,你夫君就遍览群书,最终从古书中找到了一种可以让神灵平息的美食——元宵。”
“莫要拿神灵来说笑,会遭报应的。”
“遭报应也好啊,你不知道,我有很多的疑惑,很多的心里话要跟神灵说,只是神灵总是不来。”
宋乔笑道:“会来的,我夫君辛苦做的美食,定是人间美味,神灵也会按捺不住的。”
云琅转过身拍掉手上的芝麻粉,挑起宋乔的下巴道:“放心吧,我之所以这么努力,就是为了将来能过上这种安静的日子。说起来真是可笑,我当初下山的时候可是踌躇满志,想着天下之大,定有我施展才华的地方。真正要施展才华了,才发现,你想施展,别人接受不接受还是一个大问题呢。于是,我又想回归山林,结果又发现,我已经入世很深了,想要了无牵挂的离开,已经不可能了。”
第一一六章 上元月
“在山上看风景,跟站在地上看风景收获是不同的。妾身觉得其实是赚了。这样一来,不论是原野上的美景,还是高山的雄姿您都见过,是一个大收获。将来老了,就能有两种美景可以回忆了。”
宋乔说的非常感性,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在宋乔身上发现她还有这样的特质。
“人活在世上,总不能就是为了活到老吧?我有一个师兄,曾经把入世比作一座城池,他总说,城里的人想要出去,而城外的人却总想进去。那时候我把这句话当做笑话听,现在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这世上的路啊,自己不走一遍,是不知道他有多难走的。”
宋乔羡慕的瞅着丈夫道:“门派大了就有这样的好处,总有可以借鉴的师兄…”
云琅回想一下自汉武帝之后华夏大地上的所有英才,觉得他们都是自己的师兄,师傅,就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应该更加骄傲一点才好,你也该对我更好一点。”
宋乔咕唧笑一声,接替云琅磨芝麻。
“知道不,元宵这东西我以前就吃过,最喜欢吃黑芝麻馅的,至于别的馅的元宵,我认为全都是异类。”
宋乔诧异的看了丈夫一眼,发现他手里抓着一把炒好的芝麻却忘了投进磨眼里。
调元宵馅是一门技术活,不论是猪油,还是糖霜,亦或是果子酱都需要进行精心的调配,搭配合适了就是人间美味,搭配不合适…那东西的味道很难形容。
在家的霍光,心思就没有那么缜密了,或者说他是故意不去多想,一切随心。
胖厨娘眼看着霍光把羊头,牛头,猪头一起放进了巨大的笼屉里,却不敢多说话,看的出来,这位小爷如今正在兴头上,打扰了他,可能没好果子吃。
“蒸上一天一夜,到时候这三颗脑袋就会喷香酥烂,我再调配一些酱汁,你们就等着吃吧。”
霍光站在高高的灶台上对站在地上的云音跟曹信宣布自己的劳动成果,得意如同一个刚刚成功抢劫归来的山大王。
宋乔朝霍光那边看了一眼道:“您就任由他们胡闹?”
云琅笑道:“胡闹也是学习的一部分,小光就是一个鬼灵精,没看见他正在树立他大师兄的威严吗?”
宋乔懊恼的拍拍脑门道:“先收服曹信,加上云音,他就有了两个手下,等霍家三兄弟跟李氏兄弟来的,就会自然而然的拜服他这个大师兄。只要他以后做的不是很差,这个大师兄的位置就是稳的了,你看看,一个好好的孩子,被您教成什么人了。”
云琅笑道:“想要干大事,一个好的团队是少不了的,后期相遇的人很难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只有从小培养出来的团队,不论在可靠性上,还是配合度上,都是最好的。”
“你这么肯定?”宋乔无视云琅攀在她臀部的手,觉得自己的丈夫实在是太自大了。
“你将来会看到的。”
云琅拍了拍。
“干什么呢,老虎瞪着两只贼眼看着呢。”
“他知道个屁啊。”
老虎嗷呜叫了一声,就走出去了,走的时候还不忘记带走他的破毯子。
第二天的时候,云琅的糯米粉已经弄好了,元宵的馅子也搅拌好了。
他还是喜欢用手团的元宵,不喜欢用筛子滚出来的,不过,在用手团了百十个之后他就没了耐性,因为,要吃元宵的人越来越多。
足足有百十个人,曹襄连傀儡戏都给他儿子带来了。
于是,在云琅的指挥下,厨娘们就开始用筛子摇元宵。
馅料上沾点水,然后就在铺了麻布的筛子上用力的摇晃,在所有人惊奇的目光下,方形的馅料沾上雪白的糯米粉之后逐渐从小变大,最终成了一个个圆滚滚的元宵。
霍光带着一群孩子口水流的哗哗的,先不说味道,仅仅是这种完美的形状就让他们万分的期盼。
“需要水煮是吧?”
霍光是一个吃过饺子的人,对这种形状的食物该怎么吃还是很有经验的。
眼看着霍光在一群孩子的簇拥下去厨房煮元宵了,厨娘捏着衣角为难的道:“三牲没了。”
云琅惊讶的道:“不是蒸着呢吗?”
厨娘瞅瞅四下无人,低声道:“烧焦了,铁锅也烧塌了。”
“铁锅烧塌了?”
“本来只是烧红了,光公子就倒了凉水进去…”
木柴火还不至于把云氏厚厚的铁锅烧成这样,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晚上,霍光不想经常起来添柴,就用了耐烧的煤炭…
“让屠夫再去杀一头牛。”云琅随口吩咐厨娘。
又对梁翁道:“费用从小光的月例钱里面扣,只需让小光一人知晓。”
厨娘,梁翁连连点头,家主对这位开山大弟子可不是一般的好,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
好在霍光还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元宵煮好之后就给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端来了。
只是数量有些少,看霍光,云音,曹信,霍家一二三,以及李敢的儿子李秀全部都一脸,满足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已经提前品尝过了。
霍光见师傅看了他一眼,就陪着笑脸道:“弟子担心没有煮熟,就找了弟妹们一起尝尝到底熟了没有。”
曹襄吃了一颗元宵笑道:“看样子是熟了,儿子,你尝了几颗?”
曹信毫不犹豫的伸出来了五根手指,又发现霍光在恶狠狠地瞪着他,就连忙收回来了三根手指。
只是有些慢,在座的人都看见了,这让曹信懊悔的把手指塞嘴里恨不得咬断。
曹襄又吃了一颗元宵道:“可怜啊,我曹襄的儿子因为替他老父品尝了几颗元宵,手指都差点没了,看样子,今天一定要多吃一些,吃得少了,都对不起我儿子咬伤的手指。”
霍去病见自家的一二三还贪婪的瞅着他碗里的元宵,就用勺子把元宵全部喂给了三个儿子吃,这三个家伙站在父亲面前齐齐的张开了嘴巴,霍去病喂食就像填鸭一般。
这时候,这位曾经发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的汉子,跟所有的父亲一般无二。
云音早就趴在父亲身边吃完了一碗元宵,从父亲怀里掏出手帕擦拭一下嘴角的黑芝麻沫子,就摇着父亲的胳膊要求快些把所有的元宵都煮出来。
李敢喝了一口酒,瞅着天边即将出现半轮圆月道:“一道吃食能让人吃出父慈子孝的感觉,真是不容易。想我兄弟多年以前,纵马弯弓,纵横草原何等的快意,如今却一个个儿女情长的让人不敢死,不忍心死啊。”
霍去病笑道:“久不征战,自然会被儿女情长消磨了英雄志,某家只盼,将匈奴人赶尽杀绝,让我等子孙再无匈奴之忧,可以将这样的好日子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曹襄道:“反正我不想打仗,我现在就想把我的好日子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云琅笑道:“都有道理,都有道理,只要是人就有差别,知道不,我只想回到山里跟老虎一起过狩猎吃饭的日子。”
说罢挥挥手,守候在一边的梁翁立即点燃了身边的一盏巨大的红灯笼,紧接着,一盏盏的红灯笼就被仆役们点燃。
两条由红灯笼组成的长龙,就从前厅一直蔓延到了山居,暗红色的灯光将云氏装扮的如同仙境一般。
刘彻刚刚吃过元宵,瞅着云氏亮起的长龙,笑呵呵的对阿娇道:“你这里可没有云氏热闹。”
阿娇撇撇嘴道:“就等着您这位家主发话呢,您不发话,谁敢把长门宫弄得亮堂堂的。”
刘彻笑道:“这么说,云氏还比不上长门宫?”
阿娇笑道:“一个小小侯爵而已,怎能跟我长门宫媲美,陛下,您且看好了,千万莫要眨眼。”
阿娇说完话,就拍拍手,在刘彻的注视下,大长秋笑眯眯的点亮了一盏小小的宫灯。
然后一松手,那盏宫灯就沿着一条索道滑落下去,紧接着,一道红色的灯笼长廊就出现在刘彻眼前。
不等刘彻惊讶的叫出声来,眼前突然一亮,一座高达三丈高的灯山就在刘彻眼前逐渐亮起。
第一一七章 难以理解的恩典
当灯山顶上一只正在做展翅翱翔状的七彩凰全部亮起来之后,刘彻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不仅仅如此,当长门宫的宫娥,宦官开始朝这只凰跪拜行礼的时候,阿娇的鼻孔朝天,骄傲异常。
“从哪找来的工匠?”
刘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
阿娇看着刘彻噗嗤一笑,揽住他的胳膊道:“长门宫的宫奴做的。”
“为何长乐宫,未央宫的宫奴就做不出来这样的东西?”
“他们也能做灯笼,只是不敢把灯笼做成这个样子罢了。”
“为何?”刘彻追问道。
“您的规矩太多,宫奴犯错的后果太可怕,所以啊,就只敢做以前旧有的东西,这样至少不出错,不会挨鞭子或者被砍头。”
“我记得你以前也是这样的啊。”刘彻的眉头锁得很紧。
阿娇笑道:“那是以前,在宫城的时候,妾身是皇后,规矩代表着威严,自然要遵守。现在,妾身不过是皇家弃妇,还要什么规矩啊,只求舒心,底下的宫奴们也就一心想要把我伺候的舒坦就是了,只要本心不坏,犯点错,出点格,妾身一般装作没看见。然后,妾身就什么好东西都有了。陛下不下去看看,这只七彩凰硕大无比,站在跟前才能发现她的妙处!”
“你在跟朕谏言吗?你觉得朕把底下人管束的太死了?”
阿娇摇头道:“妾身对政事没什么想法,那是您的天地,好,也是您的,坏,也是您的,您是房子里的柱子,房顶上的梁柱,妾身就是这屋子里的摆设。您好,妾身完好无损,您不好,妾身就风吹雨淋呗。”
刘彻叹口气道:“你倒是越来越知晓自己的地位了,可怜朕,顶着天之子的名头,却处处被人算计,处处被人欺瞒,管束的严厉了都是这种模样,要是再松快一些,朕恐怕会死无葬身之地。”
阿娇也跟着叹口气道:“您已经立下了万世之功,子民们也看在眼里了。
这些年百姓虽说跟着您过了一些苦日子,可是,这样的苦日子却是提气的苦日子,不用再担心匈奴过来劫掠,也不用担心有贪官污吏来欺压他们。
就像云琅所说,我大汉如今国情,堪称上千年以来未有之大好局面。
如今,大汉朝唯一的短处就是百姓贫苦,贫苦不该是我大汉子民过的日子。
陛下既然能够驱逐匈奴,安定天下,为何就不能再给百姓一个富裕的日子过呢?
妾身敢保证,一旦陛下让百姓富庶了,大汉天下不治自安,陛下也不用处处提防宵小之辈,一旦出现了危害大汉国运之人,之事,甚至不用陛下出手,百姓就能为您力挽狂澜。
到了那时候,百姓不仅仅是在为国朝出力,也是在为自己的好日子不失去出力。
如此天下,谁能动摇分毫?”
刘彻沉默不语。
上林苑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的,他亲眼看着上林苑从一处荒僻的游猎之所,变成了大汉朝屈指可数的繁华之地。
这样的变化,一日两日看不出来,三五年之后再看,那就是颠覆人心般的变化。
且不说东方朔如今负责种植的十余万亩良田,仅仅是这片土地上的工坊产出,就不是阳陵邑这样一座通都大邑所能比拟的。
而这些对于上林苑来说仅仅是一个开始,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个开始的尽头在那里。
事实是最能说服人心的,刘彻知道,长门宫,云氏,在上林苑做的一且都是有利于大汉朝的。
这些年,就是依靠上林苑的产出,帝国大军才能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即便在大军耗费了七成国帑之后,帝国依旧没有对百姓增加赋税,国力并没有因为他的好战而变得虚弱,反而愈发的强大。
一支可以荡平所有叛逆的大军已经成型,大汉国的骑兵正在草原上纵横捭阖所向无敌,草原上胆敢称兵仗者的族群,只剩下匈奴一族。
而匈奴人依仗为长城的骑兵,如今,在大汉骑兵精良的装备面前,早就失去了所有优势。
大汉甲兵在山野间纵掠如飞,让叛匪,蟊贼,再无立身之所,莽莽秦岭之中,原来藏民百万,如今也正在下山,重归大汉官府管辖。
这些进步,刘彻如何会不知道?
刘彻孤独的站在彩灯下面,仰着头看头顶那只灿烂辉煌至极的凤凰,不知道想了多久,才对守候在边上的阿娇道:“给丹凤的头上加顶冠。”
阿娇不满的道:“加了顶冠就成了凤,而妾身一向自喻为凰的。”
刘彻大笑道:“你不但是朕的妻子,还是朕的萧何。”
阿娇怒道:“你才发现吗?”
刘彻笑着摆摆手道:“现在发现也不晚!”
阿娇撇撇嘴,拍一下手,刘彻就看到有四个宦官轻手轻脚的走过来,两个抬着梯子,两个抬着一座巨大的凤冠。
在刘彻怀疑的目光中,准确的将凤冠安置在早就备好的灯山座子上,点燃里面的油灯后,一只七彩凰立刻就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丹凤。
“你预料到朕会把凰改成凤?”
阿娇不屑的道:“小时候扮夫妻,你一定是夫,扮君臣,你一定是君,扮官兵跟盗贼,你一定是官兵,哪怕是吃东西你也总是要吃第一口…你我夫妻这么些年,您觉得我会不知道您的脾性?还是常山王的时候,您就霸道绝伦,当了太子之后您就快天下独尊了,要不是被窦太后压制了您,您会开辟上林苑?反正啊,就妾身所知,只要有人踩在您的头上,您从脚底板起就不舒服,且不论这人是谁。这里本来安置的就是丹凤灯,如果是凰,周围就该是百鸟,而不是什么百兽。”
刘彻闷哼一声,郁闷的道:“你果然是上天派来给朕当皇后的不二人选。要不然,你回宫当皇后吧。”
阿娇似笑非笑的道:“您就不怕我回宫之后又变成以前的模样?”
刘彻沉默片刻,回忆一下阿娇刚刚成为皇后的样子,咬着牙道:“现在确实不错。”
阿娇点头道:“大家都好过的时候就不要改动了,天下平安,就说明陛下施政得当,百官还算用心,想要走近路,反而会坏了长远打算。咱们大汉啊,一定要趁着这段国无外患,家无内忧的时候,好好积攒家底,天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又会让您措手不及。”
刘彻牵着阿娇的手在灯笼下漫步,观赏宫人们的奇思妙想。走一路,赞叹一路,难得的好心情。
“西边黑洞洞的,未免凄凉一些,你怎么不给那边也弄一些灯?”
刘彻上了一座小山包,坐在麻布围好的亭子里,烤着火,指着西边问道。
阿娇得意的道:“那里可不能有火、麻布仓库、丝绸仓库、粮食仓库、盐巴仓库可都在那边呢。平日里连火种都不许进去,如何能点灯?”
刘彻瞅着那里影影绰绰、密密匝匝的仓库外形,满意地问道:“都是满的?”
阿娇笑道:“比先帝当年陈粟堆积如山,铜钱锈迹斑斑还要更加的富足一些。”
刘彻长出了一口气认真的对阿娇道:“告诉云琅,朕不会杀他,不论他干了些了什么、什么来历!”
阿娇惊讶的道:“就这?”
刘彻幽幽的道:“还要如何?朕不打算问他的来历了,不管他是人是鬼。朕也不打算追问他为何一定要守着一个前朝皇帝的陵墓不离开。更不打算问他西北理工的旧址到底在何处。难道说,这还不算恩典,还有什么算恩典?”
阿娇的眼珠子一突,连忙问道:“始皇陵?”
刘彻冷哼一声道:“就在云氏的后山里…当年他一心要这片土地的时候,朕就派人查过…哼哼哼…居然是始皇陵!
还以为他是前朝余孽呢,就等着他某一天发动,好让朕把他与他的同党一网打尽。
谁知道这么多年以来,这家伙不但没有做戕害我大汉的事情,反而立下了盖世奇功。
朕就对这个人更加的感兴趣了,还给了他关内侯的爵位,怎么样?朕算是够大度的了吧?
你们一个个还总是埋怨朕对大才太过苛刻!
真是愚不可及!”
第一零八章 骗子云琅
“我要掐死他!”
阿娇一把拽下头发上的精美的头饰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两脚。
“应该啊,这种心怀叵测的混蛋就该五马分尸!”刘彻在一边阴恻恻的煽风点火。
“天杀的,他居然骗了我这么久!”
“嘿嘿,人心之险恶绝非你这样心地单纯的女子所能预料的,你这人哪,只要别人对你好,你就会加倍的对别人好,只要觉得别人在掏心掏肺的对你好,你就恨不得用命去报答这种情义。怎么样?云琅是个骗子啊,不但骗了你,还骗了去病,骗了曹襄,骗了天下人,只可惜,他骗不了朕。别人可以忘记始皇帝,朕绝对不会,他自以为为人知晓始皇陵,却不知早在文皇帝之前,始皇陵对我们就不是什么秘密。何愁有的几位师傅,为什么会答应吕后出面帮助惠帝,你不会以为惠帝真的已经优秀到了足以让商山四郜这样的前秦博士们甘心为他效命吧?”
阿娇皱眉道:“难道就是因为始皇陵?”
刘彻笑道:“不错,就是因为始皇陵!吕后以发掘始皇陵来威胁商山四郜出面为惠帝夺位。
商山四郜这才不惜以老迈之躯为惠帝奔走,以他们极高的威望为惠帝登基开辟道路。
从而让戚夫人之流身死族灭。
即便如此,商山四郜还不放心,留下了何愁有这样的人继续监督皇家执行这一盟约。
云琅是什么人?哈哈,他就是始皇陵的看陵人——太宰一脉。
你以为所有的人都没有出处吗?你以为随便一个山门就能培养出云琅这种人才吗?
自古以来,那个人才不是经过精心调教之后才能大放异彩的?
告诉你,只有举前秦一国之力,才能培养出云琅这种独辟蹊径,在学问一途上走到极高处的人。
才能让他在大汉国笑傲天下,视我大汉英才如无物。
好在他们这些人只是感念始皇帝对他们的大恩,胸中没有远大的志向。只想为始皇帝守住陵墓,保证始皇帝可以永远安息在自己的地宫中。
文皇帝,先帝以前迫于盟约,不能亲自出手对付他们,只能纵容项氏后人与他们作对。
几十年下来,项氏族人被陵卫们杀光了,结果呢,陵卫们也死伤殆尽。
只留下一个太宰平与云琅!
知道不,太宰平逝去之后,云琅就是那个横扫六合,虎视天下何雄哉的秦帝国最后的一道光芒。
自从云琅下山开始,就说明,他说明他已经放弃了继续遵守始皇帝遗旨,也可以说他成了大秦帝国的叛徒。
从他开始为自己偷偷地在阳陵邑上户薄一事被朕得知之后,就算他是前秦余孽,上了我大汉的户簿,朕也准备以大汉国人对他。
朕取人才从来都是不拘一格的,卫青是马奴,朕用他,还把自己的姐姐嫁给他。
霍去病是私生子,那又如何,朕还是用他,让他成为大汉的荣光——冠军侯!
云琅…哼哼哼,前秦余孽又如何,大秦帝国就跟始皇帝一般,们已经被我的祖先彻底的埋进了黄土中。
他一人又能如何?
只要他对大汉国有用,朕给他机会扬名立万,给他高官厚禄又如何?
你与长平总说朕盘剥云琅过甚,却不知,朕每盘剥他一次,动始皇陵藏宝的想法就熄灭一分。
直到如今,朕对始皇陵已经彻底的失去了兴趣,成全了他一片忠瑾之心。
不论他忠瑾的对象是谁,只要有这样的心,就是忠义之士,只要他一心为我大汉谋利,朕可以既往不咎,把这件事完全彻底的忘记。
哈哈哈,区区一座死人陵墓,朕!不在乎!”
听刘彻长篇大论了一番,阿娇铁青的脸色恢复了正常,恨恨的道:“您是帝王,是伟岸的丈夫,自然心胸博大,妾身不同,妾身是小女子,欺瞒我的人就不该有好下场。”
“随便,只要别弄死他就成,此人身负大秦帝国最后的荣耀,朕还有大用,哪怕留着他,让他亲眼看到一个比前秦还要强大的帝国出现在大地上,也很有意思。”
“妾身这就把他弄过来。”
刘彻大笑道:“且容为夫在暗处观瞧…啊哈哈哈,一定非常有趣啊。”
阿娇笑道:“那就取消了今晚的歌舞,我们就看云琅耍猴!”
刘彻摇头道:“恐怕不容易,这个念想朕很多年前就有了,结果一次都没有看成。你对付他,可能还不成!”
阿娇大怒道:“靠山妇!”
刘彻愣了一下道:“不能杀。”
“他要是再骗我,他就死定了。”阿娇彻底抓狂了。
坐在云氏的楼顶,就很容易观赏到长门宫的灯山,当那座七彩凰点亮之后,即便是曹襄这等见惯世面的人,也是叹为观止。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曹襄再一次才情大动。
对于曹襄是不是爆发才情的模样,云琅已经快呕吐了,而霍去病跟李敢却早已习惯了。
“鱼龙舞是个什么舞?”李敢咀嚼完诗词之后,就觉得这个鱼龙舞好像没有听过。
“就是一会像龙,一会像鱼的舞蹈,贵人家才有,你家爵位不够,见不到。”
曹襄一本正经的胡诌一个答案。
李敢连连点头,觉得这个答案非常的奇妙,也非常的妥帖。李氏在他之前没有当上侯爵,很多美妙的礼遇是没有的。
狗子忽然走了进来,递给云琅一张纸条,面无表情,而不断轻微颤抖的手却出卖了他。
云琅低头看看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字——皇陵事发!是何愁有的笔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不着痕迹的趁着曹襄三人说笑的时候将纸条丢进了火盆。
始皇陵那么大,要说没有外人知晓,这是不可能的,何愁有也说过,皇帝应该是知道始皇陵存在的。
只是出于某种目的一直没有动作罢了。
现在既然知道了,也好,把这件所有人只能埋在心底的事情说清楚也算是去了一件心头大患。
就是不知道,来的人是谁。
云琅让狗子下去,自己依旧与曹襄等人欢宴。
来的人是大长秋,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来,云琅就放心了,摆手阻止了狗子要扯动一根麻绳的举动,他觉得这件事还没有严重到要举家逃亡的地步。
听说阿娇有请,曹襄遗憾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去。”
大长秋笑道:“陛下也在!”
曹襄立刻摆手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去了。”
云琅与大长秋走在幽暗的小路上,大长秋忽然道:“贵人说了,你今晚对她不可说一句谎言。”
云琅笑道:“我从不对贵人遭谎。”
大长秋摇头道:“今晚的气氛似乎不对,以前都是陛下怒气冲冲,贵人喜笑颜开,今天反过来了,总之,你小心应对就是。”
云琅道:“事无不可对人言,是我这些年努力追求的目标,更想成为一生做人的格言。”
“如此,就最好了。”
云琅进了长门宫大殿,只见阿娇跪坐在一张垫子上面无表情,法度森严,一个当惯皇后的人,并不缺少威严这种东西。
云琅先给皇帝施礼。
刘彻站在高高的书架边上摆摆手道:“正主在那边,你可以当朕不在!”
云琅施礼后跪坐在阿娇面前,只见她眼睛里似乎能冒出火来,就连忙问道:“贵人有何事询问?”
阿娇咳嗽一声,轻声问道:“我从未问起过你的师承,今天能告诉我吗?”
云琅笑道:“微臣师承西北理工太宰平门下!”
第一一九章 现代人最擅长讲故事
“哦——”阿娇绷紧的面孔终于变得有些柔和了。
“你恩师呢?”
云琅有些伤感的道:“五年前身故了。”
“坟茔在那里,本宫也去祭奠一番。”
“就在云氏后山,不敢劳动贵人大驾。”
“无妨,既然是你的恩师,我去看看也是应该的。”
云琅拱手道:“家师乃是山野浪人,素来不喜人间俗礼。”
阿娇还要坚持,就听在一边翻书看的刘彻幽幽的道:“始皇帝的陵墓你还打算保护多久?”
云琅平静的道:“保护始皇陵的人已经死光了,微臣一介汉臣,对此没有义务,只是恩师葬在山中,微臣保护的是我恩师的陵墓。”
刘彻放下手里的书本冲着阿娇笑道:“你看,你看,他就是这么有道理。避开始皇陵不说,只说他恩师的陵墓,却不告诉我们他的恩师就是前秦余孽。跟云琅奏对,你永远都没有理好说。”
云琅朝皇帝拱手道:“前秦已经覆亡,只剩下一位皇帝的残蜕埋在深山里,不论他生前多么显赫,死后只会是一抔黄土,说他做什么。
我恩师就不同了,云琅无父无母,是他养我活下来,是他教我认识这个大千世界。
是他告诉我要离开深山,走自己的路。
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此乃人间惨事。
昔日,我师徒加上一头猛虎,住山洞,吃野菜,喝泉水,逐猛兽,身穿兽皮,在这骊山之中过着野人一般的日子。
那时候虽然凄惨,有恩师谆谆教导,有猛虎陪伴为戏,食不果腹云琅却不以为苦。
始皇陵虽然近在眼前,始皇帝横扫六合之雄风犹在耳边,却终究天人永隔。
以我大汉目前态势,即便始皇帝果真如他所想的那般复活又能如何?
不过是人间又添一耄耋老者而已。
恩师临死前,命我放下断龙石,离开骊山,还说,大秦终究覆亡了,而他,作为大秦的太宰,不能眼见始皇帝复活,一切罪孽在他。
还说他一介罪人不能进入始皇陵,要求我将他埋在始皇陵脚下…”
刘彻见云琅说的深情,叹口气对阿娇道:“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不过呢,也说明他就是一个前秦余孽。”
云琅似乎没有听见刘彻的话,猛地抬起头,双眼含泪道:“我不服!
我恩师几代人枯坐深山,无所事事,只能守着一个死去的帝王,有盖世之能,却只能与猛虎,野鹿为伴。
论到忠瑾,谁能与我太宰一脉媲美?
阿爷死了,耶耶顶上,耶耶死了儿子顶上,儿子死了,还要弟子顶上…一年年,一月月,年年月月无有止境…
一个研究医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地步的绝世医者,就在采药的时候,被愚蠢的猎夫一刀枭首,拿走人头找官府兑换了两百个铜钱…他不知道他手里提的那颗人头里面装着可以生死人肉白骨的绝世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