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襄道:“会找到的,如果找不到,看谁像刺客,就是谁!”
云琅点头道:“你看着办,再给我派上五十个护卫,我准备回家了。”
“不见见当利?”
“不见了,新婚妇人该拜见母亲,不是拜见我,另外,你儿子不愿意进你家门,我说什么都没用。”
曹襄叹口气道:“过些日子就好了。”
云氏马车再次离开长安城的时候,就显得浩浩荡荡的。
五十个甲士加上七个护卫,别说一般的刺客会跑,一般的军队遇到了也会心惊胆战。
“这是我耶耶派来保护师傅的?”
曹信很羡慕外面的骑士有马可以骑。
霍光道:“是来保护你的,我跟师傅是沾了你的光。”
云琅对霍光的胡说八道很满意,小小的孩子总是恨自己的父亲这不像话。
虽然霍光恨不得弄死他的父亲,这也是事出有因,云琅对霍光的心智没有因为人伦惨案发生变化,非常的欣慰。
马车跑到前次被人狙击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民夫以及差役。
他们排成一个横排,沿着枯草丛搜索前进,褚狼上去一问,才知道有几个匈奴奴隶跑了,如今正在追捕。
事情明确了,云琅不是遇到了刺客,而是遇到了强盗。
虽然事情很明朗了,云琅并没有做声,天知道曹襄会用这件事干出什么事情来,还是不要打乱他的布置了。
匈奴奴隶跑不了。
上林苑如今虽然还是一副地广人稀的模样,但是,居住在这里的人已经不算少了。
就他们那一嘴笨拙的汉话,一张嘴就会被发现,一旦被汉人确定他们是逃奴,抓到之后会有很高的赏格。
自从皇帝准许浑邪王携带族人进京,这样的事情就发生过很多次了。
这群匈奴人将草原上的习惯带到了长安,开始安稳几天之后,就开始无休止的试探汉人官府的承受底线。
先是强买强卖,再后来就是抢夺,再接着就开始抢劫,喝醉了酒在繁华的长安闹市打砸抢。
长安令咬着牙处理了一批,却起不到震慑的作用,因为这些被抓起来的人最终都交给了漯阴侯处置。
如此一来,匈奴人就愈发的无法无天。
朝中大臣纷纷上书皇帝,要求严惩这些匈奴人,并要求漯阴侯应该严厉的约束族人。
然而,这些奏章到了皇帝那里如同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应雪林提到此事之时,恨不能立刻取代长安令,下重手处置那些匈奴人。
然而,云琅却不这样看。
刘彻这个人的眼睛里是容不下沙子的,如今隐忍成这个模样天知道他想干什么。
他这人越是隐忍的厉害,一旦爆发,那就是天崩地裂一般的恐怖。
曹襄早就总结出他舅舅的行为习惯了,越是暴怒,就越是事情不大。
越是拳打脚踢,事情可能就此轻轻揭过,哪怕他咆哮如雷,只要你别被他吓死,雷暴过后总会风平浪静。
如果他一旦在你干了错事之后还云淡风轻的,那么,后果就可怕了…
比如主父偃,比如张汤,比如三长史,比如无盐氏…
云琅不愿意在长安久留的原因就在于此,一旦皇帝开始大开大合的收拾某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动作往往会很大,杀一只老鼠碰死一头老虎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被误伤就凄惨了,连讲理的地方都没有。
就像桑弘羊所说的,风平浪静的时候大家不妨都少点事,这对每一个人都好。
全世界供奉一位喜怒无常的皇帝真的很辛苦。
冬日里的时候,老虎大王的毛长得又软又密,再加上被苏稚用肥皂洗过,蓬松的如同一只巨大的玩偶。
云琅的马车才进了庄园,老虎就吃力的爬上马车,也不管马车里已经挤满了人,就欢喜的往云琅怀里扑。
五百多斤重的家伙扑在云琅的怀里,云琅的背靠在车厢上,感觉肺里面最后一丝气都要被挤出来了。
好在老虎也就跟云琅亲昵一下,就松开云琅用黄褐色的眼珠子盯着霍光看。
霍光从架子上取过一块鹿肉脯自动放进老虎嘴里,老虎把鹿肉脯在嘴里转一圈,然后就吐掉了,这东西家里多得是,继续盯着霍光看。
曹信欢喜的都要喘不上气来了,一只硕大的前爪就按在他的肚子上,他不以为忤,反而伸出手去摸老虎蓬松的毛发。
马车里没有什么值得一吃的东西,老虎就跳下马车,迈着方步就回到了中庭。
曹信在云氏历来没有什么拘束,跳下马车就去追老虎,他喜欢老虎喜欢的快要发狂了。
梁翁很害怕曹信被庞大的老虎无意伤到,哎呀呀的叫唤着一路追了下去。
云琅,霍光见到宋乔,苏稚的时候,很聪明的没有说起被匈奴强盗打劫的事情。
而宋乔跟苏稚的主意力全部放在父亲娶了新妇,然后被扫地出门的曹信身上。
尤其是宋乔,居然抱着曹信哭泣了起来。
“天下男人就没有好东西!”
宋乔揉一揉发红的眼睛搂着曹信狠狠的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觉得很无辜,可是,曹襄不但是他的朋友,更是他的兄弟,都说狐朋狗友,曹襄都成忘恩负义的狗才了,他云琅能好到那里去?
更不要说他早就有卓姬这么一个口实被人家捉住了。
宋乔亲自带着曹信去给他安排住处以及侍女,这让霍光大为不满,他来云氏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待遇。
才开始撒娇,就被宋乔以曹信可怜的由头给怼回来了。
好在云音还笑眯眯的看着他,这让他的心里多少好受一些。
有时候霍光自己都奇怪,出了云氏的大门,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神童霍光,杀人都不眨眼。
进了云氏之后,他的真实年龄就立刻显现出来,吃这样的干醋,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苏稚又开始凑到丈夫身边,抓着他的胳膊摇啊摇的。
云琅笑道:“又怎么了?这一回不会有事你阿爷的事情吧?”
“阿爷说小弟的官职太小,而且为人门下走狗,不体面。”
云琅笑道:“我十六岁的时候,也只是一个郎官,被公孙敖操练的如同狗一样吐舌头。苏焕如今在东方朔手下听使唤,是他难得的机遇,东方朔此人如何想必不用我多说吧,要才华有才华,要智慧有智慧,跟东方朔学一年,能顶他在外边混三年的。”
“苏焕说他一个堂堂郎官,跟着东方朔学怎么种地有些委屈他的才华了。”
苏稚把身子投进丈夫的怀里,继续撒娇求告。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好啊,最近赵禹正在审理大军北征的旧事,仅仅是文书就堆积了一屋子,如今手下人手奇缺,苏焕如果觉得他在司农寺种地委屈才华了,不妨去廷尉府做郎官,这个忙我还是能帮的。”
苏稚有些不确定的道:“你觉得苏焕能成?”
云琅重重的点点头道:“既然苏焕自己觉得是个人才,是人才就该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我觉得赵禹那里挺不错的,你要是觉得赵禹那里不妥当,王温舒的中尉府也是一个好去处。”
苏稚傻傻的点头道:“如此,那就请夫君费心了。”
云琅瞅着傻乎乎的苏稚。长叹一口气道:“苏焕在赵禹门下做事大概能活过一个月,在王温舒门下做事…会被活活吓死的。”
“啊?”苏稚吃了一惊。
云琅抽抽鼻子道:“告诉苏焕,老老实实的在司农寺做事,年岁到了,功劳有了,自然会升迁,让他死了去别的地方为官的心思,如果再让我听见他抱怨一次,为了他的命考虑,我会把他送去受降城铜矿上。”
第一一五章 尾牙宴
云琅遇到强盗的事情,曹襄也没有对外说。
这件事似乎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只是,有一个姓吴的商贾通过平遮送来了五十匹蜀锦,还有五个藤条编织的盒子。
盒子里面装的是五颗人头,平遮亲自检验之后就让姓吴的商贾拿走了人头,而那五十匹蜀锦却留了下来。
看样子曹襄不想闹事情,很公平的处理了这件事。
云氏的生活过的波澜不惊。
霍光正在对家里的产业进行一次普遍的升级活动,也是云氏在使用了旧有的作坊五年之后,第一次开始升级换代。
首当其冲的就是云氏瓷窑,与炼金作坊。
借用水力组成的鼓风系统把炼金的效率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于是,一群铁匠就在谋算更加庞大的高炉。
冶炼大型青铜器才是他们最终的追求,于是,整个冬天里云氏的炼金作坊里就再也没有什么产出。
相反,每隔一段时间新修建的高炉就会爆炸一两次,好在新的高炉不稳定谁都知晓,在点火加温的时候,人们都躲得很远,最终,云氏损失的只有一些砖瓦以及两头辅助鼓风的驴子。
耐火砖不合格,云琅清楚地知道毛病在那里,却无能为力,毕竟,在大汉合成耐火砖这不现实。
而不合格的耐火砖在经过猛火锻炼之后,塌窑,爆窑就成了很频繁的事情。
这样的问题在以前并没有出现,自从改良了鼓风系统之后,炉温升高的很快,以前用的黏土耐火砖就明显不够用了,这样的耐火砖被高温煅烧的同时,又要接受猛烈的鼓风,于是,很容易一点点的消耗掉,最后造成事故。
瓷窑也是一样,工匠们发现,炉温越高,出产的瓷器质地就越好,釉色的变化也就越多。
可是,烧窑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持续的用高温,他们只能得到一窑的废品…
对于这些失败的工匠,云琅,霍光给予了他们足够宽松的环境,以及耐心。
云氏的工匠已经知道如何探索未知,并逐渐完善已知的部分,相信他们在努力过后,总会解决问题,并且迎来一个新的技术纪元。
在年前的时候,云氏钱庄终于有了收获,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一笔收入,却让云琅,霍光,张安世三人极为振奋。
一家借钱扩大灯笼生产的商户,不准备过一个欠钱的年,在年节将要到来的前一天,来到钱庄还清楚了本息,并且愿意将家中剩余的六百三十七个云钱存入云氏钱庄,获得了大汉朝第一张存单。
这样的行为,需要巨大的勇气以及信赖支持,有了第一家,这师傅三人,就坚信,不久的将来,云氏钱庄不仅仅可以放贷,同时也能揽储。
如此,才算是将云氏钱庄,变成了一家真正的银行。
六百三十七个云钱,抵不上云氏这顿丰盛到了极点的宴席。
真正的家宴开始的时候,云琅从来不用外人,哪怕是梁翁,刘婆也不行。
云琅下厨,宋乔,苏稚帮忙,张安世烧火,霍光料理架子上的烤羊,云音负责刷料,红袖负责看管云哲,至于曹信跟老虎大王只负责在一边流口水。
何愁有聚精会神的在炒一锅豆子,狗子跟毛孩刚刚放翻了一头猪,狗子的两个傻老婆则蹲在木盆边上,愁眉苦脸的看着在盆子里游得欢实的两条大鲇鱼。
不过,吃饭的时候,她们两个非常的兴奋。
十几个人加上一头老虎,围坐在长条桌周围,面对琳琅满目的美食,很容易让人陷入幸福的迷醉之中。
老虎生吃过美味的猪肝之后,就对桌子上烤的半生不熟的羊腿发起了进攻。
云氏吃饭的时候就很少有人说话,云琅以为全身心的投入到吃饭当中,是对他这个庖厨最大的尊敬。
也是对食物本身的最大尊敬。
只有曹信不习惯这种大规模吃饭的活动,一双漂亮的桃花眼不断地转动,只是他小小的嘴巴从未离开过饭碗。
老虎吃完了自己的美餐,就离开位置,人立在云琅的椅子后面,低着头看云琅面前的餐盘。
一只烤鸡的腿被撕下来了,云琅随手送到后面,老虎的舌头一卷,那根鸡腿就进了肚子,这样小块的肉,对他来说用不着咀嚼。
霍光正专心致志的对付面前的鱼段,每当他处理完了鱼刺,那块肥美的鱼肉就会被云音拿走…霍光并不在意,继续弄过来鱼段重复刚才的动作。
云音饭盘里的食物很多,不过,她就是喜欢从霍光盘子里抢,似乎霍光盘子里的餐饭比她盘子里的好吃。
何愁有喝酒带着浓烈的宦官遗风,每次喝酒只喝一小口,每一口酒下肚之前,必须充分的在口腔,喉咙里吸收香气,最后,那口酒才会被无奈的咽下去,并且会发出很大的声音。
一大块豆腐被宋乔用勺子送到曹信的盘子里,这东西曹信平日里根本就不吃,这一刻,他毫不犹豫的就把豆腐给吞了下去,然后就端着盘子,希望宋乔再给他弄点。
狗子跟毛孩你一杯,我一杯的喝酒,还时不时地要停下来,从自己某一个老婆喉咙里把鱼刺弄出来。
一遍又一遍的告诫她们,吃鱼之前,一定要把鱼刺剥干净。
在云氏后院之外,一场更加盛大的酒宴正在前院,中庭展开。
辛苦一年的仆妇们,终于可以在这一天肆无忌惮的在中庭喝酒,唱歌,说闲话,打架。
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妇人,甚至敢在寒冷的日子里裸着上半身悄悄打开中庭与前院间的大门,惊鸿一瞥的向前院的工匠,护卫们裸露一下身子,然后又哈哈大笑着关上门,倾听前院那群粗汉们的鬼哭狼嚎。
平日里这样做,刘婆一定会大怒,大怒之后一定会扣工钱,今天,她难得的大度,跟随其它妇人一起大笑,鼓掌,甚至学男人吹口哨。
似乎在笑闹之间,就把过去一年的辛苦全部抛诸脑后。
在云氏吃肉并不算什么,只是每年的今日都格外的丰富,平日里只能进入贵人之口的鱼,羊,鹿,牛,鸡今日都能吃到,平日里卖的价比黄金的云氏烈酒,今天也成坛子放在桌子上,只要你想喝,就有厨娘源源不断的送上来。
只是今天,疯狂喝酒的人并不多,即便是平日里最贪酒的人,今日也只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呷,喝酒喝得双眼通红,也不忘朝一张巨大的台子上瞅一眼。
台子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堆积着十几个沉重的簇新的樟木箱子,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摞厚厚的账本。
台子正中心,还放置着一张铺了兽皮的椅子。
每一个工匠都知道,等自己吃完这顿饭,侯爷就会出来,从樟木箱子里取出,去年铸造的最新的一批云钱,按照桌子上的功劳簿,按功发放奖赏。
前院的花厅里,也是人头涌动,梁翁坐在上首,一边看外边的热闹场面,一边不知道摇着头在赞叹什么,倒是坐在他下首的平遮,平颂兄弟不断的说着俏皮话,引得在座的账房,管事,教书先生们不时地哄堂大笑。
平遮擦一把胡须上的油脂对梁翁道:“侯爷本来准备在大宴之前发放赏赐的,被我给阻拦住了。要是,先发钱,后吃饭,这家里的藏酒可能就会少一半啊,都是上等美酒,这样喝可就糟蹋了。”
平日里连鸡蛋数量都不肯出错的梁翁挥手道:“喝!好好喝!忙碌一年了,这样的日子多过几天,死了都不亏。也就是我云氏对下人如此厚待,你们看看那些奴隶,过的还像是一个人吗?”
一个读书先生笑道:“梁翁此言差矣,在座的虽说都是云氏仆从,却也是我大汉子民,岂能将我大汉子民与蛮夷之辈相提并论。”
平颂大笑道:“严先生家中定是蓄养了匈奴奴隶!”
严先生笑道:“这是自然,家中还有几亩薄田,若无匈奴奴隶帮忙耕种,老父,弱妻,幼子可对付不了那些活计。”
一个账房先生捋着胡须道:“你就不怕那些匈奴人造反?”
严先生笑道:“忙碌的时候吃的饱饱的,干完活之后保证他手指都动弹不得。农闲之时,只吃一顿稀粥,也保证他连手指都动弹不得…哈哈哈,这还是跟一些大户人家学来的。”
第一零六章 东山月
云琅每年都要当一次钱财搬运工。
今年也不例外。
坐在椅子上瞅着拿了赏赐的工匠,仆役,仆妇们千恩万谢的离开,老虎无聊的打了一个哈欠。
这个过程实在是太漫长了,就云氏内宅外院以及作坊里的工匠,足足有两千余人。
而云琅坚持每年都亲手将赏赐交到这些人手中。
这样的行为,让梁翁痛哭流涕,让平遮这些人铭感五中,唯有霍光知道,收买人心的时候,是不能假他人之手的。
瓷窑,跟炼金作坊已经停下一月有余,这两个作坊的活计在拿钱的时候都有些惭愧。
炉子每弄坏一次,都需要重新砌造,这是一笔不菲的花销,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好办法。
云琅将沉甸甸的钱袋放在他们手里的时候,这些工匠伙计们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
“好好地拿着,改造炉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相当年啊,我跟梁翁在卓氏琢磨炒钢之法的时候,耗费的时间可比这多,卓氏女主人一介妇人都能容忍,没道理你家侯爷我会不如一个女人。拿着这些钱,给老婆孩子换些新衣裳,弄些肉食,打上一壶酒,好好地过年才是正经。初八之后上工了,再想炉子的事情。”
又一个活计接钱接的畏畏缩缩的,云琅重重的把钱袋放在他手上对众人道。
老虎觉得有趣,也张大了嘴巴嗷的嚎叫了一声,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云琅大声道:“老虎都看不起你们,好好地拿着钱,这是你该得的。”
不多的话语很快就把侯爷与仆役工匠的距离拉近了,整个场子也变得活泼起来。
矮胖的连捷,居然在场子上拿起老本行滑稽的学云琅跟老虎的样子,更是惹得台子下的众人乐不可支。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云琅终于发放完了赏赐,眼见众人散去,他站在高台上瞅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长门宫。
同样的事情,也正在长门宫上演。
只不过阿娇抱着蓝田坐在高楼上,盯着大长秋给宫里的宫娥,宦官,官员发钱。
上到大长秋,下到小宫女,这笔钱每一个人都会有,只是今年发的格外多一些。
刘彻不在长门宫,长门宫就只有阿娇跟蓝田两个主人,事实上,即便是刘彻在,这里的主人依旧是阿娇母子。
任何奖励都必须有仪式感,得到巨额奖励的人都有尖嗓子的宦官,在他领钱的时候将他获得这笔钱的原因,说的清楚明白。
这些年,阿娇就靠这一招,招揽了很多皇宫中有才能的宦官跟宫娥。
梧桐种好——凤凰自来。
大长秋上楼的时候,底下发钱的活动还在继续,只不过现在领钱的人,都是低阶宦官与宫娥。
阿娇指着云氏的方向道:“酒菜的香味都飘到长门宫来了,看样子云氏今年是一个肥年。”
大长秋嘿嘿笑道:“谁肥也没有我长门宫肥。”
阿娇笑道:“这倒是,年礼都准备好了?”
大长秋道:“已经准备好了,礼单已经放在贵人桌案上,若有删减,老仆明日重新拟定。”
“给卫氏的赏赐都是些什么?”
“黄金五百,珍珠五斗,蜀锦五十匹,瓷器五套,锦绣五十挂,糖霜五百斤。”
“太普通了,卫氏喜欢红色,再增加两只珊瑚树,红玉五方。”
大长秋沉吟一下道:“以赏赐之名…恐怕不妥。”
阿娇叹了口气道:“以前就是赏赐啊,没想到过了几年,就该我给她送礼了。算了,小不忍则乱大谋,随你怎么说,总之,让卫氏不要认为长门宫是她的大敌就好。”
大长秋吧嗒一下嘴巴道:“这可能很难。”
“不算难,我们跟卫氏的根本——长平侯府来往密切,虽说还是看不惯长平的样子,也不能算是敌人。至于卫氏,只有她对不起我的份,可没有我对不起她的事情。”
大长秋小声道:“您忘了掖庭宫旧事了,如果不是陛下发现卫氏不见了,派人搜寻,卫氏早就死了。”
阿娇重重的叹口气道:“你说我那时候怎么那么蠢,明明只要一刀就能结果掉卫氏,偏偏将她发配去了掖庭宫…”
大长秋笑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无当年之错,贵人如今即便是皇后,也只能在未央宫里的苦熬岁月,怎比得上如今的风流。”
阿娇低头逗弄一下蓝田,瞅着楼下排着长队等待接受赏赐的宦官,宫娥,不由得皱眉道:“你说,云琅的这一套能不能成啊?每年发出去不少钱。”
“云琅说,收买人心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必须要让所有跟随贵人的下人们知晓,只有跟着贵人才有好日子过,时间长了,等他们已经适应了长门宫的这一套,去了别人那里未必就会觉得愉快。我们杜绝不了奸细,只能尽量的减少奸细,避免出现新的奸细。”
阿娇站起身,弯着腰领着蓝田在地上行走,走了几步低声对大长秋道:“若非阿彘心性变化太快,我们何必要做这样的自保之举呢。这鸳鸯梦,醒来的也太早了。”
大长秋低声道:“贵人慎言。”
阿娇将一绺垂下来的头发撩到耳后无所谓的道:“没什么不能说的。几度恩宠,几度冷落,他真的以为我陈阿娇是一个玩物吗?”
大长秋无奈的道:“您现在深恨陛下,可是,当陛下来寻找您的时候,您又会欢喜起来,那时候您又会忘记陛下对您的薄情。”
阿娇看看大长秋皱眉道:“我是这样的人吗?”
大长秋点点头道:“是的。”
阿娇松开蓝田让她自己走路,揉揉鼻子疑惑的道:“我真的是这样的人吗?据我所知,只有宫中怨妇才会这样做…大长秋,你不会说我是宫中怨妇吧?”
大长秋一言不发。
阿娇坐在锦榻上,仰首看着藻顶,自言自语的道:“阿彘来找我,我总是很欢喜,有时候连胭脂都来不及涂抹…我要的不多,只求他能守在我身边,不管怎么样,我都是欢喜的…所谓的恨,其实也是欢喜,你说是不是啊,大长秋?”
大长秋在心中喟叹一声,拿起桌子上的礼单随手丢进了炉子里,毕竟,这份礼单上的很多人就不该送礼。
眼看着礼单被烧成了灰烬,大长秋又从袖子里取出一份新的礼单放在桌子上。
这份礼单上的名字都很熟悉,不会让陛下感到不愉快。
做完这些事,大长秋就松了一口气,阿娇的心智变化很大,在这个时候,就不该做任何激烈的决定。
云氏今晚到处都是醉鬼,其中以苏稚醉的最为厉害,她在葡萄酿里添加了糖霜,觉得很好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等抱着她赏月的云琅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她已经喝的浑身软塌塌的,即便是这样,她还抱着老虎的一只大爪子,按爪子上的肉垫,玩类似弹簧刀一样的游戏。
老虎的指甲从肉垫里弹出来的时候非常的吓人,半尺长的指甲有无坚不摧的功能。
只是,给弹出来的指甲上插上四枚果子,那只杀气腾腾的爪子立刻就看不成了。
“夫君,我要月亮。”
云琅把她往怀里揽一下,轻声道:“够不着啊。”
苏稚转身抱着云琅的脖子,喷吐着酒气道:“骗人,月亮就在藏书楼上,我们去捉。”
云琅道:“我们坐在平台上看月亮,月亮就在藏书楼,等我们上了藏书楼,月亮就会挂在长门宫,等我们去了长门宫,月亮就会挂在骊山上,永远都捉不到的。”
苏稚并没有理会云琅说了些什么,紧紧的将云琅搂住道:“我觉得我该要一个孩子了。”
第一零七章 皇家狩猎
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年轻的郎官郭吉在年节前持节带着礼物跟二十四个使者离开了长安。
他的任务是重新打通大汉国与匈奴人之间沟通的道路,顺便告诉刘陵,如果来投,将许国!
自从大汉国将白登山以及右北平的军队化整为零清边之后,零星骚扰大汉边境的匈奴人也就消失了。
匈奴人杳无音讯,这让刘彻非常的不安。
不是担心匈奴人会突然发起进攻,而是不习惯,极度的不习惯,原来的时候,每日里看有关匈奴人的奏折是他最优先的公事。
现在,奏章上清一色的写着“匈奴逃遁无踪”。
匈奴人到底去了哪里?
刘彻非常的好奇。
从云琅敬献上来的《大汉皇舆一统图》上向北方看,那里似乎还有极为广袤的土地,并且还有一个广阔的北海,看起来像是水草丰茂之地…
派一个使者去看看也是很有必要的,至于这个使者会有什么下场,刘彻并不考虑。
年节前离开,等到盛夏时间,郭吉也该走到北海一带了…
年节前的最后一场大朝会上,刘彻决定明年暮春时节提兵一十八万北狩。
想要通过这场声势浩大的军事游行,来达到震慑匈奴,鲜卑,乌桓,肃慎这四个大型蛮族。
自从匈奴逃离了弹汗山,鲜卑,肃慎这两个异族就蠢蠢欲动,鲜卑人对匈奴人留下的牧场,农田很感兴趣,而肃慎这个部族却开始向东移动,每个部族似乎都有自己的追求,只是他们好像忘记了,大汉帝国的存在。
乌桓人其实很听话,五年前开始成为皇帝的参奴,这些年来贡献了无数的人参,皮毛以及价值连城的东海珍珠。
乌桓人不善于游水,他们采珠的方式非常的奇特,先是饲养一种叫做海东青的鹞鹰,然后让这些鹞鹰去捕捉天鹅,北方的天鹅最喜欢吃蚌肉,在吃肉的时候往往会连珍珠一起吃掉,最后存放在嗉囊里。
海东青捉到天鹅之后,猎人就会从天鹅的嗉囊里采珠,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有收获,运气不好,就会一无所获,百只天鹅一颗珠,造成了东海珍珠价格腾贵无比。
云琅对东北的宝贝认知还停留在——人参貂皮乌拉草这句顺口溜上。
至于别的,比如石油一类的,知道也没什么用处。
郭吉有很大的可能回不来了。
狗子说过,刘陵寂寞的快要疯掉了,她又不喜欢匈奴人,皇帝派年轻力壮,长相俊美的郭吉去匈奴,还是有所选择的,并不是一味的去送死。
长相好看的人,总会受到一点优待的,韩嫣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能乘坐皇帝副车,有铁甲护卫簇拥,与天子用同样仪仗的人只有韩嫣。
以前他也这样做,只是被江都王碰见了,以为是皇帝驾临,就在路边跪拜,结果,发现是韩嫣,就引为平生奇耻大辱。
那时候太后还没有故去,江都王向太后哭诉,太后大怒,要斩杀韩嫣,最终被皇帝给阻拦了。
而后,韩嫣就好像从众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年节大狩,这是云琅第二次见到韩嫣。
上一次见到韩嫣的时候还是在鸿胪寺,那时候的韩嫣温润娇媚的如同女子,云琅除过不跟他有肢体接触之外,别的都好。
如今,这家伙坐着皇帝副车出来的时候,面对曹襄,云琅,霍去病,李敢以及一大群文武大臣,并没有下车的意思。
副车四面的挡板去掉之后,韩嫣的模样就暴露在众人眼前,曹襄不断地冷笑,霍去病眉头紧皱,而云琅就像看一个死人一般看着韩嫣。
廷尉赵禹离开人群,指着韩嫣叱问道:“汝可知礼?可知《朝律》?”
韩嫣淡淡的道:“陛下差遣某为前驱,不敢不从!”
赵禹神色数变,最终恨恨的道:“待陛下到来。”
韩嫣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很多人都听见了,这让赵禹羞刀难以入鞘,却没有立刻发作,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垂下帘子,不知道在干什么。
曹襄勒住战马的缰绳回头对云琅道:“女人有色驰恩衰,这种事对男色有没有用?”
云琅笑道:“应该是一样的吧。”
曹襄摇头道:“不一样,这家伙在宫里横行二十年了,听说永巷里的女人任他挑拣。”
霍去病抚摸着黄金刀柄瞅着韩嫣的脖子,似乎在琢磨从哪里下刀比较合适。
云琅瞅瞅丞相李蔡,发现人家的马车安静的就跟没有人一般,就对霍去病道:“丞相都没有发话,我们出手就成了僭越,到时候两面不讨好,想脱罪都没人帮你说话。”
霍去病笑道:“这人是在找死。”
李敢道:“一下子能把文武百官一起给得罪了,这样的人不服不行啊。”
太阳升得老高了,皇帝的銮驾才慢悠悠的过来,群臣见礼完毕,赵禹出班才要说话,就被刘彻挥挥袖子给撵走了。
然后就问韩嫣:“可曾齐备?”
韩嫣娇笑道:“猎场已经清理完毕,鼓手也已经待命,只待陛下上狩猎台,就立即驱赶野兽出山。”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下了銮驾就上了已经搭好的狩猎台。
这是一个高达三丈的土台,土台上还有齐腰高的木栅栏,土台前边就是一条宽阔的兽道。
皇帝狩猎的方式,就是站在狩猎台上,等将士们把野兽从山里撵出来,让它们顺着兽道狂奔,皇帝在土台上或者张弓搭箭,或者使用弩弓,或者投掷标枪来猎杀野兽。
一干文臣围在皇帝身边,做同样的事情,最后按照被杀野兽身上标明了姓名的武器,来确定谁获得了多少猎物。
武将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一个个身着猎服,骑着马守在土台子下边,随时准备向野兽发起冲锋,最后用手里的大戟,长矛,将野兽全歼,才算是一场合格的皇家狩猎活动。
在霍去病的注视下,韩嫣居然没有站到台子上去,而是找了一匹马骑上,手里握着一杆大戟,背后背着弩弓,马屁股上还有一柄长弓,腰里还缠着一柄流星锤,战马的前胛上还固定着一柄长刀,除过铠甲,这家伙也算是武装到牙齿上了。
曹襄见霍去病瞅着韩嫣露出了一嘴的白牙,连忙拖着霍去病的战马去了左边,离韩嫣远远地。
李敢笑道:“那样的家伙某家一只手就能捏死!”
曹襄怒道:“你知道什么呀,这家伙是韩王信(并非军神韩信)的孙子,祖上韩王信也算是一员悍将,只是投靠了匈奴人才被人看不起。想想啊,我们要是跟匈奴有染,下场是个什么兄弟们心中有数,这家伙有一个叛贼祖宗,居然混的风生水起的,没点本事可不成。”
霍去病瞅着韩嫣握着一柄粗大的大戟如同拿着一根灯芯草一般耍来耍去的,就对李敢道:“阿敢,你一只手捏不死他。”
云琅大笑道:“其实韩嫣跋扈关我们兄弟屁事啊,他又没有伤害到我们,我们跟他也没有交情。我们兄弟今天就好好地享受狩猎的乐趣吧,别想别的。我今天可是准备好了各种调料,炉子也带来了,就等着吃一顿美味呢。去病,阿敢,熊掌,猪里脊跟排骨,就交给你们了,我跟阿襄去弄黄羊,麋鹿,如果有野鸡也一并弄来。”
曹襄吞咽一口口水道:“难得阿琅有心情给大家伙弄蜜汁熊掌吃,一定要弄来一头熊啊,最好是两头,后掌不好吃!”
第一零八章 不一样的大狩猎
吃,在大汉朝属于头等大事。
上到君王,下到黎民,莫不如此。
云琅来到大汉朝之后,带来的一个最明显地变化就是饮食上的变化。
至少,在勋贵中间,已经没有多少人喜欢肉糜一类的食物了,古人之所以喜欢肉糜,菜糜的最大原因是他们只有不多的三种烹调方式,也就是著名的——蒸,煮,烤。
再加上孝道的原因,在食物的制作的方式上,首先要满足老人。
而大汉朝恶劣的卫生条件,让很多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就没了很多牙齿。
没牙的人能吃什么?
自然只能喝粥吃肉糜,吃菜糜,吃各种糊状物。
话语权在老人,因此,老人说糊状物好吃,于是所有人都只能跟着他吃糊糊。
云琅制作的菜肴自然很适合年轻人,不论是猪蹄子,还是鸡爪子,还是猪脆骨,都是曹襄,霍去病,李敢一群人的最爱,用这些卤味下酒,堪称一绝。
“我家的年根饭食,总共有四十八道大菜,又有各种小菜做点缀,能让你一连吃半年,天天都有新花样。就这还不算各种蜜饯果子,糕点冰点,现如今,我家手艺最高的厨娘,去了长门宫给贵人整治宴席,受到的礼遇我们兄弟都享受不到。”
曹襄羡慕的道:“我送到你家的厨娘,还有多长时间可以出师?”
云琅大笑道:“我家厨娘说,再练上两年,就能勉强给你做点家常饭食了。”
霍去病摇摇头道:“我家就不送厨娘了,离得近,想吃就去阿琅家,住在山居里面,也清净。”
李敢赶紧道:“去的时候喊上我,一起,一起。”
云琅四人独占了一个不高的小山包,四人立马山包上,谈论的极为愉快。
刘彻指着远处的云琅他们问隋越:“去病儿他们?”
隋越手搭凉棚看了一下回禀道:“正是冠军侯,平阳侯,永安侯跟武都侯。”
“他们身边怎么没有随扈?”
隋越笑道:“陛下,都是我大汉的少年英杰,这个时候用随扈会招人笑话。”
刘彻笑道:“都是上过战场的,应该分得清轻重,既然敢不带随扈,应该是有把握的,且让朕看看二三子武勇。不过,嫣儿为何也没有随扈?”
隋越启奏道:“韩嫣擅长弹弓,说是为陛下安排了一场大戏,一定要亲自送上。”
刘彻捋着胡须笑道:“有心了。”
“鹿肉碳烤之后佐以酸甜酱最好吃,不过,只能取鹿肉中最肥美的部分,用它本身的油脂将肉煎熟,一定要趁热吃,用生卷心菜包裹住一口下去,你会爱死这两样美味的。”
霍去病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就烦躁的瞅瞅狩猎台,他觉得皇帝很是磨蹭,不利爽!
成功的将霍去病的注意力从韩嫣的脖子上转移开,云琅,曹襄都很高兴。
李敢摩拳擦掌的准备随时出击,去弄一头最大的狗熊,云琅出手,曹襄下嘴的东西绝对是人间美味。
号角声终于响起来了,终南山里面的顿时响起了沉重的鼓声,同时还夹杂着武士大声吆喝的声音。
寂静的山包上留在秦陵过冬的鸟雀轰然飞起,仓惶的向秦岭深处逃遁。
鸟雀有翅膀,自然可以逃走,只可怜了野兽,在围山武士的惊扰下,选择了一条没有人阻拦的道路狂奔而下。
这一次围猎的范围很大,仅仅是帮助皇帝驱赶野兽的武士,估计就不下三千。
霍去病立马山包上,瞅着当先飞出来的几只野鸡,羽箭才搭上长弓,就听一声弓鸣,乱飞的三只野鸡就被弹子给打了下来。
霍去病愤怒的看过去,只见韩嫣刚刚收起弹弓,笑吟吟的朝他拱手示意呢。
曹襄冷笑道:“用金弹子打野鸡,也只有你能干的出来。”
韩嫣道:“专心享受狩猎的乐趣就好,何须多说?”
话说完,就策动战马迎着滚滚的兽潮就冲了上去。
云琅用弓箭比划了一下韩嫣的后背,发现,在这个距离他都能把韩嫣射个透心凉。
也不知道这家伙哪来的勇气,把自己的后背暴露在四个他刚刚得罪过的人面前。
霍去病并没有用弓箭射击,而是收起了长弓,提着手里的大戟沿着兽道也冲了上去。
李敢自然不会示弱,磕一下战马肚子也挺着大戟跟了下去。
云琅,曹襄对视一眼,丢下战马,就爬上了一棵粗大的松树。
云琅的游春马跟曹襄的宝马汇合在一起,叫一声就结伴朝营地跑去。
砍掉几根碍事的松枝,开阔了视野,挑选了两个舒服的座位,两人就准备好了弩弓,预备狩猎。
跑在最前面的大多是麋鹿黄羊一类依靠奔跑速度活命的食草兽。
眼看着韩嫣在兽群里左突右杀,很快就弄死了一堆食草兽,霍去病跟李敢两个却没有动手的打算。
直到一头硕大的麋鹿想要从霍去病身边逃亡的时候,他才探出手,准确的抓住了麋鹿的脖子,顺手拗断之后就绑在马背上。
同样的,李敢也赤手捉住了一只最肥硕的黄羊,同样绑在战马背上。
尘土飞扬,霍去病李敢二人掏出手帕绑好口鼻,然后就继续安静的等需要的食材送上门来。
秦岭中野兽多的数不胜数,然而,最让人头疼的却是羚牛这种似乎长了四只角的东西。
一头成年羚牛绝对比家里的老虎大王还要重一倍,力大无穷,在兽道上低着头狂奔,四只蹄子踩踏在大地上,就像踩在鼓面上一般。
如果只有一头,霍去病一杆大戟还能应付,可是,眼前一连跑出来三头大的,后面还跟着两头小的,这样的威势,莫说战马,就算是战车也能被它们撞的散架。
韩嫣依旧顶在前面,他也看见了这五头羚牛,大声对霍去病跟李敢道:“我们一人对付一头大的如何?”
霍去病,李敢,看都不看他,继续袖手旁观,等待他们盼望已久的狗熊出现。
韩嫣见这两个家伙没有退却的意思,长啸一声,就率先纵马从斜刺里向羚牛群冲了过去。
霍去病跟李敢对视一眼,调转马头就朝回跑,跑的干净利落,没有半分的犹豫。
韩嫣见状大怒,冲着两人的背影喝骂一声,来不及喝骂第二声,刚刚被他的大戟刮破脖子的羚牛,就冲着他的战马冲撞过来。
云琅,曹襄坐在树上看的欢喜至极。
韩嫣的大戟急促的回转,长长的戟刃如同镰刀一般再一次从羚牛的脖子上划过,只见血光迸射,羚牛的大半个脖子都被大戟切开。
韩嫣驱马避开这头羚牛的临死一击,来不及缓口气,又要面对另外两头因为同伴死亡,变得更加暴躁的猛兽。
霍去病让开一头猛虎,大戟随意的砍死了一匹狼。
很明显,这头猛虎该是今年狩猎的头彩,是要留给皇帝亲手解决的。
李敢用大戟轻轻地撕裂了一头野猪的头皮,也不用力,那头野猪就自己发力被大戟给刨开了后背,摇摇晃晃的撞在一棵树上,只能虚弱的哼哼。
“里脊跟排骨有了,现在就差熊掌了。”
李敢冲着霍去病叫了一声。
他忽然发现霍去病愤怒的快要炸开了,两只眼睛瞪得极大,指着兽群怒吼道:“天杀的韩嫣,居然把人混在兽群中。”
李敢大惊,顾不得到手的食材,与霍去病一起驱马冲进了兽群。
就在霍去病挥动大戟挑开了一匹狼的功夫,一个裹着羊皮袄,面貌狰狞的匈奴人一跳半丈高,挺着一柄短小的匕首就向骑在马上的霍去病扑了过来。
几乎不用想,常年与匈奴人作战的霍去病的身体自动就做出了反应,大戟在手中翻动一下,带着戟刃的那一端就斩断了匈奴人的双臂。
匈奴人惨叫一声跌落尘埃,一头足足有五百斤重的狗熊踩踏着匈奴人的身体,张牙舞爪的想要撕裂霍去病…
第一零九章 古仁人之心
乌骓马人立而起,两只前蹄闪电般的踢出,准确的踢在狗熊的胸口,这头狗熊仅仅是摇晃一下,身子落下,四肢抓地,如同一只肉球一般撞了过来。
霍去病的大戟抵在狗熊的身上,战马前扑的力道硬是被卸掉了,不用霍去病驭马,乌骓马早就哀鸣一声,叫唤着落荒而逃。
说实话,一匹马面对一头狗熊没有当场腿软倒地,已经是极为难得了。
李敢也发现混在兽群中的人是匈奴人,并没有救援的必要,此时,巨大的兽群汹涌如潮,他跟霍去病还承担不起中流砥柱的功能。
见霍去病跑了,他自然也掉头就跑。
韩嫣浑身浴血,胯下战马早就倒地身死,肚子上巨大的破洞,就是羚牛冲撞的结果。
云琅,曹襄很期待最精彩的一幕出现,然而,韩嫣却身手灵活的在兽群中穿梭,几个起落之后,居然攀着云琅所在的这棵松树攀爬了上来。
韩嫣刚刚喘口气,就听曹襄阴测测的道:“去病,李敢为了救你,杀进兽群里去了,你就这样自己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