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着路过的一个黑黝黝的水井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这口水井里死过人?”
曹襄板着脸道:“太祖高皇帝的张美人就是掉井里死掉的,还有她的两个贴身宫女。”
云琅像是闻见了一股子腐烂的味道,下意识的掩上了口鼻,死人他不怕,见得多了,他只是不喜欢人死后的味道。
“卫皇后这是有病啊,这样的地方是人住的地方么?”
“怎么不是?长乐宫主殿依旧豪奢无比。”
“谁住在那里?”
“卫皇后跟据皇子!”
长乐宫自然是宏大的,是在前秦兴乐宫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宫墙周回足足有二十里,前殿西侧有长信宫、长秋殿、永寿殿、永昌殿等;前殿北面有大夏殿、临华殿、宣德殿、通光殿、高明殿、建始殿、广阳殿、神仙殿、椒房殿和长亭殿等。
另有温室殿、钟室、月室以及始皇帝时在兴乐宫中建造的高达四十丈的鸿台。
后世的故宫云琅是去过的,就面积而言,长乐宫足以容纳八个故宫。
仅仅这座长乐宫,就占据了长安城一成五的面积。
云琅走的口干舌燥,靠在宫墙上喘着粗气道:“不走了,这么热的天,再走下去我就要死了。”
曹襄同样汗流浃背,扶着膝盖对云琅道:“快到鸿台了,当利就在鸿台边上的月室里。”
“你就不能弄辆马车,或者弄两匹马吗?”
“不成,皇后收缴了长乐宫里所有的车马,目的就是要隔绝内外联系。”
云琅挣扎着站直了身子道:“我总算明白你为什么着急把当利尽快娶回家了,隔几天就这么走一遭,你早不耐烦了是吧?”
曹襄笑道:“我第一次以驸马身份见当利的时候给她送去了五十套首饰,第二次见当利的时候给她带了你家所有的美味。第三次见当利的时候,给了她你云氏出产的所有玩意。这是第四次…”
“你不会想要把我送给当利吧?”
“她总是好奇我为什么老是提起你,虽然那丫头害羞不肯说,我却知道她还是很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
云琅咆哮一声道:“所以,我是你今天的礼物是吧?”
曹襄揽住云琅的肩膀笑道:“好兄弟将就一下!”
好不容易走到了鸿台,云琅觉得自己快要热死了,大太阳底下一连走了十余里路,这样的苦他很久没有吃过了。
鸿台其实就是一个切削的四四方方的一个土台子,外边堆砌了青石。
据说这里原本是一座山来着,始皇帝把山丘周边的土给运走了,就留下这么一个台子,在上面修建了一座孤零零的宫殿,站在鸿台脚下朝上看,云琅觉得站在鸿台上应该有一览众人小的感觉。
“表哥。”一个柔柔的,怯怯的女音从云琅背后传过来。
刘家的人都是这样,惯会偷袭。
曹襄爽朗的笑声响起:“当利,表哥是来看你的,你最近的气色好了许多啊…哈哈,知道不,去病已经打败了匈奴人,逼迫浑邪王投降了,我亚父也在向龙城逼近,听说前锋已经快到龙城山下了。因此啊,你不用担心你会被嫁给匈奴人了,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想要从你表哥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云琅转过身的时候恰好看到一个瘦弱的青衣女子盈盈下拜。
“多谢表哥怜…”
话说了一半见云琅转过身来了,那个青衣女子顿时就躲到曹襄身后去了。
曹襄牵着女子的手温柔地道:“这就是表哥跟你说过的云琅,他本身就是山中野人,不懂礼数,你莫要害怕,有表哥在,他不会无礼的!”
第六十五章 一夜梦到夜郎西
云琅强忍着要掐死曹襄的冲动跟胆小的当利公主见礼。
“既然是兄长,云侯可称当利刘铛!”
“呵呵,你出生的时候哭声一定很响亮,跟铃铛一般清脆,所以,陛下就给你取名刘铛?”
从来没有人这样调侃过当利,云琅的第一句话,就让刘铛害羞无比,刚刚露出来的半截身子又缩回曹襄背后去了。
曹襄则对云琅怒目而视,大声道:“环佩玎珰不好么?为什么一定是铃铛?”
吼完云琅,又转过身温柔地对刘铛道:“山野之人,知道的华文不多,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刘铛小声道:“我其实是喜欢铃铛的。”
云琅转过身,继续观赏宏伟的鸿台,决定不理睬这对狗男女了。
“你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呀,是铃铛啊…给我的吗?”
“当然是给你的,是我请高手匠人用白银打造的葡萄铃铛,你挂在窗口,风一吹就会叮当作响,就像有人在窗外呼唤你的名字一般…”
“哦,那真是动听极了谢谢表哥怜惜…”
“他存心不良!”
云琅转过身,笑吟吟的看着刘铛又道:“想当年吕皇后执政之时,戚夫人死于此地,韩信死于此地,他们的阴魂一定在这里萦绕不休,而铃铛这种东西又是出了名的招魂…”
“啊——”刘铛惨叫一声,曹襄合身飞扑云琅…
“哈哈哈…”刘铛见云琅跟曹襄扭打在一起,笑的直不起腰来。
刘铛笑了,曹襄,云琅就松开了手,施施然的站起来,云琅笑道:“我就说嘛,敢带着宫人独自住在月室的人,怎么可能是胆小怕事之辈?清冷夜晚,独自孤卧高台,把酒观星之人,哪一个没有一颗志向远大的雄心,哪一个又不是高傲自觉之辈!胆小…哼哼,刘家公主胆小,你也太小觑这天下英雌了。”
曹襄抓抓脑袋笑道:“母亲也说过这样的话,刘氏妇人没别的本事,就是胆子大!”
刘铛笑吟吟的道:“表哥被我父皇压制的太惨,本宫只能低头服小,免得表哥突然不喜欢我,不娶我了。”
曹襄大笑道:“你表哥虽然不才,却也是见过世面的豪杰,你这样做反而是看我不起了。”
“如此,刘铛这就向表哥赔罪!”
云琅站在一边看着笑而不语。
刘铛倒是非常光棍,她赔礼的模样很好看,十二岁的年纪,面容青涩,决断起来却非常的干脆。
曹襄依旧有些耿耿于怀,云琅却笑道:“好了,好了,当利要是不笑,你从哪里知晓她并不胆小呢。这是人家在给你台阶下,你还真以为我们兄弟装模作样的样子很好笑么?”
曹襄瞅着当利道:“你不该瞒哄我的。”
当利笑道:“不瞒哄一下,当利如何知晓表哥一片爱我之心?走吧,看看我的月室!”
曹襄泱泱的跟上,云琅叹一口气,也只好跟上,倒霉的月室居然在鸿台之上。
疲惫是治疗不满情绪的良药…
当云琅,曹襄爬了四十层楼高的鸿台之后,所有的不满全部消失了,这时候,他们不在乎刘铛是什么性格的人了,只在乎一会有没有一口水喝。
刘铛爬了四十丈高的鸿台却脸不红气不喘,脚步依旧轻盈,就连追随她的小宫女,攀登这样的高台也不见辛苦之色。
云琅靠在栏杆上朝刘铛怒道:“我不相信陛下登鸿台的时候也用走的,更不相信始皇帝登鸿台的时候也是用走的,最让我不能相信的是,你平日里上下鸿台都是用走的。”
曹襄的体力比云琅还差,听云琅这一吼叫,也狐疑的瞅着刘铛。
刘铛笑道:“有滑道啊,滑道上有平台,平日里有力士转动绞盘就能让平台上下自如。表哥与云侯乃是赳赳武夫,难道也畏惧这点高度么?”
云琅曹襄无力地抬手指了一下刘铛,什么话都没法说出口。
云琅很快就在鸿台正面找到了那条滑道,仔细的瞅了一遍,对曹襄道:“你表妹让你走上来才是真正的爱你。”
曹襄疑惑的看看滑道,又看看云琅道:“此言何解?”
云朗指着由两根粗绳子跟一个绞盘,一个兜子状平台组成的电梯道:“一旦力士手滑,坐在兜子里的人十死无生!”
曹襄趴在栏杆上瞅着下面变小的房屋跟树木,倒吸一口凉气道:“陛下怎么可能会乘坐这东西?”
刘铛笑道:“父皇上来观星的时候,都是坐步辇的,这条滑道是用来运送酒水食物的,有时候也坐人。上会夜郎国使臣就是从滑道上上来的,上来之后被吓得脸色苍白。”
“夜郎国?”云琅惊叫道。
“对啊,夜郎国,还有滇国,那个夜郎国使臣的口气很大,当着我父皇的面一个劲的说他夜郎国是何等的富庶。还说,每次跳月大会上,夜郎国属下九城十八寨的头人都会送来无数的金沙,国王就会把所有的金沙铺在一个巨大的场子上,让所有参加跳月大会的人赤脚跳月,凡是粘在脚底板上的金沙就让参加跳月的人带走。他们的国王还喜欢让武士将金沙从悬崖上倾泻下来,组成一道金色的瀑布,每当此时,万民欢腾!滇国使者更是猖狂,居然当着我父皇的面,说汉家皇宫太破旧了,他们滇国最喜欢用蓝靛,朱砂来装扮他们的大王府,多余的蓝靛染蓝了天空,多余的朱砂,染红了河水,所以那条河就叫做红河…”
云琅不动声色地问道:“陛下就没有发怒?”
刘铛摇摇头道:“父皇很高兴,还一个劲的邀请夜郎国跟滇国的使臣饮甚!”
曹襄哑然失笑道:“我要是在场,也会邀请那两位使臣喝一杯的。”
刘铛虽然聪明,然而年纪太小,军国大事她还是有些懵懂,也不明白她的父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云琅现在有点钱财都要努力的花出去,或者借给百姓充当发家的资本。
两个愚蠢的使臣,居然敢在早就穷疯了的刘彻面前炫耀他们家的金子多的可以玩瀑布游戏,他们家的蓝靛多的可以染蓝天空,朱砂多的可以让河水变红…
这样说,刘彻哪里有不高兴的道理,毕竟,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普天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在他看来,滇国所有便是他所有,夜郎国所有便是他所有,凡有不从,大军亲自去取。
你夜郎国金子多的当瀑布玩,却不肯贡献给正在遭受贫穷之苦有万王之王之称的汉皇帝。
你滇国的靛蓝多的可以染蓝天空,朱砂多的可以染红河水,却不肯送一些过来让天之子刘彻来装点宫殿,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
此时,不论是绣衣使者巧取,还是派大军豪夺,都是师出有名。
刘铛一番闲话,让云琅跟曹襄算是明白了,刘彻为什么会如此执着的不顾自家财务危机,也要安抚匈奴人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也同时明白了为什么两位绣衣使者大头目会被远窜岭南,遇赦不赦了。
这两位,如今恐怕正带着大汉国屯驻在西南的大军在滇国,在夜郎国寻找两位使者说的财富呢。
抢劫永远是来钱最快的门路,当一个国家开始对另外一个国家进行刮地三尺的洗劫的时候,收获不会差到那里去。
尤其是滇国,夜郎国这两个立国很久的古老国家,有那么多的财富一点都不令人吃惊。
云琅跟曹襄两人,在鸿台陪着当利渡过了一个充实的下午,云琅妙语连珠,曹襄风趣,博学,饮酒,投壶这种游戏对云琅跟曹襄两个纨绔来说毫无难度。
等宫人搀扶着玩的尽兴的当利去休息了,他们两人就踩着夕阳一步一挨的出了长乐宫。
第六十六章 不平静的心谁来安抚?
出了宫门,云琅跟曹襄两个爬上了马车,就一不想动弹了。
“你舅舅的日子其实没有那么难过是吧?”
“那是自然,他是皇帝,还是麾下有百万战兵的皇帝,他的日子怎么可能难过。也就是对大汉百姓仁慈一些,都是自己恭顺的百姓不好下手抢夺。换一个国家,他就是索命的阎罗。”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一会也不知道是谁先睡着了,接着,另一个也睡着了。
今天走了几十里地,爬几十层楼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事实证明刘铛也不是一个弱者。
跟着一个戏精一样的母亲,她能差到那里去。
马车把他们直接送去了长公主府,两人洗漱之后就直接睡了。长平最近跟着一个黑炭一样的西域人学一种奇怪的心法,据说学会了这种心法,可以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对于任何从天竺传来的法门,云琅都不是很感兴趣,或许佛教对人来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云琅也不是很喜欢。
在佛教传承了两千五百年的后世他对佛祖都没有多少敬意,让他在这个释迦牟尼去世了三百多年的早期佛教时代就对他们的法门感兴趣那是不可能的。
他不相信,不代表别人不信,至少这位黧黑的天竺托钵僧已经获得了长平的信任。
清晨起床的时候,云琅洗漱完毕,在长公主府的后花园漫步的时候,正好遇见了这位名叫拉舍的天竺托钵僧。
他静静的站在竹林前面,似乎在倾听风吹竹林发出的沙沙声,他听得极为投入,黧黑的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整个人似乎都与竹林融为一体了。
风吹竹林,托钵僧在听竹,云琅在看托钵僧,时间似乎都静止了。
一声鸟鸣似乎惊醒了托钵僧,托钵僧冲着云琅笑了一下,然后施礼,就飘然而去。
云琅心中感慨的厉害,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天竺僧人,或许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的高僧。
吃早饭的时候,云琅见到了长平,她面前只有简单的清粥小菜,一点荤腥不见,这与她平日里大鱼大肉的生活有很大的区别。
“母亲是练武之人,万万不可少了肉食。”
云琅把自己盘子里的一方牛肉放在长平面前。
长平笑道:“最近肠胃不好,吃点清粥小菜调理一下肠胃,挺好的。”
云琅笑道:“孩儿还需母亲照拂,万万不可沉湎天竺学说,以至于忘记了孩儿跟曹襄的存在。”
“你是说拉舍?”
云琅点点头道:“方才看见托钵僧在听竹,孩儿竟然被他的形体所化,几乎沉迷其中,心中觉得幸福无比,懒懒散散的什么都不想做了。”
长平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你知道佛?”
云琅点点头道:“四百年前,迦毗罗卫王子乔达摩·悉达多在双桫椤树下顿悟,而后自称知者。西竺言佛,此言觉者、知者,对迷名知,对愚名觉,也就是说,‘不知道’的对立面,就是‘知道’。知道了,就是‘大觉’,就是‘佛’。”(摘自季羡林《佛》)
长平皱眉道:“你居然知道!”
云琅喝了一口粥道:“孩儿只是学舌,这是我一位季氏师兄的原话,孩儿对佛非常的无知,然而,我这位师兄却是其中的大家。”
长平感慨道:“好多高人都是逝去之后才让人知晓他活着的时候胸中藏有多少微妙高言。这不得不说是一桩憾事。”
云琅肃容道:“这是人间最大的不公!”
“西北理工确实了不起,你不该让这些前辈大德的光辉湮没在你慌乱的生命中,该将他们发扬光大了。”
云琅苦笑道:“弟子只通晓一些皮毛…跟这些大德比起来,弟子通晓的或许连皮毛都算不上。”
长平丢过来一只碗,被云琅给接住了,米汤却洒了一身,长平怒吼道:“你在山里都干了些什么?好东西一问三不知,吃喝玩乐倒是精通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人人都说阿襄是大汉最大的纨绔,依我看,你才是大汉最大的纨绔,入宝山而空回,也就是你这样的纨绔能干出来的事情!”
大汉朝的母亲都比较彪悍,比如焦仲卿的母亲,比如云琅跟曹襄的母亲长平…
在大汉时代,父亲与母亲的权力几乎是相等的,所以母亲也就显得比较厉害一些。
母亲发怒的时候,曹襄惯例是不说话的,只是吃饭的速度变得很快。
长平可能觉得只打了云琅,没有打曹襄,胸中的郁闷之气只算是出了一半,所以,就把手上的筷子丢在曹襄头上。
曹襄无奈的看看云琅,把筷子放在桌子上继续低头吃饭。
自从亚父去了龙城之后,母亲的脾气就很糟糕,她总是担心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尤其是母亲小产这事,更是给了母亲极大的打击。
鉴于此,曹襄觉得自己一定要体谅母亲。
“明日孩儿邀请母亲一起去乐游原狩猎,不知母亲意下如何?”
曹襄吃完最后一口饭,规矩的放好筷子,这才对母亲道。
“我如今不喜杀生,你们以后也不准参加狩猎一类的害命之举。”
长平冷冷的拒绝了儿子的邀请,就准备离开。
云琅笑道:“母亲既然不喜狩猎,不如搬去云氏居住几日,让苏稚给母亲调理一下身体。孩儿听说,璇玑城众人最近又用三七合成了几种丸药,效果非常不错,有延年益寿之效,母亲不妨去试试。”
长平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道:“那好吧,明日就去上林苑,拉舍大师也去。”
云琅笑道:“不知这位拉舍大师与前些日子出现在上林苑陛下身边的天竺僧人竺尸罗有何联系?”
长平不耐烦的道:“他们是师徒,竺尸罗乃是拉舍大师的引路人。以后要继承竺尸罗大师的衣钵。”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拉舍大师的活动范围可否限定在前院与幽居之所,至于云氏各个工坊,以及枢密之地,拉舍大师还是不要去的为好。”
长平拂袖怒道:“你以为谁都稀罕你家的那些破铜烂铁?”
云琅笑道:“防患于未然。”
长平明日就要正式莅临云氏,这算是极为正式的造访,云琅今日就要回到上林苑,做好准备等待母亲的到来。
以前的时候云琅根本就不会注意这些细节,长平想来,就来,想住就住,不用刻意准备,他觉得这样似乎更像是一家人。
长平也不在乎…可是,曹襄每回接母亲回家的时候,那排场…让宋乔汗颜无地,跟曹氏相比,云氏就是一个还没有开化的野人窝子。
宋乔早就决定,在母亲下一次莅临的时候一定要展现云氏强大的动员能力。
云琅觉得这一次就是好机会,贵族风范不是云氏这种新兴家族能模仿出来的,第一次启用永安侯的排场迎接长平,估计会出很多笑话。
不过,谁管呢,只要长平高兴,就足够了。
临出门的时候云琅忽然想起来家中的仪仗似乎不全,封侯的时候,皇帝准许云氏制造仪仗,图样也给了云氏,可是,这些年下来,云氏并没有做这些东西。
“把你家的仪仗借我用一下。”
“你要借我的内裤我都能给你,仪仗不成!”
“为什么?”云琅恶狠狠地道。
“主要是因为你资格不够,我家是彻侯,你一个关内侯用彻侯的仪仗,我舅舅会砍死你的。”
“你是说我们都是侯爵,我们两的仪仗不一样?”
曹襄鄙夷的看着云琅道:“我家祖上当过宰相,所以仪仗上有节,我家祖上救过皇帝,可以添加白玉,我家祖上乃是开国侯,可以增加一对屏山,我家祖上曾经四次代天巡狩,可以增加两幅节钺…你一介小小侯爵,只能举着一对铜瓜,两柄斧头,因为你是因为战功封侯,最多还能摆上两面旗子,一面是白登山的战旗,一面是受降城的战旗,不能再多了…你还觉得我们两家的仪仗可以互换吗?”
云琅撇撇嘴道:“不借就不借,说这么多的废话做什么!”
第六十七章 能唤醒母老虎的只能是雌狮
长平未出世的孩子没有了,这对她的打击是致命的。
长久以来,她都希望给卫青生一个孩子,结果,好不容易有了却没有保住。
她想让卫青知道,她是以妻子的身份存在的,而不是一具冷冰冰的政治工具。
诞育一个属于他们两人的孩子就是对他们之间感情的最大表征。
然而,孩子出事出的毫无征兆,就在一个早晨,就在她吃过早饭散步的时候出事了。
没有诡异的政治斗争,也没有令人恶心的豪门恩怨,孩子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流产了。
此时,孩子尚未成型…
出事后,药婆婆就跟在长平身边,意图给她调理身体,却总是没有什么好转。
按照药婆婆的话来说,自己不希望身体好起来,谁都没有办法。
长平自然是坚强的,甚至是强悍的,从头到尾没有流一滴眼泪,然而,她的悲伤却长久的弥漫在这座豪奢的长公主府邸盘旋不去。
云琅,曹襄这些天之所以会住在长公主府接受母亲的百般虐待,目的,就是想纾解一下母亲心中的痛苦。
毕竟,母亲身为长公主,身为大汉朝不多的道德标杆人士,轻易地将怒火倾泻在仆役或者政事上是不合适的。
满世界能让母亲发泄怒火,却又不招人非议的人选,就是曹襄跟云琅。
按照大汉律法,母亲要是不小心打死了儿子,好像也问题不大…
孟大,孟二是长平在路上遇见的,他们俩一人骑着一头驴子,一个怀里抱着一只苍老的黑毛鸭子,另一个怀里却抱着一个粉嘟嘟的孩子。
至于小虫,则一个人坐在一辆豪奢的没有模样的马车里悠闲地吃着糕饼,喝着西瓜汁。
他们家的马车的豪奢程度甚至超过了长平的辇车…
没人在意一个小小的两千石官员会乘坐一辆跟皇帝辇车一般规格的马车,那是因为,这辆马车是皇帝送给孟度的,虽然是一辆旧车,表达的情义却不容置疑。
随着年长,刘彻越来越喜欢傻子…对孟氏关爱有加,对云琅这样的人却嗤之以鼻,对那些骄奢跋扈的勋贵抱着能杀一个就少一个的态度,对文武百官,也苛刻的如同人世间最没道理的婆婆。
长平出行,孟氏的马车即便是皇帝赐给的辇车,也没有并排行走的道理,所以,他们一家四口带着十几个仆役丫鬟就站在路边等长平的仪仗过去。
长平的马车在孟大跟前停下来,长平打开车窗冲着孟大道:“这是你的孩子?”
孟大抱着儿子连连点头。
“把孩子给我!”
孟大凶猛的摇头,把孩子抱得更紧了,只要长平再敢要孩子,他就准备夺路而逃。
长平脸上突然浮现了一丝恶趣味,指着孩子问道:“孩子是谁给你生的?”
孟大立刻指着站在马车跟前的小虫道:“小虫生的!”
长平脸上调侃之意更加浓重了,指着孟二对孟大道:“我记得小虫该是嫁给了孟二吧?”
孟大觉得长平很聪明,连连点头肯定。
“既然嫁给了孟二,为何会给你生孩子?”
孟大脸上一片茫然之色,很快就肯定的道:“就是给我生的,是我的儿子!”
“你让你弟弟的妻子给你生儿子?”
孟大有些难过,抱紧了孩子道:“别人不给我生!母亲也不允许我要别人家的孩子。”
听了孟大的话,孟二张着嘴巴笑的很开心,倒是站在马车边上的小虫又羞又气,连忙走过来施礼回答道:“孩子是我跟孟二的,担心大伯一世孤苦,就把孩子给了大伯抚养,将来也好有后人照顾。”
抱着鸭子的孟二连忙道:“是啊是啊,孩子是我生的,我们还能生好多,给大哥一个不算什么,以后公的全部给大哥,我们只要母的,这样就能有更多的孩子…”
“我不是母鸭子!”
小虫的声音高亢而尖利…
“哦,是这样啊,孟大,让我看看你的孩子。”
孟大这才显摆的举着自己的胖儿子递给了长平,只是目光从不离开孩子。
孩子很干净,还有一股子浓重的奶味,长平抱着孩子瞅瞅小虫鼓胀的胸脯,就眼圈红红的摆弄一会孩子,就把孩子交给了小虫。
“孩子很好,不像他父亲那样傻,好好养育,孟氏将来富贵可期。”
小虫抱着孩子连连道谢,有长平这句话,以后孩子长大了遇到了什么难过的事情,可以向长平求援。
就刚才这句话,多少人盼得脖子都长了,也等不来。
长平挥挥手,马车继续前行,戴着斗笠骑着马的曹襄经过孟二身边的时候低声问道:“你们三个是怎么睡觉的?一起?”
孟二嘿嘿笑道:“我想,我大哥也想,小虫跟我母亲不同意!”
小虫在一边不乐意了,冷冷的道:“听说您和一群同伴有跟一个女人睡觉的爱好,我孟氏没有!”
曹襄摸摸鼻子尴尬的道:“这事满长安人都知道了吗?”
小虫见曹襄居然承认了,哼了一声,就自顾自的抱着孩子爬上了马车。
对长平小虫充满了敬意,对曹襄…她是从小见过的,曹襄没少捉弄她,实在是尊敬不起来。
两柄涂了金粉的瓜锤,两柄金灿灿的斧头,两面崭新的战旗,十六个穿的簇新的甲士,就是云氏所有的仪仗。
一群人站在大路口,非常的引人注目,过路的商贾纷纷向仪仗行礼,而后低着头从仪仗后面绕路而行。
宋乔志得意满,云琅羞愧难忍…
长公主的仪仗就在马路上,曹氏的仪仗就在后边,这让云琅很想掐死骑在马上呲着白牙冲他大笑的曹襄。
长平对宋乔摆出来的场面很满意,特意拿手抻抻卷起来的受降城战旗道:“都是血换来的啊。”
又见云琅神情泱泱的,就笑道:“你把曹襄祖上的荣光去掉之后,你看看他还有什么。云氏仪仗虽然简单,却是从无到有,这就难了,想当年曹氏曾祖曹参出行,只有牛车!再过几年,谁是英雄谁是孬种才能见分晓。”
长平被众人前呼后拥着进了云氏,那个黝黑的托钵僧似乎对云氏的建筑非常的感兴趣,总想离开大队独自探查一番,却总是被平遮悄无痕迹的给阻拦回来了。
可能受云氏影响,云氏的家臣仆役们对异族人也很少有什么好感。
狗子老婆来云氏已经半月有余了,至今还在努力的学长安话,她们很希望早日融入云氏,这条路却多少有些艰难。
小狗子在后院受所有人欢迎,两个匈奴女人出现,围在小狗子身边的人很快就散去了。
既然这两个已经算是云氏家人的匈奴人都能遇到这样的待遇,托钵僧以他古怪的外形,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眼神,就很难让云氏将他当做一个普通的人来对待。
进入云氏大门以后,侍卫,仪仗就停在了这里,进入云氏外宅,一部分随从,侍女就留在了这里,托钵僧拉舍对自己不能继续深入观察云氏非常的难过,一个人坐在一颗罗汉松下打坐静心。
在进入内宅之后,长平身边就剩下四个侍女,两个靠山妇,再加上曹襄。
左边的楼阁是给长平夫妇准备的,这座楼阁不大,只有两层,第二层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平台。
以前的时候,卫青跟长平最喜欢在这里弹琴作歌。
什么都没有变…
长平坐在古琴前边,随手拂动一下,古琴低沉的琴音就轰然响起,她下手很重。
宋乔捧着玉壶,苏稚端着一个木盘,两个仆妇抬着一只巨大的平台走了上来。
长平瞅了一眼平台道:“我不喜欢喝茶了。”
宋乔笑道:“这可不是茶,是桃花酒…”
“我也不喝酒!”
“一会阿娇贵人要来,她要喝,妾身陪母亲喝果子露就好了。”
“阿娇要来?”
“是啊。”
“那就换烈酒!”
第六十八章 鸾凤对
很久以前,长平就不喜欢阿娇。
同样的,阿娇也不喜欢长平。
只要她们两人共处一室,就算是刘彻也没有办法平息纷争更多的是敬而远之。
阿娇当皇后的时候,长平几乎是用尽了心机想把阿娇拉下马,为此,不惜培育卫氏去接近皇帝,最后成功的将阿娇从皇后的宝座上拖下来。
当所有人都以为阿娇今后只能以泪洗面,在哀愁悲愤中凄惨的死去,谁知道,阿娇偏偏没有顺他们的意,通过自强不息的努力,居然将她以前失去的势力重新结成了一块铁板。
自从不当皇后了,阿娇的天地反而宽广了很多,不再拘泥于小小的皇宫中,在上林苑长门宫这片福地上依仗与皇帝深厚的情感指东打西的创下了一片新的天地。
没了皇后身份的牵绊,阿娇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自己新的布置,即便是皇权,对她也没有多少约束力。
此时的阿娇是强大的,皇帝也感受到了,他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要疏远阿娇,最后发现,阿娇已经融入到了他的帝国中,再想分开,很难。
如今的长门宫早就享誉天下,不论是遍布天下的皇家医馆,还是阿娇在上林苑长门宫施行的种种仁政,都让天下人心悦诚服,尤其是长门宫好几次出巨资挽救皇朝财政,让皇帝推行重税的脚步一再延迟,早就被朝中重臣誉为天下第二人。
一旦富贵城彻底建立,阿娇之名,必将与皇帝一起载入史册。
即便是长平,面对此时的阿娇也没有任何地位上的优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是云琅教给阿娇的,她深以为然,久在大汉最高层浪荡了多年的阿娇如何会不明白,指望君王恩情过一辈子的女人是最愚蠢的。
一身大红长袍的阿娇如同一阵火龙卷一般飘进了长平的房间。
“初秋的日子里穿这样的衣裳也不怕热!”端着酒杯慢慢啜饮的长平不紧不慢的道。
阿娇一卷袍袖,扭身坐在长平的面前,先是仔细看看长平的眉眼,然后哈哈大笑道:“听说你想老蚌生珠,最后没成?”
“咔嚓”一声,长平手里的瓷杯立刻就碎了。
阿娇熟视无睹,继续大笑道:“当年是谁在笑话我是不下蛋的凤凰的?”
长平丢掉手里的碎瓷渣子加重了语气道:“鸡!母鸡!”
阿娇点点头道:“确实更恶毒,不过呢,我最终还是下蛋了,还是皇家的金蛋!”
听到阿娇这样说,云琅,曹襄夺路而逃…再不逃跑,长平会把曹襄跟他拉出来显摆。
阿娇瞅着他们的背影对长平道:“你儿子跑了。”
长平重新端起一杯酒道:“跑了也是我儿子。”
阿娇坐直了身子,挺挺胸膛对长平道:“这一次过来,不是来看你笑话的,你的孩子没了,说实话,我也笑不起来。”
长平砰的一声将酒杯顿在桌面上冷声道:“夜郎国,滇国,这两处财源与你无干!”
阿娇鄙夷的一笑,然后探出一根葱白一般的手指点着桌子道:“我长门宫的财源有的是,至今还有无数财源没有开拓出来,开拓出来的财源才是财源,抢来的最多只能叫财宝。
放心,我没心思跟你,跟陛下争夺什么狗屁的金沙,一次性的拿那么多的金子回来有个屁用。
没物资支撑的金子,就是一堆废物,除了将大汉本身的金价拖下来之外,没什么用处!
相比金子我更喜欢物资,比如装在粮仓里的粮食啦,满地乱跑的牛羊啦,用麻布包裹的紧紧的丝绸啦,对了,麻布我也喜欢,哪怕是猪食我也喜欢。
让大汉变得富庶的标志是这些东西,而不是什么黄金,你去我长门宫看看,本宫所有的库房都塞满了物资,金子让阿彘拿去打仗用去。
我不稀罕!
只要我愿意,把那些物资全部放很出去,被阿彘拿走的金子转瞬间就会回到我的库房。”
“卫青,去病,他们在边关过的很苦…”
“嘁,你少来骗我,去病那边有我跟云氏支撑,他们的钱粮从来就没有少过,如今又在祁连山逼降了浑邪王,一战定了乾坤,去病的日子怎么可能难过。嘿嘿,难过的是你夫君那边吧?”
“受降城的粮秣大部分被去病拿走了,卫青这边仅凭右北平支撑很难。”
阿娇说的口干舌燥,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吞下,笑眯眯的道:“卫青那边不是没有粮秣,而是路途太远支应不上吧。两路分兵的时候,卫青带走了北大营,细柳营大多数的精兵悍将以及牛马。啧啧,仅仅是牛马就足足有二十万头,还仿照匈奴人带走了三十万只羊充当军粮。可怜去病就带了一万多头驴子…长平,去病也是你的亲人,你怎么下得去手?”
长平笑道:“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可能分得出轻重来?卫青要对付的是我大汉的心腹大患伊秩斜,去病是偏师,对付的也是匈奴的偏师,带驴子去河西是去病的选择,不要更多的兵将也是去病的选择。另外,你指责我的这些事情,有哪一件是我能做主的?你要是心生不满,去找你的男人去!”
阿娇咯咯咯的笑了好一阵子,才扶住酒壶道:“云琅说咸吃萝卜淡操心指的就是你我吧?”
长平冷笑道:“他可不是孟氏兄弟,他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他告诉我说,他们家弄出来一些丸药,效果惊人,让我来试着调理一下身体。结果呢,来了,他就把你这给我弄来了,专门来跟我打擂台,也不知道他存的什么心思。”
阿娇长叹一声道:“云琅到底是你儿子啊,明明知道你觊觎我库房里的物资已经好久了,就挖空心思的给你制造一个跟我见面的机会,你这会还矫情起来了。先说好,物资可以放出去一部分,不过呢,也不能太多,一旦全部放出去,小门小户的百姓就会遭殃。长门宫储存这些物资可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保障小门小户在陛下开始征伐匈奴的时候不至于因为东西变得不值钱而饿肚子。价格低的时候长门宫就高价收拢,不让小门小户的百姓吃太大的亏,价钱高的时候就放出去一部分,不让物价变得腾贵,也是在保护小门小户的百姓。军方如果想要,可以平价供给,但是,你要保证这些东西只能在军中消耗,不得流通到民间。”
长平排开阿娇按着酒壶的手,给她倒了一杯酒,邀请阿娇喝一杯。
两人一饮而尽,长平感慨的道:“没想到你能做到这个地步!”
阿娇傲然道:“我男人贪花好色,有了新人就容易忘了旧人,看看他喜欢的那些女人,不是侍婢就是歌舞伎,一头龙整日里伏在鸡身上自以为得意。
我阿娇不同,身为鸾凤我非梧桐不栖!
这天下,是他的,也是我的,他忙着南征北战,开疆拓土,那么,我就春风化雨,安抚大地。
总要这大汉的江山绵延万年如同铁桶一般!
长平,不是本宫看不起你,老天既然不肯给你与卫青一个孩子,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整日里悲悲切切的糟蹋了你一身的文治武功,野鸡有野鸡的活法,是鸾凤就该有鸾凤的活法。
陛下如今内外交困,焦头烂额,这时候就该是我们有力出力的时候了。
哪有时间为一个老天都不肯给你的孩子伤心!”
长平再次给阿娇倒了一满杯酒,举杯道:“饮甚!”
阿娇豪迈的一口吞掉,再给长平倒满酒道:“有来无往非君子,饮甚!”
长平哈哈一笑,酒到杯干!
“如果你能继续支持刘据为皇太子,卫皇后那里本宫去说,让你重归后位。”
一连喝了三杯酒,长平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丝红晕,按住酒杯轻声道。
阿娇掰开长平的手,给她的酒杯填满酒道:“鸾凤会吃鸡食?且留给她吧!来,饮甚!”
第六十九章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云琅一直认为,大汉朝目前最了不起的三个女人就是——阿娇,长平,以及身为匈奴大阏氏的刘陵。
而这三位身体里都流淌着刘氏的骨血。
彪悍,坚韧,强大,而且志向远大。
这三个人其实都生错了性别,如果全部身为男子,天知道会在大汉的时空里掀起怎样的波澜。
即便身为女身,她们在这个时代一样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屋子里两个女人唇枪舌剑,互不退让,屋子外边,两个自以为聪慧的男子偷听的目瞪口呆。
“才发现阿娇是如此的难以对付…呀,娘亲这手绵里藏针用的恰到好处…”
“这是她们的战场,一旦意见达成一致,就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也包括我们的?”
“不是,我们兄弟的命运必须自己掌握!”
“不成啊,我以前只要有这种想法出现,就会被我舅舅好好地教一回怎么做人。现在都怕了。”
云琅摇摇头道:“不成啊,不能每回见了你舅舅我们都只能束手待毙吧?上次你舅舅让宦官把你拖出去打的时候,我抱着你的腿心中有多悲凉你知道不?”
“他每次打我的时候我也很悲凉啊…可是,我们能怎么办?在我舅舅手下揽权?这样会死得更快。多年前我舅舅就把他的江山组成了铁板一块了。”
“我们既然没法子揽权,那至少要混到不挨揍的地步吧?”
“不挨揍就要做好被砍头的准备!反正我舅舅驭下的手段不是打,就是杀!没第三种选择。”
曹襄说的一点都没错,不论是云琅从史书上认识的刘彻,还是活生生的刘彻,他都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虚伪,不做作,做事毫不伪饰,说对你执行腐刑就执行腐刑,说杀你全家他连第二天都等不到。
按理说,像刘彻这样好色,残暴,横征暴敛,好战骄狂,奢靡无度的皇帝,有着所有昏君该有的元素,大汉江山该是风中残烛一般摇晃不定…偏偏,他的江山却稳固的如同铁桶。
这家伙跟历史上的昏君唯一的区别就是有识人之明,能识人,会用人,就是他最大的本事。
有了这个本事,即便是弄死了很多人才,他随时有更多,更加厉害的人才供他使用。
因此,他大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他的文臣在殚精竭虑的维护他快要崩塌的天之形象,将无数危机化解在无形之中。
想到这里,云琅的嘴里就发苦。
这中间还要算上他跟阿娇,曹襄,长平这些人不懈的帮刘彻赚钱,种地,看好后院,好让他变得更加疯狂一些。
耳听得阿娇跟长平达成一项项有利于刘彻皇权稳固的共识,云琅仰天长叹一声。
“这人世间的人,上辈子都欠刘彻的,而且还是还不完的孽债!”
云琅跟曹襄再次走进屋子的时候,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都已经醉眼惺忪了。
开始的时候两人都堵在假装,都想先把对方灌醉,趁机签署一些不平等条约。
后来发现两人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干脆放开酒量,准备用硬实力让对方屈服。
再后来…自然就是两败俱伤的场面。
“…你把金沙运来,我要给长门宫上一遍金粉…当年阿彘说要用金屋子来装我…这句谎话说了几十年了,都没有兑现…我如今年纪大了,当不起他的金屋子,我就自己给自己修建一座金屋子…让黄金留在长门宫…等那一天我死了,阿彘又没钱用了,他还能刮长门宫的金粉支应用度。”
阿娇不知为何变得伤感起来,虽然醉的厉害,说的话却很有条理。
“你说的很对,这一批金子确实不能直接拿去用,储存起来等待物资丰盛之后再用最好。你拿来装点长门宫也是极好的主意,不管金子变成了什么样子,金子,就是金子不会变的。如此一来,世人说起大汉现状,只会埋怨你一介妇人豪奢无度,搬空了大汉国库给你自己装扮长门宫,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在你身上…阿娇,你这样的做法才是一个真正的皇后该做的事情,母仪天下,你阿娇当得起!”
长平的心情也极为复杂,好在她的身体一向康健,此时说话还能保持连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