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查若有所思的往狗子身边凑凑,然后低声道:“这么说来,你只是左吴的仆人?”
狗子笑道:“在汉地,我是他的仆人,但是,这里是龙城,我有一身的武艺可以依靠,他左吴除过恳请阏氏庇护,还能有什么本事呢?耶耶只要熬上几年,只要在鬼奴军中混出名堂,到时候,耶耶就是左吴的主子。”
“你不喜欢左吴?”
“你会喜欢一个欺压了你十几年的人吗?”
蒙查恨恨的摇头道:“不会!”
狗子大咧咧的揽住蒙查的肩膀道:“我们才是一路人,最看不起那些靠妇人吃饭的狗贼!”
蒙查一把抓住狗子的手低声道:“好,你这个兄弟我认下了,只要你帮我弄死左吴那个狗贼,我就提拔你当鬼奴军的统领。”
狗子慢慢的嚼着嘴里的羊肉小声道:“阏氏很喜欢他!”
蒙查狞笑道:“杀了他,阏氏也就无从喜欢他了。”
“慢慢来,且让这个狗贼得意几天,只要有机会,我们兄弟联手一起弄死他!”
蒙查哈哈大笑,狗子也笑的很开心,就像两个真正的蠢货一般。
夏日的草原上野花开的烂漫,刘陵提着裙裾在柔软的草原上漫步,她的头上戴着一个色彩斑斓的花环,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在背后,偶尔俯身摘下一朵漂亮的野花,继续装点自己的花冠。
左吴吹着一只短笛,曲调悠扬明快,却是一首《阳春曲》,活泼的音调在草尖上跳跃,让刘陵觉得自己正漫步在淮南的大江边上,身边全是柔柔的柳丝…
一曲听罢,左吴收起了短笛,刘陵回首疑惑地问道:“久不闻乡音,先生何故停下来了?”
左吴拱手道:“再听下去,大阏氏就会思乡了。”
刘陵叹息一声道:“北雁南归的时候,我曾系书信于鸿雁之足,期待南雁北飞的时候能收到佳音,岁岁苦盼,岁岁失望,先生何其狠心焉?”
“乡音最是摧心肝,闻之使人肝肠寸断,当年项羽垓下被围,几曲乡音就让楚王军心打乱,余以为,大阏氏如今需要一颗澄澈透明的心,不可有丝毫的迷乱。”
刘陵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先生可是看出了什么不妥之处?”
左吴拱手道:“单于做上首,阏氏于背后,单于眼光总是向后看,而且甲胄从不离身,此为阏氏之祸事也。”
刘陵轻笑道:“这是单于爱护我。”
左吴再次拱手道:“敢问大阏氏如今与单于恩爱几何?”
刘陵皱眉道:“不如往日多矣,单于忧心军国大事,儿女之情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我观单于身子依旧雄壮,只是口齿不全,头发稀疏干黄,眼中有青色瘀斑,饮一斗酒,洒落半斗,恐不是长寿之兆,阏氏早做准备为上!”
“我有挛提氏之子,谁敢动我分毫!”
左吴无声的笑了,面对刘陵一字一句的道:“挛提氏於单旧事在前,难道还不足以让阏氏警醒吗?”
刘陵面现愁苦之色,哽咽道:“单于帐中,各色美人充斥其中,一日三换,而我已经色衰恩驰,如何能与人争,只希望单于能看在太子的份上,让我在这草原上可以苟活下去。如何敢有其它心思?”
左吴低声道:“余听说,阏氏帐下尚有八千鬼奴可以听从号令,屠耆王更是阏氏心腹,若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左吴愿意为阏氏奔走联络。”
刘陵深深一礼,感激涕零。
目送刘陵远去,左吴露出一个笑脸,捏紧了左拳道:“没想到离开了淮南,某家却又有了用武之地!”
回到帐幕的刘陵,摘下头上的花环,丢给坐在地上玩耍的儿子寿根,小小的寿根看到了美丽的花环,爬过来抓住就往嘴里塞。
如意连忙夺过花环,埋怨刘陵道:“翁主,这是您的儿子,可不是草原上的羊羔。”
刘陵毫不在意的道:“他是匈奴人,就该按照匈奴的法子养大。”
如意抱起寿根道:“这是您的福根,可不敢有差池。”
刘陵大笑道:“我的福根是我自己,其余的都不过是伪装罢了。那个左吴不怀好意,时时怂恿我与单于决裂,看样子他应该是刘彻派来的间谍,你们不要招惹他,就你们的心智,还经不起这个人的引诱。”
如意点头道:“您当初可是跟这个认…”
刘陵笑骂道:“我当年那是年少无知,以为能写几篇赋,能出几个不值钱的主意的人就是人杰。现在回头再看,太亏了,即便是找男人,至少也该是云琅,霍去病那样的男人才好!像这样的草包,刘彻也能派来草原,早晚是死于非命的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刘彻怎么不把云琅派来?他才是最合适的。那样的男子,就算是让我吃点亏,中点计,我也认了。”
如意大笑道:“刘彻舍不得,听说云琅已经获封永安侯,才舍不得派来龙城呢。您当初在云氏盘恒了大半年,那时候就该用点手段才是!”
刘陵苦笑一声道:“在云氏的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落魄的时候,也是我过的最安静的时候。每日里只是潜心研习庖厨之道,这让我欢喜,你知道不,如果实在是不能留在云氏,我甚至生出在云氏终老的心思,云氏,真是一个适合养老的地方,每一天都过的不一样,每一天都过的精彩,每活一天都有新的收获。”
如意点点头道:“真是那样子的唉,我最喜欢每日清晨挑着小小的木桶去松林里取松根水回来烹茶,总有一只大老虎跟着,很有趣!”
刘陵学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啧啧,那样出尘的人物也只有山门能培养出来,进了刘彻的浊世,糟蹋了。”
第一一零章 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狗子感叹一声,帐篷里两个傻乎乎,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干净,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
不过,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
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狠狠地拥抱一下,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
刚来的时候,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天亮之后,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毕竟,汉人的血似乎更加符合那些寄生虫的胃口。
狗子是有锅的富人,所以他很容易就能弄到一锅锅的开水用来烫死身上的寄生虫。
两个匈奴女人傻乎乎的看着狗子把毯子丢进开水锅里,看着他把自己扒的一丝不挂,把所有的衣衫丢进开水锅里煮。
煮完了他的衣衫,他又非常不客气地开始撕扯匈奴女人身上的衣衫,匈奴女人吃吃笑着以为自己的男人要干点什么,却发现狗子把她们的衣衫也丢进锅里煮…
三个光溜溜的人在自己的帐篷附近忙碌着清洗所有的皮毛,衣衫以及毯子。
这样的场景在匈奴人中间并不奇怪,燥热的夏天,匈奴人没有轻薄的衣衫,想要凉快一下,只能脱掉衣裳。
因此,在清澈的小河边上,到处都是光屁股的孩子在水里扑腾,更有很多光着身子的女人在河边忙着擀毡。
草原上看起来很美,青草郁郁葱葱,野花盛开,其实很脏!
就因为肮脏,才能有足够的肥料让青草茂盛,让野花盛开,尤其是牧人遍地的地方,美丽的草毯下面,更是遍布牛羊的排泄物,当然,还有人的。
苍蝇蚊子之多,简直让人叹为观止,一只有病的羊羔还没有死,身上就覆盖了满满一层绿头大苍蝇,大苍蝇们迫不及待的在羊羔身上产卵,期待能繁衍出一大群更加强壮的后代。
牛虻欢快的在牛群中飞舞,即便已经喝饱了血,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继续喝一口牛血的机会。
狗子非常的肯定,如果那些牛没有那根长尾巴可以驱赶走牛虻,它们必定是活不长的。
狗子有一块脏不拉几的白纱可以挡在帐篷门口上,这样,不论是苍蝇,还是蚊虫,牛虻一类的东西都进不来。
可以享受难得的一个清凉舒适的下午时光。
匈奴女人的肚皮在咕咕的叫,她们非常的饿,可是,狗子从上午到现在一口东西没吃,她们自然是没有权力吃东西的。
她们今天遭受了很大的折磨,因为狗子让她们把脑袋埋在装了热水的铁锅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五遍之多,身体更是被狠狠地搓洗了很多次,直到现在,她们的皮肤依旧是红彤彤的如同新生的幼儿。
狗子从帐篷的角落里拿出自己的牛皮背包,取出拳头大小的两块干肉递给了两个匈奴女人。
匈奴男人在大汉的风评很差,基本上等同于魔鬼,匈奴女人在大汉的风评却很好。
不论是屡次出使西域的张骞,还是代郡太守苏建(苏武的父亲),以及出使匈奴的汉使,对匈奴女人的评判都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张骞甚至说——若无匈奴女子无休无止的放牧,匈奴不足虑!
匈奴人每人都有一把小刀子,这柄刀子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一刻都不能离开。
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每时每刻都需要用到这把小子,不论是干活还是吃饭,都用它。
匈奴女人切肉的动作很快,一眨眼的功夫,那块跟木头一样硬的干肉,就被她们切碎了,女人将干肉放在狗子的面前,不断地吞咽口水,却没有动手吃。
“你们吃吧,我不饿!”
在两个女人惊诧的目光中,狗子把摊在牛皮上的碎肉推给两个女人,自己依旧盘腿坐在帐篷口,看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
匈奴人没有放弃食物的习惯,更没有客套的习惯,女人见狗子不吃,她们立刻就下手了。
“有盐啊…”
其中一个女子惊叫一声,立刻就低头把最多的牛肉往嘴里塞,牛羊见到盐碱地都要舔舐两口以补充盐分,作为人,如何会不明白加了盐的肉是何等的好吃。
家主说过,匈奴人是一个非常矛盾的种族,这个民族在享受过抢劫带来的快感之后,就对自己生产物资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了。
他们更喜欢通过掠夺来获得自己生存的所有物资。
事实上,这是一种生产力的极大倒退,就产出而言,付出与产出是极为不相称的,就像远古时期的猎人,他们获得食物的方式非常的艰难,最终,男人狩猎所得,比不上女子采集所得之后,才会被妇人接管了部族的大权。
直到男人用强有力的身体,再一次获得了在种植,采集上的主动之后,最终重新夺回来了统治权。
以前的时候,匈奴通过抢劫积累了很大的财富,只可惜,他们抢劫的首要目标永远是消耗品,黄金,白银这些东西对草原人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不断地离开草原去抢劫其余种族,就成了匈奴人的宿命,只要击败匈奴人,让他们无从抢劫,这个部族就会飞快的衰落下去,最后不战而胜。
这是这个部族致命的弱点。
左吴孤独的坐在草原上,身边蚊虫飞舞。
他就住在狗子的旁边,他也获得了两个匈奴女人,只不过他不想理会那两个女人,而那两个女人似乎也不愿意理会他,欢快的在帐篷里进进出出,帐篷前面,一只大锅里正煮着一锅羊肉。
狗子回头对女人们道:“衣服干了,穿上以后就去煮羊肉吧,看天色,明日会下雨。”
不知为何,女人们似乎有些羞涩,贼偷一样溜出帐篷,飞快的把晾晒在帐篷上的衣衫拿回来,窸窸窣窣的在一边穿戴,并且不时传来压抑的笑声。
狗子叹口气嘟囔一声:“快点完成任务回家啊,这里就不是人待得地方啊…”
第一一一章 缘分,妙不可言
伊秩斜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
乱糟糟的披在肩膀上,很有一种烈士暮年的样子。
银壶里倒出来的酸马奶冰凉彻骨,伊秩斜却非常的享受,马奶里细碎的冰滑过喉咙的那一瞬间让他的感觉好极了。
“里面还添加了一些蜂糖,大王应该多用一些去去暑气。”
刘陵见伊秩斜用的舒服,就重新给他倒了一碗。
同样的酸马奶,就因为装马奶的器具不同,所以彰显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差别。
即便是跟伊秩斜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刘陵也坚持使用符合自己身份的铜壶。
去年因为抢劫失败了,因此,匈奴今年能用的好东西不多,即便在单于的夜宴上,也只有简陋的牛羊肉,没有过多的花样。
今天的族长会议的议题是今年抢劫的方向。
有人提议去西域,有人提议去北方,只有一位大将认为只有抢劫汉人才能获得足够多的补给。
然而,这个提议很快就被其余族长们七嘴八舌的给否定掉了,两年的功夫,大匈奴在汉人身上受到的损伤太大了。
刘陵惯例是不说话的,只是笑吟吟的指挥侍女们给各位族长添肉倒酒,在谈论一段时间的国事之后,她就会命令从西域弄来的舞姬,乐师们演奏音乐,跳一段美妙的歌舞。
直到大巫师问刘陵,对于现在的汉国有什么看法的时候,刘陵才看了伊秩斜的脸色之后回答道:“汉国举倾国之力来防范我们,此时并非一个好的进攻机会。”
刘陵的话音刚落,那个提议进攻大汉国的大将就跳起来质问道:“你还心向母国吗?不要忘记,你如今是我大匈奴的阏氏,是我昆仑神的仆婢!”
刘陵并不争吵,反而谦卑的缩到伊秩斜的背后。
伊秩斜只是笑笑,示意将军坐下,然后低声道:“我准备带着部族去大漠的北方。今天就讨论这件事吧。”
伊秩斜的话音落下,偌大的军帐里顿时鸦雀无声。
“我们要放弃漠南吗?”有人颤声问道。
伊秩斜痛苦的道:“我们防御不了汉人的进攻,这些年,我大匈奴的战士损失惨重,我们需要休养生息。”
大巫师咬牙道:“漠北苦寒之地…”
伊秩斜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那里也是我大匈奴龙兴之地。”
屠耆王蒙查并没有资格进去开会,他的领地乃至属民,依旧在伊秩斜的手中,按照伊秩斜的说法,只有当蒙查成为男子汉之后才会把封地交给他。
至于什么才是男子汉的标志,伊秩斜从未说过。
每当大单于召集部族头领们开会的时候,蒙查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闲逛,没人准许他靠近大单于的军帐。
狗子从不允许别的匈奴人进入他的帐篷,他不是害怕寄生虫一类的东西,而是担心匈奴人层出不穷的疫病。
给牲畜吃的药大部分来自于草原,包括盐碱,卤水,这些都是药物,遇到牲畜肚子长虫的时候,还需要一些有毒性的药草。
所以说,狗子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带着两个女人在草原上寻找药物。
无所事事的蒙查很快就加入了这个队伍。
蒙查之所以喜欢跟狗子亲近,完全是因为狗子是他见过的人中除过刘陵之外最干净的一个。
“你是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干净的?”
蒙查自草丛里拔出一颗蒲公英丢进狗子的背篓问道。
“煮,用开水煮衣衫,用开水烫头发,然后用盐碱水洗澡,如此三五遍之后自然就会干净。”
蒙查摸摸自己油腻腻的毛毡一样的头发若有所思,又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的味道,不由得打了一个喷嚏。
刘陵,如意,银屏,阿莹她们都很干净,即便是生活在草原上,她们依旧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这让所有的匈奴勋贵们对她们的身体非常的感兴趣。
蒙查很喜欢刘陵,堪称喜欢到了骨子里面,少年人的春梦里,刘陵是永远的主角。
“听说你到现在都没有拿到你的封地?”狗子从草丛里挖到了一颗锁阳,仔细的观赏一下就放进了背篓。
“等我成为男子汉的那一天我就能拿回封地了。”
狗子大笑一声,指指胯下道:“从我出生的那一天,我就是男子汉了,你难道跟我不一样?”
蒙查阴沉着脸道:“只有英雄才是男子汉。”
狗子咕叽一声笑了出来,最有学问的家主对男子汉三个字的理解可不是这样的。
“很好笑么?”
狗子眨巴一下眼睛道:“以前有一个聪明人告诉我,谁要求你变成男子汉,你就抽他大嘴巴。”
“我也不知道,后来慢慢长大了就逐渐明白了一些,虽然还是说不出道理来,总觉得那个聪明人说的话是对的。”
“智者吗?”
“应该是,他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
“那就是智者…”
蒙查叹息一声,他也不想成为别人口中的男子汉,这三个字自己说出来才有意义。
下午的时候,草原上的蚊虫发疯一般往人身上扑,这时候就不适合劳作了。
虽然在远离牛羊的地方,蚊虫很少,狗子却不愿意跑到那么远的地方,草原上的狼群正在那一带窥伺牧场,他不想拿自己的身体去喂狼。
在两个女人的帮助下,蒙查也彻底的洗了一个澡,平生第一次看到自己皮肤的本色,蒙查非常的满意,穿上晒干的干净衣衫去见了刘陵。
如意,银屏看到洗干净的蒙查非常的惊诧,如意甚至扑上去在蒙查的脖子上狠狠的嗅了一下,然后对银屏道:“看见没,洗干净的蒙查还是一个美男子呢。”
银屏也凑过来,在手足无措的蒙查脖子里也嗅了一下,奇怪的道:“谁帮你洗的?这可是下了大工夫啊。”
刘陵冷笑一声道:“是左吴吗?”
蒙查连忙摇头道:“是左吴的仆人,那个会给牛羊看病的汉人。”
刘陵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道:“赶紧把你的汉人发髻给打散,蓝眼睛灰眉毛的梳这样的发髻看着怪怪的,小心大单于看见,剃光你的头发。”
对于刘陵的话蒙查从未反对过,连忙把头发打散。
刘陵起身来到蒙查身边,瞅着他被头发遮盖住的宽大额头,又伸手帮他整理一下乱发满意的点点头道:“匈奴人就该有匈奴人的模样,不要随便学汉人。知不知道,你们到底不是汉人,要是学了汉人那一套再去对付汉人,那是自寻死路!不过呢,以后洗干净一点还是可以的,至少让我知道我的蒙查已经长大了。”
刘陵吐气如兰,温热的口气落在蒙查的脸上,这让蒙查心如战鼓咚咚的跳个不停,他很想把视线从刘陵雪白的胸口挪开,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只能局促的扭动身子不致当场出丑。
蒙查的羞涩模样全被刘陵看在眼里,遂大笑道:“我忘记了,蒙查真的已经长大了,小马驹长成了公马,该去找母马了,你没有去找面孔红红,会唱歌的牧羊女吗?如果你想要别的牧女,我可以让她今晚去你的帐篷。”
“我不要!”
蒙查挣扎着说出三个字,然后就如同屁股中箭的兔子一般逃离了大阏氏的帐幕。
蒙查跑了,刘陵脸上的笑容也就没有了,冷冷的对如意吩咐道:“去看看那个仆役,我总觉得那里不对劲!”
如意笑道:“那个左吴才不对劲呢。”
刘陵摇摇头道:“左吴的出现我并不奇怪,我们的一份文书就让大汉国勋贵人人自危,刘彻必然会有所反击,派左吴过来乃是情理之中。现在,我就想知道这个年轻的仆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到底是何方神圣,一出手,就击打在我的软肋上。”
第一一二章 故人相见尽余欢
刘陵最大的成就不是嫁给了伊秩斜,而是马上就要弄死伊秩斜了。
为此,刘陵每日都在计算,她甚至通过与伊秩斜的欢好来判断此人的身体状况。
猜测他还能活多久。
进入这个夏天之后,伊秩斜的身体很糟糕,他的嘴里总是散发着一股子腐烂的臭味,刘陵就会不由自主的看伊秩斜苍白的胸部,在她看来,来自银壶的毒药正在慢慢的将伊秩斜的五脏六腑融化掉。
伊秩斜啃羊肉的时候,偶尔也会掉一颗牙,这让他非常的痛苦,一个匈奴人如果连肥嫩的羊肉都没有法子吃的时候,也就离死不远了。
为此,刘陵专门给伊秩斜制作了煮的稀烂的肉汤,还千方百计的央求大巫师寻找所有能够帮助伊秩斜恢复昔日雄风的法子,她甚至同意大巫师用牛羊的血水在她身上涂抹,绘制奥妙的符文,然后再与伊秩斜欢好,从而达到将自己的生命过渡给伊秩斜的目的。
然而,伊秩斜的身体依旧在慢慢的衰败…
匈奴人中间有了一种谣言,是因为伊秩斜用卑劣的手段夺走了於单大单于的位置,他才会被昆仑神降下神罚,惩罚他昔日造下的罪衍。
就连伊秩斜本人,也开始相信这个传说了,一场宏大的祭祀开始了,当巨大的篝火被点燃之后,就在匈奴人在大巫师的带领下将牛,羊,战马,宝石,乃至美丽的处女丢进火堆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昆仑神拒绝了他的献礼,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浇灭了篝火…自那之后,伊秩斜就有了退隐漠北的想法,这个念头不容置疑。
他只想离开那个不愿意保佑他的昆仑神,离得越远越好…
一且尽在掌握中。
亲眼目睹了那场暴雨之后,就连刘陵在那一刻也相信伊秩斜的上位是不得人心的。
这个时候蒙查的重要性就被体现出来了,因为有资格继承单于位置的人,一个是左贤王,另一个就是屠耆王。
自从伊秩斜从左贤王成为大单于之后,大匈奴就没有左贤王了,这个位置一直空着,右贤王在帮助伊秩斜成为大单于之后,一心想成为左贤王,结果,因为贪婪的缘故,被伊秩斜剥夺了大量部族之后,只好断尾取生,果断的西归,白狼口一战,右贤王的大军被云琅,卫青两场大火烧下来,回到祁连山只有寥寥百余骑,至此,右贤王在大匈奴再无发言权。
刘陵不许任何人分享屠耆王将要带给她的好处。
草原上细雨蒙蒙,狗子躺在一个匈奴女子的膝盖上,另一只手放在女子饱满的胸膛上。
下雨的日子里什么都干不了,这是他唯一的一点消遣。
寂寞的日子里就不要讨论美女的颜色了,在这个鬼地方能享受到片刻的温存已经是上天的赏赐。
一个宫装女子从外面走进来,她的皮靴上沾满了泥巴,进入铺着厚毡的帐篷,也没有弄掉泥巴,或者脱掉鞋子的打算,就这样站在毡房里居高临下的瞅着狗子。
这个女子的相貌很美,只是不如汉家的女子白皙,这可能是被太阳照晒的缘故,不过,她的腰身很细。
狗子翻个身仰面朝天的躺在匈奴女人的大腿上笑道:“美人儿因何而来?”
如意蹲下身子,仔细的看着狗子的面庞,前后左右都看过之后才道:“我们见过吗?”
狗子摇头道:“应该没有,像你这样的美人儿只要见过一次,此生难忘。”
如意用两根手指提着狗子的耳朵又翻了一个方向,瞅着他的后脑勺道:“我好像在那里见过这个后脑勺。”
狗子从匈奴女人的小腹那里把脸转过来叹口气道:“美人儿喜欢看我的后脑勺?”
如意陷入了沉思,不确定的道:“我看人很准,只要是见过一面的人,多少都会有些记忆,你让我感到非常的熟悉。你果真是左吴的家奴?”
狗子摇头道:“我现在谁的家奴都不是,如果是美人儿你,我可以考虑。”
很明显,这样的调戏话语,对久经风月的如意来说什么作用都没有。
她站起身冷冷的道:“随我来!”
两个匈奴女人很是担心,狗子却冲他们笑一下,然后就冷笑着跟随如意离开了毡房。
草原上只要开始下雨,就显得极为清冷,匈奴人厚厚的皮衣,被雨雾打湿之后就变得非常沉重,袖子跟衣衫摩擦之后会有吱吱的响声,非常的怪异。
如意的靴子很明显是一整张鹿皮制作的,因此很防水,狗子的皮靴就没有那么高级,沾水之后每走一步都会发出难以描绘的声音,非常的暧昧。
如意瞅瞅狗子似笑非笑的那张脸不由得嘲笑道:“一只小公狗,有这样的实力吗?”
狗子笑道:“我的脚小,鞋子又太大了。”
如意一鞭子抽过去暴怒道:“无耻!”
狗子闪身躲过,随即脱掉鞋子指着踩在泥水里的脚道:“来的时候把靴子走烂了,让匈奴的傻婆娘给我做鞋子,她们就做成了这样,还说大些好,我去他耶耶的。说这事也会被打?”
如意收起鞭子,凝视着狗子道:“我越发的觉得我应该见过你。”
狗子丢掉鞋子摊开手笑道:“你要是觉得我像你的情郎就直说,我不会否认的。”
如意摇头笑笑,并不说话,带着狗子进入了王帐范围里面,最后来到了她的账房。
命两个匈奴女仆给狗子洗干净了脚,然后就翻箱倒柜的找出来了一声汉家衣衫,让狗子换上。
狗子拿到那身有扣子的麻衣,就忍不住看了如意一眼。
如意笑道:“这是我以前穿过的男子装束,我们身高差不多,你穿上应该合适。”
狗子随手把衣衫丢在一边道:“我不穿女人穿过的衣裳。”
见如意又扬起鞭子,就叹口气道:“没想到你喜欢这样的男子,也罢,我这就穿。”
狗子迅速脱掉了衣衫,如意看到狗子的内裤,就冷笑一声,等着狗子继续把衣裳穿好。
满世界有扣子的衣裳,只有云氏才有,这种两截子短打扮的衣衫更是云氏家人在大宅院里标准装束。
在如意炯炯的目光下,狗子随意的扣好扣子,然后张开双臂笑道:“如何,像不像你的情郎?”
如意的两只眼睛笑的弯弯的,连连点头道:“确实很像!如果把头发挽成发髻,就更像了。”
说完话就上手把狗子的头发弄成一个极为简单的马尾巴,然后再看着狗子的后脑勺道:“这样就更像了。”
“真的,真的像每日都要去学堂的云氏少年郎,也只有你云氏才能培育出你这种看似死皮赖脸,心中却极有主意混蛋!”
“我不是云氏的人。”狗子天塌不惊的笑着回答。
“啧啧,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会有什么样的仆人,你难道不知晓我在云氏住了大半年的事情吗?你确定没有见过我?我每天挑水都要路过学堂的,只要我们姐妹路过,你们都会趴在窗口偷看我们,还被先生责罚,你真的没有见过我?”
“没有!”狗子认真的回答。
如意笑道:“你承认没关系的,别的间谍我家翁主可能会下死手对付,云氏的不会,你尽管大方的承认好了,说不定我会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帮你完成使命。”
“我真的不是!”狗子咬紧了牙关。
如意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动一下又道:“你真的没有见过我吗?”
狗子笑道:“见过,只是没见过你穿衣服的样子…”
“哈哈哈…”如意大笑起来,扶着帐篷柱子对狗子笑道:“我就知道你们在偷看我们姐妹洗澡,阿莹还说云氏都是正人君子,哈哈哈哈…原来所有的男人都是一丘之貉!”
狗子瞅着笑的快要昏厥过去的如意道:“我真的不是云氏的仆人!”
如意抱着肚子喘息道:“知道了,知道了,你不是云氏的仆人,你只是一个流落在大草原上的小奶狗!”
第一一三章 我心安处是故乡
在云琅的计划中,从来就没有左吴的位置。
计划的根本从头到尾都是狗子,也就是许良。
想要在匈奴人中间挑拨离间太难了,或许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云琅,何愁有从一开始只希望跟搭建一座跟刘陵交流的平台,这甚至也是皇帝刘彻的意思。
汉人跟匈奴之间没有什么可谈的,事到如今,除过死战之外没有别的可能,刘彻也不愿意放弃目前大好的局面停止战争。
但是,大汉国跟刘陵就有很多可以谈论的事情。
刘陵可不会为匈奴的千秋万代着想,她只想成为匈奴至高无上的女王,只要手下有人可以供她驱驰,她才不在乎这些人到底是谁。
想要合作,就必须对双方都有利才成,分裂匈奴对伊秩斜一点好处都没有,对匈奴人一点好处都没有,一想就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刘彻不喜欢刘陵,但是,他们却有共同的目标。
对于大人物来说,只要有共同的目标就足够了,用不着关系有多好,哪怕刘彻刚刚拔掉了淮南王的王位,灭掉了淮南国,也不会影响必吃的合作,从某一方面来说,这甚至是一种类似投名状一样的事情。
干掉淮南国之后,刘彻才能跟刘陵心无旁骛的交易。
刘陵看着站在面前的狗子愣了很久。
“你故意彰显云氏习惯,就是为了见到我?”刘陵可没有如意那么傻,她根本就不信一个间谍会在敌人面前暴露如此多的漏洞。
狗子一字一句的道:“有人说,他对你很好,你却想要害死他,让我来问问你的良心是不是都喂狗了。”
刘陵晒然一笑。
“都成永安侯了,怎么还说孩子气的话。”
狗子又背书一样的道:“好,既然如此,大家以后抛开情义办事也很好,如果将来有什么不周之处,还请翁主海涵。”
刘陵有些伤感的道:“我不过是一介弱女子,比不得你们这些男子汉孔武有力,如果,永安侯一定要致刘陵于死地,那就放马过来,刘陵接着就是!”
狗子又道:“朕听闻翁主有登九极之雄心,不胜欢喜,我刘氏本为天潢贵胄,即便女子也可称王,翁主若需助力,片言相邀,朕定倾举国之力襄助翁主得偿所愿。”
刘陵面向狗子行大礼觐见,而后拱手道:“有皇兄襄助,刘陵感激涕零,他日若能得偿所愿,必约束匈奴远遁,狼烟远去,让大汉永保安宁。”
狗子一板一眼的道:“朕知晓翁主处境艰难,若能割断龙城与祁连山之联系,朕将非常欣慰!”
刘陵轻笑一声道:“皇兄想要河西?恐怕不会太容易,大匈奴视焉支山如圣地,祭天金人尚在,匈奴无人敢轻言放弃。皇兄若是一心助我,还请召回右北平虎狼之师,还龙城片刻清平,否则,一旦伊秩斜远遁漠北,大汉国想要再次威胁我大匈奴,彻底解除边患之念,恐成泡影。一旦大匈奴在漠北修养生息完毕,大汉国边陲又将是狼烟四起的局面,还请皇兄三思。”
狗子重复了一遍刘陵的话,直到把这些话牢牢的记在心里,这才冲着刘陵拱手道:“汉使许良见过翁主。”
刘陵笑道:“还真是云氏做派,先传达你家主子的声音,而后才传达陛下的旨意,就这一条,只要传到汉地,你家主子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狗子笑道:“在下乃是陛下的臣子,并非云氏家奴。”
刘陵笑了,指着狗子道:“我忘记了,你云氏从不以家奴称呼自家的仆人,说来可笑,一些不是奴仆的人却赶着奴仆的活计,最后还感激涕零的,真是让人无法释怀。”
狗子正色道:“云氏真的没有奴仆,家里有的只是大汉的子民,之所以没有脱离奴籍,是因为很多人不愿意脱离而已,任何人只要想,三天之内,他就会成为大汉百姓。”
刘陵叹息一声道:“能把人骗的心甘情愿为他去死,这就是云琅的高明之处,收买人心,何如诛心啊!”
狗子笑道:“翁主高兴就好。”
刘陵忽然暴怒道:“不要学你主子说话!”
狗子愕然,刚要抬手摸一下鼻子,脑袋上就重重的挨了一鞭子。
“我说了,不要学你的主子!”
这一鞭子抽的狗子跳了起来,捂着脸大叫道:“我这样已经十几年了,没学谁。”
刘陵脸色铁青,看样子真的被狗子气的快要发疯了。
狗子强忍着疼痛,抱着头坐在地毯上道:“我跟你说了,我真的不是云氏仆人,我有官身。”
刘陵冷笑道:“官?有我家的看门狗的官大么?”
狗子想了一下,他的官职好像真的没有淮南王谒者的大,只好挑起一根大拇指道:“你家的官全被陛下装在笼子里晒太阳呢。”
刘陵轻笑一声道:“当初让我父王趁着刘彻上位不稳之时造反,他害怕。等刘彻执掌大权之后,他又有了谋反之意,鼠目寸光,看不清天下大势他不死谁死?”
狗子揉搓着脑袋上的鞭痕道:“有人问你,你弟弟还有一个不满两岁的儿子,问你这个做姑母的要不要?”
刘陵冷笑一声道:“统治匈奴人的只能是匈奴人,我还不想成为众矢之的。如果他能给我弄来一些罪囚匠奴,来多少,我要多少,如果他想要金银,随他开口。你如果能弄来云氏匠人,不管是什么样的工匠,来一个我给你一千个金币!哪怕是厨娘都成!”
狗子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女人为了得到匠奴,真的已经是不择手段了。
当着他的面都敢这样说,可以预料,她暗地里还不知道使用了多少手段来搜集匠奴。
“我来到匈奴才不过四十天,就已经过的苦不堪言,翁主却在这里盘恒了三年,这个时候真是上林苑最美的时候。
此时的骊山上葱茏一片,山脚下全是新近收割完毕地麦田,地里新种的糜子,谷子已经发芽,白菜已经有三寸长了,山坡上的油菜正在盛开,远远望去一片金黄,而荷塘里的荷花已经开败,刚刚结出的莲蓬冒在水面上,总有蜻蜓落在上面…
知道不,云氏的果园里这时候已经硕果累累,他们家从西域,胡地,乃至遥远的地方搜集来的各种菜蔬瓜果正在疯长。
伸手就能摘到新鲜的果子,俯身就能取到碧绿的瓜菜,妇人们正在织绸,男子们正在照料田地里的庄稼,远处的鸟雀会轰然而起,有悄然落下。
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荷锄而归的农夫身后跟着健壮的耕牛,家里的炊烟已经升起,离开学堂的少年,丢下竹简木牍,猴在树上掏鸟窝,找野果子…
翁主,你难道不怀念这些吗?
就不想穿着轻薄的春衫站在田野上张开双臂呼吸风中的瓜果香气吗?
那里没有这么多的蚊虫,没有这么多的苍蝇,没有牛虻可以隔着厚厚的衣裳吸你的血。
放眼望去只有衣衫干净的妇人,以及青衫飘飘的士人,或许还会有多情的少年,贪恋您的美貌,送给您一曲动人的情歌。”
狗子的声音很有磁性,尤其当他用优美的语言开始描绘关中盛景的时候,刘陵眼中有泪水溢出来,而留在帐幕里的如意跟银屏早就嚎啕大哭了。
刘陵把拳头攥的紧紧的,长长的指甲刺进了掌心,指甲折断带来的痛楚她似乎毫无所觉。
强行抑制着喷涌而出的泪水,刘陵哽咽两下然后怒吼道:“告诉你家的魔鬼主人,我刘陵,只要心安处,不要故乡!”
第一一四章 变本加厉
刘陵在长安生活的时候,并不喜欢长安这个地方,每日都是看厌倦了的景象,让她心中对匈奴人的大草原充满了渴望。
如今,在匈奴时间长了…她才发现匈奴人才是她痛苦的根源。
泪水模糊了双眼,心针扎一般疼痛,然而,她的腰身却挺得很直。
女人流泪没有什么好羞耻的,刘陵一向这样认为,流泪的女人才会楚楚动人,才会更具有欺骗性,这一点刘陵是非常清楚的。
只是,朝阳里的长安,旧时的淮南,在她的梦中出现的越来越频繁。
她放任自己的身体勇敢的思念长安,思念淮南国,她的心却坚如磐石,这种克服肉体疼痛从而达到精神升华的感觉,让刘陵觉得自己强大无比。
看到刘陵的模样,狗子又想摸鼻子,手抬到一半,就叹口气把手放下来,因为刘陵眼中的泪水流光了,目光重新变得清澈而凶狠。
“你主子好吗?”
“我不是云氏…算了,侯爷过得很好,现在弄了六万亩地种着,听说马上就要以司农寺少卿的身份接管上林苑了。云氏还弄出来了一种叫做纸的东西,以后我们写字就不用在竹简木牍上写了,在纸上写就好,一卷书能写数万言,装在袖子里就能带走,端是神奇啊!”
“给我弄几车过来!”
“这不可能,大汉朝廷正在用纸张替换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一个作坊里出产的纸张都不够朝廷用的,哪来多余的给你,另外,匈奴人又不识字,还笨手笨脚的,羊皮,牛骨头,龟壳,足够用了,要什么纸啊。”
刘陵看了狗子一眼,然后对依旧哭泣的如意道:“割掉他的舌头,用盐腌了,派人送给云琅,告诉他,用十车纸来换,晚一天,他就等着收他门下狗才的手脚吧!”
狗子吓了一跳,连忙摆手道:“我这就把消息传回去,如果云侯不给,你再动手不迟!”
刘陵冷笑一声道:“你主子把你们这些狗才的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没有不答应的道理。顺便,把我的信也带给云琅。”
狗子摇头道:“你有什么话告诉我,我传达,您的信实在是不敢传回去啊,弄不好是要死人的。云侯虽然深受陛下看中,里通外国这样的事情还是不敢干的。”
刘陵苦笑一声道:“带回去吧,皇帝会先看的。”
话说完了,刘陵觉得非常疲倦,挥挥手让如意带着狗子出去,她软软的靠在锦榻上,瞅着帐幕外面的青草,久久一动不动。
不知何时,左吴在刘陵的帐外开始吹笛子了,这一次是哀怨的《折杨柳》…雨雾中听这首曲子,让人肝肠寸断。
长安也在下雨,不过,长安的雨下的远比草原上来的大,夏日长安的雨丝也比草原上的雨丝来的温暖。
云琅坐在平台上,轻轻地摇着一把蒲扇,张汤坐在他的对面,同样摇着一把蒲扇,外面在下雨,台子上就多了一些蚊虫,原本台子上还有一层纱幕可以隔绝蚊虫的,张汤嫌弃纱幕隔绝了外面的雨景,就让仆妇给拉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