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只要一开始,就要连续进行九天,这还是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如果在冬日里,会有足足八十一天,而且,这还是太后的陵墓早就准备好了,如果,太后的陵墓没有安置完毕,那么,停灵的时间还会更长。
好不容易把太后真正送进了阳陵与先帝合葬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在曹襄羡慕的眼神中,云琅离开了阳陵,而曹襄还要在阳陵的茅屋里面居住二十一天。
感情对于皇家人来说并不是很重要,然而,礼仪却是至关重要的。
皇太后死了,皇帝刘彻要在阳陵边上守陵三年,只是经过宰相带着百官恳求三次,皇帝才会勉强同意将三年改为三月,即便如此,时间依旧太长,于是,百官再次劝谏,守陵的日子终于变成了二十一天。
云琅觉得再劝谏一下,刘彻很可能会把守陵的日子改成三天或者三个时辰之类的,结果,公孙弘不再劝谏了,因此,皇帝要带着皇族在这里停留二十一天。
二十一天之后皇帝以及有官职的皇族子弟会继续完成三年之约,当然,刘彻的其他兄弟正快马加鞭的赶来长安,为太后尽孝。
阳陵是大汉最寒酸的一座陵墓,因为先帝去世的时候要求不要给他建造过于宏大的陵寝,更不能在平原上突兀的堆积出一座山陵来,可以依靠一座小山,挖洞之后把人埋进去就好。
阳陵邑的人其实就是给先帝守陵的人,自从阳陵开始挖掘之后,阳陵邑这座城市就出现了。
九天衣不解带的忙碌日子过后,即便是风仪极佳的桑弘羊的胡须也变得乱糟糟的。
原以为他跟那几个露屁股的勋贵会有一些摩擦,也不知道桑弘羊是怎么解释的,总之,在大家分别的时候,他们在一起谈笑风生,似乎很愉快。
不过呢,这样其实才是正常的,全都是老贼,哪里会被云琅的这点不入流的小心眼给蛊惑。
因此,那些老勋贵见到云琅,话里话外慢慢的蕴含着云氏需要补偿他们的意思。
明明是他们的屁股被人看光了,却偏偏要说是帮着云氏出了一口恶气。
这种两头吃的本事,云琅还需要锻炼几年之后才能做得出来。
还以为跟桑弘羊算是彻底的闹翻了,当云琅骑着马走出甘泉宫的时候,桑弘羊的马车已经早早在路边等候了。
“要打架吗?”云琅骑在马上鄙视的瞅着桑弘羊。
桑弘羊慢条斯理的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既然云侯如此满怀信心的要取老夫而代之,自然不会是空口说说的,无论如何也要亲眼看一下才好。如果云氏的法子可行,真的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桑弘羊就算是退位让贤也不无不可。”
云琅重重的拍了一下额头道:“最怕跟你们这样的老贼打交道。明明恨我不死,偏偏讲出来的话却处处占理,让我连拒绝的借口都没有。既然桑大夫看得起云氏,那就不妨一起前行去看看,看看我云氏是如何用数百妇孺发家的。”
云琅的恶言恶语并没有让桑弘羊发怒,很有礼貌的拱拱手,示意云琅先行。
只要是真正的官僚,必然有唾面自干的本事,桑弘羊的行为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这样的行为其实谈不到好坏,云琅甚至还认为这样的行为多少有些可爱。
懂得机变的人总比死撞南墙不回头的人要好,哪怕桑弘羊拿了云氏的经验,反过来再对付云氏,云琅都不后悔。
只要云氏的法门被推广出去,对天下就有好处,至于领取什么功劳,云琅认为云氏并不需要。
以前云氏需要不断地立功来说明自己的重要性,现在,刘彻已经注意到了云氏的重要性,这时候,就该云氏端一点架子,来维系自己的独立性。
这两者都很重要,云琅可以向刘彻臣服,绝对不可能臣服在桑弘羊之下的。
如果连桑弘羊都臣服,云氏会在第一时间沦落为三流勋贵,并且,在日后,刘彻也不会继续跟云氏打交道。
这就是云琅为何一定要跟黄氏的支持者桑弘羊恶斗的原因所在。
短短九天时间,田地里的麦子已经完全变黄了,麦田里全是忙碌的野民。
这六万亩麦田,在东方朔的照看下长势良好,如今,只要收割完毕,就是大功一件。
云琅下了马,取过一个麦穗,在手里揉搓之后,黄澄澄的新麦米,就出现在他的手心,粒粒饱满。
“我最大的梦想其实不是出将入相,而是把大汉所有能种粮食的地方都种上粮食。
让每一个大汉人都可以吃饱肚皮,或许还会有一些盈余,这样他们就会把粮食卖掉,换一些麻布,或者是一个陶罐,也或者是一尺丝绸给闺女扎头发用。
桑大夫,自我来到大汉国,这个国家的百姓,以及贵人都给了我极大的善意,就因为这点善意,让我决心彻底的融入这个跟我失去联系的族群。
现在,我是一个大汉人氏,他们温柔的对待我,我也将温柔地对待他们。
他们给了我一粒米,我将回报他们一个举世温饱。
这就是我的想法,而且是真实的想法,如果你一定要帮着黄氏来对付我,那就准备接受我西北理工的报复吧,说实话,这些报复,绝对不是他一个黄氏能够承受得了的。
他们自以为掌握着颜料,以为用染料就能让我俯首就擒,那就太可笑了。
云氏这一次不用染料,直接用桑蚕丝来制作蚕丝被,就是我做出的一点小小的改变。
而且,对于我西北理工来说,这个世界上的秘密很少,只要我们愿意沉下心来研究一下,染料…呵呵还真的不是什么太大的难题。”
桑弘羊自然不是那种听你说几句话就对你推心置腹的人,听了云琅的话,他只是笑着点点头表示嘉许,至于更进一步的交流,他还没有表露的意思。
“四千余人种六万亩地,自给自足之余,还能给朝廷上缴数百万斤的粮食,麦子收割之后,马上就会有糜子跟大白菜接着播种,有了这两样,这四千余人不但有果腹的粮食,还会有大白菜可以吃到春天。如果再有地方种植油菜的话,基本上这四千余人就能做到万事不求人。别看这只是一桩小事情,如果这种耕作模式一旦扩散开来,只要有百十个这样的地方,陛下需要的军粮就会全部得到满足。这世上最可笑的人就是那些一心只想做大事的人,他们不会低下头看看身边发生的小事情,殊不知,只要把小事情做好了,大事情自然就会做好,我把这叫做积小胜为大胜!”
桑弘羊有些动容,站在马车上遥望了一下这片土地,沉思了良久对云琅道:“此言有理!”
云琅肃手邀请桑弘羊步行,指着远处的云氏道:“人人都在追寻宝贝,却不知道世上最大的宝贝都藏在云氏的土地上。桑大夫若是有心推广云氏的模式,云琅定会全力以赴的帮助,绝不留半点私心。”
桑弘羊笑道:“若真是如此,小小黄氏何足挂齿。”
云琅停下脚步看着桑弘羊道:“你千万不要阻止黄氏来对付我,多年以来,云氏处处与人为善,遇到了纷争也不敢进取,这一次,我想改变一下!”
第一百章 深潭
皇太后死了,世界没有停转,该吃的西瓜还是要吃的,即便是古板如桑弘羊也认为此言有理。
“这东西产量高,不挑土地,越是沙土,越是贫瘠的乱石滩上长出来的西瓜也就越甜。贫家小户种上一两亩,换半年的口粮毫无困难。”
云琅吃了一块西瓜,用手帕擦擦手对努力对付西瓜的桑弘羊道。
有时候云琅觉得大汉人非常的可怜。
吃的东西除过煮的,就是烤的,要不然就是生的,百十斤重的青铜鼎里煮着一只羊,送上来的时候,还需要主人站在青铜鼎边上用刀子戳,做好标记,好让仆人知道那一块肉该给哪一个合适的人。
每回在别人家这样吃饭的时候,看着仆人颤巍巍的送上来大半条肥腻的猪腿,云琅就想流泪。
桑弘羊在云氏没有遭遇这些,吃完西瓜之后,他就对云氏独有的瓷器盘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观之不似玉器,却比玉器更加的润泽,尤其是一些青色的图案镶嵌其中,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的模样一下子就让桑弘羊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识货的人看到好东西就这模样,云琅已经看过好多次了,上自长平公主,下到穷鬼东方朔,每人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都会惊奇一下的,至于曹襄,只要到云氏来,这样的惊奇每日都有,每每惊奇之后,就会讨要…
“云侯,此为陶…?”
云琅随意的将手里的瓷盘子丢在桌子上道:“我请你吃人世间少有的美味,你却把注意力放在泥土烧制成的盘子上,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桑弘羊无奈的抬起头,他很想告诉云琅,云氏精美的食物他已经领教了,但是,现在,他更想知道这些盘子的来历。
这东西即便是云氏自家的瓷窑,也很难保证每一次都烧制成功,至于像今日装饭食的精品瓷器更是难得一见,再配上与瓷器相映成趣的菜肴,之所以拿出来就是要让桑弘羊这个土包子震惊一下的。
说来可笑,云琅是最喜欢清茶的,然而,曹襄那些人在从云氏得到茶叶之后,就很喜欢往里面添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一些糖霜,果干,云琅也就认了,赵破奴那个混账东西,甚至喜欢把羊油放进去,并且能引来一群人的效仿!
吃肥肉就是享福的年代里,云琅想要找到一位在习惯上与自己风雨相随的人,就只能依靠自己去培养。
桑弘羊来到云琅书房,原本是来评判一下云氏损失的,打开门,就看到一副漂亮的水墨画…
然后,他就忘记了这座书房曾经有间谍进来的事实,可是跟云琅讨论水墨山水这一奇特的新的艺术形式。
眼看着云琅用水墨,朱砂,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副《雪地梅花图》桑弘羊惊云琅为天人。
“变化,变化很重要啊,一个新的东西被完善之后,就应该不断地探索,不断地研究,这方面,陛下走在了最前面…至于某家,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
云琅不露痕迹的收起毛笔,指着书房正面墙壁上的那副御制《大风歌》对桑弘羊道。
桑弘羊的神情凝重了几分,仔细观摩了皇帝陛下的书画作品之后,还特意拱拱手,以示尊敬。
见桑弘羊已经见识了云氏在皇帝心中的重要性,云琅就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手抄的《春秋》放在桑弘羊的手里道:“听说桑大夫一向喜爱《春秋》,今日恰逢其会,《春秋》的抄录已经完成,总共六本,送先生一本。”
一万八千余字的《春秋》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一本,桑弘羊打开书本,看了一眼里面工整的字迹,诵读了一段之后,合上书本长叹一声道:“鬼斧神工啊!”
云琅这才笑着指指云氏书房里密密匝匝的书本对桑弘羊道:“现在,桑大夫该知道,云某在得知有人潜入我书房之后,当时的心思了吧!如果那些人拿的是竹简,就算拿走百斤又有何妨?百斤竹简上又能记录多少文字?可是,黄氏拿走的是书本!足足有三十万言之多,这让云某如何咽的下这口恶气!”
桑弘羊呆滞的瞅着云氏高大的书架,长叹一口气道:“是老夫想当然了,云氏之事不可与其余人家的事情同日而语。在甘泉宫的时候,老夫还觉得云侯为了区区几卷书就咆哮不已,太失风度。拿走三十万言,在老夫家中,就是搬空了老夫的书房,这确实有些难以容忍!只是永安侯如何就断定是黄氏拿走了云氏秘藏?”
云琅推开窗户,指着正在教导他闺女跟霍光练武的何愁有道:“老祖宗说的…”
桑弘羊仅仅看了一眼,就随手合上窗户点点头道:“原来黄氏竟然背着老夫做出如此腌臜事情。永安侯尽管去问,老夫必不阻拦!”
云琅又指着远处的云氏工坊道:“其实云氏已经开始研究如何给绸布染色了,就进度来说还是不错的,其中,红,黄,蓝三色已经被调配出来了。
剩下的不过是用三种颜色进行调配,就能得到云氏想要的颜色。
剩下的只要交给工匠,给他们足够多的时间,要什么颜色不可得呢?
而云某今年不过二十有一,有的是时间,有得是耐性可以等到颜料出现。
对付黄氏,不过是勋贵之家的正常反击而已,以颜料为借口只是不想让陛下难做。
他黄氏这一次可以派人来云氏盗窃,下一次就能来云氏拿走我的人头,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夫现在明白云琅为何在黄氏一事上如此失态了吧?”
桑弘羊非常失望的离开了云氏,走的时候带走了两本书,四个西瓜,也不算空手而回。
他以为云氏不论如何的强大,总有需要他的地方,看过云氏之后桑弘羊发现,云氏并不需要他,或者说并不需要他手下留情,相反,如同云琅所言,云氏真的在自我克制,做的并不算过分,而且,云琅已经把冲突牢牢地钉死在勋贵冲突这个层面上了,并没有打算将事情闹大,真的是很难得。
想到这些,桑弘羊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他忽然发现,这个世上真的有可以自给自足的家族。
在看到给云氏带孩子的何愁有那一刻,桑弘羊立刻就熄灭了心中任何想要对付云氏的想法,也就在这个时候,桑弘羊才发现自己想要阻止云氏成为皇族一支的想法是何等的愚蠢。
云氏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潭,从外面看起来不大,天知道这个深潭里面居住着什么样的妖怪。
马车离开云氏越远,桑弘羊感受到的压迫就越轻,路径那六万亩属于司农寺的土地,看到田野里堆积的麦垛,桑弘羊再次下车,站在原野上看了良久,才继续登车连夜赶回了阳陵邑。
苏稚照例是不吃饭的,一个人捧着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宋乔放下手里的筷子道:“怎么就不好好吃饭呢,那东西不过是一个果子!”
苏稚哼哼两声,继续对付面前的西瓜,在她的旁边,霍光正羡慕的看着苏稚跟云音两个吃西瓜,嘴里的饭菜这时候索然无味。
云琅并不去管,西瓜说白了全是水,这时候看似吃饱了,过一会就会饥饿,不顶饱,等她们饿了,再吃饭也不迟。
“母亲那里的西瓜送去了?”云琅问宋乔。
“送去了,母亲很喜欢,就说这样的东西不宜多吃,夫君,为什么不送去长门宫呢?”
“哼,你如果想多吃两口西瓜就等等再送,现在送去了,地里的西瓜就会成为皇家御用之物,今年,你想吃是没有任何可能了。”
宋乔点点头道:“那夫妻两太霸道,咱们家惹不起!”
云琅长叹一声,皇太后死了,最后一个能给刘彻一点羁绊的人也就消失了,从此,大汉国就完全走上了刘彻一言堂的局面了。
第一零一章 多智近乎妖
陈铜的伤好了,一大早就来到云氏宅院里,求见云琅。
这是一个敦厚的汉子,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倔强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能活着,完全是因为侯爷出面的缘故。
清晨的云氏很有看头,主要是这里的女人太多,那些面黄肌瘦的妇人,在云氏生活了几年之后,终于有了女人该有的颜色。
这些仆妇们自诩老身,实际上年龄并不大,刘婆是年龄最大一批妇人中的一位,她今年的年岁也不过三十出头。
在这个普遍十三四岁就出嫁的年代里,二十岁的妇人领着一两个五六岁的孩子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充足的营养,愉快的生活是女人保持年轻最好的法门,因此,站在云氏,瞅着成群结队进出的仆妇,陈铜在努力做到不分心。
可是,他实在是太小看云氏妇人的开放程度了,当陈铜不小心看到仆妇湖绿色的胸围子,就心跳加速,嘴唇发干,调整一下自己的站姿,只希望侯爷早点出来,谈完事情之后就赶紧离开。
每日清晨,云氏庄园里就荡漾着一股子甜腻的脂粉香气,这里是卖货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也是上林苑里脂粉消耗最大的地方。
有了钱的妇人,总喜欢让自己的好颜色能够多保持几年,因此,在入手脂粉一类的东西的时候,几乎是不惜血本的。
以至于云琅每次看见那些把自己的脸蛋涂的跟猴屁股一样的仆妇,就会在心里哀叹一声。
不施脂粉的时候,一个个还能看,涂脂抹粉之后一个个就成了女妖怪。
如果大家都认为她们这样的装扮很丑,她们自然会改进,只可惜,满大汉跟云琅审美观一致的人少之又少。
大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人都认为云氏的仆妇各个都是美人,至少,陈铜就是这样认为的。
而那些卖脂粉的婆子,更是把这些仆妇们的妆容夸赞到了天上,长安城甚至有了云氏多美女的传说。
苏稚觉得自己不如师姐漂亮,也涂抹过一阵子,把云琅气的直哆嗦,拉过来狠狠地给她洗了几次脸之后,现在就涂抹一点去除羊膻味的油脂护肤。
大汉的美人儿大多是天生丽质,比如宋乔就是其中的一位,从没见过宋乔往脸上涂抹过什么东西,她的那张脸依旧娇嫩的吹弹可破。
这让苏稚极为郁闷。
云琅从大宅走出来的时候,仆妇们纷纷行礼,然后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还有一些嚣张的妇人仗着自己是云氏的元老,还会调笑家主两句,等家主远去了,再把藏在房间里战战兢兢的卖货婆子拉出来,继续抢购长安城新出的脂粉。
“那就是你家主人?好一个美男子啊。”卖货婆子偷偷的看了远处的云琅立刻开始拍这些仆妇们的马屁。
“我家主人自然是好的,你一个婆子知道什么,快些把好货色拿出来。”
仆妇们对这样的马屁早就免疫了,同样的话也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
“诸位女娘,好货色倒是有一些,都是给主家的少君,细君们准备的,数量太少,婆子还指望用这些好货色攀攀主家的高枝呢。”
一个仆妇立刻道:“那你可想错了,我家少君,细君,以及两位住在主宅里的小娘,可不会用你的这些东西。你有好货色就赶紧拿出来,再敢吱吱呜呜的就不要进我家门了。”
卖货婆子自然是千般扭捏之后才忍痛将箱子里的好货色拿出来,什么凌源的桃花粉,杏花粉,蜀地的桂花油,张家寨的口脂,大元口的黛条,就算是洛阳的粉嘟儿都有不少。
就在仆妇们欢呼雀跃之时,刘婆咳嗽一声走了过来,瞟了卖货婆子的货箱子一眼道:“也就是一般的货色,珍珠粉都没有,还叫什么好货色。”
仆妇们纷纷瞅了刘婆一眼,一个资历老的仆妇道:“刘婆,你发家了,就不要来笑话我们这些昔日的穷姐妹,当初也就是你口齿伶俐一些才让家主高看你一眼。现在富裕了,就看不起我们这样用普通货色的姐妹了?”
刘婆笑吟吟的道:“也不知道你们装扮出好颜色给谁看呢,家主可没功夫多看一眼,好好地干活才是正经!”
说罢,扭着腰肢就走了,那个说话的婆子脸色铁青,扬手就把手里刚刚挑好的一袋桃花粉丢进了水渠。
这里的纷争云琅自然是不知道的,梁翁远远地看见了,也不敢招惹这些妇人,装作没看见,连连催促厨娘快些准备好早餐,好让侯爷跟陈铜说完话之后就能吃上饭。
“侯爷的法子果然奇妙,老汉按照侯爷所说,在木板上刻好大块的字,然后再把这块木板锯成一个个的单字,果然就能用这些单字把竹简上的文字排列出来。如果老汉再把常用字多刻一些,以后再也不用一块块的雕版了,用的时候只需排列一下就好。”
云琅笑眯眯的道:“你还可以试试在别的东西上刻字,比如在胶泥上,趁着湿泥好雕刻的时候把字刻上去,然后放进炉火中煅烧,最后成印。或者是把字雕刻在铸造好的铅块上,也能成印,至于具体的该怎么做我是不懂的,就看你如何做了。”
陈铜的眼睛立刻就睁大了,狠狠地捶打一下自己的脑袋道:“陶字,铅字自然要比木字来的好,而且还不容易变形,您看看,老汉在石碑上,青铜模具上刻过那么多的字,怎么就没想到呢?”
云琅仰天大笑了一声,拍拍椅子扶手道:“雕刻字模好说,现在,你找到合用的墨了吗?”
听云琅说起墨,原本欢喜的陈铜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拱手道:“老汉无能,至今还找不到脱模容易的墨。纸张还是很容易被墨黏住,被墨浸湿之后,想要把印好的书页撕下来很难,而且慢,不符合侯爷说的,快速,清晰简单的要求。”
云琅皱着眉头犹豫片刻,在心中暗自叹息一声道:“慢慢来,不着急,这世上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并不需要多麻烦,想要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则需要极大的智慧。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们没有退路,只有不断地继续试验,继续调和容易脱模的墨。”
陈铜苦笑一声道:“老汉已经试过很多种墨了,松烟墨,碳墨都不成,不怕侯爷笑话,老汉连锅底灰都试过了。”
云琅瞅着陈铜道:“那就试着往墨里面添加能够让纸张容易剥离的东西。”
“添什么东西才能让纸容易剥掉呢?”
云琅恨铁不成钢的瞅着陈铜道:“我哪里知道,这需要你自己去试验!”
又是喜又是担忧的陈铜离开了云氏,云琅坐在饭桌前看着平日里最喜欢的饭食,没有半点吃饭的兴致,筷子刚刚拿起来,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对一边伺候的梁翁道:“一群笨蛋,不吃了。”
为了让陈铜发现油脂对印刷的作用,云琅特意在印刷作坊里用了菜籽油来点灯。
结果,这些傻蛋,把菜籽油当宝贝,舍不得用来点灯,宁可用松脂火把来照亮,也轻易不肯动用那些昂贵的菜籽油…
云琅恼怒的捶打着脑袋,明明只要张嘴就能点破的秘密,他却必须闭嘴,给出一个线索,让那些笨蛋自己慢慢的领悟。
油料跟墨的融合是一个问题,这还是需要继续试验,可是,只要陈铜用了菜籽油,就算是进门了,云琅没打算把印刷这件事弄到极致,也不求印刷出来的书籍有多美观,他只想让印刷术自然而然的出现,不想强硬的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
身为一个人,云琅已经表现出来了太多的神奇之处了,一旦被人扣上一个多智近乎妖的名声,就会危及他自身…
第一零二章 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的烦恼,可能就是九天之上的神灵的烦恼。
神灵的烦恼来自于知道的太多,云琅目前也是这样的处境。
很对时候,云琅已经忍耐的非常痛苦了,这样的高人做起来很艰难。
老虎大王靠在冰山上,舔舐自己的前腿毛,累了,就舔一口冰山上的冰水,然后再忧郁的瞅瞅门外的骊山,打个盹一上午的时光就过去了。
梁翁以为家主在生那些无知蠢妇们的气,不大功夫,吵架的刘婆就带着另外一个仆妇过来请罪了。
云琅听了半天,也没有听明白,她们为何要请罪,直到梁翁期期艾艾的解释清楚之后,云琅就让他们三个人全部滚蛋。
心中的郁闷之气愈发的浓烈。
直到霍光前来请教雷电的原理,云琅才勉强觉得大汉人还有将来。
自由的天空里就有雷电横行,任何想要获得真正自由的人,就要准备好被雷电惩罚的准备。
云琅自诩是一个准备走长路的人,所以,他不想被雷电烧焦,毕竟,他是一个已经焦过一次的人。
怒气冲冲的时候就不要去给人送礼,这样很容易把事情办糟糕。
可是,大长秋已经守在云家,等着云家给阿娇送礼,云琅想不送都不成。
阿娇的目标自然是西瓜!
如果不是因为云琅成了侯,这时候在地里温柔地弹着西瓜辨别成熟度的人就不会是云琅,而是阿娇自己。
云家的瓜田里硕果累累,不吃西瓜,光是看看就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大长秋稍微辨别了一下云琅弹西瓜的方式跟声音之后,就走下瓜田,自己动手。
于是,蝗虫过境了…
“不用全摘走吧?”云琅小心的问大长秋。
“等一会有人会来,帮你看这些没有成熟的瓜!”
“帮我?帮你们看瓜吧?”
“你这么想我觉得很对。”
大长秋似乎没有听出云琅话里的讽刺之意,悠然自得的瓜田里巡梭一番,确定没有成熟的西瓜之后,这才赶着马车带着云琅一起去长门宫送礼。
“这么大的果子啊…很漂亮。”
阿娇拖着长音,满意的拍拍碧绿的西瓜,味道好不好的在其次,首先,西瓜圆滚滚的形状以及翠绿的外皮就让阿娇非常的满意。
“怎么吃?我可是听说这东西的味道极好,不止一个人跟我炫耀过了。云琅,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云琅叹口气道:“这可是入口的东西,不好好确定一下如何能拿给贵人吃?这点小事云琅还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比如造纸,比如印刷这些事情,云氏自然要抢先禀报长门宫,吃食就算了,干系太大。”
阿娇挑选了一个最漂亮的西瓜,示意宫女拿走,然后来到云琅跟前笑眯眯的道:“你不会毒死我是吧?”
云琅只要一低头就能看见阿娇饱满的胸膛,连忙后退一步道:“这怎么可能!”
阿娇对云琅的退避动作很是满意,点点头道:“既然如此,下次再有这种东西出来,记得第一个送到长门宫来。我以前失败过一次,发现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可靠,自从跟你成了邻居,我才有了跟外人说话的兴致,可以说,你是我在长门宫里结识的第一位友人,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别让我失望,我要是再失望一次,哼!”
阿娇哼了一声就走了,大长秋瞅瞅云琅,拍拍他的肩膀道:“很难得!”
云琅点头道:“确实难得…”
长门宫里的荷塘已经看不到多少荷花了,该生长出来的荷花已经全部长出来了,如今水面上只有密密匝匝的荷叶,以及一些带着一点残留花瓣的莲蓬。
“莲蓬还不能吃!”
大长秋见云琅瞅着莲蓬发愣,就好心的提醒他。
云琅长吸一口气,想到自己打不过大长秋这才叹口气道:“我自从出山之后,发现自己越来越傻了。”
大长秋背着手缓缓地道:“傻点好,傻点好,知道不,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苦笑一声,朝大长秋拱拱手,就准备离开,却听大长秋阴沉着嗓子道:“红袖长大了。”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她今年才十三岁!”
“可以嫁人了。”
“嫁给谁?我不同意,年纪太小了,再长几年!”
大长秋满意的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云琅猛地转过身看着大长秋道:“你不会要让红袖嫁给我吧?”
大长秋笑道:“就你最合适!”
“为什么?就因为我傻?”
“对,就因为你傻,那孩子遭过大难,从小到大也就在你云氏过了四年的好日子,老夫不想让她再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留在你云氏挺好。”
云琅心头打鼓,连忙道:“留在云氏我没意见,只是不能嫁给我。”
云琅捏捏拳头最终还是无奈的道:“我已经不会喜欢一个人了。”
大长秋笑道:“你怎么对待你的两个老婆,就怎么对待红袖好了,不要觉得娶了红袖你会吃亏,她的身份不好,却是这人世间最好的女子,更何况,只要老夫不死,这孩子就不会无依无靠。”
云琅想了良久勉强笑道:“我收留她,并没有存什么坏心思,只是单纯的接受了一个妇人临死前的哀求。只想让她活下来。”
大长秋拉下脸道:“你还是看不起红袖?”
云琅笑道:“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看不起,红袖是一个好女子,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人?那孩子至今还在修补母亲死在面前留下的心理伤患,这时候就不要轻易的打破她已经慢慢熟悉的生活。别想着给她安排未来,那个孩子比你我都聪明,把自己的生活打点得很好,别给他添乱。”
大长秋转过身瞅着荷塘道:“那就过几年再说吧。”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过几年之后,也需要她自己做主,我们两个只要站在边上为这孩子祝福就行了。”
大长秋笑吟吟的道:“也好!”
云琅再次朝大长秋拱手告辞,只要留在长门宫里,他就浑身不自在。
这种感觉非常的诡异,总觉得哪里不对头。
阿娇走进了内宫,刘彻正躺在一张宽大的锦榻上,呆呆的看着窗外的天空,人显得非常憔悴,太后的丧礼之后,他整个个人并未如云琅想的那般欢喜,反而显得极为忧郁。
西瓜是刚刚摘下来的,又是已经熟透的东西,杀开之后虽然还带着太阳的余温,却有一股子极为淡雅的香味萦绕在西瓜上。
阿娇叹息一声,端来两块西瓜放在刘彻面前道:“吃点东西吧,润润嗓子也好。”
刘彻看了一眼颜色极好的西瓜,淡淡的道:“在丧禁的范围内吗?”
阿娇摇头道:“以前就没有这东西。”
刘彻这才拿起一块瓜,咬了一口仔细品味一下,然后就把西瓜丢在盘子里道:“一口足矣!”
说罢,再次躺下身子闭目养神。
阿娇没有再劝刘彻吃东西,今天难得吃一口,已经算是破例了,如何能够再强求。
“刘氏,再无长辈可为刘彻遮风避雨。”刘彻呐呐自语道。
阿娇跪坐在刘彻身边,拉着他的手道:“你将是刘氏最强大的皇帝,这一点,即便是文皇帝,景皇帝都不能与你相媲美。”
刘彻苦笑一声道:“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眼看着母亲在黄泉地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心如刀割。我以为自己不会悲痛,谁知道,那一刻我居然非常的惊慌…”
第一零三章 第二次邂逅
不论亲情,爱情,友情,或者人世间的一切享受,都不过是为了抵御人间的寂寞。
云琅的寂寞无人能懂,所以,他只有来到死人面前,倾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看法。
陵卫大营里面的骸骨,已经剩下不多了,相对的,洞窟里面站满了披甲的武士。
有的面容清晰一些,有的面容只是模糊一团,肃立在那里如同一支军阵。
云琅知道这些人不会寂寞的,相比始皇陵里面更加庞大的武士群,他们不过是一支偏师。
世界的主流是那些在地面上行走的人,而不是这支地下军团,地下的这支军团注定要寂寞几千年…
当有一天他们重见天日的时候,所有的秘密才会被解开,云琅倾诉在这里的话语才会有人听。
路过始皇陵入口的时候,云琅强忍着想要进去的欲望,他很想再去看看太宰的模样,哪怕有辨识度不高的奇怪光线,云琅觉得这个险还是值得一冒的。
终于,云琅还是没有进去,因为何愁有在洞口设置了禁制,只要走进去,估计十死无生。
老虎大王只有来到了骊山,才有兽中之王的模样,也只有在这里,老虎大王才会摈弃自己懒散的模样,张牙舞爪的巩固一下自己的领地。
于是,一头野猪,一只鹿,一个挡路的狐狸全部成为了老虎大王回归野性的牺牲品。
云琅看见了一匹毛色杂乱的孤狼,从那匹狼脸上的伤疤来看,她就是昔日云琅来到大汉的时候,带着狼群围猎野猪的狼王。
母狼成为狼王很罕见,她身上雪白的皮毛,如今变成了肮脏的土黄色,而且毛色不均匀,有一块没一块的,孤独的在山林里巡梭。
或许是无力奔跑,也或许是活的不耐烦了,她见到老虎大王的时候并没有如豹子,狗熊那样迅速遁走,而是站在那里,等待老虎大王发威。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惊起了无数的飞鸟,母狼依旧没有离开,反而向前走了两步,支棱起脖子上的鬃毛向老虎大王发起挑战。
她只有三条腿能够站立,可是,她站立的非常稳当,老虎大王淡黄色的眼珠子逐渐有了一股子血色,看的出来,他非常的恼怒。
母狼向前逼近两步,老虎大王纵身跃起,仅仅用一只爪子就将孱弱的母狼按在身下,正要张嘴咬住母狼的脖子,老虎大王却闭上了嘴巴,松开爪子,用巨大的虎掌扒拉一下母狼软塌塌的脖子,然后高傲的离开了。
母狼努力翻了一个身,瞅着跟云琅一起远去的老虎大王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
那匹狼就要死了…老虎大王在肚子没有饿到极点的情况下,觉得没有杀她的必要。
从山巅缓缓而下,很容易就到了温泉池子边上,一个女子正在温泉池子里沐浴。
眼看着老虎跟云琅从山林里钻出来了,也不惊慌,依旧慢条斯理的沐浴,即便美好的身段全部暴露在一人一虎的眼中,也毫不避讳。
原本以为自己又有艳遇的云琅在看清楚水池里的人是谁之后,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把老虎撵走,自己蹲在温泉池子边上无奈的瞅着这个喜欢在野地里沐浴的女人。
“手帕递给我。”卓姬头都不回就伸出手问云琅要手帕。
云琅从竹篮里取出一方针织手帕递给了卓姬问道:“一个人在这里洗澡,也不怕被狼叼走?”
卓姬将手帕绑在头上,转过身瞅着云琅笑道:“也只有你才能进来。”
云琅回头看看树木茂盛的骊山道:“老虎没有发现,只能说你的护卫全部在睡觉。”
“你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婢女就告诉我了。”
“随意窥伺我的行踪,那个婢女该被灭口了。”
“好啊,这就下令,让人把婢女的人头送来。”
云琅怒道:“你还是那幅把人命当草芥的做法,吃了这么多苦,还没有醒悟?”
卓姬大笑道:“你就不是个好人,偏偏做出一副好人的模样,我如果真的变成你家少君的模样,你一定没有再看我一眼的心思,哪有像现在这样,贼光灼灼的看着我的身体。”
也不知什么原因,或许是云琅自己也是一身臭汗的缘故,所以他也很快就下水了。
开始的时候只是很正经的洗澡,耳鬓厮磨之后,就很自然的成其了好事。
云收雨歇,靠在水池子边上休憩,卓姬见云琅在看她肚皮上的纹路,不但没有感到难为情,反而拉过云琅的手放在稍微有些松弛的肚皮上骄傲的道:“这是你的大女给我留下的纪念。”
云琅点点头道:“今天看见了一匹母狼,当年我见到她的时候,她一身白色的皮毛,统领一支狼群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即便是野猪群也敢下手捕猎。今天又看到了她,毛皮破败还瘸了一条腿,就这,还敢冲着老虎发起冲锋,结果,被老虎一爪子就拍翻了,如果不是老虎今天吃的很饱,她就没命了。”
卓姬闻言叹了口气,将云琅的手放在胸膛上道:“那就不要看烂皮毛了。”
云琅再一次将手放在她的肚皮上道:“放在这里跟踏实些。”
说罢,就闭上眼睛继续休憩,卓姬很自然的抱着他的头也安静了下来。
“我们这算什么呢?”云琅在半梦半醒间问卓姬。
卓姬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们成不了夫妻,你对我没有爱意,我对你似乎也爱不起来。如今,凑合着过吧,你再忍耐几年,等我成老太婆了就不来纠缠你了。”
云琅嘟囔道:“且纠缠着吧,当年就在这里看了你的身体,孽缘就已经注定了,如果我当年没有好奇的看你一眼,现在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你跟司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田地。”
卓姬笑道:“上个月司马来长安述职,曾经派人来过我府上,给我送了一封信,你要不要听?”
云琅摇摇头道:“他的胆子很小,有没有什么节操,更没有匹夫之勇,也缺乏担当,这时候还能对你如何呢?”
卓姬苦笑道:“当年一曲《凤求凰》让我以为人间胜境莫过如此,才相处几日,就发现此人不可托付终身。
不得已之下,我才在成都当垆卖酒,逼迫我父亲给我大批的嫁妆…供我活命之用。
而他,自从有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银钱来到了长安求官,两年时间音讯皆无。
我在成都苦苦等候,却等来了无情文书,为此,我不服,千里迢迢来到长安谋生,不为他,只想告诉他,离开他,我卓姬一样可以活的轻松快活。
说起来,你是一个无情的人,而我又是一个无义之人,无情对无义倒也搭配。
你说的很对,男子有没有才华其实不重要,有担当的男子才值得妇人低眉顺眼。”
云琅笑道:“你觉得我很有担当?”
卓姬笑道:“能在家里给外室留一个栖身之所的人,据我所知,王侯里面只有你一个。”
云琅愣了一下,犹豫地问道:“这不可能吧?”
卓姬哈哈大笑道:“别人家的外室或者成为妾,或者成为丫鬟,或者独居在外,绝对不可能在家里有一个明确的位置,这方面你确实是大汉第一人。”
云琅跟着笑了,对于这一点他真的不知道。
长久独居的妇人在获得一个心满意足的宣泄对象之后,自然是疯狂的,于是,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了,云琅才在一处阴凉的地方找到了老虎,一人一虎踩着软绵绵的脚步回家了。
云琅刚刚离开,大群的丫鬟侍女就出现在池塘边上,卓姬看着云琅走进了黑松林,就对匆匆赶来的平叟道:“他还是一个烂好人。”
平叟满意地笑道:“他很聪慧,甚至可能看透了我们的计划,最后还是落入彀中,这样的人,你每欺负他一次,情义就会少一分。不过呢,云琅是一个很注重过程跟结果的人,夫人只要从一个孀妇的人性出发,去做一个孀妇应该做的,可能做的事情,他就会认为这是可以原谅的事情。”
卓姬笑着摇头道:“不欺负他,我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要,只要他不斩断我跟大女的母女之情,这一辈子给他又如何呢。”
第一零四章 河东狮吼?
云氏地盘上发生的事情很难逃脱云琅的监视。
骊山,始皇陵这一带又是云琅最重要的秘密所在,因此,卓姬进入骊山的事情也就瞒不过云琅。
这不是卓姬第一次进骊山,她似乎对于那个水潭有着特殊的喜爱,一个月中,总有一整天的时间耗在这里。
男女之间的事情很奇妙,很多时候不需要说出来,就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卓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希望能够在骊山里再一次见到云琅,哪怕只是被偷窥。
云琅看懂了这种暗示,所以他来了,这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男人一旦做了亏心事,回到家里的时候必然就会格外的殷勤。
因此,云琅特意下厨给宋乔做了一锅美味的青菜粥,给苏稚做了一锅肉,甚至给云音,霍光做了红烧鸡腿。
一家人吃饭的场景非常和谐,如果曹襄这个狗贼不来的话,这种和谐的场面可能会一直维持下去。
司农寺的六万亩麦田已经收割完毕,六成入库,四成进入农场。
第一年就有两百斤的平均亩产,这让云琅跟曹襄非常的骄傲,十二万担的产量,让儿宽也非常的满意。
曹襄今天匆匆说的交割完毕粮食之后,特意来到云氏与云琅准备喝一杯庆祝一下。
云琅也觉得需要庆祝一下,只是喝酒的时候,曹襄总是在看他。
“你看我做什么,难道我脸上能长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