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襄一把抓住司马迁的胸襟怒道:“你知不知道如果阿琅真的这样做了,会是一个什么后果吗?
天下人得利了,阿琅却会倒大霉。
轻则远窜天边,重则抄家灭族!
我是阿琅的兄弟,赚不赚钱无所谓,我们的钱多的几辈子都花不完,我不管天下人会怎么样,不管他们能不能因为造纸秘方传扬出去后多认识两个字,我只关心,明天我能不能见到我兄弟,能不能看见大女骑在我脖子上叫我伯伯。
去病他们把事情交给我们操办,就是把身家性命也一同交给了我们。
这几家下来好几百口子人呢,你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要我们去送死,然后好让你将来写史书的时候,给我们一个高尚的评价?
我就问你,凭什么啊?”
第五十八章 不好,也不坏
松林里静悄悄的,午后的阳光从树梢上漏了下来,落在身上暖洋洋的。
温泉的热浪依旧飘过来,待在晾晒纸张的木板区里,即便是不穿裘衣也感觉不到多少寒意。
曹襄刚刚发出的怒吼,惊走了几只窥伺他们的乌鸦,用远比曹襄咆哮声音大很多的尖叫,向曹襄发出了抗议。
司马迁的嘴巴张了几次,最终还是黯然闭上了。
怂恿一个人去舍生取义这事怎么想怎么不对头。
或许是太暖和的缘故,云琅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泪眼朦胧的瞅着两个傻子在那里较劲。
云琅是不想把造纸变成勋贵或者皇帝的摇钱树,秘方虽然是他偷来的,是属于整个大汉民族的,可是,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过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把自己全家给搭进去。
司马迁就是因为太认死理,才会把自己的后半生搞的惨不忍睹。
可是这种人放进大汉这个民族的身体里,就是脊梁,放进大汉民族的史书中就是铮铮作响的筋。
他的要求听起来非常的不合理,可是,如果纸张是他发明的,这家伙这会早就把秘方传扬的全天下都知道了。
然后…然后这家伙就认为自己已经干完了一件足以感动自己,足以感动历史的事情,然后在一个寒冬料峭的日子里,昂首阔步的踏上刑场,用自己的血,自己的命,把下令处死他的那个皇帝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他忘记了,造纸虽然简单,却依旧是一门完整的工艺,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的。
今日之所以几个武夫用半天时间就完成了造纸的过程,他却不知,在他们造纸之前,云琅整整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来做准备,如果把准备制造纸张的原材料的时间也算上,时间还要向前推进两年多。
期间的花费,更是司马迁这个穷酸文人所不能想象的。
穷人之所以读不起书,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穷,穷的连书都读不起了,还怎么来建造花费更大的造纸作坊?
相对百姓而言,竹简,木牍更容易获取,皇帝,勋贵们觉得那些东西非常的沉重,而穷人是不嫌弃的,他们不会认为竹简,木牍会对他们学习造成什么障碍。
问题是穷人读不起书,更用不起纸张…连霍去病这样的关内侯看到纸张的时候都觉得珍贵无匹,让那些穷人在昂贵的纸张上写字岂不是会要了他们的老命?
短时间,或许说很长一段时间内,纸张还无法完全替代竹简跟木牍。
那么,谁才是纸张的使用者呢?
毫无疑问,是皇帝,是勋贵,是官员,是富裕的读书人,绝对不会是百姓。
既然如此,云琅把秘方传播出去之后,就一定能让纸张便宜下来吗?
不见得!
最需要纸张的人是谁呢?
是每天要看上成百上千斤竹简的皇帝刘彻,是每日里都要写大量文字的宰相公孙弘,是急需让文字书写变得简单容易的董仲舒!
既然纸张的主顾是这些人,那么,纸张即便是很昂贵,跟穷苦百姓能有多大关系呢?
如果纸张被写满字,然后装订成书籍,他的传播速度要比竹简,木牍来的快多了。
就如司马迁刚才所言,二十万字的书籍他一个人可以背着走成千上万里也不觉得疲惫。
如果让他背着写满二十万字的竹简,木牍走成千上万里路,那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因此,在早期,在读书人还没有多到满天下都是的时候,纸张对皇帝,对朝廷,显得更加重要。
真正想要纸张的价格降下来,需要在精细合作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的生产。
只有人们对纸张的需求完全超越了供给,那时候,才是小造纸作坊遍地开花的时候。
曹襄跟司马迁争吵的非常激烈,等到两人吵架吵累了,才想起来云琅这个真正的当事人来,回头一看,发现云琅裹着裘衣在桌子上睡得很是舒服,且有口水在流淌。
被曹襄狠狠地推醒了,云琅茫然的睁开眼睛,擦拭一下嘴角的口水笑道:“吵完了?”
“你在睡觉?”司马迁觉得不可思议。
“上午干活很累,见你们两个不愿意理睬我,就趁机睡个午觉,怎么,吵出结果来了?”
曹襄连忙道:“出格的事情不能做。”
司马迁怒道:“你们不敢做的事情我来做。”
云琅笑着对曹襄道:“我们当然不能做出格的事情。”
回头见司马迁的脸上满是失望之色又道:“出格的事情当然是你来做。”
“怎么做呢?”
司马迁跃跃欲试,曹襄则一脸的忧色。
“云氏造纸作坊每月拿出一成的产量,交给司马去销售,我只求收回成本即可,至于其余的九成产量,自然是要交给陛下来处置的,我只在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三成的利润。等云氏收回所有投入之后,就把造纸作坊一次性的卖给陛下,或者阿娇,我们再修建一座小的,专门生产纸张自己用,也包括馈赠亲朋好友。”
司马迁很失望,不过,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话都懒得说,就抱着最厚的一摞子纸张离开了。
曹襄跳上桌子跟云琅并排坐着,瞅着司马迁离去的背影道:“这样挺好的,我们做小善,大善就让司马这种人去做,说到底我们的牵挂比他多。”
云琅瞅着曹襄笑道:“不是我们的牵挂比他多,而是我们的心里根本就只有自己,很少有家国天下的存在。你与我,只是两个有着侯爵身份的小人物,人家才是真正的胸怀天下的大人物。”
曹襄从桌子上跳下来,抱起一卷子纸张道:“别感慨了,走吧,要干正事了。既然是去送礼,就别让人家等的太久。”
两个宫人在长长的案子上铺开了一张纸,刘彻提笔饱蘸了浓墨,在那张大纸上开始写字。
汉隶的写法还做不到行云流水,只能勉强算是一笔一划。
刘彻写的很认真,似乎也很在乎章法跟结构,一盏茶的功夫他就写完了字,然后就提着毛笔欢喜的看自己的手笔。
云琅,曹襄在旁边伸长了脖子偷看,刘彻见他两看的辛苦,就让宫人将那张纸提起来向他们两人展示。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彻的字算不得好,至少在云琅看来,这三行字应该用狂草来书写最能表达诗句的意义。
“当年,太祖高皇帝功成还乡,当着父老乡亲的面写下了这三句雄文。太祖高皇帝击筑高歌,群臣相和,满座皆泣下…朕多年以来想要重复先祖的荣光…云琅,朕把这首歌送给你,只希望你能恪守本心,为我大汉再立新功,让朕早日达成夙愿。既然造纸作坊已经快要建成,那么,朕给你一个便宜,每月造纸作坊所产的纸张,朕平价购买七成,其余三成任你售卖,所得钱粮朕不过问。”
云琅拱手道:“纸张一出,毕竟会牵动千头万绪,国朝的典籍,档案,以及百官的奏折,文书的誊抄都需要用到大量的纸。因此,微臣以为,陛下以成本价上浮三成购买造纸作坊的九成产量,其余一成,微臣会以成本价发售给贫寒人家的子弟。”
刘彻笑道:“你可想清楚了,一旦朕下了旨意,你想改可就没机会了。”
云琅笑道:“些许银钱的损失虽然会让微臣心痛,却能让微臣睡一个好觉。”
刘彻笑着摇摇头道:“想要心安?你要的倒是奢侈,算了,朕今日心情实在是太好,就满足你的愿望吧。”
第五十九章 没有那么糟糕
走出长门宫的时候,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今天的天空晴朗朗的,太阳也红艳艳的挂在天上,是一个好天气。
用最坏的预测去地狱接受命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竟然上了天堂,就是云琅目前的感觉。
刘彻并没有按照预想的那样拿走造纸作坊,也没有卑鄙的限制云琅来控制造纸作坊,这非常的难得。
从未想过政府采购这样的大馅饼会落在自己头上,再看看手里的那一幅字,云琅不得不承认,刘彻在造纸作坊这件事情上表现了极大的克制。
想要克制贪婪之心是很难的,就像云琅搂着宋乔睡觉的时候还在幻想苏稚在另一边的场景,当然,如果他的脑袋还能枕着卓姬的大腿那就更好了。
阿娇的女儿刚刚会走路,被阿娇拖着在铺了地毯的平地上蹒跚学步,母女二人不时地用外星人的语言互动一下,顿时就给这个灿烂的晴日增添了一抹亮色。
见云琅跟曹襄过来了,阿娇就把公主交给了宫女,自己在阳光里伸了一个懒腰道:“不错,还真的把合用的纸张给造出来了,先给我这里送来一万斤。”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好叫舅母得知,一万斤纸小作坊要干两年,一百斤纸张就足够您用好多年的了。”
阿娇想了一下又道:“一百斤?我什么时候要过这么少的东西?就一万斤,放在库房里存着,天知道你们那一天就会被砍头,害得我没有纸张用。”
曹襄很想跟阿娇解释一下他有大概率的机会不会被砍头,云琅却拱手道:“您要多少都成,只要把成本给支付了就成,我们两个没打算用大汉国文教重宝来赚钱,只想造纸,多造纸,造多多的纸张,越多越好。”
阿娇斜着眼睛看了云琅一眼忽然笑了,拍着自己高耸的胸膛笑道:“我忘记了你们两个本身就是富翁,早就看不上造纸得来的那点钱粮。”
云琅连连摆手道:“好我的贵人哟,我们兄弟可以不拿利润,可是,话一定要说明白。造纸的利润有多大我们兄弟心知肚明,那可不是一点点,如果我们只拿一分利,不出一年,云氏,曹氏的家财增加一倍是没有半点问题的。您一定要了解,是我们兄弟舍弃了这份利润,可不是我们看不上或者有别的什么心思。”
阿娇大笑了起来,伸出食指挑起云琅的面庞仔细看了一下道:“越看越顺眼啊。”
曹襄嘿嘿笑着也把脸扬起来希望也获得舅母的赞叹,阿娇却瞪了他一眼道:“长了这么多年,跟你母亲一样,越长越像猴子!”
曹襄委屈的道:“哪有我这么漂亮的猴子!”
长平毕竟是长公主,该有的尊敬还是要有的,阿娇就换了一种语气道:“反正能从你的脸上看到你母亲的影子,我就是不高兴。
不过呢,这一次能想到不取造纸作坊的利润这件事,办得好极了,我们都是富贵人家,家财再多不过是堆在库房里的一些死物,再多不但无用,还会招来嫉恨。
身为勋贵,自己吃饱了,喝足了,娇妻美妾都有了,就该考虑一下吃不上饭的那些百姓。
他们要是总是吃不饱肚子,渔阳旧事就会发生,大乱之下,有多少昔日高高在上的人物都被踩进了尘埃,呼号奔走,哭天抹泪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恓惶。
那时候再说自己家里有多少钱粮就成了一个笑话,最终只会成了贼人的军资。
你曹氏,云氏如果再能像制造那些富贵寡妇一般再制造出一万户富贵人家,以后不用我再照顾你们,他们就会自发的保护你,让你们心安理得的享受万年荣耀,到了那时候,活该你们代代公侯,钟鸣鼎食!”
云琅曹襄齐齐躬身施礼道:“瑾受教!”
阿娇笑道:“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才悟出来的,云氏的富贵寡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昔日被人踩在烂泥里的人,如今出行不但有头有脸,还能让人忘记了她们原本带着的什么灾星,祸害一类的名头。这世上的人啊,你有钱了他就能高看你一眼,对百姓来说是最好不过的奖赏了。长门宫最近也在学你云氏,即便是奴仆也有工钱发,没道理你云氏能做到的事情,我长门宫做不到。你说是不是呢,襄儿?”
阿娇那一声襄儿说的曹襄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连忙道:“回去就办,回去就给家里的仆役们发钱,一点钱而已,算不得什么。”
阿娇点点头道:“孺子可教!好了该说的话说完了,就去办事,整日里总是懒懒散散的像个什么样子。”
见阿娇重新去找自家闺女去了,云琅曹襄就连忙走出了长门宫这个该死的龙潭。
“你刚才答应的很快啊,以前我这么说的时候你好像说过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屁话。”
曹襄苦笑道:“刚才陛下就站在平台上看呢,你说我能怎么办?”
“胡说,隔着几十丈呢,他应该听不见我们说话。”
“就因为听不见我才难受呢,这让我搞不清楚这到底是陛下的意思,还是阿娇的意思。”
“一点钱而…”
不等云琅把话说完曹襄就掐着云琅的脖子怒吼道:“不要拿你破烂的云氏跟我家比,你家的仆人打死也就一千个,我家仅仅在长安的仆役就有两千三,还不算上林苑,武功,阳陵邑的仆役,我说我家有三五万仆役你信不信?就这,还是我曹氏人丁不旺,如果我有百十个兄弟,你信不信我曹氏一门就能占据一个县?我其实很怕陛下下令全部勋贵们给仆役们发工钱了,按道理来说,仆役都是我们买来的,他们进家门的时候就已经付过钱了,或者是自动上门来投效抵债的,再给他们发钱会乱了章法。”
“云氏的章法乱了吗?”
“我再说一遍,不要拿你破烂的云氏跟我四代关内侯的曹氏比,将近一百年下来,曹氏早就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家族了,刚才就是胡乱搪塞一下阿娇,再等等看,曹家不能成为第一个给仆役发钱的人家。”
看得出来,曹襄真的很烦恼,在他的领导之下,曹氏这几年也算是兴旺发达,他家的主业是卖陶器跟青铜器,一个面对平民,一个面对勋贵,上下其手的占尽了好处。
尤其是在云琅用云钱换来了海量的青铜钱之后,把多余的钱又通过黄金置换给了曹襄,聪明的曹襄又用大量的云钱置换了更多的青铜钱,让他家一下子就成了青铜器出产最丰富的人家。
云家很富裕,可是要跟曹家百年的积累比起来,还非常的单薄。
这是曹襄唯一能在云琅面前显摆的事情,因此,破烂云氏就成了他的口头禅。
二月一过,云氏的仆妇们就忙碌起来了,桑叶马上就要萌发,在这个时候,晒蚕种也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了。
被放在地窖里的蚕种马上就要出窖了,这是刘婆一年中最担心的时刻。
什么时候晒蚕种是一门需要极强经验跟魄力的事情,一旦决定错误了,遇到一场强劲的倒春寒,把桑叶全部冻死在树上,那么,刚刚孵化出来的蚕就会被活活饿死,即便是不死,由于第一龄的桑蚕长不好,今年想要收获好蚕丝,也就是一个泡影。
温泉边上一般都是寸草不生的,温泉水并不适合给植物灌溉,刘婆一直想在温泉边上种植桑苗,一连实验了三年,今年刚刚有了一点盼头。
云琅路过那片桑苗田的时候,见刘婆正在一株株的观察桑苗,就站在地埂子上道:“桑苗发芽了么?”
刘婆直起身子笑道:“已经透绿了,侯爷这是去了长门宫?”
“是啊,刚回来。”
“您就没有看看长门宫的桑蚕?听说她们家三天前就开始晒蚕种了。”
云琅笑了,指着地里的桑苗道:“永远不要相信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我们家不论在桑蚕养殖,还是桑苗种植绝对都是大汉第一流的,长门宫的桑蚕管事憋着一口气要跟你较量一下,这时候,可是什么计策都会使用的。”
刘婆笑道:“老婆子才不在乎什么虚名呢,即便长门宫里的人比我们早十天育出桑蚕那又如何,老婆子宁愿等桑树的叶子全部长出来再育蚕苗,这么大的产业,不是普通人家几笸箩的桑蚕能比的,一旦出事,那就是大事故。咱家不争那个彩头,早几天,晚几天的有什么打紧的。”
云琅翘起大拇指夸赞道:“好法子,咱家的桑蚕胜在产量,用不着跟小门小户去争什么春日里的第一束丝线这个彩头,长门宫的管事是想升官想的脑子坏掉了,才会这么干。还是你明事理,桑蚕这一块交给你我最放心。”
说着话还从腰上解下一方玉佩丢给刘婆道:“该有的赏赐万万不能少!”
刘婆喜滋滋的接住玉佩,一张胖脸笑的如同一朵盛开的菊花,如今她很有钱,已经不是很在乎赏赐了,却对家主的夸赞更加重视了。
第六十章 敌人?友人?爪子?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是太祖高皇帝的个人成就,大汉的每一代帝王都想超越,却总是被太祖高皇帝的光芒所笼罩。
我皇奋四世皇帝之余烈,长鞭策天下,自然会生出强爷胜祖之雄姿。
如今,匈奴早就不能进犯,自从进犯右北平被击退,只能龟缩龙城日日惊惶,担心我大汉的军队突然而至。
以我之见,伊秩斜如果想要养精蓄锐,退缩漠北乃是自然之事。”
谢长川捋着胡须仔细的端详了皇帝陛下的手书,然后在上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得到了无限的生命加成,最后就口沫横飞的说出了上面的那些话。
自从云氏拿到了皇帝陛下开天辟地的第一张书法作品,云家就不断的有客人来访。
一来呢,是为了看看陛下的手书,沾染一点陛下的荣光,第二呢,就是来云氏大吃一顿,洗个痛快的温泉浴,走的时候还能混一盒子蛋糕,跟一卷子纸张。
尤其以谢长川为首的一群快要退出人们视线的老将更是喜欢来云氏。
他们其实很想去参观一下云氏的那个小小的在造纸作坊,只是看见何愁有在那片黑松林里训练两个小小的娃娃,就对造纸作坊没了任何兴致。
“我家的那个混账东西听说在黑松林子里面亲手造了一些合用的纸张,回到家里把纸给了老夫,对于黑松林子里面的状况却绝口不提。老夫问了一下就冲着老夫发脾气,还说,造纸跟我们谢家有什么关系。老夫还不能追问,再追问人家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过节都不回家,害得家里的婆娘们一个劲的问老夫他们的夫君去了哪里!”
很明显,老谢的这段话里炫耀多过诉苦,像造纸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儿子参与了,别人家的子嗣却没有资格进去,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老虎站在黑松林外面张嘴咆哮一声,引得身后山谷里回响阵阵,混合了松涛的呼啸声,颇有些兽中之王的威风。
“啧啧,这就是灵兽啊,云家这地界人杰地灵,那边的富贵镇已经快要变成城池了,这边的山居也充满了野趣,你们说老死在这里是不是一种福气啊?”
裴炎家里的闺女没机会参与造纸,所以很不高兴,岔开了话头开始拿老虎说事。
“这就是一座宝山啊!”
一个脑袋上已经没有几根头发的老将指着孤零零的矗立在山野里的始皇陵非常感慨。
论起山川俊秀,骊山自然是首当其冲,即便是不算骊山,周围还有很多秀美的山川,根本就轮不到只有低矮灌木的始皇陵,老家伙只是随便说说,目的就是想进黑松林去看看。
“其实啊,作坊就是下苦人干活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几年前,云氏学人家隐士在庭院里种植了一些腊梅花,如今开的正艳,老前辈们不妨去院子里坐坐,喝一杯梅花酒也是极妙的。”
见这些人在看始皇陵,云琅不由得有些心虚,只想快点把这些老家伙们打发走。
裴炎瞅着云氏的仆妇们在谷场上,忙忙碌碌的就感慨道:“你看看,人家的仆妇都长得白白胖胖,如果不是老夫已经老了,弄几个回家估计能发一笔小财。”
老流氓的话云琅就当没听见,裴炎却不肯放过他,扯着他的衣服领子非要去谷场看看那些寡妇门是怎么个厉害法,能把那些文士们吓得绕着云氏走。
刘婆是一个洒脱的女子,见到一群老将也没有胆怯的意思,虽然这群人身上带着来自战场的各种遗留问题,她还是先施礼然后问安。
“咦?这老婆子居然不怕我们。”
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老将特意把脸凑近了刘婆,奇怪的对同伴道。
“诸位功勋都是从战阵上下来的好汉,小女子心中只有钦佩之意,如何敢小觑半分。”
另一个只剩下半截手臂的大汉笑道:“真的,这婆娘胆子大,少见,少见。”
谢长川笑道:“云氏也算是将门,家主也曾与匈奴血战过不止一场,家里缺胳膊少腿的亲军难道会少了。这点份量还吓不倒这家里的人。说起云氏的那个著名的小妾,就你们这模样,在她手底下一炷香不到的功夫就会被放在案子上分尸。”
说起苏稚,这些人的脸色都不会太好,白登山一战之后,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被苏稚医治过。
当时白登山人与骑都尉关系不是很好,这些人或多或少的都被苏稚整治过,印象深刻。
救治他们的案子旁边还有一个案子,案子上摆着一具被分解的七七八八的尸体,就这个场面,就让好多原本撑不过来的人,一想到自己如果死了就会被这个鬼女人切割成肉块,为了不遭受分尸的命运,一个个硬是咬着牙最后都活下来了。
提起了苏稚,这些人立刻就没有了骚扰云氏寡妇的心思,再一想到那个比鬼还可怕的何愁有,他们只想去云氏宅院里好好地吃顿饭,喝场酒。
看似松散的云氏,其实处处禁忌。
谢长川,裴炎这些人的到来并没有什么恶意,反而是来给云琅撑腰的。
他们看似闲散,对于一个个高级军官来说,哪里会真正闲散下来。
长安城最大的新闻就是云氏造出来了纸张!
武将们看似一个个仅仅粗通文墨,有些甚至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当官当久了,政治嗅觉还是非常敏锐的。
云氏要发!!!!
这就是他们通过直觉得来的最肯定的一个答案!
来到云氏看了皇帝留给云氏的手书之后,他们就越发的肯定自己的判断。
听说有很多人正在觊觎云氏的造纸秘方,这时候走一遭云氏说两句不痛不痒的支持的话,就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最大支持了。
至于进一步支持,那就要看云氏能给他们拿出多大的诚意了。
大家族很少靠交情来维系关系,交情这东西没事的时候可能还有用,有事之后就屁用不顶了。
只有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才能防止一人倒霉的时候另一个抱着手在一边看热闹。
云琅并不愿意跟这群人混在一起,他们大多是第一代家主,无论是在为人处世,还是利益争夺方面都缺乏经验,而且根基太浅,如果真的有人冒犯了不该得罪的人,最后会形成火烧连营的态势。
大名鼎鼎的窦婴就是被灌夫这个猪队友活活的给坑死的。
一群人连吃带拿的离开了云氏,云琅就让梁翁把大门关上,最近,这种无效的社交活动实在是太多了。
骊山上已经有了春天的影子,上林苑六万亩的农田还需要他们去处理呢。
云琅很想安静几天。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树欲静而风不止!
历来对云琅采取放任自流乃至压制态度的公孙弘坐着马车来了。
公孙弘来到云氏之后悲愤的问云琅,既然手里有造纸这样的文教重宝,为何不先告诉他,然后再由儒家来推行?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两次进宫,公孙弘两次冲着自己摆手的事情来。
轻轻笑道:“某家两次预备拜谒相国,奈何相国两次摆手拒绝,云某只好自作主张了。”
公孙弘沉默良久,长叹一声,就离开了云氏,他自以为已经非常了解云琅这个人了,没想到终究还是小看了。
身为相国,他不想跟云琅走的更近一些,两次拒绝了云琅拜见他的机会,现在,云氏也在不知不觉间跟他也疏远了。
云琅送公孙弘离开,目送他的车队远去,这一走,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张汤从土沟里爬上来,脑袋上还有一截草芥,斯斯文文的在云琅的指点下从脑袋上拿下那点草芥,瞅着远去的车队道:“老家伙是不是来要造纸作坊的?”
云琅苦笑道:“人家一来就质问我,为何不早早地将造纸秘方呈献给他。”
张汤啐了一口唾沫道:“他配吗?”
云琅耸耸肩膀笑道:“所以人家到了我家之后一杯茶都没有喝完,就走了。”
张汤对云琅的对待公孙弘的做法非常的满意,点着头道:“我是陛下的爪牙,这一点你知道吧?”
云琅笑道:“你是第一个公开宣称自己是陛下爪牙的人,自然知晓。”
张汤摆摆手道:“不是第一个,不过呢,以前说过这话的人官职没我大,地位没我高,算我第一个说的也不算错。我之所以跟着公孙弘来你家,就是要告诉你这句话,你听仔细了——我——张汤,是天子爪牙!”
云琅掏掏耳朵,皱着眉头道:“我以前就知道,你现在没必要说的这么大声。”
张汤摇头道:“你还是听清楚些比较好,记在心里比较好。”
云琅连连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是真的知道了,张汤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他张汤本身是一个没立场的人,他只是皇帝陛下的手或者一把刀子。
只要云琅一辈子跟着皇帝走,那么,他这只皇帝的手就会一直帮助云氏,替云氏挡掉很多麻烦。
“我要造纸,我要种地,我要安安静静的干活,请你帮我打发走所有打扰我干活的人,或者野狗!”
张汤非常的欣慰,他觉得云琅完全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满意的哈哈大笑,然后对云琅道:“如你所愿!”
第六十一章 自以为是
东方朔在富贵县干了几年县令算是彻底的被培养出来了,办起事情来井井有条。
等云琅觉得脚下的泥土开始变软了,才去了骊山脚下的那块足足有六万亩的农田。
上一次经过这里的时候,还是荒芜一片,这才一个多月,就变成了整整齐齐的农田。
云琅捏一把泥土,非常的满意,这里的土地原本就是熟地,撂荒了几十年之后,土地的肥力反而跟上来了。
“这片地被烧了两次,浇过一次水,又被翻耕了两遍,土地里的树根杂草根都被捡拾的很干净。问过老农了,这是一片好地,只要自流渠里的水能供上就是六万亩上等田地。云侯,就算是皇太后也给了你几分脸面,如果把地划在渭水那边…嘿嘿嘿,光是引水洗盐碱,就能让您灰头土脸啊。”
“皇太后可不是给我脸面,是在给陛下脸面,如果皇太后跟少府监真的给陛下一块盐碱地,那就是真的不给陛下脸面了,皇太后不会这样做的。”
云琅站起身,背着手瞅着一望无垠的田地有些感慨的道:“我们能做的改变其实不多,按照农时耕种,按照农时收割,地里面能长出什么样的庄稼只有天知道。我们要做的,就是大量的使用新的耕作技术,大量的使用新式农具,合理的调配人手,争取用最少的人来精耕细作更多的土地。这六万亩土地,我准备种植一年两熟的庄稼,尽早的播种麦子,而后在夏日里尽快种植糜子跟大白菜。”
东方朔有些失望,皱着眉头道:“为何不种植云氏农田里的新庄稼?”
云琅摇摇头道:“第一茬庄稼还是以稳妥为上,陛下不指望我们第一季庄稼就带给他太多的欣喜,只要中规中矩就是胜利。慢慢来,不着急,将来大范围的农田依旧中规中矩,小范围的农田就要开始种植稻米跟各种新作物了。我听说南越国有一种稻米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如果土地足够肥沃,四熟也是可能的。南越国的地理气候跟我们有很大的差别,那里一年四季炎热,稻米在那里能够四熟,在云梦泽能做到两熟就是我们的大胜利。”
“稻米四熟?”东方朔觉得不可思议。
云琅叹口气道:“最让人羡慕的是那里的人种稻米,只要把种子播撒下去,就不再管理了,等到稻米成熟之后,就拿着刀子去割,那些被割掉稻穗的稻子马上又会生根发芽,接着长稻子…”
东方朔觉得这话非常的不可信,可是云琅都说了有,他只好闭上嘴巴,心里依旧觉得云琅是在胡说八道。
“那里的树上长满了果子,人如果渴了,饿了,摘一串芭蕉,摘一些果子就能饱腹。在那里,没有人会被饿死,只会被野兽吃掉,被毒蛇要死,被疾病折磨死,或者老死…”
“如果那里真的是这样的状况,陛下就该拿下南越才是。”东方朔的话里面没有半分的顾忌,似乎认为只要是好东西,大汉国就该拢在自己怀里。
“路博德正在干这事,就是不知道陛下会把边境扩张到哪里!”
东方朔有些不解的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下都是我大汉的土地,只是有些地方太远,王化不易,这才任由他们游离在我大汉王权之外。”
不得不说,东方朔说的这几句话真的很提气,尤其是在刘彻时期,将士们刚刚完成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神话,将匈奴打的龟缩在龙城不敢动弹。
现在说这句话,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云琅想了一下,这时候的罗马还处在长老院时代的城邦共和期,斯巴达克斯还没有起义,到处都有大规模使用奴隶劳动的大庄园,奴隶被称之为“会说话的工具”。
贵族们还处在用铅造的酒杯,酒壶开怀畅饮的时代,罗马城的下水道里,到处都是流产的婴儿,是一个性病盛行,人人都如泰迪一般追求男女之情的时代,也是一个真正的娱乐至死的年代。
当罗马贵族过腻味了酒池肉林的生活之后,在一个个让人昏昏欲睡的下午,为了刺激贵族们麻木的神经,一群群强壮的奴隶被选了出来,让他们与狮子搏斗,与鳄鱼搏斗,甚至相互组成强大的军阵,在一个个巨大的斗兽场里相互厮杀。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吃的脑满肠肥的贵族们才会重新变得兴奋起来,那么以铅粉为化妆物的贵妇们,才会兴奋到失禁…
与之相比,大汉王朝就显得矜持多了,窦太后让辕固生拿着武器去跟野猪搏斗,被史家浓墨重彩的记录,也让窦太后失去了谥号中最尊贵的仁字。
这样的事情放在罗马共和国,连最低级的贵族都不肯为之抬一下眼皮。
云琅畅想了片刻就不再畅想了,在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出来之前,一统寰球就是一个想法而已。
“岭南太远了,哪怕哪里的粮食不要钱,运到长安之后,也是一个天价。因此,夺下岭南,对大汉的好处有限,陛下考虑的更多的是政治方面的因素,而不是实在利益。如果我们能把那里的良种拿来种在关中…结果就太可怕了,陛下能把大汉的边关安置在北海上。”
当云琅渐渐融入大汉这个集体之后,不论他是不是原生大汉人,一些没来由的自豪感同样会油然而生。
很多时候,大汉的荣光就如同阳光一样,不论你愿意不愿意,他都会照耀在每个人身上。
感受民族荣光,这是一种很高级的行为,是在吃饱穿暖之后的第三需求。
云琅从来都不允许农夫光屁股下田地的,而那些从山里出来的野民们,似乎认为他们的皮肤才是最好的工作服,粗糙的大脚踩在泥土上,只要努力干活就不会感到冷。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想法。
“我记得给他们制作衣衫的拨款我给你了。”云琅不解的看着东方朔。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干活的野民皱眉道:“我没有贪污,每一个铜钱都用在衣料上了。他们不穿我有什么办法,男子白日里下地,女子们夜晚下地,人家都不穿衣裳,那几个不穿衣裳的老妪我刚才呵斥过,人家不在乎。”
一个光屁股孩子从云琅身边匆匆的跑过,看起来似乎很忙碌,随着孩子的身影看过去,才发现这个孩子正在往一个篮子里装游春马留下的马粪。
“积肥呢,从你云氏学来的,在富贵县这一片已经成习惯了。”
云琅扭过头,尽量不去看那些光身子的人,对东方朔道:“这习惯不好,粮食的产量我们要,人的脸皮我们也要,如果这些人变成了没脸皮的富裕人,那后果才可怕呢。”
以前的时候上林苑里的宫奴们也没有穿衣服的习惯,自从云家妇人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之后,上林苑里再穷的人家也不肯光着身子了。
现在,野民来了,如果再这么肆无忌惮的男女不分的继续下去,那就是民智教育在走退路。
衣服是拿来遮羞的,一般人是这么认为的。
衣服是拿来取暖的,野民们是这么认为的。
没羞没臊的生活云琅其实很喜欢,但是,绝对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这就是大汉国真正的赤贫者的生活。
“我再拨一份衣料钱,如果下回再见到他们这样下地干活,我就以贪污罪责来问你。”
东方朔勉为其难的同意了。
这样的场景让云琅很不舒服,也不愿意多待,骑上马就跟刘二去了富贵镇。
东方朔目送云琅离开,就朝原野上的人吆喝了一声,那些被寒风冻得瑟瑟发抖的农夫们立刻就从旁边的土沟里找来了衣衫快速的穿上…
“哼,就知道你看不下去!你们那么有钱,多给一点衣料钱会死啊,害得某家还要动心眼。”
东方朔自言自语一句,然后就背着手继续在原野上巡视。
田野上的一幕让云琅的心情变得很糟糕,来到了医馆,看着医馆门头那四个硕大的“皇家医馆”心情更加的恶劣。
医馆门前排着一长串的队伍,看样子长安附近生病的人都来到了这里。
四个蛋头军医对面前的场景已经见怪不怪了,诊病,开药,然后再唤下一个,追随苏稚从受降城来到长安的羌人看护妇们娴熟的用长安话跟那些妇人谈话,这可能也是问诊的一部分,好些妇人在与羌人看护妇谈话之后,就去了旁边的一个小门排队。
这些人群里看不到马车,也看不到衣着华丽的贵人。
等云琅走进医馆吗,才发现昔日宽敞的院子被一堵高墙从中间隔开。
一个看护妇守在门口,百无聊赖的打着瞌睡,不过,云琅想要进去,也被那个看护妇给拦住了。
“侯爷,您该去左边。”
“男左女右,分的倒是清楚。”
云琅嘀咕一声,就顺着石板路进了左边的楼阁,这里边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苏稚坐在一张台子后面,笑吟吟的跟一个白发老翁说笑。
老翁递给苏稚一包沉甸甸的东西,被苏稚随手丢进了一个木箱子里,发出一声金属碰撞的闷响。
然后就听苏稚笑嘻嘻的对老翁道:“张翁,您的身体虚弱,需要大补一下,皇家医馆里的人参是再好不过的大补之物,被我们璇玑城的名医三蒸三晒炮制了六遍,这才成补药,身体孱弱的刘老丈煎服了四次,就把手杖丢掉了,且健步如飞…”
第六十二章 天不罚,我罚!
该慈善的时候慈善,该宰人的时候就要从动脉上下手,动脉里的血才会流的又快有多。
几家人留下来的参须很多,卖给这些人没有什么好内疚的。
张翁是阳陵邑的老财主,以前是卖盐的,跟以前的大盐商东郭咸阳是儿女亲家。
东郭咸阳被桑弘羊暗算之后丢掉了九成的家业,成了司农寺的大农丞。
原本桑弘羊也没有这么狠,只想要东郭咸阳一半的家产,谁知道东郭咸阳不想俯首就擒,暗中串通自己的儿女亲家张翁,几乎是半卖半送的把一半家产卖给了张翁,希望日后盐铁事平静下来之后,再把家产赎回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张翁主动向桑弘羊敬献了东郭咸阳一半家产中的四成,自己留下了一成,而东郭咸阳剩余一半的家产被没收了四成,最后,曾经富甲天下的东郭家族就依靠剩余的一成家产来养活全家六百余口,昔日多达两万之众的家仆顷刻星散。
据说,东郭家族因为破产的缘故,依附在东郭家族的小世家上吊自杀的人就不下十人,至于这一场惨剧造成的其它后果更是数不胜数。
如果仅仅是这件事情,云琅对张翁多少还是有些佩服的,在大汉这个时代,心黑到这个地步也算是一方豪雄。
可是呢,张翁自觉亏欠东郭咸阳,为了报答东郭咸阳,把他的儿媳妇,也就是东郭咸阳的闺女身上的衣衫全部剥除,就给了一件老羊皮遮身打发她回家。
东郭咸阳的闺女也是一个性子烈的女子,竟然赤条条的吊死在张家的大门前,一时轰动了阳陵邑。
恼羞成怒的张翁竟然将这个可怜的女子尸体丢弃在东郭咸阳的家门前。
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人士东郭咸阳竟然也不管,任由尸体在烈日下发臭,最终,还是实在看不下去的桑弘羊派人给收的尸体。
张翁不但逃脱了桑弘羊的截杀,反而因为敬献有功,获得了一个民爵,继续悠哉悠哉的当他的富家翁。
东郭咸阳的遭遇带给了卓姬极大的恐怖,那时候卓姬整日里以泪洗面,就是担心这样的遭遇会在某一天落在她的头上。
云琅那时候热血未冷,极度不齿张翁的为人,在帮卓姬逃脱大难之后,就很想坑一下这个张翁,顺便填补一下他的穷坑。
结果这个张翁自从经历了东郭咸阳的事情之后,就再也不碰盐铁事了,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
在受降城没事干的时候,云琅跟苏稚说起过这件事,没想到苏稚竟然记得很清楚。
见苏稚给看护妇使眼色拿出了两人玩笑时制作的冷香丸坛子,云琅就知道,苏稚很担心用人参须子宰一次张翁夫君可能不太满意,就打算用昂贵的冷香丸继续给张翁放点血。
人参热补,冷香丸泻火,能起到人参与萝卜同吃的效果。
如此,才能在张翁需要大补的时候给他开人参须子汤,在张翁补足元气之后再给他开冷香丸,冷香丸吃完之后再给他开人参须子汤…如此循环下去,皇家医馆总能补足给穷鬼们看病造成的亏空。
眼看着张翁喝掉了刚刚熬好的参汤,正觉受用的时候,一个羌人看护妇小心的对苏稚道:“给长门宫炼制的冷香丸只有这么多,平阳侯府也想要一些,给是不给?”
苏稚轻叹一声道:“这药太难得了,虽说有延年益寿的功效,炼制之繁杂,靡费之多,即便是背靠皇家医馆,我们也只制作了两百二十六丸。长门宫讨要,好歹还给了一些本钱,平阳侯府仗着与侯爷相熟,却一个钱都不肯给,侯爷又是一个四海惯了人,哪里会拒绝平阳侯的要求。罢了,罢了,就给平阳侯十丸吧。”
张翁靠在锦榻上闭目小憩,那个跟随张翁的小童却直勾勾的看着看护妇用竹夹子从坛子里夹出几枚药丸,小心的装进玉瓶中,然后又把坛子放回药架子,过程非常的小心。
很快一股幽香就在偌大的房间里散开,令人心旷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