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的心猛地一跳,他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把《物种起源》的简写本拿给别人看了。
从地上捡起那些竹简,云琅悄悄地瞅了一眼书名,皱着眉头道:“这本是乃是我西北理工的一位师兄的游戏之作,一直秘藏于云氏书房,为何会在阁下的手里?”
黑衣人喘着粗气回答道:“自然是有使者从你家中取来的!”
云琅愤怒的站起来吼道:“啊啊啊,不告而取谓之贼也,你们怎么能这样做?”
黑衣人冷笑道:“你西北理工说是同意融汇进我儒家,却又遮遮掩掩是何道理?你以为拿出一些粗浅的《农书》,一些粗浅的《算学》,一些粗浅的《格物》,一些《医书》,以及一本漏洞百出的《政治经济学》就能让我儒家接纳你西北理工学说吗?”
云琅怒道:“你偷东西居然有理了。”
黑衣人冷笑道:“为了学问,杀人都是寻常事,偷盗算的了什么。”
“孔夫子不是这样教导子弟的,他讲究君子之道温润如玉,讲究渴不饮盗泉之水,饥不食嗟来之食,才过去了多少年,你们就变成强盗了。”
黑衣人看着云琅狞笑道:“我与其他人不同,我师从盗跖,事事反孔子而行,当年孔子渴不饮盗泉之水,却不知我师盗跖因偷盗而活人无数。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世上的黑白是可以颠倒的,这世上的阴阳是可以颠倒的,只要胸中有大善,些许小恶无足轻重!”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七章 河马的嘴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下把一个结巴博士弄去守烽燧,结果被匈奴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道,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混不到这个名头的。
只是眼前这位像强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泄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道:“除过猴子,这里面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道:“老夫总要从糟粕中寻找金子,却不知在找到金子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点头绪,用指节敲着桌子问道:“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道:“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种可以接受的传说,当做真实!”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巴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进化来的呢?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种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种可能吧?”
黑衣人笑道:“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身,缓缓来到黑衣人身边道:“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下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情了?”
黑衣人的眼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物重重的砸了一下,眼前金星乱冒,他的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道:“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子黑衣人一边摇头一边对云琅道:“东篱子一生精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下,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下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下,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食,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子黑衣人笑道:“正是如此,道理自然是粗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道路有万千条,不能因为只相信一种而放弃另外一种可能性。
东篱子的行为粗鄙,可是道理到了极尽处总是有相通之处的。
想当年,诸国春秋争霸,战国争雄,岂不就是东篱子所言的大争之世?
那时候战乱不绝,人人为刍狗,人命如草芥,既然野心家可以盗尽天下,为何百姓不能掌握盗术呢?
这世间,锋利的长矛遍地都是,百姓总要找到一面盾牌护身吧?而东篱子这些年就在行脚天下,向天下人传播他的盗术,他希望百姓能学会盗术,自保,平心而论,他是在鼓励百姓入世,通过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方式为天下人谋福利。
当百姓掌握了盗术之后,天子就不敢横征暴敛,勋贵们就不能肆意鱼肉。
纷乱终究会平息,争到了极致,争,未必不是一剂救世良方,秦天下总比松散的周天子羁縻天下更加稳定,这就是明证!
这就是东篱子为何崇信盗术的原因,此道非彼盗,两者应区分来看,不可一概论之。”
听了白胡子黑衣人一番话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因为他忽然觉得,这家伙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不对,规矩,规矩很重要,我们不能人人都给自己制定律法,那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就会成为野兽的世界。鼓励百姓自保是好的,鼓励百姓知道反抗也是好的,只是,他不能跑到我家偷东西!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
白胡子黑衣人大笑道:“云郎可以把他的行为认为是一种抗争,是一种均贫富的行为。毕竟,谁叫你将真正的好东西都藏起来秘不示人,独享高深学问的好处。区区三五年,你云氏就凭借那些高深的学问成为了长安巨富,而天下百姓依旧困顿。你做了初一,就不要怪东篱子做十五!当他从你家的学问中发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以及一些证据之后,就欣喜若狂,认为,如果没有猴子变人这个谬论,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道理!”
云琅觉得自己跟这些疯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因为他们的人格中,有学问,有朝廷,有天下,唯独没有个人,甚至没有自己,这是一群非常可怕的人。
嘴炮云琅见多了,可是,真正把自己的嘴炮践行天下,并且努力让他从虚无走进现实的人那就太可怕了。
“你又从云氏学说中学到了什么东西?”
白胡子黑衣人从背后拿出一个黑板,上面用白粉工工整整的写着一串数字——0123456789。
白胡子拍着黑板以崇敬的目光看着云琅道:“这些字符就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好的学问。西北理工的学说不论其它,仅仅是这些数字字符,就足矣光耀万世。”
云琅骄傲的点点头道:“确实不错,这是我一位姓巴的师兄臆造出来的,后来经过很多年的整理,才成了你见到的模样。(阿拉伯数字的发明者为古印度数学家巴格达,公元三世纪出现,现在,是云琅姓巴叫格达的师兄所创)”
“如今安在?老夫渴欲一见!”
“没了!”
白胡子黑衣人似乎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只是抱着万一的侥幸态度问云琅的。
如今得到了确实的回答,显得极为伤感,抱着黑板喃喃自语道:“天妒英才,贼老天从不给真正需要寿数的人足够的寿数,倒是老夫这种酒囊饭袋偏偏不得死…”
这是一位真正的学问家,比那个该死的东篱子强出太多了,很符合云琅对学问人的看法,遂拱手问道:“不知先生大名…”
白胡子黑衣人挥挥衣袖道:“令师兄皓月当空,吾辈萤火之光何足道哉,区区名姓记他作甚!”
说完,站起身抱着黑板就走了,连多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了。
东篱子呻吟着翻身坐起,用手捂一下脑袋,缩手回来却看到了一手的血,不确定的问云琅:“是你打的?”
云琅点点头道:“贼来需打!”
“偷学问也叫偷吗?”
云琅怒道:“你偷走也就是了,偷走了还来我跟前夸耀,指摘,说我家的学问不好,我不打你打谁?”
东篱子一把抓住云琅怒道:“你书房里的书卷已经堆积到屋顶上了,老夫手脚轻盈,也被你看护书房的灵兽发现,如果不是你家灵兽痴肥,行动不便,老夫想要活着回来都难。似你这种自私自利之辈,守着天下学问密不外泄不为世人所知,你才是真正的文贼!”
云琅一把推开东篱子大叫道:“等我回家,我就把那些破烂一把火全烧了,让你们偷无可偷!”
东篱子怒眼环睁颤声道:“你欲焚书?”
云琅大吼道:“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我的,我烧了关你屁事!”
东篱子颓然跌坐在地上,半晌才对云琅道:“我要是死了,你是不是就不用焚书了?”
“啥?”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八章 危险的东篱子
“笃…笃…笃!”
云琅的箭法很好,总能把羽箭送到靶子上。
“十五步啊,这是老夫见过的最近的射箭距离,以及最大的靶子!”
云琅怒视说话的闲人。
一个同样穿着黑衣的博士背着手站在阳光地里,满脸的不屑之色。
“这样做是为了培养我的继续射箭的信心,如果每一箭都射不到靶子上,我估计没有多少继续射箭的信心。”
黑衣人笑道:“射箭一道在心,在手,唯独不在眼,你用眼睛去瞄准,不如用心,用手去瞄准。”
说完了,还很自然的接过云琅手里的弓箭,闭上眼睛,随手就开弓射箭。
“笃笃笃。”
一连三支箭如同流星赶月一般齐齐的落在靶子的最中心,强劲的力道几乎透靶子而出。
黑衣人刚刚露出笑脸准备跟云琅解说一下射箭的要点,却找不到云琅了。
“你家的茶水确实不错,我在长平公主府上也饮过,没你家的茶水滋味好。”
东篱子喝了一口茶水,品了良久,才感叹道。
“哦,这是因为水的缘故,好茶必须要配上好水滋味上才能达到统一。对了你除了偷我家的书,还偷过谁家的?”
“什么叫偷啊,天下的学问本来就是天下人的,藏书不给人看的人,比囤积居奇的商贾还要下作。只要有机会,某家去哪里都会取书,陛下藏书我也没有少拿,一般去别人家目的就是藏书,谁耐烦应酬那些勋贵。只是,现在邀请某家去饮宴的人家越来越少了。”
云琅轻轻啜饮一口茶水道:“你总是去别人家拿书,谁敢再邀请你。以后可以去我家看书,我好吃好喝的招待,只求你别拿走,实在是喜欢了,可以抄录。我真的害怕了,别动不动的就为几本书去死,不值得。”
东篱子苦笑道:“如果能用性命换到足够好的书,有什么不可以的,你出身大门派,一生下来,就有看不完的典籍,即便是把典籍看完了,你那些学问高深的师长也会编篡出新的书给你读,如此环境下吗,你哪里会知道求学之苦。”
“我小时候也过得是苦日子,平日里只有白米饭跟盐菜,但凡吃点肉就算是过节了。一件衣服也总是缝缝补补的穿,露出大拇指的鞋子我也穿过,你以为我没有捡拾过柴火?没有养过鸡鸭,喂过…”
云琅见东篱子看他的眼神满是讥诮,不由得慢慢降低了声调…好吧,他口中的苦楚,跟大汉贫家子比起来…似乎还不错。
“这就对了,你吃的苦对我来说就是享福,当初你云氏将书籍堆积在门前,任由百姓索取,虽然价钱贵了一些,比起那些黑心肠的已经好太多了,既然你也想着要给百姓做点事情,不如就由我来招募一些贫家子,去你家抄书,你只要管他们的餐饭就成了,你以为如何?”
云琅沉默不语,东篱子这家伙不愧是强盗的门徒,便宜占尽了不说,还要云琅帮那些小强盗在抢劫云氏的同时,给他们供应餐饭,也不知道他是凭什么提出这个要求来的。
一说起百姓的苦楚,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在他替代别人受苦的同时,他也希望云琅这样的地主老财跟他一样的痛苦,或者说,他以为这种痛苦是一种高端享受,希望所有人都能品尝。
那个阳光的如同偶像一般的黑袍人走进了亭子,将云琅的弓箭挂在柱子上,然后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等着云琅给他烹茶。
人家既然刚刚教过云琅射箭,云琅虽然没有看,也要领情,所以,就端起茶壶,给黑袍人倒了一杯茶。
阳光黑袍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笑道:“确实比平阳侯家的好喝一些。”
云琅笑道:“先生高姓大名?”
东篱子在一边不屑的道:“一个淫贼!”
阳光黑袍人就像是没有听见东篱子的诽谤,兀自笑道:“我以歌舞入道,以歌舞敬献神灵,以歌舞敬献祖宗,以音律化解世上的诽谤之音,以铁板铜琶颂我胸中之豪气!”
东篱子继续诽谤道:“楚人好淫,陛下交给此人一队舞姬共一十六人,希望两年后会有真正的歌舞出现,结果,两年后,一十六人变成了二十一个半人呢,据说楚昭博士贡献不小。”
黑袍人楚昭大笑道:“我心如明月,何须向匪人解说。云琅,我曾听大乐令韩泽说起过云郎的种种神奇,其中一首《短歌行》就让韩泽有心漏夜拜访。只是听说云郎喝醉了,这才耐心等到天亮。至今,那首《短歌行》依旧是乐府的经典名曲,能与此曲相提并论的,唯有云郎的那首《美人歌》。如此两曲,一悲凉豪迈,一婉转凄柔,楚昭听闻之后,几乎三月不知肉味矣。不知云郎新近可有新曲,可让楚昭先听为快!”
云琅笑道:“这两年戎马倥偬,日日厮杀,胆战心惊,精疲力竭之下如何能有曲子问世。倒是边疆胡地的胡笳夜夜入耳让人不得安眠,几次三番似有所悟,却总被连营中的号角惊断。总想着等安定之后再好好地整理一下受降城的胡音,若能将胡音与我大汉的丝竹之音融合,必定能有所得。”
楚昭皱眉道:“胡人粗鄙,也有可堪一听之妙音?”
云琅笑道:“就因为胡人粗鄙,所以他们的乐曲大多活泼激烈,曲调悠扬,闻之令人喜不自胜,还有一小部分就与边地广袤的山川河流一般,广袤而辽远,低音一起便是乡愁啊!”
楚昭站起身冲着云琅拱拱手道:“眼见为实,自今年以来,长安城中多胡商,某家这就去看看。”
云琅,东篱子目送楚昭离开,云琅奇怪的问东篱子:“为何是二十一个半人?”
东篱子恨恨的瞅着楚昭潇洒的背影咬着牙道:“装在肚子里的算是半个!”
“哦——他应该是出身勋贵吧?”
“屁的勋贵,据说是楚王孙,其实早就落魄的快要给人当面首了,不知怎么的,在陛下延请博士之时,以音律进阶,获得陛下夸赞,这才成了大汉的音律博士!”
短短两天时间,云琅跟东篱子在解决了偷书的问题之后,就迅速的成为了朋友。
一般来说盗贼都会被其它文士所鄙视的,偏偏这个东篱子不是这样的,他师从盗跖,在儒家子弟中却混的如鱼得水,就这两日接触的博士来看,他们对东篱子都非常的放纵。
如果把云琅放在今日楚昭的地位上,东篱子可能又要挨一顿臭揍,毕竟,他当着人家楚昭的面说的那些话实在是不中听。
鸿胪寺在长安城中占地极广,算是长安城中最大的一个行政部门,如果算上祖庙与迎宾馆,就算是宰相府邸都没有鸿胪寺大。
云琅自从进入了鸿胪寺,在这五天之内,只要不离开鸿胪寺,就算是完成了赐爵前的所有准备,剩下的,就是等鸿胪寺选一个好日子,由皇帝颁诏,宰相用印,昭告天下,云琅就成永安侯了。
这个爵位在大汉的关内侯中,算不得靠前,却也并不落后,就像云琅平日里的为人——差不多就好!
他知道,别人进鸿胪寺是真的在学礼仪,至少,霍去病来的时候,整日里随着礼官东拜西拜,还要学习如何行动坐卧走,偏偏到了他这里,就成了一场场的辩论会。
与其说是在学礼仪,不如说是被这些人压着学习如何做人。
在这里的所有人中,最危险的就是东篱子!
第二十九章 时代的局限性
儒者是这个世上心胸最宽广的人,能够容纳下天地万物。
同样的,儒者也是这个世界上心胸最狭窄的人,见到异端必定会痛殴至死。
大汉的儒者还处在儒家文化鼎盛的初始阶段,这个时候的儒者往往会博采众长,最终完善儒家岌岌可危的学术体系。
因袭,不论是公孙弘,还是董仲舒这些人,对于诸子百家的态度很奇怪,一方面他们在孜孜不倦的吸收其余学说,一面又对其余自主发展的学说进行着极为残酷的摧残。
这种兼容并蓄的方法,其实也不是儒家自己独创的,而是大汉民族从一开始旧有的特性。
当有熊氏孤独的生活在大地上的时候,在他的周围全部都是敌人,没有一个是好相处的。
于是有熊氏的族长少典就生了两个非常争气的儿子,一个后来叫做黄帝,一个叫做炎帝。
一个以武力强悍著称最后化作轩辕氏,另一个以种植庄稼著称被称之为神农氏。
当皇帝觉得自己已经强大了无可匹敌的地步的时候,他就开始向外扩张,开始了自己统一氏族部落的战争。
开始的时候,他与炎帝也就是神农氏是联合的,后来,炎帝觉得黄帝的侵略性太强,就与他分道扬镳。
黄帝的实力大减,于是,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著名的兼容并蓄。
他在征服一个部落之后,不是再把那里的人全部杀光,而是接纳进了自己的部族,如此一来,皇帝部落就逐渐变得极其强大,为奴隶社会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一点可以从龙图腾的变化上就能看出来,最开始的有熊氏的图腾是一条大蛇,征服鹿族之后大蛇就多了鹿角,征服鱼族之后大蛇就多了鱼须,鱼鳞,鱼尾,征服牛族,马族之后,一颗别致的龙头也就出现了…
等到中华文化史上的一个完整的龙的形象出现之后,华族就已经成为了东方大地上无可置疑的霸主。
如今,儒家也要走这样的路子,他们不是不允许诸子百家的学问出现,而是诸子百家的学问必须经过儒家这个大熔炉冶炼之后才能以新的面貌示人。
总体上来说,大汉的学问是贫乏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心学,如果把历史,律法,政治性的书籍去掉之后,大汉基本上没有几本真正意义上的书本。
《农书》《历法》《器物制造》等等方面的学问更是少的可怜。
云氏的书籍从一开始就被皇帝看重,至今为止,皇家抄录云氏书籍的工作依旧在进行,这是一项极为繁杂宏大的工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
要知道云氏的书籍不仅仅有云琅几年来撰写的书籍,还有继承自太宰的大批书籍。
这个时代的书籍完全靠抄录,基本上谈不到什么发行量,有时候毁掉一本书就等于绝了一门学问。
鸿胪寺里也有很多的书籍,云琅翻看了一些,就叹口气把书卷丢在桌子上,巫卜之类的书在鸿胪寺藏书中占据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
离开藏书阁,云琅就来到了鸿胪寺宽阔的院子里,院子里有几颗极为古老的柳树,在月色下显得更为苍老,长明灯座里透出昏黄的光芒,照在通往远处的小路上,却什么都看不清。
大汉的星空倒是极有看头的,如果不是皓月当空的话,此时的天空,应该是星斗漫天的好时候,有了月亮之后,星星就变得稀疏很多。
“怎么,云郎对星象也有研究?”
一个黑袍人从夜色中走了出来,站在长明灯座前边,刚好让一束柔和的光照在他的脸上。
这个人云琅认识,他就是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两年多不见,他已经从太史令变成了博士馆的博士。
“今夜月色太明,不是观星的好时候,如果云郎有心,可以在下玄月消退之后,来老夫的观星台一聚。”
云琅对于经常出现的黑袍人已经不感到奇怪了,毕竟,公孙弘说了,有十一个博士对他非常的感兴趣。
一道流星从东边星空突然暴起,而后划过大半个天幕消失在了北边的天空。
云琅指着流星陨落的地方道:“这预示着什么?有大将陨落?”
黑袍人笑道:“什么都不预示,只是跌落了一颗星辰而已,如果按照老夫十数年来的观察,如果一颗流星就代表一个大事件发生,人间早就不堪劳苦了。”
“其实你们可以引申一下的,毕竟,宰相,董公一群人都在希望能用天道来压制一下人道,多找一些论据也是好的。”
“大汉人对星空的认知其实是从地面而后才道天空的,你看看星图就会知晓,不论是三垣还是四象,与人间的城市布局何其的相像啊。紫微垣,象征皇宫;太微垣象征行政机构;天市垣象征繁华街市。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在四方,这就把整个星空完美的分割成了七个星区。”
“大地是以九州来命名的,而天上只有七个…”
司马谈笑着摇头道:“不是这么算的,因为除过这个星区之外,我们二十八宿,这已经是一套极为完整的理论了,想要修改是一个很大的工程,甚至还要推翻以前的一些布局跟见解,因此,一静不如一动。”
云琅笑道:“也就是说,我大汉的观星者因为怕麻烦,从而不去改变旧有的观点?”
司马谈大笑道:“自然不是老夫等人懒惰的原因,而是星象一门不像别的学说是与时俱进的学问,星象是不变的,因此,远古时期的人们看到的星空跟我们今日看到的星空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啊,现在人能想到的事情,在远古的时代,观星者也早就发现了,星空下没有多少新鲜事,只是我们缺少一些手段作进一步的观察,星象一门百十年来没有任何进步,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想要什么样进一步的手段?”
司马谈抬头看着星空道:“我想距离星空更近一些,这样也好看的更仔细一些。”
“你试探过?”
“试探过,我曾经爬上泰山之巅,也曾经要去太华山之巅,只可惜未能成行。”
“泰山之巅看星空,跟平地看星空有什么不同吗?”
司马谈有些伤心的摇摇头道:“没有…或许是我爬的还不够高…”
云琅心中暗暗叹息一声,星辰与地球的距离一般都是用光年来做距离单位的,想要爬上高山靠近星辰,这样的想法令人心酸的厉害。
“我跟令郎今年要开始造一种新的书写工具,丢弃笨重的竹简跟木牍,也不用贵重的丝帛,我把这东西叫做纸!”
司马谈笑道:“大汉有纸,这个字也非你发明的。”
云琅笑道:“你说那种黄了吧唧一碰就碎没有半点用处的东西?”
“哦?你说的纸是什么样子的?”
“我说的纸是那种白如白帛,轻薄如丝帛,可以折叠,可以揉捏,着墨容易,且不易褪色,区区一卷,就能记录成千上万文字,手握一卷,就能知晓大道理。”
司马谈笑道:“如若云郎真的能把这样的纸张造出来,司马迁为你门下走狗又有何妨。”
云琅摇摇头道:“令郎志向远大,云家太小容不下这样的鲲鹏,即便是强行留下了,令郎不说什么,云氏却会被天下人耻笑几千年,不划算啊。”
司马谈靠着云琅坐下来,掏出一把豆子递给云琅道:“你如此看好子长?”
云琅嚼着豆子道:“他在白登山随我苦战,又在受降城随我苦熬两年,如果这么长的时间我还看不清楚一个人,就白白长了这一对眼睛。”
第三十章 云门夜宴
司马谈很得意,再把身子往云琅身边靠靠,有些羞涩地问道:“你觉得子长将来的成就会不会超过我?”
云琅斜着眼睛瞅了一眼司马谈,有些为难的道:“还是不说了吧,你不会喜欢听的。”
司马谈笑道:“姑且说之,就当是闲谈!”
云琅叹口气道:“如果把你跟子长放在一起比,就像把萤火之光跟这轮皓月相比,或许这还不足以贴切的比喻,我觉得你跟子长比起来就是一个渣渣!”
司马谈吧嗒一下嘴巴道:“老夫没有那么差吧?”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道:“问题是令郎将来的成就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所有人都望尘莫及的地步。”
司马谈有些疑惑。
“你怎么如此肯定?”
“因为我发现令郎正走在一条光辉的道路上!只要不去打扰他,帮他排除一些困难,他总有一天会光辉到爆炸!”
“爆炸?什么是爆炸?”
“就是前些天长门宫外烽燧垮塌的模样。”
“听说了,不过呢,我们都以为是胡扯,还有人上奏陛下说有人妖言惑众,结果被陛下给打回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道:“当时陛下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亲眼看见烽燧在一刹那间就碎裂了。”
“真的?能不能再来一次?”
“陛下早就预料到你们不会相信了,特意命何愁有再修建一座烽燧,好炸给你们看。”
“哦哦,一定会去看,你说子长的成就我司马一族无人能及?”
“一定会是这样的。”
“那就好,那就好…”
司马谈落寞的站起身子,冲着云琅摆摆手就走了,看样子被云琅的一番话冲击的不轻。
云琅瞅着司马谈离去的方向自言自语的道:“我没胡说,跟你儿子相比,你真的是一个渣!”
大汉的文人跟司马迁比起来不是渣渣的实在是太少了。
云琅又等了一会,见没有黑袍人冒出来了,也觉得留在这里很傻,寒风呼呼的很冷,就裹紧了皮裘,一溜烟的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长安实在是太冷了,高大的屋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火盆在半死不活的燃烧着,满屋子都是碳气,呼吸都不是很顺畅。
云琅裹着毯子睡了片刻,就被冻醒了,探头一看,火盆里的火已经熄灭了,屋子外边黑乎乎的,皎洁的月色已经被乌云遮盖住了,偌大的天地里,除了寒气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样的寒夜是没法子睡觉的,云琅干脆披上狐裘,坐在火盆边上点火。
柴火被点燃了,屋子里顿时浓烟滚滚,云琅打开窗户放烟,却发现很多房间里依旧亮着烛火。
睡不着的人很多…
云琅不想理睬他们,等柴火着旺了,就一层层的把木炭给加了上去。
有事情干了,而且是点火这种事情,寒夜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大汉的酒度数太低,越喝越冷,只有加热之后才能带给人一丝丝暖意。
腊羊腿也是这样的,当然,饼子也要烤热之后吃才好,这样的吃食云琅来鸿胪寺的时候就带了很多。
霍去病待在鸿胪寺里的时候,差点被饿死,听说云琅也要去鸿胪寺,再三告诫了云琅。
一般情况下吃惯了云琅操持的军中饭食,加上在云家蹭饭时间长了,吃饭就跟一般的大汉人有了很大的差别。
高粱米一定要红脸高粱跟白米一起蒸熟,这样的高粱米饭才会发粘,不像单一的蒸熟红脸高粱,那些高粱米就跟小石子一般,粒粒分明。
吃麦子,云家是磨成面粉之后吃,很多大汉人担心浪费,都是把麦子直接煮熟了吃的,还埋怨麦子不好吃。
吃肉也不能再是烤的或者煮的,更不能弄成肉羹,肉糜,炒的炖的才好吃,至于风鸡,腊肠,咸鱼这些佐餐的美食,更是只有皇家跟云家有。
吃食一道,云氏已经结结实实的走在了大汉人的最前列。
不大一会,火盆就烧的很旺,为了不至于被煤烟熏死,云琅就没有关上窗户,这样的寒夜里,没有什么能比一小锅小米粥更加能温暖人了。
眼看着小米粥开始沸腾了,云琅就用一柄小刀把腊羊肉一片一片的削进米粥,剩余的羊腿就拿来在火边烤,等肥美的羊肉开始滋滋冒油了,这才用小刀子削着吃。
靠在火盆边上的酒壶已经被烤热了,掀开盖子大大的喝一口,身上的寒气顿时就去了一半。
云琅是一个从来都不愿意委屈自己的人,之所以一定要来鸿胪寺,并且愿意跟那么些博士谈天论地,就是为了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麻烦,好去安心种地。
阿娇已经派大长秋悄悄地告诉他了,他封侯之后就要跟曹襄两个担任被阉割过的司农寺的左右少卿。
或许在进入正途之后,司农寺很可能就只担负种地的责任,不再有那么多的职责。
儿宽老倌是大汉难得的好人,更是以不争,不夺权而著称于大汉朝堂。
这样的老好人云琅觉得应该一直顶在前面,大司农的位置,还不是他们这种年轻人可以企及的。
现在,就是一个过关的过程,估计很快就会有很多博士前来,他们先前可能会因为矜持的缘故不愿意跟他这样的毛头小子说学问。
这样的寒夜里,又有谁能抗拒一锅滚烫的小米粥呢?
毕竟,寒气不会因为他们是博士就不冻他们,大晚上的之所以不睡觉,不是他们不想睡,而是根本就睡不着。
云琅用蒲扇用力的煽动一下小米粥里冒出的肉香,然后就笑眯眯的瞅着窗户,等待第一个冒头者。
果然,一盏茶的功夫都没有,东篱子的脑袋就出现在了窗户上,见云琅正在烤肉,搓着双手大笑道:“妙极。”
然后就推开房门,径直走了进来,熟练地坐在云琅对面,取过一块饼子用铁签子穿了,放在火盆旁边烤。
云琅笑吟吟的看着被炭火烤红脸庞的东篱子道:“以后不要那么辛苦的盯着我,就跟在我身边,看看我将如何颠覆大汉人对农作的认知。”
被拆穿的东篱子摇摇头道:“我要大汉朝万代!”
云琅点头道:“如果是这样,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东篱子看着云琅道:“很多人都在怀疑我,没想到第一个戳穿我的人竟然是你。”
云琅拍拍胸膛道:“坦坦荡荡的胸怀,可以随时对所有人敞开,因为无私,所以就无所畏惧!”
东篱子侧耳听听外边的脚步声笑道:“你准备一次性的把这些人全部解决?”
云琅摇头道:“我们今晚只谈风月,不谈学问,马上就要下雪了,等楚昭来了,给我们弹奏一曲琵琶,我们唱唱歌,天也就亮了。”
“你要交朋友?”
云琅仰天无声的笑了一下,给东篱子倒了一杯热酒朝门外大叫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马上就听见司马谈的笑声:“漏夜有饿客,主家酒足否?”
云琅大笑道:“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楚博士可在否?”
楚昭大笑道:“深夜作酒,诱我馋虫,罢罢罢,这就取萧,为君作乐。”
率先推门的却是那个白发黑袍人,进门稍作一揖,就坐在云琅右侧的主客位置上,取过半截羊腿叹息一声道:“却不知过了今夜,老夫牙关还有几颗安宁!”
云琅递过一个木勺道:“浓粥里的肉片正当其时,辕公当执牛耳。”
辕固生笑道:“自从老夫在窦太后令下与野猪肉搏之后,不执牛耳久已。”
第三十一章 名校入住上林苑
十二个人,一个都不缺,围坐在一个火盆跟前的时候,整个屋子立刻就变得暖和起来了。
云琅搬来了七八个酒坛子,立刻就有人去自己的屋子取来了火盆,把酒坛子放在火盆边上烤,寒夜喝冷酒,对身体的伤害不小。
第一坛酒温热之后,云琅给众人斟满,举起酒碗笑道:“云某贪天之功为己有,终于混了一个爵位,这个爵位云某并不准备拿来独享,而是要与诸位共享,诸位以为如何?”
辕固生笑道:“这侯爵可是陛下封给你云琅的,国之重器也不容你轻托他人。”
云琅给辕固生挖了一碗粥笑道:“我想要永安侯这个名头,有了这个名头就能办很多的事情,比如办一座不小的学堂。”
辕固生轻轻地啜饮一口热粥,舒坦的叹了口气道:“太学将要开了,你的学堂不开也罢。”
“太学?”
“正是,陛下采纳了董仲舒天人三问,决定兴办太学,所谓太学,五帝时期的太学名为成均,在夏为东序,在商为右学,周代的大学名为上庠,在洛邑王城西郊。秦时,始皇帝招纳天下博士七十人,也是为了兴办太学,只是废书坑儒之后,博士逃散大半,秦皇不得不绝了此心。如今,我大汉渐渐兴旺,正是兴起文教之时,也正是创办太学之时。一旦太学创办,国朝人才将源源不绝,陛下再也不用铸造引凤台,招贤台,更不用再千金马古,国朝将再无人才匮乏之忧。”
云琅笑道:“如此说来,我想兴办学堂的想法是错误的。”
司马谈笑道:“有此心,已经大善。”
“既然如此,诸公请为太学盛事饮胜!”
这个提议很好,没人反对,刘彻要办太学的事情云琅知道很久了,他更加知晓,刘彻已经采纳了董仲舒,公孙弘的建议,不准民间再兴除蒙学之外的学堂。
在这些读书人中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提出要办学堂,就能获得他们最大的好感,要知道这些人一生中最大的梦想就是兴办自己的学堂,教授弟子,然后以弟子来治理天下,最终将自己的学说发扬光大。
这法子是长平教的,在把握人心上,这些博士给长平提鞋子都不配。
公孙弘就是利用了这些读书人最终两起两落之后第三次六十岁的时候终于登上了相位,如今正在大刀阔斧的舒展自己的胸怀,且君臣想得的厉害。
云琅想要平静的过几年好日子,就必须跟这些人搞好关系,即使不能获得他们的赞同,也不能让他们成为自己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大汉未来三十年的官吏都是出自这里的。
晚宴一开始就进入了高潮,大汉人晚上吃的很早,到了半夜时分每个人都是饥肠辘辘的时刻,而云氏的各种肉食,豆腐干,早就被云琅准备好了,在很长时间里,大家的嘴巴都被酒肉占据着,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
“云氏美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一个面生的博士首先挑起了大拇指。
云琅笑道:“读书人其实干什么都比别人强一些,只要肯用心,不论是庖厨之术,还是农作,将作,领兵打仗,无不如此。云某身为士人精研庖厨之术,如果还不能胜过一般庖厨那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满屋子全是读书人,之要云琅用力的拍读书人的马屁这绝对不会招来疑问的。
果然,就有博士摇着头道:“目不识丁之辈可怜,可怜。”
“孔夫子当年有教无类,不知先生们进入了太学之后是否也能秉持这初心呢?”
辕固生摇头道:“无此可能,地方有察举之能,自有秀才辈出,又有孝廉混杂期间,想要做到有教无类这不可能。”
云琅放下酒碗叹息道:“总要有候选的法子才好,一种制度用的时间长了,总会出现漏洞,将来就怕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如果到了那种地步,恐怕会动摇我大汉的国本。”
一个黑袍人看了云琅一眼道:“这不可能,有我等亲自把关,定不让滥竽充数者混进来。”
“先生年高德劭,自是不用说,然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果太学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开了,又稀里糊涂的开下去,中间却没有辨析良奸的法子,开到最后难免会有害群之马!”
东篱子笑道:“云郎可有什么好法子可以查奸究亢?”
云琅笑道:“我只是根据自己在受降城得来的一点感慨提出问题,在座的哪一位不是智慧超绝之辈,哪里用的到云琅来出主意?”
一个黑胡子黑袍人冷冷的道:“太学乃是教授学问的地方,廷尉府不宜插手!”
东篱子笑道:“恐怕由不得诸位,既然太学将是我大汉养士的地方,自然需要廷尉府如何能够不管不顾?如果诸位以为廷尉府进驻太学有失诸位的颜面,不如就让绣衣使者入住如何?”
东篱子话音刚落,本来闹哄哄的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了下来,辕固生看了东篱子一眼道:“还是等陛下的旨意吧!”
云琅笑道:“诸位不必为此时担忧,某家以为,太学不宜与繁华之地落脚,长安繁华不是一个做学问的好地方,某家以为,上林苑倒是一个绝妙的场所。那里四季如春,如果建立一座大学堂,自然是极好的。”
辕固生皱眉道:“陛下准备在长安东市修建一座宽三丈,长十丈的楼阁用来当太学学堂。”
云琅摇头道:“别的方面云某没有插话的余地,论到楼堂馆所,云某还是有些发言权的。某家以为,学堂之类的建筑不宜只有一座,而应该是一个建筑群,五经博士所学岂能是区区一座楼阁所能容纳的,地域越大越好,因为日后要来长安进学的学子一定会越来越多,一座楼阁岂能容纳。”
辕固生微微点头道:“言之有理!”
云琅赶紧又给辕固生装了一碗米粥,伺候老家伙喝下去之后才继续道:“颜回一瓢饮一箪食终不改志向,苦心孤诣做学问而后才有大成。诸位先生当初做学问的时候,谁不是皓首穷经,铁砚磨穿?东市是什么地方,对面就是秦楼楚馆,学堂里的太学生们不能一边学习,一边还怀念对面的红阿姑今晚是否方便。孟母三迁就是为了给孟子一个合适的学习环境,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就偏偏要把学堂建在烟花之地呢?”
(说来古怪,中国自古以来的考场,高级学校大多建在烟花柳巷对面,北京如此,长安如此,南京考场对面就是秦淮河,就连我在桂林看到的考场也是如此的。怪哉!)
东篱子皱眉道:“这是陛下的安排!”
云琅笑道:“陛下又没有教授过学生,陛下考虑的只有方便合适与否,如何会考虑那么多。这时候正是吾辈向陛下进言的时候,诸位以为然否?”
司马谈笑道:“正该如此。”
辕固生深深地看了云琅一眼忽然笑道:“罢了,罢了,一连两碗热粥暖人心,就遂了你的心意。只是要修建楼堂馆所,国库匮乏,恐不能太过!”
云琅笑道:“诸位难道不知上林苑中还有一位大财主吗?她一向心系大汉,区区一座太学,自然不在话下!”
东篱子看云琅的目光如刀…
其余黑袍人看云琅却有些感慨…
云琅心中暗自得意:“把你们全部引入名利场,看你们是不是还有心思跟我讨论西北理工的学问,难为我!”
第三十二章 过河拆桥
云家如果随便收几个弟子这是允许的,如果大规模的开学堂最后弄得如同孔夫子一般弟子三千,这就超过刘彻的容忍底线了,因此,当云琅向阿娇建议开学堂的时候,刘彻就一口否决了,然后,大汉太学就提前了二十年开始筹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