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的脊梁骨像是被云琅的一番话给打断了,软软的坐在地上瞅着云琅道:“我这一次错大了?”
云琅挠挠下巴道:“说真话怎么能叫错呢,只能说你说话的时机不对,皇帝正需要棒子的时候,你给递上去了一根,还他娘的是带着铁刺的狼牙棒,谁挨上了不得是一头血啊。下回说话的时候知道挑选时机就好!”
东方朔抬起头看着云琅道:“这就完了?”
云琅用手抓抓老虎的肥肚皮道:“不这样,我还能把你怎样呢?接下来,你就在家里待着吧,轻易不要出门,想杀你的人可以从阳陵邑排到长安,有时间呢,就多去拍拍阿娇贵人的马屁,说到底都是多年的交情,贵人总不能见死不救。”
东方朔重重的在脑袋上砸了两拳道:“如果我去找阿娇贵人,求她让我做她家的马夫,你千万别看不起我。”
云琅终于露出一丝笑意,满意的点点头道:“不会看不起你,只会把你的事情当笑话讲给别人听!”
东方朔哈哈笑道:“某家既然都做了,就不怕你说出去,只要你别以为东方朔是个软骨头就好。”
云琅跟着大笑道:“成年人的事情,如何能跟少年人行事相提并论?唾面自干的能把事情办成就是好汉!”
东方朔哭笑不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半晌,才挥挥宽大的袍袖转身离去。
云琅回手就揪着小虫的耳朵怒道:“我说的话你当放屁是不是?”
小虫忍着痛不敢挣扎,云琅只要抓住了她的耳朵,不求饶他是不会松手的。
“你看,老虎饿的快要昏过去了。”
“胡说,那是装的,它这么肥,一两个月不吃饭都没事,谁要你往他嘴里塞肉干的?”
“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云琅悻悻的松开了小虫的耳朵,掰开老虎的嘴巴想要把肉干掏出来,结果,早就不见踪影了。
云琅带着老虎离开了磨坊,慢慢走到鹿圈里,此时的鹿圈里只有一只肌肉极为发达,脑袋上长着两尺多长鹿角的巨型梅花鹿正在悠闲地吃草。
即便是见到了老虎,也只是瞟了一眼,就继续低头吃草,这里的梅花鹿对老虎已经失去了敬畏感。
尤其是这头准备挑战鹿王的雄鹿更是视老虎大王如无物。
云琅拍拍老虎的脑袋道:“看到了没有,人家看不起你啊,你想要吃饱肚子很简单,只要把这头鹿抓住咬死,就够你吃三天的。”
老虎大王对着头非常难抓的雄鹿没有任何兴致,反而昂着脑袋兴致勃勃的瞅着猪圈。
“猪圈里的猪不成,如果你喜欢吃猪,咱们就换两头野猪出来,你看怎么样?”
云琅扳着老虎的脑袋转向牛圈。
云家有正在驯化的野猪,还是两头专门用来配种的巨型野猪,虽然也是猪,却不在猪圈那边,而是跟一群种牛关在一起。
云氏的畜牧管事花子文笑眯眯抱着一头母鹿,就是那头最早跟了云琅的母鹿。
如今,这头母鹿也变成了云家的人,每日里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没事干的时候就去找鹿群中最漂亮,最健壮的公鹿生个孩子,剩余的时间里,不是跟在苏稚身后帮她背药箱,就是跟着药婆婆去富贵县里充当世外高人的坐骑,蒙骗那些不知道底细的百姓来找药婆婆看病。
鹿圈里的这头公鹿,其实就是母鹿今年的丈夫,发情期过了之后,母鹿就对这个昔日的情人视而不见。
见到了老虎反而一个劲的往跟前凑。
老虎烦躁的一爪子拍开那头母鹿的脑袋,两只前爪按在篱笆上桩子上,糅身一窜,就重重的跌倒在鹿圈里面,漂亮的虎毛上沾满了鹿粪。
这让老虎大王的百兽之王的性子彻底爆发了,嗷的大叫一声,就飞速的冲向那头公鹿,他今天真的很饿,直到现在,就吃了一根指头粗细的肉干,喝了一盆子蜂蜜水。
刚刚喝了一盆蜂蜜水,肚子里的存货立刻就被排泄的干干净净,现在,他感觉更饿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跟老虎两个跌跌撞撞的回到了家里,云音见到了老虎,欢叫一声就扑了过来,却被宋乔一把给抓回去了,不论是老虎,还是云琅都是一身的骚臭味。
云音也闻到了,捏着小巧的鼻子一脸的嫌弃。
“你们干什么去了,在粪堆上撒欢?”
“差不多,不过呢,不是在粪堆上,是在鹿圈里,今天引导老虎捉鹿,结果呢,老虎抓不到,我就下手帮他,结果,还是没抓到,我们两倒是累了一个半死。”
宋乔哭笑不得道:“你也好歹马上就要当侯爷了,干嘛还跟老虎过意不去,就让他多吃点,胖胖的看起来好看!”
云琅看了宋乔一眼道:“好,等我们俩生儿子了,我就让他多吃一点,长得胖胖的让你看个够成不?”
“哪有你这么说自己孩子的?”
“哪有你这么说你夫君的兄弟的?”
第十八章 野性的回归
“云琅在干什么?”
刘彻拥着红色的狐裘,吃了一口抹了蜂蜜的油果子问阿娇。
阿娇正在用一柄银刀切割蜂巢,刀子缓缓地切下去,油亮的暗黄色蜂蜜就顺着蜂房流淌出来,落在银盘里。
“听说他不在的时候,他的妻子跟闺女把他家的老虎喂养成了一头猪,如今正忙着让老虎瘦下来。”
刘彻抓了一块蜂房直接丢嘴里吸吮片刻,吐掉蜂房道:“没有找你哭诉?”
阿娇摇头道:“没有,从回来之后,就找了我三次,打了三场麻将,输掉了几个金锭,有从我这里拿走了两根三百年的人参,显得很悠闲,没有显露出很想当关内侯的意思。”
“没有人会不想当关内侯!”
刘彻的话说的斩钉截铁!
说完之后又找了一块大一些的蜂巢放进嘴里,闭上眼睛,幸福的享受这股令人陶醉的甜蜜。
阿娇见刘彻喜欢,就特意切割了几块更大的蜂巢放在银盘里,希望刘彻能够多吃一点。
刘彻却嘬了一下手指上残余的蜂蜜,就让大长秋把装满蜜糖的银盘撤下去了。
“怎么不吃了,难得见你喜欢一样东西。”
“过犹不及,喜欢一样东西不能一下子完全沉浸进去,要留着慢慢品尝,否则,以我天下供养的帝王至尊,世上很快就没有了能让我陶醉的东西了。”
阿娇笑道:“还有一些槐花蜜,等到您想吃了再拿出来,妾身最喜欢那股子淡淡的槐花香味。”
刘彻擦拭一下手,把手帕丢在桌子上道:“前日里长平进宫了,要为曹襄某一个司农寺少卿的职位,你以为如何?”
阿娇想了一下道:“您确定不是卫尉府,或者廷尉府?”
刘彻摇头道:“长平说的很清楚,就是司农寺少卿。”
“没有提到云琅?”
刘彻皱眉道:“云琅如今也算是我外甥!”
阿娇愣了一下道:“进族谱了?”
刘彻摇摇头道:“准了,不过,长平还想给云琅要玉牒金册,被我拒绝了。”
阿娇点点头道:“这样也好,异姓者不得王这是祖训,不能违背,也不可能给某一个人开这个口子。”
刘彻饶有趣味的瞅着阿娇道:“你觉得云琅会立下可以封王的功劳?”
“十八岁都能凭借自身的功劳封关内侯了,还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
刘彻抬起头看着天空无声的笑了一下,拍着桌子道:“我喜欢这个妖孽辈出的人间。”
阿娇失声笑道:“您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让那些妖孽尽为大汉所用?”
刘彻笑道:“朕就坐在这里看着他们蹦跶,也是一种莫大的乐趣。”
阿娇白了刘彻一眼道:“妾身可听说,您之所以常来长门宫,就是因为妾身比较有钱!”
刘彻大笑道:“此言不虚,右北平的战事来的迅猛,去的迅速,战事造成的危害却不容小觑,李广认为右北平的城墙不够高,不够坚固,护城河水不够深,驻军的甲胄不够坚固,长矛锋利,这才让右北平成了匈奴王伊秩斜突破我大汉关防的首要地点。朕觉得他说的很对,而武库里面的甲胄不足以供应右北平,国库里面的财货不足以支撑李广在右北平再修建一座大城出来,因此…”
阿娇掩着嘴巴吃吃笑道:“妾身这里…嗯?”
刘彻打横抱起阿娇道:“我多卖力些…”
阿娇挣扎着从刘彻怀里挣脱出来,站在地上道:“您要是有了欲念,妾身求之不得…只是,不要用这种腌臜念头羞辱了您,也让妾身不自在。”
刘彻再一次抱住阿娇道:“你真以为一点钱粮就能难得住朕?这个传说让朕觉得有趣极了,这样亲热起来让耶耶更有劲头!”
阿娇怒道:“你真的想要当我的耶耶?”
刘彻爆笑道:“本来就是…”
大长秋倒退着离开了平台,两个宫娥也放下了平台上的纱幔,点燃了一炉熏香,也悄悄地退了下去。
云琅用力的搬着鹿角,却被那头雄鹿一扬脖子就给挑的飞出去一丈远,老虎的两只爪子紧紧的扣着雄鹿的屁股,一寸长的指甲已经钻进了雄鹿的身体里。
此时,老虎大王雄壮的身体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猛地向前一窜,全身的重量就压在了那头雄鹿的身上。
雄鹿动弹不得,呦呦的惨叫一声,就被老虎大王的大嘴咬住了它的整个口鼻,一虎一鹿相持了片刻,那头雄鹿终于停止了挣扎…
云琅凑过来想看看那头鹿,老虎的嗓子眼里却发出呜呜的低吼声,不准云琅靠近。
这是老虎护食的表现,云琅记不清老虎大王有多久没有这样护过食物了,很好啊,这就是野性萌发的样子。
老虎大王蹲在雄鹿身边,咬断了雄鹿的喉管,吸吮了几口血食之后,就大口的撕咬起来。
可能是因为肚子里有了食物,他的理性在回归,稍微往一边挪动一下,算是给云琅留出一点位置,邀请他一起进食。
老虎就该吃生肉,这两年老虎吃多了熟肉,这些非常容易消化的东西很快就把他催成了一头猪。
好在这家伙的捕食本能还在,就刚才咬雄鹿的嘴巴让它窒息而死,而后咬开脖颈吸血,这是老虎的标准狩猎,进食法门。
云琅就笑眯眯的守在边上看老虎进食,看样子还是生肉比较涨力气,老虎一口气吃掉了小半头鹿,抬起染血的脑袋,朝四周抽了一下,即便是远处的鸡鸭,羊群也在这一刻变得惊慌起来,老虎原本明亮和善的样子不见了,重新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兽中之王。
吃饱了饭,老虎看都不看剩下的半头鹿,见云琅在召唤他,就慢腾腾的跟着云琅去了山里的温泉。
云家的温泉池子很多,几乎每一栋楼阁下都有一个温泉池子,不仅仅如此,环绕云氏的水渠,在冬日里蒸汽缭绕,也是一个好的沐浴地方。
云琅现在不太喜欢在家里沐浴,只有躺在乱石坡上的那个温泉池子里,他才觉得跟以前的生活更加贴切一些。
很久以前,他就是这样跟老虎一起在水池里泡澡的。
被温泉水把毛发全部打湿之后贴在身上,老虎大王看起来就没有那么肥胖了。
云琅掰开石壁上的一块石头,石头后面就露出一个小小的木头箱子。
木头箱子打开之后,云琅的面前就多了一只烧鸡,两样青菜,一些烤好的豆子,以及好大一壶酒。
老虎对于肥鸡似乎失去了兴趣,被云琅灌了一些酒,就趴在水里的石头上,把脑袋搁在岸边,呼呼大睡,今天跟那头雄鹿大战了好久,如今,非常的疲惫。
他刚刚睡了片刻,云琅的一根鸡腿都没有吃完,老虎就抬起脑袋瞅着左近的一块巨石。
巨石上边就是云琅当初带着老虎一起偷看卓姬洗澡的地方,见老虎这样的动作,云琅就举起酒杯朝那个平台上道:“来的都是客,不妨下来共饮一杯。”
何愁有的蛋头从石崖上探出来,见老虎冲着他呜呜叫,就大笑道:“不愧是山君,被人养这么胖了,还能有如此敏锐灵觉,真是太难得了。”
邀请一个宦官一起洗澡这非常的不礼貌,云琅就举着酒壶对何愁有道:“喝一杯?”
何愁有从台子上跳下来,接过酒壶喝了一口酒,就坐在一颗大石头上对云琅道:“能不能用你炸碎烽燧的法子,把这里再炸一下,我探寻了一下,发现依旧有一些小路能进入到始皇陵!”
第十九章 末位淘汰制
没有飞机,动车,汽车的时代里,大汉的国土广袤的令人绝望!
云琅已经非常讨厌骑马,因为他的双腿以及腰胯早就被进化的不适合骑马了。
在这个时代里,亲人,恋人,朋友久别重逢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云琅如今也有这样的感觉。
他对每一个朋友都精心对待,期望能够满足这个朋友对友人的所有期待。
当然,何愁有除外!
直到现在云琅都不能确定这个家伙到底是老天派来折磨他的人,还是派来保护他,安慰他的人。
想要有粉尘爆炸,就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有人愿意冒险且愿意牺牲!
能进始皇陵的人只有云琅跟何愁有,云琅自付不会莫名其妙的去牺牲自己,看样子何愁有也不会,这个老家伙活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半点厌世的模样。
“炸毁始皇陵,我已经干了一次,为了不被始皇陵里面的亡灵追杀,我觉得这一次该你去干了。”
云琅端着酒杯美美的喝了一口,优雅的放下酒杯冲着何愁有笑道。
何愁有取过酒壶也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道:“那你说说,怎么才能引起那种你所谓的爆炸?”
云琅道:“已经跟你说了,只要找一个封闭的房子,然后再把麦粉扬的满世界都是,等到房子里充满粉尘之后呢,你就可以点火了,然后——‘轰隆’一声,你的目标也就达到了。”
“真的可行吗?”何愁有对云琅给出的简单答案非常的不满意,他总觉得云琅在敷衍他。
“试验一下就知道了。”云琅愉快的挑挑眉毛,显得极为轻佻。
何愁有站在一块石头上,思考了良久之后道:“我会去试试的。”
云琅无所谓的摆摆手道:“记得让死囚去点火!”
何愁有笑道:“老夫准备自己去试试!”
云琅看看何愁有道:“等你选好实验地点了,记得喊我过去为你收尸!”
“老夫多穿几件铠甲!”
“好主意!不过我还是会去给你收尸的,因为没人能控制爆炸,也无法预料爆炸的强度,尤其是这种粉尘爆炸!”
何愁有脸上有了笑意,点点头道:“知道替我收尸,总算没有变成狼心狗肺之徒。这件事必定是要实验一下的,老夫也确实会亲自操弄,如果老夫真的死于这种天威之下,也算是死得其所。”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如果没有把烽燧爆炸的事情告诉皇帝,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事。”
何愁有苦笑道:“身为帝王鹰犬,自然要为皇帝张目!”
“这么说皇帝之所以来长门宫,就是为了来看爆炸的?”
“长门宫以东一里的地方,皇帝已经命工匠按照白狼口烽燧的模样修建了一座一模一样的烽燧,后天,那里就要按照你说的法子产生一场你口中的爆炸。我之所以来问你,就是想确定一下你有没有对我说实话,如果我实验不成功,下次,就该你去试验了,如果你也没有实验成功,你此生休想在官途上再进一步。”
对于何愁有的话,云琅嗤之以鼻:“陛下没你说的那么仁慈吧,如果实验不成功,陛下的原话该是砍掉我的脑袋吧?”
何愁有郑重的摇头道:“陛下真的没有砍掉你脑袋的意思,就这一点,老夫也感到奇怪。不过呢,你的封侯之所以还没有下来,就是因为陛下在等爆炸的结果。如果真的爆炸了,你的永安侯爵位就会立刻下来。”
云琅笑道:“我封侯之时,就是庄青翟满门抄斩之时吧?”
何愁有大笑道:“一鸡死一鸡鸣,蕴含天地至理,如果你不能保证永远对帝国有用,下一次,可能就是你被满门抄斩为别人腾出爵位的时候了。”
云琅莫名其妙的想起了后世的末尾淘汰制,很多被末位淘汰的人下场不比满门抄斩好多少。
“我现在去跟陛下说我不想当什么关内侯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何愁有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去试试就知道了。”
云琅自然不想去试试,跟刘彻玩这种把戏,你当游戏了,他会很认真的对待你,如果因为这样的缘故被砍了脑袋,那就太冤枉了。
在刘彻眼中,关内侯绝对是国之栋梁才能获得的地位,在这个地位上自然能够享受到旁人所不能企及的社会地位以及各种便利,甚至是超然的…
只是在皇帝把这些荣誉,地位,权力给你的同时,你要对皇帝的统治有所裨益,要对大汉江山万代传承要有作用,否则,皇帝就会把你无情的干掉!
云琅知道刘彻在未来这样干过,只是仅仅针对丞相这个位置,在史书上,自从公孙弘病死之后,继任的丞相基本上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就连李蔡这种军中悍将,在成为丞相之后也如履薄冰的干了三年,结果,他依旧被无辜的卷入了巫蛊案中最后跟他儿子一起被砍掉了脑袋,下场凄惨。
从那以后,一旦大汉的官员被任命为丞相之后,一个个就惶恐不安,要嘛在朝堂上假装自己是泥人,要嘛事事以皇帝的意志为最高准则。
即便是这样,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田千秋这些声名赫赫的人在当过丞相之后全部死于非命!
现在,刘彻可能觉得只改变丞相的命运还不足以改变大汉的官吏作风,于是,就连关内侯一起算进来了。
何愁有把杯子里的酒喝完之后,就熟练地把杯子放进石块后面的木盒里,轻声对云琅道:“后日来观看一下吧,有些事陛下可能要询问。”
云琅看着何愁有走了,慢慢啜饮着杯中酒,对老虎道:“你看看,我们兄弟两还能有点秘密吗?以后不能让小虫她们把酒食往这里放了,会有人偷吃啊…”
老虎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从水池子里爬出去,威猛的抖动一下皮毛,然后就湿哒哒的趴在一块巨大的木板上,等待皮毛被风干。
霍去病回来了,却不肯在军营裸奔,还告诉云琅他已经在妻妾面前裸奔过了,且足足一整夜没有穿衣服。
这让耍赖穿着犊鼻短裤在军营中晾晒过肌肉的李敢,赵破奴,谢宁大为不满。
“水运再快,我也不会让骑兵坐船赶路的,这对一个真正的骑兵来说就是莫大的羞辱。”
霍去病为了扭转对他不利的局面,不惜以鄙视大河上即将出现的水运司来转移话题。
“没人逼你裸奔,到底是冠军侯了,面子还是要给你一些的。”曹襄对霍去病的行为非常的鄙视。
霍去病颇有唾面自干的忍性,再一次神秘的道:“再有七八天,阿琅的永安侯爵位就会颁布,这可是我的独门消息。”
曹襄摇头道:“没有那么容易,还要看陛下明天能不能把那座新起来的烽燧炸掉才能确定。”
霍去病立刻就把目光落在云琅身上,云琅笑道:“会炸掉的,毕竟,这是一种物理现象,而不是什么神迹,可以重复,我能炸掉烽燧,何愁有也能炸掉烽燧,换了你们也一样能做到这一点。”
“你的意思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狗屁雷法?”李敢吃惊极了,他根本就不信随便扬点麦面,就能把一座坚固的烽燧炸碎。
“明天一起去看不就成了!”
霍去病欢喜的道:“真好,我喜欢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当我的兄弟,不喜欢九天上的神仙来当我的兄弟!明日,我们一起去,我一定要告诉陛下,他的军司马云琅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人,而不是一个贯会装神弄鬼的巫婆!”
第二十章 向鬼神开战
神,鬼,巫。
都是不是人…
至于兄弟朋友,首先得是一个人才能有这样的关系。
儒家历来就有敬鬼神而远之的习惯,所以,不论是董仲舒还是公孙弘,他们对所有的自然现象还能抱着辨析的态度去面对。
而崇信黄老之术的人,在对自然产生了一定的敬畏之后,随着无知的自然现象越多,就越是容易幻想出一个个强大的神灵来。
刘氏皇族最开始的时候是不信鬼神的,尤其是刘邦,他更是把自己驾驭在了鬼神之上。
不论是斩白蛇还是赋大风,都是他利用鬼神的具体表现。
后来的皇帝就不成了。
尤其是在黄老之术盛行之后,神灵,鬼怪,巫蛊就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了皇帝的脑袋之中。
自从有了县皇帝夜半召见贾谊,出现了著名的“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典故之后,刘氏皇族对于鬼神的敬畏,就逐渐见诸于史书。
刘彻彰行儒术,是因为儒家的学问对他统治天下很有利,却是一个不信儒家学问的人。
因为,按照董仲舒的见解,儒家修习到高深境界之后,就会达到“天人合一”的地步,这个时候,人即是天,天即是人,这种一种很豪迈的想法,很有先进性。
到了这一步的人,鬼神对他而言不过是小道,不值一晒的东西。
而刘彻对鬼神有着极深的迷恋,对巫蛊有着极大的恐惧,也就是因为如此,一场巫蛊之祸,几乎摧毁掉了大汉朝一半的政治精英,这其中还包括他的皇后,他的太子,以及他最宠幸得妃子…
上一次与李少君隔空斗法,云琅是斗的莫名其妙,胜利的也莫名其妙,直到现在他对当时的整个状况的印象都是模糊的。
只知道李少君那个家伙以一种极为滑稽的方式把自己给弄死了。
宝马轻裘!
六个少年人就这样奔驰在初冬的上林苑里,当这支小小的骑队矫健的穿过长门宫宽阔的农田,站在长门宫楼阁上的刘彻看的很清楚。
阿娇趴在刘彻的肩头笑道:“多好的少年郎啊!”
刘彻道:“我的骑术比他们好。”
阿娇笑道:“那时候,你能在狂奔的马上俯身捡拾妾身丢下的手帕。”
刘彻笑道:“现在也能!”
阿娇摇摇头叹息一声道:“现在还是算了,十四岁的你可以骑马,可以与人对战,可以纵马狂欢,如今,您是天子…阿彘我忽然发现,当天子也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好多美好的事情都不能干了。”
刘彻握住阿娇的手道:“不一样啊,那时候的我心中全是你的影子,虽然在秋猎这种万人同欢的场面上,我的眼中依旧只有你一个。即便是你的手帕跌落了这样的小事,我也看得真真切切。后来事情就变化了,我十六岁登基,天下之重全在我的肩上,容不得我只把目光放在你的身上,以至于后来发生了那么多遗憾的事情。不过,我不悔!”
阿娇伤感的点点头道:“汉帝刘彻与我的阿彘到底是不一样的…”
刘彻对阿娇的反应很满意,少年轻狂岁月已经过去了,那就算了,过好眼前的日子,未必不是一种新的开始!
“走吧,六个崽子已经过去了,我们也去看看,何愁有把白狼口烽燧的事情说的活灵活现,我是不信的,却不想怀疑何愁有,因此,才让人在荒野里重新修建了一座烽燧。我不相信扬洒麦粉就能轻易地毁掉一座坚固的烽燧,这太不合常理了。”
阿娇皱眉道:“妾身以为这件事是真的,以妾身对云琅的了解,没有把握的话,他是不肯随便说出来的。既然已经说出来了,而且是告诉了何愁有,这就说明他想把这样的解释说给你听。”
刘彻伸开手,让宫娥给他穿好裘衣,笑着道:“不去看看,你让我如何能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噢,你去吧,妾身就不去了,昨晚云琅通过大长秋给妾身带话说,爆炸起来很危险。”
刘彻愣了一下道:“他倒是没对朕说这样的话!”
阿娇大笑道:“他是我的人!”
刘彻狞笑道:“朕会让他知道,全天下的人都该是朕的人!”
说完话就雄赳赳的下了长门宫楼阁,翻身骑上一匹白马,也不用鞭子,轻轻地用马镫磕一下马肚子,那匹白马就窜了出去,从上马到飞驰一气呵成,很有看头。
刚刚过了长门宫,就被一队宫卫给拦住了,就在刚才从长门宫经过的时候都没有人理睬,没想到在这里被人拦下来了。
霍去病正要发怒,曹襄却拉拉霍去病的袖子道:“陛下亲卫,别找事了。”
拦住他们去路的人来了一堆,真正想要拦截他们的却只有一个毛发极为茂盛的人。
“腰牌!”
“腰牌你娘啊!”
曹襄拦住了霍去病,不要他发火,他自己反而开始破口大骂。
那个毛发极为茂盛的人也是一个趣人,被人骂了老娘也不生气,笑呵呵的道:“平阳侯如果对我老娘有兴趣,她老人家如今就住在长安城,已经寡居了二十余年了,就等着侯爷这样的少年俊彦登门呢。”
那人这样说,曹襄反而变得凝重了,沉声道:“季东子,耶耶这张脸你大概看的都要呕吐了吧,这时候拦住我们要腰牌可就是羞辱人了。”
季东子呵呵笑道:“这就是诸位在长门宫纵马狂奔而没有人问起的缘故。长门宫那一带,季东子说话自然管用,可是这里不同,何愁有就在前边不远,诸位如果不愿意拿出腰牌,只要何老大同意了,我屁都不会放一个。”
霍去病,曹襄,云琅自然是有腰牌的,而李敢,赵破奴,谢宁三人却没有。
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意出入长门宫的,尤其是在皇帝驻跸期间更是如此。
如果不是因为李敢,赵破奴,谢宁前几天还在刘氏祖庙聆听教诲的话,他们连长门宫都进不来。
皇帝的规矩没有何愁有的大,这在皇宫中并不是一个什么秘密。
云琅取下腰牌递给季东子道:“麻烦将军转告何公一下,就说骑都尉故旧前来拜见。”
季东子看看云琅,笑道:“军司马扬名受降城,某家也是心向往之恨不得登门拜访,今日一见大慰平生啊,既然军司马发话了,这就派人去禀报何公。”
嘴上说的客气,接腰牌的手却丝毫不缓,接过腰牌之后还特意取出印模图样比对一下,确认无误之后才算是确认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骑都尉的军司马云琅。
不大功夫,何愁有骑马过来了,冷冷的扫视了一遍眼前的六个人道:“随我来!”
季东子立刻闪开,云琅一行人随着何愁有绕过一座小土包,就看见一座簇新的高大烽燧!
这座烽燧与白狼口烽燧毫无二致,云琅甚至看到了自己在墙壁上根据马老六绘制的图形做的那些春宫图案。
看来那个描绘这些图案的人不懂得如何改变线条,画的非常生硬。
“幕烟跟马老六都在这里?”
何愁有道:“陛下发话了,务必要求与白狼口烽燧一模一样,所以,这座烽燧,就是幕烟督造,马老六填补的细节。”
云琅用手抚摸着那些极具古典美的裸女像对何愁有道:“马老六的差事办得不好,这几幅重要的图画,描画的完全与原作背道而驰。”
话音未落,就听见马老六惨嚎着从烽燧里跑出来。
“军司马慎言,现在可不是调笑马老六的时候,要是被陛下知道了,马老六这颗人头可就要保不住了。”
第二十一章 喜欢骑马的刘彻
“慎言你娘啊!”
曹襄头都不回的就开骂了。
“这个要慎言,那个要慎言的,耶耶要是总这么慎言来慎言去的,白长着一张嘴巴还能说话吗?”
马老六哭丧着脸道:“陛下要求不论巨细一概不得缺少。”
霍去病看看马老六对云琅道:“一会就让他去点火吧!”
云琅看看何愁有道:“也行啊!”
何愁有耷拉着眉毛道:“多穿两件铠甲!”
慢吞吞的从烽燧里走出来的幕烟刚好听到最后两句话,就抱拳道:“将军,司马,您该知道卑职有多尴尬!”
云琅笑道:“在长安与你们在白狼口不同,事与愿违是今后要经常遇到的事情,你们要学会习惯。”
幕烟叹息一声道高:“当初点燃最后一把火的三个兄弟只活了一个,如今还有内伤未愈,其余两位兄弟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内脏却变得稀碎。我不想让马老六去白白送死。”
何愁有淡淡的道:“列队吧,陛下来了!”
幕烟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之色,就站立的笔直等待皇帝的到来。
曹襄在一边瞅见了幕烟的痛苦模样,也看到了马老六心丧欲死的状态,就把嘴凑到云琅耳边道:“他们是不是傻?”
云琅看了那两个傻蛋一眼道:“这样的人死不足惜!”
曹襄点点头道:“你确定扬麦粉的时候烽燧不会炸?”
云琅摇头道:“只要不见火星不会炸。”
“这就是说爆炸跟点火有关?”
云琅瞅着曹襄点点头道:“不点火不会炸,你到底要干什么?”
曹襄笑道:“你不觉得我们兄弟两缺少一些走狗吗?”
云琅冷笑道:“幕烟我不要,我只要马老六,而且他很快就会成为我门下的走狗,无论如何,我不能跟着去病远征了,家里总得有一个靠得住的人去远征,告诉我那一路上发生的所有事情。”
曹襄连连点头表示支持,然后小声道:“我能告诉他们点火的时候不用拿着火折子站在烽燧里面吗?”
云琅鄙夷的看了幕烟跟马老六一眼道:“我也觉得不用,可能他们觉得那样点火显得比较勇猛一些!”
“闭嘴!”
何愁有低喝一声,云琅跟曹襄立刻就站的笔直。
裘皮外面套着一袭长达一丈的红色披风,刘彻如同一片红云从远处飘过来。
他的骑术真的很好,胯下的白色战马也雄壮至极,一丈宽的河沟几乎不用停顿,那匹马昂嘶一声就驮着刘彻从小河沟上飞跃而过。
何愁有的脸色很难看…毕竟,皇帝有小桥不走,非要跳河的行为让何愁有非常的担心,自古以来骑马摔死的人,一点都不比被刽子手砍头的人少。
“啪啪啪!”
云琅摇着头鼓掌,意犹未尽的对何愁有道:“陛下的骑术真是天下无双啊。”
曹襄在一边凑趣道:“比我高多了。”
何愁有瞅着已经到了地头,还不肯停下战马的刘彻,一张丑脸变得更加难看,那颗锃亮的蛋头,隐隐有了红色。
霍去病忽然跳上乌骓马绝尘而去,他的目标就是皇帝。
云琅哈哈一笑,也跳上了游春马,呵斥一声,也跑了。
曹襄左右看看,见何愁有在暴怒,李敢那群人在发傻,也哈哈一笑,跳上一匹健壮的花毛战马跟在云琅后面去追皇帝。
眼看着那三个混账东西去追皇帝了,何愁有知道,这三个混账东西绝对不会去劝皇帝停下战马,而是会鼓动皇帝跟他们一起在这片荒原上纵马狂奔。
一个宫卫骑马跑过来,刚要张嘴说话,就被何愁有凌空一脚给踹下了马背,他的身子刚刚在马鞍子上坐稳,战马就已经开始狂奔。
刘彻回头看一眼追上来的霍去病,云琅,曹襄三人,哈哈大笑一声,催马跑的更快了。
霍去病轻轻地磕一下马肚子,乌骓马的性子发作,摆一下硕大的脑袋,粗壮的后腿用力的蹬了一下大地,立刻就向前窜出好大一截,把跟在皇帝身后的宫卫甩出去好大一截子。
前边不远出就是骊山,皇帝跟霍去病跑不了多远就必须拐弯,因此,云琅立刻拨转马头直奔皇帝跟霍去病准备拐弯的地点,曹襄有样学样,跑弓弦绝对比跑弓背要快,这一点曹襄理解的非常透彻。
曹襄还惊讶的发现,云琅居然在一边催马狂奔,还一边从马包里取出红色的羽林斗篷披上,那斗一篷虽然没有皇帝披的斗篷鲜艳,显得陈旧一些,披上之后却显得威风凛凛。
于是,曹襄的手也探向马屁股上的马包…他的斗篷上还有几个破洞,披上之后要比云琅的斗篷显得他比云琅更加久经征战。
霍去病见云琅跟曹襄都披上了斗篷,他也不傻,立刻就披上了,还扬声冲着不远处的皇帝大吼道:“今日就让羽林郎陪伴陛下演武!”
刘彻听得清楚,不由得再次仰天大笑道:“好啊,今日就让朕试试几位爱卿依仗杀奴立功的骑术。”
曹襄从斜刺里杀出打叫道:“舅舅,今天没君王吧?”
刘彻骑马骑的开心,探手从背后的箭袋里抽出一枝鸣镝,居然双手松开缰绳,搭弓射箭,鸣镝咻的一声就飞了出去。
鸣镝所向,正是大军前进的方向,刘彻给了方向之后,不论是霍去病,还是云琅,曹襄,马速再次变快,这一次几乎毫无保留。
狂风从刘彻的耳边呼啸而过,束发金冠上的金击子不断地被风吹拂的敲打在金冠上,如战鼓在刘彻耳边响起。
他不记得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纵马狂奔过了,只觉得这一刻酣畅淋漓至极。
论起马术,从小养在深宫大院里的刘彻,即便是练习的如何勤勉,也无法与霍去病这种骑在马上远征千里的人相比。
即便是云琅,曹襄,也是随军远赴匈奴腹地征战的人,有一段时间几乎是生活在马背上的。
三人看似竭尽全力了,实际上却留了几分马力,如果不是因为刘彻胯下的战马实在是太神骏,他们甚至用不到七成马力就能追上刘彻。
何愁有倒是全力以赴了,一来他出发的时间太晚,二来,宫卫骑的战马比不过皇帝的,也比不过霍去病,云琅,曹襄他们千里挑一的战马,无论他如何催动战马,也只能紧紧的咬在这群人的后面,想要迅速的拉近距离毫无可能。
骑马其实是一个力气活,不擅骑马的人只要在狂奔的马背上颠簸片刻,五脏六腑都会被颠簸的移位。
因此,骑马不等于骑术,骑术是一门需要专门练习的技能,跟后世的驾照差不多。
身体上的痛苦,会让雄心壮志啦,豪情啦,好胜心一类的感情迅速的消退。
当刘彻的大腿开始疼痛的时候,战马的速度自然而然的开始下降了,最后缓缓停在一片荒坡上,看着急速靠近的霍去病道:“久不骑乘,髀肉复生,今后当多加练习!”
不等霍去病发话,曹襄先大笑道:“舅舅,您比奴贼跑的快多了。”
话音刚落,一只硕大的脚丫子就踹在曹襄的腰上,把他从战马上给踹下去了。
何愁有的这一脚踹的极为机巧,曹襄腾空而起,落地的时候却是屁股先落地,在地上滑行了好久。
刘彻冷着脸道:“我们甥舅就不能有点天伦之乐吗?”
何愁有躬身施礼道:“天子自有法度,陛下如此肆意妄为贪图一时之快,却把天下臣民,以及祖宗江山抛诸脑后,老奴受先帝嘱托,不敢稍有忘怀。”
刘彻怒哼一声,扬起鞭子想要抽打,最后却无奈的垂了下来,长出一口气道:“罢了,我们去看烽燧吧!”
第二十一章 敬鬼神而远之
高高的烽燧依旧矗立在荒原上,初冬造成荒原萧瑟的模样此时显得越发荒芜。
已经有人在粉碎里面倾倒麦粉,特意向北开启的洞口有北风灌进去,不大功夫,烽燧的顶部就有白色的浓雾弥漫出来。
屯将幕烟一脸的悲愤之色,与一身重甲的马老六举着火把相互簇拥着向烽燧慢慢挺进。
刘彻忽然喝道:“季东子,你去!”
毛发旺盛的季东子一双大眼睛立刻就凸了出来,他浑身颤抖着看向皇帝,他只希望刚才这几个字是自己听错了。
“朕的百战猛士已经在边关向朕证明过他的勇武,现在,轮到你们了!”
“微臣遵命!”
季东子回答的非常快而且干脆,然而,他的身体却很老实的留在原地,哀怨的看着他的帝王。
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道:“没机会了,从今天起,咱们预定的两个走狗一定会成为陛下的不二走狗!”
云琅面皮不动,嘴角却把想说的话传给了曹襄:“丢了一个马老六,收获一个季东子算不上失败!”
曹襄继续嘟囔道:“这些人为什么一个比一个傻?”
云琅笑道:“是因为没人相信扬点麦粉就可以把这样庞大的一座烽燧炸掉。他们以为用命去祭祀,也是构成爆炸的一部分。”
“就像干将,莫邪夫妇铸剑?”
“是这样的,铸造出来的剑其实很糟糕,铜剑还成,铁剑?铸造出来的铁剑你觉得能用吗?”
“没错,该是锻打出来的比较好,你说,我们要不要现在就把事情点破?”
“等一会,季东子还不够悲切,等他再痛苦一些我们再把他从地狱中拯救出来,这样,人情就会更大一些。”
“那就等一会,你看,幕烟跟马老六已经跪在我舅舅跟前宣誓效忠呢。你说,为我舅舅力战而死,跟眼前点你说的这个大炸弹而死有什么区别呢?毕竟都是死啊。”
云琅还想说话,只是肩头出现了一颗蛋头,他就没有说话的兴致了。
死亡需要仪式感,毕竟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
季东子的仪式非常的庄重,先是脱掉了头盔,深情的向皇帝告别,告别完毕之后还跟同僚告别,等到一个毛绒绒的家伙涕泪横流的抱着云琅用力的捶打他的后背的时候,云琅才明白,这家伙现在很想把他捶死。
捶完了云琅,又去捶打曹襄,曹襄小声道:“喊我一声耶耶,耶耶就能让你活下去。”
“耶耶救命啊!”
季东子喊得心甘情愿,且一点磕绊都不打。
曹襄心满意足的享受了这一声耶耶之后,才推开季东子向前一步对皇帝道:“启奏陛下,这种事还要看我皇族子弟的,就这些窝囊废也配引动这样的天地之威?”
刘彻不满的瞪了曹襄一眼,并没有回话,他完全当自己的这个外甥,已经傻掉了。
霍去病也恶狠狠地瞪了曹襄一眼抱拳道:“陛下,还是微臣去比较好。”
刘彻想了一下,瞅着云琅道:“汝因何不上前请命?”
云琅抓抓下巴施礼道:“微臣的箭法不好!”
“箭法不好?”刘彻狐疑的瞅着云琅问道。
云琅笑道:“是这样的,微臣擅长用弩弓,至于开弓射箭,微臣并不擅长!”
刘彻的瞳孔都变小了,冷声道:“你是说用火箭就能达到爆炸的目的?”
云琅施礼道:“陛下高见!”
刘彻瞅瞅烽燧,再看看云琅道:“朕的面前不是说笑的好场面!”
云琅抱拳施礼道:“密封的空间,足够多的灰尘,这已经构成了爆炸所需要的三种要素中两种,再加上火焰,爆炸就会发生,至于,火焰怎么被送进去,其实是无所谓的。”
刘彻还没有说话,幕烟反而凄厉的吼叫道:“既然如此,在白狼口你为何要我部众去送死?”
云琅淡淡的道:“我当时下达的军令是,扬灰,点燃,并无错误。”
幕烟翻身跪倒,双手朝天大叫道:“天啊,张虎,冯良你们死的好冤啊!”
原本庆幸自己逃出生天的季东子,眼睛再一次凸出来了,不过这一次,他发呆的时间很短,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取出长弓,从火把上拆下一些浸足了火油的麻布绑在长箭上,然后就举着长弓勇猛的向烽燧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