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云家的牛太少,老虎大王一般不忍心下嘴。
它整天唯一要干的事情就是陪伴云氏大女,这个已经三岁的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骑着老虎在家里撵鸡。
宋乔听到楼梯在咯吱咯吱的作响,就知道老虎驮着大女上楼了,六百斤重的大老虎上楼梯总是这么山摇地动的,现在,宋乔已经不准许老虎去顶楼了,她很怕老虎要是一个不小心把楼阁给弄塌了。
一只硕大的虎头从帷幕后面钻出来,左右瞅瞅就快步来到一个巨大的蒲团上面,吧唧一声就趴在上面,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小女子欢笑着从老虎背上的座椅上跳下来,咕咚一声就扑进了宋乔的怀里,甜甜地问道:“大娘,我们今天打败了孟大跟孟二!”
宋乔斜睨着云音道:“不要再欺负他们兄弟俩了,没见人家现在都躲着你走。”
“大娘,大娘,我可没有欺负他们,是大王在欺负他们,大王最喜欢骑在孟大,孟二的身上舔他们的脸…”
宋乔笑道:“大王太重了,再这么下去会压死人的,以后不许了,更不许你带着大王去偷孟大,孟二的鹅蛋吃。”
“鹅蛋不好吃,腥的!”
宋乔一听这话,就在云音的屁股蛋上抽了一巴掌道:“你吃生鹅蛋了?”
“我看着黄黄的…就——是大王打破的,我就吃了一丁点,不信,你问大王。”
老虎大王见云音的小指头指着它,就得意的仰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把这个黑锅背下了。
宋乔一脸怀疑的瞅着云音道:“说了这么久,你还没说你小光哥哥哪里去了,说说吧。”
云音学着宋乔平日里叹气的样子叹一口气道:“那个书呆子啊,自然是去看书了,搞不明白,那些破竹简有什么好看的,我跟老虎去找他玩,他居然把我们给撵出来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放火盆不准老虎进去,到了夏天,他居然找药婆婆要了一种药涂在大门上,老虎蹭到身上就会发痒,老虎一点都不喜欢去找他。”
宋乔探手在老虎身上抓了一把,皱眉道:“你多久没给老虎洗澡了?你看!他身上全是尘土!”
“天热,老虎不喜欢下温泉!”
“那就去溪水里洗!”
“溪水太凉,我不喜欢下去!”
“这就是你不给老虎洗澡的理由?”宋乔的眉毛竖起来了,老虎基本上算是家里人,不洗脚,不擦脚就往云音的床上跳,再这么下去,云音也会变成一个脏孩子。
于是,宋乔一手拖着云音,一手抓着老虎耳朵,喊来一群仆妇准备把这两个脏东西都给洗干净。
梁翁坐在柳树下摇着蒲扇悠闲自得,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壶酽酽的茶水,多病的老婆如今也变得富态许多,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闲话。
瞅着闺女一阵风一样的从眼前飘过,梁翁就叹口气对老婆道:“如何得了啊!”
妻子笑道:“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孟家的老大,老二还不是把她当宝贝一样的看待?”
梁翁叹口气道:“孟家家主正在把家里的那些女子往外嫁,听说嫁的差不多了。你说孟大好一些呢,还是孟二好?这个死女子心里也没个数,要是喜欢孟大,就不要跟孟二胡闹,要是喜欢孟二就不要收孟大的东西。这总不能一女嫁二夫吧?”
梁氏笑道:“会有法子的,会有法子的…”
“唉——”梁翁重重的叹了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家里的事情他已经没有了决定的权力,闺女比他有远见。
一身湖绿色长裙的红袖挎着一个篮子从梁翁面前走过,见梁翁在闭目养神,就从篮子里取出两个水灵灵菜瓜放在小桌子上。
梁翁吸吸鼻子笑道:“香女子来了,都是好姐妹,平日里看着点小虫,不要让她总往鸡窝里面跑,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跟着你绣花,烹茶酿酒都是极好的,她是大丫头,又不是仆妇,总是干粗活不好。”
红袖笑道:“小虫姐姐坐不住!”
“坐不住也要坐啊,十六了,还不如你这个十二的来的安静,好女子就该是你这样的,要她识文断字也做不好,唉…愁死老夫了。再过两年,等刘婆老的干不动了,家主说这一摊子事情就该你接手,你看看,一样都是跟着家主的大丫头,区别怎么这么大呢。都是早年间跟着丑庸那个蠢丫头学坏了。”
红袖不喜欢听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弯弯腰,就挎着篮子去了主楼,夫人这两天神情不对头,整天红着脸,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火了,多吃点瓜果败败火气。
老虎大王凶狠的用脑袋顶飞了两个打算把它按进水里的仆妇,肥硕的身子在满是肥皂沫的水里上下抖动,扑腾的极为愉快。
洗澡就洗澡,把脑袋弄进水里的感觉可不好!最不可饶恕的是还有人用刷子刷它的屁股!
“不怎么听话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水池边上传来。
老虎大王立刻乖乖的趴在水里,任由那些仆妇上下其手的给它洗澡。
哪怕给脑袋上糊满肥皂沫子也不在乎!
第一五七章 精美的破烂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的一双眼睛失神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瓷器,一脸向往的道:“那该美成什么样子啊!”
第一五八章 苏稚姐姐是妖怪
“你就该这么美的!”
云琅信誓旦旦的对苏稚道。
“那个胡姬好像比我漂亮!”
“胡说八道,你看看她的厚嘴唇,深眼窝就该知道没人喜欢她。”
“那为什么曹襄跟李敢都去找她说话?”
“这是不一样的,那两个家伙没见过几个胡姬,去找她只是想睡她,没别的想法。”
“他们为什么好恶心,那么丑的女人也喜欢。”
“这你要理解他们,你这朵受降城最美的花已经属于我了,他们只好去找胡姬了,毕竟,胡姬怎么样也比那些羌妇漂亮些。”
“哼,我该是比那个风骚的胡姬漂亮一些,子玉,我们走!离这些臭男人远一些!”
卫伉给了云琅一个蔑视的眼神,就跟着苏稚走了。
云琅无奈的摇着头笑了,但愿卫伉今天能过的愉快,在这样燥热的天气里解剖一具珍贵的胡人尸体,即便是云琅也不想多经历一次。
大河里已经淹死了六个人!
全都是跳河里游水的时候淹死的。
这里面即有羌人,也有汉人,自然也会有胡人。
大河河面看似平静,在平静的水面下,满是漩涡跟暗流,在河岸边甚至还有淤泥,只要陷进去,就很难脱身。
死掉的胡人是一个英俊的少年,云琅还记得这家伙有一副古希腊雕像般的身体,还引起了站在河边的羌妇们淫荡的嚎叫。
这家伙是在大河里表演潜水的时候不见的,等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整整在水底潜了三个时辰。
他的双脚被淤泥牢牢地吸住,直到死亡降临他依旧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胡人驼队的同伴给他的尸体上涂抹了橄榄油,这让他的尸体闪闪发亮,甚至比活着的时候还要有光泽。
死在水里的人,必定要回到水里,他的同伴将他的尸体放在一张木筏上,高价从羌妇那里弄来了鲜花,然后就把木排推进了大河。
整个过程庄严肃穆且哀伤…如果没有苏稚用她那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死死盯着尸体看的话,这该是一个不错的葬礼。
眼看着木筏走了,苏稚就带着一群羌妇骑着马去了大河下游…到了昨晚的时候,云琅在受降城的伤兵营里,又看到了那具漂亮的尸体,只是这一次,他的身体被碎冰覆盖着。
苏稚打算等待中午时分,阳光最猛烈的时候,仔细的研究一下这具尸体,他想知道胡人的身体构造跟汉人,匈奴人,羌人到底有什么不同。
早晨的时候曹襄心满意足的从那个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他似乎很饿,云琅看见他吃了慢慢一盘子米饭,上面还浇了稠稠的肉汤。
中午的时候,云琅又看见李敢这个家伙从胡姬的房间里走了出来,跟曹襄颇有相同之处。
就在云琅准备看赵破奴会不会去找那个胡姬的时候,何愁有来到了云琅的房间。
见云琅若有所思的看着对面胡姬的房间,就笑道:“少年人戒之在色!”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奇怪,赵破奴为何能忍得住,按理说,这几个将官里面,就他的定性最差!”
何愁有笑道:“赵破奴昨天下午去的,你身为军司马应该告知那几个混账,一亲芳泽也就罢了,万万不敢起了霸占的心思,甘娜的父亲堂邑父也叫甘夫,如今也算是汉人,不可轻侮。”
云琅欢喜的站起身道:“终于看到了三连襟,就这一件事,我就能笑话他们十年!只可惜谢宁对女色没兴趣,否则我就能看到四连襟!”
何愁有对云琅时常爆发的神经质似乎已经习惯了,坐在椅子上笑道:“你就不等霍去病进去?”
“去病如果想要这个女人,他早就要了,所以,你就不用等了。”
“你觉得老夫在等什么?”
云琅看着何愁有道:“总不是那个叫做甘娜的女子自甘下流吧?你听,屋子里有哭声!”
何愁有皱眉道:“老夫以为胡女不在乎这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刚才还说不要我们轻侮人家,还说人家是汉人,现在怎么又说她是胡女?”
何愁有有些尴尬的挠挠光头道:“一时两便罢了,你既然看透是老夫让甘娜引诱在前,为何不提醒他们?”
云琅冷笑道:“我为何要提醒?他们里外都是自作自受,你的试探要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出来才麻烦呢。”
何愁有满意的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看来你在老夫身上没有少下功夫啊。”
云琅叹口道:“我是骑都尉军中司马,查奸也是我的职责之一,你做事太没道理,太随意,我不敢不防范。”
何愁有抓着蛋头道:“有道理,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为何要派商队去探查大河上游河道的状况?”
“是为了早做准备啊,镜铁山一战,朝中重臣必定对盘踞在西边的那些匈奴人起了吞并之心,去病作为最熟悉焉支山,祁连山的将领,很可能会被重用。去病用兵历来喜欢狂飙猛进,如此一来,想要给他准备辎重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而一支军队只想着就食于敌,这就太危险了,所以,我身为军司马如何能不提前做好准备?”
何愁有愣了一下道:“你准备利用这条大河?”
“是的,这条大汉河水充沛,水流湍急,应该可以行舟,如果从上游的陇西郡放舟,应该可以直达受降城,如果从受降城放舟,或许能够直达关中。目前没人知道河道的状况,所有的一且不过是我的猜想而已,能否成功,我一点把握都没有,路上调查完毕之后,还要进行水运实验,或许会填进去很多人命。”
何愁有思索一下山川地势,摇头道:“这不可能,大河与祁连山,焉支山并不在一个方向。”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何愁有道:“有了河道,陇西郡到受降城到关中就连成一线了,虽然大河跟焉支山,祁连山并非一线,距离依旧要比其余地方送补给近的太多了。我甚至能与去病越好补给点,这样已经是我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何愁有站起身道:“我也会派人查探的。”
云琅摇头道:“别浪费自家的人命了,我想开拓一条水上商道,自然有商人会勇往直前。”
“就像躺在你伤兵营里的那具尸体?”
云琅点点头道:“说起开拓商道这件事,我们大汉人跟胡人根本就没法比,他们在开拓商道这件事情上要比我们执着的太多了。”
“时间可能来不及!”
云琅笑道:“来得及,来得及,连续两年大举作战,陛下该没钱了。”
何愁有正要搭话,忽然听到一声恐惧到了极点的惨叫声,然后就看见卫伉跟一头疯虎一般的从伤兵营里的冲出来,撞翻了卫兵,径直的向云琅的房间冲过来。
何愁有冷笑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一个女子把尸体大卸八块这样的事情。”
云琅冷笑道:“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解剖尸体背后的意义所在,这就是向死而生!”
卫伉疯了,何愁有见谈不成话了,抖抖手就走了。
卫伉死死的抓着云琅的窗棂颤声道:“苏稚姐姐是妖怪!”
云琅点点头道:“你看到她现形了?”
卫伉的口鼻发青连连摇头道:“她摘下了一颗心!”
云琅舔舔嘴唇道:“此物切片爆炒最是美味!”
卫伉的眼睛越瞪越大,几乎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直直的看着云琅,似乎觉得云琅衣领后插的羽毛扇已经变成了一条尾巴…
“兄长救我…”
卫伉的脚下迅速的湿了一大片,双腿抖动的厉害,却一步都挪不动…
第一五九章 不舍
卫伉认为霍去病是他最亲的亲人。
尤其是霍去病把他抱回房间,并且让亲兵帮他换过衣衫,洗过澡,并且准许他跟在身边之后,卫伉就越发这样认为。
吃饭的时候,卫伉打死都不出去,也不准许霍去病出去,他坚持认为,云琅,苏稚都是山野里的精怪,惯会吃人,霍去病不知云琅跟苏稚的底细,被蒙骗了。
看着卫伉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毕竟是一起长大的,霍去病心头一软,就没有出门,让亲兵把饭食送到房间,陪着这个不成才的表弟一起吃饭。
苏稚看曹襄,李敢,赵破奴的眼神非常的奇怪,这让三个人很不自在,仔细查看了衣着,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就继续吃饭。
云琅自顾自的埋头吃饭,今天的收获很大,用恐惧摧毁了卫伉最后一丝骄傲,从而完美的解开了霍去病跟卫伉之间的心结。
至少这样做了之后,卫伉一辈子都会认为霍去病是他的保护神,而不是什么图谋他父亲什么东西的敌人。
他们几人吃饭,历来都是一大盆子夹着吃的,平日里苏稚也不讲究,大家一起吃一盆子菜没有任何不对。
今天不一样了,苏稚先是迅速的给她的高粱米饭上堆满了菜,对盆子里那些被曹襄他们吃过的菜,一口都不动。
匆匆吃完了饭,就丢下碗筷跑的不见踪影。
曹襄往嘴里刨了一口饭奇怪的道:“你小老婆在发疯,你不治治她的毛病?”
云琅嘴里嚼着饭菜,瞅了曹襄,李敢,赵破奴一眼,摇摇头又重新低头吃饭。
曹襄有些心虚,一把抓住云琅的袖子道:“说清楚,我哪里奇怪了,让你们公母两这样看我,好像还非常嫌弃我的样子。”
云琅把饭吞下去喝了口茶水漱漱口道:“苏稚看见你今早从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了。”
“呃…我是随便遛哒,随便遛哒…”
李敢,赵破奴也很明显的愣了一下,马上,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异口同声鄙视曹襄道:“胡女的滋味可好?”
曹襄呛咳连连,不愿意说话。
云琅抬头瞅瞅李敢跟赵破奴道:“你们会不知道?”
这下子论到李敢,赵破奴咳嗽了,曹襄则瞪大了眼睛瞅着那两个无耻之徒。
云琅抱起自己的茶壶站起身道:“你们三连襟好好地谈谈,我就不打扰了。另外,何愁有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试探,准备看看你们的心性,结果…呵呵!”
云琅说完就走了,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家伙。
不一会,三人就扭打成了一团…
谢宁一瘸一拐的从城墙上下来看到这一幕惊讶极了,想要把他们三个分开,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见三人下手都很有分寸,也就不想管了,把一大碗高粱米饭倒进菜盆子里,埋头大吃,这三人打累了,自然就会停手的。
谢宁吃完了饭,也不见三人停手,就去了云琅的房间,指指树荫下继续殴斗的三人道;“为什么打起来啊?”
云琅笑道:“恼羞成怒呗,你别看他们三个了,你越是看,他们越是不敢停下来,就当没看见最好。”
谢宁笑道:“我还是到你屋子里看他们到底怎么回事。”
果然,当谢宁走进了云琅的屋子,那三个家伙果然就停手了,相互怒骂一句,然后就分成三个方向走了。
这就算是完事了,以后谁要是再提这事,他们三个必定会再次恼羞成怒的。
云琅准备把这事埋在心底,等三人以后有什么大喜的日子,再旧事重提…
七月的受降城骄阳似火,连续下了三天的大雨,天气稍微清凉一些,太阳又开始暴晒大地了。
一条大河就在身边,水汽自然是不缺的,潮湿的大地被太阳烘烤之后,大地就成了蒸笼。
由于牛羊多的缘故,受降城的蚊虫多的几乎难以容忍。
云琅担心出现疫病,已经命边民们驱赶着牛羊去了远处放牧,偌大的受降城也几乎用清水洗涮了一遍之后,总算是没有冲天的臭味了,蚊虫却变得越发的多了。
这样的天气里,连河水里的鱼都懒得咬钩,云琅在阴凉处耗费了一下午才钓上来两条喜欢阴凉且食腐肉的大鲇鱼。
河边有清风吹拂,苏稚躺在云琅身边睡了一觉又一觉,直到傍晚的时候才算是清醒过来。
“这里怎么还这么热啊!”
“必须要热啊,麦子就靠这几天的太阳变成熟呢,不烤的话怎么变黄呢。”
“这也热的没道理,郎君,我想回家了。”
“家里也热啊!”
“可是我们可以去山居小筑。”
“怎么,不想再解剖了?”
“不用了。”苏稚指指脑袋道:“该见识的都见识了,该做的实验都做了,胡人,羌人,汉人,匈奴如果去除外形上的不同,本质是一样,构造也是一样,没什么好稀奇的。我现在回去,就是想问药婆婆很多事情,我发现我们以前猜测的很多事情都是不正确的。”
云琅收起鱼竿,吊钩上的羊肉已经不见了,刚才那条聪明的鲇鱼吃掉了诱饵没有上钩。
“快了,我们就要回家了,需要沉淀边关所得的不光是你一个人,我需要,去病需要,曹襄,李敢他们都需要,甚至参与过受降城之战的将士们都需要。太尉府已经来了两道军令,要我们把受降城获得的牛羊带回关中,这说明大汉国库又见底了,急需补充。大军想要离开受降城,必须是在跟朝廷派来的军队完成交接之后。牛羊也需要在秋日里贴膘,否则走不回去的。这里的秋粮是重中之重,也需要收割,所以啊,等我们回家的时候,该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啊?还要再待三个月啊,我不活了!”
“快走吧,太阳快落山了,再不走,蚊子该出来了。”云琅把苏稚拉起来,让她收拾好毯子,自己从河水里提起鱼篓,扛着钓竿跟苏稚进了受降城。
黄昏的受降城才从酷热中解脱出来,白日里冷清的街市迅速就变得热闹起来了,白日里没有生意的商贩们,趁着天色还亮,抓紧时间招揽自己的客人。
如今的受降城终于有了一丝繁华的模样,城池里到处都是闻风而来的大汉商贾以及胡人客商。
被云琅勒令拆分的东西两市上人满为患,东市上是进行大宗交易的地方,交易双方分别是汉商跟胡商,偶尔也能看见一些部族女子,有些大胆的赤裸着上身,用部族的出产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市比东市还要热闹,随着秋天不断地逼近,方圆三百里之内的部族都开始倾销自家的物资,跟官府,或者汉商,胡商进行交换。
很可惜,在这里铜钱并不被人认可,硬通货只有黄金!
这也是云琅硬性规定的。
如果汉商以及受降城官府的出口比进口的数额大,云琅自然会鼓励使用铜钱的,现在大部分都是进口,云琅自然很愿意把黄金当做一种进口物资。
站在城墙上看到这一幕热闹的场面,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丝不舍,不舍得将刚刚治理好的受降城交给别人。
不过,一想到阿娇,长平这两个精明的女人,他不认为这座城在他离开之后会有什么变化。
要知道“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就出自大汉,只要是好的,有效的政策,在大汉,继任的官员一般不会改动。
只要来的人不是云琅这些人的仇人,或者是一个贪黩无度的人,受降城的繁荣是可以预期的。
第一六零章 开拓航道
毛衣的销售真的不错,云琅眼看着堆积如山的毛衣顷刻间被胡商一扫而空。
看到这一幕,他不由得瞅瞅苏稚身上的衣衫,再瞅瞅自己的衣衫,最后看看胡人的衣衫,在他眼中丑到爆的毛衣,放在胡人眼中就该是米兰时装展览会上的爆款。
毕竟,你不能对这些把羊皮挖个洞,再随便用麻线缝制几下的东西叫做衣服。
长长的带着强烈的波西米亚风情的长袍只要是胡人没有不喜欢的。
长长的麻布头巾上只要镶嵌一块乱七八糟的石头,那些见多识广的羌妇就敢问胡人换脑袋大小的一块白玉…然后美滋滋的拿着这块白玉再去跟胥吏换两口袋麦子。
这是很好地商贸,对谁都是!
苏稚就是这座城里的女主人,不管别人怎么看,那些羌妇,胡人是这么看的。
因此,只要苏稚出现在市场上,偌大的集市上的东西都是随她挑拣的。
不知为何,这个女子偏好白玉,她的屋子里已经收集了一屋子白色的石头。
如果不是因为看不上胡人的手艺,她早就把那些白石头变成各种玉器了。
苏稚是大方的人,家里给她运来了不少的丝绸,只要是她看中的石头,就会有专门的人帮她送回去,回来的时候,只要给一块丝绸就成。
这个时候云琅都认为,《卖炭翁》里的小太监被白居易黑的很惨,如果白居易看到苏稚的做派,就会觉得那两个“黄衣使者白衫儿”其实慷慨的要命。
“半匹红绡一丈绫?”
苏稚可给不了那么多…
白石头是从昆仑山脚下捡回来的,胡人们认为,那东西是昆仑山神的汗水,到处都是,唯一的花销就是运费…天神总会流汗的,因此,白石头也会无穷无尽。
倒是香料这种东西贵的要命,黑羊羔皮也贵的要命,被苏稚炒热的没药跟乳香现在别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拿,已经被云琅列入了军用物资。
可能后来觉得把妇人用的药列为军品,有些无理,就添加了血竭这味药物。
不管怎么说,不管还有多少黑暗,受降城总体上依旧是一个繁荣的,公平的,安全的交易场所,至少,这里没有西域那些城主大人们的横征暴敛,以及明火执仗的抢劫。
你付出,总会有回报,这就是云琅让人在城中散布的受降城格言。
回到了内城,苏稚丢下一大堆白石头,烦躁的让追随她的羌妇给胡商拿丝绸。
眼看着一匹丝绸被胡人欢喜的抱走了,她就冲云琅抱怨道:“一些白石头都贵成这个样子,你也不管管!”
云琅从桌子上拿起一块圆润的玉石籽料瞅了一眼道:“想要再便宜的话,我就要派兵去抢了。”
苏稚皱眉道:“抢劫就算了,那些胡商跑了好几千里地也不容易,就是觉得有些便宜他们。”
云琅呵呵笑道:“总要大家都有的赚,这样才是做长久生意的道理。受降城呢,其实就是一个进口,真正的出口在哪呢,告诉你吧,在富贵县!如果从受降城放舟成功,我们就能直抵关中,不用走陆路了,也少了颠簸之苦。”
苏稚撇撇嘴道:“就靠您正在做的那些木头筏子?”
云琅大笑道:“关中真正的大树,已经被始皇帝跟大汉皇帝建造宫苑砍的差不多了,咱家来年还要建造很多房子,这些建造木筏的大树正好用得上。”
“我们真的要走水路?”
云琅点点头道:“没法子啊,从陇西郡到受降城的大河上游,到处都是匈奴人在乱跑,没办法查验。从受降城到关中,相对平安一些,自然要试试了,丫头,拿出一点开拓精神出来,我们沿河走一遭。”
苏稚不喜欢乘船,她说自己如果乘船就会死掉。
这自然是夸张的说法,只有得狂犬病的人才会怕水。
在大汉,最舒适的旅行方式就是乘船,走陆路,即便是乘坐云氏马车,一千多里下来,也会让人魂不附体,更不要说硬车轮在硬地面上骨碌了。
发明创造的主要动力是需要。
满大汉的人中间,最需要发明创造提高生活品质的人就是云琅。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享受过飞机,高铁,汽车的云琅对大汉时代依靠马蹄子跟双腿这种旅行方式深恶痛绝。
即便是何愁有有时候也非常的不理解云琅某一方面的怪癖。
没有好的抗生素,云琅就只能尽量的要求所有人不要感染炎症,不要感染疫病。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准大汉人随地大小便,不准他们喝生水,所有人要养成洗澡的习惯。
来到骑都尉军中,何愁有觉得这里的面人,似乎比皇宫里面的人还要干净一些。
冬日里七天一洗澡,夏日里两日一洗澡,这在骑都尉中是硬性规定,何愁有感觉自己在骑都尉把一辈子的澡都给洗完了。
不过呢,在炎炎烈日下,洗一个热水澡确实舒服。
很奇怪,云琅跟苏稚两人被蚊子叮咬的无处藏身,何愁有身边却没有几只蚊子,就这几只蚊子也是路过的蚊子,他们对何愁有一点都不感兴趣。
何愁有任何时候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当霍去病,云琅,李敢,曹襄,赵破奴,谢宁一群人穿着短裤在军营里招摇过市之后,其余的军卒立刻有样学样,两天时间,人人都喜欢上了这种跟裙子差不多肥大的短裤。
曹襄告诉云琅何愁有不招蚊子,他还不信,故意找了一个机会来找何愁有谈话,这才信服。
“十六万四千七百斤铜,想要运去长安靡费之巨,几乎让我们无利可图。”
云琅故意靠近何愁有坐了下来,他对何愁有这种百虫不侵的特质非常的感兴趣。
“还有十一万个金饼子,六千斤好银,记得一起运去长安。”
何愁有脸色淡淡的,他以为云琅想要贪墨那些金银。
“小家子气啊,谁说我要贪墨那些金银了,我们必须想一个减少损耗的法子运送才成。陛下以前豪富无比,连续不断的往边关运送了粮秣物资之后,听说今天的俸禄能否按时发放都成问题。公孙弘从咸鱼上刮盐贩卖的事情你以为我不知道?”
何愁有不为所动,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琅道:“陛下困顿至此,我们自然要分忧,不能动的钱一个钱都不能动,否则莫怪老夫砍手跺脚!”
“没说要贪墨钱财,我是说,钱财多到了我们这个地步,就不是钱财了,而是货物!花五百个钱把一百万钱送到长安跟花五万个钱把一百万钱送到长安是两回事。这个法子要是想不出来,路上损耗的钱,会比我贪墨掉的钱要多出来十倍,百倍。”
何愁有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下来,认真的朝云琅拱拱手道:“这方面军司马乃是个中大家,只要能把最多的钱送回长安,老夫甘愿俯首听命!”
云琅笑道:“这就好,我想了一个基本上没有耗损的法子你要不要听?”
何愁有笑道:“老夫洗耳恭听!”
“我准备把大树树干挖空,再把金银,铜锭填进去,封好盖子,然后让巨木顺流而下,到了关中,再捞起来就成!”
何愁有仔细听了云琅的安全措施之后大笑道:“好啊,好啊,老夫可以骑在巨木上随金银一起顺流而下…”
听何愁有这样说,云琅有些心酸,站起身第一次诚心诚意的对何愁有施礼道:“何公说笑了,只要把三五根巨木连接成一体,就是一座木筏,何公可以居住在木筏上!”
何愁有笑道:“只有金银如此处理么?”
云琅摇头道:“不仅仅是金银,我准备组成一个巨大的木筏队,我们在受降城所获全部装在木筏上,我们一起顺流而下,开拓航道!”
第一六一章 羊皮筏子赛军舰
随着云琅对何愁有这个人的认知不断加深,他就发现太宰这种人从来就没有死去过。
只要你善于发现,你就会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看到同类型的人。
忠贞是一种伟大的美德,也是一种最残酷的自虐方式,尤其是当一个人把自己的忠贞献给了特定的某一个人的时候,痛苦就会加倍。
对何愁有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他效忠的对象,然后才是他自己本身。
所以当他听到云琅给出了一个似乎可行的方案之后,他就毫不犹豫的准备亲力亲为。
“船队分三波进发,第一波以受降城死士,罪囚为第一队,提前第三队两日出发,他们的军务就是实验大河河道是否全程通畅。第二队以受降城的军士以及工匠为主,他们的军务是一路上绘制地图,勘察河道,并向第三队发布平安,或者危险讯号。第三队就是我们,也是规模最大的一队…”
云琅在地上绘制了自己的漂流计划,解说完毕之后,就把讨论权交给了在座的将官。
霍去病摇头道:“骑都尉大军不会上木筏,不过,我们可以沿着河道一路陪伴你们。”
云琅摇头道:“不可能,你们跟不上的,大河在受降城这一段水流平缓,你们或许能够跟上,一旦大河出了草原,水流一泻千里,中间还有高山深沟,你们想要守在船队边上,这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骑兵离开了战马,还叫什么骑兵?你可以带着物资以及步卒乘坐木筏,骑兵必须全程陆路,放心吧,我们会跟上的。”
云琅瞅了霍去病一眼笑道:“意志跟现实完全是两回事,有些困难并非意志力所能克服的。这是一般的规律,你要承认!”
霍去病笑道:“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我霍去病!”
曹襄也在一边敲边鼓道:“去病的话还是可信的。”
云琅笑而不语,何愁有却用欣赏的目光瞅着霍去病,看样子这个老家伙也赞同人心齐,泰山移这句话。
“失败者抱着骑都尉营地外面的松树亲吻一天!我会组织家里的妇孺来观看。”
“大丈夫焉能受此羞辱!”李敢想起昔日遭受的羞辱,脖子上的青筋都蹦跳出来了。
“你又不是没有亲吻过,发什么脾气啊?”云琅鄙夷的瞅了李敢一眼。
曹襄摇摇头道:“换一个赌注,上一次我的嘴皮都被松胶给沾住了。”
云琅不理睬曹襄,只是看着霍去病。
霍去病沉吟良久才道:“你若失败怎么说?”
云琅大笑道:“老规矩,我只穿着内裤逛阳陵邑,你要是觉得不够,我去逛长安城!”
曹襄鼓掌大笑道:“我能邀请全长安的青楼女子去观看么?”
云琅笑道:“自然可以!”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正要回答,李敢连忙阻止道:“我们跟他打赌从来都没有赢过!”
霍去病笑道:“兄弟间的一场赌注,输赢有什么要紧的,至少,我对骑都尉上下有信心。”
云琅不屑的道:“又是一个将官一张嘴就代表兄弟们的事情,有没有信心,你问过我这个军司马了没有?”
李敢怒道:“你就是我骑都尉里的耻辱!”
“那就比赛啊!”
“我们不跟你比!”
“赌了。”霍去病轻轻应承一句就打算散会。
赵破奴一会看看霍去病,一会看看云琅,他看不明白这四个人到底在干什么,倒是何愁有看的津津有味的。
“这一次探路之举恐怕会死伤惨重吧?”何愁有在霍去病将要离开房间的时候轻轻说道。
云琅沉默了片刻道:“从没有人走过这条水道,对于我们来说,这条水道就是一片未曾开拓的蛮荒之地,如果遇到断流,遇到瀑布,遇到险滩,遇到水洞,我们很可能会全军覆没,即便是有目前这样的准备,也很可能会陷阱进退两难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