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这无疑是一桩杀人案,我们应当将它等同于凶手作案后自杀的案件来看待。”
“原来如此,也有这个可能。”
即使理解岸上的意思,槙村的措辞还是很谨慎。
“但我知道,我所提出的充其量只是一个假说,没有能算是证据的东西。而我不过是个律师,无法参与正式搜查工作收集证据。这也是事实。
“所以,就我自己的立场来说,我建议警方务必展开行动。尤其是好好搜查榆宅的垃圾。我的提议或许是班门弄斧了,可是垃圾桶是物证的宝库,不容小看。谁都不知道里头究竟藏了什么。
“总之,我有义务恢复治重的名誉。今天我正是为此才来向身为刑事案件科科长的您直接阐明情况。”
听岸上说完,槙村稍一留神,便发现这位高龄律师的嘴角挂上了一丝令人棘手的笑意。
“对了,我调查过,据说榆宅所在的片区会在周一和周四回收生鲜垃圾,其他垃圾则一律在周二回收。”
就在这一瞬间,槙村彻底输了。
人一旦下定决心,动作便会加快。槙村立即展开行动,在署内提出了自己的怀疑,认为治重的死或许不是共同自杀,而是被伪装成自杀,要求大家调整搜查方向。
刑事案件科科长突然变卦已经足够让人惊讶了,而且指令居然还这么明确,在座的刑警们都瞠目结舌。接着,他们奉命调查,从榆宅的垃圾箱中找到了物证,即那把新菜刀的塑料包装盒以及由出售该菜刀的大卖场所提供的购物拎袋。
经检测,这两件物品均沾有橙子的指纹,但没有治重的指纹。对岸上的假说而言,这已经能算是决定性的证据了。槙村暗中佩服这位老人的眼光何等犀利。
而另一方面,凶器上却只有治重本人的指纹。警方据此推断,橙子是戴着手套割开了被害人治重的手腕,随后将他的指纹弄到凶器上。
从治重住所里搜出的那张收银条也是同样,有治重的指纹而没有橙子的指纹。至于检测到的第三人的指纹,应该来自大卖场的收银员。
最后还有橙子自杀时所使用的菜刀。经检测,上面仅有她本人的指纹。
毋庸置疑,热爱推理小说的橙子为警方留下了一个疑云尚存的残局。尽管他们对指纹查得慎之又慎,但菜刀的包装盒和大卖场的购物拎袋却让他们没了头绪。
这也难怪。毕竟在听到岸上的指摘之前,槙村自己都从未想到过这些。因此他可以理解眼下的困境。
独断是很可怕的,一旦得出“自杀”的结论,那么即使是老练的警察,也很难摆脱固定的观念,思考其他的可能性。
此刻重新看待这起事件,槙村觉得自己终于摸索出橙子真正的想法了。她果然是个和“赎罪”“良心”等词沾不上边的女人。
她确实留下了与治重之间的信件,但这个举措其实是她按自己的想法制定出来的策略。
因为只要读了那五封信,所有人都不会怀疑他们死于共同自杀。这便是她的目标。
次日,槙村仔细地搜查了榆宅。
这桩自杀案本身虽特殊,不过他向来就对犯人自杀的现场不感兴趣,而且平时也难得亲自赶赴案发现场,因此为他带路的警队队长显得非常紧张,担心是否会因队伍在调查初期所犯下的错误而受到指责,那副样子光是看着就怪可怜的。
其实槙村之所以过来,就是因为非常想亲眼见证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家庭才能养育出榆橙子这种稀世罕见的毒妇,居然下手杀了姐姐、侄儿、丈夫,甚至在过了四十二年之后,又戏耍了一位男士……
他对榆宅抱有的笼统印象,莫过于“宏伟的鬼宅”“荣耀的残骸”“翻涌着女性爱恨情仇的活人坟场”。然而在现实面前,这些印象都被轻易打破了。
它散发出一种朴素而深邃的气息,主人大概对“家”抱着深厚的眷恋。即使它的外观已经彻底老旧,到处都是损伤,内部却绝不荒凉。橙子深爱着这里,打扫时不放过任何角落,房屋和庭院都相当整洁。
起居室就是当年那桩毒杀案的舞台,里头的装饰壁炉、橱柜、椅子以及那张古朴的圆桌都还按原状摆放着。
眼前的光景让槙村联想到电视剧中常见的旧贵族或大富豪的宅邸。即便他对那样的时代一无所知,但复古的氛围以及隐约透出不协调感的“日洋混搭”风格还是勾起了他的乡愁。
但橱柜里只放有一套国产的茶具,白色的瓷底上画有蓝色的图样,到处都找不到当年毒杀案的“主角”—那只带有缺损的咖啡杯。它的主人应该不会再次使用它了吧?
尽管如此,橙子仍旧独自居住在这栋宽广的老宅里。她杀死了自己的家人,一边畏惧着他们的幻影,一边度过每一个日夜,这种生活不知有多么恐怖。
根据附近居民的证词,警方弄清了一件事,那便是在治重给橙子寄去最后一封信之后,至少拜访了榆宅两次。
邻居夫妇曾目击到他们两人从出租车上一起下来,并肩进入了榆宅的大门。此外,还有人看到过他们在自动售货机前购买饮品,彼此间的气氛十分融洽,八成是正散完步准备回榆宅。
照这样看,治重寄出最后一封信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他和橙子在这间起居室里喝过茶,而且最终原谅了橙子。
事态发展到这里,要是还有什么能够让橙子产生杀意,那便是她忍耐至今的恐惧了。
那份恐惧名为“孤独”。
槙村在原地站了好久,任由挺直身体一动不动的警队队长继续等候。


第8章 天鹅之歌
在榆治重去世两个多月后,其辩护律师岸上义之收到一封厚厚的信件。
封口处粘得十分严实,信封上写着寄信人的名字—榆治重,邮戳日期是前一天,寄出地则是东京市而非福水市。他当场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
让媒体沸腾不已的榆家“伪装共同自杀案”总算告一段落。世人皆知死于榆橙子之手的榆治重不仅不是杀人犯,还是蒙冤入狱的受害者。
当然,这也是因为媒体公开了他们两人之间的通信,信中部分内容被做了打码处理。整件事虽然不能用“因祸得福”来形容,但好歹洗刷了治重的冤屈,岸上也终于能够无牵无挂地回到原本的工作中。就在他刚开始恢复平静的当口,就收到了这封信。
他原本以为这是打着死者名号的恶作剧,但笔迹和橙子收到的三封信一模一样。墨水是蓝黑色的,字迹端正,排列整齐。他不会看错,这就是治重的字,是治重用心爱的钢笔所写就的。
然而,人死不可能复生。
这是治重留给自己的辩护律师兼挚友的最后讯息。估计是他在自知即将死去时,把信托付给了认识的人保管。
岸上不由得激动起来。他急不可待地用剪刀剪开信封,从中取出了叠成一叠的信笺。
那果然是传统的白色信笺,印有竖排的对齐线,上面写满了岸上眼熟的小字。
岸上深吸一口气,调整呼吸,随后便开始阅读治重寄来的最后一封信。
*
义之:
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不在人世。
相信你已经猜到了,是我提前拜托了一位信得过的人把这封信寄给你。
当时,我向对方提出的委托是,如果我于近期去世,那么等我死后两个月,请把这封信投入邮筒。而现在你既然能读到它,也就意味着对方履行了约定。
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岁月中,你深厚的信赖与友情一直支撑着我,很遗憾没能在最后与你道别。
不过你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我,肯定会怀疑我“自杀”的证据不足。所以我下定决心写下这封信,对你解释这个问题。
除此之外,我虽不在意别人的想法与臆测,但唯独希望你能够知晓真相。
只是,你大概无法对我接下来要说的内容产生理解或共鸣,而我本人也将在执笔的同时承受难耐的痛苦。
我犯下了罪孽,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无论你如何谴责我,我都甘愿接受。但我心中自始至终都怀着对你的感激和敬爱,请你无论如何都不要误解我的友谊。
这是我以自己的方式所奏响的“天鹅之歌”。
我深知你非常喜爱的舒伯特的《天鹅之歌》,而我这一曲只是与它毫无共同之处的替代品。是我这个走错了第一步,落得在高墙囹圄之中过了大半辈子的人,发自内心的最后呐喊。
回首过往,我永远记得四十二年前违背了自己的意愿,选择自首,与你一起去了东伊野原警署,向警方坦白一切。
我的战斗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当时,“死刑判决”所带来的恐怖感过于强烈,我们被它困住了,没有余力去冷静地推测未来,思考到底何谓对错。
但人类确实无法将“具体的情况”与“时下的情感”从事件中剥离出去,空谈行为本身的正误。因此,我们无法简单地断言“自首”是不是最佳的作战方案。
现在冷静下来进行分析,既然我们正视了当时刑事类案件的审判倾向。那么,“故意认罪自首”便未必属于鲁莽失策。不论别的,毕竟我因此免遭死刑,在此时此刻还能像这样活在人世。
我们的策略是先被判无期徒刑,以后再尽全力申请再审。你也言出必行,花了一辈子时间为我而战。从这一层意义上,我认为我们绝对是一心同体的伙伴。
只不过,现实比想象更加残酷。随着时间的流逝,服刑犯的认知与心境都必定会与铁窗外的人产生微妙的差异。
再审的门槛究竟有多高呢?而一旦被打上犯罪者的烙印,要把这种负面印象抹去又是多么困难呢?我可太清楚不过了,清楚得简直都心生烦闷,于是便暗暗下了一个决心。
如果说,你的目的是让我洗清冤屈,那么我的目的则是找出幕后凶手。尽管两者乍看之下是相同的,其实迥然相异,可以分别类比成“防卫”和“复仇”。
比起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更希望把凶手推到世人面前,让那个陷害我、搅乱了我一生的家伙求死不得,直到最终被判处死刑。要说我是靠着这份执着活下去的都不为过。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件事让我清醒了过来,那就是在榆家那桩毒杀案案发十五年后,根据当时的法律,它的有效追诉期已满。
杀人案的追诉时效居然只有区区十五年。
虽说我一开始就知道,然而当它成为现实后,我还是动容得无法言喻。是啊,怎么能相信日本的司法体制呢?我实在太过愚蠢,愚蠢得近乎可笑。
这样一来,就算我找出凶手又能怎样?国家已经不会处罚那家伙了,即使通过再审获得无罪判决,我心中的创伤也永远不会痊愈。
看样子我只剩下亲手复仇这一条路了。于是,这一想法逐渐在我心里取得主导权,只不过我凭自己的力量完成复仇之前,还有巨大的壁障挡在路上。
其中最致命的是我正在服刑,只要我不能出监狱,那么一切就都是空话。
离开监狱当然不简单。
不知为何,社会上广泛流传着一种说法,称因为犯下重案而被判无期徒刑的囚犯,在服刑若干年后便能轻易得到假释,回到凡人的生活中来。其实我们当初也抱着这种印象,但了解实际的案例后,方知难度比我们想象的更高。
我越清楚现实情况,便越发绝望。难道我只能默默地老死在这高墙之中吗?然而,对于凶手的憎恨之情还是支撑着几乎要向现实认输的我。我甚至觉得杀死那家伙千次万次都不足以消我心头之恨。
不过,人生就是如此巧妙,并非只有坏事。在研究谁是凶手这一点上,我取得了扎实的成果。
监狱生活单调乏味,漫无尽头,我也因此得到了大量的自由时间。我把其中大部分都用来寻找凶手。除了必看的案例资料,还包括各种与犯罪相关的报纸、杂志报道,甚至连古今东西的犯罪小说都被我读了个遍。你很清楚我根据线索就解决了哪些谜团。
毕竟我只在时间上非常充裕,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讲,不会受琐事与杂念干扰的服刑生活很适合思考,不是吗?
如果我提出“比起案例或者以往的罪案,从推理小说中得到的知识有用多了”,不知身为律师的你会有何感想。
但这绝非偶然,榆家的毒杀案中有一项特殊情况,即凶手是狂热的推理小说爱好者。从这个角度来看,便会发现她作案的出发点已完全能构成一部推理小说。
我怀疑那桩案子不是出于单纯的物欲或怨恨,而是某位谋士玩弄手段所锤炼出的一项“作品”。当我想到这一步时,我的思路便开阔了起来。
那天在场的成员中,有作案可能的人以及可行的作案方法其实相当有限。
是谁悄悄把毒巧克力的包装纸碎片放进了我的上衣口袋?排除先入为主的观念和一意孤行的想法后,若能仔细地逐一研究所有可能性,那么假以时日,独一无二的真相定会浮现出来。
我记得很清楚,在追诉时效过去七年之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那明明是我自己推理出来的,却还是让我大受冲击,话也说不出,整整一天都颤抖得停不下来。
好了,真相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想,聪明的你已经知道答案了。
因为在我和橙子“共同自杀”之后,你当然会前往现场,并找到我和她之间的五封信。
无须多言,那些信件可以算是我们的遗书。它们以四十二年前那桩毒杀案的真相起头,一直写到了现在我们二人为何要一起赴死。哪怕是不明就里的外人,在读过它们之后也能充分了解个中的缘由。
当然,眼中所见的未必就是事实。尽管整个过程有些复杂,之后我再向你慢慢说明即可,眼下请你先回想我在十一月四日那天寄给橙子的信。
那是我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并在信中指出她才是榆家毒杀案的主谋以及犯罪的实施者,是陷害我的凶手。
而我的推理核心无疑就在于,橙子和庸平先生在我的面前相互配合,演了一出巧妙的戏,实现了“调包上衣”的诡计。我至今仍坚信这一项假说切中了要害。
我并没有证据。只是这样看来,动机也好、犯罪计划的可行性也好,包括后来庸平先生意外死亡也好,便全都能说通了,没有任何矛盾之处。要知道,单纯的“假说”可没这么强的说服力啊。
仔细想想,我之所以没有想过那么简单的诡计,原因还是在于自己认定橙子不可能会找庸平先生合谋。
她虽是庸平先生的妻子,但平日里就瞧不上他,也很冷淡,因此才能把他当作随用随丢的道具。我以前却没能想通这个关节,这只能归咎于我的不成熟。后来,我也终于痛切地认识到,弹性思考对于推理来说究竟是何等重要。
在案发二十二年后,我总算查明了凶手的身份,不过这不是终点,接下来才是问题。我该做什么,我还能做什么?
然而答案不可能轻易出现。我再一次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为了避免你的误解,我还是事先声明一下。我从未烦恼过要不要原谅橙子。因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她的动机是对我的爱,她的行为也明显脱离了人道,不可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