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史提芬说。
「有、你有,你这会儿就想推开我。」
史提芬犹豫了一会,「你的皮肤上画满记号,颜色也很奇怪,搞不好感染了某种疾病。」
「不,我的肤色不表示我生了重病。」温古鲁说。
「表示?」史提芬说,「这个字眼倒很奇怪。但你说的没错,肤色确实表示某些意义,我的肤色所表示的意义是:任何人都可以在公众场合打我,而不必担心受到惩罚;我的朋友们不太愿意跟我一起在大庭广众前露面,不管我念了多少书、会说多少种语言。在众人眼中,我不过是个罕见的怪物,好像会说话的猪或是会算数的马。」
温古鲁露齿一笑,「在我看来,你的肤色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它表示你将扶摇直上,成为一位无名的君王;它表示你的王国正期待你的出现,你的敌人也将全数遭到歼灭;它表示这个时刻即将来临。无名的奴隶将头戴银皇冠;无名的奴隶将是怪异国度之王……」
温古鲁紧捉着史提芬的手,缓缓念完整个预言,「好了,」他念完之后说,「我已经告诉你了,也将预言传达给两位魔法师,我的任务至此大功告成。」
「但我不是魔法师。」史提芬说。
「我从来没说你是魔法师。」温古鲁回答,说完突然放开史提芬,拉紧身上破旧的外套,掉头走入黑暗之中,不一会,他的身影就消失在油灯的光影之外。
几天之后,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忽然想观赏猎狼,他显然连着好几世纪都参与这项消遣。
瑞典南部刚好举办猎狼,所以他挥指一弹,带着史提芬来到瑞典南部。史提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老橡树树头,周围尽是白雪皑皑的森林,从这里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林间有一小块空地,一根高耸的木棍竖立在地面上,木棍顶端有个老旧的车轮,轮上紧紧地绑着一只低声哀鸣的小羊。
一群野狼悄悄地从森林里走出来,每只身上都盖满冰霜,双眼饥饿地瞪着小羊,狼群一出现,林中四处马上传来狗叫声,猎人们飞速地蜂拥而至,一群猎犬冲进空地,头两只猎犬跳到一只野狼的背上,三只野兽缠斗在一起,撕咬对方的身体、四肢和牙齿,猎人们随后出现,举枪射杀了野狼,其他野狼奔逃回黑暗的森林中,猎犬和猎人紧追其后。
此处狩猎结束之后,银发绅士马上施法把自己和史提芬带到下一个猎场,他们从这个枝头跳到下个枝头,从山顶跳到露出岩石的地面,有次还跳到一个教堂的屋顶,教堂所在的村庄四处都是小木屋,家家户户的门窗造型灵巧古怪,状似精灵之屋,屋顶上覆盖着薄薄的白雪,在阳光下闪烁着点点光芒。
他们在林间一处安静的角落等着猎人出现,忽然有只野狼来到他们站立的树下,它漆黑的双眼炯炯有神,毛皮黑得发亮,其他野狼皆相形失色,它仰头对绅士说话,听起来像是流水冲刷过岩石,或是微风在光秃秃的枝头叹息,也像干枯树叶在火中燃烧的劈啪声。
绅士以同样语调回答,然后不在乎地笑笑,挥手叫它离开。
野狼恶狠狠地瞪绅士一眼,转身跑开。
「它求我出手相救。」绅士解释。
「先生,您不能救它吗?我真不希望看到这些尊贵的动物遭到射杀!」
「心地善良的史提芬啊!」绅士称许地说,但他还是没有出手相助。
史提芬一点都不喜欢观赏猎狼,没错,猎人们确实勇猛,猎犬们也忠心耿耿、蓄势待发,但他的爱驹翡冷翠才刚死,他不忍心看到其他动物遭到射杀,特别是如此骁勇、英挺的野狼。思及翡冷翠,他才想到还没告诉绅士自己碰到一个蓝皮肤的家伙以及那个预言,于是他全盘道出。
「果真如此?嗯,我还真想不到呢!」绅士说。
「先生,您听过这个预言吗?」
「我确实听过!甚至知之甚详,每个精灵都很清楚,当初说出这个预言的是……」绅士说了一个史提芬听不懂的字眼②,「我跟你说他的英文姓名吧,他叫约翰·厄司葛雷,或是乌鸦王,这下你就晓得他是谁。但我不知道这个预言怎么流传到英国,我以为英国人对这些事情已经失去兴趣。」
『注②:银发绅士说的是大概是乌鸦王的精灵原名,史传杰认为这个名字代表「白头翁」。』
「无名的奴隶!先生,这不就是我吗?这个预言似乎说我会成为君王。」
「你当然会成为君王!我早就跟你说了,对于这类事情,我从来不会出错。但亲爱的史提芬啊,虽然我非常欣赏你,但这个预言的重点不是你,而是重振英国魔法。你以为预言中的『无名的奴隶』是你,其实讲的是乌鸦王自己,他小时候有个非常邪恶的精灵把他从英国绑架到这里,他以无名奴隶的身分藏匿在精灵王国,长大之后却成了统驭人类、精灵以及地狱三地的君王。」
史提芬顿时觉得有点失望,但却说不出为什么,毕竟他并不想当上任何王国的君主。他不是英国人,也不是非洲人,他不属于任何地方,温古鲁的话给了他一种归属感,他的存在也有了某种意义,但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一切不过是幻觉。


第四十八章 雕版画
一八一六年二月底至三月
「你变了,看了让我吓了一大跳。」
「是吗?听你这么说才令人惊讶呢!我或许瘦了一点,但感觉不出什么其他改变。」
「不,你的脸、你的神情、你的……某些方面的感觉就是不同。」
史传杰笑笑,或说脸部微微抽动,华特爵士心想这大概算是微笑吧,他已经记不得史传杰笑起来是什么模样。
「或许是这身黑衣,」史传杰说,「丧礼之后,我宛如行尸走肉似地在街上晃荡,难怪大家看了莫不吓得想到自己的大限之期。」
他们坐在科芬园的贝德福咖啡屋,以前他俩经常在此畅谈,因此,华特爵士特别选择此地,希望能让史传杰振作起来。但在今天这种夜晚中,连贝德福都缺乏生气,门外强劲的冬风把人吹得东倒西歪,阵阵雨丝猛然扫过人们的双眼,咖啡屋里坐满了全身湿淋淋、心情郁闷的男士,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香烟烟雾,侍者们一面忙着在壁炉里加入煤块驱散雾气,一面帮男士们端来一壶壶热腾腾的香料酒。
华特爵士走进咖啡屋时,发现史传杰正在一本小簿子上振笔疾书,他朝着簿子点点头说:「你该不会放弃魔法吧?」
史传杰笑笑。
华特爵士将之视为「不」,心中颇感欣慰,他向来极力主张男人应该有个正当职业,更相信一份稳定有用的工作比什么都能疗伤,但他不太喜欢史传杰的笑声,史传杰笑得生硬,带点尖刻,他以前从没听史传杰发出这种笑声,「我以为你说……」
「噢,我说过很多事情!我脑子里充满各种奇怪的念头,人一伤心,情绪跟着激动,难免一时失去理智,老实说,我这一阵子有点神魂颠倒,行为有点疯狂,但你瞧,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但是老实说,华特爵士并不这么认为。
史传杰不只是变了,从某些方面而言,他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他依然面带微笑(但笑容却和以前大不相同),讲话也像以前一样带点嘲讽敷衍(但却给人一种根本不在乎自己说些什么的感觉),他的神情和话语依然是朋友们记忆中的史传杰,不同的是,这些似乎只是表象,其实他的心思根本不在此。他戴着嘲讽的面具微笑地面对众人,但没有人猜得透他想些什么。他比以前更像个魔法师,朋友们满腹疑问,却没有人知道从何问起,就某个层面而言,他愈来愈像诺瑞尔。
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个纪念死者的戒指,戒指中缠绕着一簇褐色发丝,华特爵士注意到他说话时不停地抚弄、转动戒指。
他们点了丰盛的晚餐,菜色包括甲鱼、牛排、幼鹅肥油所调制的酱汁、几只鳗鱼、肥美的生蚝和一小盘甜菜根沙拉。
「我很高兴回到伦敦,」史传杰说,「也打算大唱反调,我已让诺瑞尔一意孤行太久了。」
「只要有人提到你的书,他就大感懊恼,他一直逼问大家知不知道你写了些什么。」
「噢,这本书才是开头呢!我还需要好几个月才能完稿。除了书之外,我们正计划发行一份新的刊物,莫瑞希望尽快推出,刊物的内容当然非常精彩,我们打算称之为《魔法师随从》①,用它来推广我对魔法的看法。」
『注①:原文「Famulus」是拉丁文,意思是「随从」或是「助手」,特指魔法师的助手。』
「你的看法当然和诺瑞尔不一样,对不对?」
「当然不一样!我主张应该客观、理性地检视议题,而不该固守诺瑞尔所施加的限制和成见,我坚信重新检视议题之后,一定会发现更多值得探究的领域。你想想,所谓的『重振英国魔法』有什么大不了的?诺瑞尔和我究竟达成哪些成就?不过是些编织云朵、雨水、烟雾之类的幻象,这些都简单得不得了!至于让死者复生或是说话,这种魔法的难度确实较高,但让敌军碰到大雨和坏天气?这种呼风唤雨的魔法实在太容易了。嗯,我们还做了些什么?噢、召唤影像,我俩若技艺纯熟,说不定看得出一些端倪,但我跟他都做不到这一点。相较于黄金时代的魔法师,我们的作为不过是雕虫小技,可笑至极!前辈们能够说服橡树和枫树共同御敌,采用花朵创造出妻子和仆人,把自己变成老鼠、狐狸、树木、河流等等,还用蜘蛛网造船、玫瑰花丛造屋……」
「是、是!」华特爵士插嘴,「我了解你急着尝试不同的魔法,虽然我不愿承认,但我觉得诺瑞尔说的或许没错,这些魔法不见得全都适用于今日,比方说,易形术之类的魔法在过去相当吃得开,民间传说将之形容得活灵活现,但是史传杰,你该不会想尝试易形术吧?易形绝非绅士的行径,绅士自尊自重,哪会想变成其他人或其他东西?你就绝对不会想变成蛋糕师父或是一盏路灯……」
史传杰大笑。
「你想想,」华特爵士说,「你若变成一只狗或是一只猪,岂不是更糟?②」
『注②:华特爵士提出了大家关切的一点,易形术通常引人猜疑,黄金年代的魔法师经常藉用这种魔法优游于精灵王国或英国之外的其他国度,但他们也深知易形术容易遭到滥用,比方说,一二三二年,伦敦有位名叫西西莉的贵妇人看到一只小猫轻刮她的卧室房门,小猫毛色褐黄,非常漂亮,于是她收容了小猫,将之取名为「劳弗戴爵士」。西西莉亲手喂食小猫,小猫甚至睡在她床上,更罕见的是,小猫成天跟着西西莉,连她上教堂时,小猫也蜷卧在她裙边打盹。后来有位叫做华特·齐皮的魔法师在街上看到西西莉和小猫,心中马上起疑,他上前跟西西莉说:「夫人,那只跟在你身边的小东西,在我看来,只怕根本不是猫。」西西莉立刻派人请来另外两位魔法师,连同华特一同对着小猫念咒,结果「劳弗戴爵士」马上变回原形:原来这人是个名叫乔瑟令·司密顿的蹩脚魔法师,不久之后,乔瑟令被送上伦敦的五龙法庭,受到砍断右手的惩治。』
「你故意挑一些特别糟糕的例子。」
「是吗?那么变成一只狮子吧!你想当狮子吗?」
「或许有此打算,或许毫无此意,但这都不是重点!我同意易形术之类的魔法必须审慎而行,但这并不表示这类魔法完全没用,你若请问威灵顿公爵愿不愿意将探兵们变成狐狸或是老鼠,让他们偷偷潜入法军军营,我跟你保证他一定欣然答应。」
「我不认为你能说服格雷上校变成一只狐狸。③」
『注③:先前曾提过,格雷上校非常喜欢军服,甚至因此泄漏身分,一八一二年间遭到法军逮捕。』
「啊!只要他还能穿着军服,格雷才不在乎变成狐狸呢!我们必须把焦点转回魔法的黄金年代,也该全力研读约翰·厄司葛雷的生平和魔法,当我们……」
「这事绝对不可,你最好连想都不要想。」
「你说些什么啊?」
「史传杰,我是认真的,我不反对黄金年代的魔法,整体而言,我赞同你的说法,英国人应以古代的魔法史为荣,也该尊崇冈德布列斯、斯托克塞、帕尔等魔法师,他们若得知诺瑞尔蔑视他们的成就,必然感到不悦。但你可能落入另一个极端,你若过分推崇魔法君王,一定会让内阁大为紧张,特别是现在我们随时可能受到『约翰使徒』(Johannites)进犯。」
「『约翰使徒』?谁是『约翰使徒』?」
「什么?老天爷啊,史传杰!你最近都没看报吗?」
史传杰看起来有点生气,「我花了很多时间做研究,事实上,研究占据了我全副心神,更何况,你也知道过去这个月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能怪我分心。」
「但我讲的不是过去一个月,这群暴民在北方已经闹了四年。」
「好、好,但他们到底是谁?」
「他们是一群半夜偷偷潜入磨坊捣毁工厂的工匠,他们焚毁厂主的房屋、掠夺商场,而且鼓动平民滋事④。」
『注④:英国北方的平民自认这些年来吃了很多苦,事实也是如此,英法战争造成民生疾苦,失业率使生活更加困难,等到战争好不容易告一段落,新机器突然登场,机器降低制造成本,夺走工作机会,严重威胁民众的福祉,难怪有些平民动手毁坏机器,藉此保护生计。』
「啊,那群破坏机器的家伙啊!没错、没错,我听懂了,你刚才用那个古怪的名称,把我弄糊涂了。但这群家伙跟乌鸦王有何关联?」
「这些人很多都是乌鸦王的臣民,最起码自称如此。他们每捣毁一座工厂,就在墙上漆上大乌鸦飞军的号识,率众滋事的头目们据称直接受命于约翰·厄司葛雷,他们还说厄司葛雷很快即将现身,在新堡重建他的王朝。」
「大臣们相信他们所言?」史传杰惊讶地问。
「当然不信!我们才没有那么荒谬呢!我们担心的是比较实际的一面,简而言之,我们担心会闹革命。约翰·厄司葛雷的旗帜在北方四处飘扬,从诺丁罕到新堡到处都看得见,我们派了间谍和探子,随时回报这些家伙的举动和想法。他们并非尽信约翰·厄司葛雷即将现身,事实上,他们大部分都跟你我一样理智,但他们很清楚这个名号对平民的影响力。汉普郡的地方官罗利·费雪·卓克已经提议禁止竖立大乌鸦飞军的旗帜,但我们不能禁止人民竖旗,特别是这个旗帜代表他们的君王。⑤」华特爵士叹了一口气,拿起叉子翻拣盘中的牛排,「其他国家也都传说古代君王必要之时将再现身,」他说,「但只有英国将之纳入宪法。」
『注⑤:由此足见伦敦和北英国之间的微妙关系,伦敦政府代表英王,但英王只统驭英国南部,从法律的观点而言,英王只是暂时统治北英国,直到约翰·厄司葛雷决定回返为止。』
史传杰朝着华特爵士不耐烦地挥挥叉子,「这些都是政治把戏,跟我毫无关系。我无意鼓吹重建约翰·厄司葛雷王朝,我只想理智而客观地研习他在魔法上的成就,如果连应该重振些什么都不晓得,怎能谈得上振兴?」
「你不妨研究魔法的黄金年代吧,别碰约翰·厄司葛雷,你何不跟诺瑞尔一样忘了他呢?」
史传杰摇摇头,「诺瑞尔让你对约翰·厄司葛雷产生成见,诺瑞尔已经蛊惑了每个人。」
他们沉默地进食,过了一会,史传杰说,「我有没有跟你提过,温莎城堡中有一幅他的肖像?」
「谁的肖像?」
「厄司葛雷。城堡中一个大厅的墙上挂了一幅画,好像出自某位意大利画家之手,画中爱德华三世和约翰·厄司葛雷并肩而坐,一位是英勇的仁君,一位是善战的魔法君主,约翰·厄司葛雷离开英国距今已经将近四百年,英国人却始终拿不定主意该恨他还是尊敬他。」
「唉!」华特爵士说,「他在北方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倒是无庸置疑,倘若可能,北方民众一定二话不说就舍弃英王,投效于他的旗下。⑥」
『注⑥: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当然出现过数位冒牌的约翰·厄司葛雷,企图夺回北英国,其中最出名的叫做杰克·菲拉欧。一四八七年,菲拉欧在杜伦大教堂加冕为王,支持者包括一群北方贵族以及一些留守在新堡的精灵。菲拉欧长相英挺,心地善良,他只懂得一点魔法,但他一露面,支持他的精灵就施展法术,然后将成果归功于他。菲拉欧的父母是街头卖艺的魔法师,他年幼之时,有一天海克汉伯爵在市集中看到他,伯爵觉得他长得很像大家所描述的约翰·厄司葛雷,所以付了七先令买下他,菲拉欧自此再也没见过父母亲。海克汉把他藏在英国北方,把他训练成君王,一四八六年,海克汉将菲拉欧呈现在大家面前,菲拉欧随即登上王座,但统驭的时间却不长,主要在于太多人知道他是冒牌货。菲拉欧和海克汉很快就起冲突,一四九〇年,菲拉欧派人谋杀海克汉,海克汉的四个儿子随即与南英王亨利七世连手攻击菲拉欧,在一四九三年的沃克萨战役中,菲拉欧战败,被关进伦敦塔,一四九九年遭到处决。
另外两位冒牌货皮尔·布莱克摩和戴维·萨绍逊的成就也不过尔尔,后者的真正身分始终成谜,大家只称他为「夏王」,一五三六年五月,亨利八世下令解散修道院,不久之后,「夏王」在桑德兰附近现身,有些人认为他可能是「泉水」、「里沃」,或是「贺菲尤」等北方三大修道院的修士。夏王有别于菲拉欧及布莱克摩,他没有得到北方贵族的支持,也无意争取贵族们的认可,他的支持来自民间,从某些方面而言,他的崛起不靠魔法,而是带点神秘色彩。他帮人治病,同时教导民众尊重大自然和野生动物,这种哲学似乎比较符合十二世纪魔法师汤玛斯·冈德布列斯的训示,约翰·厄司葛雷则从未提过这套主张。夏王的追随者不打算攻占新堡,事实上,他们无意攻占任何地方,一五三六年夏天,他们在北方四处游荡,所到之处都得到群众支持,九月间,亨利八世派兵镇压,他们不是打仗的料,大部分的人逃回自己家乡,但有些人留下来为夏王而战,结果在潘德法惨遭屠杀,夏王可能是死者之一,也可能仅是消失无踪。』
一个多礼拜之后,《魔法师随从》正式上市,其中一篇文章相当耸动,所有杂志在两天之内全部售罄,出版商莫瑞非常开心,他即将发行史传杰巨著《英国魔法之历史与应用》的首卷,想必也会大为轰动。这篇令读者大感兴趣的文章描述如何让死者复生,然后从死者口中套出有用的讯息,民众读了惊吓万分,却又极感兴趣,几位年轻小姐甚至一听到家里有本《魔法师随从》就吓得昏了过去⑦。大家无法想象诺瑞尔先生居然容许这种刊物出版,因此,讨厌诺瑞尔先生的人更是格外高兴地花钱购买。
『注⑦:我们觉得求教于已经辞世的魔法师相当耸动,事实上,在魔法史中,这却是个行之有年的惯例。马汀·帕尔宣称受教于威彻斯特的凯萨琳,凯萨琳师承约翰·厄司葛雷,早在帕尔出生前两百年就过世了。厄司葛雷据说曾与大巫师梅林、安铎女巫、摩西与亚伦、亚利马太的约瑟等知名的古代魔法师对话。』
在汉诺瓦广场,拉塞尔先生为诺瑞尔先生大声朗读:「……魔法师的技艺与智识若有不足,那么我奉劝诸位先生女士召唤前世曾是魔法师或是具有这方面才艺的精灵。换言之,我们若不确知该怎么走,最好请教略有所知的前辈,由他们出面指点。当今所有魔法师都该这么做,因为可悲的是,相较于前辈,时下这位所谓的『魔法天才』实在相去甚远,无法提供指点。」
「他会毁了一切!」诺瑞尔气得大叫,「他下定决心毁了我!」
「这话听了确实让人生气,」拉塞尔相当冷静,「他太太过世之后,他还在华特爵士面前发誓放弃魔法呢!」
「哼!就算我们全都寿终正寝,或是伦敦的居民死了一半,史传杰依然不会放弃魔法,他控制不了自己的!他已迷上魔法,绝对停不了手,但他想施展的法术非常邪恶,我不知道如何阻止他!」
「诺瑞尔先生,请镇定一点,」拉塞尔说,「我确信你很快就想得出办法。」
「他的书什么时候出版?」
「根据莫瑞刊登的广告,第一卷 将在八月上市。」
「第一卷 !」
「没错,你不知道吗?全书将分三卷,第一卷 详述英国魔法历史,第二卷分析解说魔法,第三卷为未来的发展植基。」
诺瑞尔先生沉重地叹一口气,颓然地低下头,把脸埋在手掌里。
「我确信全书一定错误百出,」拉塞尔安慰说,「但更令我担心的是那些雕版画……」
「雕版画?」诺瑞尔先生气恼地大叫,「书里有什么雕版画?」
「噢,」拉塞尔说,「史传杰找到一个曾在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追随名师习艺的外国人,他付了一大笔钱,请这人制作雕版画。」
「但雕版画的主题为何?画些什么?」
「天晓得是什么?」拉塞尔打了个呵欠,「我完全不清楚。」说完就拿起《魔法师随从》,继续轻声阅读。
诺瑞尔坐了好一阵子,一面咬指甲一面深思,过了一会,他摇铃召唤查德迈。
伦敦东郊有个叫做史比塔菲的小城,这里出产的丝绸远近驰名,放眼英国各地,没有任何地方的丝绸比得上史比塔菲。丝商、织工大师以及染匠在城里盖了多栋豪宅,这些年来,史比塔菲所产制的丝绸虽然和过去一样精美,但市容却比以前差多了,城里的房子脏乱而破旧,有钱的商人们已经迁居到伊斯林敦、克尔肯威尔,更富有的则搬到西边的玛莉彭,现今史比塔菲只剩下地位低下的穷人,四处都是扰乱治安的小男童、窃贼等人物。
在一个格外阴沉的早晨,凄冷的雨丝落在肮脏的街道上,在泥泞的地面上留下一摊摊积水。有部马车来到史比塔菲,停在一栋狭长的高房子前面,车夫和随从都戴丧,随从跳下马车,撑起一把大黑伞,然后一手举着伞一手开门请强纳森·史传杰下车。
史传杰在街上站了一会,一面拉拉手上的黑手套,一面打量眼前的街道,除了两只猛烈争食剩菜的杂种狗之外,街上没半个人影,但他依然不断观察,最后眼光停驻在对街一户人家的门口。
门口很普通,好像是一般通往库房的入口,三阶老旧的石阶梯直通黑色的大门,大门气势雄伟,最上方突出一道装饰用的三角形山墙。门面上贴满了破旧的纸张和通告,通告中说某某先生已宣告破产,名下所有地产将于某日在某酒馆拍卖。
「乔治,」史传杰对撑伞的随从说,「你会画画吗?」
「对不起,先生,您说什么?」
「有没有人教过你画画?你知道绘画的原理吗?诸如前景、侧景、透视等等?」
「画画?我?先生,不,我不会。」
「真可惜啊,绘画是我研习的课目之一,我可以帮你画一幅完美的风景画或是人像素描送你,保证惟妙惟肖,但也极端无趣,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业余人士都画得出来。你们女主人生前也画画,她虽未受教于名师,但我认为她的天赋比我高,她以人物和孩童为主角的水彩画,连时下的大师看了都大感震慑,大师或许认为线条太僵硬,色彩太强烈,但史传杰太太非常善于捕捉人物的神韵,她能从最平凡的人物中找出迷人的风韵与神采,她的画传达了美感和活力,真是……」史传杰忽然停下来,沉默了一会之后又说,「唉,我说些什么啊?对了,绘画能培养仔细观察的习惯,令人受益无穷,比方说,你看看那个大门口……」
随从跟着看看大门口。
「……今天又冷又暗,还下着雨,光线不足,所以没有影子。一般而言,你若从门口走进去,里面一定相当阴暗,也看不到影子,我的意思是说,影子由左向右延展,大门口的左边肯定一片漆黑,即使今天阳光普照,我敢说影子一定落在相反的方向,不,那里不可能出现影子,太奇怪、太不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