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唐耕耦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102页。名族志中,“阴祖”,误写为“阳祖”,因为该篇所记明确写为阴氏,所以是阴阳之误。
④ 《敦煌名族志》中,“阴祖”写作“阳祖”,显然是习惯阴阳观念人的笔误,因为标题明明写作阴氏。
载。”①李正宇先生也在介绍阴守忠的事迹后写道,“其父阴祖,延载二年与灵隐禅师创修莫高窟北大像”②。
阴祖应该是修建北大像的出资人,而李无亏在修筑北大像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从《敦煌名族志》的记录文字中可以看得很清楚,阴祖一直是地方乡绅,并没有获得政治身份即官位。他担任的上柱国属于勋官,虽然也是官员的一种,但是因为战事立功而获得勋官的人数太多,唐朝的很多农民都有这样的机会,所以并不尊贵。他后来版授县令,是朝廷尊老政策的产物,并非确实任职。总之,阴祖一生并没有搭上政治这条大船。但是,他的两个儿子确实官运亨通,至少在敦煌地方上看来是如此。阴祖看来是一位乡绅,金钱势力强大,但很可能文化程度有限。他有条件培养自己的后代读书识字,为走仕途铺垫文化基础,阴守忠能够写出发现祥瑞的状,证明阴守忠具备了相当的文化水平。那么,以阴祖这样一位乡绅,怎么会想到去修建一座具有女性特征的弥勒像呢?无论是对朝廷动向的把握,还是对《大云经》等佛教经典的了解,甚至还要考虑到如何突破当地社会的观感习惯,这些都会成为阴祖修建如此北大像的障碍。然而,北大像还是修成了,重要原因是阴祖背后的强力支持者是当地的最高长官李无亏。
沙州出现一个最高尺寸的女弥勒像,这是当地具有纪念碑意义的建筑。既然是地方建筑,体现了地方长官李无亏政绩显赫。就算所有涉及北大像的文字都不提及李无亏,这也是刺史李无亏的政治功勋,因为在他治下,连普通百姓都心怀朝廷,愿意出巨资修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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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德:《敦煌莫高窟史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80页。
②李正宇:《古本敦煌乡土志八种笺证》,第135页。
大的女弥勒,因为如今女皇帝在他们的心目中,就与女弥勒一样。从后来的历史看,女性弥勒的北大像是有时代特征的,从当时的政治看,北大像是有政治高度的。这个高度,正是沙州刺史李无亏的政治高度,就当时的武则天朝廷而言,对于李无亏的这个成绩的态度是可想而知的,除了赞赏还是赞赏。事实上,李无亏没有机会见到北大像的落成,更无缘参加大像的落成典礼,甚至作为前任刺史,后来也少有人提起,因为他在大像建成的前一年去世。但是,李无亏仍然是北大像建设的关键人物之一,他最大的直接的贡献就是向朝廷报告了阴守忠发现的祥瑞。
究竟是李无亏为了促成阴祖修建北大像而在奏表中上报了阴祖儿子阴守忠,还是阴祖为了报答李无亏对自己儿子的推奖而投资建设北大像,在具体时间先后问题上,这是无法澄清的。但是,两个事情存在彼此支持的关系,体现了两种资源的相互交换,应该是不必质疑的。阴祖有财力修建北大像,李无亏有权力呈报祥瑞,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这是政治活动的特质,也是理解政治的密码。
发现祥瑞、上报祥瑞,甚至佛像建设,都可以看作是一场参与者心领神会的政治游戏。朝廷有自己的政治需求,需要地方密切配合。如果地方不给予配合,中央的合法性天意就无从获得证明,对于当时的政治而言,就可能陷入被动。地方在配合朝廷需求的同时,也需要把自己的需求带入,中央对此应该给予关照,彼此心照不宣。只有双方的需求都获得满足,这样的游戏才可以继续下去。不仅如此,地方的行政当局与地方大族等势力,也要相互配合,彼此支持,相互满足。在特定的政治背景下,策划、推动适当的政治游戏,各个方面配合行动,社会的能量得以交换,彼此的利益获得发展,而游戏如同故事一样地顺利展开。这样,当我们评价李无亏积极上进的时候,就不必很不屑地认为这是他个人的政治丑态了。除了为自己的仕途着想以外,他也在为地方大族谋求发展。就当时的政治形态而言,这是更正常的政治行为。
中国古代的所谓“祥瑞”,是上天意志的表达,是对人间统治者的肯定。武则天时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的唯一女皇,在她政治建设的道路上,非常重视对祥瑞的利用。但是,几乎只有敦煌P.2005号等文书,比较完好地保留下地方与朝廷在祥瑞问题上的互动情形。一个生动的政治故事,就这样延展开来,虽然是一千多年的往事,如今望去,并没有严重的陌生之感。

第十七章
武则天的“内宠”问题
武则天的“内宠”问题,让她在私德方面饱受攻击。起初,女皇确有隐蔽活动,努力不让外界获知。但后来公开成立“控鹤监”等组织,似乎已经不在意外界的声音。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女皇的“内宠”问题,古今研究者言人人殊。本文的核心观点是,武则天的“内宠”并不相同,后期的“二张”与早期的薛怀义不同,“二张”是标准的“内宠”,而薛怀义更接近女皇的秘密情人。女皇并不回避“二张”的存在,除了追求长生以外,本文认为更重要的是,女皇在通过“二张”制造自己的健康神话。而对于君主而言,自身的健康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弘道元年(683),唐高宗去世,则天皇后成为太后。天授元年(690),武则天地位进一步高升,成为武周的开国皇帝。神龙元年(705)武则天的统治和武周政权一起被政变推翻,唐朝复辟成功。太后武则天和女皇武则天,一直存在“内宠”问题。这是武则天研究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古今研究者皆有观点表达。从政治家特有的视角去理解女皇“内宠”问题,是这里希望表述的新看法。
第一节 “内宠”的称谓
这里所谓“内宠”,概指武则天作为太后、女皇时期的特别男人,如薛怀义、张易之、张昌宗等。史书记载和后世研究,概括这些特殊人物的词汇不尽一致,所以有必要给予归纳总结。武则天虽然正式称帝,但并没有设立相应的嫔妃之制,所以需要思考如何准确称谓薛怀义、张易之这些人物。准确定位也是具体历史研究的一部分。
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在他的名著《廿二史劄记》中,设有《武后纳谏知人》条,开篇即言:“武后之淫恶极矣,然其纳谏知人,亦自有不可及者。”在列举多个事例之后,赵翼写道:“夫以怀义、易之等,床笫之间,何言不可中伤善类,而后迄不为所动摇,则其能别白人才,主持国是,有大过人者,其视怀义、易之等,不过如面首之类。人主富有四海,妃嫔动至千百,后既身为女主,而所宠倖不过数人,固亦无足深怪,故后初不以为讳,并若不必讳也。至用人行政之大端,则独握其纲,至老不可挠撼。”①
赵翼的看法十分重要,影响巨大。就称谓问题,他使用了今人比较熟悉的“面首”概念。面首,意指男妾,权势女人的小白脸。但徐铸成先生写《面首考》②,从古书中找到“面首”的多重含义,而“男妾”意,仅为之一。蒋维崧、王佩增又著《面首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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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劄记校证》(订补本)卷一九,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14—415页。
②徐铸成:《面首考》,《读书》1979年第7期,第130—132页。
考源》,对于徐铸成先生观点又有增补,认为面首的男妾之意,是后来的误解,但作为新的重要含义,也没有必要否认①。面首一词的男妾之意之所以广为人知,似乎是因为宋明帝刘彧的姐姐山阴公主。《资治通鉴》有记载如下:
公主尤淫恣,尝谓帝曰:“妾与陛下,男女虽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为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进爵会稽郡长公主,秩同郡王。吏部郎褚渊貌美,公主就帝请以自侍,帝许之。渊侍公主十日,备见逼迫,以死自誓,乃得免。
对此,胡三省注释道,“面,取其貌美,首,取其发美”②。男子因美貌而成为权势女人的玩伴,被称作面首,一方面表达双方的关系不平等,一方面说明关系不正常。不过,正如山阴公主之例,面首可以用来表达所有权势女人的男性小伙伴,并非特指武则天这样的太后、女皇身份的“男友”。岑仲勉先生《隋唐史》依然使用“面首”这个概念③。
唐朝的文献中,不见把薛怀义、张易之等称作面首的例证,但是历史文献,在任何定位薛怀义、张易之的时候,确实也颇感困难。《薛怀义传》,《旧唐书》置于外戚类传之中,作为武承嗣的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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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蒋维崧、王培增:《面首词义考源》,《东岳论丛》1980年第3期,第14—16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三〇,宋明帝泰始元年(465),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4077页。
③文中称“张易之、昌宗兄弟更面首之流……”见岑仲勉:《隋唐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156页。
而存在。薛怀义不是武承嗣的亲戚,非子非侄,怎么可以如此设置呢?薛怀义不姓武,放在武家这群外戚中,十分不协调。但是,薛怀义确实因为武则天而具有了历史记载的价值,如果放在大臣的群体之中,同样会显现出不协调。《新唐书》不为薛怀义立传,薛怀义的事迹在《则天武皇后传》里有所记录,其文为:
诏毁乾元殿为明堂,以浮屠薛怀义为使督作。怀义,鄠人,本冯氏,名小宝,伟岸淫毒,佯狂洛阳市,千金公主嬖之。主上言:“小宝可入侍。”后召与私,悦之。欲掩迹,得通籍出入,使祝发为浮屠,拜白马寺主。诏与太平公主婿薛绍通昭穆,绍父事之。给厩马,中官为驺侍,虽承嗣、三思皆尊事惟谨。至是护作,士数万,巨木率一章千人乃能引。又度明堂后为天堂,鸿丽严奥次之。堂成,拜左威卫大将军、梁国公。①
《新唐书》通篇只介绍薛怀义的事迹,没有涉及薛怀义的称谓,或许是因为难以确定。在“二张”的传记处理上,《新唐书》继承了《旧唐书》的做法,用张行成附传的方式记录“二张”事迹,也不涉及称谓问题。
现代学者研究武则天,常常涉及武则天的这个问题,但称谓并不一致。不能尽取所有,试举例说明。汪篯先生在《武则天》一文中,有这样的概括:“武则天公开宣称自己是皇帝,改了朝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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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唐书》卷七六《则天武皇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479—3480页。
宣布打破男权观念。尽管六十多岁了,还搞了许多男妃子,男女混杂,满不在乎。”①这是汪先生的演讲稿,所以尽可能的通俗,“男妃子”的概念可以看作是比喻之词。其实,皇帝的嫔妃,是皇帝制度下的律令规定,是公开合法的存在,但武则天并没有设置相应的制度,所以这里的“男妃子”这种比喻之词,不能当作汪先生对这一干人等的正式称谓。不过,妃子的比喻,能够揭示武则天与这些男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公的”关系,因为皇帝无私,皇帝的事皆具有“公的”特征。
翦伯赞先生曾为越剧《则天皇帝》写过剧评,涉及对武则天的评价,反对把武则天评价过高,“把武则天说成是一个妇女解放者,那是不妥当的,因为在七世纪的中国,不可能产生解放妇女的思想。事实也是如此。武则天并没有向妇女开放政权,也没有改变妇女社会地位,甚至她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解放。最好的证明就是她始终不敢让她的情人取得合法地位,而是让他们披着控鹤监或银青光禄大夫等官员的制服伪装起来”②。这里,翦老使用的是“情人”一词。情人这个词汇,适合所有人,甚至不论男女。
雷家骥先生在二十年中写过两部武则天专著《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和《武则天传》,对于这个问题,他一直使用的概念是“情夫”③。在《武则天传》的第十五章,雷家骥先生使用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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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汪篯:《武则天》,根据汪篯先生1962年11月11日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报告的记录,收入《汪篯隋唐史论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18—131页。
②翦伯赞:《评越剧〈则天女皇〉》,《戏剧报》第21期,1959年10月,收入《翦伯赞史学论文选集》第3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51—456页。
③雷家骥:《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台北:联鸣文化有限公司,1981年。雷家骥:《武则天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
夫、亲子与侄子:女皇晚年的感情与危机》为标题,特别强调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私的”关系。在第一部书《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中,雷家骥先生指出:“武则天六十岁以后,情夫甚多,当与肉欲有关,若说她有意效仿传统男性皇帝般,享尽六宫粉黛的颜色,则似未然。因为男性皇帝之与六宫妃嫔,是具有法律上的丈夫与妻妾的婚姻关系的。武则天之与众情夫,仅是在正式关系以外养汉子而已,她并没有赋予他们任何‘妻妾’的正式名分。”①强调“私的”关系,揭示出武则天与她的这些男人关系的本质,没有合法化、没有制度化,一直控制在私人关系的范围之内。
陈寅恪先生在《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一文中,使用的“男宠”概念②。胡戟先生在所著《武则天本传》中,称之为“男宠”③。王寿南撰《武则天传》设有“女皇的男宠们”④,可见相似的选择是存在的。如果核查史料,“男宠”一词多用于男性同性恋,若加“女皇的男宠”则不会产生歧义。但是,本文还是决定使用“内宠”这个概念。这有两个考虑,一是“内”有皇宫之内的含义,从而确指最高权力,若用“女皇的内宠”,更能锁定具体对象。尤其是“内宠”比“男宠”较少歧视之意,能够显现出一定的客观性⑤。当然,更重要的是,武则天当时,这个概念已经公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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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雷家骥:《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第162页。
②陈寅恪:《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原载《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收入作者《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二版,第266—2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