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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大唐开元礼》卷第三《杂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10页。《通典》所记,与《开元礼》无一字之差。中华书局标点本,1988年,第2810页。《通典》此数据来自《开元礼》,所以如此。
殃祸至矣!”太后怒,流于岭外,后为六道使所杀。①
雍州新丰县出现的山体变化——“踊出”,是否是“庆山”,显然存在争议。武则天的朝廷认定这正是庆山大瑞,大肆庆祝,并且改新丰为庆山,而俞文俊上书反对,认为不是祥瑞而是灾变,结果受到流放处分。
如何确切地理解“庆山”不是本文关心的问题,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理解围绕祥瑞的制度。《全唐文》载有崔融《为泾州李使君贺庆山表》,正与俞文俊所言同一件事,对于我们分析制度流程大有帮助。其文如下:
臣某等言,某日奉某月诏书,新丰县有庆山出,曲赦县囚徒,改新丰为庆山县,赐天下酺三日。凡在含生,孰不庆幸……群生幸甚,不任悚踊之至。谨遣某官奉表以闻。②
庆山祥瑞事件,先是雍州表奏,然后朝廷确认,并下达诏书,规定种种庆贺方式,并改新丰县为庆山县。江陵人俞文俊获得庆山的消息,显然也是因为朝廷的诏书。同一诏书,泾州刺史立刻让崔融书写贺表,而俞文俊则是反对朝廷的做法。那么,从制度流程上看,针对祥瑞,地方的贺表是在得到朝廷的诏书之后才会上表奉贺。这样看的话,《仪制令》的写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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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资治通鉴》卷二〇三,垂拱二年(686)九月,第6442页。《旧唐书》卷三七《五行志》记此事为光宅元年(684),应从《通鉴》。
② 《全唐文》卷二一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973—974页。
不过,同是崔融写的贺表,也有在诏书颁下之前写就的。崔融的《代皇太子贺白龙见表》写于唐高宗时期,文中有天皇、天后之称,其文曰:“臣某言,伏见某官等奏称,某月日玉山宫西南王谷上有白龙见。臣闻天地和平,圣人所以乘九五,帝王符命……”①还没有等到朝廷的诏书颁下,代表太子的崔融的贺表就写出来了,根据是“某官等奏称”。东宫一定有正式的渠道获知有官员表奏祥瑞,然后才会有这样的反应。这种状况并非孤立证据,在崔融的文集中,多有这种为太子书写贺表的文章,多位于这个环节之中,所以这一定是一个常规性的制度。那么,《开元礼》所记的表贺之后告庙颁下,其实也没有错。通常情况下,祥瑞造伪有一定的危险,所以表奏多被确认,因此闻风而动的贺表也就很正常了,这不仅不违反制度规定,而且显示了良好的政治积极性。
三、祥瑞的养护和入史
祥瑞的种类繁多,发现之后要如何处理呢?《仪制令》的规定是:“其鸟兽之类,有生获者,放之山野,余送太常。若不可获,及木连理之类,有生即具图书上进。”如此,从具体的形态分类,祥瑞不过两种,可捕捉的送样品给朝廷,不能捕捉的画图上报。麦子一茎多穗,作为嘉禾这是可以呈送样品的,但是树木连理生长,无法把树连根拔起,只好画图进上。庆云、神龙之类,也只能号称多人共见,然后画图进呈了。
可以捕捉到的禽兽类,看来并不是尽数供上,仅仅把样品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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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唐文》卷二一七,第970页。
太常寺,其余的放归山野即可。但是,令文把“生获”与“余”对称,含义值得琢磨。如果所有生获的祥瑞都放之山野,就不存在活的样品,所以余下的只能是丧失生命的样品了。太常寺有专门的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之于庙廷”①。天府院的这个功能,收藏无生命的物品没有问题,那么禽兽类的祥瑞,除了图画之外,也应该有一个放养处。太常寺有廪牺署,负责重大祭祀的牺牲事宜,而用于牺牲的,养护十分小心:“凡祭祀之牺牲不得捶扑伤损,死则埋之,病则易之。”②牺牲需要养护,这与活的祥瑞有很多一致性。如果由这个部门负责祥瑞的养护安置,比较顺理成章。
祥瑞资料的保存,即由太常寺的天府院负责,一是供元日奏祥瑞使用,二是供告庙之用。《唐会要》记录唐高宗时期的一次活动,高宗让礼官求证故实,即奏祥瑞和告庙的根据,其文为:
仪凤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太常以仲春告祥瑞于太庙,上令礼官征求故实。太常博士贾大隐对曰:“古者祭以首时,荐用仲月,近代相承,元日奏祥瑞,二月然后告太庙,盖缘告必有荐,便于礼也。又检贞观已来,敕令无文,礼司因循,不知所起。”上令依旧行焉。③
看来这个行之已久的制度,并没有什么法理根据,仅仅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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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六典》卷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95页。
② 《唐六典》卷一四,北京:中华书局,第414页。
③ 《唐会要》卷一七《原庙裁制》上,第414页。
实施已久。高宗虽然初令调查,最后并无改变,不过是依旧进行而已。
元日奏祥瑞的记载有很多,《大唐开元礼》对于礼仪的记载最详细:
初群官将朝,中书侍郎以诸州镇表别为一案,俟于右延明门外,给事中以祥瑞案俟于左延明门外,俱令史绛公服对举案。侍郎、给事中俱就侍臣班。于客使初入,户部以诸州贡物陈于太极门东西厢;礼部以诸蕃贡物量可执者蕃客手执入就内位,其重大者陈于朝堂前。初上公将入门,中书侍郎降,引表案入诣西阶下,东面立;给事中降,引祥瑞案入诣东阶下,西面立。上公将升贺,中书令、黄门侍郎俱降,各立阶下。初上公升阶,中书令、黄门侍郎各取所奏之文以次升。上公贺讫,中书令前跪奏诸方表讫,黄门侍郎又进跪奏祥瑞讫,俱降,置所奏之文于案,各还侍位。侍郎与给事中引案退至东西阶前,案遂出,侍郎、给事中还侍位。①
这个礼仪与奏祥瑞有关的部分,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由给事中准备好“祥瑞案”,然后由令史“对举”祥瑞案,然后给事中引领祥瑞案到东阶下西面而立,最后由黄门侍郎“跪奏祥瑞”,最后再引领祥瑞案退出。关键是“祥瑞案”应该如何理解。案,应是几案之类的工具,上面放置祥瑞。各地上报祥瑞的基本方式是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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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唐开元礼》卷九七,北京:民族出版社,第453—454页。
书,即祥瑞的图形和表奏文字,那么祥瑞案之上应该正是这样的文书图册。《唐六典》记载说“其他并年终员外郎具表以闻”,那么《大唐开元礼》中黄门侍郎所奏的祥瑞报告,应该就是礼部员外郎撰写的。
祥瑞告庙,应该也是这样的一套程序。元日是把祥瑞呈现给皇帝,那么告庙就是把祥瑞呈给列祖列宗。告庙于太庙,高宗仪凤二年(677)曾经调查过一次,不仅没有找到经典根据,而且最后也依旧进行,可见新的传统已经形成。这个传统,对后来的皇帝依然有约束力。
大历十四年(779)十二月三十日,皇帝命令“元日门下侍郎奏祥瑞,宜停”①。德宗上台有一系列振作时局举措,此年五月即位,当月就有“诏禁天下不得贡珍禽异兽”②,这与后来的停止奏祥瑞之举应该有呼应关系。所以,《唐会要》记载的下面文字,应与上文有关:
贞元八年(792)正月,鄂州观察使何士干献白鹿。上曰:“朕初即位,即止祥瑞。士干致白鹿,其谓我何?还之,彼当惭惧。留之,远近复献。竟不视,遂放于苑中焉。”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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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会要》卷二四《受朝贺》,第534页。《旧唐书•德宗纪》上的记载是:“十二月……丙寅晦,日有蚀之。诏元日朝会不得奏祥瑞事。”北京:中华书局,第324页。
② 《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第320页。
③ 《唐会要》卷二八《祥瑞》上,第623页。此处提及的苑中,似乎应该属于太仆寺,但是太仆寺的“沙苑监”开元二十三年(735)省,而未省之前的沙苑监负责养护牛羊,以供朝廷官府之需,其中就有“祭祀”一项。参见《唐六典》卷一七,第488页。
但是,核查《册府元龟》的符瑞门,贞元八年(785)之前,并非没有祥瑞,德宗为何对何士干献白鹿如此有意见呢?在德宗时代,似乎能否允许进献祥瑞,也是要看皇帝的态度的,原来的制度规定让位于皇帝的立场和政策。
顺宗在位时间太短,但也留下了相关政策,有记录如下:
永贞元年(805)八月,皇帝诏曰:“朕以所宝为贤,至如嘉禾神芝、奇禽异兽,盖虚美也。所以光武形于诏令,《春秋》不书祥瑞。但准令式,申报有司,不得辄有闻献。珍禽奇兽,亦宜停进。”①
不过,顺宗的愿望在元和二年(807)以制度执行的名义被否决了,唐朝的祥瑞问题再回从前,政策的改革终于回归原有的制度。《唐会要》记录下这个回归,其文如下:
元和二年八月,中书门下奏:“诸道草木祥瑞,及珍禽异兽等,准永贞元年八月敕,自今以后,宜并停进者。伏以贡献祥瑞,皆缘腊飨告庙,及元会奏闻,若例停奏进,即恐阙于盛礼。”准《仪制令》:“其大瑞即随表奏闻,中瑞、下瑞,申报有司,元日闻奏。自今以后,望准令式。从之。”②
在唐代有关祥瑞的文献记载中,大臣们对于某项祥瑞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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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会要》卷二八《祥瑞》下,第625页。
② 《唐会要》卷二八《祥瑞》下,第625页。
常常故作惊人之语,有人会郑重其事地向皇帝建议,请允许把这个盛事“宣付史官”或者“望编国史”,而皇帝通常也都是慷慨应允。其实,唐朝有严密的史馆制度,而定期地把祥瑞故事录送史馆是制度规定的内容。史馆有“诸司应送史馆事例”条款,其中第一项便是祥瑞问题:“祥瑞,礼部每季具录送。……已上事,并依本条,所由有即勘报史馆,修入国史。如史官访知事由,堪入史者,虽不与前件色同,亦任直牒索,承牒之处,即依状勘,并限一月内报。”①
所有历史文献大约都可以表达研究者的这个普遍看法,历代祥瑞观念和相关制度,都是当时统治者自我合法化的努力。因为祥瑞观念与当时的意识形态系统也存在内在的联系性,任何单一的判断和研究方向也都存在问题。祥瑞之制,尤其是祥瑞数据系统进入史馆,成为未来国史修撰中的重要资料,就此而言,更有力地说明了祥瑞的历史学价值。如果说,政治合法性体现的是当代性话题,那么进入史馆的祥瑞,是在努力影响未来。尽管祥瑞在未来的证明力难以判断,但是力图影响历史的努力毕竟证明了一定的历史观,重视未来的历史地位,至少不能说是政治短见的表现。 《酉阳杂俎》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贬低武则天的意图十分明显,其文如下:
予数见还往说,天后时,有献三足乌,左右或言一足伪耳。天后笑曰:“但史册书之,安用察其真伪乎?”《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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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会要》卷六三《史馆》上,第1285—1286页。
云:“天授元年,有进三足乌,天后以为周室嘉瑞。睿宗云:‘乌前足伪。’天后不悦。须臾,一足坠地。”①
武则天为了欺瞒后人,不惜用假祥瑞当作工具,她所说的含义很蛮横,祥瑞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史书的记录。事实上,即使不以贬损武则天为意,那么武则天所说,不幸正是历史上最真实的一面。只不过,武则天的武周时间短暂,很快受到唐朝的追究,武则天的很多祥瑞故事于是变为武则天演出失败的证据,而历史上的绝大多数祥瑞的境遇,都未曾如此,于是至今闲卧在历史文献之中,安然无恙。
如果,对待那些没有政治顽疾的皇帝,用祥瑞来表达鼓励,是否也是一种向善的举动呢?这已经越过了本文的祥瑞之制界限。不过,用祥瑞之念表达祝福,即使今天,也不失为一个恰当做法。
第二节 武则天时期的祥瑞
武则天称帝过程中,积极为自己的政治目标制造舆论,神化自己也神话武周。陈寅恪先生以来,学者对于武则天利用佛教为自己造势已经多有研究,让我们对于武周政治有了很重要的了解。传世史书给我们留下许多记载,证明武则天很重视祥瑞、祯祥这类事情,但同时又露出很多伪造的马脚,反而证明武则天的极端政治实用主义倾向,对于传统悠久的祥瑞十分不尊重。进一步观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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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段成式著:《酉阳杂俎》续集四,方南生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9页。
揭露武则天伪造神迹的文字,都是在后武则天时代形成的,而那个时代正是全力批判武则天的思潮在发挥主导作用,所以我们看到的武则天及其祥瑞的故事都是否定性的,其实并不是武则天时代的真相。幸而敦煌保留下来的《沙州图经》是武则天时代的产物,尤其是“祥瑞”的廿条中,有四条属于武周时期,是没有被后来的批判历史遮蔽的,让我们今天得以回到武则天时代的情境中,研究探讨事情的基本过程。
一、关于武则天“好祥瑞”
武则天称帝,主要是最高政治权力获得与运用的过程。其中,充分利用意识形态的功能,强化舆论宣传作用,也是获得、巩固政治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强扭天意附会自设的政治目标,还是引导舆论为自己的政治服务,武则天的所作所为本质上都是历史的一部分。“好祥瑞”,就是武则天遗留下来的重要时代特征。
武则天好祥瑞,《资治通鉴》有多处记载,而夹叙夹议的记载方式,又把相关事实记录在案。光宅元年(684),《通鉴》记载道:
及太后称制,四方争言符瑞;嵩阳令樊文献瑞石,太后命于朝堂示百官,元常奏:“状涉谄诈,不可诬罔天下。”太后不悦,出为陇州刺史。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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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资治通鉴》卷二〇三,武则天光宅元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421页。
长寿元年(692),《通鉴》再次记载道:
太后好祥瑞,有献白石赤文者,执政诘其异,对曰:“以其赤心。”昭德怒曰:“此石赤心,他石尽反邪?”左右皆笑。①
同一年,又一件与祥瑞相关的事件发生,由此更可以看到武则天对于进献祥瑞的人士多能理解,认为他们动机良善,《通鉴》的记载文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