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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二〇三,第6428页。
② 雷家骥:《武则天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5页。
天下至矣。公卿富贵,皆朕与之!天下安乐,朕长养之。及先帝弃群臣,以天下托顾于朕,不爱身而爱百姓。今为戎首,皆出于将相,群臣何负朕之深也!且卿辈有受遗老臣,倔强难制如裴炎者乎?有将门贵种,能纠合亡命过徐敬业者乎?有握兵宿将,攻战必胜过程务挺者乎?此三人者,人望也,不利于朕,朕能戮之。卿等有能过此三者,当即为之。不然,须革心事朕,无为天下笑。”群臣顿首,不敢仰视,曰:“唯太后所使。”
《通鉴考异》的说法是“恐武后亦不至轻浅如此。今不取”①。但是,雷家骥先生认为这完全可能就是事实,理应赞同。从废黜中宗以来,武则天连续使用强硬手段,迫使群臣低头,这几乎是唯一的事实。武则天这个时候公开宣战,也具备了条件,不管武则天用什么方式宣言,事实都是如此,群臣不可能不唯唯诺诺。杀伐行动已经开始,口头的恫吓十分正常。
武则天杀裴炎之后,再看刘仁轨的表现,他已经放弃斗争。十二月程务挺死,转年垂拱元年(685)正月,刘仁轨去世。朝廷完全在武则天的掌控之下。之后,又发生如刘祎之、琅琊王李冲事件等等,都不再成为问题。此后,武则天利用舆论,大造声势。至天授元年(690)九月,傅游艺等六万人上表,声势浩大,连唐睿宗都要出来表态,支持武则天称帝。至此,改朝换代,一切都水到渠成。武则天称帝,社会性的因素一定是存在的,隐藏在政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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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资治通鉴》卷二〇三,第6432页。
的背后,表现出了过于复杂的形态,很难单纯概括。地域或阶层性质的归纳,都难以概括,所以还是回归政治更适当。
为什么武则天改朝换代,看不到有力的反对力量。以下几个很特殊的因素或许需要考虑。武则天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一个这样年龄的人到底能走多远。是否因此很多人对武则天的前途并不看好而放弃努力斗争,此其一。
其二,武则天的儿子就是大帝的儿子,武则天一直没有放弃睿宗作为继承人的动作。虽然后来武承嗣等有过非凡的努力,但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说,武则天改朝换代,一开始就存在继承人危机,如果还是她儿子继承,那就等于回归唐朝。对此,祝总斌先生的研究值得参考①。这个危机存在,伴随武周始终,最终还是社会继承制度成了武周无法逾越的障碍。这一点并不难看到,或许这也是许多人放弃斗争的着眼点。
其三,扬州事变发生之后,特别是一直顺从自己的裴炎竟然公然反对自己,这让武则天对朝中大臣的忠诚产生极大的怀疑。告密之风从此开始,酷吏政治一时甚嚣尘上。酷吏政治制造了严酷的政治环境,迫使更多的大臣采取自保策略。至于酷吏,不过是在特殊政治背景下,从事极端的损人利己行为而已,最终会被主人当作替罪者抛弃。不仅如此,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政治,中宗、玄宗都曾经采取过清算行动。《唐会要》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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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祝总斌:《古代皇太后“称制”制度存在、延续的基本原因》,《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收入作者《材不材斋史学丛稿》,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49—563页。
神龙元年三月二日制:“故司仆少卿徐有功,执事平恕,追赠越州都督,特受一子官。又以刘光业、王德寿、王处贞、刘景阳、屈贞筠、邱神绩、来子珣、万国俊、周兴、来俊臣、鱼承晔、王景昭、索元礼、傅游艺、王宏义、张知默、裴籍、焦仁亶、侯思止、郭霸、李敬仁、皇甫文备、陈嘉言等二十三人,自垂拱以来任滥杀人,所有官爵并令追夺。唐奉一、李秦授、曹仁哲依前配流。”至开元二年二月一日敕:“周利贞、裴谈、张福贞、张思敬、王承、刘晖、杨允、姜暐、封行珣、张知、卫遂忠、公孙琰、钟思廉等十三人皆为酷吏,比周兴、来俊臣、侯思止等事迹稍轻,并宜放归草泽,终身勿齿。”至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敕:“周酷吏来子珣等身在者,宜长流岭南,身没,子孙亦不许仕;陈嘉言、鱼承晔、皇甫文备、傅游艺宜配岭南,身没,子孙亦不许仕。”①
酷吏害人很多,但毕竟是武则天的走狗打手而已,最终不仅背负千载骂名,也深累子孙。酷吏政治对于武周的建立,当然是有功劳的,但最后武周并不承认,反而认为他们的行为拖累了武周的盛名。唐朝复辟之后,清算酷吏,因为以李唐宗室为核心的受迫害者,不能不有所报复。其实,就朝廷政治的一般规律而言,酷吏政治所杀反对派多是冤枉的,即使对武周建立而言,酷吏的功劳是十分有限的。武周的症结不在反对者,而在武周本身:武则天年事已高,继承人问题确实没有稳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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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会要》卷四一《酷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71页。
虽然武周是短命的,但毕竟也获得了短暂的成功。分析成功的得来,实在是众多的偶然因素促成的。这些偶然因素再没有机会集合于另外一个女性政治家身上,于是女皇故事终成绝唱。
第十六章
武则天时期的祥瑞
第一节 唐朝祥瑞制度
以儒家理论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国家意识形态,在中国古代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家的系统价值观,举凡政府政策的是非正误,国家代表人物的举手投足,无不囊括在系统评价之中。国家的核心政策,无不与民众相关,而正确与否,则存在天意评价的层次,祥瑞观念因此出现。《白虎通》说道:
天下太平,符瑞所以来至者,以为王者承天统理,调和阴阳,阴阳和,万物序,休气充塞,故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德至天,则斗极明,日月光,甘露降。德至地,则嘉禾生,蓂荚起,秬鬯出,太平感。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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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白虎通疏证》卷六《论符瑞之应》,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94年,第283页。
祥瑞是天意积极的表达方式,与此相对,则有消极意义的表达方式,那就是“灾变”。《白虎通》说道:“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①其实,只有祥瑞和灾变共同组合,才是天意的完整信息。虽然古代政治中,因灾变而激起的政治事件史不绝书,但从制度视角观察,祥瑞才是构成相关制度的主要因素,吉凶之间,人间的偏好还是前者。
在武则天的历史记录中,特别强调她对祥瑞的重视。祥瑞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制度。祥瑞表达的是天意,但相关的制度规定都是针对人间的。考察唐朝的祥瑞之制,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唐代的天人关系和制度精神,特别是武则天的祥瑞问题,皆有一定帮助。
一、祥瑞分等
祥瑞,是王者之德的体现,然而祥瑞品目众多,无法一视同仁,于是分类分等变得不可避免,至少到了唐代,祥瑞的等级已经法令化。唐朝的祥瑞之制,由《仪制令》做出规定,其文曰:
仪制令:诸祥瑞若麟、凤、龟、龙之类,依图书大瑞者,即随表奏。其表唯言瑞物色目及出处,不得苟陈虚饰。告庙颁下后,百官表贺,其诸瑞并申所司,元日以闻。其鸟兽之类,有生获者,放之山野,余送太常。若不可获,及木连理之类,有生即具图书上进。诈为瑞应者,徒二年。若灾祥之类,史官不实对者,黜官三等。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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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白虎通疏证》卷六《灾变》,第267页。
② 《唐会要》卷二八《祥瑞》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18页。
祥瑞等级的具体区分,《唐六典》有清楚的记载①,下文列表以示:
表16-1 《唐六典》祥瑞一览表
大瑞 上瑞 中瑞 下瑞
景星、庆云、黄星真人、河精、麟、凤、鸾、比翼鸟、同心鸟、永乐鸟、富贵、吉利、神龟、龙、驺虞、白泽、神马、龙马、泽马、白马赤髦、白马朱鬃之类,周匝、角瑞、獬豸、比肩兽、六足兽、兹白、腾黄、騊駼、白象、一角兽、天鹿、鳖封、酋耳、豹犬、露犬、玄珪、明珠、玉英、山称万岁、庆山、山车、象车、乌车、根车、金车、朱草、屈轶、蓂荚、平露、箑莆、蒿柱、金牛、玉马、玉猛兽、玉瓮、神鼎、银瓮、丹甑、醴泉、浪井、河水清、江河水五色、海水不扬波之类,皆为大瑞。 三角兽、白狼、赤罴、赤熊,赤狡、赤兔、九尾狐、白狐、玄狐、白鹿、白獐、白兕、玄鹤、赤乌,青乌、三足乌、赤燕、赤雀、比目鱼、甘露、庙生祥木、福草、礼草、萍实、大贝、白玉赤文、紫玉、玉羊、玉龟、玉牟、玉英、玉璜、黄银、金藤、珊瑚钩、骇鸡犀、戴通璧、玉琉璃、鸡趣璧之类,皆为上瑞。 白鸠、白乌、苍乌、白泽、白雉、雉白首、翠鸟、黄鹄、小鸟生大鸟、朱雁、五色雁、白雀、赤狐、黄罴、青燕、玄貉、赤豹、白兔、九真奇兽、充黄出谷、泽谷生白玉、琅玕景、碧石润色、地出珠、陵出黑丹、威绥、延喜、福井、紫脱常生、宾连阔达、善茅、草木长生,如此之类,并为中瑞。 秬秠、嘉禾、芝草、华苹、人参生、竹实满、椒桂合生、木连理、嘉木,戴角麀鹿、驳鹿、神雀、冠雀、黑雉之类为下瑞。
祥瑞分四等,分别为大、上、中、下。这里,大瑞共六十四种,上瑞三十八种,中瑞三十二种,下瑞十四种。祥瑞等级不同,朝廷重视的程度也不同,尤其是大瑞,明显受到特别对待。《仪制令》规定分明:“诸祥瑞若麟、凤、龟、龙之类,依图书大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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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六典》卷四“礼部郎中、员外郎”条,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114—115页。
即随表奏。”《唐六典》的说法相似,但又有附加内容:“若大瑞,随即表奏,文武百僚诣阙奉贺。”①大瑞表奏,那么上瑞以下是如何报告呢?《仪制令》规定:“其诸瑞并申所司,元日以闻。”《六典》的说法是“其他并年终员外郎具表以闻,有司告庙,百僚诣阙奉贺”。
大瑞与其他等级祥瑞的制度差别因此清晰可见。大瑞的报告,即表奏,是以表的方式直接上奏皇帝的,所以称表奏。表,是唐朝上行文书的一种,是群臣上书通于天子的一种文书形式。在唐朝,臣下的表最初是通过门下省上达皇帝,后来改为通过中书省上达皇帝②。而上瑞以下,则不是直接上表给皇帝,而是上报有关部门,即礼部。《仪制令》称作“并申有司,元日以闻”,联系《六典》是年终由礼部员外郎“具表以闻”,那么礼部就应该是《仪制令》所谓的“有司”。
皇帝制度之下,直接上表给皇帝,单独上奏,与最后由礼部员外郎汇总之后表奏,不论是文书的形式上还是官场影响的实质上,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不仅如此,遇到大瑞,表奏之后还有后续节目,即“文武百僚诣阙奉贺”,这显然成就了朝廷的重要事件。既然文武百僚都要诣阙奉贺,那么是谁表奏大瑞,什么地方发现了大瑞,这些都会变成朝廷上尽人皆知的信息。皇帝对于大瑞的利用、大臣对于该事件的看法建议,可能成就朝廷的一件重大事件。而相关各方,因此展开的机遇完全可能发生迥然不同的态势。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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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六典》卷四,第115页。
②参见刘后滨:《隋与唐前期的中书省》,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153页。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发现并上报祥瑞,对于地方长官的考课大有益处,他们在这方面的积极性是没有问题的①。
祥瑞分等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通过《唐六典》的记录,我们可以肯定在开元后期,即《唐六典》修成的开元十七年(789)时,祥瑞确是如此分类的。根据唐太宗的一个诏书,我们至少可以肯定,从贞观之初,祥瑞已经分等对待。《唐会要》记载到:
贞观二年九月三日诏:“朕每见诸方表奏符瑞,惭惧增深,且安危在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庶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恃。今以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宜申所司。其大瑞应奏者,惟录瑞物色目及出见处所,更不得苟陈虚词。”②
此诏,《册府元龟》也有记录,其文如下:
太宗贞观二年九月,诏曰:“自昔帝王,受天明命,其有二仪感德,百灵效祉,莫不君臣动色,歌颂相趋。朕恭膺大宝,情深夕惕,每见表奏符瑞,惭恧增怀。且安危在乎人事,吉凶极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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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提及地方官考课就有“符瑞尤异”一项。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919页。
② 《唐会要》卷二八《祥瑞》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19页。
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请。自今已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应奏者,唯显瑞物色目及出现处,更不得苟陈虚饰,徒事浮词。”①
《资治通鉴》记此事于九月丁未(四日),诏令的内容大量简化,为“自今大瑞听表闻,自外诸瑞,申所司而已”。胡注:“《仪制令》,凡景星、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苍鸟、朱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②
由以上诸文献对比分析,现在所知的《仪制令》,一定是贞观二年(628)以后修成的,甚至文字都来源于唐太宗的诏令。根据胡三省的引文,我们可以明白,祥瑞等级的划分,也属于《仪制令》的内容,包括各个等级祥瑞的具体名目。胡三省所统计的唐朝祥瑞名物数量,与今本《唐六典》是吻合的,可以说明有关祥瑞名目及其等级是相对稳定的,至少贞观以来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另外,从诏令原文就有“大瑞之类,依旧表奏”的文字看,祥瑞的分类包括等级,在贞观二年(628)之前就应该存在,否则“依旧”二字无法理解。但贞观二年(628)的改变还是存在的,那就是只有大瑞表奏,其他三类祥瑞不再表奏,改为向有关部门申报了。不仅如此,诏令中对于具体祥瑞上报的内容,也给予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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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册府元龟》卷六三《帝王部•发号令第二》,南京:凤凰出版社标点本,2006年,第671页。另《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四《政事•祥瑞》也载有此诏,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594页。《册府元龟》与《唐大诏令集》内容文字相差很小,不影响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