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风之日,大风从角上刮来,将有敌兵突然来围攻;到中午大风折断树木时,城邑就被攻陷。
羽风之日,大风刮起,太阳昏暗无光,将有围城之战,客军获胜。阴贼风之日,风从阴狠残忍之敌方刮来,天气大寒,将有自相残杀的军队。商风之日,大风从四季之月刮来,将有贼寇攻城,致使关隘桥梁断绝不通。
[解说]
《五音占风篇第九十一》是《太白阴经》卷八《杂占》中的第十篇。该篇实际是此前《风角占篇第九十》的续篇。如果说《风角占篇》主要是介绍古代如何以“鸡羽”占测风力、风势的话,那么,《五音占风篇》则侧重介绍古代如何以“五音”来占测风向、风声的问题。
那么,何谓“五音”?五音,又称“五声”,是指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ǐ)、羽五个音级。最早见载于《周礼•春官宗伯•大师》:“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唐以后,五音又称“合、四、乙、尺、工”。我国古代的“五音”(或曰“五声”),相当于现代音乐简谱中的1、2、3、5、6五个音级。由此可见,“五音”本是构成我国古代音乐旋律(或曰“曲调”)的基本要素。然而,我国古代占卜家却以“宫、商、角、微、羽”五个音级作为占测东、西、南、北、中五方之风的方法手段和称谓。故此五方之风,又称为“宫风、商风、角风、徵风、羽风”。作者李筌本篇所称“子午为宫,丑未、寅申为徵,卯西为羽,辰戌为商,巳亥为角”诸句中的“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代表着四面八方的不同方位,而“宫、商、角、徵、羽”,则指与不同方位相对应的风向。即子午方向(亦即“正北、正南”方向)的来风为“宫风”,辰戍方向(亦即“东南偏东、西北偏西”方向)的来风为“商风”,巳亥方向(亦即“东南偏南、西北偏北”方向)的来风为“角风”,丑未方向(亦即“东北偏北、西南偏南”方向)和寅申方向(亦即“东北偏南、西南偏北”方向)的来风为“徵风”,卯酉方向(亦即“正东、正西”方向)的来风为“羽风”。
风,是空气相对于地球表面运动的一种自然现象。风作为自然界中的气象条件之一,它会促使干冷和暖湿空气发生变化,因而通常是天气变化的重要因素。我们知道,古今中外的一切战争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中进行的,因而任何战争无一不受一定的气象条件的影响。风速的大小、风力的强弱,往往成为影响军队作战的不可忽视的客观因素。所以,自古兵家指导战争时,都比较注重对气象条件和风向风力的研究与运用,以高超的主观指导艺术趋利避害而引导战争到胜利。但是,尽管风对军队作战有某种影响作用,但它绝不可能成为战争胜负的最终决定性因素。本篇所记述的“宫风发屋折木,未年兵作。徵风发屋折木,四方告急。商风发屋折木,有急兵。羽风发屋折木,米价贵。角风发屋折木,有急盗贼、战斗”等诸多说法,都是没有科学道理的迷信之论。然而,作者李筌对此是有较为正确的认识。正如他在此前《风角占篇第九十》所阐明的观点:两军交战而争一旦之胜负,“乡导之说、间谍之词,取之于人,尚犹不信,岂一风动叶、独鸟鸣空?”显而易见,李筌此种认识,应当说是正确可取的唯物主义思想观点。
鸟情占篇第九十二
[原文]
经曰:巳、酉,为宽大之日。时加巳、酉①,鸟鸣其上②,有酒食③;时加寅、午,有酒食、辞让②;时加丑、戌,有酒食、口舌⑤;时加亥、卯,有酒食、相害;时加辰、未,有酒食、妇人口舌;时加申、子,有酒食、争财。
寅、午,为廉贞之日。时加寅、午,鸟鸣其上,有谏诤、责让⑥;时加巳、酉,有宾客;时加申、子、辰、未,有口舌事;时加丑、戌、亥、卯,有酒食,又主相杀。
丑、戌,为公正之日。时加丑、戌,鸟鸣其上,有长吏⑦来慰问;时加巳、酉,有公正、酒食相遗⑧;时加寅、午,有吏言阴私贼事⑨;时加申、子,有吏来言公正之事;时加亥、卯,有吏来说阴贼⑩相杀。
辰、未,为奸邪之日。时加辰、未,鸟鸣其上,有长吏来捕奸邪事;时加巳、酉,有酒食,阴事;时加丑、戌,有吏捕阴私奸谋事;时加亥、卯,有阴谋劫害之事。
申、子,为贪狼之日。时加申、子,鸟鸣其上,有贼攻劫盗贼事;时加寅、午,有善人言攻劫事;时加巳、酉,有酒食;时加辰、未,有妇人争讼⑪事;时加丑、戌亥、卯,有群贼攻夺事。
亥、卯,为阴贼之日。时加亥、卯,鸟鸣其上,有群贼大议休废⑫、囚死斗伤;时加巳、酉,有妇人奸私⑬相伤;时加丑、戌,有吏逐贼;时加寅、午,有妇人奸淫相伤;时加辰、未,申、子,有贼攻讨。
右诸阴日⑭,有鸟群飞,飘飘从鬼门⑮、四季上来,更时加四季,主有搜索,皆为斗伤事。
[注释]
①时加巳、酉:时,这里指时辰。加,义犹“居”,居于;处在。据《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夫子加齐之卿相”句,杨伯峻注云:“按:‘加’和‘居’古音相同,所以能够通用。”(见杨伯峻《孟子译注•公孙丑章句上》)已、西,指“巳时”和“酉时”,皆为十二时辰之一。
②鸟鸣其上:谓鸟在上空鸣叫。从全篇之句式和文义来看,原文诸段凡所“时加××”句式之后,皆有省略“鸟鸣其上“句,故在译文中全部补入(鸟儿鸣叫在上空)句。
③酒食:指美酒佳肴。
④辞让:谦逊推让。
⑤口舌:义犹“口角”。指争吵;争执。
⑥谏诤、责让:谏诤,指直言规劝。责让,谓责备;指责。
⑦长吏:旧称地位较高的官吏。
⑧相遗:相赠送。遗,本篇这里读作(wèi),指馈赠;送给。
⑨阴私贼事:指隐秘不可告人的事。
⑩阴贼:语出《汉书•翼奉传》:“东方之情,怒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唐颜师古注引孟康曰:“本性受水气而生,贯地而出,故为怒;以阴气贼害土,故为阴贼也。”可见,阴贼,本谓阴气残害,但在本篇可作“阴狠残忍”解。
⑪争讼:谓争执而诉讼。
⑫大议休废:大议,谓最大非议。大,表示程度深;议,指非议,谤讪。说见《论语•季氏篇第十六》:“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北宋邢長疏曰:“议,谓谤讪。”休废,义犹“衰败”,这里指群贼谤讪国家衰败。
⑬奸私:奸诈营私。
⑭阴日:指阴伏各种征兆之日。具体则指前文的“宽大之日”、“廉贞之日”、“公正之日”、“奸邪之日”、“贪狼之日”、“阴贼之日”,皆为“阴日”。
⑮鬼门:阴阳家语。旧时阴阳家称西北间(乾)为天门,东南间(巽)为地门,西南间(坤)为人门,东北间(艮)为鬼门。认为,鬼门为阴恶之气所聚,百鬼之所居。例见《隋书•萧吉传》“有风从艮地鬼门来”。
[译文]
经典上说:巳、酉,是为“宽大之日”。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并有谦逊退让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争执之兆;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但却相互残害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妇人争吵之兆;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争夺钱财之兆。
寅、午,是为“廉贞之日”。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规劝、有责备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西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宾客往来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争执之兆;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争执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主掌相互攻杀之兆。
丑、戌,是为“公正之日”。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长吏前来慰问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公平正直、有酒食相赠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谈论隐秘不可告人的贼事之兆;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来谈公正之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来谈阴狠相杀之兆。
辰、未,是为“奸邪之日”。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长吏前来拘捕奸贼邪恶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西时的时候,(鸟儿呜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且有隐秘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前来拘捕隐秘奸谋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阴谋劫害事之兆。
申、子,是为“贪狼之日”。当时辰处在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盗贼攻劫事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好人来谈攻杀劫掠事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酒食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妇人发生争讼事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群贼进行攻击掠夺之兆。
亥、卯,是为“阴贼之日”。当时辰处在亥时和卯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群贼非议国家衰败、民众囚死、世人斗伤之兆;当时辰处在巳时和酉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妇人奸诈营私、互相伤害之兆;当时辰处在丑时和戌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官吏逐除贼人之兆;当时辰处在寅时和午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妇人与人奸淫、互相伤害之兆;当时辰处在辰时和未时、申时和子时的时候,(鸟儿鸣叫在上空),这是有贼寇攻讨之兆。
以上诸种阴伏征兆之日,如有鸟群飘飘从鬼门、四季上飞来,而时辰更在四季之月(即农历四个季月的总称,指春三月、夏六月、秋九月、冬十二月),那么,此为主有搜索,皆是争斗伤害事发生之兆。
[解说]
《鸟情占篇第九十二》是《太白阴经》卷八《杂占》中的第十一篇。作者李筌本篇以《鸟情占》为题,主要记述和介绍我国古代以鸟儿的飞鸣来占卜人世间吉凶福祸之兆的问题。
鸟情占,亦作“鸟占”,是我国古代占卜术之一。此种占卜方法的特点是,以观察鸟儿边飞边鸣的情况来卜测人事的吉凶福祸。鸟情占,与风角占一样,作为占卜术至迟在我国春秋时期已经出现,并广泛应用于生活中。李筌在前《风角占篇》中提到的“宋襄失德,六鹢退飞”的“鸟占”典故,乃出自《春秋左传》一书。据载,春秋时期鲁僖公(名申)十六年(公元前644年)春,“陨石于宋五,隋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我们从《春秋左传》这段记载文字中不难看出,鸟情占之术在我国春秋时期流行的一般情形。作为宋国国君的宋襄公(名兹父,宋桓公之子),竟以“陨石落宋”和“六鹢退飞”等天象鸟情是何预兆,而向聘于宋国的成周(即东周)内史叔兴询问“吉凶焉在”?这说明,宋襄公是一个对鸟占术笃行不二的忠实信徒。这位周内史叔兴虽然囿于“不敢逆君”而违心地用假话敷衍了宋襄公的“问卜”,但在私下却真实而正确地道出了“陨石落宋”、“六鹢退飞”现象,只不过“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的颇具科学性之道理。而这一点,也恰恰是作者李筌于本篇指责宋襄公“失德”和“仰武将焚”的重要原因之一。
秦汉以后,历代都有信奉和精通此术者。例如,唐初军事家李靖,“世言靖精风角、鸟占、云祲、孤虚之术,为善用兵。”(见《新唐书•李靖传赞》);宋末富春子“能风角、鸟占”等术(见元末杨瑞《山居新语》);明代嘉靖间的周述学,不但精通“风角、鸟占”等术,而且都撰有专著,“莫不各有成书”(见《明史•周述学传》)。这些恰恰说明风角、鸟占之术,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对后世颇有影响。
但是,我们不能不明确指出的是,鸟占术,如同风角占术一样,所讲内容都是缺乏科学道理的一种迷信崇拜。我们知道,鸟的飞行鸣叫,乃是飞禽类动物的生理机能之自然属性。鸟在空中飞行过程中,其飞行速度及其飞行方向,都将要受到风力、风速的影响而有所变化的。例如,春秋宋襄公时期,路过宋国上空的六只水鸟之所以呈现“退飞”的非正常状态,那是由于风高速疾的大风“吹退”的自然现象及其结果。司马迁《史记•宋微子世家》载称:“六鶂(同‘鹢’)退蜚(通‘飞’),风疾也。”进一步指明了《春秋左传》所述“六鹢退飞”的直接原因。所以,无论鸟儿在空中怎样飞行和鸣叫,都与人世间的吉凶福祸毫无内在的关系和直接联系。而人世间的吉凶福祸,乃是由人们自身的行为所决定的。而这一道理,就连春秋时期东周内史叔兴都十分明白。所以,他在违心地回答了宋襄公的问题后,对他人说:“君(指宋襄公)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叔兴此言,既形象生动地道出了“吾不敢逆君”以致对宋襄公所问作违心回答的心理状态,又指明了“六鹢退飞”等自然现象,“非吉凶所生也”,而是“吉凶由人”,即世间所生之吉凶福祸皆是由于人们自身行为所定的道理。由此不难看出,李筌本篇所谓某某时辰,若“鸟鸣其上”,就会“有酒食,又主相杀”,“有阴谋劫害之事”,“有群贼攻夺事”等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不足取信的迷信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