㊱太白无芒:太白,指太白星,亦即金星,又名启明星、长庚星。古星象家认为太白星主杀伐,故多以喻指兵戎战事。无芒,谓无光,喻指再无兵戎战事之忧。
[译文]
某年,岁次某甲,某月初一,某将军某某,恭敬地跪拜叩首,以明香、净水、杨枝、油灯、乳粥、酥蜜、粽燠为供品,奉祭北方大圣毗沙天王之神,说:“念及尊神您坐镇北方,护佑万物众生,诛杀叛逆之徒。如来佛祖涅槃,以佛法委托于您。所以,尊神您手托宝塔,身穿金甲,威风凛冽如秋天的肃杀之气,圣德融和似浓醇的甘泉雨露。五洲的神鬼,八方的妖精,奇形怪状,胸前长满羽毛,有的三面而六手,有的一面而六目,面容狰狞色如蓝靛,须发直竖红似火焰,獠牙高峭而张出口外,巨爪弯曲而暴露骨外。视雷电,喘云雨,吸风暴,喷霜雹,是其叱咤风云的威力;豁裂大海,拔除须弥,摧毁风轮,粉碎铁围,一并听从您的指挥,完全依赖您的驱使。”
“当今,国家敬奉佛教,护法降魔,万邦归心,天下归顺。然而,独有那些胡虏还敢执迷不悟,残害我边民,掠夺我边塞。现在,皇帝兴师出兵,问罪讨伐他们。天王应当大发慈悲之心,尽所护佑扶正之力,助我部队歼灭凶顽之敌,从而使我边防刁斗不再惊敲,太白之星无光而止兵祸之忧。虽然攻战之事,是集中由边防将领来完成,但勋劳确实应当归功于天王神明!”
[解说]
《祭毗沙门天王文篇第七十八》是《太白阴经》卷七《祭文类》之第六篇。该篇主要介绍唐代军队出战时祭祀毗沙门天王的祭礼仪式和祭文格式,论述此种祭祀活动在对敌作战中的作用问题。
毗沙门天王,本佛教语,系梵语Vaisravana的译音。省称“毗沙门”或曰“毗沙”。是佛教经文中所说的“护世四大天王”(俗称四大金刚。即东方持国天王多罗吒、南方增长天王毗瑠璃、西方广目天王毗留博叉、北方多闻天王毗沙门)之一,又名多闻天王,俗称“托塔天王”。以其位居须弥山北,故又称之为“北方大圣”。李筌本篇乃取佛教故事,借祭祷毗沙门天王护佑以激励军心士气。此乃作者李筌设置《祭毗沙门天王文篇》的目的所在。
佛教,是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相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该教于公元前6世纪——前5世纪间,由释迦牟尼创建于古印度。约于公历纪元前后的汉代,佛教开始由印度传入中国,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的长期传播发展,到隋唐时期已形成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但是,由于传入的时间、途径、地区和民族文化、社会历史背景的不同,中国佛教后来就逐渐形成了三大派系,即汉语系的汉地佛教、藏语系的藏传佛教和巴利语系的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中国佛教》。
唐代是中国佛教臻于鼎盛时期。唐朝帝王虽然自称是道教始祖老子的后裔而尊崇道教,但在实践中却是采取道、佛二教双重并行的政策。当时,朝廷于各地普建佛教寺院,尤敕诸府、州、军广建“毗沙门天王堂”以奉祀之。唐昭宗李晔乾宁年间(公元894—898年)进士黄滔所撰《灵山塑北方毗沙门天王碑》明确记载,称:“于是,于开元寺之灵山,塑毗沙门天王。”这不仅印证了李筌的《祭毗沙门天王文篇》所描述祭祀仪式内容的实际性,也可窥见唐人特别是唐代军队崇敬和祭祷毗沙门天王之神活动的一般情形。
作者李筌本篇强调指出:“国家钦若释教,护法降魔,万国归心,十方向化。惟彼胡虏,尚敢昏迷,肉食边氓,渔猎亭障;天子出师,问罪要荒。天王宜发大悲之心,轸护念之力,助我甲兵,歼彼凶顽;使刁斗不惊,太白无芒。虽事集于边将,而功归于天王。”我们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李筌着力阐明以下三点:一是揭示唐代尊崇佛教(即“国家钦若释教”)并借以“护法降魔”所取得“万国归心,十方向化”的实践效果;二是揭露那些尚敢执迷不悟的“胡虏”残害唐朝边民、掠夺唐朝边塞的罪行(即“肉食边氓,渔猎亭障”);三是阐明朝廷兴师出兵“问罪要荒”并求助毗沙门天王“轸护念之力,助我甲兵,歼彼凶顽”的目的,是为了使唐代边防刁斗不再惊敲,太白之星无光而不再发生战争(即“使刁斗不惊,太白无芒”)。应当说,李筌这些思想观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既对激发唐朝军队的爱国热情、调动广大将士奋勇杀敌精神,有其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又对于促进唐代封建社会和平稳定发展有其重要进步意义。笔者以为,这正是我们今人研读李筌《祭毗沙门天王文篇》所应关注之点。

捷书类
露布篇第七十九
[原文]
某道节度使①某,牒②上中书省门下③破逆贼,某乙下兵马使告捷事④:得都知兵马使某牒称,今月某日某时,于某山川探见贼兵,与战,俘斩略尽⑤。今乘胜逐北⑥,未暇点拨⑦杀获生级⑧、器械、牛马,续即申上者⑨。天威远播⑩,狂寇败亡,将靖烟尘⑪,同增欢忭⑫。谨差某乙驰驿告捷⑬,具状牒上中书门下。谨牒。某年某月某日某官牒。
判官⑭某官某,行军司马⑮某使某官,某道节度使奏破某贼露布事:
拔贼某城若干所,生擒首领某人若干,斩大将若干级,斩首若干级,获贼马若干匹、甲若干领、旗若干面、弓弩若干张、箭若干支、枪牌⑯若干面、衣装⑰若干事件⑱。应得者具言之。
中书、门下、尚书兵部⑲:
某道节度使某官臣某言,臣闻黄帝兴涿鹿之师⑳,尧舜有阪泉之役㉑,虽道高于千古,犹不免于四征。我国家德过唐虞㉒,功格区夏㉓。蠢兹狂狄,昏迷不恭,犬羊㉔成群,犯我亭障。臣今令都知兵马使某官某,都统㉕马步㉖若干人为前锋,左右再任虞候某官某领强弩㉗若干人为奇兵,于某处设伏;虞候总管某领陌刀㉘若干人为后劲㉙,节度副使某官某领蕃汉子弟㉚若干人为中军游骑。以某月日时,于某山川与贼大军相遇,尘埃涨空,旌旗蔽野。臣令都知兵马使某官、某大将军当其冲,左右虞候张两翼,势欲酣战㉛,伏兵窃发,贼众惊骇。虞候某强弩、陌刀相继而至,锋刃所加,流血漂杵㉜;弩矢所及,辙乱旗靡㉝。贼人弃甲曳兵㉞而走,我军逐北者五十里。自寅至酉㉟,经若干阵,所有杀获具件如前。人功何能?天功是赖。
臣谨差先锋将某官某,奉露布以闻,特望宣布中外,用光史册。臣某顿首谨言。
某年某月某日,掌书记㊱某官臣某上。
[注释]
①某道节度使:道,唐代全国行政区划名。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初年,将全国划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淮南、江南、陇右、剑南、岭南十道;唐玄宗李隆基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增至十五道。节度使,唐代中期以后的地方军事长官,拥有军队。唐睿宗李旦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四月始置,到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仅边镇节度使就已增至十个。
②牒:即牒呈,指下呈上的公文奏书。
③中书省门下:应为“中书门下省”,指中书省和门下省。隋朝时期,于朝廷设置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大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官中书令(中书省)、侍中(门下省)、尚书令(尚书省)共议国政,此为宰相职级。一般是中书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实为三省长官共同负责中枢政务。
④某乙下兵马使告捷事:某乙,称人的代词。但在本篇这里则为自称的代词。下,指手下,或曰属下。兵马使,唐代节度使属下的统兵将领。告捷事,指报告作战胜利消息。
⑤俘斩略尽:句义是,将敌人都基本击斩俘虏完了。
⑥逐北:指追击败兵。北者,败也。
⑦点拨:义犹“点检”,谓清点;核查。
⑧杀获生级:杀获,指击杀和俘获。生级,指俘获的敌人和击斩的敌人首级。⑨续即申上者:续即,谓续后即刻。申上者,谓向上报告的材料。
⑩天威远播:天威,本谓上天的威严,但在这里则指帝王的神威。远播,义犹“远扬”,谓显扬到远方。
⑪将靖烟尘:将靖,指即将平定。烟尘,指硝烟战火。
⑫欢忭(—biàn):欢欣;喜悦。
⑬驰驿告捷:谓飞马报告胜利消息。驰驿,指驾乘驿站马匹飞驰。
⑭判官:古代官名。唐代的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均设判官,为地方军政长官的僚属,辅理政事。
⑮行军司马:古代职官名。三国魏元帝(曹奂)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始设,职务相当军谐祭酒。到了唐代,凡出征将帅和节度使属下皆设行军司马,实具今参谋长的性质作用。
⑯枪牌:即盾牌。因用以防刀枪击伤,故又称“枪牌”。
⑰衣装:衣服被装。
⑱事件:事,在本篇这里作量词,谓件,与“件”连用则构成同义复合量词,依然是指器物的件数。
⑲兵部:隋唐时期尚书省下隶的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部)之一,其主管全国武官选用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⑳黄帝兴涿鹿之师:我国古代传说中黄帝曾与蚩尤交战于涿鹿(位于今河北涿县东南)之野蚩尤战败被擒杀。事见汉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
㉑尧舜有阪泉之役:疑李筌所引此说有误。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曾“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但在其后的尧舜时期,并未发生过阪泉之役,他们所曾发动的征讨三苗之战,其地点是在南方的江淮和荆州一带。阪泉,地名,但其所处今地位置有二说:一说在今河北涿县东南,一说在今山西运城盐池附近。
㉒唐虞:即尧和舜。二人皆为我国上古时代之五帝之一。尧,帝喾之子,姓伊祁(亦作“伊耆”),名放勋。初封于陶,后又封于唐,号陶唐氏,史称尧为“唐尧”。舜,姓姚,名重华,因其先封于虞,故史称舜为“虞舜”。
㉓功格区夏:格,谓相匹敌,或相媲美。区夏,语出《尚书•周书•康诰》,指中夏;华夏。在本篇这里借指周代。
㉔犬羊:本指狗和羊,但在这里是对外敌的蔑称。
㉕都统:谓统领;总领。
㉖马步:指骑兵和步兵。
㉗强弩:本指强劲的弓弩,但在这里代指能拉开强弩硬弓的射手。
㉘陌刀:本指长刀,但这里则指长刀手。
㉙后劲:指殿后的精兵。
㉚蕃汉子弟:指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士兵。蕃,通“番”,泛指域外或外族人。子弟,指从军的兵丁。
㉛酣战:激烈战斗。
㉜流血漂杵:语本《尚书•周书•武成》“血流浮杵”。漂杵,谓漂起春杵(指春捣谷物的棒槌,或指一种棒形兵器),形容恶战流血之多。
㉝ 辙乱旗靡:语本《左传•庄公十年》“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句义是,车迹紊乱,军旗倒下。
㉞弃甲曳兵:谓丢掉铠甲,拖着兵器。义同丢盔弃甲,形容打了败仗逃跑的狼狈相。曳(yè),拖着。
㉟自寅至酉:寅,十二时辰之第三位,相当今北京时间凌晨三点至五点;酉,十二时辰之第十位,相当北京时间十七点至十九点。自寅至酉,是指从凌晨三点至下午七点的一整个白天时间。此言交战时间之长。
㊱书记:这里指古代军中掌理文书的属吏。唐制,外官元帅、都统、招讨使、节度使、观察使等府署皆置书记一人。
[译文]
某道节度使某,牒呈中书、门下省,关于击破逆贼,某乙属下兵马使告捷事:今收到都知兵马使某某报告称:本月某日某时,于某山川地带侦察到有贼兵,与之交战,将敌人俘斩略尽。现正乘胜追击,没有来得及清点所获俘虏、所斩首级和所缴器械、牛马等数量,容后清点即刻向上报告。圣上天威远扬,狂寇战败灭亡,硝烟战火平定,普天同增欢欣。现谨差遣某乙飞马报捷,具申事状牒上中书、门下省。谨牒。某年某月某日,某官牒。
判官某官、某行军司马、某使某官、某道节度使,奏报破某贼布告事:
攻克敌人城池若干座,活捉敌人首领若干人,击斩敌人大将若干人,斩杀敌军若干首级,俘获敌人战马若干匹,缴获敌军铠甲若干领、军旗若干面、弓弩若干张、箭矢若干支、盾牌若干面、衣服被装若干件。所缴各种战利品应报数量全部申报如上。
中书、门下省,尚书省兵部:
某道节度使某官上书陈言:臣下听说上古时代黄帝兴涿鹿之师,尧舜有阪泉之役(此事疑有误——笔者),他们虽然道高千古,仍不免要四出征伐。当今,我们国家仁德胜过唐尧虞舜,功勋可以媲美于周代。但那愚蠢狂妄的戎狄,却昏昧不恭,像成群的犬羊一样,侵犯我边塞要地。臣下今令都知兵马使某官统率骑兵、步兵若干人为前锋,左右再命虞候某官率领强弩手若干人为奇兵,在某处设置埋伏;虞候总管某某率领长刀手若干人为殿后精兵,节度副使某官某某率领蕃汉子弟兵若干人为中军游骑。在某月某日某时,于某山川地带,与敌人大军相遇对阵,尘埃顿时飞扬腾空,旌旗瞬间满山遍野。臣令都知兵马使某官、某大将军率兵当其要冲,左右虞候张开两翼,势欲同敌人展开激战。这时,我军伏兵突然发起攻击,敌众惊骇而不知所措;虞候某某率领强弩手、长刀手相继而至,锋刃所加之处,血流漂起春杵;弓箭所及之处,敌人车乱旗倒。在我军强大攻势之下,敌人丢盔弃甲而逃,我军乘胜追击五十里。从凌晨三点到下午七点,历经若干次战斗,所有杀获都已申报如前。个人功劳有什么可以夸耀的?都是仰仗上天的恩赐之功!
臣谨派遣先锋将某官奉战报通告呈上,特望宣布中外,用以光耀史册。臣某顿首谨言。
某年某月某日,掌书记某官臣某呈上。
[解说]
《捷书类》是《太白阴经》卷七中所列三类内容之一。所谓“捷书”者,就是古代军事文书中的一种,亦即军事捷报,是指报告战争胜利消息的文书,故又简称“捷书”或“捷报”。此一词汇,始见于唐初史学家姚思廉所撰《梁书•蔡道恭传》:“寇贼凭陵,竭诚守御,奇谋间出,捷书日至。”晚唐著名文学家、兵学家杜牧则称“捷报”。他在其《少年行》诗中写道:“捷报云台贺,公卿拜寿卮”,使用了与“捷书”同义的“捷报”一词,并且成为现代广泛流行的词语而久用不衰。
作者李筌本文以《露布篇》为题,旨在主要介绍唐代军事捷书的内容及书写格式。所谓“露布”,一般是指古代一种不缄封(不封口)的文书,或泛指布告、通告之类的文书。但在本书这里,则是指军事文书中的作战告捷文书。通篇分三个自然段,首段为呈上的“破贼告捷事”:为了达成“驰驿告捷”而首先快速简要报告对敌作战胜利消息;次段是为首段所言“续即申上者”的“破贼露布事”:着重报告拔城、杀敌以及缴获各种战利品等具体战果数据;末段是写给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兵部的作战总结性的主体报告。这是本《露布篇》的重点内容部分。其中,既讲了对敌作战的兵力部署和作战之谋略方法,又讲了对敌作战的起因、作战经过以及作战取胜原因,等等。可以这样说,李筌之《露布篇》是一篇内容丰富、叙述简练的作战实践经验的总结报告,说他为我国古代军事战报和作战总结报告的书写格式提供了上乘范本,亦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