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特!”她大喊着拨开男人们,瞥都没瞥他们一眼,“格特,辛西娅呢?她是不是——”
“在楼上。”格特努力想给罗西一个安慰的微笑,但不太成功。她的双眼充满了泪水,肿胀而发红。“他们让她住院了,可能得在这儿待上一段时间了,但她会没事的,罗西。他下手有点狠,但她会没事的。你知道你还戴着摩托车头盔吗?还挺……可爱的。”
比尔的双手又伸到她下巴的锁扣上了,但罗西几乎没注意到头盔被他取下来了。她一心只看着格特……孔苏埃洛……罗宾。想象她们的眼神会埋怨她是个瘟神,把瘟疫带到了原本洁净安宁的“女儿与姐妹”之家,想象那些眼神里充满着仇恨。
“对不起,”她用沙哑的声音说,“我对一切都感到抱歉。”
“为什么?”罗宾的声音中有着真切的惊讶,“打辛西娅的又不是你。”
罗西不确定地看着她,目光又转向格特。格特的眼神转向了别处。罗西跟着她的方向看去,一阵恐惧朝她袭来。她这才真正意识到,这里除了“女儿与姐妹”的女人们,还有警察。两个便衣,三个穿警服的。警察。
她伸出一只感觉有些麻木的手,抓紧了比尔的手指。
“你得跟这个女人谈谈,”格特正跟其中一个警察说,“是她丈夫干了这些事。罗西,这位是黑尔警官。”
所有人都转过来看着她了,他们看着眼前这个警察的老婆,她竟然冒失地采取了致命的行动,偷取了丈夫的银行卡,想逃离他的生活。
他们都是诺曼的兄弟,他们正看着她。
“女士?”名叫黑尔的便衣警察说,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黑尔的声音实在太像哈利·比辛顿了,快忍不住尖叫起来了。
“冷静,罗西,”比尔低语道,“我在,会一直在。”
“女士,关于此事你有什么要说的?”啊,至少他一点也不像哈利了。刚才都是心理作用。
罗西望向窗外的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她在往东看——在那个方向,用不了几个小时,夜色就将从湖上升起。她咬咬嘴唇,又把目光转回到警察身上。她把另一只手也放在比尔的手上,用沙哑低沉的声音开了口,她觉得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声音。
你的声音就像画中的女人,她心想,你听起来像罗丝·麦德。
“他是我丈夫,是一名警探,也是个疯子。”


第9章 公牛万岁
1
他之前感觉灵魂仿佛飘浮在自己的头顶上方,但贱格特往他身上撒了尿,一切感觉都变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头不再像一个充满氦气的气球,而是一块扁平的石头,被强有力的手捡起,在湖面打起了水漂。他不再飘浮了,仿佛跳跃了起来。
他仍然不敢相信这个黑肥婆能对他干出这种事。他当然明白她已经干了,但有时候“明白”和“相信”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两码事。而这就属于其中的一个“时候”。就仿佛发生了某种黑暗恐怖的剧变,将他变成了一种全新的生物,只能根据浅表的感知无助地蹦跶,只能偶尔进行片段的思考,稍微攫取一些奇怪的不连贯的经验。
他还记得最后一次从那破厕所后面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上流着血,有六七处伤口和擦痕,鼻子感觉半路塞住了,因为数次撞上自己的轮椅而全身疼痛,因为贱格特那大约三百磅的身躯在他身上压了那么久,他的肋骨和内脏痛到颤抖……但这一切他都还能忍——再过分一点也能忍。不能忍的是她体内排出的液体和身上的气味,这不仅是尿液,还是女人的尿液,每当回想起这一点,他都感觉自己的脑子在无限膨胀。一想起她对自己做的事情,他就想要尖叫,感觉全世界都模糊失焦起来——而他极其需要神经正常地与这个世界保持联系,否则就会被关进监狱,说不定还会被包进约束衣,强喂镇静剂。
他沿着围栏踉跄而行,想着,抓住她,抓住她,你必须得回去抓住她啊,抓住她,杀了她,她竟敢干出那样的事情。只有杀了她你才能睡得着,只有杀了她你才能重新思考。
然而,他仍然保持了一点理智,没有去抓她,而是逃跑了。
也许贱格特会觉得是越来越近的人声把他吓跑了,其实不是的。他逃跑,是因为肋骨很痛,每次呼吸都只能上来半口气,至少暂时如此;他的胃也很痛,睾丸也很痛,那种痛深切无比,令人绝望,只有男人才知晓个中滋味。
疼痛也并非他逃跑的唯一原因——还有这疼痛所代表的意义。他怕要是再去追那贱人格特,她可能表现更好,不光跟他打个平手。所以他逃了,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沿着木板围栏东倒西歪地前进。而贱格特的声音像个充满讽刺的鬼魂在身后穷追不舍:她的肾脏……通过我的肾脏……给你留了个小口信。小诺曼……听好了……
接着,他经历了又一次的灵魂出窍,这次很短暂,他的思想好像一块石头,撞击到现实的表面,又飞起来。等他恢复神志,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只有短短的十五秒,也许长达四十五秒。他正沿着干道跑向游乐区,不假思索地奔跑,仿佛惊逃的公牛,离公园出口越来越远,而非越来越近。他跑向码头,跑向湖边,在那里,如果他们想先把他围住,再把他拿下,简直是小菜一碟。
与此同时,父亲的声音一直在他脑子里尖叫,他抓人裆部的功夫是世界级的(而且,至少在一次难忘的狩猎旅行中,他也证明了自己是世界级的“吹箫人”)。那可是个女人啊!雷·丹尼尔斯在尖叫,你怎么能让个婊子打垮了啊,小诺曼?
他把这个声音强逼出脑海。这老头活着的时候已经对他吼得够多了;要是他死了,诺曼还得听他那些几十年不变的废话,那就真见了鬼了。他能摆平格特,能摆平罗丝,能摆平所有那些女人,但要做到这一点,他得先从这里逃出去……要趁这个地方每个安保警察都在寻找那个满脸是血的光头男之前。已经有太多人目瞪口呆地盯着他看了。很合理啊,他满身尿臭味,样子像是被大山猫狠狠抓过。
他拐进了一条小巷。小巷夹在电子游戏区和“南海大冒险”过山车之间。他没有任何计划,只想赶紧逃离路上那些奇葩,就在这时,他走了大运。
电子游戏厅的侧门打开了,有人出来了,诺曼觉得肯定是个孩子,但根本没法确定地看清楚。他的身材和孩子一样矮小,也穿得像个孩子——牛仔裤、锐步鞋、乐手迈克尔·麦克德莫特的T恤(上面写着“我爱一个叫‘雨’的女孩”。也不知道究竟是他妈的什么意思)——但整个头都被一个橡胶面具罩住了。是《公牛历险记》中的公牛费迪南德,带着一个灿烂而愚蠢的微笑。牛角上装饰着花环。诺曼毫不犹豫地伸手抓住了孩子头上的面具,抢了下来,还扯下了好大一把头发,但管他妈的呢。
“喂!”孩子尖叫起来。没有了面具,他看上去大约十一岁。不过,他语气里更多的是暴怒而不是恐惧:“还给我,那是我的。是我的奖品!你觉得你是什么——”
诺曼又伸出手去,单手捏着孩子的脸,狠狠把他往后推了一把。“南海大冒险”过山车那边是帆布,孩子一下跌滚到那头去了,昂贵的运动鞋飞到了空中。
“你要是跟任何人说了这事,我一定会回来杀了你。”诺曼朝那还在晃动的帆布说道。接着他迅速朝游乐区中心走去,将公牛面具扯下来盖住头。面具散发着橡胶和之前那位主人头发的汗味,但这两种味道诺曼都觉得没什么。但一想到这个面具很快就会散发着格特的尿臊味,他就心烦意乱。
接着,他再次“出窍”了,在虚空中消融了一段时间。这次再回过神来时,他正小跑着进入普雷斯街尽头的停车场,一只手压在右侧的胸廓上,每一次呼吸,那里都会随之剧痛。面具内部的味道恰如他之前担心的那样,他一把扯了下来,满怀感恩地大口呼吸着没有尿液与阴道味的清新空气。他低头看了看那个面具,打起了寒战——那了无生气的微笑面孔不知怎的让他觉得毛骨悚然。这头公牛穿了鼻环,角上挂着花环。它的笑容显得像是被别人抢走了什么东西,却又因为太蠢,都不知道自己被抢走的是什么。他先是急切地想把这鬼东西扔掉,但克制住了自己。想想停车场还有管理员,当然,他毫无疑问会记得一个戴着费迪南德公牛面具的男人开车离开,但应该不会立刻将这个人和很快警察要来打听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只要能让他多拖一些时间,这面具留着还是有点用的。
他坐上天霸车的驾驶座,把面具扔到旁边的座位上,弯腰扭动点了火。这样弯着腰,能清晰地闻到上衣传出的尿味,臊臭难忍,熏得他眼泪都涌出来了。罗西说你爱往肾那儿打。他脑子里又响起贱格特的声音,那是从地狱传来的鬼话。他非常非常害怕她会一直萦绕在他脑海中——感觉就像她以某种方式强奸了他,并在他体内留下了一颗胚胎,是个畸形的怪胎。
你很害羞,不喜欢留下痕迹。
“不,”他心想,“不,停下,不要去想了。”
她的肾脏,通过我的肾脏,给你留了个小口信……接着,那“口信”就像洪水一样从他的脸上倾泻而下,味道臊臭,滚烫得像小孩在发烧。
“不!”这次他大喊了出来,拳头砸在铺有软垫的仪表盘上。“不,她不可以!她不能!她不能对我那样!”他挥拳向前,砸烂了后视镜,镜子飞离了支架,撞到风挡玻璃上,又弹了回来,落在地上。他又开始猛击风挡玻璃,把自己的手都弄伤了,警校的戒指留下辐射状的裂痕,看上去像个超大的星号。他差点就要用拳头砸方向盘了,但终于还是控制住了自己。他抬头看了看,停车券就夹在防晒板下面。他集中注意力去想这件事,好控制住情绪。
等感觉情况好些了,诺曼伸手掏口袋,拿出现金,从钱夹里抽了张五元的钞票。他克制住自己不要去受尿臊味的影响(虽然根本无法抵挡),再次拉下费迪南德面具罩住头,把车缓缓开到亭子旁边。他把头探出窗外,通过面具的眼孔盯着管理员,看到对方弯身往前拿他递过来的钞票时,另一只手哆哆嗦嗦地去抓住亭子的门边。诺曼意识到这是天大的好事:这家伙喝醉了。
“公牛万岁。”管理员含混不清地说,哈哈大笑。
原文中,管理员说的是“Viva ze bool”,后面两个字应该是因为喝醉而发音含混,而Viva则是西班牙语。所以诺曼后面回他的这句“大公牛”也是西班牙语,原文为“El toro grande”。
“对。”公牛从福特天霸的窗口斜探出身子,“大公牛。”
“收费共2.50元——”
“不用找了。”诺曼说着,开车走了。
他开了半个街区,又停下来,因为他明白,如果不立即把这该死的面具从头上拿下来,他就会吐在里面,这样事情就比之前还要糟糕多了。他伸手一顿乱扯,手指惊慌失措,仿佛一个发现自己脸上贴着血吸虫的男人。接着,在一小段时间里,一切都消失了,他再次“出窍”了,思维仿佛制导导弹,升腾于现实的浅表之上。
Tommy James and the Shondells,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迷幻摇滚乐队。后文提到的《恋爱花招》(“Hanky Panky”)是他们最热门的单曲之一,歌词简单,旋律朗朗上口。
这一次,当回过神来时,他正赤裸着上身坐在驾驶座上,等着红灯。远处的街角有家银行,电子时钟上显示:下午2:07。他四下一看,发现上衣在地上,同样掉在那里的还有后视镜和抢来的面具。费迪南德脏兮兮的,瘪了下去,样子很奇怪,比例都扭曲了。它用空洞的双眼仰视着他,诺曼透过那两个洞可以看到副驾驶那边的地垫。这公牛原本快乐而愚蠢的微笑变皱了,变成一种莫名的会心之笑。这没关系,至少这该死的东西已经不在他头上了。电台的旋钮已经坏了,但他还是用力打开了电台。调频依然是老歌电台,此时是“汤米·詹姆斯与尚代尔” 在唱《恋爱花招》,诺曼立刻跟着唱了起来。
旁边车道商行有辆凯美瑞,一个样子很像会计师的男人坐在驾驶座,正带着谨慎的好奇心看着诺曼。一开始诺曼并不明白这人到底对什么这么感兴趣,接着就想起来,自己脸上有血——感觉大部分应该都干掉变成血痂了。当然,还有他没穿上衣。这个问题他得解决一下,尽快解决。而眼下嘛……
他俯身捡起面具,伸了一只手进去,用手指尖抓住那橡胶的嘴唇,接着把面具举到车窗前,伴随着歌曲让面具的嘴巴一开一合,费迪南德就和“汤米·詹姆斯与尚代尔”乐队在齐唱了。诺曼前后摇动着手腕,费迪南德就像在随着节奏摇摆。样子很像会计师的那个男人迅速扭转身体,面朝前方,一动不动地坐了一会儿,接着俯身使劲按下了副驾驶的车门锁。
诺曼咧嘴笑了。
他把面具扔回地上,在赤裸的胸前擦了擦刚才插进面具里的手。他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古怪,多么疯狂,但他绝对绝对不会再穿上那件有尿臊味的上衣了。摩托夹克就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而且至少里面是干的。诺曼穿上了夹克,把大拉链一直拉到下巴。穿衣服的时候信号灯变绿了,他身边的凯美瑞“轰隆”一声冲了出去,开过这个岔路口,仿佛离枪的子弹。诺曼也开动了车子,但要悠闲很多,一边还跟着电台唱歌:“我看见她走在那条路上……我是第一次见到她……漂亮的小女孩,独自一人站在那儿……嘿,漂亮宝贝,我能否带你回家?”这首歌让他想起高中的时光。那时候的日子还挺美好的。他身边还没有那宝贝小罗丝把一切都搞砸,引起这么多的麻烦。哦,至少在他高中毕业那年之前都没有。
你在哪儿呢,罗丝?他心想,你为什么没有参加那个鬼野餐会?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她自己在野餐呢。”公牛低声道,那声音既带着陌生的疏离,又有充满知晓一切的智慧——仿佛并不是在推测,而是像祭司一样传达神谕,简单明了,不容争辩。
诺曼不顾“装载区禁止停车”的标志,把车停在了路边,一把从地板上抓起面具,又再次把手伸进去。不过这次他让面具转向了自己。他看到那空荡荡的眼窝中自己的手指,但还是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
“你什么意思,她自己在野餐?”他嘶哑地问道。
他动了动手指,公牛的嘴也动了起来。他虽然感觉不到自己的手指,但能看到它们在里面。他猜想,刚才听到的应该是自己的声音,但根本不像他的声音,不像是他喉咙里发出的,像是从那咧嘴笑的橡胶嘴唇中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