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从左前胸的口袋拿出一沓折起来的钞票,从已经脏兮兮的旧钱夹下面抽出两张二十,递了过去。
“三十太少了,”他说,“四十拿去,同时请接受我的道歉。你理得很好。我就是刚刚这个星期过得太糟糕啦,仅此而已。”哥们儿,你根本想不到有多糟糕,他心想。
塞缪尔·洛明显地放松下来,接过了钱。“没关系,哥们儿,”他说,“我可不是闹着玩的——你的头可真不赖。你不是迈克尔,但谁也不是迈克尔啊。”
“除了迈克尔自己。”叫戴尔的顾客说。三个黑人痛快大笑起来,互相点着头。虽然诺曼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三人都杀了,但他还是跟着他们点头大笑。这两位后进理发店的顾客让情况改变了,他得再次谨慎起来。他保持大笑,走出了店门。
罗伯特·德尼罗(Robert De Niro,1943—),意大利裔美国演员、导演、制片人。
天霸车附近的栏杆上靠着三个少年,也是黑人,但他们没有对这车做出什么事情,可能因为这车太破了,也做不了什么。他们饶有兴趣地看了看诺曼苍白的头颅,互相交换了个眼神,翻起了白眼。这三个小伙子都在十四岁上下,没什么烦恼的样子。中间那个开口说:“你在看我?”他在模仿《出租车司机》里的罗伯特·德尼罗 。诺曼似乎感觉到了这一点,就盯着他——只盯着他,仿佛另外两个完全不存在。中间那个觉得可能他模仿的德尼罗还不太到位,气焰顿消。
诺曼上了他那辆刚洗过的赃车,扬长而去。他朝市中心开了六个街区,然后走进一家名为“再来一次,山姆”的二手服装店。有几个人在店里挑挑拣拣,齐齐看向了诺曼,但这没什么。他不介意被看,尤其要是他们关注的只是他刚剃的光头,这就更好。要是他们只看头顶,等他离开五分钟后,这些人就完全不会记得他的脸到底长什么样。
他发现了一件摩托夹克,上面有闪闪发光的铆钉、拉链和小银链子,他从衣架上拿下来的时候,这夹克的每一个褶皱都在嘎吱作响。店员张口要价两百四十元,结果看了看那片刚剃完的可怕“白色沙漠”之下探出的心神不宁的一双眼睛,就对诺曼说,含税一百八十。要是诺曼还价,他还会再让步,但诺曼没有。他累了,头涨涨的,想赶紧回酒店睡觉。他想一觉睡到明天。诺曼需要尽量休息,因为明天会很忙的。
一种外科手术。医生为了治疗肠道疾病,在腹壁上做人为开口,将一段肠管拉到开口外,翻转缝于腹壁,形成肠造口。
回去的路上,他又去了两个地方,一是一家造口术 用品商店。诺曼在这里买了一架非电动的二手轮椅,折叠之后可以放进天霸车的后备厢。接着他去了女性文化中心兼博物馆,花了六元进去,但没有看任何展览,甚至都没往礼堂里瞥一眼,那里有人正在进行关于自然分娩的小组讨论。他去了一趟礼品店,速战速决,然后离开了。
他回到白石酒店,直接上了楼,没有向任何人打听那个有着漂亮屁股的金发小美女。按照自己目前这个状况,他都不信自己能要到一杯苏打水。他刚剃过的头里面像在炼钢,咚咚闷响;双眼在眼眶里不停跳动,牙齿很痛,下巴也在抽痛。最糟糕的是,此时他的思想就像梅西百货感恩节大游行的彩车一样,在他的顶上摇来晃去;他的感觉和他身体的其他部分只有一根脆弱的线在连接着。他只得躺下睡觉。也许睡着以后,思想就会回到脑中,回到原本的位置上。至于那个小金发,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当作最后的王牌,非万不得已不亮出来的那种。紧急状态下的金刚钻。
周五下午4点钟,诺曼又躺回床上。他太阳穴的抽痛已经一点都不像宿醉的感觉了,现在变成了他所谓的某种“特殊”头痛。工作比较繁重的时候,他经常会遇到这种头痛。自从罗丝逃家,他的大宗毒品案又持续升温,一周犯上两次也是常事。他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双目眼泪直流,鼻涕也在淌,无论看什么东西,边缘都有影影绰绰的“之”字形图案,真是好笑。痛到一定程度,他脑袋里像是怀了个可怕的胎儿,努力想钻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蜷缩着身子等这阵子痛过去;他只能一次一次地熬过这些时刻,从一次到另一次,就像踩着一块块的踏脚石过河。这些时刻勾出了存在于他头脑顶部一些朦胧而遥远的回忆,但这些回忆无法穿破残酷无情的抽痛。诺曼便任其远去。他伸手在头顶上来回摩挲,那里真光滑啊,这光滑仿佛根本不可能属于他,感觉就像摸着刚打过蜡的汽车引擎盖。
“我是谁?”他朝空荡荡的房间问道,“我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在做什么?我是谁?”
他还没能刺探出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就睡着了。疼痛也进入了他无梦的眠乡深处,跟随了好一阵子,仿佛一个不愿离去的坏主意,但最终诺曼甩掉了它。头歪向枕头的一边,左眼和左鼻孔流出不完全是眼泪的湿气,顺着脸颊淌下来。他发出粗重的鼾声。
十二个小时之后,周六的凌晨4点,他醒了,头痛消失无踪。他感觉神清气爽,精神抖擞,基本上“特殊”头痛过去之后,他总会有这种感觉。他坐起身来,双脚触地,望向窗外的黑夜。鸽子停在外面的窗台上,连睡觉都还在互相咕咕地叫着。他彻底、完全而确定地知道,一切将会在今天画上句号。也许他自己也会走到人生尽头;但这是小事。光是想想以后不会再这样头痛了,再也不会了,就感觉这交易挺划算。
在房间那头,他新买的摩托夹克挂在椅子上,像一个黑色的无头鬼魂。
早点起,罗丝,他想着,几乎带了点温柔的情愫,早点起床,亲爱的宝贝,好好看一眼日出,何乐而不为?你应该尽情尽兴地好好地看看,因为这将是你最后一次看日出。
2
周六凌晨四点过几分,罗西醒了,手忙脚乱地去摸床头的台灯开关,她非常惊恐,很确定诺曼就在这个房间里,和自己在一起;很确定她能闻到他的古龙香水味;所有她认识的男人都喷英伦皮革古龙香水,要么就什么都不喷。
惊恐之中,她想要一点光亮,结果差点把台灯给碰到地上。终于还是打开了灯(底座半悬着,她也无暇摆回去),她的恐惧也很快消退。眼前只有她的房间,小小的,却很整洁,很正常,她唯一能闻到的是自己皮肤散发出的淡香,还带着被单的暖意。这里没有别人,只有她自己……当然还有罗丝·麦德。但罗丝·麦德被好好地放在橱柜里,她无疑还站在画中,举起一只手遮住眼睛,俯瞰着神庙的废墟。
我梦到他了,她一边坐起身一边想,我又做关于诺曼的噩梦了,所以醒来才会这么害怕。
她把台灯推回到桌上,碰到了臂环,叮当脆响。罗丝拿起臂环,看着它。奇怪了,真的很难想起(你必须记住的)她是怎么得到这个小玩意的。她是在比尔的店里买的吗?因为很像画里那个女人戴的?她想不起来了,真是烦恼。这种事情,怎么能忘了呢?(你需要忘记的)。
罗西举起这个小圆环,感觉很重,像金子,但很可能只是镀金的铸铁材质。她透过圆环看向房间那头,像一个用望远镜观测什么的女人。
如此一来,她隐约记起了梦的一个片段,才意识到那根本与诺曼无关,梦中人是比尔。两人一起在他摩托车上,但他没有带她去湖边野餐,而是载着她沿一条小路开去,越开越深,进入一片满是枯树的阴暗森林。开了一会儿,两人来到一片空地上,那里有林中唯一活着的一棵树,挂满了果实,正是罗丝·麦德裙袍的颜色。
哦,多好的头盘菜啊!梦中的比尔开心地喊了出来,跳下摩托车,快步向那棵树走去,我听说过这种东西——吃一个你就能从后脑勺看到东西,吃两个就能长生不老!
此时此刻,这梦境便不仅仅令人不安了,而是成为一场真正的噩梦。不知为什么,她知道那棵树的果实并没有神奇的魔法,而是含有可怕的剧毒,于是她向他跑去,想赶在他咬下那诱人果实的第一口之前阻止他。但比尔根本不听她的劝告,只是伸手搂着她,轻轻拥抱她说,别傻了,罗西——我见过石榴,这些不是石榴。
就在当时,她醒了,在黑暗中疯狂地颤抖,脑子里想的不是比尔,而是诺曼……仿佛诺曼就躺在附近某个地方的床上,也在想着她。想到这里,罗西不禁将双臂交叉在胸前,抱住自己。他完全有可能真的正在想着她。她把臂环放回桌上,快步走进卫生间,打开了淋浴。
关于比尔与毒果的噩梦,关于从何地以何种方式得到臂环的问题,以及对那已经没有画框,像个秘密一样被藏进橱柜的那幅画所产生的困惑与复杂的情绪……一切的一切都没有眼前这个问题更大,更紧迫:她的约会。约会就在今天。只要一想到今天的约会,她就感觉胸中像电线走火。她又害怕又高兴,但最强烈的情绪是好奇。她的约会。他们的约会。
但得他真的来了才算,内心一个声音在不祥地悄声道,说不定就是个玩笑呢,你懂吗?或者,你可能把他吓退了。
罗西迈步往水帘中走去,在关键时刻发现自己还穿着短裤。
“他会来的,”她一边弯腰把短裤脱下来,一边喃喃自语,“他会来的,会的。我知道他会的。”
喷头下,她闪身去拿洗发水,脑海里有个遥远的声音——这次是个非常不同的声音——低声道,野兽会战斗。
“什么?”罗西一手拿着洗发水,愣住了。她很害怕,又不太知道原因。“你说什么?”
没有任何回应。她甚至不记得自己到底想了什么,只记得是关于那幅该死的画的其他什么事情。这幅画已经深深嵌在她脑中,仿佛那种挥之不去的副歌。罗西把头发揉搓出泡沫,突然决定要把画处理掉。这么想着,她感觉好了一些,就像决定戒掉某个坏习惯,比如抽烟,午饭时喝酒,等等。等洗完澡出来,她已经轻松地哼起了小曲。
3
疑虑并没有折磨她,因为比尔没有迟到。他来之前,罗西把厨房的一把椅子拉到窗边,这样就能守着看他来了没有(她这样做是在七点一刻,洗完澡整整三小时后)。八点二十五分,一辆后座架上拴了个冷藏箱的摩托车停进了楼前一个车位里。司机头戴一顶蓝色大头盔,从她的角度看不到对方的脸,但她知道那就是他。她已经能明确无误地辨认出他双肩的线条。他发动了一下引擎,又熄了火,用靴子后跟放下哈雷的脚架,又晃着一条腿下了车。有一瞬间,那条大腿的线条清晰地呈现在那褪色的牛仔裤之下。罗西感到一股羞怯微弱却又确凿无疑的情欲颤动着蹿遍全身,她心想:今晚入睡前,我脑子里想的肯定是这个,我眼前就会出现这个。要是我非常、非常幸运的话,会梦到这个。
她想,就在楼上等他吧,让他来找她,就像那种舒舒服服地待在父母家中,等着男孩带她去参加返校节舞会的女孩一样。甚至在男孩已经来了之后,她还要矜持一番,穿着她的抹胸礼服,在闺房的窗帘后面等着,看着他从刚洗过并打了蜡的父亲的车中下来,走到门口,不自然地整整领结或紧紧腰带。她的嘴角兀自露出一丝微笑。
她一边想着这样的场景,一边打开衣柜门,伸手进去,把外套拽了出来。她在走廊上匆匆行走着,一边走一边套上外套。她走到楼梯口,看见他已经上到了一半,抬起头来看着她。她突然想到,自己的年纪正好:过了那种为了忸怩而忸怩的时候,但又没到看淡一切的高龄,不会不相信有些希望——那些真正重要的希望——能够在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成为现实。
“嘿,”她边说边看着下面的他,“你很准时。”
“当然,”他边说边看着上面的她,好像有点吃惊,“我总是很准时的,从小就受这样的教育。我觉得可能我们家一直有准时基因吧。”他朝她伸出一只戴手套的手,仿佛电影中的骑士。他微笑着问:“你准备好了吗?”
这个问题她还不知道如何回答,所以只是迎面走过去与他会合,接过他的手,由他带着自己走下去,走进6月第一个周六倾泻而下的阳光之中。他将她安置在倾斜停靠摩托的路边,一本正经地上下打量她,摇了摇头。“不行,不行,外套不合适,”他说,“好在,我在童子军受的训练从来没荒废。”
哈雷的车架两侧都有挂包。比尔解开其中一个,拿出一件皮夹克,和他身上那件类似:两边有高高低低的拉链口袋,但除此之外通体黑色,平凡朴素。没有铆钉、肩章、闪电图案和花哨的小玩意。这件比比尔穿的那件小一些。她看着衣服像皮毛一样平挂在他手中,被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困扰着。
他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立刻懂了,摇了摇头。“这是我爸爸的外套。他用一张餐桌和一套卧室家具换来一辆印第安锤头,用那个教会我骑摩托车。他说,满二十一岁那年,他骑着那辆摩托走遍了美国。那摩托车得用脚踏来启动,要是忘了换空挡,车子就可能直接从你身子下面冲出去。”
“后来怎么了?他把摩托撞毁了吗?”她微微有了笑意,“是你撞毁的吗?”
“都不是。车子寿终正寝了。从那以后斯坦纳家的人就一直骑哈雷了。这是辆软尾系列的经典版继承者,1345排量。”他轻柔地摸了摸引擎舱,“爸爸已经五年多没骑过摩托了。”
“他嫌烦了吗?”
比尔摇摇头:“没有,他得了青光眼。”
她套上皮夹克,估计比尔的父亲至少比儿子矮三英寸,轻将近四十磅,但这件外套仍然略显滑稽地挂在她身上,几乎过膝。不过,衣服很暖和,她把拉链一直拉到下巴,感到一阵快意。
“你看起来不错,”他说,“有一点好笑,像是玩变装游戏的小孩,但很不错。真的。”
她想,现在可以说和比尔在长椅上吃热狗时没能说出口的话了,而且突然觉得非常重要,应该要说。
“比尔?”
他看着她,脸上挂着那种特有的微笑,但眼神却很严肃。“嗯?”
“不要伤害我。”
他认真思考了一下,脸上仍然挂着微笑,眼神依旧严肃,然后摇摇头。“不,我不会的。”
“你发誓?”
“是的,我发誓。来吧,上马来。你以前骑过铁马吗?”
她摇摇头。
“那么,这些小桩子是给你放脚的。”他弯腰到摩托后面翻找,拿出一个头盔。她看到头盔是紫红色,完全不觉得惊讶。“戴个安全头盔吧。”
她动作流畅地戴在头上,向前弯腰,借用哈雷侧边的后视镜庄严地看了看自己的样子,接着突然大笑起来:“我就像个橄榄球运动员!”
“而且是最美队花。”他搂住她的肩膀,把她转过来,“扣在下巴下面。我来吧。”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脸离她的好近,快要亲上了。她有些头晕目眩,心里明白,就在这洒满阳光的人行道上,人们在悠闲地来来往往,做着周六早上要做的事情,要是他想吻她,她会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