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你钱,先生。”售报员说。诺曼看也没看一眼就把零钱塞进了口袋。和那三个服务员擦肩而过时,他也没看她们,连小屁股不错的那个都没看。他只是自动对她进行了交叉对照,仅此而已——这是警察的职业病,不用捶打就能自动进行的膝跳反应。他的全部意识都在集中思考一件事情:明天能发现罗丝但又不让自己被发现的最好办法。
他沿着走廊向大门走去,听到一个词,一开始他还以为那是从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埃廷格码头。
正阔步出门的他踉跄了一下,心脏猛然间开始超速运转,掌心的水疱剧烈地耸动起来。但那只是一步踉跄——只小小犹豫片刻,他就又继续低头往旋转门走去。要是有人在看他,可能会以为他经历了一次短暂的膝盖或小腿抽筋,不过如此;这就好。他不敢犹豫踌躇,这事真他妈烦。要是说出这个词的女人是达勒姆大道上那个会所的某个婊子,如果他引起了注意,她就可能认出他……如果说出这个关键词的是那天在街上和他一起过街的小甜心,那么她说不定已经认出了他,他明白这不太可能——做警察的他在第一线积累了很多亲身经验,知道大多数平民粗心得惊人,对各种细节非常迟钝——但也偶有发生。杀手、绑匪和银行窃贼巧妙地躲避追捕,坚持了很久,久到足以登上“联邦调查局十大通缉犯名单”,结果突然发现自己又身陷囹圄,被读过《真探》的“7-11”店员或是看过电视上所有犯罪真人秀节目的收费员给害了。诺曼不敢停下,但是——
——但是他不得不停下。
已经走到旋转门左侧的诺曼,突然跪下来,背对着那三个女人。他低下头假装系鞋带。
“——错过演唱会很遗憾,但我想要那辆车,就不能放弃——”
她们走出了门,但诺曼听到的话已经让他自己完全确定:女人们说的就是野餐会,野餐会以及那天最后的节目,即演唱会。好像是个乐队,叫什么“印第安女孩”,很可能都是拉拉吧。所以这些女人有可能认识罗丝。但可能性并不大——很多和“女儿与姐妹”关系并不密切的人,明天也会去埃廷格码头——但无论如何还是有可能的。而诺曼这个人,坚定地相信变化无常的命运安排。但糟糕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三个人中究竟是谁在说话。
最好是那个金头发,他一边迅速站起身来穿过旋转门,一边暗暗祈祷着,最好是那个大眼睛、翘屁股的金头发。就是她了,怎么样?
当然,跟在后面很危险——你永远不知道她们中有谁什么时候会随随便便地朝周围瞥上一眼,然后赢得“认脸”游戏的超级奖励回合——但都到这节骨眼上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他就跟在她们后面,做出闲逛的样子,头很随意地转向一边,仿佛对旁边商店橱窗里那些破东西兴趣浓厚得不得了。
“你俩今天的枕套弄得怎么样?”走在里面的那个肥女人问另外两个。
“终于有这么一次,数量都齐了。”走在外面那个老一些的女人回答,“你呢,帕姆?”
“我还没数呢,太烦了。”金头发回答。三个女人都大笑起来——是那种高声的咯咯笑,让诺曼觉得他嘴里补的牙要裂开了。他猛然停了下来,看着一个橱窗里那堆运动用品,任由那些女服务员往前走远。是她,确实是——毫无疑问。说出“埃廷格码头”这个关键词的,就是那个金头发。这也许改变了一切,也许什么都没改变。现在他太激动了,还想不清楚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不过,这确实是很惊人的运气,是你在处理希望渺茫的案子时总会希望实现的奇迹般的巧合的突破,这种突破其实时有发生,只是人们都难以相信而已。
他暂时会将这个突破“归档”到脑后,还是继续执行A计划。他甚至不会到酒店去询问金头发的情况,至少现在不会。他已经知道她叫帕姆,就目前来说已经算是很充足的信息了。
诺曼走到公交车站,等了十五分钟,机场大巴来了,他跳上车去。要坐很久,终点站在城市边缘。等终于在A站楼下了车,他顺手戴上墨镜,过了街,走向长期停车区。他试了试第一辆车,已经停在那里很久了,电池没电了。第二辆,没什么特点的福特“天霸”,则正常启动了。他对收费处的人说,自己在达拉斯待了三个星期,停车票弄丢了,还说自己总是把各种票弄丢,干洗票什么的都一样。而且去拍证件照的地方取快照时,他总需要出示驾照。收费处那个人只是不住地点头,类似的无聊故事他肯定已经听了不下一万遍。诺曼态度谦卑地多奉上十元,弥补丢失的停车票,收费处的男人才稍微有了点精神。钱就这么消失了。
几乎与罗比·莱弗茨对诺曼的“逃妻”提出所谓“更可靠的工作安排”同时,诺曼·丹尼尔斯开车驶出长期停车区。
开出两英里后,诺曼把车停在一辆破烂不堪的别克后面,给两车互换了车牌。他再把车开出两英里,在一家自动洗车店门口停下。他跟自己打了个赌,这辆天霸车应该是深蓝色。但他输了。车是绿色的。他并不是很在乎这件事——收费处那个男人,只在那十元出现在眼皮底下时,才稍微把目光从那台小黑白电视上移开——但最好还是安全起见。洗干净车也能提高驾驶舒适度。
这些和前面的歌词都出自美国歌手雪莉·埃利斯的一首童谣《名字游戏》(The Name Game)。
诺曼打开收音机,找到一个老歌电台,正在放雪莉·埃利斯的歌,他跟着唱了起来。“要是头两个字母都一样,那就去掉再喊也一样,就像巴里——巴里,去掉巴字叫一叫,亲爱的里里,这是唯一相反的定律啊。”诺曼突然发现,这首傻乎乎的老歌,自己竟然熟知歌词的每一个字。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高中毕业两年后,你就记不得他妈的二次方程和法语动词“avoir”的各种变位了,却还是牢记“尼克——尼克——尼尼克克,香蕉——香香——蕉蕉,胶泥——尼蕉——尼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一个正从我身边掠过的世界,诺曼心平气和地想。是的,好像的确是这样。感觉就像科幻电影中,太空人看到屏幕上的地球正在缩小,先是缩成一个球,然后变成一枚硬币,再是一个发光的小点,最后就完全消失了。他现在脑子里的景象就是如此——一艘宇宙飞船正出发去执行探索新世界的任务,为期五年,去到从未有人类涉足的地方。“诺曼号”星际飞船,正在接近超光速。
雪莉·埃利斯唱完了,放起了“甲壳虫”唱的一首歌。诺曼很使劲地扭动音量旋钮,一下子就扭坏了。他今天可不想听那些疯子嬉皮士唱什么“嘿,裘德”之类的废话。
离真正的城市边缘还有几英里,他看到一个叫“大本营”的地方,大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军用物资,别处难找!”。不知为什么,他忍不住大笑起来,觉得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奇怪的标语。其中似乎有什么深长的意味,但又无法说清到底是什么。反正,这个标语不重要。店里可能有他要找的东西,这个比较重要。
最中间的过道上挂了一条巨大的横幅,写着“万求稳妥,以免后悔”。诺曼一一查看了三种不同的“眩晕气”“胡椒弹”和一排“忍者之星”飞镖(如果你恰巧是被一个瞎眼的四肢瘫痪的人袭击,那这种武器做家庭自卫还是很完美的),用橡皮子弹的气枪,弹弓,普通和有尖齿的指节铜环,易携带的“黑杰克”包皮铁棍,流星锤,鞭子,口哨。
这条过道走到一半有个玻璃柜,诺曼觉得里面的东西才是整个“大本营”中唯一有用的。他花63.50元买了一把电击“泰瑟枪”,一按启动钮,两根钢杆之间就会产生巨大的电流(不过可能达不到标签上承诺的九万伏)。诺曼觉得这个武器的危险程度和小口径手枪不相上下,而最棒的是,无论在什么地方,要买这么一支泰瑟枪,根本都不用登记名字。
“你想给那东西配几伏电磁(电池)吗?”店员问道。这个年轻小伙圆头圆脑,长了一张兔唇。他穿的T恤上写着“最好有枪而不需要,而非需要却没有枪”。诺曼觉得这家伙的父母可能是近亲结婚。“那个东西用几伏电磁。”
诺曼明白了这个兔唇小伙说的什么,点了点头。“给我两个,”他说,“活着就得活够。”
小伙子笑了,仿佛这是他听过最好笑的一句话,甚至比“军用物资,别处难找!”更好笑。接着他弯下腰,从柜台下面拿出两个九伏电池,啪的一声放在诺曼的欧米伽泰瑟枪旁边。
苏鲁先生和克林贡帝国都出自经典科幻系列《星际迷航》。
“Dull-feetchar。”小伙子喊道,又笑了起来。这句诺曼想了一会儿,也听懂了,和这“小兔唇先生”一块笑了起来。后来,他觉得自己就是在这个时刻达到了超光速,所有的星星都变成了一条条光线。全体前进,苏鲁先生——这次我们可要比克林贡帝国远得多 。
他把偷来的天霸开回了城里,在这个区域,广告牌上微笑的香烟模特是黑人而非白人,他发现了一家理发店,名字不错,叫“放我一马”。他走进店里,看到一个留着酷酷小胡子的黑人小伙坐在一张老式理发椅上。他头上戴着随身听耳机,腿上放着一本《喷气机》杂志。
“有何贵干?”黑人理发师问。他说话的语气,可能比对黑人说话要更直率些,但也不算不恭敬。要是没有特别好的理由,你不可能对这样的男人不礼貌,尤其店里只有你一个人的时候。他身高至少6.2英尺,肩膀宽大,双腿又大又粗。而且,他有点警察的气质。
镜子上方有迈克尔·乔丹、查尔斯·巴克利和杰伦·罗斯的照片。乔丹穿着伯明翰男爵队的棒球服。照片上方还贴了一条纸,打上了“曾经的他&未来公牛”的字样。诺曼指指那张照片说:“给我做这个发型。”
黑人理发师把诺曼仔细打量了一番,先是确定他没有喝醉或嗑高,接着又努力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要弄清后者比弄清前者更难。“哥们儿,你说什么?你是说想弄个光头?”
“我就是这个意思。”诺曼伸出一只手捋过头顶,那是一头浓密的黑发,只在鬓角处有些斑驳的灰白迹象。他的头发既不是特别短,也不是特别长。这个精确的长度他已经保持了将近二十年。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努力想象之后会是什么样子,和迈克尔·乔丹一样顶着光头,只不过是个白人。他完全想象不出来。幸运的话,罗丝和她那些新朋友也想象不出来。
“你确定吗?”
诺曼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让他几欲呕吐的冲动,他想把这人打倒在地,用膝盖压住他的胸,扑上去咬住他的整个上唇,把它从脸上扯下来,这个酷酷的小胡子也别想逃。他想这股冲动的由来也应该很清楚,因为这人很像拉蒙·桑德斯,就是那个叫人忘不了的小子,诺曼那谎话连篇的贱人老婆偷了银行卡,而那个小子还妄图取这卡里的现金。
哦,剃头的啊,诺曼心想,剃头的啊,你差一点就保不住小命了。你要是再多问一个问题,再当着我的面说错一个字,你就真的完了。我什么也不能跟你说,就算想,我也没法开口警告你,因为此时此刻我要是一出声,那就像枪的撞针启动了,我就忍不住了。所以,就这样吧,按我说的做。
理发师再次仔仔细细地把他打量了一番。诺曼站在原地,任由他看。他的心里已经恢复了平静。该发生什么就发生什么吧。现在一切都由这个剃头匠来决定了。
“好吧,我看你挺确定的。”终于,理发师开口说道。他的声音很温和,让人怒气顿消。诺曼的右手本来一直深深插在口袋里,紧握着电击枪的手柄,这下也放松了。理发师把杂志放在柜台上,旁边是一瓶瓶酒和古龙香水(有个小铜牌上刻着“塞缪尔·洛”)。他站起身来,抖开一张塑料理发围裙:“你想像迈克尔那样,那就来吧。”
二十分钟后,诺曼若有所思地盯着镜中的自己。塞缪尔·洛站在椅子旁边,也看着他。洛好像很忐忑,但似乎也很感兴趣,像是从完全陌生的角度看熟悉的东西。又进来两个顾客,他们看着正看自己的诺曼,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都是在对这个发型做评估。
“这男人很英俊呢。”其中一个顾客说。他的语气中有轻微的惊讶,声音小得几乎自己才能听见。
诺曼的脑子还不太能完全接受镜子里这个男人仍然是自己的事实,他眨了眨眼,镜子男也眨眨眼;他微笑,镜子男也微笑;他转身,镜子男也转身;但这也没什么用。之前他的眉毛看起来就是个警察,现在他的眉毛像是数学教授,感觉都要扬到天上去了。他接受不了这秃头光滑且不知为何显得很性感的曲线。还有,太白了。他并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晒黑了的,但是和这苍白的头皮相比,其他地方的皮肤就显出救生员一样的棕色。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脆弱,这很奇怪;而且看起来也很完美,这也很奇怪。这样的头不应该属于他这样的人,不应该属于任何人类,尤其是男性。这颗头看起来就像一件精致的代尔夫特瓷器。
“你这头不赖啊,哥们儿。”洛说。他的语气带着试探,但诺曼完全没感觉到他在奉承,这很好。诺曼没心情接受谁拍自己马屁。“看起来不错,更年轻了,是吧,戴尔?”
“是不赖,”另一位顾客表示同意,“确实很好。”
莱克斯·卢瑟(Lex Luthor),美国DC超级英雄漫画宇宙中的超级反派。
“多少钱啊?”诺曼问塞缪尔·洛。他努力把目光从镜子上移开,却发现双眼禁不住想越过他的头顶,看看后面是什么样子,这让他担忧起来,同时也有些害怕。他不是镜子里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学者型光头和浓黑眉毛的男人。他怎么可能是?那只是一个陌生人,仅此而已,一个“莱克斯·卢瑟” ,不怀好意地来到大都会。从现在开始,他做的事情都不重要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不重要了;当然,只有一件事情重要,那就是抓住罗丝,和她谈谈。
近一点。
洛看他的眼神又变得警惕起来,还间歇朝另外两位客人使使眼色。诺曼突然明白了,洛是在向那两位寻求帮助,万一这个大块头白男——大块头光头白男——突然暴怒发狂的话。
“不好意思,”他说,尽量让声音显得柔和,希望能安抚对方,“你刚才在说话,是吧?你说什么来着?”
“我说给三十就行。你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