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这个私生子的身份不简单,足够引起一场震荡!
☆、第七十九章 打情骂俏
金銮殿上李钰的一巴掌倒是让夏泽天抓住了机会,使得原本已经尘埃落定的盟约又起波澜,皇帝不得不多加了几个附属条约才算摆平了这件事。
当然,皇帝一生气,就算夏泽天和西秦使节团已经走了,也没取消李钰的禁足令,就像是忘了这回事似的。早朝上看着原本属于李钰的那个位置空着,户部尚书荀嘉义还试探着提了一句,却引来皇帝一阵训斥,随即,又是几个太医被派到了太子府。听说,是因为昨天晚上太子府上又杖毙了两个在内院伺候的宫女。
顿时,没人敢提这事了。
皇帝陛下的意思是,太子身体不好就该好好休养,什么时候病好了什么时候回来上朝吧!
七天后,苏青崖又进宫了一趟,换了个药方子,一众皇子感激涕零。终于不需要再放血了!
这些日子,他们算是尝到第一天李钰受的罪了,宁王在的时候还好,要是宁王不在,还真没哪个太医侍卫能手不抖地对皇子下刀,基本上,每个人放一杯血都得挨上两三刀的。以至于后来,像是李锴这种狠的,又学过武的,干脆自己来,而李铎那样本来就性子绵软,看到别人流血都要腿软的就比较悲催了,第一次轮到放血的时候竟然活生生晕过去了——被吓的。
一听到苏青崖说可以换药方了,皇子皇弟们简直想痛哭流泪了,实在是…再下去两条手臂上都要没处下刀子了,难道要割腿上?可伤了手还不是很要紧,伤了腿…一群皇子一瘸一拐地去上朝吗?
另一边,夏婉怡留在东华备嫁,就算再不精心,该准备的还是得准备,不过好在也算是联姻,一应事宜由内务府做主,倒是没安国侯府什么事。侯府要准备的是,秦枫终于要迎娶柳碧君了。
现在都是庶子了,也没什么尊卑之分,秦桦是弟弟,他和夏婉怡的婚事怎么也得排在秦枫后面。当然,秦桦也没多期待这个婚事,就算拖到几年后他也是完全没意见的。
大婚前一天的晒妆,这回秦绾作为小姑子,倒是没亲自上门前,只是叫人送去了自己的添妆礼。
等终于到了正日子,大婚还是很隆重的。
毕竟是长媳进门,柳家的门第也不低,秦建云和长公主都很重视,尤其是长公主,进门不久就要办这么大一件事,也怕哪里出了差错,事事过问。
不过,再怎么说秦枫也只是个注定了不能继承爵位,要自己打拼的庶子,很多和安国侯府交情一般的勋贵名门都只是派家人送了一份贺礼,或是派出不重要的子侄来参加。
然而…这些人家很快就后悔了。因为,宁亲王竟然以准妹夫的名义站在安国侯府门前待客。虽然他只站了一会儿,却也足够引起轰动了。那是平时连宴会都懒得参加的宁王啊!今年虽然他出席宴会的次数比较多,但两次太子大婚,一次端王大婚,那可都是皇族子弟。可秦枫是谁?一个侯府庶子罢了,还有那样不光彩的身世。
没有亲自来道贺的人顿时后悔不迭,但再怎么后悔,人家宾客都入席了,总不能再舔着脸过来要求加座,只能罢了。
不过,京中的人家也各自有数了。柳家还没这么大的分量,看起来,宁王和长乐郡主都很看重秦枫啊。
柳长丰是最满意的,女儿果然有眼光,挑了个好夫婿。秦枫在他手下为官,他一向觉得这孩子是个好的,唯一的遗憾就是身世不太好。不过,有了宁王和长乐郡主的支持,就算不能继承安国候的爵位,也比很多名门世家的嫡长子更有前途!
秦绾自然不会让自家兄嫂的洞房花烛夜也出什么变故的,虽然有长公主事事亲力亲为,但还是一路监督着,顺手还在秦枫酒里丢了颗苏青崖特制的解酒药。
于是,众人就看见新郎官兴致高昂地一杯一杯敬酒,来者不拒,倒是有几个年轻的同僚起哄说他以水代酒作假,非得自己灌了两杯才相信了那真的是烈酒,不由得毛骨悚然了。
秦枫的酒量…也就半斤竹叶青,可他今晚都喝几个半斤了?还一副没事人的模样,成亲真的能让人潜力无限吗?
千万不要现在强撑,一会儿进了洞房就倒,柳小姐要是不舒坦了,明天他们准被顶头上司柳尚书扒下一层皮!
李暄和秦绾没等到酒宴散去,敬了酒,就溜出了大厅,躺在碧澜轩的屋顶上看月亮。
“想什么?”李暄柔声问道。
“在想,我们大婚时是什么样子?”秦绾坦然道。
“一定比今天热闹。”李暄轻轻一笑。
“是吗?”秦绾看着他,鄙视道,“我大哥有同年,有同僚,有世交好友,王爷你有什么?”
李钰怔了怔,竟然觉得有些无言以对。
他辈分太高,在皇族子弟中威严极重,而皇族之外,他位高权重,年纪轻的不敢放肆,年纪大的又说不上话。到时候,场面是隆重了,可其他的,真还未必有今天热闹。
至少,肯定没人敢拉着他敬酒。也许有一个萧无痕,可那时候,萧无痕也未必方便来。
事实上,他想找几个陪他去迎亲的年轻子弟也挺困难的,在他面前一个个都拘束得要命。
“没话说了吧?”秦绾哼哼道。
“你要是喜欢热闹,多请些朋友来便是。”李暄想了想道,“你的朋友…都挺能闹的。”
光苏宅那几个就没一个省心的,尤其是那个年纪最小的陆臻。
“是挺能闹的。”秦绾失笑。
要是把沈醉疏和龚岚几个也弄过来,那真是要人命的节奏。希望那时候唐少陵回西秦了,否则就算不请他他也得来闹事!不过,怎么说也是明年的事了,过年时他总该回鸣剑山庄了吧。
“你紧张?”李暄看看她,忽然说道。
“你才紧张,你全家都紧张!”秦绾脱口道。
“我全家就只有你一个。”李暄却很委屈。
“…”秦绾沉默了一下,用一根手指戳着他的脸颊,把人推远了些,漠然道,“挡着我看月亮了。”
“月亮在那个方向。”李暄双手捧着她的脸蛋往左边转了半圈。
“看月亮怎么能没酒没菜?”秦绾又道。
“嗯…”李暄看看不远处还在喧闹着吵得人头疼的大厅,提议道,“出去吃?”
“好啊!”秦绾眼睛一亮。
两人也不走正门,仗着轻功好,直接踩着房顶出府,很快就现身在大街上。
这个时间点,别说酒楼饭馆已经歇业,就算没有,坐在里面也达不到秦绾看月亮喝酒的要求,于是,只能是夜市的路边摊了。
拿着一壶顺手从侯府抄走的果子酒,露天的小摊上,两碗大馄饨,李暄和秦绾悠然自得,倒是卖馄饨的老汉和小孙女吓得战战兢兢,差点连火炉都踢翻了,还是李暄顺手扶了一把才没酿成大祸。
没办法,宁王和长乐郡主在京城从未低调过,天天在路边做生意的人怎么能不认识,尤其,这两位还穿着参加大婚的盛装华服,简直就差没在脸上写上名字了!
“你怎么知道这里?”李暄有些好奇。
从夜市上一路走过来,也经过了几家馄饨饺子面铺子,但秦绾却像是很有目的性地直奔这家来,总不会是喜欢这家的棚子简陋,可以看见月亮?
“以前常来。”秦绾笑笑。
李暄会意,知道他说的以前,是欧阳慧的时候。
“不过,他是从来不肯陪我来的,嫌弃不干净。”秦绾又笑道。
“其实…御厨房的饭菜也不见得干净,陛下也不能盯着他们做,谁知道洗没洗干净,煮熟了也看不出来,还不如这里,直接就在边上边做边下锅。”李暄说着,拿勺子舀起一个馄饨,吹了一会儿,觉得不烫口了,直接就塞进了秦绾嘴里。
“呜呜…”秦绾猝不及防被塞了一嘴,只能怒视着他,好容易才咽下去,一脸控诉地瞪他,“我不喜欢芹菜!”
“我知道。”李暄却是毫不意外,慢条斯理地又舀起一个馄饨吹气。
“知道还塞给我!”秦绾怒道。
“因为我也不喜欢。”李暄一脸的理所当然。
“…”秦绾无言以对。
她当然知道李暄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就算不打听,荆蓝也恨不得一样样仔仔细细说给她听,不就是报复她故意给他点芹菜陷馄饨嘛?一个大男人要不要这么小气!
李暄咬了一口馄饨,又把剩下的一半往她这边凑了凑,笑道,“这家的芹菜做得不错,挺香的,不难吃,再试试?”
秦绾一声冷哼,抓着他的手,直接凑过去,一口叼走了他咬过的半只馄饨。
李暄原本是逗她玩的,却没想到她居然真吃了,不由得愣了一下,平时冷峻的脸庞也微微红了。
“不是你让我吃的吗?”秦绾抬头挑衅地一笑,从自己碗里舀了一个白菜猪肉馅的递过去,“不然,还你一个?还是你要一个半?”
“好啊。”李暄接受了她的投喂,微笑点头。她不怕在外面丢脸,自己怕什么?
“小气的男人。”秦绾这回是气笑的,不过还真大大方方地咬了半个给他。
“伤风败俗、简直伤风败俗!”突然间,不远处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秦绾怔了怔,好奇地看过去。她当然知道这般打情骂俏会让那些酸儒看不惯,可是他们也没掩饰身份,敢这么直接骂出来的人还是不多见的,勇气可嘉啊。
不过,看了一眼,她就淡定了。
好吧,确实还是有个很有勇气不畏强权的家伙的,不就是上回被李钰赶出了书房的侯熙吗?只是,现在的侯熙看上去可不怎么好,衣服明显有些破旧了,神色间更是没有了当初的意气奋发,连白头发都多了不少,一副落魄的模样。
“怎么,侯大才子这是被太子殿下抛弃了?”秦绾笑道。
“侯某之事,就不劳郡主操心了。”侯熙一声冷笑,只有眼底那点儿傲气依旧,“倒是郡主,身为女子,不知遵从三从四德,大街之上与男子言笑不羁,举止亲密,实在有失端庄贞静!”
夜市上一向是热闹的,于是,一群路人傻傻地看着他在那儿义正言辞地发表感言。
这还真是敢说啊?你知道眼前的两个人是谁吗?对了,都叫郡主了,显然是知道的。于是,这果断是嫌命长了是吧?
“再来一个?”秦绾只说了一句话就转回头,重新舀起个馄饨。
“我吃你的,你吃这碗芹菜的?”李暄问道。
“绝对不要!”秦绾闻言就要收回手。
李暄却一把抓住她的手,直接从勺子里叼走了馄饨。
“我不吃芹菜!”秦绾抗议。
“老板,再来一碗白菜馅的。”李暄咽下馄饨,很淡定地吩咐。
“哎,马上就来!”老汉闻言,赶紧抓起一把馄饨下锅,想了想,又多抓了几个。他可不管那落魄书生的,宁王和郡主是好人啊,不但不嫌弃他的馄饨,还出手帮他扶了炉子,要不然这馄饨铺子保不住不说,他自己都要把命赔进去了!
“这还差不多。”秦绾满意地点点头。
其实在婚礼上她真没吃什么东西,长公主身份高贵,却没有经验,她帮着一起接待女客就忙得团团转了,李暄那边也一样,安国侯府除了秦建云自己,就没拿得出手的男人了,让秦桦去待客吗?还想不想顺利成亲了!秦建云还没脑抽到这份上,今天根本就没让秦桦和秦珠出来。
而女婿么,别说他指使不动端王,就说李钧今天从头到尾阴沉着脸的模样,活像人人欠他几百万两银子似的,秦建云哪敢让他去待客,最终还是李暄看不过去地帮了一把。
当然,没亲自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后悔,而来了的人得意洋洋,觉得果然自己眼光够好。
很快的,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上桌:“郡主,王爷,慢用。”
秦绾想了想,对着那在后面洗碗的小姑娘招了招手。
“郡主有什么吩咐?”小姑娘赶紧在围裙上擦了手,一溜小跑过来。
“我和王爷都不爱吃芹菜,这个赏你,别浪费了。”秦绾指着那碗芹菜肉馅的馄饨笑道。
“多谢郡主,多谢王爷。”小姑娘欢欢喜喜地答应了,赶紧捧着碗下去。
他们家穷,虽说每天都要做不少肉馅,可那都是要卖钱的,自己可没有那个口福。这还剩大半的馄饨,平时就算过年,一顿也吃不上那么多肉呢。
郡王和王爷果然是好人啊!
小姑娘把馄饨放到后面的小桌上,将洗干净的碗叠好,再端起一盆脏水,就往外面的地上泼出去。
“你干什么!”侯熙气得直跳脚。
洗碗水脏兮兮,油腻腻,直接泼出来,让他的衣服下摆和鞋子全部湿透了。
而且,是一种很黏腻很恶心的感觉。
“抱歉,这位书生老爷怎么就站在后门口呢?”小姑娘脆生生地答道。
馄饨铺子是露天的,也不大,只有三张桌子加几条板凳,东南西北倒是不管站在那个方向都能对里面的人说话,可是侯熙站的位置靠近了铺子的后厨,边上几家小摊的污水都是从这个方向倒的,区别只是,人家起码会看见没人经过才泼。
侯熙气急,不过他自诩是个举子,要说大庭广众之下跟个小女孩动手,他肯定是没那脸的,身上又很不舒服,只能骂了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气呼呼地走了。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哄笑声。
“明天开始,本王不想看见这个人再在京城出现。”李暄这才淡淡地开口。
秦绾一挑眉,她是不在乎被人说几句,不过有人愿意给她出气的话,她也是很乐意的。相信,跟在后面的暗卫都听到这句话了,今天晚上侯熙就会被扔出京城。不过,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已,不值一提。
吃完馄饨,又散了一会儿步消消食,秦绾才捧着一堆在夜市上买的小玩意儿心满意足地回府。
侯府中,宴席已经散了,连闹洞房的年轻人也玩够回去了,只有秦建云脸黑黑地在等她。
“父亲,哥哥娶媳妇,您板着脸做什么?”秦绾不禁笑道。
“你说你好好的侯门千金,有门不走,做贼似的蹿房越脊像什么话!”秦建云无奈道。
要知道,宴席上,不少对着大门坐的客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宁王和长乐郡主跳墙出去,然后,秦建云就一直被一种很诡异的目光洗礼,凌从威还一脸“我们同病相怜”的表情,让他更加想抓狂了。
“这不是还有王爷垫底嘛。”秦绾偷笑。
“你啊!”秦建云叹了口气道,“罢了,赶紧去休息,明天一早新人还要敬茶。”
“知道啦。”秦绾挥挥手,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扭头道,“对了,父亲,太子殿下身体不太好,父亲也该备份礼的,多送药材就是了。”
“哦。”秦建云愣了愣,再想问什么,却见女儿已经走得不见踪影了。不过,仔细一琢磨,他也回过味来了。这是…陛下对太子很不满的意思?
于是,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将写好的原本准备明天早朝呈上去给太子陈情的折子压一压,先再观察一下吧,安国侯府还有宁王府的关系,不着急站队。
要说原本他把秦珍嫁给李钧,确实有存着留条后路,结交储君的意思,但慢慢的,最近的想法却有些改变了,尤其是女儿经常有意无意的暗示。
何必非要吊死在李钰这一棵树上呢?有端王的关系,太子上位,安国侯府自然是有一份从龙之功的,他地位已经很高,做得太多了也尴尬。当然,若是太子上不了位…如今的几个皇子,如果没有了太子,显然就是端王最出挑了,那可是秦家的女婿,皇后岂不是比王妃更好?
各怀心事中,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秦枫带着柳碧君先去拜见了老太君,领了红包。老太君对秦枫还是有几分祖孙情的,倒也给了笑脸。然后来到正堂给秦建云和长公主敬茶,收了红包,然后是秦绾和秦珑两个小姑子。柳碧君也是早有准备,各自送了表礼,秦绾是一个绣了牡丹图样的精致荷包,秦珑却是一条帕子,上面绣了一对可爱的小兔子,小姑娘喜笑颜开地叫了两声嫂嫂。
这种场合,真没有不让秦桦和秦珠出席的道理了,毕竟柳碧君是长嫂,不可能一辈子不见的。
柳碧君送了秦桦一套文房四宝,又送了秦珠一对簪子,虽然更贵重些,但显然没有给秦绾和秦珑准备的那样用心了,见礼时也淡淡的。
不过,秦桦和秦珠被禁足抄佛经了这么久,也算是长了教训,至少乖乖接了礼物,没当场给人难看。
秦绾也没管那两个不和谐的存在,只吩咐夏莲将她昨晚从夜市上买的小玩意儿都拿来给秦珑玩,什么竹编的蜻蜓,木头雕刻的小狗小狐狸,还有什么拨浪鼓、漂亮的小绣球之类的玩具,一看就是给小孩子买的。
长公主和柳碧君也有礼物,两人看着手里的面人儿,一人一只捏成光着屁股的大胖娃娃,不由得哭笑不得。柳碧君本来就是新媳妇还罢了,长公主这一把年纪的倒是闹了个大红脸,不过心里还是高兴的。
成婚后,秦建云对她很好,安国侯府的日子也很舒心,若是两人之间能有个孩子,不管男女,这辈子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秦建云看着又气又笑,也有几分尴尬,借口要上朝,赶紧走人了。
秦桦阴沉着脸不说话,衣袖下的拳头攥得紧紧的。
秦珠的涵养还要更差些,原本还算俏丽的脸庞几乎都要扭曲了。
眼前的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无比温馨,他们两个却像是外人一般,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看着,偷偷羡慕着。曾几何时,他们才是这一家人之中的主角?
唯一的嫡子和最娇宠的幼女。
“对了,再过几天就是桦儿的婚事了吧,毕竟娶的是位郡主,事关两国交情,还要嫂嫂受累了,新婚还没过就得忙了。”秦绾忽的笑道。
“这是哪儿的话,不过夫君说,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也没什么可插手的了。”柳碧君微笑道。
“可不是,两国联姻,内务府都会准备妥当的,桦儿只要等着做新郎就好。”长公主也点头道。
秦桦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是知道的,当初张氏给他看好的是文坛大家杜太师家的杜芊儿和大学士唐家的唐紫媚,只是杜家的女眷张氏没有交情,唐家的姑娘年纪又小了点,一时决定不了,横竖他也年纪不大,可以再看看更好的,才先放下了。谁知道风云突变,张氏被关,他从嫡子变成庶子,已经够委屈的了,最后居然还摊上这么桩婚事!
父亲说是陛下的意思,秦家不能抗旨,然而,他可听说前一日千秋节盛宴之后,陛下留下了秦绾密谈,而第二天就下旨赐婚了,要说这其中没有秦绾从中作梗,杀了他都不信!
秦绾是觉得他还不够惨,想用婚事彻底毁了他?只可惜,就算他废了,父亲也不可能立大哥为世子的,简直是白费心机!
“对了,母亲。”秦绾又笑道,“最近没事,我想去小燕山下面的庄子里住几天泡泡温泉。”
“去放松一下也好。”长公主爽快地同意了,又道,“不过,本宫记得前些日子看账册,秦家那个庄子好多年没人打理了?”
“还是有人打扫的,带些衣服被褥过去便是。”秦绾不在意道。
反正,她是想泡温泉,对住的地方倒是不挑剔,干净即可。
“这像什么话。”长公主皱了皱眉道,“这样吧,本宫在那边也有个庄子,虽说本宫这身子太医说了不适合泡温泉,但毕竟是皇庄,平日的打理还算上心,你以后想泡温泉就去那里住几天吧。”
“那就多谢母亲了。”秦绾笑着接下了这份示好。
长公主的意思很明显,那座皇庄估计就是送给她当嫁妆了。
她们都是不缺钱的人,一座温泉庄子也不值得什么,道个谢也就完了,秦珠却在一边嫉妒得发疯。等她出嫁时,府里公中也未必会给多少嫁妆,更别提长公主添妆了。张氏的嫁妆虽然秦建云不会贪墨,可是…核对完清河公主的嫁妆后,秦建云勃然大怒,那些十几年前就被变卖的实在找不回来的东西,都折了价,让张氏用自己的嫁妆填补窟窿了,加上秦珍嫁到了王府又带走了一大部分,还要留给秦桦这个唯一的儿子,最后能剩下给她的还有多少?
而秦绾呢?不提清河公主留下的庞大嫁妆和府里出的那一份,就是她自己,光是醉白楼、明月楼和盛世三家的收益就够置办一份名门千金应有的体面嫁妆了。
凭什么?
凭什么秦绾能过得越来越好,她就要活得越来越差?
“姐姐姐姐,我也要去泡温泉!”秦珑吵嚷着打断了秦珠的思绪。
对了,还有秦珑这个贱丫头,如今倒是比她当初做嫡女的时候还风光!
“你还没温泉深,怎么泡?”长公主笑道。
“嗯…”秦珑咬着手指想了想,跑过去爬到了椅子上站着,得意道,“这就够高啦!”
“哈哈…”众人不由得一阵哄笑。
“罢了,绾儿,你就带着珑儿一起去玩玩吧,多带着丫头婆子看着便是。”长公主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心情很好。
“知道啦,带你去!小丫头。”秦绾笑眯眯地捏捏小丫头的鼻尖。
“姐姐真好!”秦珑一声欢呼,跳下椅子,又爬到长公主怀里撒娇去了,“谢谢娘亲。”
“乖乖的,今年秋猎时,本宫让人给你抓一对小兔子玩。”长公主道。
“可不可以不要小兔子?”秦珑摇着手帕道,“珑儿已经有一对小兔子啦。”
“那珑儿想要什么?”长公主问道。
“小猫咪可以吗?”秦珑想了想道。
“这…”长公主为难了。猎场里动物是很多,不过…猫?这东西能有吗?
“行,你乖乖听话,姐姐给你抓一只小猫回来。”秦绾揉了揉她的头发,秋猎嘛,她想去自然是可以的,不管跟着秦建云还是跟着李暄都行。
“好!珑儿一定听话!”秦珑猛点头。
长公主笑笑,也没在意,不过是个小孩子,要是猎场没有,到时候让人挑一只漂亮温顺的猫儿送过来就是,多大点事呢。
不过,她肯定是想不到,秦绾还真从猎场抓了只猫回来给秦珑玩,让长公主差点晕过去。
只因为,就算那幼崽看起来像只猫,也不能掩饰它额头有个“王”字…
☆、第八十章 欧阳燕
秦绾说走就走,等三日后柳碧君回门过后,就收拾衣服去了庄子。
因为要带着秦珑,小孩子的一应用品可比大人多得多,于是,光是马车就三辆,一辆坐人,两辆拉行李。
伺候的下人,碧澜轩依旧是夏莲看家,还有不想挪动的桂嬷嬷坐镇,也足够了。
夏莲虽然有些遗憾小姐每次出去都不带她,但再想想每次小姐不在的时候,碧澜轩都是交给她的,也算是一种信任的表现,也就心平了。现在她爹娘看见了大小姐的威势,早就改了态度,一心一意想着怎么能做大小姐出嫁时的陪房了。不过希望还是很大的,毕竟大小姐身边得用的人都是孤家寡人,只有夏莲是侯府的家生子,大小姐要挑选几家下人陪嫁的话,夏莲家显然是第一选择。
秦绾这次出门带了荆蓝和执剑,蝶衣还在苏宅,朔夜要准备进入军队了,这些日子几乎不再寸步不离地跟着她。不过,她想了想,特地去苏宅拐了拐,把陆臻也拎走了。
按照苏青崖的说法,陆臻是冻伤,现在泡泡温泉有好处,反正皇庄里又不是只有一个温泉。
秦珑带的人就比较多了,秋菊和雁翎两个贴身丫头和奶嬷嬷,还有几个二等丫头,加上搬运东西驾驶马车的车夫侍卫,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城,往小燕山而去。
秋菊现在也很得意,小小姐得宠,连带她这个贴身丫头也有脸面,雁翎是个心智不全的,小小姐身边就是她说了算,虽然不如夏莲,但小小姐聪明乖巧又没有小性子,可比精明的大小姐好伺候太多了!至少对于胸无大志的秋菊来说,好好照顾小小姐,将来大小姐自然会念着她的好,给她指个好人家婚配了就好了。
小燕山那块地方有不少庄子,不过长公主的皇庄肯定是在最好的地方,占地大,建筑精美,里面竟然有七处景色各异的大小温泉,有殿内的,也有露天的。里面的下人不多,但该有的也都有了。
庄子的管事是一对五十来岁的夫妻,长公主怜惜他们独子早逝,就让他们领一份饷银,在这里看守庄子,平日也没多少活计,正好养养老。两夫妻都是老实人,对长公主自然是感恩戴德,打理庄子很是用心。如今知道这庄子送给了秦大小姐做陪嫁,赶着又将庄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
秦绾转了一圈感觉很满意,亲自指了最里面的风雪园给秦珑,这园子有个大院子足够小姑娘踢球玩耍,还自带一个浅浅的温泉,可以让侍女看着她下去玩。随后,她干脆将陆臻也扔了进去。
用她的话说,陆臻可以当侍卫保护秦珑,也能当玩伴陪秦珑玩耍,反正一个十七,一个才四岁不到,实在没什么男女大防。
陆臻欲哭无泪,姐姐,我要温书啊温书,你以为我随便考考就能考上一甲吗?你根本就是故意不想给奖励的是吧?
秦绾自己住了主院,顺便在隔壁留了间房给李暄,就快快乐乐地泡温泉去了。
这季节各种果子都成熟了,有进上的,也有皇庄里自己种的,又香又甜,一边泡温泉一边吃果子,真是种享受啊。
至于秦桦要成亲…秦大小姐表示,这也算事?哪家哪户都没有弟弟成亲还要长姐来操持的,就算新人敬茶,也断然没有敬长姐的道理。因为…谁家也没有一个弟弟都要成亲了还没出嫁的姐姐嘛,所以各种都没有规矩前例,就算秦绾不在,也没人能说什么。
更何况,连秦建云都巴不得秦绾不在。
没办法,秦绾在,宁王这块冷冰冰的牛皮糖就要黏上来,这尊大神在家里一坐,人家还不是争先恐后上门道贺?这么丢脸的婚事,若非这是联姻,要面子的秦建云巴不得一顶轿子把人抬进门,连鼓乐鞭炮都不要,越是静悄悄的越好!
于是,安国侯府在办喜事,大小姐和四小姐却安安稳稳地在城外度假。
“小姐。”荆蓝端着托盘走进来,笑道,“我把水蜜桃榨了汁出来,清火败毒,泡温泉喝最好了。”
秦绾靠在齐肩的温泉里,迷迷糊糊差点要睡过去,闻言懒洋洋地从水里伸出一只手,接过了杯子,却笑道:“这透明的杯子倒好看,又够大。”
“这是西域进贡的水晶杯,前些年陛下赏了一套给长公主。”荆蓝笑道,“我去厨房看了看,这杯子居然被搁在这里,用来装果汁又好看又好喝。”
“你倒是有心了。”秦绾一口气喝完,满足地叹了口气,把杯子放在岸边,慢慢地站起身来。
“哗啦!”水珠顺着身体的曲线滑落,在夕阳下熠熠生辉,仿佛一尊温润的美玉。
见她光着脚上岸,荆蓝赶紧拿过披风披在她身上。
几乎是一瞬间,棉布的披风被水珠浸湿,变得若隐若现。
“小姐真好看。”荆蓝转身拿了布巾来给她擦拭。
“等你长大了就好看了。”秦绾拍拍她的头。
“小姐!我早就长大了!”荆蓝抗议。
如果她不是暗卫,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这年纪当娘的都不在少数了。
“行行,你长大了,回头我看看哪个好的,把你嫁出去。”秦绾随口道。
“小姐!”荆蓝红着脸跺脚。
秦绾吃吃地笑,其实,从医理上来说,女子过了二十才是最美的,像秦珠这种,简直就是个还没长开的小豆包,要不然为什么那些太早生孩子的女人容易难产,而且一难产就是一尸两命?
所以,她是真的不着急成亲的。
“紫曦,我…”就在这时,李暄一脚踏进院子,随即就愣住了。
“哎呀,王爷怎么进来了!”荆蓝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人推出去。
李暄被她推出门,两扇木头的大门在鼻子前合上才反应过来。大白天的,他也没想到秦绾会在院子里不穿衣服啊!
好吧,其实离不穿衣服还是有点距离的,不过,那半透明似的披风真能遮住点什么吗?
鼻子里一阵痒痒的,他顺手抹了一把,却发现,流鼻血了…
院子里的秦绾回过神来,不由得笑得前仰后合,虽然那一瞬间,她也是尴尬的,不过看见李暄那种见鬼的表情后,就忍不住喷了,实在是…这种呆呆傻傻的表情放在李暄脸上,实在是太难得了。
“小姐赶紧换衣服吧,别着凉了,太阳都下山了呢。”荆蓝道。
“哦。”秦绾光着脚踩着白石铺成的小路上,进了屋内。
不过,等她穿好衣服,打理好发髻,许久都不见李暄进来,又不禁好奇起来:“荆蓝,去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外面发呆呢。”
“是,小姐。”荆蓝忍着笑出去,转了一圈,却带着诧异的神色回来,“小姐,王爷没在。”
“没在?”秦绾一怔,随即想到,这绝对是尴尬了吧!这种事要是被某个暴躁的家伙知道…想了想,她又说道,“保密啊,别让陆公子知道了。”
“是。”荆蓝闷笑着点点头,随即又好奇道,“小姐,陆公子为什么叫小姐做姐姐呢?”
“他的未婚妻是我的义妹,他一向是叫我姐姐的。”秦绾道。
“原来陆公子有未婚妻啊。”荆蓝惊讶道。
“嗯,死了。”秦绾顿了顿道。
“…”荆蓝被噎了一下,随即又涌起了一股愧疚之意。
小姐的义妹啊,若是活着,不可能从无消息,果然她就不该问的。
“没关系,我早就走出来了,你别在陆臻面前提就是了。”秦绾微微一笑。
“我知道了。”荆蓝郑重地点点头。
“行了,我去看看王爷,把那个桃汁倒两杯来。”秦绾又道。
“我这就去。”荆蓝应声道。
秦绾打理好自己,对着镜子照了照,很好,脸色也因为刚泡过温泉而白里透红,都不需要上胭脂,完美无缺!
端起两杯桃子汁,她一个人转身去了隔壁敲门。
“进来。”李暄的声音很平静。
秦绾推门而入,笑道:“怎么,被你看了去,我还没害羞呢,你羞得躲在院子里干嘛。”
“怎么在泡露天的温泉?”李暄道。
“又不会有别人随便进来。”秦绾不在意。
有女眷在温泉庄子里,哪个男人都不会冒冒失失闯人家院子的好吗?
“万一有贼呢?”李暄坚持。
“宰了!”秦绾眼睛都不眨一下,回答得特别爽快。
“好吧,你赢了。”李暄叹了口气。
秦绾放下托盘,忽的发现有点不对,凑过去笑道:“还真流鼻血了?该不会…第一次见到女子的身体?”
“秦紫曦!”李暄的脸顿时黑透了。
“我说对了?”秦绾却得意洋洋地笑了,随即看他的脸色难看,眼睛里都快冒出火来了,又安慰道,“好吧,就算是第一次,可你总算看到过一次了,我还一次都没看过男人的身体呢。”
“…”李暄很无力,这难道也算是安慰?
不过,要他说出例如“要不要我让你看”这种话,堂堂宁王殿下觉得自己真心没有这么厚的脸皮。
“来,喝点桃汁,降火的。”秦绾顺手将一杯桃汁送到他嘴边。
李暄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拿她没办法。
“这么急着找我,有事?”秦绾干咳了两声,这才想起说正事。
李暄连听人告诉他自己在泡温泉都来不及,估计是一进门就直奔她院子里来了,显然是有急事的。
“派去灵州的人回来了。”李暄沉声道。
“哦?”秦绾神色一正,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灵州,欧阳燕就葬在那里。去挖坟的人回来了,而看李暄的表情,很显然是有发现的。
“该不会棺材里是空的吧?”秦绾笑道。
“不,有一具尸体,女性,死了二十多年了,只剩下骨架了。”李暄道。
“哦。”秦绾闻言,顿时有些兴趣缺缺,要是一座空坟,才有更多值得挖掘的信息嘛,有尸体,年份也对,欧阳燕是孤儿没有血亲,怎么验证这尸体是不是欧阳燕本人?一具白骨而已,哪怕她师父还活着,怕也认不出自己徒弟的骨头长什么模样吧。
“坟墓很正规,没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暗卫也打听了,当年落葬的人是一群带剑的女子,所以时隔二十多年还有人记忆深刻。”李暄接着说道。
“是彩剑门的人。”秦绾肯定道。
“嗯,听说早些年还有些带着剑的妇人来祭扫,不过最近几年已经没再见过人了,坟头的草还是附近的村人给自家上坟时心生恻隐,帮着收拾的。”李暄道。
“嗯,这些年彩剑门内部也闹得厉害,听说现任门主上位不正,也一直没听说前任门主怎么了,现在是死是活的,估计是没人想起千里迢迢去给师姐妹扫墓了。”秦绾了然道,“还有呢?就只查到这些?”
反正,她不觉得若真是只有这些,李暄会如此眼巴巴地就来找她。
“你看看这个。”李暄拿出一本陈旧的册子递给她。
“坟墓里挖出来的?”秦绾随口说了一句,却毫不介意地打开来看。
李暄叹了口气,果然不应该期待她露出心有戚戚的表情,这个可是连自己的坟都挖,还把自己的随葬品戴在身上的主,还会怕挖别人的坟?
“好诗。”秦绾赞叹了一句。
那册子竟是一本手抄的诗集,自己端秀,显然是出自女子之手,只是,这些诗句虽然字句优美,却很是陌生,似乎并没有流传在外,也没有署名,难道就是这个手抄诗集的女子自己做的?那可真是才女啊,比起桃花祭诗会上那些所谓才女写的诗,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不能比!
“是好诗。”李暄也深有同感,很明显,诗集在交给秦绾之前,他已经看过了。
“这个要是流传出去,萧无痕的诗词可就没那么值钱了。”秦绾晃了晃手里的诗集道。
“你怎么看?”李暄道。
“我对诗词没什么研究,只读着觉得美,但要我评论优劣,我是说不上来的。”秦绾一耸肩,很爽快地承认自己的弱点。
“你倒是诚实。”李暄好笑道。
“不会就是不会,我又不觉得不会写诗很丢脸。”秦绾一耸肩,很无辜地问道,“还是说,王爷觉得不会弹琴挺丢脸的?”
“本王不用会弹琴,会谈情就够了。”李暄答道。
“流鼻血?”秦绾眨巴着眼睛看他。
对视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李暄先败下阵来,叹息道:“这诗词虽然词句优美,但气势磅礴,胸有大志,不像是出自女子之手。”
“嗯…”秦绾翻过几页,仔细读了两首诗,也不禁点点头。
虽然说,因为年份太久,棺材里又有腐蚀之气,册子的纸张已经泛黄发脆,有些地方都破损不清了,还有些自己,可能因为当初用的墨很一般的关系,晕染开了好几团,字迹都不容易辨认了。
回头把能看清的抄一遍,看不清的,拿回去让萧无痕填补,也算是为文坛做贡献了!
“你没什么想说的?”李暄问道。
“说什么?”秦绾一耸肩,“这些诗肯定是欧阳燕抄的,欧阳燕的笔迹应该还能弄到,对一对就知道了。既然是欧阳燕抄的,又不是她自己做的,八成就是她的情郎…咦?”
“怎么了?”李暄问道。
秦绾皱了皱眉,沉着脸从怀里取出贴身不离的小荷包,从里面取出两张纸来,一一展开,放在诗集旁边。
一张碎片,是欧阳慧坟前尚未燃烧干净的祭文,另一张同样泛黄了的,是墨临渊给她的,当年放在她襁褓里的生辰八字和名字。
秦绾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有些犹豫不定。
放在一起看才发现,这三个字迹,极为相似,然而,却似乎又总有点不同,才让她之前分别看的时候没有立刻察觉到这一点。
李暄一件件拿起来仔细看了,随后指指祭文和诗集,肯定道:“这两样不是一个人写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秦绾一脸的惊奇。
她是觉得有些像又有些不像的,但李暄凭什么能这般肯定?就凭棺材里有尸骨吗?可那尸骨也不能断定就是欧阳燕的,说不定人家是诈死躲仇人呢?
“这是女子的笔迹。”李暄指指诗集,又指着祭文解释道,“虽然笔迹有些相似,但这个是男子写的,笔力、笔锋、气魄,男子和女子终究是有差别的。何况,写祭文的男子也并没有刻意去仿照这女子的字迹,不然不会如此明显。”
“然后呢?”秦绾很虚心地问道。
“这两个…”李暄指着诗集和生辰八字有些沉吟,许久才摇头道,“看不出来。”
“啊?”秦绾傻眼,敢情老半天你就告诉我,你也不知道?
“因为确实很像,但细微处又不同,可却看不出刻意的痕迹。”李暄无奈道,“字画方面,我毕竟不如一些大家,你要是放心,不如让萧无痕去看看。”
“字画大家?”秦绾一听,不禁笑了,收拾好东西,胸有成竹道,“没事,一会儿我让陆臻去看。”
“那孩子…”李暄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我知道的。”秦绾淡淡一笑,却有些无力,“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嗯。”李暄毕竟和陆臻没什么交情,只隐约提醒了一句就罢了。
“还有别的东西吗?”秦绾又问道。
“随葬品暗卫都带回来了,一会儿你去看看,甚至,连骨头都捡了几块。”李暄说着,也不禁抽了抽嘴角。
“…”秦绾哭笑不得。
不得不说,李暄手下的暗卫…实在是太敬业了!
“你不是怀疑欧阳燕是你娘吗?可以试试滴血认亲,听说,如果是至亲之血,会融入骨中,反之则不会。”李暄又道。
“那么,先证明这具尸骨确实是欧阳燕吧。”秦绾无语道。
滴血认亲这东西反正她是不信的,苏青崖早就证实过不可能了。尽管没法给皇帝全身换血,但部分换血他也做过几次,提供血液的虽然大半是亲人,但也有不是的,事实证明,有亲缘关系的血液未必一定相融,没有亲缘关系的血液也未必一定不相融。虽然还没找到规律,但至少证明了滴血认亲的方法完全不可靠。
“也不急于一时。”李暄道,“大圣遗音琴那边,我也派人去查了,不过还没有结果。”
“至少能证明,我爹或者我娘很有钱?”秦绾道,“比如欧阳燕一个孤儿,就算得到了这张琴,可一个行走江湖的女子,根本不可能好好保养这张千古名琴。”
何况,欧阳燕死于仇杀,怎么也不像是会随身携带一张古琴躲避追杀的模样。
大圣遗音琴落入墨临渊之手时保存得如此完好,很显然,琴的主人之前一定有个很安逸的环境,还有金钱上的条件才能做到这一点。
“嗯。”李暄应了一声,看她铺开了纸笔,好奇道,“要写什么吗?”
“反正闲着,就开始抄吧。”秦绾笑笑。
“你不会写诗,倒是喜欢诗词。”李暄有些不解。
记得每次萧无痕有了新词,她也都会抄上一份的。
“美好的东西谁不喜欢?”秦绾一挑眉,咬着笔杆,忽的笑道,“要不然,王爷给我作首诗?”
“现在?”李暄一怔。
“怎么,作不出来?”秦绾笑道。
“我也不擅长写诗。”李暄无奈。诗词一道,他比秦绾好些,不过让他评论还行,自己写嘛,也就中规中矩,和萧无痕那种优美华丽的字句完全没有可比性,还是不要拿出来献丑为好。
“现在不写没关系。”秦绾促狭地笑道,“等你迎亲的时候,不作完十二首催妆诗不许进门。”
“不怕误了吉时?”李暄道。
“不怕,本小姐不信这个。”秦绾理所当然道,“不是选了吉时让我出阁,而是我出阁的时刻就是吉时!”
“我会记得让萧无痕事先给我作好几十首的。”李暄很淡定。
“诚意呢?”秦绾瞪他。
虽说,新郎官也不是个个才高八斗能作诗的,要不然,武将还不娶妻了?催妆诗,自然也可以由伴郎代作,可是像李暄这般说得天经地义的新郎还真是没有。
再说,几十首?萧无痕再有才恐怕也得作得吐血。
绝对是误交损友!
笑过之后,秦绾继续抄写,先将字迹清晰的抄录出来,剩下的打算再慢慢推敲。
看她认真的模样,李暄也不打扰她,径直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下来看。
两人虽然没有说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屋子里却弥漫着一股静谧的气氛,很是温馨。
直到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也没入地平线下,荆蓝才过来喊两人去用晚饭。
反正秦珑也小,晚饭就直接摆在了一起。
皇庄的厨子手艺自然是不错的,原本就是御厨,先帝疼爱唯一的嫡女,样样都是最好的。只是长公主不适合泡温泉,几年都来不了几次,御厨都快闲得发霉了,难得有机会用到他了,顿时精神抖擞着,所有的拿手好菜都做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子,甚至为了讨好小女娃,还做了一盘捏成兔子模样的莲蓉豆沙包,手指大小,一口一个,用胡萝卜点缀了红眼睛,活灵活现的。
李暄原本以为陆臻一定又要找他麻烦,不过照面才发现,少年一副病恹恹的没精神的模样,吃饭都是随便扒拉几下,完全没有之前的活泼劲。